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卓乐寻欢

作者:一粒米饭

第一次见面,对方微笑着自我介绍:“在下李寻欢。”

可怜的小吴同学僵硬了,她该怎么说?

——久仰久仰,在下吴卓乐。你寻欢来吾作乐,真是有缘啊有缘。

原以为是种田之旅,没想到却是一个与固执美大叔反复做斗争的漫长过程。

同人乃是爱与YY交织的综合产物~

本文走轻松伪种田路线,原著时代背景设置为完全架空,这里略有改动。

内容标签:武侠情有独钟怅然若失布衣生活

搜索关键字:主角:吴卓乐,李寻欢┃配角:林诗音,龙啸云,林仙儿,阿飞┃其它:永恒而伟大的群众演员以及路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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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

上一刻在医院病床上断了气,下一刻竟然重新又睁开了眼睛,两眼发直的某人盯着头顶上的床帏茫然不知所措。

她明明记得自己已经因为突发的心脏病死了,还遗憾着没有见到父亲最后一面,眼角似乎还有不甘心的泪水,怎么好像做了一个梦似的,转眼就到了另一个地方。

稍微动了一动,觉得手上触感不太对劲儿,抖抖索索的举起来一看,才经历了死而复生的某人差点尖叫起来。

这、这、这不是小朋友才有的白嫩嫩小肥手吗!她什么时候缩水了?

咣当,一声巨响,吓得她一抖,循声望去,一个形容憔悴络腮胡子的中年大汉颤抖着从一边扑上来,想要抱起她似乎又不敢,那声巨响正是他不小心把茶壶从桌上扫下的声音。

“苍天有眼,苍天有眼,老天爷,我吴老虎谢谢你了!”

吴老虎,多么像土豪劣绅的名字。还来不及说点什么,自称是老虎的男人就大呼小叫欣喜若狂的冲出门去,那声音洪亮得简直可以直冲九霄:“大夫,大夫,我女儿醒了,她醒了!”

虽然大脑还是一片混乱,也没有什么丫头或则哭泣的美妇人抹着眼泪说什么“太好了,小姐”,综合这突然缩水的身体以及屋子里的陈设家具,还有之前住院时无聊看的大量小说来分析。

她,估计是穿越了,还变成了一个不超过五岁的小朋友。

到底是上天很仁慈还是上天想和她开个玩笑?

突然想到男人的名字,不禁打了个寒颤,那什么,该不会真是乡下地主山寨土匪吧。古代普通劳动人民的真实生活其实挺惨的,作为一个古代女人更是惨上加惨。顺利一点十五六岁嫁人生一堆孩子,每天带孩子做饭收拾家务晚上还得缝衣服做女红。没有电视没有电灯更别说逛街看电影,究竟是谁说穿越好,好得不得了?

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狠狠的在脸上小捏了一把,仔细的看看屋内,绝对不是穷人家的摆设。她对古代家具没研究不知道这是哪朝哪代,总之,像现在这样疑似借尸还魂的情况,还是保持沉默装傻比较好,她不想被当成妖怪给浇黑狗血更不想被活活烧死——古代人民很迷信的。

杂乱的脚步声从门外传来,一个白头发的老人被那个胡须男几乎是拖了进来:“大夫,我没骗你,小女真的醒了!”

大夫看到床上的小女孩一双眼睛看着自己时不禁倒抽一口凉气,心里疑惑,明明是只剩最后一口气的病人,她怎么就会醒了?某非是自己误诊?不可能啊?

“大夫,劳烦您快为小女诊脉!”满脸胡子的男人一把将他推到床前,自己小心翼翼的捧起她的一只手,声音沙哑:“爹就知道,你会好起来的。”

柔软的小手触到他脸上粗糙的皮肤,近距离之下可以看到他眼中全是血丝,想必之前他一直守在这个孩子身边吧。突然想起没有见到最后一面的父亲,当他看着卧病在床的自己时,也是这么小心翼翼无限酸楚的表情。

心下一酸,差点哭出来。

好吧好吧,不管是因为什么见鬼的理由才会发生这种只有在小说中才会见到的情景,她无耻的占据了别人家孩子身体的事实不会改变。既然上天给了她第二次重新活过的机会,就算再也见不到家人和朋友,她一定会珍惜这个机会好好的活下去。

“奇怪,令千金虽然脉象犹虚,却冲正平和,已无大碍。只要好生静养,应该没有大碍,想来是上天有好生之德,不忍让大人痛失爱女”老先生摸着花白的胡子,啧啧称奇。不知何时也挤进房间的几个仆妇打扮的妇人也是擦眼泪的擦眼泪,念佛的念佛,直道“老天有眼”。

“真是感谢老天爷,我一定多做善事!明日,不,现在就去庙里烧香还愿!”看来是这个女孩父亲的男人扯开嗓子叫起来:“吴六,吴六,赶紧过来!”

