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一次,吴大人有急事出门去了,剩下李寻欢一个人呆在书房等他回来。他倒也真没把自己当外人,拿了一本书看起来。卓乐眼巴巴的看着他手里的书,心里大恨,好歹上一辈子自己也是个大学生,到了这儿之后反倒是变文盲了。去世的吴夫人挺有学问,书房里的书大多都是她留下来的,要是她识字的话,没事看看小说杂谈什么的打发时间一下也好啊。

像是感应到了她的视线,李寻欢放下书本:“怎么了卓乐,有什么东西想要吗?”

卓乐吭哧吭哧了半天,她真有点畏惧这个武林高手,谁叫小说中的李寻欢给她印象太神了,天知道会不会被他看出来自己和一般小孩子不同,最后还是下定决心开了口:“李叔叔,卓乐卓乐想识字。”

“想识字是好事,大可以去告诉你爹,为你请一位夫子就是了。”李寻欢笑着说,他对她一向都很有耐性有问必答,从来不因为她是个小孩子而不耐烦的敷衍过。有时候卓乐觉得这倒不是他喜欢小孩,而是他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态度——从不自恃甚高而看不起别人,就算对方是个小孩也一样。

卓乐垂下眼帘,慢慢的用鞋尖搓着地:“爹爹不愿意让我读书识字,说女子无才便是德。”

李寻欢本来是存了几分玩笑之意,想和卓乐说笑一番。自从认识她以来,他就觉得卓乐文静沉稳懂事得有点过了头,不太像一般小孩那样顽皮任性,心想大概是因为幼年丧母的原因。因为和吴大人相交甚深,对她也存了几分长辈的关爱之意,每次上门做客见到她都会尽量说些趣事好让她展颜一笑。现在见到她一张小脸似乎真有烦恼神色,便收起了闲谈的心思,认真的说:“如果真想读书识字,我帮你说去。女孩读些书明白些道理总是好事。世人都道女子无才便是德,简直荒谬可笑之极。”

说到这里,他觉得自己和一个六岁的小孩谈论这种话题,对方多半听不懂,不过看见卓乐深以为然连连点头,心里好笑,暗道吴兄武人一个最不喜读书,偏偏生下的女儿和他一点也不像。看她年幼早慧,难道日后真会成为一代才女?因思及才女,突然想到远在家乡的表妹林诗音,嘴角不禁露出一丝温柔的笑意。

卓乐见他眼神突然转为柔和,唇边含笑,先是有点惊讶,随后明白了,全天下能让堂堂小李飞刀露出这样表情的人,恐怕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爱了一辈子的林诗音。凡是女性,对传说中的美女都是好奇的,差点忍不住问出来,幸好临时记起自己还是六岁小朋友,假装对桌上的砚台产生兴趣,摆弄那个去了。

李寻欢想了一阵离开家乡时表妹临别相送,梅林里衣带飘动清丽脱俗的情形,暗暗叹了口气,要不是因为她还要为去世的父亲守孝三年,他们早就已经成亲。虽然有父亲和她带来的老仆照料,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心高气傲的表妹身边没有自己开解,只怕也是终日郁郁寡欢吧。一转眼看见卓乐正趴在一张椅子上专心摆弄砚台,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走神。明知她年幼不会懂得这些也不禁有些不好意思,顺手拉过一张纸,也不唤人,自己开始研磨:“反正闲来无事,不如我教卓乐学写自己的名字可好?”

“好!”装作很开心很兴奋很萝莉的样子拍了拍手,卓乐抖抖身上的鸡皮疙瘩暗自作呕,这种可悲的日子要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现代人没几个会用毛笔写字,李寻欢倒是有耐性,手把手的教她握着笔,一笔一划的在纸上写下了吴卓乐三个大字。卓乐歪着头看了看,问:“李叔叔,你的名字怎么写的?”

