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唐韵之的哭声渐渐变小,慢慢演变成了抽噎,最后变成了轻微的呼吸声。她睡着了。

叶宙下车,打开后座的车门,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她抱起来横放在后车座上,理了理她前额凌乱的发丝。

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她,她的睫毛很长,微微上翘,上面还挂着晶莹的泪珠,宛如春天挂在花瓣上的露水。他俯下生,在她的眉心亲了一下。

“杨晟,别闹……”唐韵之呓语。

他的心狠狠颤了一下,指甲陷进肉里。

记得当时年纪小(一)

“喂,朱帅你这头猪,小心别摔下来。”

“再高一点再高一点,摘上面那个最大的。”

“对,就是那个。”

突然,树枝断了,朱帅大叫一声,从树上摔了下来。

“啊——”

唐韵之一下子惊醒,腾的坐起身来。她刚才梦见了小时候朱帅爬树摘银杏果子的情形。那一次朱帅把骨头摔断了,打了好久的石膏,期间还是她帮他补的课。

睡了一觉,唐韵之的脑袋昏昏沉沉的,她撑着额头,惊讶地发现自己在叶宙的车上,而让令她感到更惊讶的是,叶宙的车竟然停在阳光小区,出现在她面前的赫然正是那棵梦中的银杏树。

“这……”

把记忆梳理了一遍,她记得自己好像是从杂志社出来,上了叶宙的车,然后趴在他身上哭着睡着了。她明明记得自己坐在副驾驶座的,可是现在……

“醒了?”叶宙云淡风轻地飘了一句话过来。

“我怎么会在这?你怎么知道这里的?”

一说出口唐韵之就后悔了,这两个问题问了也等于白问。她怎么会在这?叶宙带她来的呗!叶宙怎么会知道这里的?开玩笑,他是谁,他可是无所不能的叶宙耶,什么查不出来!

“陪我下车走走。”叶宙打开车门走下去。

五秒钟之后,唐韵之磨磨蹭蹭下了车,“我没事的,你不用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回公司去吧。”

“你没睡醒吗,我说的是让你陪我走走,不是我陪你。”

一句话堵得唐韵之哑口无言,她无奈地跟上前。

说是下车走走,还没走几步呢,他叶宙大爷就坐在石桌上不肯起来了。今天是阴天,略有风轻轻吹过,很舒服,恰好满足了他坐下来“休息”的欲望。时值夏季,要搁平时,现在这个时候他敢坐在这里,不被晒死才怪。

“过来一起坐。”

“哦。”唐韵之乖乖上前。

“这是你从小长大的地方?”

“是啊,我是在我姑姑家长大的,我还经常在这张桌子上写作业呢,你坐的那条石凳就是我专用的。”

唐韵之陷入了深深的回忆,那些曾经的点点滴滴如流水从她脑海中流淌而出,她脸上不知不觉绽放出了温和的笑容。

小时候,唐韵之、孙轻扬和赵祈颜是这阳光小区最让人头疼的孩子,而孙轻扬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她妈妈给她起这个名字,本意是想让她长成一个轻舞飞扬般美丽温柔的女孩,结果却适得其反,以至于她妈妈后来一度认为自己有罪,拜拜糟蹋了这个好名字。

唐韵之有生以来做过的第一件“大事”发生在她七岁那年,她和赵祈颜一起在孙轻扬的带领下把住在对面楼里的朱帅那张本来就不帅的脸打成了猪头,原因是主帅嘲笑孙轻扬剪了短发像假小子。

小时候的朱帅特别没种,被三个比自己的女孩子打居然还有脸回家找他妈告状。朱帅的妈妈又肥又彪悍,是小区出了名的泼妇,见到宝贝儿子被打,当晚就拉着朱帅兴师问罪去了。

恰好当天晚上三家人都在楼下的花园乘凉,朱帅的妈妈双手叉腰冲家长们喊:“你们生的这是什么孩子啊,一个个比猴子还皮,你看都把我们家帅帅的脸打成什么样了!”

