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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好好本来就是刘向上的老师,大了他这么多岁,平时在家里也十分跋扈,刘向上对她本来就有些惧怕,比她这么一斥只得不情不愿地缩回手。

H市重男轻女的风气并不重,不少人家是女人当家,但程招娣是个老实本分的人,一向以丈夫为尊,有什么好东西都是先留给小儿子和丈夫的。

刘好好的话让程招娣连连点头,刘长生是家里的顶梁柱,刘向上吃了一块肉了,另外一块肉自然应该给刘长生吃。

只不过过去的刘好好可说不出这样的话,她只会摔筷子发脾气和刘向上抢肉吃,另一块肉其实是刘学习专门为刘好好准备的,刘好好这一番谦让让刘学习呆了呆,有些无所适从地看着她。

刘长生对女儿今天异乎寻常的懂事有些感动,不过他不擅于表达,只是默默地将肉送到嘴里,算是领了女儿这份情,闷闷地说了一声,“我把那条灰溜溜收拾了,明天让你阿妈给你们做蛇羹。”

“我现在就要吃!”刘向上是个熊孩子,一听这话就闹了起来。

刘长生闷不吭声地喝粥,刘学习和刘天天埋头于碗中当做没听见,程招娣显然拿这个熊孩子没辙,左哄不行,右哄不行,刘向上索性往地上一赖,打起滚来。

只见刘向上如滚地龙一般,从屋这头的地上滚到那头,滚得满头满脸都是土,嚎得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啪!”

刘好好觉得自己的耳膜要被震破了,终于忍无可忍地将手中的筷子往桌上狠狠一放,对着躺在地上打滚的刘向上斥道,“要吃饭就好好吃,不吃饭就给我出去,这里不是你撒泼的地方!”

刘向上被她突然的发作,吓得噎了一下,不小心就岔了气,不住地打起嗝来。

只见他躺在地上,“哇”一声,“嗝”一声,就如一只一肚子气的黑青蛙,说不出的滑稽可笑。

刘长生和程招娣却不觉得好笑,两人的脸上写满了心疼。

“孩子要吃就去做,像个什么样子…”刘长生终于发话了。

刘向上啜泣的声音小了,脸上挂上了得逞的笑容。

“一家人都在这里好好的吃饭,你闹什么闹?”刘好好冷冷地看着刘向上,“你今天要是敢吃什么蛇羹,明天我就把你今天在家里耍赖的事情在全校公布,让你站在校门口示众一整天。”

刘向上和这个大了自己许多的姐姐从来就不亲近,当然这个世上和刘好好亲近的人也没几个,尤其是在刘好好做了小学老师以后,正好教的就是刘向上,别说是刘向上了,其他的同学对这个总是摆着高高在上架子的“刘老师”也是怕得不行。

刘向上皮归皮,但终究还是个七岁的小孩儿,还是要点面子的,一听说要被她拎到校门口罚站,整个人就傻了,要他站在校门口被那些打不过他的小屁孩儿们指指点点,那个画面光是想象就觉得很可怕…

她的话奇迹般地止住了刘向上的嚎哭,刘向上的眼中充满了恐惧,鼻涕眼泪还在往下流,除了三不五时地“嗝”一声,嘴里不敢再发出任何声音。

第十二章 晚饭

“我看算了,做一碗蛇羹也花不了多少时间,阿弟爱吃就让他吃吧,我现在就去做…”程招娣心有不忍,用商量的语气说道,一边说还一边看着刘好好。

刘好好却没有搭理她,依旧居高临下地看着刘向上,“哭够了没有?哭够了就去把手脸洗干净,乖乖上桌吃饭。”