外面一叠声的应着,都在闹哄哄的叫着吴六。

“老爷,我这就去给小姐把熬好的参汤端来,您也喝几口吧,好几天没吃没喝了。”一个丫鬟打扮的女子说。

“对对对。”他轻轻的用袖口为她擦去额头上的汗水,声音温和,一点也不像刚才那个又吼又叫的男人了,“孩儿啊,你可真是吓死爹爹了。”

不做声生怕露馅儿,反正她是身体虚弱的病人,默默打量屋子里的人,她们的穿着还有服饰都不像是普通小老百姓。貌似这还是做官的人家,刚才听见大夫称呼大人。

——照这个发展套路来看,似乎是种田路线。种田,也不错啦。正好她看了不少种田文。

“小姐,喝点汤先暖暖胃。”

好几双手把她扶起来靠在枕头上,小心的擦了脸和手,热气腾腾的汤用勺子送到嘴边,还有端着手帕脸盆漱口被子的人在旁伺候,第一次见识这种做派的某人被结结实实的震撼了一把,稀里糊涂的被胡须叔叔灌了一肚子汤,手脚也有了点暖意。

“再躺一会儿,爹爹陪着你。”

重新躺下,有人在房中放上了暖盆,还在被子里塞进了暖炉。胡须叔叔一下一下的轻轻拍打着她,目光中满是慈爱。

有钱人的种田真是不错。难怪大家都喜欢种田。她迷迷糊糊的想。

作者有话要说:再次强调,这是小说同人小说同人小说同人,电视剧什么的,退散吧。

虽然咱很哈那位卷卷头的表哥,作为原著党,实在是

新文前期乃是井喷期哟!绝对日更,日更,心中充满了对小李叔叔满满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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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种田文里的女主到底应该做些什么才符合正常事物的发展规律?

按照一般套路,她首先要确定这是什么朝代上面是谁在当家作主,万一遇到明朝末期又生活在帝都岂不是大大倒霉。然后再看看家中人员构成结构,有没有二夫人三姨太,以免有互相厮杀后宅争宠事件发生。最后还得瞧瞧经济情况如何,是富甲一方还是小有家产,要是碰巧遇到是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人物也好早做应对。

作为一个借尸还魂的二十多岁女性,尽管上辈子因为先天心脏不好长期住院,不过基本的常识她还是有。经过几天小心观察,装睡偷听分析其他人的对话,她得出了以下结论。

第一,肉身姓吴,闺名卓乐,芳龄五岁。是那位吴大人唯一的千金没有兄弟姐妹。

第二,吴家小姐年幼丧母,父亲大人现在是鳏夫一只,似乎无意续弦,于是家中除了仆妇丫鬟之外,并没有小老婆如夫人通房丫头之类的存在。这一点让她对这位吴大人的好感上升了至少三格。

第三,吴大人出身草莽,早年在江湖上也很有名气,因为喜欢上了一位官家小姐,也就是吴卓乐的娘亲,才毅然投考武举,打了无数胜仗封号平西大将军——听到这个封号她差点喷出水来,幸好不是平西王,他也不叫吴三桂。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她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朝代。看衣饰穿着好像有些像宋代或者是明代,但那些有点诡异的发型又不太符合记忆中的印象。不知道年号,不知道皇帝的名讳,她又不是考古专家可以从家具装饰上就分析出具体年代。不过还好,至少不是清朝。她已经受够那些阿玛和阿哥的套路了。

综上所述,吴家小姐家境不错,家中人口单纯,老爹爱如珍宝一点都没有重男轻女。就算是种田文,那也是高起点,美满幸福得很。看来老天爷果然是补偿她上一辈子没做坏事却早夭,给了她第二次美好人生。

上一次人生虽然只活了二十一年又长期卧病在床,可她也不算过得不幸,有一个很爱她的父亲,很多关心她的好朋友,唯一的遗憾也就是母亲在她十三岁那年因病去世。这一点倒是和吴家小姐一样。如此一想,倒是对吴家父女两人多了几分亲近之感。在这里已经呆了差不多一个星期,再怎么样也慢慢的接受事实认清形势,自己是不太可能回去了——尸体恐怕都火化下葬,回去也没用。

从现在开始,她就是吴卓乐。她会好好珍惜第二次人生,认认真真的活下去。

心里还是很思念再也不能见面的父亲和那几个好朋友,不过吴卓乐伪小朋友还是不得不承认,这里的生活比起以前来实在是高出了很多。不说其他的,光是一个没有心脏病困扰的健康身体,就足够让她高兴好久了。至于其他有钱人的高级享受倒还在其次。

作为一个年方五岁的将军小姐,她还不需要学习绣花写字画画,当然也就免去了不识字导致身份暴露的困扰。就算是偶尔言行举止有什么和以前不太一样的地方,大家也都很宽容的用大病初愈这个理由来帮她开脱了。五岁小朋友,只要每天吃好喝好玩好,不要突然冒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语言,被当成借尸还魂的妖怪可能性不大。

