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寒症。

他犹记得一年前在关东时,公孙玲对他说道,他有一日若能将小姑娘娶为妻子,那寒症便有极大可能消散。

连少主一念及此,不由低下头,以温热的唇触了下小姑娘湿漉漉的发顶,心中本已平复的冲动,悄然复起,呼吸更是略有发紧。公孙玲言下之意,是他想的那样吗?

他自然知道古武林中,也曾有过阴阳双修一说,大约是道家传下的东西,后来双修之说被前朝下达禁令,往后就再没传下来,公孙玲提及的,可是此法?

他以往也曾在有暇时,稍稍猜测,但总不像最近这样认真费心,他这样仔细思索,已将公孙玲之意分析了透,并逐步排除其他可能。

但随即,连少主眉心一凝,将发散的思绪收回,顿时感觉到觉得浴桶中的水温度有变,温水叫两人这样折腾一番,热气已散了大半,也渐渐开始转低。他将小姑娘裹在绸巾中抱起,放在屋内的大床。

连少主食指缠着她一小截发丝,以短剑隔断,收入荷包,他倾身在她耳边道:“珠儿。”

“我在。”小姑娘看向他,她整个人裹进棉被中,正以双手抱住绸巾包裹长发,不至于发上的水湿透床铺。

但也大约不曾忘记方才浴桶中之事,她脸色依然红润,再不是那样大病一场的苍白模样,显得格外有活力。

连少主以内力将衣裳烘干,伸手触一触她脸颊。

“今日我本是不能找你的。好在你父亲被人叫走,我才连夜看你一眼,这机会实在少有。只怕下一次再见,便是我来娶你之时。”他神色温和,目中含笑,江湖六君子中各处第一的名声,绝无半分虚假,不说实力,只他如今眉眼浅浅一笑,也实在好看极了。

小姑娘看了他几眼,大约也觉得十分好看,又隐约几分懊恼,另披一件衣袍下来往桌上和柜中翻找片刻,取出一只玉瓶递来,“幸好你找对了屋子,也幸好桶中有水,不然你可要惨啦。随身带它离开,玉蜂便不会叮你。”

“好。”连少主应道,已将玉峰浆贴身收藏。

他其实并不惧怕玉蜂,以他剑法,即便多来几百上千只也不至于会叮到他,但他只字不提,且不说那玉蜂必定是小姑娘娘亲、他岳母的心爱之物,容不得他私自前来毁坏,便是他有足够的实力应对,却也不会照实说出来。

否则哪里有方才的境遇。

连少主白衣胜雪,虽轻功极高,在这夜空中恍若幽灵,但若真有高手在旁,却也一定见得到这一位的身影。

陆小凤抱个酒葫芦喝的正欢,抬头便瞧见夜色太美,而夜色下的百花楼中,倏忽飞出一道身影,遥遥远去,他葫芦贴在唇上,大约也看得出那人是谁,但正因看得出,他此时才有些说不出话。

“我仿佛见到连庄主。”陆小凤唏嘘,转头看向花满楼夫妇。他三人查案费去一整天,夜里还未等回到百花楼,便瞧见有小贼施施然从中走出。

花满楼点头道:“是他。”

“眼见他大婚前来找珠儿,分明不守规矩,你莫非就这样放他离开?”陆小凤眉头一阵跳。

“若放在前些日子,我也不会这样轻易放他离开。”花满楼道。

“怎么说?”

花满楼此时神色温和,“你也知道,我父亲寿宴时,虽有许多年轻人前来,但实际不只是我,就连父亲,也并不想送珠儿出嫁,甚至若有可能,我父亲宁愿寻个入赘花家的孙女婿。”

陆小凤若有所思道:“我大约猜到一点。是否与珠儿体内寒症有关?”

