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席地而坐的连胤双目微闭,口中默念的咒语一直不曾停下。

然而,一阵异样的风,卷裹着明显的杀气,朝他扑来。

连胤连眼都不睁,只将身形一虚,便轻易地避开了这道来历不明的杀气。在他刚刚所坐的地方,一道数尺宽的刀痕状痕迹,深深没入土中。

“这时候才现身,不觉得晚了点么。”长身而立的连胤,轻轻吁了口气,缓缓张开了眼睛。

他身后的冥河之上,渐渐多出两个人影,河水在他们脚下流动,却不曾被他们前行的脚步溅出半滴水花。

满面笑容的罗德,牵着身后那一袭红衣的无头女子,像个久未谋面的故人一般,踏着河水,朝连胤走来。

PS。1。啊,我终于把鎏野的物种给定下来了,侞迦山上狭尽谷里的神兽貔貅,一金一红…嘿嘿,金色的那只不用我多做解释了,当然就是咱们连天瞳MM的宠物,人见人爱的小胖子倾城啦,红毛的这只鎏野,算起来应该是比倾城晚出道一千多年才对…倾城跟鎏野,这对甚得我心的貔貅兄弟啊啊啊啊~~~话说我还真是很喜欢貔貅这个物种…^_^

2。从开奥运会起,我就着魔了一般的忙,甚至忙到了百年不遇的,上午还在加班,下午就滚回家收拾简单行李,晚上就被一脚T上飞机的程度…这次是去的武汉,一座让我惊喜的城市…呃,因为我去的那几天灰常凉快,我甚至有身在成都的错觉…话说我在飞机上还在想,这次去一定会被8月的武汉阳光晒成木乃伊…事实上,武汉的天气给了我一个最大的惊喜…阿门~~我知道坑里有不少武汉筒子,但是遗憾我这次的行程很匆忙,下次我一定会去找你们蹭饭哒…另外,武汉的食物也满好,尤其早餐很丰富,把我撑个半S…话说,武汉同胞管早餐叫“过早”,真是有意思呀。^_^

3。据说我离开成都的几天,天天艳阳高照,热得不行,等到我一回来,即刻就变得凉爽无比,啊哈哈哈,真好真好!今天下了差不多一天的雨,异常凉快,我严重觉得成都的夏天已经过去鸟~~~~~~秋天,我最爱的秋天,你终于离我越来越近了!!!

4。今天是奥运闭幕式,咱们中国拿了51枚金牌,真是大快人心啊!!!!!!!!不枉咱们筹备了八年!!!!!!!!!!!!!!!

5。今古传奇奇幻9月A跟9月B都已经上市了,买了的筒子在纠结于9月A上我虐待司徒跟钟旭的故事的同时,表忘记把9月B上的评刊表寄回去哦~~~谢谢支持啦^_^

6。看到有筒子问我是不是在写新故事,关于我的写作计划,我上次在博客上已经比较详细地说过了,不过这两周除了今天更新的共舞,我没有写一个字,太忙了…事实上我欠各家的中短长篇稿子已经很多很多很多,等到这阵忙过之后,我还得为还各方稿债而奋斗…如今的状况是,之前答应的稿子还未完成,然后又不断有新的约稿…我要是哪吒就好了,三个脑袋六只手,可以同时写三个故事…

7。最近我又发现了一个不错的国货东东,安安的芦荟营养保湿润肤露,洗澡之后,把这个东东厚厚在脸上抹一层,像敷面膜一样,然后再拿纸膜,泡依云的矿泉水,然后敷上去,过25分钟拿下来,很补水的哇^_^有兴趣的可以试试~~反正现在秋天也要到了,补水是重中之重~~~~~^_^

好啦,抱抱大家~~:P

第三部 与魅共舞 第七章 旧怨20

“不曾想到,你我八百年前已有过半面之缘。”连胤淡淡一笑,语带调侃。这不期而至的罗德,还有他牵来的“同伴”,没有激起他半分异样的情绪。走来的仿佛不是个以杀招为见面礼的敌人,而是应该平和以待的客人。

“何来半面之说?”罗德脚不沾地,像个出离凡尘的仙师,牵着自己衣袂飘飘的伴侣,双双在离地面半寸的地方飘然而行,最后落在离连胤三尺之外的地方,冷笑着反驳他,“当年,我这个卑贱的小盗花贼,不过是听到了冥王陛下的大名,就吓得连滚带爬地逃走,哪里有那殊荣与您半面之缘哪。”

“呵呵,当年我若是走快一步,你这黄毛小儿怕是不能从冥河捷径脱身了。”连胤的目光略略转了个角度,从罗德身侧的尸女身上拂过,如同打量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你将她的尸身置放在地宫煞门,以渡难花为引,让她充分吸取血月之下所有蠢蠢欲动的邪魅至阴之气,为的就是让她的身体里有足够的力量,与分离了数百年的头颅完全相合。罗德啊罗德,你真是苦心费尽。”连胤不禁为他鼓起掌来,啪啪两声脆响,穿透了他们之间僵硬的空气。

罗德看他一脸风轻云淡,说这些话如闲话家常,看尸女的眼光如同看一只蝼蚁,他起初的冷漠沉着顿时被心头一股无名怒意驱赶无形,那一瞬间,他所有伪装出来的面具全部碎裂开来,素来总是以温和沉静示人的他,松开尸女的手,一步冲到连胤面前,暴怒地揪住了他的衣襟,吼道:“难道你一定要用这样的语气这样的态度来对待她吗?八百年时间都不足以改变你些许吗?你可以对古灵夕一干人等事事上心,甚至可以对路边的一只流浪犬施以援手,为什么独独对她,要这么冷血决绝?!当初不是你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么?!造成这样的结局,难道罪魁祸首不是你?!”