在床上静养了好久,她终于可以获准下床走动,一直小心翼翼守着她的吴大人也放下了心,不再寸步不离的守着她,嘱咐身边照看她的丫环奶妈们好生伺候,据说还是皇帝特批他休息了几天好照看女儿,现在女儿没事,自然得销假上班去。吴卓乐弄不清楚他究竟是什么官职,似乎是太尉。太尉到底是什么级别,对不起,她没有概念。

现任的父亲大人似乎官职不低,财产不少,这一点光从她闲逛时看见的宅院占地面积就能看出来。不说那些层层叠叠的院子房屋,光是偏北的一大片园林就足足比得上一个小型公园。里面有很多一看就知道给小孩子玩的东西,秋千啊木马啊之类的,不得不感叹吴大人还真是疼爱自己唯一的女儿。

怎么形容现在她一天的生活?总之就是尽情的玩,尽情的吃,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各种各样没见过的精美小玩意儿和吃食流水一样的送到她房间里,不管走到哪里都是一大堆丫环仆妇跟着围着,想做点什么根本不用说话,动动手指头就有人立刻准备好送上来。以前看书时惊叹那些古时的世家名门奢侈的做派,现在换到自己身上体验一把,除了“将军府好,有钱人好”这种想法,真的也没有其他能形容此刻心情的话了。

这还不是红楼里描写的那种世家呢,身上穿的的绫罗绸缎,每天吃的虽称不上山珍海味,那也是现代绝对吃不起的好东西。至于那些出行和起居,天知道卓乐同学是动用了多么强大的自制力才没有像一个土包子那样失态。

到有钱人家种田什么的,真是太幸福了。

吴大人不管多忙多累,每天也要陪着她吃饭,超级有耐性的陪她说话一起玩一阵子,和他粗犷外形根本不相配的温和。就是吴卓乐自己装小朋友比较痛苦而已。不过一想到自己占据了他女儿的身体,再加上以己度人,天底下疼爱儿女的父母心都是一样,倒也不是敷衍了事,暗自下定决心把他当做亲人好好孝顺,也算是成全了自己对无法见面父亲的一番思念之情。

最开始卓乐还担心会不会被押着读书写字学绣花,后来装作无意的去问吴大人,他哈哈大笑着说:“孩儿,女子无才便是德,学那么些劳什子做甚。莫非想和你娘一样也当才女不成?爹爹便是粗人一个,虽然识字却也不会吟诗作对,一样和你娘和和美美。要我说,你身体不好,应该好好习武才最要紧。读书作诗倒不是不好,等你长大些再说吧。”

吴卓乐眨眨眼睛,努力模仿小孩子说话的口气:“那,孩儿听奶妈说女子都要学做缝纫”

吴大人很豪爽的一挥手,也不在乎在小孩子面前爆粗口有什么不好:“放屁,不要理她。我吴老虎的女儿不学舞刀弄剑反倒整天绣花写字,那还成什么样子。”

说到这里,看见女儿睁着一双圆圆的乌黑眼睛看着他,不知是听懂还是没听懂,觉得自家女儿实在是可爱得很,一把将她抱起来,在脸上狠狠亲了一口,笑眯眯的问,“怎么,卓乐是怕日后找不到好相公么?放心,爹爹最讨厌那些满口之乎者也的穷酸书生,等你长大了,一定帮你找一个年轻英挺武艺高强的少年侠士,江湖中人才不稀罕什么缝衣服绣花。”

卓乐巨汗,那啥,吴大人,您好歹也是朝廷里的大官,怎么说话还和行走江湖时候一样啊?拜托她才不想嫁什么武林中人呢!根据她的记忆,一般谈论到这个话题少女们都要假装羞涩才对,不过她还没忘记现在自己是小孩子,从自小丧母来看,不可能明白。于是装出一脸懵懂的表情,扯着他的手玩秋千去,把这个话题转开了。

一转眼,一个月就已经过去。除了因为饭太好吃长胖一大圈,走遍了这座将军府上上下下之外,卓乐还是没有搞明白现在究竟是什么朝代。古时候对皇帝的敬畏那是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她总不能随便找一个人问,喂,现在的皇帝叫啥名字吧。再加上她整天都呆在后宅里被一群丫环奶妈寸步不离的跟着,除了吃吃喝喝玩玩睡睡,似乎也没什么其他可以做的事情了。想去吴大人书房里翻找一下,看看有没有年号之类的线索吧,很可惜,她只认识标准简体字,小篆行书之流就和甲骨文没区别。有心想从丫环嘴里套点话出来吧,古代人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没有普及义务教育,身边的丫环除了一个叫绿袖的稍微认识几个字之外,其他的都是文盲。

卓乐有点郁闷了,最开始的新鲜劲儿一过,她就开始感到无聊空虚,非常的想家。悲哀的是还得小心不让其他人看出来——五岁孩子整天吃好喝好还闷闷不乐,不是怪事吗?这个年纪正是应该不知忧愁大玩特玩的时候,不过要一个其实已经二十多岁的成年人抱着木头玩偶风车九连环之类的东西还要玩得津津有味,实在也是有点为难她。

