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少喝酒,并没有剑客那样浓烈的情怀,唯一让他心中好像有把火在燃烧的,好像自己在活着的时候,是他终于实现的野心。

他也会想要算计和报复,但当他看到萧十一郎在他的设计下,顺利进入沈家庄时,心中只觉得十分平静,好像并没有太过快意。

因为此时,连少主突然想到,今日之后,或许还要再过几日,萧十一郎将会有一个死心塌地对他的人,即使这两人最终或许受到沈家阻碍,或许会大闹一番会加速沈家衰亡,大概十分可笑。

但自己剩下的,能够珍重的东西,也不过只是三坛酒而已。

他默默看着酒杯出神。

“这世上就有那般好酒之人,你若给他市面上没有的,千金也难换的酒,他必会念你一个好,倒时也会帮你一把。”

“此事一日不过,我便陪你一日,你叫我走,我也不肯走的。”

连少主皱起眉。

第三十章

最近几晚,沈家庄值夜的护卫和家丁多了不少,但偌大的府邸,巡夜之人再多也该有疏漏,风四娘压低身子耐心等待,待听到脚步声渐远,便胆子一起,熟门熟路越过高墙。

她并非特意要打沈太君的脸面,她只是要酒,当然即使目的不一致,但后者的结果,与前者是差不多的,所以她需万般小心。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现在的沈家看着除去老太君外,其他都不太起眼,但在几十年前,沈家也是个十分庞大的家族。

那时候整个济南城中只知有沈家,不只有其他,甚至江湖上也多是赞颂。

风四娘集中精神,将手中的银针“暗青子”刺入后院中一家丁的穴道,身法灵活的在假山中穿行,她身后也跟着一道人影,脚步比她还要轻巧,二人落在后院中一处小楼旁,风四娘认真看了一眼小楼外的摆设,心知就在此地了。

她胆子虽大,要做什么事之前也肯认真准备,前来沈家之前便已用了两日收集消息,那三坛美酒不曾被送入老太君的院子,而是藏在这沈家孙女的小楼里,只因沈太君十分宠爱这孙女,小楼的防备力量是沈家最强的,所以那酒水也自然也被藏在此处。

“我先走一步,你在后望风。”风四娘小声说道,十分机智的分配任务,便要起身往小楼的方向移动。

萧十一郎猛地扯过她一把,“等等。”

“那小楼对面就是大明湖,错不了。”风四娘黑斤捂上了脸,看着又一队巡夜家丁走过,生怕错失了机会,可夜行衣在对方手里捏着,竟一时拉扯不开,不由怒瞪回一眼,“你做甚么!”

萧十一郎脸上胡子太浓,几乎看不清表情,但那眼神却十分古怪,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他叹口气:“你看对面。”

两人一同望着对面的小楼,风四娘来时大致踩过一次点,不觉得有何变化,但她再一眼看去,那小楼的顶部,仿佛正有个红色旗帜迎风飘扬,因夜色太浓,具体是何物看不清晰,那红色却在这注视下越发显眼。

“是个人。”萧十一郎倒吸一口凉气,风四娘也哆嗦了下,她这时突然想起,若非萧十一郎提醒,她连那一抹十分显眼的红色都无法发现。

红色旗帜在楼顶来回走了两趟,动作就是一顿,似乎在沉思着,随后这人在巡夜家丁走过后,如羽毛般飘然落地,分明是从极高的地方落下,却发不出半分声响。

高手!

“可是沈家的人?”风四娘越发觉得运气太差,在无垢山庄受阻也便罢了,怎么连沈家也有这样的高手,半夜不睡跑到大姑娘楼顶走来走去?

“不像。”萧十一郎双眼一直是明亮的,这一刻却因对方的身手越发的亮了起来,像发了光一样,或许倘若风四娘也能有足够的内力看透楼顶之人的行迹,只怕这时候也震惊到说不出话。萧十一郎沉默片刻后,见那人的动作,又一时觉得太过啼笑皆非,忍了忍,说道:“他应是来偷酒的。”

“我就说一定是好酒,想不到连这种人都引来了。”风四娘喃喃道,越发觉得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只是来的太晚了些,恰巧遇上个身手更强的同道中人。