他的双手死死卡住连胤的脖子,一张俊脸被怒气扭曲得变了形状,如果连胤是个普通人,只怕早已毙命在他手上。

“你步步为营,机关算尽,就是为了等今天在大喊大叫中来卡我脖子么?”连胤抓住罗德的手,没费多大力气便将他格开了去。他看了罗德一眼,像耐心的先生看不用功的学生,然后边整理着自己被抓皱的前襟,边摇头道:“你下了如此大的手笔,数百年间,先寻机从冥界盗走尸女那一口怨气所化的渡难花,再盗至宝冰舍子,又上钟家拐走四大法器之首的魑,让她对你死心塌地,甘做随从。然后你收敛心性,以人的身份老老实实做了多年的神父,回到中国后,以这些年修来并存于体内的正阳之气置于教堂之中,同时寻找世间罕见的半人半魔,当你机缘巧合碰到了自动送上门来学画画的霍青云时,你终于等到了开始正式运作你全盘计划的时机——有教堂本身的极阳之气相绕,有极阴的冰舍子坐镇,有能剥离人类运数的魑,还有半人半魔的霍青云,你集齐了启动割命易运阵的所有要素。之后再种下乱阳咒在所有被你换命而亡的人的尸体上,生生扰乱人界,令得枉死者众。如此一来,不但可以引我亲自插手此事,还能借此跟枉死城主达成协议,在血月祭时助你一臂之力不说,还有机会让枉死城主跟我互起干戈,就算那老家伙奈何不得我,多少也能挫挫我的锋芒。当你一手促成的大祸即将降临之时,你才会有足够的筹码由暗到明,以人界安危跟我交换尸女头骨。如此,你才觉得万无一失。呵呵,我‘猜想’得可对?”

罗德冷哼一声,道:“现在才发挥你的出色才智,不觉得太晚了吗?”

“晚?”连胤一挑眉,摆摆手,“不晚!”一抹决绝的寒意从他的眉宇之间流过,难于琢磨的深邃双眼,转向像个木偶般立在罗德身后的尸女,淡然一句,“今日你不仅达不成心愿,还得把她的身子留下。”

他的口中,说出的不止是一句警告,嵌在这话里的,更是一个不可违逆的宣告。

从暗处刮来一阵冷风,拂动尸女身上美丽的衣裙,怕是在地宫煞门已吸足了“养料”的缘故,她原本只剩下白骨的右手,已重新长出了皮肉,再一细看,她曾是苍白若纸的每一寸皮肤,不但退去了那层死气弥漫的白,竟还隐隐生出了活人才有的光滑与细腻,连形她的指甲盖,下头都泛着浅得好看的嫩粉色。

这双一直无力又僵硬地垂在她两侧的手,在连胤说出刚才那句话后,其中一根手指,却像有了点意识一般,微微地动了动,如同一个昏迷已久的病人,不知何故被牵扯到某根神经线,突然有了些许意料之外的反应。

不过是手指上一个细微到可以忽略的小动作,还是没有逃过罗德的眼睛,或者说,尸女的一举一动,早已跟他心脉相连一般,她的任何一个动作,一个念头,都能被他收在眼里,挂在心中。

他一步跨到尸女身边,有些惊愕并激动地握住那双毫无温度的手,自言自语般问道:“你快醒了吗?真的吗?你真的醒了吗?”

一个看似正常的男人,对一个没有头颅的躯体深情并茂地说这样的话,这般情景着实诡异至极。可罗德却自然地像在对待最在乎的至亲至爱,脸上的表情,每一次转变都透露出难以抑制的惊喜。

“她不会醒的。”连胤一句话击破了他的美梦,“没有头颅,她什么都不是,只是一具无用的空壳。”

话音未落,咻一声响,连胤面前的空气被某种犀利的锐气分割开来——

罗德以迅速得几乎无法看清动作的速度,瞬间移动到连胤面前,一拳击向他的面门。

这攻击的速度虽然快到不是常人可以企及,可是,它攻击的对象同样不是常人。罗德这一记足以击穿皮肉甚至骨头的猛拳,擦着连胤的左耳过去,扑了个空。

能在这千分之一秒的时间用起移身咒,轻松避开这杀气腾腾的一招,连胤果不负冥王之尊称。

可是,尽管他已抽身避开,飘飞在他左鬓上的一丝黑发,还是被这一拳带来的刀锋般的锐气削断开来,散落在地上。

这一记纯粹以一身硬力使出的拳头,因为掺杂了太多的愤怒与发泄之意,实在过于刚猛,又因为扑了个空,罗德一时间根本无法收手,身子被自己的右手唰一下带了出去,失去重心倒地的瞬间,他的拳头不可遏制地砸进了地里,一个直径不低于三尺的深坑,在他的拳头下爆裂开来,乱土飞溅中,七八条深深的裂痕从他拳下蔓延开来,最长的一条,甚至到了冥河河畔。

当处于愤怒的极致时,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以最简单粗暴的方式来发泄心头的怒火。这次,连罗德这个非人非鬼的旁观者,都没能逃脱这个俗理。