为了配合他妈妈兴师问罪的精彩桥段,朱帅很动情地嚎啕大哭,用实际行动职责唐韵之三人的罪行。三家的家长一个劲地道歉,一边数落自家孩子不懂事云云。朱帅见他们如此,哭得更汹涌更放肆了,简直叫惊天动地,整个小区除了聋子之外,几乎所有人都能听见他的鬼哭狼嚎,有些好奇心重的还不忘打开窗户把脑袋伸出来看热闹。

孙轻扬的小拳头早就捏得关节发白,她不知道哪来的勇气,突然冲上前对朱帅吼了一声:“不许哭,再哭我就打死你!”

顿时,大人们懵了,小孩子也懵了,全都傻愣愣地站在原地不动。孙轻扬那一声狮子吼比起朱帅的鬼哭狼嚎有过之而无不及,楼上的窗户又开了不少。朱帅被孙轻扬一吼,脑袋里的零件哗啦啦全掉了,他竟然真的停止了嚎叫,惊恐地望着孙轻扬,一边发呆一边抽噎。

经过那件事,孙轻扬的恶名传遍了整个小区,连保安室的狼狗看见她都不敢乱吠了。最莫名其妙的是,朱帅竟然从此喜欢上了孙轻扬,每天屁颠屁颠跟在孙轻扬她们后面当小跟班,怎么赶都赶不走。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上高中,唐韵之和赵祈颜都被朱帅的执着给感动了,唯独只有孙轻扬的心比金刚钻还要硬。

以往朱帅每次提起孙轻扬,总是很自豪地说,我们家轻扬姑娘如何如何。而孙轻扬则会大声吼他:“老娘大名孙轻扬,不叫轻扬姑娘,更不是你们家的!”

听唐韵之讲完这些,叶宙的心轻轻触动了一下。她的童年如此多姿多彩,和她同样大的时候,他不仅要上各种各样的少年培训班,每天还要面对父母的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

唐韵之很早就说过,她和他不合适,也许她是对的。他们的不合适是生下来就注定的,不同的生长环境,迥异的性格,即使勉强在一起,结果无非是像他父母一样。

她在梦中喊的是杨晟的名字,原来她还是没有忘记那个曾深深伤害过她的人。

或许,他该放手。

“祈颜虽然做过很多错事,但十几年的情谊,岂是说忘就忘的。她固然有错,可是上天给她的惩罚太严重了……医生说她最多只能活三十岁……”唐韵之一边说着,眼泪又掉了下来。

叶宙帮她擦到泪水,面无表情道:“他们三个人,对你都很重要?”

“非常重要。”

“所以,你甘愿牺牲自己来成全他们?”

“不,我没那么伟大。”唐韵之正视叶宙的眼睛,“你爸爸是什么样的人物,难道你不知道?他既然肯跟我定下三年之约,一定是有必胜的把握。即使我那个时候不答应你,他也有办法在三年之内让我点头。”

“韵之,你比我想象得要聪明,或许,这也是我爸爸这么看重你的原因。”叶宙忽然笑了,他拉起唐韵之的手,把玩着她的指甲。

又来了!唐韵之望天无语。她严重怀疑叶宙有精神分裂症人格障碍,前一秒钟还是那种深不可测的样子,后一秒钟他就能和小孩子一样天真,不是玩她的头发就是玩她的指甲。

“我突然很想知道,你的初恋是谁,杨晟?”这个名字是从叶宙的牙缝里挤出来的。

“怎么,你吃醋啊?”唐韵之故作轻松地笑了笑,“才不是他呢。”

唐韵之的初恋是她们高中教导主任的公子,叫沈翀,长得高高帅帅的,很像言承旭。那个时候校风很严,谈恋爱被抓住的人后果都很惨,她再花痴最多也只是暗恋人家,比如说做操的时候多看一眼什么的,很纯洁。

孙轻扬每次在校园里看见沈翀都会激动地提醒唐韵之:“快看快看,你的柏拉图男朋友。”然后赵祈颜就会在一旁起哄,整个仨疯子。有一次她们人来疯的时候不小心被沈翀听到了,估计人家没听清楚内容,特阳光地回头冲她们一笑。那才真叫回眸一笑百媚生,唐韵之乐得三个晚上没睡觉,做梦都是沈翀对她展演微笑的场景。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后来这件事被朱帅知道了,他自告奋勇地要给唐韵之当爱情军事,宣称一个月之内能帮她追到沈翀。唐韵之不屑地丢给他一句:“你要是真那么能耐,怎么这么多年还是没有把某人搞定啊?”