只是那红色旗帜绕着小楼前后转了一圈,又在旁边一颗树下停顿片刻,才犹豫着在此跃上楼顶,似乎是坐下了,整个人缩成远远一个小包。

风四娘看了半天,也没看出这人要做什么,便不再管他,心痒之下开始徐徐往小楼逼近,沈家亭台楼阁花木丛生,样样都美,可偏这小楼才最是精致,风四娘虽无心欣赏,走来却不禁感叹几番,她耐心的等过家丁护卫,潜入小楼的院中后,已出了一头的汗。

恰在此刻,那小楼的大门,已被人从内打开了,沈璧君只着一身单衣,眉心带着一股忧愁缓步而出,与风四娘四目相对。

后者还顺着大树滑坐在地上微微喘气,前者震惊之下已在下一刻眼中已恢复了清明,似要采取下一步行动。那对面的一丛阴暗处忽然射出一道身影,极快闯入小院中,一把摸住沈璧君脖颈的脉门,这是一只男人的手,并不如女子一般纤细滑嫩反而十分宽大粗糙,身后如铁一般刚硬,更是充满着一股陌生又浓烈的味道。

三个人静止在这一刻,谁也不曾动过,谁也不曾说话,只若有所觉的妄想半空中,那小楼的顶部,原本裹成一团的红色旗帜,悠悠的飘了下来。

原来是一件大红披风。

裹在一个男人身上的大红披风。

这人大约岁在中年,长得剑眉星目,眉很浓,睫毛也很长。他脸上留着两撇小胡子,但这并不有损于他的魅力,因为他身上的气质十分独特,眼神也十分引人注意。

他的目光停在沈璧君脸上片刻,又落在萧十一郎摸在她脉门的手上。

萧十一郎心中突然有种感觉,即使他真有伤人之意,即使他此刻已经掌控了先机,这个男人若真要从他手中救人,并不难。

更何况,他并不打算害这位姑娘性命,只是以此为挟罢了。他沉默良久,却还是松开了手,退至一旁,这时候他和风四娘二人若有危机,也不在于小楼中这位姑娘了。

“像你这般美人,实在少见,莫非你便是沈姑娘?”红披风又看向沈璧君,毕竟除去容貌十分靓丽的特点,从那小楼中走出的,也只有她一人了,再说听说沈璧君是个难得的美人,那么也该是眼前这个样子。

“是我。”沈璧君道:“多谢相助,不知前辈如何称呼?沈府必有答谢。”

“我的名字,你该是不曾听过,说来无用。当然答谢也不必了,我见这位小兄弟虽制住你,却并无伤你之意。”红披风略微沉吟一番,“我来只想问你一事,那先前送你祖母百花酿的连庄主,此时在何处?”

沈璧君微微怔住,不由看向原本站在身后以性命相胁之人,只是这人的脸实在看不清,唯独对他一双明亮的眼睛,和那浓密的胡子,令沈璧君颇有印象。

接着她听到前辈后一句的问话,神色又复杂了几分,收回思绪答道:“连庄主一日前便已离开。”

红披风点了点头,心中道了声怪,他从姑苏来,路上却未见那无垢山庄的车队走过,来到济南城,这沈家姑娘又说那人走了。仿佛每一次都恰好找到,却又恰好人已不在。

红披风声音多了几分无奈,伸手摸了摸他面上的两撇胡子,沉吟说:“我再问你,你可是曾与那连庄主有过婚约?”

沈璧君这次犹豫的时间久了些,叹道:“祖母曾提过几次,不过连庄主也说过,都是口头玩笑之言,当不得真的。何况连庄主已有未婚妻,此话便不可再传了。”

“莫非传言都是真的?”红披风深吸一口气,有点发懵,他皱起眉又问:“你同我说说,那连庄主的未婚妻…叫甚么名字?”

“据说是姓花。”沈璧君已察觉出这位红披风前辈,若非是和连庄主有关系,便是和其未婚妻花姑娘有关,且提到连庄主时,这人语气并不算熟稔,想来只该是认得花姑娘。

“多谢。”红披风看了沈璧君一眼,深深叹口气,一时间似乎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又好像十分苦恼,总之那一眼格外复杂,随即转身便走,那红披风如火焰一般被他一撩,人已倏忽间消失。

“百花酿已被人挖走,不必找了。”