连胤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起伏,看着匍匐在地的罗德,像看一出与自己无关的戏。

“在你眼里,就算她有头颅,有血有肉有意识…都只是一具所谓的躯壳吧…唯一的区别,就是那时的她,对你还有可利用的价值!”罗德慢慢撑起身子,回头,湛蓝的眸子因突然充血之故,竟包裹起了一层血气。

“这个样子,一点都不像你了,旁观者。”连胤俯视着他的对手,无动于衷地说,“之前你心机用尽,将一切操纵于股掌之间,那时的你,连我都要佩服你的周密和聪明,素来冷静又睿智的旁观者,就该是你这样。可是到了后来,你完全变成了一台疯狂的机器,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闻言,罗德像被万根钢针刺了骨头一般,从地上猛地爬起来,转身用血红的眼睛盯着连胤,似笑非笑地说:“冥王陛下,我看你刚才只说对了一半。我跟你交换的筹码,不止是人界那些即将被冲破煞门的妖魔邪灵吞吃掉的人,还有你一直很重视,很宠爱的古灵夕,以及跟你有不解之缘的钟晨煊!”

连胤摇摇头,笑道:“你很为你的幻忆空间而得意吧?不但制约了我,还将钟晨煊一干人等牵扯进来,做了现成的人质。”

“祖上传下来的功夫,还是奏效的。”罗德答非所问,又道,“扰乱人界,不过是筹码之一。要说它的分量,其实远不如我带到幻忆空间来的几位客人。因为,你在乎他们。”

在乎?!

连胤觉得这个词,已经同自己陌生了很久很久了。古灵夕那个丫头,说来同自己并无瓜葛,不过是在调查枉死城的时候,偶然被牵扯进来的无辜者,只不过在初次见她时,心头却莫名生出了一线奇特的感觉。再往细处一想,那感觉与男女之情绝对无关,只是一种略略熟悉的亲切之感,完全没来由地,只想处处保她周全,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让她好好活下去。在知道她便是钟晨煊未过门的妻子之后,他这种念头更是强烈了。若不是他已在两千年前自我封闭了洞悉未来的能力,他定要看看这丫头与这个钟老鬼的后人,会有个怎样的将来。至于钟晨煊,他自是万般赏识的,这个继承了钟老鬼的所有本事与所有怪脾气的后生,说来也算跟自己有莫大的渊源,钟晨煊于他而言,是为故人之后,理当善加对待。纵然钟晨煊不是钟老鬼后人,这样一个万里挑一的人中之龙,若因为自己的缘故有所闪失,那他这个冥王也算得上是有罪于天下了。

罗德说得一点不错,于公于私他都必须“在乎”他们。这个旁观者,推算别人心思,果真是一把好手。

“看来,谁的心思都瞒不过你的眼睛呢。”连胤揶揄道,旋即一挥手,说,“但是,你看看这里,自打你在这个空间找到我开始,难道没有发觉,你最满意的人质已经不见了么?”

罗德一皱眉,没有说话。

“你再是聪明周道,终还是算漏了天意。”连胤缚手走到冥河边,目不斜视地打量着河面,“钟家把藏有钟馗魂魄的传家护身符送给了古灵夕,而我这个已经不完整的冥王,还可以借魂游之术,把护身符里的钟老鬼拉出来,借他与鎏野的力量,带你的人质离开幻忆空间。这些,都不在你的计划之中吧。”

“我…的确没有料到你竟能找到钟馗的魂魄出来帮忙。”罗德缓缓垂下了头,紧握成拳的双手,也无力松开,手指在空气中无奈又随意地划出横竖相交的无形痕迹,“可是,有些事,也同样在你的预料之外。”

说到这里,罗德抬起头,像个偷食成功的孩子一样笑了,眸子里的血红已渐渐退去,碧蓝若海的颜色再度回到他的眸中。

连胤的心中,霎时生出一丝不妙之感。

果然,他刹那的不安,在一秒钟之后便成了现实。

空中,兀自刮来无数散乱的气流,伴着呼啸的声音,几个黑点从高处急速落下。

接连噗通噗通几声闷响,鎏野四脚朝天地摔了下来,紧跟其后的钟晨煊控制不住身子,端端砸在它的绵软的肚子上,害得鎏野猛翻了一下白眼,一步之后的古灵夕,一手拽着霍青云,呜呼哀哉地落到离他们几尺之遥的地方。

看着身后这群狼狈不堪的家伙,连胤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被称之为惊讶的表情。

“你们几个…”惊讶过后,他不禁动了怒,“定是你们有人不听我告诫,出了血圈!”

古灵夕揉着屁股爬起来,哭丧着脸说:“不管他们的事,是我…”

原本他们三人一直安然无事地坐在鎏野背上,由钟馗开路,直奔出口而去,谁知就在刚才,古灵夕突觉得后背上被什么利器猛刺了一下,疼得她呼一下窜起来。这一窜本不打紧,可是动作太大太突然,钟晨煊连拉回她的时间都没有,眼见着她破了连胤的警告,半个身子窜出了血圈之外。也就在这当口,整个血圈顿时消失于无形,鎏野也像失了平衡一般,双翼一通乱拍之后,身不由己地在空中打了个滚儿,背上的三人自然抵不过这么一下,统统滚落下来,三人一兽,沙包似地坠向地面。

其间,钟晨煊试图运起家传的踏云咒,让身子稳在空中,可他刚一升起灵力,空气中便有一股巨石般的压力朝他压来,生生将他的咒术压得使不出来。这力道,分明是连胤造出的血圈,在突然散尽之后残余下来的气场,原本护着他们的血圈,被古灵夕打破了禁忌,消失不见不说,竟还生出可能会置他们于死地的反作用力。这是钟晨煊没有想到的,难怪连胤要千般叮咛,要他们切切不可出这个圈儿。