她现在还特别希望吴大人找个人来教她读书写字,至少每天也有点事情可做啊。痛苦的是这个宅子里的小孩子似乎就她一个,害得她想找点借口说“啊隔壁的谁谁都会识字了好羡慕”都不可能。

吴夫人啊,你为什么要这么早去世,要是你在的话,起码还会有点女人上门来聊天喝茶八卦解闷,现在一个大男人拖着一个小女儿,都没有什么同阶层的夫人小姐做客,太寂寞了

吃了早饭之后,卓乐百无聊赖的坐在庭院里的秋千架上发呆。因为怕被发现奇怪的地方,她很少和丫环们聊天——真要聊也不知道有啥好说的。之前也梦想过整天除了吃喝玩乐之外不用上班挣钱该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现在才发现,富贵闲人的生活也不是人人都消受得起。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文化有追求的成年人,还要顶着这个五岁小孩子的身体装天真至少十年,想到这个她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别人种田都种得很快乐,只有她快被闷死,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小姐身子丫头命吗?

也不知道呆了多久,听见前院似乎传来吴大人的大笑声,隐隐还有其他人说话的声音,卓乐像打了鸡血一样站起来,激动无比,莫非是他带客人回来了?神啊,现在哪怕是一个花白胡子的老头也好,她太渴望见到不一样的面孔了。

打定主意,卓乐立刻装出迎接父亲的架势冲了过去,反正也没人怪她没家教不文雅,她还是五岁的小孩子嘛:“爹爹!”

一群女人在后面追:“小姐,慢点跑,仔细摔了。”

一口气跑到后院门口,差点一头撞在来人身上,随即被吴大人抱起来,笑得很欢快:“李兄,这就是小女卓乐,上次见到她的时候还在吃奶吧。卓乐,快叫李叔叔。”

“李叔叔?”卓乐看着那个明显是文官打扮的男人,奇怪的问。吴大人不是最讨厌书生之类的文官了吗?平时也很少带客人回家,今天看起来,他似乎和这位李叔叔很熟的样子。

来人二十四五岁年纪,面容俊美,温和儒雅,穿着一身青色的官袍,带着电视上经常看到的文官官帽,见卓乐死死的盯着他倒也不以为怪,柔和一笑,声音清朗:“吴小姐,幸会幸会,在下李修平。”

“我说李兄,对小孩子也这么一本正经的,真是受不了你们这些读过书的人。”吴大人一掌拍在他的后背上,冲着卓乐挤挤眼睛,也不管她听不听得懂,“孩儿,这位李叔叔是爹爹以前在江湖上结识的好友,别看他考中了探花,武林中可是赫赫有名,大家都尊称他为小李飞刀。”

哈?

卓乐有挖耳朵的冲动,一时没憋住,冒出一句话来:“小李飞刀?李寻欢?”

“哈哈哈哈,看吧,连我家孩儿都知道你的大名啊!”吴大人笑得更开心了。

自称李修平的男人微笑摇头:“寻欢二字,不过是行走江湖时的称呼而已,吴兄切莫在他人面前提起,惭愧,惭愧。”

接下来他们好像又说了些什么,不过卓乐一个字也听不进去了,大脑里一片空白。

这不是种田文吗为什么会有小李飞刀什么的的冒出来啊???

作者有话要说:郁闷,昨天居然被抓去加班了,害得我没有能日更,今天送上很肥的一章。

原书中并没有特别指出是什么朝代,古龙大师的小说几乎都是模糊背景,于是我就也跟着模糊了。不会出现古代人说现代话的雷点,不过混乱一下官职或者是称呼风俗在所难免,还请考据党见谅,毕竟这不是严肃的历史小说嘛。

李修平这个名字我无耻的借鉴了安迪大人同人里的说法,小李叔叔以前可是在朝做官的人,不可能取寻欢这种一听就很那啥的名字啦,我寻思着可能是字或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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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刻,吴卓乐遇到了一个改变她未来一生命运的男人。

这不是在开玩笑,卓乐很认真。什么,谁说她那颗小小的芳心瞬间就被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吸引不可自拔,改变一生命运难道就非得和一见钟情之类的狗血剧码挂上钩吗?她所说的命运,那可是真的命运来着。

好好的种田文瞬间因为某个人的出现,变成了前途未卜,疑似往武侠剧转变的不幸悲剧。

仗着是小孩子可以不用避嫌,卓乐假装天真无邪的爬在吴大人膝盖上撒娇,抓着他帽子上垂下的丝带玩耍,留意那位自称是李修平男子的一言一行,心里还抱着几分侥幸,万一只是同名同姓呢?万一历史上真的有一个叫做李寻欢的人中过探花呢,万一,呃,小李飞刀什么的只是他的绰号呢?