空气中传来此人淡淡的声音。

第三十一章

自始至终,沈家夜里的轮班护卫,都不曾发觉小楼中这位来如如风的前辈,即使对方一身显眼的大红披风,并在别人家的屋顶堂而皇之的站立良久。

想来那百花酿确实已不在了。

风四娘和萧十一郎心中已经确定,从对方的气质、眼神、气势、以及轻功来看,这位前辈的武功已达某种难以言说的地步,没必要欺骗他们这些小辈。

只是不知那酒是被何人盗走了…后又一想,即便并非被人盗走,两人也今日也难以得手。只因这位前辈,恐怕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冲着这酒来的,结局无什么两样。

沈璧君更是大吃一惊,她自然知道祖母将三坛美酒藏在她院中的树下,但能叫人神鬼不知的盗揍,除去今晚这位前辈,莫非还有旁人?

她走过几步,来到院中那粗壮笔直的树干下,绣鞋向着某一处泥地微微一踏,那一块地面便瞬时凹陷下去,那泥土陷入的空间,恰好够藏三坛美酒,沈璧君心中一叹,千防万防,却仍是难以防御这江湖的奇人,此刻是谁盗走的百花酿对沈家来说并不重要,重点是,如何能保证这消息不会走漏出去?

沈家先前被无垢山庄拒过婚,这不过是小事,但身为一个武林世家,已投入全部护卫的力量去守护三坛酒,却依然被人悄无声息地摸走,这必定会十分影响沈家声望。

她心中几番念头,目光已转至院中另外两人,这二人身手不凡,不可力敌,若是喊了人来惊动了他们,最终却无法抓捕,恐怕不妥。

若是换一种方式交流,那黑衣女子眼中透着一股野性不羁,想来不好谈判,不过这两人显然是以其中的男人为主——那腮上长满胡须的男人倒是双眼十分明亮,且方才似乎无伤人之心,倒是可以少做考虑。她这样想着,便决意将这二人留下商议一番。

她很少会自己做甚么决定,从来都是祖母说什么,她便怎样做。但连日来沈家行事连连受阻,也让她这个深闺中的小姐,意识到了积分变化,她也是想为家中,献一份力的。

沈家之外的大明湖上,陆小凤红色身影悠然渡过湖泊,走向对面已闭灯的客栈,他来到济南城已近半夜,这时候找个住宿的地方,却是难了。

何况他对此处并不熟悉,他去过多次济南,但他那时去的济南城,和此地的分布却截然不同。这里,真是个神异的地方。陆小凤摇了摇头,他已不是第一次这样感慨,可是每当去过一个地方,他依然都要带着几分惊叹的目光,看向当地的建筑和不同的人。

太过意外了。

若非数月前才回到家的小徒弟,所言太过真实,他也不会兴致一起便来到此地,着实开了眼界。

陆小凤缓缓行走着穿过沈家庄对面的一小片建筑,这边多是酒馆和客栈,远处微微有点灯火,他的目标便是那里,或者前方亮灯处会是一家客栈?若非必要,他是不会特意扰人清梦的。

只是当他再走过几步后,脚下却猛地一顿,男人身上的酒虫顿时被勾了起来,他喝过的好久不知凡几,对凡酒却也十分喜爱,总的来说只要是酒,他都不怎么挑,这时他鼻子忍不住嗅了嗅,喃喃道:“半夜竟还有酒香味…”莫非也是同道中人?

“不过,为何这酒味颇有些熟悉的感觉…”陆小凤揉揉鼻子,下意识往香味传来的地方走去,越是在黑暗中,不论气味、气息还是声音,都会放大许多,因为周围太过宁静,人最容易集中精力发挥五官中除眼睛外、其他四官的用处。那酒味也许不算浓郁,却因为气味十分熟悉,这才招惹了陆小凤一路走来。

他仰头望向某一家客栈的窗户。这一处的窗户不是正冲着大明湖畔,反而有些偏僻,往常行人就算一边散步,也不会走进窗户外的巷子里,但男人不仅走了进来,眼中还蓦地一亮,他总算知道这酒味为何十分熟悉了!