“你我都无法辨别人心,不知那些年轻人是否只是一时喜欢,不能长久,更或许日后这年轻人碍于长辈压迫,势必要令珠儿失望。只因珠儿体内寒症虽许多年来为药石镇压,但并不曾消退,大约很难有后代。所以寻到一位肯为珠儿入赘花家的青年俊杰,才是上上之策。”花满楼道。

“确是如此。”陆小凤道。

“但连庄主…是个意外。他出现的太巧,也过于优秀,甚至珠儿也十分喜欢他。花家虽同意他来定亲,我却一直觉得担忧。”

“前几日他来送聘时,我将他请入室内,同他说到珠儿的寒症,恐怕有碍子嗣。他说他早已知道,模样很是不在意…”

说道这里,花满楼不禁想到室内那一幕,年轻人或许样貌仍然有属于少年的稚嫩,思想却十分成熟。

那时他话音未落,对方已轻笑出声,“花伯父,此事我早已知道,她在无垢山庄那半年,正是秋冬交界,又淋过一场雨,寒症便开始复发了。这种沉珂很难根治,即便是那边的神医公孙玲,也无法根治,只能以汤药镇压。”

“只是我取得是妻子,若日后命中没有子嗣,也就没有罢。我所在意的,并非这些。不必强求。”年轻人微微一笑。

“不过这寒症若能根治,她也不必受这份罪。据我所知,公孙玲虽无法根治寒症,却似乎另有一策,若他不成,天下之大,总有法子治得好。”

“实在不行,我也陪她。”年轻人认真说。

“我大约明白,他那时的心情。我知你极不喜欢他的手段,他行事也确实无法令我认同,但听完他这一句,我并不想如何阻拦他。不管他怎样做,对珠儿总是真心的。”花满楼笑了笑,他牵着妻子的手,走带向百花楼的路上,即使夜凉如水,四处灯火已熄,也觉得十分温暖。

陆小凤笑了笑,大约这句话也触动了花满楼,让花满楼觉得,自己和连少主有一方面,十分相似。

这一点,即使今日花满楼不曾说到,实际陆小凤早就发现了。早在无垢山庄与连少主对话时,他便已发现了。那时他认为这样不择手段之人,总有暴露的一天,总会被人抓住马脚,很少有好下场。

但事实是,与连少主作对之人,如今还不知去了哪,而事情也兜兜转转,一切回到原处。到最后还是让那人得了逞。

陆小凤叹口气,他发现一向颇为走运的自己,在遇到连少主时,总会吃瘪,并且他认为他的败退无关实力和智慧,相反在于天意。

他撩起披风踏上百花楼的屋顶,躺在屋脊。空气中立即传来嗡嗡之声,他熟能生巧,只凭本能已经下意识拿出袖中的玉瓶,开口在空中晃了晃。几只胖乎乎的玉蜂在他附近嗡嗡一阵,才默默散去。

“莫非真是佳偶天成?”陆小凤饮了口酒,想了想,思绪诡异的拐了一个点,又有些不忿。他猛地起身,深更半夜冷嘿了一声,要说这连庄主运气或许真的太好。他第一回遇见玉蜂还被蛰得满头包,这小子倒找了个好媳妇,免了一顿皮肉之苦。太不公平。

此时轻易不曾生病的连少主,回归杭州庄园时打了喷嚏。众人噤声,但他神色却十分柔和,面上挂着笑意,并不认为这时对他念念不忘的,并非已近熟睡的小姑娘。

第五十四章

这一年的姑苏城,经过短暂的沉寂期,愈发繁荣起来,无非是因为江湖世界无垢山庄,其庄主已隐隐有江湖第一人之称,姑苏城中人,大都以此为荣,许多外来侠客,也十分仰慕连庄主,有的更是打算长居此地。

只因无垢山庄十分讲江湖道义,其庄主为人正派,对宵小的压制力极强,在姑苏城中,就连关中的大盗,基本也是不敢轻易作案的。

“客官,您的酒。”酒馆伙计嗓音雀跃着递过两坛酒。

对面是一男一女,粗布衣裳,瞧起来穿着十分普通,但身为酒馆伙计,自忖看人方面还有一手,认为那男子身形壮硕,双目明亮,说不定是习武之人。而那女子更是了不得,半张脸上虽捂着头巾,却显然皮肤细腻,一看便知是富贵人家养出来的。