刘向上年纪不大,却懂得看人下菜,见程招娣和刘长生心软,显然是站在他那一边的,本来已经止住了哭声,又开始抽抽搭搭,一边抽着还一边偷瞄着刘好好的反应。

“看来你比较想要明天站到校门口,让全校的老师同学都看看你这副模样,阿妈,他想吃的话,尽管去做,吃饱了明天在校门口站一天也有力气…”她话还没有说完,刘向上一个骨碌爬起来,从院子里的大缸里舀了一勺水,没头没脑地洗了起来。

“这孩子…”程招娣一脸怜爱地看着幺儿,觉得刘向上无比懂事。

刘长生却看了刘好好一眼,想要说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出来,继续埋头于饭碗中。

刘好好自出生就跟在刘大力身边长大,无论她表现得多浑,刘大力都拦着他们夫妻,不准他们动她一根指头。

现在刘大力虽然去世了,但她也高中毕业赚了工资,他们更是失去了管教她的资格,就算对她再不满,就像今天她跳河的事儿,刘长生也只敢在背后骂上几句,从来不敢当面骂她。

刘向上耍赖哭得十分凄惨,他虽然心疼,但刘好好处处占理,他更是无话可说。

刘向上满头满脸是水地蹿了回来,程招娣又是一脸心疼,“这天这么冷,要是受凉了可怎么办?”

她一边说着,还一边埋怨地看着刘好好。

刘好好沉着一张脸看上去比当年的刘大力还有威严,程招娣心里有些发怵,只得讪讪地住了嘴。

一旁的刘学习立刻贤惠地拿来了干毛巾,给刘向上仔仔细细地擦干净。

刘向上用力地擤干净鼻涕,才敢坐上桌,怯怯地看了刘好好一眼,就开始低头喝粥。

“啪嗒”地一声脆响,刘好好痛苦地皱起眉头,齿根处传来的疼痛,差点让她不受控制地流出眼泪。

菜里竟然有小石子!

刘长生和程招娣都一脸见怪不怪,“怎么这么不小心?牙没崩坏吧?”

她摇摇头,用力捏紧了筷子,幸好刘好好这副牙还算结实,换成她原来的那副牙恐怕早就碎了。

缓了好一会儿,她才绷着脸继续扒饭。

其实也不能怪刘向上想吃蛇羹,桌面上的饭菜就两个字,难吃!

晚上喝的是地瓜粥,下饭的菜是已经没有腊肉没有油,只放了盐,死咸死咸的腊肉炒笋,还有一小碟海蜇皮和螃蟹酱。

H市靠海,虽然大目村离海边还有一段距离,但是刘好好的外婆家却在海边,海产品十分便宜,所以家家户户都会用这些海产来佐餐。

饭桌上的海蜇皮一斤只要五分钱,浸泡在桶里,能吃上很久,刘好好前世还挺喜欢吃凉拌海蜇的,可是面前的海蜇皮完全没有浸泡过,更没有用酱料凉拌过,带着海水独特的咸涩,让人难以下咽。

唯一能够入口的是螃蟹酱,H市人喜欢吃螃蟹酱,退潮的时候,海边的渔民将海滩上的小螃蟹捡拾回去,加上料酒、盐糖和红色的酒糟腌制成鲜香可口的螃蟹酱,刘家餐桌上的螃蟹酱就是她大舅自家做的。

刘好好前世的时候并不常吃这种螃蟹酱,就是因为这种小螃蟹无法进行人工养殖,而随着H市不断地开发沿海资源,野生小螃蟹的生存环境遭到了破坏,基本已经无处可觅了。

刘好好就着鲜香的螃蟹酱喝地瓜粥,程招娣奇怪地看着她,“好好怎么不吃菜?”