李寻欢也没嫌弃她麻烦,又握着她的手在纸上写下了“李寻欢”三个字。卓乐学着他的样子抓起毛笔,歪歪扭扭的照着葫芦画瓢,于是在挺拔秀美的李氏字体下面,出现了狗爬一样惨不忍睹的同样六个字。卓乐囧着丢下毛笔,小孩子的手不好用力,这比她想象的还烂一万倍,丢人呐。

显然教她写字的人不那么觉得,拿起这张鬼画符连连称赞:“卓乐真是聪明伶俐,第一次学写字就这么好,比我小时候强多了。”

嘴角一抽,李叔叔在说笑吧,就她着破水平和他比?卓乐坚决相信能中探花的人六岁时候写字绝对比自己写得好,不过还是装出很高兴的样子低下头做羞涩状。看来李大侠也是第一次教小孩子写字,见学生很聪明,于是兴致大起,又教了了她好几个字怎么写。卓乐恨不得立刻就能学会识字,做睁眼瞎太痛苦了,不过好歹还是记得小朋友没那么热爱学习,大概学了小半个时辰就假装不耐烦开始走神。李寻欢摸摸她的脑袋,再次称赞了一阵,叫来跟随她的丫鬟带她下去洗手洗脸。卓乐心想,怪不得在后面的书里叶开很厉害,原来李寻欢还是个好老师,实行快乐教育,绝对不打击学生的自尊还有自信。

李寻欢果真说话算话,等吴大人回来之后向他提起卓乐聪明伶俐是可造之才,不教她读书识字可惜了。吴大人听后想了一阵,叹息着说:“我又焉能不知卓乐是个聪明的孩子,自从她大病一场险些丧命之后,好像突然又聪慧了许多,有时说话做事简直就像是大人一般。正因为如此,我才怕她自古以来,女孩子太聪明了,心高气傲想得太多就不长命,我倒宁愿她不聪明,平平安安过完一生。”

李寻欢沉吟片刻:“吴兄,你说的话我也明白。不如这样吧,反正我这官也是闲职,左右闲来无事,再加上早年多受你照顾。如若你不介意,卓乐开蒙一事,便由我来教导。虽不敢说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教她识几个字念几本书却是不妨事。只要自小教导她学会心胸开阔,便是多读几本书也不必担心她会动不动悲秋伤月,犯那书呆子脾气了。”

吴大人一听,正中下怀,拍着他的肩膀哈哈大笑:“其实我早有此意,只是不好意思张嘴,既然如此,就让卓乐拜了你这个师傅。学不会小李飞刀,学学你的风流文采那也是好事。”

“听吴兄的意思,莫非还想让卓乐练武不成?”李寻欢惊讶的问。

“练武强身健体总是好的,日后嫁人也不怕被欺负,哎,寻欢,我可没有说要你教她武功。这件事情,卓乐要是不愿意练武,就算是小李飞刀我也绝不愿意勉强她学。”说着,吴大人顺手拍开一罐泥封好的酒,“来来来,这一杯,就权当谢师酒了!”

于是,在卓乐毫不知情的时候,吴大人就为她找了一个全天下多少人求之不得的武林高手教她读书写字。天知道第二天卓乐看见他出现在书房的时候,心里叫了“这是浪费!杀鸡焉用牛刀!”足足一万遍。

被人知道竟然要小李飞刀来教识字念书,绝对会被无数崇拜他希望拜他为师的家伙们罩布袋的啊!这、这故事的情节走向越发诡异了

作者有话要说:有同志说男主是谁,文名不是已经说明一切了吗?

至于他们相差十七岁完全没有压力,女主她本来就是二十多岁的人,只是穿到一个小孩子身上,她的心理年龄和小李叔叔没多大差距。就算是单看生理年龄,她二十岁的时候小李叔叔三十七岁,也不是很离谱啊。古代老夫少妻的多了去了。

表妹表哥配对什么的,原著里他们本来就没在一起,绝对不是我拆CP。

不会黑原著任何一个人,不会因为自创的女主去贬低林诗音,也不会因为很喜欢小李叔叔拼命的吹捧他美化他。

请大家不要着急,慢慢的看下去吧,我更新的速度还算不错。

6

6、第五章

希望读书识字的美好愿望最后惹来这么一尊大神,卓乐始料未及不禁在心里叫苦连连。她一点也不想和他单独相处培养感情,即使她真的觉得李寻欢是个好人。问题在于她不想被卷进奇怪的事件里面,要是他只是李修平,一个普通的学士,她当然会为有机会亲近国学兴奋不已。可他是谁啊?他是小李飞刀来着,江湖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看过很多武侠小说和武侠片,卓乐总结出和主角扯上关系最后都几乎很惨——除非你是女主角。