世上有一种力量,就算消逝了,也能留下强大的后续影响,冥王的实力,或许便能归于这个范畴。

这场意外发生之时,鎏野怕是已经飞到了数千米高度,不光钟晨煊被血圈的残力压制使不出法术,连鎏野这天生便善于飞行的神兽,都失去了应有的本能,跟个无用的泥巴塑像一样,任自己硕大的身子朝地上撞去。至于在前头开路的钟馗魂魄,钟晨煊在事发那刻,恍惚见到血圈消失之前,激迸出的异力,狠狠撞到了钟馗背上,本就是一缕魂魄的他遭了这么一下,不知是受了损伤还是因了别的缘故,竟嗖一声缩成了一个鸡蛋大小的光团,在空中巨大的气流中被冲得老远。

好好的一对人马,眨眼间陷入了死到临头的局面——以这样的速度,毫无保护地从空中坠下,毫无疑问会砸成热气腾腾的人肉饼子。

正当所有人都以为此次必死无疑时,在距地面不过几十尺之遥的紧要关头,从钟晨煊怀里突地跃出一股青光,并在瞬间扩散成一张四方的“网”,在他们大祸临头之前,像个屏障般接住了他们。那一刻,钟晨煊只觉疯狂下坠的身体被一个冰凉微绵的物事给挡了一下,尽管这物事并不能完全接住他们,却令他们下降速度减缓许多,等到落地之时,虽摔得全身发疼,却没了性命之虞。

钟晨煊忍着背脊上的阵阵疼痛,面无表情地走到连胤面前,在看到一脸微笑立在他们对面的罗德时,他没有任何吃惊的反应,只镇定地收回目光,对连胤说:“那厮为自己的目的所使出的手段,之庞大,之毒辣,由古至今,怕是绝无仅有了。从我们进了这幻忆空间开始,他是真的找不到我们的位置,还是故意蛰伏在暗处,你我现在都该很清楚了吧。那厮早已为自己设下了重重保险,不达目的绝不罢手。”

连胤略略一怔,旋即笑道:“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原点。”

古灵夕眼见着若无其事,甚至带一丝轻蔑之情看向他们的罗德,这一路上受到的惊吓与吃过的苦头,腾一下随着压抑已久的怒火一齐爆发了出来,跳出去指着对方的鼻子大骂道:“你个不人不鬼的老怪物!枉我还以为你是个心怀慈悲济世救人的洋和尚,没料到你竟是个为了个妖孽,不惜拿一众无辜者性命来牺牲的奸邪鼠辈!”她说得热血沸腾,每个字都跟机枪扫射似地朝外蹦,“你想用这个幻忆空间来操纵我跟老钟的生死,借此威胁我冥王表哥交出尸女的头骨对不对?告诉你,门儿都没有!我古灵夕就算是落个死无全尸的下场,都不会让你得逞!

说罢,她回身抓住连胤的手臂,竟是万般认真地说道:“不要管我们的生死!我知道以你的本事,宰了那家伙绰绰有余!他要毁掉幻忆空间,就随他好了!虽然我还是怕死,但我更加害怕那个混蛋再活在世上造孽!!我们…”

她义愤填膺豪气千万的宣言还没发表完,额头上便被钟晨煊屈指重重弹了一下。

“你充哪门子巾帼英雄?”钟晨煊没好气地瞪她一眼,细长的双眼透出常人不及的精亮之气,“我可不打算跟你一起作这鬼地方的陪葬。”

说话间,他灵豹般机敏的视线,落在罗德身旁的尸女之上。

第三部 与魅共舞 第七章 旧怨21

世上有一种力量,就算消逝了,也能留下强大的后续影响,冥王的实力,或许便能归于这个范畴。

这场意外发生之时,鎏野怕是已经飞到了数千米高度,不光钟晨煊被血圈的残力压制使不出法术,连鎏野这天生便善于飞行的神兽,都失去了应有的本能,跟个无用的泥巴塑像一样,任自己硕大的身子朝地上撞去。至于在前头开路的钟馗魂魄,钟晨煊在事发那刻,恍惚见到血圈消失之前,激迸出的异力,狠狠撞到了钟馗背上,本就是一缕魂魄的他遭了这么一下,不知是受了损伤还是因了别的缘故,竟嗖一声缩成了一个鸡蛋大小的光团,在空中巨大的气流中被冲得老远。

好好的一对人马,眨眼间陷入了死到临头的局面——以这样的速度,毫无保护地从空中坠下,毫无疑问会砸成热气腾腾的人肉饼子。

正当所有人都以为此次必死无疑时,在距地面不过几十尺之遥的紧要关头,从钟晨煊怀里突地跃出一股青光,并在瞬间扩散成一张四方的“网”,在他们大祸临头之前,像个屏障般接住了他们。那一刻,钟晨煊只觉疯狂下坠的身体被一个冰凉微绵的物事给挡了一下,尽管这物事并不能完全接住他们,却令他们下降速度减缓许多,等到落地之时,虽摔得全身发疼,却没了性命之虞。