这两人,住在此处许久,却都不该是普通人。

至于酒馆伙计是否默默在心中,导出一部穷武者和富家千金的爱情故事,这便不可得知了。那男人领了酒,大约心情不错,又在店中点了些吃食,和女子牵手坐在一处等候。

若今日有沈家之人瞧见这男女二人,尤其是这女子遮掩的面目,一定立即就能认得出来,女子便是沈璧君。而男子自然就是萧十一郎。

却说萧十一郎与沈璧君接触不久后,或许真是天意不可逆,不过短短一段时间便已定情,随后两人逃离沈家,便隐藏身份定居在姑苏。

为掩人耳目,沈璧君出门时便常常将头巾遮在脸上,萧十一郎也仔细刮掉满面浓胡。说起来他年纪也还未至三十,往常打扮太过老气,挂掉胡须后便显得格外年轻,尤其是双眼明亮,看起来也略有几分英俊,这一番改变成功脱离沈家实现,得以一路前往姑苏。

选择姑苏也是有原因的。

其一是因姑苏距离济南太远,远到沈家之人也不一定能查到此地,再者,姑苏城中有江湖第一世家无垢山庄,那连庄主坐镇此地,沈家若有所行动,也不能大张旗鼓,反而会慢慢来,这样若是沈家知道他二人行踪,他们也有逃脱的时间。

其二是,连庄主此前已决然推拒掉和沈家的婚约,自然不会对沈璧君有何想法,就算知道他二人私定终生逃到姑苏,估计也不会伸手去管。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句,即使连庄主有心帮沈家一把,最近几日也恐怕没有时间。只因无垢山庄已接连几天高高挂起红绸和灯笼,坊间也若有所觉,开始流传起连庄主即将娶妻之事。

“据说连庄主娶得,正是他传闻中的那位未婚妻。”作为土生土长的姑苏人,对于无垢山庄这样的本土势力,消息还是比较灵通的,酒馆伙计见萧十一郎问起,便自觉与有荣焉,滔滔不绝讲到连庄主的未婚妻,“说起来,我有一日还曾见过,长得很是好看,都说连庄主未婚妻,比那沈家小姐容貌更胜一筹,我看绝非虚言。”

“原来是连庄主要娶妻,难怪姑苏这一段时日这般热闹。”另一处桌上有人笑道,“听说江湖六君子有大半都赶往姑苏,连看破红尘、打算出家的朱泉公子也不日赶来,我等还以为有何盛事,特意来瞧一瞧,没想到还真是不得了的盛事。也不知我们这些人,可讨得一杯喜酒?”

萧十一郎这时想到以前随风四娘夜探无垢山庄时,恰巧见到的那使绸女子,容貌在月色下看不清晰,即便如此也令人颇觉惊艳,当然更为引起他注意的,是对方的武功。那武功奇妙的很,也十分厉害。

沈璧君听闻花姑娘的消息,也难免默默一叹,当年大家还曾在祖母寿宴聚会,于沈家后院小花园中相见,各有风华。没想不过两年便已物是人非,她如今与萧十一郎四处躲藏,而对方已与连庄主即将成百年之好。

听说早在一月前,无垢山庄便总有匠人出入,据说连庄主将内院中一处居所,全以暖玉铺盖。众人皆认为连庄主财大气粗,开始败家,但或许别人不知此事缘由,沈璧君和其他几位参加过沈太君寿宴的女子,是完全猜得到的。