刘学习不安地看了她一眼,羞愧地低着头,一定是她没把竹笋洗干净,硌了大姐的牙,现在她连菜都不肯吃了。

“你们多吃点儿。”刘好好没有解释,只是和颜悦色地说,今后都得过这种日子,她必须早点适应,这个年代物资匮乏,大家的日子都不宽裕,至少她现在能吃饱肚子,实在不该再挑剔什么了,少吃一点儿就当减肥了。

上辈子为了保持身材,每天都斤斤计较摄入的卡路里,还有过一整天只吃三个苹果的时候,她是一个自制力很强的人,不过是饭难吃了点儿,日子还不至于过不下去。

刘学习却十分不安,不停地偷瞄她,大姐常常会因为这些小事突然发作,她做的菜硌了大姐的牙,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摔筷子骂人。

“你老看我做什么?”刘好好好笑地看着刘学习,往她的碗里挟了一块笋,“别看了,多吃点儿。”

刘学习就像被雷劈中一样呆滞,大姐给她挟菜?这是什么状况?

刘好好的动作非但没有让她放松下来,反倒让她更加紧张了,连粥都比过去少喝了一碗。

吃过饭,天渐渐黑了下来,程招娣和刘学习把屋子收拾好,点起了一盏煤油灯,刘长生拎着一把小茶壶出门听人聊天,他虽然讷于言辞,却很喜欢听家长里短的八卦。

刘天天和刘向上也跟出去,准备像往常一样和小伙伴疯玩一会儿再回来睡觉,却被刘好好一把抓了回来。

“作业都做完了吗?”昏黄闪烁的煤油灯让刘好好看起来格外瘆人。

“我们老师跳河了,今天没作业!”刘向上答得很溜。

他的老师可不就是刘好好!

这个熊孩子!

刘好好一怔,眼神更加幽深了。

前世曾经是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别人家的孩子”的她深知,熊孩子之所以熊,就是作业不够多!今后她会让他们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徜徉。

“你的老师现在就把作业给你补上。”刘好好的嘴角挂着阴恻恻的笑容,一手拎一个,把两个小的硬拖到桌前。

“放开我,我的作业做完了!”刘天天挣扎道,她的老师又不是刘好好,为什么要听她的?

“那就把你的作业拿出来,我要检查。”她敲了敲桌面,见刘天天不情愿,她的笑意加深了,“如果你觉得我不是你的老师,没资格管教你的话,我不介意把你调到我的班上,和向上一起读书。”

第十三章 学习

刘好好竟然威胁她!

刘天天愤怒地看着她,虽然心里不情愿,但身体还是很诚实地妥协了,因为她发现,现在的刘好好似乎与过去相比不一样了,她比过去阴险多了,要是惹怒了她,说不准真会把自己家调到一年级去读书。

其实刘天天的学习态度还算认真,不过现在的学习压力和刘好好上辈子读书时完全不能比,她的作业一共就十道数学题,还是十分简单的四则运算,刘天天错了四道,也算是勉强及格了。

“数学作业待会儿再订正,现在你们俩先从头开始把拼音给学好了,将来你们到了城里,可不能总说南省话。”

“我们到城里做什么?”刘向上不满地嘟囔着,他生在大目村,长在大目村,他的阿爹阿公祖祖辈辈都在这里,他觉得自己也应该会在这儿过一辈子,从来就没有想过要离开这里,去看更精彩的世界。

刘天天却眼睛一亮,她比刘向上大几岁,女孩子比较早熟,她又特别虚荣爱美,虽然没有去过城里,但是听人说起过城里的繁华景象,到处都是大烟囱高楼房,可气派了…

城里的供销社和公社的供销社不一样,他们那儿不止供销社大,还有叫百货的地方,里头的东西可多了,有大红的纱巾,有漂亮的头绳,还有那种会香的肥皂和洗头膏,听到刘好好提城里,她别提有多向往了,将心里那一丝抵触抛得远远的。

“好好说的是,今后要是到了城里,不会说普通话可是要被人笑话的。”程招娣连连点头,“你看咱们生产队的那几个知青和下放干部,那一口普通话说得可好听了。”

程招娣的脸上满是羡慕,刘家只有她不会说普通话,当然除了出去上过高中的刘好好之外,刘家人的普通话口音很重,外地人基本也听不懂。

越是学不会,程招娣就越是羡慕会说普通话的人,对刘好好要求他们学普通话的事情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这让刘好好有些意外,程招娣能有这样的想法,就和那些普通的村妇不一样。

其实南省的方言很普及,本地人几乎都是说南省话,外地人乍一听这种和叽里咕噜的鸟语没什么区别的方言,完全就是一脸懵,不会听不会说南省方言,怎么能够好好开展工作?