钟晨煊忍着背脊上的阵阵疼痛,面无表情地走到连胤面前,在看到一脸微笑立在他们对面的罗德时,他没有任何吃惊的反应,只镇定地收回目光,对连胤说:“那厮为自己的目的所使出的手段,之庞大,之毒辣,由古至今,怕是绝无仅有了。从我们进了这幻忆空间开始,他是真的找不到我们的位置,还是故意蛰伏在暗处,你我现在都该很清楚了吧。那厮早已为自己设下了重重保险,不达目的绝不罢手。”

连胤略略一怔,旋即笑道:“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原点。”

古灵夕眼见着若无其事,甚至带一丝轻蔑之情看向他们的罗德,这一路上受到的惊吓与吃过的苦头,腾一下随着压抑已久的怒火一齐爆发了出来,跳出去指着对方的鼻子大骂道:“你个不人不鬼的老怪物!枉我还以为你是个心怀慈悲济世救人的洋和尚,没料到你竟是个为了个妖孽,不惜拿一众无辜者性命来牺牲的奸邪鼠辈!”她说得热血沸腾,每个字都跟机枪扫射似地朝外蹦,“你想用这个幻忆空间来操纵我跟老钟的生死,借此威胁我冥王表哥交出尸女的头骨对不对?告诉你,门儿都没有!我古灵夕就算是落个死无全尸的下场,都不会让你得逞!

说罢,她回身抓住连胤的手臂,竟是万般认真地说道:“不要管我们的生死!我知道以你的本事,宰了那家伙绰绰有余!他要毁掉幻忆空间,就随他好了!虽然我还是怕死,但我更加害怕那个混蛋再活在世上造孽!!我们…”

她义愤填膺豪气千万的宣言还没发表完,额头上便被钟晨煊屈指重重弹了一下。

“你充哪门子巾帼英雄?”钟晨煊没好气地瞪她一眼,细长的双眼透出常人不及的精亮之气,“我可不打算跟你一起作这鬼地方的陪葬。”

说话间,他灵豹般机敏的视线,落在罗德身旁的尸女之上。在众人的注意力尚来不及收回之时,钟晨煊以闪电之势避过罗德,一跃到尸女身侧,右手出掌劈开罗德紧牵着尸女的手,左手扣住尸女肩头,用力朝前一带,猝不及防的罗德一个趔趄朝后仰去,眼见着自己一路小心保护的尸女像一张薄纸一样被钟晨煊抓了过去,落回离自己十步开外的地方。

“你!”罗德大怒,不顾一切扑了上去,可是,还不曾近到钟晨煊的身,便被一道从钟晨煊掌中飞腾而出的金蓝火焰阻断了去路。

望着在地面上熊熊燃起,呈巨大的“一”字型的火焰,罗德进退不得,想拼死冲过去,奈何他进一步,那火焰便猛一分;想飞身跃过去,他窜高一尺,火焰便升高两尺,阵阵炽热之浪扑到脸上,灼得每寸皮肤都疼痛难忍,根本无法靠近。

钟晨煊冷冷的声音,透过火光传到他耳中:“钟家的九焰地火,专为烧尽世间一切邪恶而生。身为旁观者,你有能耐步步为营为自己获取一个又一个的筹码,有能耐造出一个幻忆空间,有能耐带一具无头妖孽招摇过市,可是,你没有能耐同我正面相搏。如果你要以让幻忆空间消失来威胁他人,那就请便。”钟晨煊将尸女朝火焰前推近一步,熊熊火光将尸女的红衣映得鲜亮无比,仿佛即刻便要受不住这热度融化开去,道:“不过,在你动手之前,我会将这个玩意儿先烧成灰烬。大家一齐消失,岂不痛快!”

这个罗德,要说聪明也是极聪明的,可要说他笨,也是极笨的。打他牵着这无头尸女一出现起,这场战局便注定不是再是他一人操纵的游戏了。揣测人心并加以利用,钟晨煊或许不及罗德擅长,使用幻术制造异类空间,罗德的本事也许也在钟晨煊之上,此类不可显露于人前的阴暗招数,若能一直用下去,到是有不少胜算,可这心急的旁观者,在最后关头还是忍不住跳了出来,化暗为明。或许他已经认定这次的对手已经被他设下的重重陷阱消磨得元气打伤,早不足为患,或许他被即将到手的胜利冲昏了头,以为自己已经大功告成,可以以胜利者的姿态出来做最后的讨伐。

可是,他没有想过,若面对面同钟晨煊这般人物硬斗一场法术,他纵是世间罕有的旁观者,也难敌这伏鬼世家传人的本事。此时此刻,背水一战的钟晨煊,正好逮着个机会以牙还牙,抓了尸女反威胁他,以钟家九焰地火的威力,要让这具不人不鬼的尸身挫骨扬灰,根本易如反掌,若真毁了这具身体,他罗德就算拿到头骨,也是枉然。

“你以为我们这群人已是人困马乏,可以任你宰割无力反抗了么?”钟晨煊将手臂一挥,火焰的高度略略降低了些,跳跃在他眸子里的炽烈颜色,透出一股子钟家后人独有的威赫之气,高大的轮廓前,浮动一层若有若无,缓慢波动的热浪,似将他隔开在一个旁人无法触及的世界,这时候,看不清他的面容,却能清楚感觉到他身体里所释放出的力量——如同九天炽日,其光可驱散一切阴暗邪恶,其火可涤净世间一切污秽。这就是蕴藏在钟晨煊体内的,常人无法拥有的特质。

古灵夕呆望着火光后的钟晨煊,竟痴了片刻,好像一直以来,他就像个太阳一样,用自己的光彩跟热量,带给自己绝对的安全感。虽然用太阳来形容一个人感觉很傻,可钟晨煊的确就是一个如同太阳一般的男人。跟着他,再是艰险,早晚也能看到只有胜者才能看到的地平线。

对于钟晨煊的果断行动,连胤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担忧或者欣赏,都没有,他看着这个昔日老友的后裔,嘴角浮过一抹高深莫测的笑意。身旁的鎏野便没有他这个主人如此淡定了,恐怕是不习惯这九焰地火过猛的光亮,它撅着屁股趴在地上,两只前爪滑稽地遮住了双眼,口里颇不习惯地呜呜直叫。

罗德握拳站在火焰前,咬牙道:“钟晨煊,你若敢动她一根毫毛,我便要你在乎的人死无全尸!”