当然,卓乐自己也知道这种万一是多么的渺茫,既然她都可以在挂掉之后借尸还魂到不知名古代一个小女孩身上,这个世界其实是武侠小说的世界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托尔金老爷爷曾经说过,在人类生活的世界之外,还有一个幻想的世界。搞不好这就是古龙大师的幻想世界。

吴大人也没有太在意她找机会赖着不走的行为,反而因为女儿亲近自己高兴不已,兴致勃勃满口李老弟李老弟的叫着,还命人取来了珍藏多年的美酒,你一杯我一杯的和他对喝起来。卓乐睁着一双圆圆的眼睛看着两个大男人喝水一样喝得不亦乐乎,不禁咬住了手指。

那啥,喝酒伤肝,对身体不好,小李飞刀据说是有肺病的啊!

成年人总以为小孩子不懂事实在是太好了。从他们的对话中,卓乐大概知道他们很早以前就认识,那时候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还是个少年,吴大人自己则是凭借着一把金丝大盘刀在江湖上混得风生水起。两个人因为某次行侠仗义结识,之后交情一直不错,直到吴大人进京做了官才改为书信来往。现在,李寻欢在今年的科举中由当今皇帝钦点为探花,也披上了一身官服,吴大人多年未见这位忘年交,便硬是将他拖回自己家喝酒。

“没想到啊没想到,不愧是小李飞刀,文武双全,不仅武艺了得,连文采都没几个人比得上!”吴大人像是自己中了探花一样,兴奋得不行,一个劲儿的劝他喝酒,“来来来,满上满上。”

李寻欢却只是摇了摇头,叹着气:“家父本来对此次殿试寄予厚望,只盼着我能高中状元也好光耀门楣,谁知”

“这个我也曾听唐大学士提起过,圣上本是要钦点你为状元,得知你是保定李园的子弟,不禁想成就一段佳话,这才将你改为探花。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这是何等的荣耀。”吴大人哈哈大笑起来。

李寻欢微微一笑,似乎也抛却了那些烦恼,一口饮干杯中之酒,不再谈及这个话题。不过吴大人已经略有几分醉意,却不肯就此放过他,带着几分玩笑之意,笑吟吟的说:“兄弟,这可不是我一个人胡说。大家都说了,状元,榜眼,人人都可做得,只有这探花嘛,却不仅得看文采,还得看人品相貌。又焉知圣上不是赞叹你的风流洒脱,才故意将这探花之名与你。小李探花,小李探花,那可比什么小李状元小李榜眼好听多了。”

这一下,不仅是李寻欢哑然失笑,连本来满腹心事的卓乐都忍不住哈的一声笑出来。不为其他,只因为想到她曾经在某本书里看过的一句话——“比我有学问的都没我美貌,比我美貌的都没我有学问。”换到李寻欢的场合来看,他完全可以说比我武功好的没我有学问,比我有学问的没有武功好,学问武功都比我好的,不一定有我英俊。

不过,吴大人倒也不是胡乱吹捧,卓乐上辈子身体不好很少出门活动,最大的娱乐爱好就是蹲在家里看小说看电视。有一段时间很喜欢看武侠小说,讲述小李飞刀故事的风云第一刀她当然有看过,不过看了太久记忆久远,很多情节都不大记得了。倒是瞄过几眼电视剧,唯一的印象就是里面扮演李寻欢的男演员真是俊美得很,古代人烫卷卷头脑袋上扎个蝴蝶结造型换一个人绝对会被活活喷死,他硬是穿出了一种美感。不过那电视剧虽然演员都不错,和原书情节未免也差太多,作为一个坚定的原著党,卓乐没什么兴趣,加起来半个小时都没看到。

眼前的李寻欢,自然没有烫卷卷头也没有扎蝴蝶结,一头黑得发亮的头发规规矩矩的梳好,用一根白玉的发簪束得整整齐齐。不过他的脸倒是和电视里男演员有三分相似,只是少了几分俊秀,多了几分英气,不像一般读书人那样眼角眉梢都透着书卷味,想来是因为长年习武的原因。即便是个男子,用眉目如画,鬓若刀裁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卓乐还记得书里说李寻欢的眼睛迷人得很,什么什么猛一看像是绿色,仿佛春天大地啥啥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现在他还年轻没有经历以后那些磨难的关系,春风大地啊宽容大海倒是没看出来,他的眼睛明亮得吓人,好像随时随地都蕴含着笑意,像是注意到卓乐打量的视线,回头温和的注视着她,像是在询问莫非他的举止有何不妥?