客房中本也安静,无丝毫杂音,接着那坐在桌前的人只听得窗户忽的被人推开,他心下一动,手中便立时摸到剑柄,拇指一按掌心捞住,轻功如电般闪在一侧。他冷眼看着月色下闯入房中、那身上系着红披风生怕旁人看不见的中年男人,只见这人双眼明亮,身法也十分不凡。

陆小凤目光急扫那一桌酒坛,和慢慢的白玉酒壶,心道果然如此。他手指已十分悠然的摸过嘴上的两撇小胡子,冷哼一声:“原是你这个捷足先登的家伙…”

“你偷了酒,若不叫我看见,也便罢了。不过说来,那沈家我虽不怎么认得,身边却有人与那无垢山庄关系颇大,见着了就忍不住要管一管,这酒我今日便取走了。”

陆小凤伸手便捉住一坛,打算抱进怀里,那原先桌前之人这才持剑从暗处走出,陆小凤看了一眼,这时也忍不住在心中道了声赞,只见眼前男子眉目清俊,姿态怡然,在年轻人中,此人算是陆小凤见过的第一等。想来必定身世不凡,否则也难养出这样的气质。

这年轻人听过陆小凤的话,眼中若有所思,缓缓道:“阁下是否有何误会,这酒本就是我的,何来偷之一说?”他点了灯,客房中总算明亮起来。年轻人随意将长剑收回,微侧过脸,正是先前在房中自饮的连少主。

两人互相打量一眼,发现对方和想象略有不同,一个明显并不像偷酒小贼,另一个也绝不像特意来闹事的武林人士,顿时心中各有思索之意。

陆小凤见他面色未变,说起话来不疾不徐,倒真不像是在说假话,不禁狐疑道:“你这酒,可也是名为百花酿?”

“不错。”连少主点点头。

“这百花酿自有其秘方所酿,据我所知,天下只无垢山庄有三坛,已尽数送予沈家做寿礼,怎会在你手中出现?况且我在沈家藏酒之处,发现本来的三坛酒,已被人盗走。”陆小凤不太相信,世上有这般巧合,“你也不必说,你手中的酒,不是百花酿,只闻一闻这空中弥散的酒香,我便已知这是百花酿无疑。”

连少主已认真注视着对方,突然说:“你仿佛对百花酿很是熟悉?”

“我知你或许不信,那懂得秘方之人,确与我有旧,所以根据酒香闻得出来,也不过因为以往喝过不少。”陆小凤理所当然道。

连少主沉默一下,心中却并不平静,在他胸口轻轻跃动着,好像本该压制在心底的积分奇异的情绪,随着此人的一句话,悄然迸发出来。

连少主静静站在灯火旁,盈盈的火光将他脸颊全然勾勒,他微微笑道:“前辈可是认得花姑娘?”

花姑娘?陆小凤突然也奇异的看向连少主。他在姑苏时便已听说过百花酿的名声,大多数人只知百花酿是无垢山庄得来的美酒,半点不知酿造之人为谁。但此人仅凭他一两句话,便猜得出他和花天珠有关,想来对方不仅非是他所认为的偷酒贼,身份恐怕并不寻常。

他终于问道:“你是谁?”

“我姓连。”连少主笑了笑。

陆小凤的眼神更为奇异,他在此处已有不少时日,不再是江湖小白,自然听说过无垢山庄的庄主,更何况想一想,也唯有这位连庄主,才知道花天珠和酒方的联系,“你就是连庄主?”

“是我。”连少主目光扫过桌上那三坛酒,解释道:“这里的三坛酒中,虽也是百花酿,其中有一坛,却是前辈口中的那位友人亲手所酿,对连某十分重要,自然不会用作送人。”事实上,连少主没有说的是,那酒方他已自己留着,并不准备再酿更多,三坛已经足够。如果这因为他的某些目的三坛酒被送了人,他只需抢回来便是。

陆小凤这里却没有半点犹豫,立刻就信了,这位连少主和沈家的丢失的酒,没有任何关系。

对方没必要骗他。

也没有必要偷酒。

这酒虽有独门秘方,工序复杂了些,却达不到江湖传言中那样千金难求的价值,这一点陆小凤十分清楚,他摸了摸鼻子,这时候也有些尴尬了。

“前辈莫非也是从那一处来的?”连少主见到他的表情,已经会意的转移过话题,好在初见面时不曾交过手,否则这一刻的气氛已不是单纯的尴尬能形容的了。

陆小凤咳了两声,复杂的往他一眼,“原来你也知此事。”