他伸出右手,手指在空气里看似胡乱地划了几下,又朝腰间一摸,竟抽了一把长约三寸的短匕出来,银光犀利,寒气透人。但见他的蓝眸中霎时钻出两道杀气,带出的寒意竟丝毫不比他手中的利刃逊色。

“留神!”

连胤刚将古灵夕拖到身后,那匕首便迎面飞来,速度之快,在空中化作一道肉眼无法追上的光线,目标直指连胤的心口。

用脚趾头也能想到,拿一把小小匕首去攻击堂堂冥王,这件事本身的可笑程度有多么高。但是罗德偏偏这么做了,看他的神情,颇有豁出一条命的架势。可是,一把小匕首,能掀起多大的风雨呢?

匕首的速度很快,连胤出手更快,在刀尖距离他的心口半寸之远时,曲指轻轻一弹,一个半透明的光圈自他指尖扩散而出,如盾牌般挡在了匕首前头。只听铿一声,匕首被连胤指上的力量弹开老远,在空中划了一个抛物线后,直落在古灵夕脚边,深深插进土中。

“站这儿别动。”连胤头也不回地对古灵夕说了声,旋即右手闪电一挥,再举起时,一把雪光涟涟的长剑已然握于掌中。

见他亮出了武器,罗德冰盖霜罩的脸上虽然没看出些许畏惧,脚下却下意识退后一步。或许,在他的计划中,冥王再是强大,终究少了魂魄,且一路耗费灵力元气,到了现在,能够与他这个养精蓄锐的旁观者势均力敌,已算他走运。俗话说,落毛的凤凰不如鸡,撇开心中那层对冥王天生的敬畏不谈,连胤本身已经没有什么值得他害怕的地方了吧。

认识连胤这么长时间,今天是古灵夕第二次见到他使用武器。那把白光胜雪的长剑,映照着连胤逆风翻飞的衣衫,以笔直得不多用半分距离的精准度,朝罗德的眉心刺去。然,连胤体内透出的不止是杀气,更是排山倒海压倒终生的震慑之力,雪剑的剑身在急速而行的过程中,竟亦真亦幻地洒出漫天雪花,从他掌下生出的力量,形成阵势不可小觑的气流,将看似轻柔的雪花卷裹成狂烈的雪暴,汹涌而出,风卷残云地朝罗德扑去。

见势不妙,罗德脚下一用力,顿时身子一轻,像只灵活的鸟儿般跃到半空,连胤独有的剑气擦着他的脚底冲出去,与在他身后熊熊燃烧的九焰地火撞在一起,轰一声巨响,雪花与火焰如同两股巨浪纠结成一股,冲起半天高,连漆黑的夜空都被这一冰一火产生出的光亮染得如同白昼一现。不止天空,整个空间都为此重重摇动了两下。

“呵呵,连胤,你出手这么重,想要我的命么?可惜,出剑不够准。”罗德的黑衣被向上冲来的气流掀得飞动而起,似两只巨大的黑色翅膀,托着他的身体,让他以最佳的角度俯视地面上的一切。可是,他这句话刚一出口,眼中却擦过一丝异色,一直隐隐透着股不屑与傲气的身体,凝固在了空中。

碧如翡翠的血液,从他的腹部渗出,一滴一滴落下地来。

对他来说,时间就像他的身体一样,在这个时候凝固了。

“你…”罗德捂住腹部,绿色的血液却顽强地透过他的指缝涌出来,连带着他的平衡,也像从这伤口泄漏出去一般,将他从空中重重摔回了地上,一口鲜血从他口中呛出,其状颇为狼狈。

连胤将雪剑一挥,以旁人看不清的动作让这把不轻易示人的武器消失于掌中。望着躺在地上的罗德,连胤冷冷道:“你的心机完全可以算尽世间所有人。”他顿了顿,轻叹一口气,“可是,你犯的最大错误,也是最不该犯的错误,就是忽略了我的身份。我并不属于这个‘世间’,你的处心积虑,对我没有威胁。为何你一直不明白这一点呢?”

方才剑气与火焰相撞的地方,深黑的泥土上被气浪刨开了一个大坑,缕缕白气并排升起,滋滋有声,并且散发着奇怪的味道,像一堵正在慢慢消失的白色墙壁。

钟晨煊一手抓着尸女,一手扇开眼前阻碍视线的白气,从后头快步走到连胤面前,像打量个怪物似地看了他半晌,说了一句:“你这家伙还真阴险!”