朱帅尴尬道:“轻扬不一样,她是陨石做的堡垒,要花长时间慢慢攻克。沈翀那小子不一样,你听我的,保证一个月拿下。”

唐韵之翻白眼表示不屑,孙轻扬朝朱帅脑门上拍了一个巴掌,“你就吹吧,韵之别听他的,这小子不安好心。”

“我没不安好心,韵之,我这可是为你好。”朱帅得瑟地叫着。

为了防止唐韵之被朱帅带进歧途,孙轻扬扁了朱帅一顿,把唐韵之给带走了。

原本以为事情会就此结束,可是沈翀对唐韵之的诱惑力太大了,当天晚上她就很没出息地跑到朱帅家,问他究竟想到了什么好办法能一个月拿下沈翀。

朱帅露出一种“小样儿,我就知道你回来”的表情,“韵之,我发现你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质,你知不知道你一叹息,一皱眉,像极了古代那种多愁善感的美女。我早就觉得你有边吐血边吟诗作画的潜力,所以啊,你要走林妹妹路线,保证迷死沈翀那个小王八羔子。”

听他这么一说,唐韵之顿时血气上涌,差点就真的吐出血来。还是孙轻扬说得对,朱帅的话不能相信。他明明比谁都清楚唐韵之张牙舞爪的本质,可他最大的毛病就是喜欢睁眼说瞎话。他还曾经说赵祈颜是美女杨贵妃再世,把赵祈颜美得飘上了天。后来赵祈颜知道杨贵妃是个大胖子,差点没把朱帅打残废,一边打一边骂:“你妈才是杨贵妃呢,你看她那体型,多‘杨贵妃’啊!”

就像赵祈颜跟杨贵妃风马牛不相及一样,唐韵之觉得她跟林妹妹更是搭不上边,曹老爷子要是知道林妹妹被比喻成那样,还不气得从坟墓里跳出来。

朱帅看见唐韵之被他吓坏了,连忙改口:“刚才那些话是开玩笑的,开玩笑的啦。我这不是想弄个高级一点的开场白,活跃活跃气氛嘛,现在我们来说正经的,我教你怎么追沈翀。”

唐韵之听了朱帅给她提供的办法,狐疑:“能行吗,不要弄巧成拙!”

“听我的,准没错。”朱帅拍胸脯保证。

唐韵之决定暂且听朱帅一回,她恶狠狠地威胁朱帅:“不许跟轻扬和祈颜说我找过你,她们要是问起,就说是你逼我用你的办法去追沈翀的,听到没有!”

朱帅连连点头。

第二天唐韵之把朱帅的计划告诉了孙轻扬和赵祈颜,并且一口咬定是朱帅逼她这么做的。孙轻扬痛心疾首,给了朱帅一拳,然后傻傻地和唐韵之一起去学校实施计划去了。

沈翀学习很认真,每天下午活动课都会去图书馆看书。唐韵之按照朱帅的指示,抱着一大堆书在外面埋伏,只等沈翀出来就往他身上撞,制造亲密接触的机会。

现在想来,那真是个很纯也很蠢的办法,而很蠢的她还真这么去做了,不仅做了,而且出了意外。就在她准备去撞沈翀的时候,一辆自行车从旁边飞快地冲过来,估计是刹车失灵的缘故,那个骑车的男孩一边往前冲一边喊着“小心,让一让,让一让……”

当时唐韵之心里只想着借机认识沈翀,根本没注意到半路杀出的这辆自行车,等她听见骑车男孩的叫喊声,已经来不及了。一股巨大的冲进把她掀翻,她惨叫一声,手上的书本四处乱飞。

唐韵之顿时觉得自己的腿没了,她低头往下看,只见鲜血沿着小腿往下淌,血肉模糊。换做其他人,肯定是先去责备那个骑车撞人的人,可是唐韵之的第一反应却是张口大叫:“朱帅你娘的,我要杀了你!”

