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公有难 作者:随宇而安

男人,就应该像捧着皇帝一样捧着自己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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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贤名在外万人爱戴的学霸大丞相,

她是流落他乡皇室血统的正宗小流氓。

她流落民间成史官,平生最喜爱之事有二:

一是为了凑齐嫁妆对2货圣上各种坑蒙拐骗,

二是龙飞凤舞欢快撰写这位丞相邻居的八卦艳情史。

其中她更喜欢2。

为得一手资料,她跟踪翻墙瞎造谣,偷窥扑倒耍无赖,动不动还搬出2货圣上砸他一砸

学霸丞相淡定无比,拆墙逮人公主抱,卖萌反扑疗效好,每次都能把小史官和2皇帝一块儿收拾

她一路写,他一路撕,她一路闹,他一路宠

最后她为他放弃皇位,他为她双目失明

世人传,贤相仙逝五丈原,却不知他为一个女子,逆天改命,不死不休

网络版文案

做我们这一行的,说好听点叫史官,说难听点叫屎官,就是连皇帝今日屙屎几两这种事都要记录的无聊职业。存在感薄弱,死亡率不高,但偶尔会惨遭阉割什么的,因为跟皇帝亲近,所以没事也能捞一点油水。

简言之,这是一个史官看别人的悲剧打自己的酱油的故事。

故事背景是伪三国时期的蜀都,在主公阿斗不怎么英明治理下,四川一片麻将声……

史官司马笑挥笔一叹:“真是一锅老鼠屎,浪费了一粒粥啊。”

【注】:伪三国就是不是三国正史,纯粹山寨歪传。 主公、内奸、忠臣之三国傻了没?

☆、第一章 史官的自我修养

【楔子】

传说,蜀王驾崩前屏退左右,只见了丞相闻人非一人。

彼时蜀王不过四十开外的年纪,但作为一个劳模皇帝,他看上去已垂垂老矣。

“闻人啊,寡人很忧心。”蜀王双目含泪,悲痛看着他的丞相闻人非,“寡人忧心,你尚年轻,寡人去之后,朝中那班大臣不肯跟你走啊。”

年轻的丞相毫无压力地微微一笑,拍了拍蜀王的手:“主公放心吧,他们不肯跟我走,我就让他们跟你走。”

蜀王一噎,就这么走了,把年仅十岁的独子刘阿斗托付给了不到二十五岁的丞相闻人非。

次年,刘阿斗登基,奉先皇遗旨,尊丞相闻人非为叔父摄政王,全权代理朝政。

太后也是屏退左右,抹着眼泪拉着摄政王的衣袖说:“叔叔,以后我们孤儿寡母就全倚仗你了。”

摄政王闻人非对太后保证绝不有负先皇所托。

蜀王刘背的名字概括了其简短有力的一生,年轻时卖过草鞋,干过个体,养不活自己,就翻族谱,终于在陈国列祖列宗几千号人里找出了据说某个是他祖宗的,于是摇身一变成了刘皇叔,拉帮结派闹起革命,在得到闻人非强有力的支援后,三分了天下。他一心扑在朝政上,虽然干的事不少,但成绩却不多,内忧依旧内忧,外患依旧外患,天灾人祸遍布大江南北,乱臣贼子挤满朝堂内外,南北军阀虎视眈眈,满朝文武人心惶惶,孤儿寡母无所依靠,屁股还没坐热,摊子还没收拾,就两腿一蹬跟他的两个结义兄弟殉情去了,把孤儿寡母托付给了闻人非。

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东南孙氏割据,北曹将为司马所替,世人都说,闻人早晚废了蜀帝。

那天晚上,闻人府上的家丁请我过府一叙,月色极好,闻人非布酒席于中庭,与我把酒言欢。

“你的文章写得不错。”他先这么夸了一句,然后说,“世人都说,闻人早晚废了蜀帝。你也这么想?”

我打了个酒嗝说:“下官没什么想法。”

闻人非笑颜俊美,歪着脑袋饶有兴味地打量我:“这么写,你就不怕重蹈了你祖先司马千的覆辙?”

我微微笑着回他:“没得让你阉,还真是失礼了……”

第一章

我觉得这种事真不是人做的。

别人干些伤天害理的事我只能记录也就算了,别人做些热火朝天的爱,我不但旁听,还手贱地记录。

“男人的手修长有力,在她身上的敏感处揉捏着,她一声嘤咛,瘫软在他怀里,任他玩弄,红唇微启,娇喘着唤他的名字:‘非,非……抱我……’男人邪魅一笑,扯去她的金丝抹胸,大手落在她丰满圆润的雪乳上用力揉捏,刺痛又酥麻的感觉让女人不由自主弓起了身子迎合他的动作,攀在他肩上的手收紧,仰着脸仿佛乞求他的垂怜与亲吻。她的身下已泥泞一片,她难耐地扭动着娇躯,磨蹭着他健壮的身躯,口中无意识念着‘我要,我要’。他忽地起了玩心,停下了动作,说:‘想要,自己来’……”

手中的册子突然被一只手抽走,笔尖在纸上划下长长一道。故事里的男主人公此时正黑着一张俊脸看我详实的事件记录。

闻人非默然撕掉了我一个上午的心血之作,拧着剑眉,有些疑惑地看我:“你真的是司马千之后?”