“急中生智而已。”连胤笑笑,松了口气,“一早便知道,只有找到你做我的帮手,才能彻底对付这个麻烦的旁观者。”

“你对自己还真有信心。”钟晨煊一挑眉,貌似平静地看了看刚才自己所站的地方,心中却翻江倒海不是滋味。实话是,连他都不曾料到连胤会想出用自己的剑气跟九焰地火相撞所产生冲击力,给罗德不得还手的一击。

连胤的剑,从一开始就不是对准罗德本人,而是那片熊熊而起的九焰地火。

“你的剑气若多一分,九焰地火便会被强制扑灭,溃散而出的力量会全部反弹到我身上;若少一分,你的剑气则会被我的九焰地火抵挡而回,全部砸到你身上;我受这一击倒还好说,你这个魂魄不齐的落魄冥王要是有个闪失,幻忆空间失去支撑力,我们全部都得陪葬。你也真敢拿我们一众人的性命冒险哪!”钟晨煊不带感情的口气里,听不出是赞赏还是责备。

连胤却丝毫不以为自己的行为太莽撞,不以为然地说了一句:“我讨厌被人威胁。”

“那又如何?”钟晨煊皱起眉头,说,“你再是讨厌,也的确是受制于罗德的威胁。这是事实。在我们离开这个空间之前,你或者他,任何一个有事,都可能会搭上我们的性命。难道你仅仅因为你的身份,觉得受人威胁是丢脸的,是不可忍受的,于是就要不顾一切下杀手么?”

“呵呵…他总是如此…眼中只有他自己…”罗德仰躺在地上,一边大口喘息,一边干笑着,捂住伤口的手神经质地颤抖着,粒粒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头淌下,想必那伤口带来的疼痛,超乎他的想象。此时的他,目不转睛地望着连胤,眸子里的蓝色,像起了漩涡的深海。

对于罗德的话,钟晨煊看了连胤一眼,不置可否。

当人们习惯于将目光长久地放在眼前所见时,往往都会自动忽略隐藏在背后的东西。跟着钟晨煊斩妖除魔久了,连古灵夕都忘记了他的另一重身份。虽身为钟馗后裔,肩负伏鬼辟邪的责任,可他钟晨煊毕竟还是省城商会的会长,一个不折不扣的生意人。往人前一站,这身份说来才是名正言顺,可以昭告天下的。然而,打他跟古灵夕扯上关系开始,他已经“不务正业”多时,若不是家中还有可以帮上手的下属一直悉心打理钟家生意,只怕他家的江山早晚毁在这久不上朝的“皇帝”手里。不过,且不论钟晨煊最近的表现如何,他再是疏于管理生意,也脱不了商人本色,更加不会忘记以自己多年来游走于商界所形成的“标准”,去识别外人。

“不远不近,不笑不怒;不可不信,不可全信。”这十六字是二十多年前,幼年的钟晨煊第一次跟随钟岳霆去到省城商会时,临进大门前,钟岳霆对他说的话。要想在这里立足,并且开一片天地,首先就得做到这八个字,末了,还意味深长地加了一句“人心若鬼魅,两者半斤八两。”钟晨煊如此天资聪颖,怎会不了解父亲的意思。多年下来,他也的确很成功地扮演了一个商人的角色,生意场上,所有妄图算计他的对手,全部被他斩于马下,钟家的家业在他手中日益强盛。凭的,就是那“四不”真言。自认为练就一身识人本事的钟晨煊,相信自己的“准则”不仅仅适用于生意场。想他当初第一眼见到古灵夕,便断定这是个没心没肺,城府全无的丫头,她着实太透明,透明到耍出来的任何一个花招,都逃不过他的眼睛。所以,他对她是放心的,一早便在她额头上贴上了“无害”标签,任她留在自己身边,不做任何防备。这种轻松感,是他多年来不曾有的,能够完全相信一个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福气。

但,连胤不是古灵夕。

钟晨煊在心里,不由自主地勾勒着这位冥王的轮廓,却发觉不论怎么回忆怎么组合,连胤在他心中的模样总是不清楚的,像蒙着一层雾。这真是个奇怪的现象。

虽然他一再出手救自己与古灵夕于危难之中,虽然他待人谦和君子风范,虽然他不惜以魂魄做赌注交换人界暂时的平安,可是…为什么自己一直无法将他视为真正的朋友?为什么总感觉跟他之间,隔着一层无法逾越的障碍?

他是超越时间,掌管生死的冥王,在这个位置上,他至少坐了上千年。普通人类视为天大之事的生老病死,在他眼中,也许只是轻风浮尘。这样一个男人,如何能用认识短短数十日所累积的东西去衡量,去判断?他钟晨煊纵是天才,也不得不承认,他几十年的识人“规则”,对连胤失灵了。或许如连胤自己所说的,他并不是人类,任何可以放之于人类身上的条款,对他是无用的。

连胤跟尸女跟罗德,他们之间发生的往事,也许,并不是自己所“见到”的那么简单。钟晨煊第一次有了困惑的感觉。这困惑,既不是来自于对他们三人真正关系的纠结,也不是被这个诡异空间困住的苦恼,而是连胤本身。此刻想来,这家伙从一开始就是整件事最大的谜团!他曾经所做的一切,在这瞬间突然失去了其所有可推测的目的性。

钟晨煊对他的怀疑,一度被感情上的倾斜打压下去,毕竟是救命恩人。然而,罗德那一句话,却又渐渐将他的怀疑重新清晰起来。

连胤与罗德对视的双眼,静得像一汪万年不见风浪的死海,想从中瞧出一星半点的端倪,无疑痴人说梦。

“你的意思是,我是个自私的家伙吧?”连胤看着在地上苟延残喘的他,声调平和地像在跟人闲话家常。

罗德想撑起身子坐起来,但是试了两下,还是放弃了,他的眼球上缓缓浮出道道血红的丝,恨恨说:“你…是一部没有感情的机器。你只会用你的权力去臣服他人,伤害他们。”