这些年南省一直都在推广普通话,但还是收效甚微,别说在他们农村了,就算到了省城还是有一大部分人只会说南省话,至少在日常生活交流中也都只使用南省话。

因为本地人远远多于外地人,所以到城里生活根本没有必要说普通话,也能生活得很好,但是程招娣却始终认为,今后他们一家就都靠刘好好生活了,庄家不是南省人,他们一家都是说普通话的,这两个小的能学会普通话,到时候不止是留在城里了,到京城去都有可能。

正在做针线的程招娣越想越美,一失神把手指给戳了个洞。

“哎哟,”她低叫一声,吮了吮手指的血珠,暗叫一声“罪过”,京城那么遥远神圣的地方,果然不是她这种普通人可以乱想的。

“你们俩乖乖听阿姐的话,好好学习,今后也像阿姐一样考个高中。”程招娣对两个小的说道,今天下午被刘好好洗脑后,她就一门子心思地想让孩子们也吃上公家饭。

刘学习的手里拿着针线,正在纳鞋底,听到程招娣的话,微微一顿,眼中掠过一丝失落。

刘学习现在已经读初三了,她的成绩并不好,属于在农村毫无可能考上高中的那一类人,如果不是刘大力重视家里孩子的学习,以她的资质早在小学的时候就辍学了,虽然她对念书没有兴趣,也没有天赋,但还是深深地羡慕着这些会读书的人。

受已经去世的刘老爷子刘大力的影响,就算在这个“读书无用论”甚嚣尘上的年代,刘家人对读书学习也有一种天然的敬畏和向往。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排行老二,爹不疼娘不爱,又毫无读书天赋的女孩子刘学习,就成了这个家里最没有存在感的透明人。

“学习,去年初中考高中的卷子你有做过吗?”刘好好辅导了两个小的一会儿,又出了几道题让他们做,这才突然出声问刘学习。

“啊?”刘学习没想到她会问这个,拿着针线愣了几秒钟,才小声答道,“没做过。”

在刘皓月的那个年代,任何一个初三生或者高三生都处在拼命刷题的状态里,别说是上一届的真题的,十年之内的真题都得拿出来做个烂熟,不过现在的学校,并没有这个意识,老师按部就班地教书,没有谁会考虑什么升学率。

“没事儿,我去想办法。”刘好好朝她笑了笑,刘学习内向怯懦,十分缺乏自信,她不能像对待刘天天和刘向上那么简单粗暴。

刘学习怯怯地看着她,一脸不知所措,大姐可从来没有这么温柔和善地对她过,她真的不计较硌牙的事儿了?

“你们学校也布置了作业吧?拿出来给我看看。”刘好好对她说话的时候格外温柔,生怕吓到了这个内向的妹妹。

刘学习却涨红了脸,动了动嘴唇,想说些什么,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把作业本递给刘好好。

刘学习的字写得中规中矩,乍一看扎实认真,其实没有多少灵气,的确是个不算聪明的孩子。

刘好好的眉头微微蹙起,刘学习的作业很乱,看得出她的底子薄弱,已经跟不上进度很久了,。

刘学习在家里要承担很多家务,刘好好当年每晚都在煤油灯前看书,而刘学习却只能跟着程招娣做针线,看来是这些家务拖累了原本就不算聪明的刘学习。

刘好好有心想要帮她,可是再过几个月她就要考高中了,如果考不上高中,她就只能回家种田,几个月时间要想让她这样底子薄弱的初中生考上高中,就连刘好好也没把握。

第十四章 说服

刘学习小心翼翼地偷瞄着刘好好,她一皱眉,她的心里就发慌。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知道自己和刘好好没法比,刘好好书读得好,是生产队里第一个考上高中的人,是家里长辈寄予厚望的好孩子,而父母辛辛苦苦把她供到初中,她在班上却一直都是吊车尾。