司马千,我的十八代祖宗,因为敢于说真话而被当时的皇帝阉了,写了一本《史记》,被后来后来的人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从而名流千古。

我觉得闻人非这句话很伤我的感情,毕竟我写的话也差不离算是真话,以司马千为榜样,我要写一部“无韵之风骚”。

“丞相大人,历代先皇有令,史官的笔,天子尚且不能左右,更何况丞相呢?”我看着一地碎纸,很是心痛,“你这么毁了下官的心血,下官觉得很伤情,此事定要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闻人非瞥了我一眼,扬长而去,抛下一句话:“随你。”

我以为他这是要随我写了,哪知道我刚蹲下来准备收拾那些碎纸,就有两个闻人非的狗腿子上来抢我的一手资料。

金剑哥哥无奈地说:“司马笑,下次你要写躲起来写,别让大人发现不就成了?”

我严肃地说:“这事你不懂,得现场边听边写才有感觉,才真实。你知道,我们史官最忌讳主观臆测了。”

金剑哥哥嘴角抽搐几下,“难道你写的这些还不够主观?这门都关上了,你还知道谁的手怎样怎样,谁的衣服怎样怎样?”

我挠挠头说:“男人女人,不就那么一回事嘛……”

银剑弟弟说:“司马笑,下次你偷偷写,给我看就好,别让其他人发现……”

金剑哥哥敲了他的脑袋一下,皱着眉头说:“此等秽物,你怎么可以自己一个人偷看。”金剑哥哥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要孝敬哥哥。”

银剑弟弟知错能改,马上改口:“请哥哥先看。”

我撇撇嘴说:“写一次撕一次,你们要看,那下次只能换主角了。”

闻人非和太后不得不说二三事,我一直在写,但从未留下过什么,就像我们史官,写了一辈子,都是别人的事,自己也未曾留下过什么。

我仰头看着往北飞的大雁——那个方向应该是北吧,怅然一叹:雁过尚且留声,人过,至少得放个屁吧。

我很忧伤地去找小皇帝记起居录,小皇帝阿斗正在斗蛐蛐,见了我来,很欣喜地从地上跳了起来,喊道:“笑笑,寡人今日得了一只蛐蛐王!”

我“哇哈哈哈”叉腰大笑,说:“微臣今日得了一只斗鸡,陛下要用蛐蛐跟我的鸡鸡斗吗?”

小皇帝其实不小了,别人都说他傻,是小时候被他父皇摔坏了脑子,但我觉得他其实大智若愚,他说:“好,不过谁输就算谁赢!”

我再加一句:“赢的要送给输的一样东西。”

他皱着眉,想了想,说:“不行了,我想不出来了。”

我觉得他还算是不错了,论忽悠人的本事,放眼蜀都,没几个能比得过我司马笑了。旁人忽悠人一时,作为一个史官,我能忽悠个千古万古。

但其实他还是傻吧,明知道肯定会赢,还是跟我斗了,然后毫无悬念地送了我一套金玉满堂头面。虽然出入宫中,我一直穿着男装官袍,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我对女子的衣服首饰更是特别偏爱,尤其是金子翡翠玉,越珍贵越好。小皇帝登基这些年来,我没少从他那里骗金骗玉。

小皇帝问:“司马笑,今天摄政王跟母后说什么了?”

我说:“风声太大,没听清。”

好吧,其实那些“嗯嗯啊啊”都是我自己百无聊赖幻想出来的。太后十五岁生了小皇帝,如今年方二十八,深宫寂寞,如狼似虎啊……丞相大人兼叔父摄政王闻人非以卧龙之名闻天下,出道之时年仅十六,如今也是二十八,年富力强啊……二人年岁相当,干柴烈火,关起门来不给宫闱秘史增点春色,简直是浪费我司马笑“一笔桃花出墙来”的妙笔生花。

“没说寡人想去秋原山打猎吗?”小皇帝可怜兮兮地看着我。

我摸摸他的脑袋,安慰他说:“陛下,你为什么不自己跟太后说呢?”

“母后只听摄政王的话。”小皇帝叹了口气。

“那摄政王同意让你去了吗?”