卓乐看了几眼,竟然有点不好意思起来,默默低下了头。

李寻欢听见卓乐也笑出了声倒是有点诧异,小小孩童竟然也知道榜眼探花之意,又看到卓乐面容秀美皮肤白皙和吴大人并不很相似,倒是多看了她一眼。于是卓乐干脆把整个脑袋全部埋在吴大人怀里,心里直打鼓——坏了,记得书里的小李飞刀智慧也蛮强悍的,那么多人去陷害他骗他,硬是没让他上当。该不是他看出什么问题来了吧。

吴大人大乐,摸着卓乐的头:“李兄弟,连我这小女儿也知道你生得好看,不好意思了,哈哈哈哈。”

李寻欢笑着说:“只是觉得令千金秀美可爱,不禁多看一眼,是我唐突了。”

吴大人听他夸奖自己女儿生得漂亮,更是乐得合不拢嘴:“那是那是,幸好小女酷似我夫人,要是和我长一个样儿,那还不生生恨死这个做爹的。哎,我倒有一个计较,你名寻欢,当年夫人在世时为小女取名卓乐。你寻欢她作乐,这不是天生一对么!可恨你们年纪差太多,要是能有李兄弟这般人才,才有资格做我的女婿——”

卓乐简直都要窘死了,真想用一个酒杯把他的嘴塞住,这做爹的人喝多了满口胡说八道也没有什么顾忌,实际上随便把她的名字告诉其他男人就已经很神奇了,她的奶妈再三嘱咐过,不能把自己的名字透露出去。就算这个男人按照古代标准都可以做她爹了,可是在人家面前说什么要把才五岁的女儿嫁给他之类的,您当他是萝莉控吗?

看过书的人都知道,李寻欢才不是萝莉控,他这一辈子爱的只有表妹林诗音而已。卓乐再可爱再漂亮,那还是一个小屁孩。

“吴兄,你喝醉了。这种玩笑还是少开为妙。”幸好李寻欢也没把一个醉鬼的话当真,要是卓乐大个十岁估计他还会尴尬一下,面对一个五岁连牙都没长齐的小奶娃,小李飞刀表示毫无压力。还很亲切的对着卓乐笑了一笑。

自从知道这是武侠世界,面前这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李寻欢,卓乐就有点战战兢兢的,见他虽然毫无架子,年轻和蔼,也不敢很傻很天真的跑上去抱着大腿叫李叔叔。武林人士有危险,小李飞刀同志更是命犯天煞孤星,和他沾上边的没几个有好下场。珍爱生命,远离主角。她可不想让自己莫名其妙的卷进什么梅花盗百合盗一类的麻烦里。

“有、有何不可!”吴大人喝得太多,眼睛已经有点发直,舌头也大了,还死死抓住卓乐不准她走,“小、小女即将年满六岁,你、你也不过才,二、二十又三,十七岁而已,平常得很,平常得很!”说着还抓住他另一只手,死命往这边拖。

李寻欢哭笑不得:“吴兄,你真醉了。李某早已由家父做主定下婚约,你的美意,在下心领了就是。”

“婚约?不要紧,男人三、三妻四妾很平常,只要你别亏待,亏待我女儿便是,做个平妻又、又如何!”

卓乐听得满头黑线,爹爹啊,你到底有多欣赏这位李叔叔,不惜让我嫁去做小老婆都行。再次庆幸她是不懂事的小孩一只,可以装出完全听不懂的懵懂样子。要是稍微大一点知道些,不羞愧欲死的跑去上吊才怪。

李寻欢叫来下人搀扶吴大人去休息,自己也告辞了,离开时看见卓乐还眼巴巴的看着他,眼中充满说不出来的好奇,想到刚才的事情也觉得好笑,顺手从腰间解下一块鱼形玉佩递给她,柔声说:“这个拿着玩吧。”

呆呆的捧着玉佩,上面还带着他的体温,卓乐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心里不胜感慨。小李叔叔你是好人长得也挺帅,不过咱对你也没什么太大的好感,为了避免日后惹上更大的麻烦,咱们还是就此拜拜,以后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好歹,我也算是更新了。这一章算在十二月十三号,十四号更新继续,说了要日更就绝对会日更。在另一文开V连着码了一万字的情况下依然记得爬过来撒土,那是何等森森的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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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

卓乐还以为吴大人真的要打定主意把她和小李叔叔送做堆,不过第二天他酒醒之后表现得很茫然,完全不记得自己到底说过些什么事情,她这才大大的松一口气。

苍天,她和李大侠足足差了十七岁好不好,等到她长大可以嫁人,他都三十多岁了。尽管每天都很想念父亲,卓乐可没有所谓的恋父情结。

仔细想一想也真有趣,别人穿越武侠世界都是一来便腥风血雨主线剧情隆重上演,而她呢?记得风云第一刀开始的时候李寻欢已经年近四十,一身是病的冒着风雪从关外回来,见到了他那个结义大哥还有一辈子深爱的女人林诗音。按照现在他的年纪来推断,那至少也是十几年之后的事情了。大家都小李探花小李探花的叫着,实际上真没人见过他做探花郎时候的样子。卓乐好笑的想,她也算是大饱眼福了一回。

本来还有点担心吴大人会不会因为和他结识惹来什么麻烦,可是转念一想,书里可没说他做官的时候惹出过乱子。再是名满江湖的大侠,李寻欢好歹也是世家子弟,书香名门,不可能做出有辱家门的事情来。“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这可是很不得了的光辉事迹了。要知道古代要想中个举那是难上加难,更别说父子三人都考全国联考第三名。好像李寻欢的哥哥还有父亲就是因为没能中状元觉得很不开心,郁郁而终。卓乐真想诚恳的说一声:知足吧您,这样的儿子,别人羡慕都羡慕死了,您还觉得不够呢!