显然她没有做女主角的命,连女配角都算不上,最多也就是一个“友人女儿甲”的路人身份。要是长期相处下来有了感情,她忍不住说出他以后的事情怎么办?她给自己定下的目标是种田不是救世主。李叔叔爱管闲事有又圣母倾向还是女性杀手,没有阿飞一样的武功保命跟着瞎搅合估计会被玩儿死。她还是离他远一点保持距离比较好吧。

这算是自私吗?大概吧。可是经历了一次死而复生,卓乐很爱惜这条小命,她还想好好活着结婚生孩子孝敬吴大人,弥补上一辈子因为身体不好什么都没有经历就死掉的遗憾。她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小女孩,即使有心也不知道怎么才能让李寻欢不那么悲惨。

要知道,神棍不是那么好当的,而且神棍的下场基本都很悲惨。她不想做预言帝。古代人民对付妖孽的手法她可不想体验一次。

然而,小孩子只能乖乖的听从父亲的话,更别说卓乐发誓要低调做人,做不出地上打滚要求换老师的行为。而且对方还是探花兼学士,教你一个小屁孩读书简直就是抬举,少不识好歹了。心中纵有万般不愿,卓乐还是规规矩矩行了拜师礼,每隔两天的接受来自武林高手的文化课教育。

这一下她才发现,人家能高中探花也不是吹的,满腹诗书啊那真是。教小孩子识字而已,也能说得头头是道引经据典却不故作深奥。卓乐本来的抵触情绪总是在他的一个个有趣故事里慢慢化为乌有,听得欲罢不能——李叔叔您的口才也是一流,天南地北的奇闻异事加上历史典故,上电视去讲学都没问题。没过多久她就完全抛弃了成见,天天搬着小凳子坐等李叔叔上门授课。没办法,生活太空虚没电视看没网上,有人讲故事那也是好的啊。

这边学生学得很起劲,做老师的人也挺惊讶。李寻欢没教过小孩子念书,最开始还犹豫卓乐年纪太少,可能会听不懂或者没兴趣。不料她真是聪慧无比,预备讲两个月的三字经半个月就学完,开始讲论语,她也听得很有兴趣。每天练完字之后扭着他不放非要听史记和山海经。最初的时候李寻欢怕她听不懂尽量往浅薄处说,不料却被她抱怨看不起小孩子。后来慢慢的越讲越深,第三个月的时候已经在讲诗经了,她依然听得很专注,时不时的还会发表一点见解,尽管都是小孩子的童言童语,却也有几分自己的见解。李寻欢又喜又惊,莫非卓乐真是天资聪慧的才女?都说名师出高徒,可要遇见一个聪明的徒弟,做师父的心里也会暗自欢喜,然后更加尽心尽力的传授徒弟。

这些事情他都没有告诉吴大人,有一种说法,孩童幼时太过聪慧会早夭,他面上不露心里也在默默担忧。因为他的兄长便是自幼享有才名,心高气盛,未中状元郁郁寡欢,未满二十就病故了。有了这件事在前,他打定主意要好好教导卓乐,定要让她一生平安无忧,甚至有想过要不要等她长大一点后传授她武艺强身健体。

可惜卓乐不知道李大侠的心理活动,只是奇怪为什么他教的东西越来越多,越来越细,有时候根本没把她当一个小孩子,还正儿八百的和她探讨起人生的意义来。可以理解,卓乐已经很努力的在装小孩子,可成年人和真小孩之间的区别怎么都很大,何况卓乐并不是很好的演员,有时一高兴就会忘记目前的状况,说出一些六岁小孩不该明白的道理来。万幸李寻欢也没有什么和小孩子相处的经验,只觉得她很聪明,天生沉稳,再加上本来自己就是少年成名文武双全,才没有露馅儿。李叔叔不说,卓乐也不知道,还是高高兴兴的学习读书写字,听听故事长见识。要是她知道自己在李寻欢心目中已经被划为天才之类的神童,一定会哭笑不得——任何一个二十多岁的正常大学生回到六岁,都会变神童的好不好。