小皇帝摇了摇头。

我觉得刘阿斗真的有点傻。闻人非都不同意了,怎么还会跟太后说,要太后同意除非闻人非说,闻人非不说了,太后又怎么会同意。推过来推过去,就是小皇帝打猎的事没戏了。

“陛下,你不能总想着打打杀杀。”我觉得自己虽然不是太傅,也有必要教育小皇帝当一个圣明君主。“偶尔也要想想吃吃喝喝吧。”

“你不觉得寡人太胖了吗?”他摸着自己西瓜般的肚子,抬头问我。

我斟酌了一番,说:“好像是有点。”

咱们当史官的,一般不说谎。

“所以寡人想要习武强身。”小皇帝说,“司马笑,你觉得如何?”

“甚好,陛下英明!”我徐徐拜倒,偶尔也要昧着良心说些的假话,“陛下,不如明日起便绕着皇城跑?从东门跑到西门?”

不怎么习惯用脑思考的小皇帝抚掌笑曰:“善!”

我也心满意足抱着我的金玉满堂回家了。

到家时母亲正在织布,见我进门,掀了掀眼皮说:“去给你父亲上香。”

我放下金玉满堂,跑到父亲灵位前,先给父亲上了一炷香,又给列祖列宗上了一炷。

“爹爹啊,笑笑今天又说实话了。说实话的感觉真好。”我双手合十,欣然微笑,“笑笑也要向爹爹学习,死了都要说实话。”

我拜了三拜,又说:“爹爹放心吧,笑笑会照顾好娘和凤凤的,只要我再向小皇帝坑三套金玉满堂,就凑够钱置办嫁妆了,等我凑够钱置办嫁妆,娘就可以去说亲了,等娘说了亲,我就该嫁了,等我嫁了人,娘就没负担了,可以瞑目了。”

一个水瓢精准地砸上我的后脑勺,母亲怒吼:“死丫头,你胡说什么呢!”

我摸摸后脑勺,疼得眼泪都出来了。“爹爹,虽然娘如此揍女儿,女儿还是会坚定不移地说实话的。”

我抽抽噎噎地跑去后院找凤凤。

“凤凤,凤凤,你跑到哪里去了……”我摸到屋顶上,没看到,趴到床底下,还是没看到,我心慌意乱地跑出来问,“娘,凤凤呢?”

母亲说:“跑隔壁去了吧。”

我心里咯噔一声,觉得这件事可大可小,急得跳脚。“娘!你怎么不看着凤凤,你又不是不知道隔壁是什么地方,凤凤要是被杀了怎么办!”

母亲眼皮都不抬一下,冷血至极:“杀了就杀了。”

我悲愤地夺门而出,跑到隔壁去拍门,嘴里喊:“把我家凤凤还给我!”

管家大叔很无奈地开门,对我说:“笑笑,你家凤凤大了,真该管管了。”

管家大叔领着我进院子的时候,凤凤正趴在某人腿上懒洋洋地进食,很是惬意地享受那人的抚摸。

我奔上前去,想要抱起她,却被她避开了,还低头在我手上啄了一下。

“凤凤……”我泫然欲泣,有种被抛弃的感觉。

凤凤是一只山鸡,如果说她有什么特别的话,那就是她特别肥,某次跟刘阿斗上秋原山打猎,她从天而降落在我的怀里,我对她一见钟情,始终相信她是凤凰降世,只是投的胎太肥才回不到天上去,否则如何解释她的“从天而降”……

刘阿斗大发慈悲地将那只山鸡赏赐给我,并称这是他赏赐给我的所有事物里最不值钱的一个。我觉得他这是在侮辱凤凤,也是在侮辱我。因为在我们家的地位排列,是母亲,凤凤,然后是我。几年前爹爹去世后,就我们娘俩相依为命了,后来又多了凤凤。

所以现在看到凤凤投向了闻人非的怀抱,我的心情很是复杂与沉痛。

“闻人非。”我严肃地看着他,“把凤凤还给我。”

他瞥了我一眼,悠悠说道:“想要,自己来。”

我觉得血液都涌到脸上来了。

令人发指!绝对令人发指!