他心中觉得,此处江湖上的传闻,也不一定是假,连身处两个不同世界这种秘密都可告之,这连庄主和他小徒弟,恐怕并非普通朋友那么简单。

第三十二章

突然得知陆小凤的存在,连少主对此超出掌控之事,并无不悦,反而脸上的笑容更真实了些。即使谈话间一如既往的冷静,他心中却并不平静。

正如陆小凤已顷刻间敏锐的对连少主作出结论,连少主也第一时间发觉出,此人与花姑娘之间绝不简单。以花姑娘的聪慧,身有能够穿越两个世界的壁玉,她不可能随意告诉、或交给陌生人,惹下祸端,那么此人只能是与她关系亲近的长辈,至于是到底是亲人还是师长…

这人言语间有意隐瞒,许是从姑苏到济南城一路行来,发觉了什么?这样的姿态,相比本应更为强势些的,花姑娘的亲人,此人更偏向后者。

那么,是师长?

也就是花姑娘口中,那独门绝技为灵犀一指的师父?也难怪方才这人开窗前,他耳中半点不曾听到对方的脚步声,若仅仅说是因为喝酒麻醉了听觉,实在太过牵强,对方的轻功卓绝,只怕也是其中一大因素。

想来除去那据说神乎其神的灵犀一指,此人的轻功也不可小觑,连少主不过片刻间已推敲出许多,想了想,眉宇柔和了几分,“壁玉之事,我略知一二,前辈既能前来,说明她已平安回家,我…庄中那几个近卫也该放心了。”

陆小凤本想再一问对方坊间疯传的未婚妻之事,但见连少主说道花天珠平安,神色已是这般模样,语气中又故意做出几分不在意的态度,实际谁也看得出那话中的意思。

陆小凤那堵在喉咙里的话就再也说不出了,心中想,只怕不是几个下属放心,放心的是他自己罢。

这么说来,那传闻就算太过夸大,就算另有隐情,这连庄主对他小徒弟的心思却显而易见,不似作假,陆小凤人已中年,自然分辨得出,那一瞬间的神情,是假不出来的。

世人都说男人无情,但陆小凤本身是个颇为重情之人,所以即使此前对连少主不够熟悉多了些谨慎,但这一刻却有些感同身受。

陆小凤心中一叹,毕竟身处两个世界,有缘无分太过残忍,眼睁睁看着人离开所属的世界,心里是什么想法,陆小凤不知道,却也猜得出,不是那么好过。

但他也不可能有意给连少主抱走乖徒弟的机会,问题也还在于一个,此处世界十分陌生,小姑娘过来,他不放心。不止是他,那花家一大家子,只怕也放不下心,尤其是小姑娘的祖母。想到这位长辈,陆小凤的头就要疼了。

当初弄丢了乖徒弟,就已是噩梦连连,若是如今再多个隔壁世界女婿,花老太太还不得扒了他的皮?

不能够。

坚决不能够。

同情不能当皮穿,陆小凤在心中对连少主道了声歉,这年轻人,及冠不过几年便已颇负盛名,甚至如今已成长到独当一面,十分不凡。这份能力,虽有家世的原因,也确是他平生仅见,年轻一辈靠着祖上的余荫不成器的多了,能有大作为的,大都心有目标、坚守本心。

若非不可抗拒的外因,他足以配的上自家乖徒弟。

只是当陆小凤和连少主一同赶回姑苏后,得知小姑娘在自己临走前硬塞过来,要送给连庄主的礼物里,竟然是一只会飞的木鸟后,陆小凤又沉默了。

这只木鸟,叫翠翠,他自然认得,这是从小跟在他乖徒弟身边的玩伴。小姑娘可喜欢她啦,从小用胖乎乎的小手抱着小木鸟,谁要也不给,如今竟然也肯舍得送人了?

但他来不及考虑,便在山庄中发现一到熟悉的人影。他此前已知道,这一处世界的江湖,近些日子并不平静,以他的直觉看来,实际仿佛暗中有一只大手在推动,以至于由南至北连续七个世家,已纷纷败落,且家中英杰无一人存活。