转眼间已是严冬,外面下起了鹅毛大雪。这一天又是授课的日子,卓乐安安静静的写了一阵子字,尽管还是不怎么样,至少已经能认出来写的是什么了。好歹也是有底子的人,一旦摸到了门路学起来就快,现在她基本上可以看懂一些浅显的书籍,就是那种龙飞凤舞的草书依旧无能。想到很快就可以摆脱文盲的身份,心里有点美滋滋的。

最开始吴大人还好奇的跑来观摩过几次,很快就没了兴趣,直呼“闷死了”。反正卓乐年纪尚幼,不用担心什么男女大防的问题,他也乐得躲到别处去清闲。有伺候的下人,知道他们不喜欢有人在一边打扰,都很识趣的在外面的屋子里等着传唤。所以书房里安静得很,一时间能听见窗外积雪簇簇落下的声音。

李寻欢就坐在一边的火盆边画画,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就是这样,除了正式授课时间,都是自己做自己的事情,互不干扰。卓乐写了一阵子手腕有点酸,便将毛笔放在笔架上,好奇的凑过去看。这一段时间相处下来,她对李寻欢的畏惧防备之心大减,再加上他是自己的老师,心里不可谓不尊敬,就是脸上有点不好意思表现,总显得客气有余,亲近不足。不过李寻欢似乎也不在意,他这个人就是这样,只要真心想对一个人好,不管对方是什么态度,有没有相应的回报,他好像都不计较。

见卓乐伸头过来看,李寻欢笑了笑,微微侧过身去让她走近,还小心的把桌上东西移开,以免弄脏了她的衣服。卓乐看见一张偌大的宣纸上是一树墨色的梅花,越看越眼熟,忍不住“咦”了一声。

“你也看出来了?”

“这不是院子里那颗梅花吗,真像。”歪着头看了又看,卓乐回头看着他,因为他一直不要卓乐叫先生,所以她还是叫李叔叔,“昨晚看到梅花还没看,想来是晚上开了,怪不得关着窗子也能闻到香味。李叔叔,写字写得有些闷,我们去看看那梅花可好?”

“也好,踏雪寻梅,本就是一桩雅事。”

李寻欢没有拒绝,叫下人拿伞和披风来,给卓乐严严实实的包上,自己却只穿了一件白色的长衫,也不打伞,就和她一起往前院走去。卓乐看看自己粽子一样的身躯,再看看他在寒风中飘飘荡荡的单薄衣衫,羡慕嫉妒恨,有内功什么的真好啊,冬暖夏凉。

两个人和跟着打伞的下人一起站在雪地里,看着那株盛开的梅花,卓乐看雪也不是很大,就从伞下跑了出来,费劲儿的在雪地里走,想靠近去闻一闻那梅花。急得打伞的下人直叫唤:“哎哟我得小姐,仔细点,地滑摔一跤怎么办!”

“没事,有我在。”李寻欢摆手拦住了他,含笑看着卓乐在树边又蹦又跳,想要去摘下最高那枝开得最盛的梅花,“卓乐,好好的,摘它做什么。”

“我想把这枝梅花放到爹爹房里去。”卓乐皱了皱鼻子,“他成天喝酒,房里酒气熏天,让这梅花去换换气味。”

“梅花开得正好,折下来岂不是可惜。还是让它这样开着好。”李寻欢一笑,“李园有一大片梅林,要是人人都像你一样,恐怕早就没了。”

“不摘就不摘嘛。”卓乐看着他绝对称不上魁梧的身材,眼珠一转,“可是我放过这梅花,李叔叔总得给点彩头才行。”