这居所,只怕是为花姑娘所建。

花姑娘时常穿着极厚的衣衫,大约身体极弱,也十分怕冷。暖玉虽然昂贵,却难得十分温暖,在冬日里更是温度适宜,若是人穿的厚些,在这样的屋子里,只怕待久了还要出汗。

连庄主真是费尽心力。看得出连庄主对这位妻子,十分用心。想必对方在祖母寿宴中的话全是真的。

沈璧君这时也心觉有些羡慕,毕竟这样疼爱妻子的男人,就算是普通人,也该令女子心中喜欢,更何况这人并不普通,还是少年英才,江湖第一世家的家主,这些光环之下,许多年来,早已令女子趋之若鹜。沈璧君倒也不嫉妒,她微微一笑,已将被萧十一郎握住的手攥紧了一些,至少身边也有人愿意为她付出许多。

她想这么多,不过是有感而发。

姑苏城中人大都喜气洋洋,然而对于这门婚事,也有许多人不喜。这酒馆再往前一段便是无垢山庄,此时有一桌的女侠听到众人低声讨论此事,其中一人顿时小声不满道:“那女子有甚么好的,也不知用了何种手段,竟能让连庄主来娶她!”

“师妹,噤声!”她师姐皱眉,冷声呵斥。此刻在姑苏境地,莫非师妹还当是在师门一样吗?

“师姐,我所言有何错?那女子分明一无背景,二无身家,还不知是哪里的小门小户养出的,如何配得起连庄主?我不服气!”她师妹原本只是发些牢骚,未想师姐这样严辞训斥,叫她有些挂不住脸,声音越发大了起来。

只是她话音未落,街上便有一队人马排街而过,清楚一大块空地。

无垢山庄的护卫跨坐着披带红绸花的马匹,远远地从清空的街道,向着无垢山庄的方向缓缓而行。当先便是一位红衣人,众人瞧着他神色温润,贵气逼人,眉眼更是说不出的俊朗。即使从没见过连庄主之人,此刻也猜到这红衣人的身份。

从来只听说,连庄主善穿白衣,太过完美,更像谪仙人。但如今对方成婚之日,眼见其唇角上扬、一身大红锦缎衣衫,目色明亮。那样坠入人间的欢愉情绪,竟也让围观之人觉得格外合适。

“连庄主!”有人呼喊一声:“未想连庄主于今日成婚,宋某竟赶上这样的喜事,恭喜了!”

接着不少人接连道贺。

连少主扫视一眼,目中含几分笑意,抱拳道:“多谢!”又提到黄昏会在山庄之外摆宴,请大家喝杯喜酒,顿时又是一阵道贺声。

“他竟也有这种模样?”萧十一郎站起身,忍不住向外走去,望着连庄主策马而过,目光从他身上一掠而过,稍微停顿一下,但神色间没有变化,似乎不曾见过刮掉胡须的萧十一郎。又或许是认得出,却并不在意。

萧十一郎只觉得荒谬,在他眼中,对这位连庄主的印象,只停留在对方剑中的杀气,和如幽潭一样看不到底的眼神,仿佛对方心中颇多谋算,正酝酿着足够的威胁。

他也因此,十分忌惮连庄主,所以在姑苏城中,也习惯性的掩饰身份,生怕被连庄主发现他的踪迹。但就对方停留在他身上那一道目光看来,即使刮掉胡须,做过一番伪装,对方也是应该认出了他。但显然他在对方眼中不过是个小角色,并不如何在意。

“师妹,那位花姑娘,真是出身小门小户?”此时酒馆中,另一桌的师姐妹,也纷纷走出观看,那师姐向后扫过一眼,随后喃喃道:“我看恐怕不尽然吧。”

“自然没什么身份,江湖世家从没有一个姓花的,就算势力再小一些的家族,也绝没有花姓之人,可想而知。况且坊间传言,那女子一直身处无垢山庄,说不定连个家人都没有。”她师妹冷哼一声,无意识望着这一片人马。她眼前掠过送亲而来的花轿。