虽然每天都去上课,可是她不认识课本,课本也不认识她。

大姐一定会觉得丢人吧,她那么聪明的人,竟然有她这么个蠢妹妹。

“再过几个月就要考高中了,你有没有把握?”

刘好好一开口,刘学习就打了激灵,手里的针差点戳到了手指头。

刘学习还没说话,程招娣就不屑地开口了,“就她还能考上高中?等她一毕业,就让她下地去,还能给家里赚几个工分。”

程招娣是个老实人,在外很少和人有口舌是非,在家里也向来把姿态放得极低,可她对刘学习的态度却十分轻慢。

家里四个孩子,老大刘好好有爷爷刘大力的偏爱,程招娣偏疼能说会道,爱拼敢争的刘天天,刘长生则宠爱唯一的男孩儿刘向上,只有寡言少语的刘学习没人疼,没人爱,反正她不会哭不会闹只会埋头干活。

她越是沉默,就越没有人会考虑她的感受,越被冷落,她就越沉默。

她也早已经习惯被这样对待,无论是她,还是程招娣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程招娣对她一脸瞧不上,她也只是麻木地低着头,连半分难堪愤懑都没有。

平心而论,刘学习为这个家付出最多,得到的却最少。

“阿妈,话可不是这样说的,刚才我不是说过了吗?高中毕业和初中毕业不一样,高中生去混个代课老师不是什么难事,你看看我当老师一个月能赚多少?学习要是回来下地干活能赚得了这么多吗?她好不容易读到了初中毕业,也和那些没读过书的女孩儿们一起去下地,那不是白读了这么多年的书?既然都已经读到了初中,还不如一鼓作气读到高中。”刘好好不紧不慢地游说道,程招娣的耳根子极软,想要哄她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我做这个小学老师每天就在屋子和他们上上课,晒不着淋不着累不着,还能赚这么多钱,学习要是不读这个高中,早早回来下地,每天都在地里累得半死,回来哪有力气再帮家里干活?”

程招娣微微张嘴,她当然知道这个道理,她每天忙里忙外,赚的却还没有一放学回来就窝在屋里不动弹的刘好好来的多,读书的好处,别人或许感觉不到,她现在却是体会到了的,何况刘好好是个高中生,无形中身价就涨了,这才攀上了庄家的那门好亲。

供刘好好读书的时候,家里也不宽裕,但是公爹刘大力铁了心,逼着全家勒紧裤腰带,才供了这么个高中生出来,如果没有刘大力的坚持,他们早就放弃了。

刘好好是个聪明又争气的孩子,只可惜家里运气不好,去年本来有个名额能推荐她上大学的,生生被公社领导的亲戚给占了,程招娣叹了口气,要不然家里能出个大学生该是多么光彩的事情。

不过还好给刘好好安排了一个代课老师的工作,现在刘好好赚了钱,家里又多了一分收入,生活比过去好多了,另外自从刘好好和庄立军订了婚,庄立军每个月还会往未婚妻家里寄五块钱,等到刘好好转正之后,家里还能再多几块钱。

要继续供三个孩子读书,对现在的刘家来说算不上什么特别困难的事情。

“二妹不是读书的料,她每次都考不过人家,和你那时候比差多了,还是别浪费这个钱了。”如果要程招娣供刘天天和刘向上读书,她兴许还情愿,可是这个老二刘学习呆呆木木的,看着就不是块读书的料,就算她愿意供她,她也考不上高中,家里的钱也不是刮大风来的,她当然不情愿浪费在刘学习身上。