“你想要什么彩头,从我这里讹去的东西还嫌少么。”李寻欢笑着摇了摇头。

“我要那个,最高处的那朵梅花。不许你爬树也不许搭梯子。”小孩子适度的任性只会叫人觉得可爱,卓乐仗着自己现在的身体很无耻的耍赖——好吧,其实她只是好奇而已,大家都把小李飞刀传得神乎其技,到底有多神?认识他这么久从来看他都是文文雅雅的书生样子,实在很难把他和那个传说中的武林高手联系在一起。

李寻欢又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她打的什么主意:“平时总爱听那些武林传闻,说要教你练武却又不愿。你当我整日都把飞刀带在身上不成。万一进宫的时候被搜出身上藏有凶器,那可是大罪一条。”

卓乐失望的哦了一声,很惆怅的叹了口气。她一向懂事,这样小孩子的模样可以算作稀有。李寻欢不忍让她失望,弯腰从地上抓起一小团雪,无奈的说:“练武本不是为了炫耀,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卓乐还来不及欢呼,只见他右手一扬,根本什么都没看见,嗖嗖几道破空之声,几米开外的梅树的一根树枝晃了一下,几朵梅花轻飘飘的和漫天飞舞的雪花一起落下。李寻欢没有重量似的凌空跃起,接住了那几朵梅花,在半空中打了个转,另一只脚在梅树上轻轻一点,连一片树上的积雪都没有晃动,已经落在她的面前,朝她伸出手:“淘气鬼,拿去。”

卓乐看得目瞪口呆,这才是真功夫,没有吊钢丝,他是怎么用一团雪打掉五朵花的。傻了半天才回过神来,激动得差点咬住自己的舌头:“李叔叔,你真厉害!”

“傻孩子,这有什么厉害的。雪大了,快回屋去吧。”

他不以为意,把梅花放进卓乐的手心,牵着她的手走上台阶,寒风中衣衫翻飞黑发飘舞,简直犹如画中人一般,说不出的好看。卓乐看着他的脸,第一次觉得李寻欢不愧是李寻欢,极品美男一只。她要是林诗音,一定也会喜欢他不喜欢龙啸云。

想到这里,心里微微一沉,有点不是滋味了。

小李飞刀,绝才惊艳,为什么他这一辈子就得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呢?

作者有话要说:这不是种田文,真的。

7

7、第六章

自从发现了李寻欢真的身怀绝技武功高强之后,卓乐很兴奋,打了鸡血似的晚上都要睡不着了。想想吧,以前只能在电视里看见那些演员飞来飞去,随手一挥就山崩地裂,比TNT还厉害,太假了。而真人武打电影拳拳到肉显得又很吓人。现在亲眼目睹了传说中的轻功和暗器,姿态优美绝对真实,怎能叫一个快被寂寞无聊伪装小朋友生活弄疯的人不激动?

李叔叔是个脾气很好很宽容的人,肯定不会对一个小朋友的好奇心发火对不对?所以偶然间“不小心”掉下一个茶杯或者撞翻一个花瓶,看他干净利落的一掀一提物归原处,完全可以理解的吧?

李寻欢显然知道卓乐在打什么鬼主意,不过就如同她猜想的一样,每次都装着不知道,满足她想要近距离观看武功表现的愿望。于是一开始卓乐还只是丢茶杯,后面就变成扔书本,扔毛笔,具体操作程序为大叫一声“李叔叔小心”,随后飞去一本很厚的书,看他身手敏捷的一把抓住,随便一抛,放回原处,便乐不可支连连拍手。其实这挺无聊的,不过李叔叔还是很有耐心的陪她玩。要不是想到礼貌问题,卓乐是多么多么的想丢刀啊剑啊之类的凶器过去啊——吴大人卧室里有很多这种东西。

不过“看李叔叔表演”的小游戏只持续了十天不到,就被吴大人无意间发现了。一向疼爱她的吴大人为此发了好大的火,狠狠的骂了她一顿。卓乐自知此举不妥,一句话也没说,乖乖听训。倒是当事人之一的李大侠看不下去出来劝解。

“吴兄,不过是和小孩子闹着玩而已,何必这么当真。”

“就因为是小孩子才更要严加管教。你李叔叔练的武功不是用来玩耍哄人开心的玩意儿。别仗着他不责骂你就变本加厉骑到人头上去。那是你的长辈,先生!还不快给李叔叔磕头认错!”