抬轿的是八个高矮胖瘦不同的轿夫,脚步轻巧,抬起轿来十分平稳。令人奇异的是,这八人或许并不简单,没一人太阳穴都高高鼓起,仿佛内力十分高深。

但内里高深之人,又怎会来做轿夫?这样一想,众人认为,或许是看花了眼,或者判断有误。

再看一看轿子前大概是新妇家人的十多个俊逸不凡的少年,她师妹闭上嘴,不在说话。看来姓花的,还是有不少家人的。

尤其是这些少年,以前从未见过,也从未听说过,却看起来气质不凡,一举一动颇为优雅,并不像小门小户出身,十分奇怪。

随后这人马之后,便是许多挂红绸的漏窗马车,这马车每一辆都十分精致,木料上好,其上花纹雅致古朴,刻着“花”字。马车与马车均系在一起,其中大约放着许多抬嫁妆。

若是两亲家之间离得太远,以马车运送嫁妆也是可以的,这师妹不甚在意,但慢慢的,她神色渐渐凝重起来,随即大惊失色:“怎么这样多?”

第五十五章

以往也并非没见过成亲的,嫁妆大约会控制在一个吉数之间,但这一辆又一辆马车中,分明其中都放置七八抬嫁妆,而马车早已超出二十辆,眼见着其后也望不见尾,师姐妹都看傻了眼。

“其中大抵有连庄主的聘礼,也一起添在嫁妆了。”她师姐缓缓道,“但你们也不可再乱说,即使没有连庄主的聘礼,这一家嫁妆也一定不少,只怕不像你说的那样普通。”

其他几个师姐妹纷纷点头,方才发话的师妹也早已没了不屑,默默望着雕刻着花字的马车一辆接一辆,这一刻说是十里红妆,半点不为过,并且显然仍有所超出。毕竟来的是马车,而非担夫。

迎亲后,便是拜堂成亲,坐在上首的是花家长辈,和一白衣中年男子,连少主其上本无长辈,今日却有一人巴巴凑过来,拜堂时坐在首位,和花家长辈并排。

在场众人大都不认得此人,但连少主显然认得,目光望过去时,神色略有冷意,却并未管他,显然算作默认。徐青藤在旁忍不住多看几眼,总觉得连少主长辈座位的那一人…有些眼熟。

或许只是眼熟?他默默想。

花天珠耳中虽能听的清众人的言语,但心神都放在手中的红绸之上,由那人领着向前,拜过天地长辈,复对拜一番,随后被送入内院的暖阁中。

这一处是新起的婚房,各处都十分精致,小姑娘踏着软软的毯子,心中稍有几分紧张,虽知道再见之时,便是成亲之日,可真正来到这一日,她又有些彷徨。

连少主似乎察觉到她的紧张,握一握她的手,两人跟着做过流程,丫鬟便都退出去。连少主就着红烛的光望向妻子的脸,说起来,初见时,他也没能想过,密林中迷路的小姑娘,会是他日后的妻子。

他眼中十分动容,捞起桌上的酒壶,饮一口酒,便附身吻上小姑娘的唇。庄中修整山庄的匠人和下人,都觉得日子太快,许多事情忙得照应不来,恨不得一人当做两人用。但于他来说,想一想,距离送聘那一日,实在过了太久。

冰凉的酒水顺着连少主的唇舌,渡入小姑娘口中,她缓缓吞咽着,微微闭上眼。因为身体稍稍倾斜,无法使力,便伸手扶着连少主的腰。

连少主亲吻着她,将她拥在柔软的被中,喉中低声一叹。他实在有些忍不下了,从送聘那日差一点走火,他便已知道。尤其是今日,只要一想到这人是他的妻子,他就立即想要将她刻入体内。

他随手将她嫁衣的宽带抽开,一眼望去那骤然松散的衣襟,其中里衣因为动作拉扯,领口微有些低,露出的半个胸口…好像最为上品的羊脂美玉一样细腻洁白,他动作一顿,指尖已轻轻触上去。

和在水中时的感觉,全然不同,却一样叫他心有冲动。

“城璧?”小姑娘眼睛黑亮。

“恩?”