当事人却仿佛没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太过暧昧的话,一脸云淡风轻波澜不兴,修长的五指支着下巴,好整以暇地望着我。

我不理会他的话,左右寻找树枝什么的,终于让我找到一根,可惜还在树上,我跳了半天够不着,金剑哥哥看不下去了,帮我折了下来,我接过了,对他说:“谢谢你。”然后很善解人意地帮他说,“不客气。”

在他抽搐的眼角里,我毅然决然以一种悲壮的姿态走向凤凤。

她像是察觉到了杀气,停下了进食的动作,抬起头,用她黑白分明的眼睛瞪着我。据城里的老兽医说,凤凤在同类里的年纪跟母亲差不多,正是最凶悍的年纪,自从跟了我,她的体重一日千里地降,终于有一天,她能翻过墙了,我相信再过不久,她就能回到天上了。

不过在她回到天上之前,我还是不能接受她的背叛。

我拿树枝戳她一下,她一动不动,呆呆看着我,有一种呆若木鸡的杀气。

我右手拿着树枝,时不时刺了几下,嘴里发出嘘嘘的声音,终于,她离开了闻人非的膝盖,尖叫一声向我扑来,我扔掉树枝,拔腿便跑。

“金剑哥哥,救命啊!”

金剑哥哥叹了口气,倏地出手,就这么抓住了半空中的凤凤。

我心疼地看她掉了一根羽毛,决定怪罪于闻人非。

“丞相大人,请您以后不要再用美食诱惑我家凤凤了。”

闻人非用手背在膝盖上轻拂两下,双腿交叠,右手支着脸颊,抬眼向我看来。“司马笑,你对得起你爹吗?”

我被他这话噎了一下,瞪着他说:“很对得起,问心无愧!”

“你甘心一辈子当一个小小的史官?”

闻人非突然这么严肃地跟我说正事,我很是惊讶,稍稍敛了心神,我正色说:“史官虽小,字可传千古,功在千秋,没我们不成。我们司马家每一代人都是史官,我也不例外!”

“陈国历代,十个太史令有九个姓司马,你想成为那例外的一个吗?”

他这话算是戳到我痛处了。因为我爹死得早,我年纪又小,因此西蜀的太史令一位大概还因为我空着,但照我目前的情况来看,要当上太史令,似乎有些难度。

闻人非说:“你不适合当太史令,不如另谋出路吧。”

我会画春宫,会写淫书,坊间专用笔名兰陵笑笑生,有故事有插图,在蜀都淫书界名气不小,听说我的书在北曹都城洛阳更是千金难求,如果不当太史令,我也可以写书为生,只是怕母亲会一头撞死在父亲的灵前,我会成为司马家的千古罪人,以后司马家后人给司马千上香的时候都会顺便朝我吐口痰。

这一幕不只一次在我梦境中出现,啧,锥心的疼啊……

我叹了口气说:“罢了,当个小史官也就够了。等我攒够了钱就嫁人,到时候就不写你的宫闱秘史了,你也别老想着将我赶尽杀绝。”我拍拍手说,“凤凤,过来。”

被金剑哥哥抓疼了的凤凤终于知道我怀抱的温暖了,艰难地扑腾了过来,在我怀里安居,又在我手上啄了一下。

闻人非说:“你自己知道分寸就好,你父亲临终前将你托付给我,你若过得潦倒,我也无法对你父亲交代。”

我觉得闻人非真是个大忙人。先帝把刘阿斗托付给他,我爹也把我托付给他,难道他长得像个奶爸吗?他真该开个善堂了。

其实我也不觉得我爹跟他有什么特殊交情,至少我爹生前没怎么跟我提过他,他也没来我们家走动过。一个太史令,再大也还是个微臣有罪、下官该死,皇帝要阉也就阉了。他一个叔父摄政王,怎么看得上我爹一个微臣下官呢。

我也曾向先帝学习,企图从我的族谱或者闻人非的族谱中找出一丝联系或者联想,结果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我俩都是复姓。

仅此而已。

实在让人忧伤得很。

他承先帝所托,是感念先帝知遇之恩,我爹没给他什么恩惠,他也不欠我们家什么,这托付大概也就是我爹自作多情一句话的事。这些年也没见他怎么帮衬我们,还撕了我不少灵感,我要真以为他是个有良心真心为我着想的人,那我就太傻太天真了。

所以我笑眯眯地说:“大人再见,大人不用送。”

然后抱着凤凤逃离虎狼之地。

作者有话要说:请允许我啰嗦一下,实在这本书写得我太辛苦了,一肚子苦水……

2011年上传,出版停更,12年交稿,不满意,推倒十万字重写,13年才算定稿。12年那版只能永远沉睡在我的硬盘里了……

当然幸存下来的这版也未见得多幸运,还是被出版社和谐了>o<……

因为主角司马笑职业的特殊性(知名颜色小说写手),文章里不时出现一些作者本人挺喜欢的颜色段落都被【哔——】掉了,然后由于义父什么的,出版社也觉得不和谐,于是又被【哔——】掉了,改成了义兄。这里要感谢一下我的编辑宇航,她辛辛苦苦地把整篇文章改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印刷厂印刷的时候拿错了版本,还是印了义父版哇哈哈哈~~~~~(嘘——出版社还不知道,不要告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