话音刚落,连胤笑了,且是开怀大笑,仿若听到了世界上最精彩的笑话。

钟晨煊盯着大笑的他,心想那罗德竟也会说出这般“感性”,但是却对实际问题毫无用处的话来,一个大男人以怨妇般的口气质问另一个男人,这事本身就像个笑话。惹来连胤的嘲笑,到也不奇怪。只是连胤接下来说的话,却让钟晨煊的心脏咯噔一沉——

“嗯,这么说吧。”连胤挠了挠鼻子,把大笑换成浅笑,“对于一个冥王,感情是最不被需要的。那是一种阻碍。”他看看被这句话噎得不知说什么好的罗德,继续道,“给于,或者接受,都是被我拒绝的。你可明白?”

这样的话,让钟晨煊情不自禁产生扑面一阵寒风的错觉。果然,连胤这个家伙的“深度”,完全不是他们这样的肉身凡骨可以探究清楚的。

“她并没有错!”罗德大吼一声,一口鲜血从口中呛了出来,他却顾不得那么多,边咳嗽边激动地说,“她只是想留在你身边而已…哪怕…哪怕你一年只见她一次…哪怕只是给她一个笑容…在全世界都否定她的时候…给她一个笑容…有那么难吗?有吗?”

连胤沉默着,目光越过他,落在冥河之上,整个过程,他连一抹余光都没有给离他咫尺之遥的尸女。

“如果…这么讨厌她…当初何苦要带她来到这个世界?”罗德大口喘着气,面色如纸,不要命地继续质问,“冥王又怎样…冥王就可以像践踏蝼蚁一样践踏他人的感受吗?!你怎能如此待她!!”

罗德的声音,激烈得像要撕裂这个空间。

钟晨煊制住尸女的手,分明感到这具不具备任何生命特征的躯壳,在同一时间颤动了一下。

PS。1。我一直都认为感情是人类最难以应付的东西,偏偏这玩意儿还是人类自己天生的…如果说感情只是生命线上的一个点,那么这个点往往会触发出让人难以想象的连锁反应,因爱生爱,因爱生恨,再生出许多别的行为,好的或者坏的。尸女对冥王的感情,目前虽然我还没有正面描写,可是也能瞅出个端倪了。看到这里,不知道有多少人会觉得我笔下的连胤,是个绝情的,不讨人喜欢的家伙。其实,冥王的本性就应该是连胤这个样子,不给于感情,也不接受感情,因为那是障碍。不过,所幸在老公里的司徒月波,遇到了一个钟旭,终于能在生命的最后一段里,像个正常人类一样活了一把…连胤版冥王跟司徒版冥王,不知道哪个的粉丝更多…呵呵,说到感情,很巧,就在这个月,帮主身边的一些朋友也遇到了,不外是劈腿,不外是出轨,来来去去就是这些场面,在我时刻充当他们的回收站以及励志充电器的同时,我也在想,人类的感情到底是怎样的一回事,以一种研究的姿态。结果想了半天,还是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啊,抓狂啊…不过,还好,帮主是个很擅长安慰他人的家伙,尤其是失恋的人…阿门…这周开始,进入陪吃陪喝陪聊天的三陪生活…

2。关于手部保养问题,这个这个,其实我认为手部皮肤的好坏,一半是天生,一半是后天保养。呃…帮主从小到大,都很少洗衣服洗碗,也许,这对保护爪子有好处?但是,帮主不是社会的米虫,虽然我不洗衣服,但是擦地板这种体力活一直是我在做,我家的地板都是我蹲地上一块一块擦出来的…水里还要加上消毒液…以前还要戴个手套,后来嫌麻烦,再不戴了。由此可见,做家事多少对手部皮肤影响不是很大。关键是你做了家事之后,得拿热水洗干净手,然后厚厚涂上一层护手霜。我多年来都有个习惯,就是洗手之后,基本都要不嫌麻烦地擦护手霜,尤其是秋冬时候。所以,要想手手皮肤好,一只护手霜是必不可少的!!现在天气凉了,可以在临睡时厚厚涂一层,然后戴那种厚厚的棉手套,几个月下来,皮肤会有改善的。手是第二张脸,大家也好好爱护一下吧

3。奶粉门事件真是让人郁闷…话说两年多前我查出肾结石,莫非是我牛奶喝太多???树爹今天说:要是房子宽敞,干脆养一头奶牛!!树妈说:奶牛太大了,养一只羊吧,羊奶营养也很高!!我:%…&%¥*&%¥不过,最近一年多,我家基本都是喝自己榨的豆浆…真好…

4。又有一个早些时候写的短篇发在杂志上了,名字叫《生骨》,这次发是今古传奇旗下的言情版上,虽然言情版这本杂志的名字很有个性,叫《玉娇珑》,不过印刷质量很不错,风格跟一般的言情杂志有所不同,而且是创刊号,还是有收藏价值的。有兴趣的筒子路过书报亭之类的地方,可以买一本来瞅瞅,好像是8块一本吧…

关于这本杂志的介绍,可以在这里看看,上头也有我这篇故事的简介:

话说,我在今古传奇的奇幻、故事、言情,仨版上都发过文了,还差个武侠,哈哈。

5。周末要去参加同学会,啊啊,我那些NNNN年不见的小学同学们啊…不知道变成啥样了…真是无比好奇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