刘学习低头沉默不语,她知道阿妈说的很有道理,她对自己也没有任何信心,她不是不想念书,看着大姐那么风光,她嘴上不说,心里也是很羡慕的。

她知道读书是好事,可是她脑子就是笨,上课的时候浑浑噩噩的,尤其是数学和农基、工基,压根就听不懂,作业不会做,考试不会考,进入恶性循环后,连她自己也都自暴自弃了,她的确不是读书的料,就算再羡慕也没用,还不如把读书的时间花在给家里干活上,至少这样不会让她觉得自己是个吃白饭的。

“现在说这话还太早了,这不还有几个月吗?这段时间让学习好好学,实在考不上高中,咱们再说,要是她考上了高中,就一定要供她读下去。”刘好好提议道。

“行,”程招娣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反正刘学习怎么也不可能考上高中的,离初中毕业就剩几个月了,家里也不是供不起,等她初中毕业了再回来干活。

其实刘学习在生产队里已经算是高学历的了,不少人家的姑娘连一天书都没有念过,更多的是小学没毕业就辍学回去带弟妹了,能够把刘学习供到初中,刘长生和程招娣已经算是难得的开明人了。

“这几个月,学习就别做家务了,专心备考。”刘好好淡淡地扔下了一颗炸弹。

程招娣被惊住了,“她不干活,家里这么多活谁干?”

刘学习虽然没有下地去干活,但却是家务的一把好手,从喂猪喂鸡鸭,到每天一日三餐做饭洗碗洗衣服,她就和家里的万能丫鬟一样,服务着这个家庭的每一个人。

这么多年来,他们安然地享受着她的服务,从来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是刘好好的灵魂却是初来乍到,面对这样明显的不公平,还做不到安之若素。

同样是人,还是同父同母的亲姐妹,怎么就分出了三六九等?

他们怎么能够心安理得地把自己的亲人当作奴才来使唤?

第十五章 许诺

“也就几个月,我们仨可以帮着一块儿做。”刘好好温和地说。

“这怎么行,你们几个干不来的…”程招娣连连摆手,毫不掩饰自己的偏心。

刘好好哭笑不得,要不是刘学习长得像极了程招娣,她真要以为这个妹妹是抱养来的童养媳了。

“都是一样的人,怎么干不来,我都这么大了,天天和向上也不小了,学习像他们这么大的时候早就帮家里干活了,学习能干的活,我们怎么就干不来了?实在不行,学习在旁边教教我们,不也就学会了?现在不学着干活,难道还要学习伺候我们一辈子?”刘好好脸上虽然在笑,说出的话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强势。

“大姐,哪能让你们干活,我不是念书的料,我不想读书,等初中毕业了,我就下地去赚工分。”刘学习语带苦涩地开口。

“是不是这块料,几个月后再说,还没尝试过,就自己放弃自己,你对得起一门心思要我们读书的阿公,对得起咬牙供我们读书的阿爹阿妈吗?”刘好好把脸放了下来,严肃地盯着刘学习。

在农村,许多像刘学习这么大的孩子已经是家里的劳动力了,为了能够多赚些工分,早早让孩子辍学在家,就算赚不了多少工分,至少还能养养兔子,喂喂猪,带带孩子什么的,整个大目生产队只有刘家是咬着牙让四个孩子都上学读书的。

如果不是刘大力当初的坚持,以刘长生和程招娣的性格,刘学习恐怕连小学都没上,就和村里的其他小姑娘一样,成了一个只会干农活的文盲。

刘学习本来就懦弱,被刘好好这么一斥,当下就低着头,不敢再多说一个字了。

“行,二妹,你就听你大姐的,这几个月好好学,以后也像你大姐一样考上高中,也不用天天下地风吹日晒了。”程招娣耳根子非常软,被刘好好这么一说,立刻就动摇了。

“阿妈,你放心,有我在,别说是学习了,就是天天和向上也都得好好读书,只要他们能把书念好,咱们一家都能去城里。”刘好好大喇喇地许诺道,这个年代城市户口可是十分稀罕的,对他们一家都极具诱惑力。