这本也与他无关,但从姑苏到济南城的一段路上,他曾意外的经过南方世家陆府,并目睹过行凶之人的作案,且与那人交过一次手。

那人的身姿十分精巧,但陆小凤有一位至交好友,同样有易容的手艺,他大约看得出对方的身形,并已记住对方的背影。

但在山庄有一日,他却同样见到了相似身形、背影重合的一位白衣少年,夜间匆匆而来,片刻后又连夜离去,他尾随而去,见对方果然行踪诡异。

他并非十分在意这白衣公子是何身份,因为这或许意味着天大的麻烦,能够令七个世家同时快速败落,需要的势力,已足以将江湖掀个底朝天,但他不可能无视此人与无垢山庄的关系,那样有恃无恐的走近无垢山庄,只怕不是前来搞鬼,而是本就出自…陆小凤神色微沉。

他并不觉得,能在提及小姑娘时,能有那样柔和眼神的连庄主,会与这白衣少年有关,或者说,会与江湖上这波暗涌有关。

但这世上,最不可捉摸的便是人心,陆小凤对此深有体会,他见多了江湖上表面风光霁月的朋友,突然有一日变作恶贯满盈的混蛋,早已习惯。

对方若真如他想的一般,他也不必再犹豫,即刻回去!就算乖徒弟对这位连庄主尚藏有几分无从发觉的心意,也该尽早斩断,两人不再有所联系,才是最好的结果。

陆小凤此时才真觉得棘手,遥遥坠在那白衣少年身后,他武功十五年前便少有人可比,如今跟踪一个娃娃,倒不会太难。

只是这少年看似行为洒脱,风格多变,却心思细腻,正是逍遥侯的徒弟小公子。她来回被跟踪过两次后,发觉窗上夹的毛发再看时已消失,便逐渐心存疑虑,最终埋头往无垢山庄赶去。

如果身后有高人,连少主必定能够发现,但也有另一种可能,倘若连庄主也胜不过对方,那她也不必躲了。

无垢山庄灯火通明。

连少主在看那只木鸟。

翠翠是一只足够漂亮精致的木鸟,她的羽毛和喙虽为雕刻而成,却因其上涂有色彩,显得栩栩如生。使人一眼看过去,便已知其制作者,必定是位手艺足够精湛的能工巧匠。

连少主修长的指抚摸着她细腻的羽毛,仿佛那雕刻出的羽毛,已变为真,在他心中沉静落下,忽然觉得十分安宁。

他前所未有的仔细体会一番这样安宁的心态,事实上他最近的日子,随着导致数个世家迅速落败,进一步实现无垢山庄在武林中地位崇高的野心后,他已很少有这样恬淡的时候,仿佛喧嚣远去,他漫无目的行走在白茫茫的空间,脚下或许有一条笔直的路,好像那路的尽头…

连少主掩下神色。

“你说要走的。”

“我便当做你已消失。”

“当日未脱口的话,便不再提及。”

“可如今,你却又来惹我。”

“莫非你也想到,在山庄的日子,十分怀念,或者将来也会忍不住,再现身此地?”

他心中想,目光已含笑盯着那木鸟儿出神,微有心驰之意。她竟不怕,下一次,再也走不了吗。

或许,也不必这样麻烦,待手中事务一了,他大可将她带回来。黑发白裳的年轻人手中一只木鸟,在书房中,眼中格外明亮,他心中大约十分高兴,心脏也比往日更快的跳动起来。

这是一种十分陌生的情绪。

他在雀跃。

比得知江湖计划已有成效时的欢愉,更为真实。

他并不讨厌。

这时他不由想到记忆中,十分喜爱风四娘的杨开泰。此人敛财是一把能手,家财务数却也十分小气,这样的性格也肯为风四娘破例,或许可以说深情。虽然他以往一向觉得,此人作为虽可理解,却太过无趣,风四娘对萧十一郎的心意,有眼睛的都看得到,何必一头扎入自寻烦恼。

但他此时大约体会到几分杨开泰的心思,那样本已放手,她偏要出现在眼前,总要饶人心思的无奈。不过,若换做是他,遇到阻碍,也…抢回来便是了。

他六年前还不懂这个道理,只觉得该回来的自己便会回来,但做了六年的梦,他也该有所觉悟,该回来的,若不曾回来,他又十分舍不下,自然按着心意来。

他将翠翠放下,转头看向窗外,书房重地,山庄中绝无敢在他面前高来高去的手下,除了助他收拢逍遥侯势力的小公子,其他不做他想。

他将木鸟放飞在屋内,推开门,小公子的身形已顷刻间疾驰而来,朝着他打了个手势,那身后之人见此便苦笑着现了行迹,一身夺目的红披风,一如济南城中那一晚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