当然,最后李寻欢因为感情受挫不惜把整个家产全部送给表妹做嫁妆,自己只带了一个忠实的仆人远赴关外,李老爷泉下有知,不知道会不会气得活过来——你这个败家子哟!

吴大人武林出身,和朝内那些官员好像都只是泛泛之交没几个真正谈得来的朋友,好不容易遇见一个以前的好友,闲暇时刻一起喝喝酒谈谈天,比划一下武艺倒也心情顺畅。作为他现在的女儿,卓乐也不想让自己这一辈子的父亲整天无聊。反正要不了几年李寻欢就会辞官回家,和他们再无干系。江湖中人的小李飞刀很危险,不过在朝做官的李修平李大人却安全得很。看他笑意柔和文质彬彬的书生样子,真的很难想象这个年轻人就是名满江湖的小李飞刀。

小孩子的生活是很无聊的,明明是一个大人却要装成小孩子整天做懵懂状,更无聊。自从得知这竟然是一个有武林高手有大侠有神功的世界后,卓乐就经常在心里对不时上门做客的李寻欢腹内天马行空编故事。李寻欢不知道这个安安静静的小女孩在脑补他和林诗音啊龙啸云啊还有阿飞啊一堆人的恩怨情仇,每一次上门都对她很亲切,时不时的会送她点东西。几个月下来,竟然也有小小的一个匣子。晚上等一个屋子里的奶妈睡了,卓乐就会悄悄的把那匣子从枕头边上摸出来打开玩赏那些精美的玉佩啊,扇坠啊什么的。

嘲笑她是财迷吧,作为一个穿越而来的现代普通小老百姓,她哪有什么机会接触这些高级货。吴大人并不是没钱,可他的品味实在是不敢恭维,经常拿着那种起码有半斤重还镶满了各色珍珠宝石的金锁笑嘻嘻:“孩儿,这是爹爹送你的礼物,快快带上。”

碍于不好意思卓乐勉强带了一天,脖子差点扭到,最后还是摘下来扔抽屉里了。所以还是这些东西好哇,又值钱,又漂亮,是女人都会爱不释手。

书里说李寻欢很会享受,从来不喜欢骑马也不爱走路,整天就爱坐车。看他随手送的这些东西,即使再没眼光也能看出不是一般的饰物,做工精美质地上乘不说,搞不好还是什么古董文物很有点来历。小李叔叔你真是有钱人,品味也很好,出手还大方。

家世好,有钱又有权,武功高强,还会画画写诗弹琴下棋,人长得英俊,脾气温和没得说,至少他和吴大人往来这些日子,不管什么时候都是温文儒雅,即便是下人他也总是很有礼貌,卓乐的几个丫头都在偷偷的暗恋他,以为卓乐小不懂事,经常几个人聚在一起羞红着脸互相取笑。卓乐假装专心的喂鱼抓鸟,其实听得暗暗好笑,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全天下十五六岁少女们谈论的焦点永远都是帅哥呢。

“唉唉,做人太完美了总会遭老天爷嫉妒呀。”想到这里,重新睡回床上,卓乐自言自语的轻声说。

转眼之间已经是秋天,天气渐渐变得寒冷起来。这一天是卓乐六岁的生日,虽然都说不要给小孩子办什么寿宴以免她受不起折福,爱女心切的吴大人还是决定小小的为她办一个家宴庆祝一番。说是家宴,其实吴家也就只有他们父女二人而已,吴夫人娘家似乎也人丁稀薄,只她一个独女。所以最后在桌子边上看见了李寻欢,卓乐一点也不惊讶。

“李叔叔。”乖乖的上去问好打招呼,毫不意外的从他手里接过一个小小的紫檀木匣子,卓乐当着他的面拆开一看,笑得眼睛几乎都眯成了一条线。卓乐属狗,里面是一个白玉雕刻而成的小狗,似乎并未多做修饰,而是玉天生就类似犬型。握在手里只觉一团温润,细腻无比。卓乐拿在手上反复把玩,爱得不行。

“又让你大大破费,寻欢,你也太大方了,这块玉,再怎么看至少也值几千两银子吧!”吴大人为他倒满一杯酒,“她一个小孩子,哪里用得着这么好的东西。”

“玉最能养人,卓乐自小身体不好,把这块玉佩在身上,好处不少。”

李寻欢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炫耀或者提及这块玉得来多不容易。看卓乐还在摸了又摸,喜欢得不知怎么样才好的样子,心里也暗自高兴。他对待朋友向来诚恳,以心相交。无意中得知卓乐因为早产自幼便大病小病不断,费劲心思才找来这块千年古玉,虽然不至于百毒不侵,至少也对胎里寒大有裨益。别说是几千两银子,就是几万两银子别人也未必肯卖。