“我听到有人来了。”小姑娘将他推一推,合上衣领,“好多人的脚步声,可是来找你的?”

连少主:“…”

无垢山庄中,前来贺喜的江湖朋友也有些头皮发麻,不是因女方这数不清的嫁妆,而是女方亲友那几桌的人,实在太过陌生。只这样也倒罢了,这些和无垢山庄交情不浅的客人,大都不是势力首领,便是势力继承人,向来高高在上,不认得普通百姓也是正常。

但对方显然不算普通,几个穿黄衣的中年人,十分儒雅,想也知道年轻时一定各个儿生的俊逸不凡。且在场之人大都眼力非凡,哪里看不出这些人武功都极为不错,只是奇怪的是,从未在江湖上听说过这样一个家族。

尤其是身侧跟着几个侍女的白衣中年人,方才这人一入场,不少习剑之人已忍不住站起身,待那白衣人目光一扫而过,这些人身上立时出了一层冷汗,若说这人也出身普通?打死他们都不信。

“我从未听说过,江湖上还有个这样的花家…方才那花姑娘的父亲,看起来十分温润,眉眼柔和,根本不像江湖上,可我在那白衣人入场时,不小心打翻了茶杯,他却长袖一卷,将那茶杯送回远处,这一手精妙的很。真正精妙的很。老夫自叹弗如。”有一山羊胡老头摸着胡须道。

另一人小声说:“花姑娘的母亲,恐也并非常人,我方才听她,喊那白衣人为哥哥…嘶。”

“这样厉害的家族,怎么数十年来籍籍无名呢?我不信!难道所谓的隐世家族,真的存在?我一直以为那是话本中的东西,我感觉今晚从这喜宴中回去,我一定睡不着了。”一个老者身后的晚辈轻声道。

“如果是隐世家族,哪来这样庞大的财力?我猜花家虽然全族隐世,但族中必定有人在外经营罢,且十分善于经营,否则一代一代总会坐吃山空。”徐青藤道。

身为江湖六君子之一,他的话条理分明,还是有不少人信服的,年长之人也微微点头。

“说起来,若非今日连庄主成婚,只怕还不知再过多久,我们才能得知这世上还有花家这样的家族!不,花家起码发展过三代以上,他们能隐蔽这样久,自然能隐蔽更久。或许若非连庄主娶妻,你我永远也不可得知花家,直到百年后,千年后,才可能有人发现。”

朱泉坐在一席微笑,只是他不喝酒,也不吃肉,只食用些单独的青菜,似乎真的一副要出家的模样。

连少主本以为,好不容易娶来妻子,便多请些朋友,将婚事准备得大一些,但他现在已为这个决定吃足了闷亏,朋友请多了也是不错,但一个一个非要拖着他在宴席之上,叫他心中略有几分悔意,尤其是妻子的舅舅…那位大约是白云城主的白衣男子,整场都在冷冷盯视他。

他大约明白这人心情,许久未见的外甥女突然嫁了人,并且还是从未见过的一个年轻人,实在叫作为舅舅的人生不出什么好感。

连少主心知此人是陆小凤一般的高手,并不多么靠近,只一杯接一杯将敬酒之人劝回,说实话,他今晚真的喝了不少。陆小凤看得十分欢喜,忍不住笑出声来。

“陆前辈。”连少主见他这样快乐,也忍不住走上前。

陆小凤自然掩下笑意,已手中多出一杯酒水,扬手道:“还未向庄主贺喜。”

“同喜。”连少主十分给面子的饮尽这一杯,接着走近一步,十分亲昵一般将陆小凤从席位之上请出,不等他反应,便朗声道:“徒婿有些不胜酒力,听闻陆前辈向来是酒中好手,千杯不醉,今日还请一定要为徒婿挡一挡这酒水,徒婿先走一步。”