卓乐是真被吓到了,吴大人身材魁梧面容凶恶,这般声色俱厉的样子足足可以吓坏任何六岁的小女孩。自我反省了一阵,也许江湖中人都把名声脸面看得比什么都重,既然吴大人大发雷霆,也许她的行为真的很过分,只是李寻欢人好不说而已。所以缩着脖子乖乖走到他面前,双膝一弯,委委屈屈就要跪下。

李寻欢是真把卓乐当成后辈来看,他少年得志又身出名门,尽管天生温和宽厚,也是自视甚高,绝非随随便便能给人家演猴戏的性子。要不是因为和卓乐相处甚久又怜她懂事聪明从不任性,换成其他孩子,不说责骂,说不得拂袖而去再也不予理睬。

人只要对谁有了好感,不喜欢的举动也会变得顺眼起来。卓乐用这种小手段想看他显示武艺,他还觉得她总算有了几分孩童的天真,和自己也亲近得多,不再像之前那样客气文静得像十六岁而不是六岁。眼下看着卓乐一张小脸涨得通红,咬着嘴唇作势要磕头,急忙拉着她的手让她站起来:“吴兄,小事而已,用不着小题大作。卓乐身体差,吓坏她就不好了。”

吴大人又何尝不心痛女儿,只是他虽宠爱女儿,却不愿看见女儿恃宠而骄养成娇蛮无理的性子——现在就敢仗着李寻欢疼爱她把他当街头卖艺的,以后还不知道长成什么样子。见卓乐眼中含泪欲哭不哭,心里早就软了,只是嘴上还不肯放松:“孩儿,李叔叔乃是当世大侠,人人敬重,你若是想求他露上一手却也不是不行。可不应该这般无礼拿他当卖艺的戏弄。那是叔叔疼爱你不愿与你计较。要是遇到脾气急躁的江湖中人,管你是不是小孩,劈头就是一掌。你可明白?”

卓乐垂着脑袋,想起看七侠五义的时候白玉堂大闹东京,就因展昭被封为御猫,觉得伤了他锦毛鼠的名头。看来她的确是不懂事,自以为无所谓的小玩笑,其实却大大无礼。不过是李寻欢人好没吱声罢了,于是低声说:“孩儿知错了。李叔叔,对不起。”

李寻欢笑着说:“罢了罢了,本就是想哄她一乐,倒变成她的不是。不过想看看李寻欢是否虚有图名,吴兄再责怪卓乐,就是拿我当外人。长辈和小辈玩笑取乐,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吴大人正色:“正因为不拿当外人,才要叫她敬重你。”

李寻欢见吴大人口气松了,遂转移话题以免他再拿此时做文章。他心性豁达,并不很把这事当真,摸了摸卓乐的头:“不就是好奇想看李叔叔的武艺么,吴兄,借你的佩剑一用。”

拿着吴大人的长剑,李寻欢来到外面的院子里。天气正寒,飘着小雪。他站定后拔/出剑来。朗声说道:“世人皆道李寻欢飞刀成名,吴兄,今日便请你评点评点在下的剑法,如何?”

吴大人哈哈大笑:“即使如此,今天我可要一览小李探花的绝世剑法了。”

李寻欢一声清啸,手腕一抖,舞出一个剑花,剑走轻灵,白衣翻飞,地上积着很厚的雪,一点也没有影响到他的脚步,身轻如燕踏雪无痕,大概便是如此。卓乐不懂武功看不出什么门道,只觉得他舞得真优美,不像是剑法,反倒是有点像在跳舞。一把长剑到后来已经看不清楚,只有一道雪亮的白光,游龙般在雪地上翻腾跳跃。天上的雪越下越大,越下越密,竟没有一片沾在他的身上,全部被激荡的剑气吹开,白雪红梅,在半空中飞飞扬扬,煞是好看。

脑海中不禁就出现了那首讲述舞剑的诗句:“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李寻欢脚步一顿,纵身而起,长剑疾舞,将几朵被剑风吹下的梅花稳稳拖在剑身,含笑而立:“可惜,我却不是公孙氏,卓乐谬赞了。”