卓乐和他其实没有说过几句话,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有意无意的避开他,偶然遇到也都是装不懂事的小孩子。要说为什么,大概是因为总想着要是和他相熟,总会不忍心看着他因为情关难过,十年间颠沛流离。倒不如大家没有什么深厚的情谊,也比到时候干看着着急强。她只是一个借尸还魂的普通人,自顾不暇,哪来的神力去扭转乾坤改变别人的命运,要是突然冒出一句“李叔叔,日后若是遇到一个叫做龙啸云的男人,一定不要和他结拜为兄弟,也不要带他回家。”不被人当妖怪才神了。

话虽如此,听到他语音清朗,就像是一个关爱的长辈一般称呼自己的名字,卓乐很是感激。这个身体虽然因为自己的缘故再度活过来,却老是咳嗽体寒,现在也才十月的光景,就要穿夹袄了。手里拿着这块温玉,只觉得从手心到胸口都暖洋洋说不出的舒服。稍微一想就知道,这绝对是什么不得了的宝贝。再一想自己和他无亲无故,不过是一个友人的女儿,他就能这样尽心,心下又是一叹。

看他笑容温润,灯光之下一张脸莹白如玉,谈笑间神采飞扬,说不出的潇洒风流,卓乐觉得只能用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八个字来形容他,一时间竟然难以想象十几年后他形容憔悴满鬓风霜的样子。到底是要多大的痛苦才能让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侠士变成一个肺痨缠身的中年男子?

“难得一身好本领,情关始终看不破”

脑海中突然出现了电视剧里主题曲的头一句旋律,当时听的时候只觉得毫无感触,现在面对面的看着李寻欢与吴大人把酒言欢笑意盈盈的样子,真觉得这句歌词用来概括他的一生再贴切不过了。

唉,命运这种东西,岂是说改就能改的。只能叹息造化弄人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拼死拼活,终于赶在十二点之前把这一章发出来了,字数有点少,明天会补上比较肥的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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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四章

时间过得很快,发现自己穿越的惊恐之情犹在,转眼间秋天就要过完,天气日益寒冷,院子里的几颗树叶子早就掉光,花花草草也一番萧瑟的景象。卓乐待在这座空荡荡的大宅子里,只觉得寂寞得快要发疯。此刻她还真的吃饱了撑着的希望吴大人有其他女人——好歹也有点打发时间的事情可做啊。

不是说吴大人不关心她对她不好,一个父亲可以做的他都尽量做到了。问题在于他早上很早就要出门去上朝,下午貌似还得去城外的兵营里办公,临近年底请客喝酒的事情也多了,基本都要晚上天黑之后才能回来。有时候他回家太晚卓乐已经睡下,他也会轻手轻脚跑来看卓乐有没有踢被子或者屋里的火盆生好没。每一次这种时候卓乐都会想到自己的父亲,同时也觉得吴大人真好。所以,不管怎样她都会好好做他女儿,全心全意的孝敬他,某种意义上,她算是让吴大人失去了真正的吴卓乐,她要连同自己父亲的份一起,加倍的回报这份父爱。可恨她的心智虽然已经是完全的成年人,身体依然是个小孩子。孝敬父亲可以做的事情她好像一件都办不到。唯一可以做的不过是学着丫环的样子,象征性的为他锤锤肩膀捏捏腿,就这样吴大人也乐得不行,用胡子扎得她生痛,直呼“我家孩儿真是孝顺。”

不知道其他穿越到官宦人家的女主角们是怎么适应生活还自得其乐的,反正卓乐只觉得每天无聊都都要睡着了。按照道理说六岁的女孩子应该可以学习做一点简单的女红,卓乐就不止一次的看见家里的小丫头们在奶妈和仆妇的教导下学着穿针捻线打结子,可惜,吴大人宠她宠到不行,从来不要求她去学这些东西,下人们又不是吃撑了没事做,谁愿意去劳烦这位当家老爷的眼珠子。别说是教她了,连针都不肯让她碰一下,唯恐扎伤了她没法交代。家里的庭院走廊她早就逛腻了,自从到了这里已经四个多月,她竟然连前院都没有去过。回想看小说电视,那些千金小姐们身边就一个贴身丫鬟,动不动就可以悄悄溜出去玩。卓乐看着寸步不离跟着自己的四个丫鬟还有两个奶妈,只想翻白眼。她还不是什么名门世家的小姐,只是一个将军的女儿呢。由此可见,小说电视多半都是胡说。

这个时候,李寻欢李叔叔的存在就显得弥足珍贵。偶尔也会有客人上门拜访,吴大人当然不可能让自己六岁的女儿出来见这些和他一样大大咧咧的武将粗人。只有这位文文雅雅的李叔叔上门时,吴大人才会把她放出来见客——卓乐觉得他根本就是把李寻欢当自己兄弟了,一点都不见外。说来也奇怪,吴大人胸无点墨,既不会吟诗作画也不会下棋弹琴,就是和李寻欢很谈得来。卓乐寻思着大概因为他们都不算是完全的官场中人,有一半算是江湖人士,身上都有一种洒脱不羁的味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