陆小凤啊了一声,片刻回过味来,手已一指点出,打算拦下他,却不料连少主早有准备,打算离开时便已用到轻功,身体一滑便悄然远去,融进暮色里,气得陆小凤跳脚。

连庄主在江湖风评极好,说的话几乎从不会被人反驳,立即有人喊道“陆先生”,纷纷过来敬酒。毕竟陆小凤方才出手的一招,如同神来一笔,又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分明是一门极为高明的功夫,武林中最是尊崇这样有本事的人。

连少主离开宴席,已顺着小路向内院走去,但随即他眼中向身侧树后一瞥,脚步略微一顿。

那树下阴暗处便接着闪出一道身影,这人抬头,中间是个长相极为奇怪的少年,说是奇怪,是因他五官明明不缺一处,组合起来却仿佛每一处都缺了一般,说不出的奇怪。

但连少主认得这人,甚至倘若花天珠在此,也一定认得这人。

“连庄主。”少年从怀中扔来一件东西,大约是本书册,随后盯视连少主一眼,这一眼看不出神色,但很显然其中并无恶意,他冷冷道:“你要的东西。”

“什么?”

“主人给的。不好说。”

连少主接过书册,往页面一看,随后伸手翻了翻,又忽然合上,收入袖中,神色认真地抱拳道:“我知道了。多谢。”

“不必。”那少年顿了顿,又冷声道:“我已传承主人衣钵。你二人于我有恩,若有事,可去关东找我。还有,今日见你二人总算成婚,恭喜。”他长相怪异,声音也极冷,此刻神色却略有些柔和,显然这声恭喜是发自内心。他说过这一句,转身便走。

看模样大约并不会进入宴席,而是这就离开无垢山庄。

连少主望着他背影远去,随即往袖中一触,心中放下一半。回到暖阁时,已经过去将近两个时辰,嫁衣搁在一边,屋子里也微有水汽。

连少主扣上房门,越过一重纱帘,向床铺走去,那其上只着一件单衣的少女正擦拭微湿的长发,连少主接过绸巾,细细为她擦拭,只觉得她长发的清香,也引得他格外心动。

他以内力一寸一寸令长发微干,从背后抱住她,探身过去舔咬她的耳垂,小姑娘身体一抖,已握住他打算解开衣带的手,她转头看了看,眸色明亮,“你这样早回来啦?”

她以为还要等许久。

起码祖母叮嘱她晚间之前要看的那本书册,她还不曾拿出来翻看。她猜测,其中大约记录着日后作为妻子,要怎样照料丈夫的做法。

她大约有点不知所措,又碰到他衣袖,不料其中一本书册啪地掉落下来,小姑娘默默松了口气,她仿佛终于找到可以转移的话题,笑道:“这是什么?”

第五十六章

她捡起书册,还未等看清页面的字,鼻间已嗅到一股浓重的药香味儿,这味道并不香甜,但也绝非刺鼻,闻上一闻只会觉得令人十分舒服。

小姑娘有些奇怪,据她所知,连少主极少生病,袖中的书册怎会带着药香?

只可惜她分得出这是药香,却不怎么通医理,分不出其中成分。小姑娘略有懊恼。

直觉连少主或许受了伤,她下意识捞起连少主的衣袖闻一闻,果然仍有一道未散开的药香,味道和书册中一样。撸起少主的长袖,见他手臂光洁,并无伤口。

她微微一怔,鼻尖又向上凑近他唇边。

连少主眸色蓦然一深,目光落在小姑娘专注的脸上,已很快低下头,一手箍住她脖颈,去吻她眼睛。他顺着那柔软的睫毛,向下擦过鼻尖,又以舌尖挑起她的唇,稍一用力便从齿缝中钻入,与她小舌纠缠在一处。

在玉罗刹面前演戏时,连少主或许仍略有生涩,但他生来便是天才,聪慧程度绝不仅仅体现在剑术,即便是生涩的吻技,往后稍微练一练,便已足够令小姑娘脱不开身去。

他单手勾着妻子的腰,将她压在榻上,眼睛定定瞧着她,一手从她背后探到衣带处,明知故问的轻笑道:“那册子里有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