同时,孙轻扬的招牌狮子吼在不远处响起,她掐着朱帅的脖子吼:“靠,你这出的是什么破主意啊,看把我们家倾国倾城的韵之美人害成什么样了,瞧那双纤纤玉腿啊……”

三个人马上冲了过来,赵祈颜扶吓得都快哭出来了,她问唐韵之:“没事吧没事吧,还能走吧?”

唐韵之气得牙痒痒,她顾不得自己暗恋多时的沈翀帅哥正在一旁呆呆地看着她,冲朱帅大声喊:“瞧你出的馊主意,以后还想不想在地球上混了!我的腿要是出点啥毛病,你以后就准备匍匐前进吧!”

朱帅早就大脑萧条了,他指指唐韵之的腿:“消消气消消气,咱先去医院。”

“对对对,先去医院。”赵祈颜附和。

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孙轻扬他们三个人全都扶着那个骑车男生走了,且美其名曰他伤得比唐韵之重,他们这么做是因为他们无私。唐韵之在心里狠狠鄙视了他们一番,貌似那个骑车的男生也是个帅哥,她严重怀疑孙轻扬和赵祈颜是重色轻友。朱帅就不用说了,孙轻扬的跟屁虫一枚!

好在人家沈翀厚道,主动背起唐韵之去了医务室包扎伤口,完事后又把唐韵之背回了家。

一个星期后,唐韵之的腿好得差不多了,为了庆祝她康复,四个人异想天开,从小店借来了电插头,在树底下煮火锅吃。唐韵之借口自己是伤患,啥都不干,坐在树枝上居高临下指挥一通,“肉切薄一点,菜放多一点……”

唐韵之受伤期间耽误了不少课程,都是沈翀帮她抄的笔记。当天晚上沈翀来送笔记本,恰好看见平日里淑女十足的唐韵之穿着连衣裙坐在树上大大咧咧地晃大腿,傻了。唐韵之看见沈翀,也傻了,要不是她承受能力够强,恐怕早就从树上自由落体了。

沈翀大概是被唐韵之给吓坏了,从那以后再也没找过她,在学校里见了面也是浅浅一笑,话不多。

直到今天,唐韵之想起那件事还是后悔得要死,眼看就要到手的帅哥愣是被她给吓跑了。

记得当时年纪小(二)

唐韵之壮起胆子问了一句:“叶宙,你有过初恋吗?”

对于这个问题,她真的很好奇,叶宙就像一个谜一样,她觉得自己一点都不了解他。

叶宙很果断地回答:“没有。”

叶宙和唐韵之不一样,他没有那么多精彩的回忆,更不会有心思去暗恋某一个女孩子。十年前,叶荣光很明确地告诉他,他在外面玩女人可以,但决不能有进一步的关系,因为他有婚约,这辈子他能娶的也只有唐韵之一个。

那个时候叶荣光已经和他妈妈离婚,叶宙自小就和妈妈比较亲近,对叶荣光的话并不放在心上,甚至那个时候他很讨厌唐韵之,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真的娶她。

为了使叶宙对唐韵之产生兴趣,叶荣光安排了私家侦探,每一天都会有关于唐韵之的资料从国内速递给他,包括照片和其他琐碎的事。叶宙每每都是把那些资料扔到一旁,漠不关心。

直到那次尼亚加拉之行,叶宙才真正注意到唐韵之。她就想一团火焰,靠近她他就会觉得温暖,这是母亲离开以后他从未有过的感觉。或许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慢慢接受了唐韵之将会成为他妻子的事实,他觉得他还不算讨厌她。

可是唐韵之却惹怒了他。身为欧洛集团的继承人,他从来都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还没有人敢跟他说“不”字,除了唐韵之。面对他的时候,她就想一只刺猬,时刻竖起全身的刺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

叶荣光对他说:“如果你连自己的未婚妻都保不住,还有什么资格继承欧洛这个庞大的王国。”