“去城里?”这是程招娣从来也没有想过的,顿时就痴了。

农村的日子太苦,哪个人不想去城里呢,要是四个孩子都能去城里过上好日子,今后就有指望了。

刘好好的许诺让家里的每一个人都沉浸在将来能够进城的美好憧憬里,刘家人性格单纯,很容易被哄骗,竟然没有一个人去认真思考,在这个年代想把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刘好好究竟有没有能力作出这样豪气的许诺。

刘好好躺在硬得硌人的木板床上,望着窗外那一抹清冷的弯月,听着身边此起彼伏的鼾声,无论如何都睡不着,前世的锦衣玉食仿佛只是美梦一场。

“嘻嘻,我也是城里人了…”刘天天在梦里发出甜美的呓语。

她微微勾唇,眼底却没有多少温度,初来乍到这个家庭,若说对他们产生什么感情那是不大可能的。

何况前世的父母家人对她疼爱备至,悉心栽培,他们给予她的是毫无保留,真心实意的疼爱,而刘好好的父母和孩子之间的情感联系却十分淡薄,连他们的女儿换了个芯都察觉不出来,她的演技固然好,但刘长生和程招娣对大女儿又有多少了解呢?

由奢入简难,她的心里已经没有多余的空间装下他们了。

但是没有亲情,却依旧对他们有一份责任在。

且不说她用了刘好好的身体,理当对她的家人负责,单从她今后要用刘好好的身份在这个社会生活考虑,她也必须将她的家人一一安排妥当,他们如果没有好前途好归宿,最终连累的还是她自己。

前世看多了这样的悲剧,穷困家庭倾尽全力培养出一个有出息的孩子,之后自然要求那个孩子反哺,可是农村孩子到城市生活已经处处不容易了,还要再背上一个沉重的家庭,不被家庭负担压垮了,可是他要是不背这笔债,又要被人说是忘恩负义,处处被戳脊梁骨。

她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将下面的三个弟妹带出来,起码要让他们读到高中,谋一份正经职业,今后才不会成为她的拖累。

她的想法冰冷又现实,毕竟她本来就是一个精于算计的政客。

她没有什么金手指,没有什么捷径可以走,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前世几十年的学习、工作中积累的能力和经验,对国家形势政策和南省发展的熟悉和了解。

在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泾渭分明,城市户口被严格限制的年代,想要从农村到城市只有一条最公平的出路,那就是考大学。

幸好现在已经是七六年了,明年就能恢复高考,这条路子打通之后,她今天的承诺就不会再是痴人说梦。

留在农村住一辈子田,也许在很多人眼里这种田园生活也别有一番旖旎的景象,但在做过H市副市长,还是一个从永乐县县长做上去的副市长看来,离开大目村是最好的选择。

因为南省,尤其是H市的地理环境和气候并不适合发展农业,南省以山地林地为主,H市更是四面环山。

她闭上眼睛,脑海中关于永乐县的地图徐徐铺开,她在这里工作过几年,每天对着全县地图看,甚至还亲自用脚丈量过这里的每一寸土地,对永乐县,对金花镇,她都十分熟悉,大目村她也曾经来过一两次,当然那时候的大目村早已不是现在这副模样了。

永乐县靠山向海,大目村这个小村落,以山地为主,可利用的耕地面积极少,山林里虽然也有一些山货,但是这种小山丘和深山老林,尤其是北方山林的富饶相比,贫瘠得让人不忍直视。