也就是在唐韵之悔婚之后,他不顾董事会反对,大举进军国内市场,先后收购腾越、先辉、鸿盛三大企业,成为继叶荣光之后又一商界传奇。他也不知道他究竟是为了证明自己给叶荣光看,还是为了离她更近。

叶宙回头看唐韵之,她也正在看他,眼睛里有亮晶晶的东西。回忆起小时候的事,她的心情好了很多,看来他带她来这里是对的。

“晚上陪我吃晚饭。”叶宙淡淡开口,难得不是那种命令的语气。

唐韵之“呀”了一声,她这才想起,起床以后她还没吃过东西,饿得很。她说:“我现在就想吃。”

“现在才三点,你想吃点心?”

“我今天还没吃过东西呢,本来打算从杂志社回来就和轻扬一起下馆子去的,谁知道……”唐韵之意有所指,埋怨叶宙耽误她吃饭的大事。

叶宙本来就握着她的手,顺势一拉,把她带进了自己怀中:“我想吃你烧的菜,我们去别墅好不好?”

大爷,她哪里会烧菜哦!

唐韵之很想推开叶宙,不过这种时候还是来软的比较管用,她巧笑嫣然:“那个……我们还是下馆子吧,我认识一个地儿,烧菜特别好吃。”

“韵之?”有人叫了她一声。

唐韵之回头,愣了一下:“姑姑?”

她这才发觉自己挣靠在叶宙怀中,脸上像是有一把火腾的燃烧起来,烧得她面红耳赤。她急忙挣脱,勉强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窘迫。可是无论她怎么抽,叶宙就是捏着她的手指不肯放开。

突然在这里看见唐韵之,唐丽影有些诧异,“你不是跟你叔叔一起去了国外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下午,姑姑你刚买菜回来吧,我帮你拎。”

“不用了不用了,这位是……”唐丽影打量着叶宙,“好像在哪见过,是你同学吗?”

“额……不是,他是……”唐韵之舌头打结。

他是谁啊他是,朋友?要是这么说,叶宙肯定不乐意,她是亲口允诺婚约的。男朋友?未婚夫?原谅她吧,打死她都说不出口!

好在唐丽影没有多问,她似乎看出了唐韵之的尴尬,“既然来了,上去坐一会儿吧,晚饭就在这里吃。”

“我……”唐韵之看看叶宙,发现他没有要拒绝的意思,遂点点头,“好啊,我好久没吃过姑姑烧的菜了,做梦都想着那个味道呢。”

在这里吃总比两个人去别墅鼻子对鼻子眼睛对眼睛的好,她可不指望自己能做出让叶宙满意的菜来。

唐丽影看上去很开心,眼角都溢出了笑容。

唐韵之八岁的时候就寄养在姑姑家,一直到十八岁。当年唐丽影生了一场重病,失去了生育能力,唐韵之的到来恰好弥补了她的遗憾。整整十年,她对唐韵之就像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而对于唐韵之来说,她对姑姑的感情也已然超过了宋扬之。

重新回到自己长大的地方,唐韵之的心情也是极好的,她抛下叶宙,挽着唐丽影的手进了电梯,一如小时候跟着姑姑去买菜一样,满载而归。满载的不仅仅是买的东西,还有内心深处的温暖,是家的温暖。

唐丽影很热情,一进门就招呼叶宙坐,给他泡茶,一点都不像出生在艺术世家的人,那份热情和真诚根本就是普通的家庭主妇。

“姑姑不用了,他在国外长大,不习惯喝茶的。”唐韵之一点都不客气,“饮水机里面有水,渴的话自己喝,茶几下面的抽屉里有茶杯。”

回到这里唐韵之俨然换了一个人,就像还没长大的邻家小妹妹,纯真,朴实无华。叶宙觉得带她回来这里是对的,以前他就从来没有看见唐韵之这么随性过。

“你在找什么?”看见唐韵之满屋子翻来翻去,叶宙管不住好奇心,问了一句。

“我饿了,找点东西先填填肚子。”唐韵之没有回头,一边回话一边继续翻着抽屉,“咦,找到了。”

她拿着一包康师傅三加二的夹心饼干,仿佛找到宝一样,“你要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