所以现在的大目生产队主要是依靠为数不多的耕地种植水稻,来养活整个生产队的人口的,一年辛辛苦苦地干到头,也只能是勉强填饱肚子而已。

第十六章 患得患失

只靠着耕地过日子,对农耕条件恶劣的南省来说,农民实在是太苦了,尤其是H市的农民一年辛辛苦苦下来,也只能是勉强温饱,遇到年景不好的时候,连肚子都填不饱。

所以没过几年,政策一放开,H市就有大量的农民弃农从商,当然这个过程还是很曲折的,第一批冒头吃螃蟹的全都死在前头了。

所以她不打算让家人这么快走从商这条路,把握政策的风向虽然是她的强项,但是谨慎更是她的职业习惯。

其实再过几年后,还有一条更具有风险和暴利的路子,那就是走-私。

大目村再翻过一个山头,就能到一个沿海的小渔村,程招娣的娘家就在那个村里,这年头出海打渔的装备十分简陋,渔民们不仅要冒着翻船的风险出海,还得经常面对一天打不到几条鱼的惨淡收入,所以渔村的渔民们过的日子比大目村的还要苦,程招娣这些年也没少接济娘家人。

穷则思变,这个小渔村有靠海的优势,几年之后,胆大的渔民就开始做起走-私生意,结果越做越大,从这个小渔村开始蔓延,到相邻的几个渔村,最后一发不可收拾,整个镇都因为做走-私而闻名。

后来,自然招来了国家的严厉打击,但是许多渔民们也都因为这项非法生意一夜暴富,赚到了第一桶金,之后开始由黑转白,把手里的钱拿来做各种商业投资,这些当年的渔民文化程度不高,但极具经济头脑,只花了二三十年的功夫就改变了贫穷的样貌,后来大目村所在的金花镇是H市经济最强的乡镇之一,在南省也是赫赫有名。

不过现在的金花镇却是人人面有菜色,吃不饱穿不暖,和她前世来金花镇时,随处可见的奢华小洋楼,满地的豪车完全不同。

没想到自己还有幸亲眼见证一个小渔村的崛起。

她苦笑一声,这个年代充满了激情,可她还是想家,想爸爸妈妈,想那个永远也回不去的家。

独在异乡为异客,今生今世,她注定要做一个孤独的异乡人了。

她突然打了个激灵,前世的父母和现在的她年纪相仿,有没有可能在这个时空重新和他们相遇?

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让她一下子兴奋起来,就算这辈子不能再做他们的女儿,能够陪在他们身边,甚至远远地看他们一眼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如果可以的话,她要将前世无法侍奉双亲终老的遗憾,在这一世好好弥补。

现在的这个时候,父母究竟在哪里,做些什么?

她只是隐约记得外公外婆一家从H市下放到了农村,原本在城里读书的母亲也作为知青去另一个地方下乡,到底是哪里,她是一点印象也没有,母亲大概是有提过的,可是当年的她根本就没把这些事放在心上,只知道他们就在H市下头的几个县里,可是H市下面有近千个村落,毫无头绪的她,要想在这个时候找到母亲一家,无疑是大海捞针。

而她的爷爷奶奶一家则在F市下面的一个小村镇上生活,响应支援大山建设的号召,携家带口地搬到了南省深山,她甚至都弄不清楚,此时父亲是已经应征入伍了,还是依旧在山区生活,而那片山区究竟在哪里,她也是完全不知。

她不由得有些气馁,开始后悔当年没有好好和父母聊聊过去,早知如此,她就不应该那么不耐烦地听他们闲话当年。

前世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陪伴父母的时间太少了,总以为来得及,却没有想到最后还是让他们绝望伤心了。

差点要被沮丧的心情淹没,她努力让自己振作起来,短期之内是不大可能找到父母的,但是只要自己努力,三年之内,绝对能够找到他们。

可是万一这个时空并没有他们的存在怎么办?她倏地出了一身冷汗,这个时空还是原来的那个时空吗?

这个猜测又让她瞬间消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