卓乐一愣,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不知不觉的把脑子里想的诗给念了出来,虽然经常暗赞李寻欢长得好看,可是当面赞美他是佳人什么的这算不算在调戏他啊?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幸好她披着萝莉的皮子,李寻欢再聪明也想不到那方面去。

“上次习字时念过一次,没想到你竟然就记住了。真是聪明。”

李寻欢看着她的眼光毫不掩饰那股惊叹之意,卓乐默默在心里流泪,李叔叔,她真不是神童,作为一个前中文系的大学生,唐诗宋词还是能背下一点的。话说,这究竟是什么朝代啊?之前以为是架空可又有唐诗。幸好,幸好,要以为是她作的诗,神童的大帽子跑不掉,杜甫晚上还会来告她剽窃。

吴大人看得技痒,大手一挥接过剑去,纵身翻过走廊栏杆跳下雪地:“什么湿啊干的我听不明白,寻欢,你的剑法也不输你的飞刀。可惜世人都只知道小李飞刀,却不知小李飞刀的剑一点也不差啊,哈哈哈哈。来来来,看看哥哥我的剑法如何!”

他的剑法就和他人一样,很有个性。刚才李寻欢舞了半天的剑,地上积雪都没溅起一点,吴大人一下去立刻就被踩得乱七八糟,嘴里还哈哈有声,把剑舞得和大刀似的虎虎生风。可惜了那一树梅花,估计等吴大人舞完,掉得也差不多了。卓乐看得瞠目结舌,心想人和人咋就差那么多呢?真不知道李寻欢为什么会和吴大人交情好得什么似的。他们一个就像是海中大石,一个却是羊脂美玉,怎么看怎么都不是一类人啊。男人的友情,真神奇。

这时,李寻欢不动声色的站在她身边,为她挡住了从走廊另一边吹来的寒风,伸手握住她的,一股暖流从他手上传来,卓乐顿时觉得就不冷了。心道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内功?果然名不虚传,厉害厉害。一边想着一边抬头看上去,正好和李寻欢的视线对上。见他又黑又亮的眼睛里露出一股有点顽皮的笑意,还把一根手指竖在唇边嘘了一声。卓乐愣了愣,恍然大悟,他这是故意转移吴大人的注意力,叫他兴起舞剑,不再责备自己。胸口一热,几乎都要落下泪来。

李叔叔啊李叔叔,你真是,真是好到叫人无话可说,不喜欢都不行啊。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卓乐是他家亲戚呢!惭愧的是,她总想着怎么疏远他不要被卷进奇怪的麻烦里,一点也不值得他真心相待。

卓乐并不是一个冷漠不懂回报的人,拉着他的手,摸到他指尖的一点茧子,想必是练武习字留下的。暗暗一咬牙,既然李寻欢对她这么好,她还眼睁睁的看着他日后倒霉生病半死不活,简直就禽兽不如。受人之恩当涌泉相报,别人待她好,她也就一定要待别人好才行。

决定了,不管怎么样她都要试一试,一定让想办法让李寻欢顺利和林诗音成亲,避开龙啸云那家伙。这样的话他就不会再遭遇未来那些不幸又悲惨的事情了吧?

李寻欢还在摇头叹息那树倒霉的花,忽然觉得手上一紧,卓乐死死的抓住了他的手指,不禁奇怪的低头去看。只见卓乐面容沉静,眉宇间却透出一股坚毅之色,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不禁暗自纳闷。

这小小年纪的孩子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他可真不明白。难道,他真的已经老了?

年仅二十三岁的探花郎好笑的想。

作者有话要说:年底太忙,加班什么的太讨厌了,泪奔。

我华丽丽的日更计划啊~~

再次重申,这真的不是种田文!

8

8、第七章

基本上,卓乐同学上辈子虽然体弱多病还早夭,尤其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年,几乎就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度过,年轻人该享受的青春她就没有什么缘分。可她并不是一个愤世嫉俗心中充满黑暗和不公的家伙。大概得归功于她有一个很好的爸爸还有一群真心的朋友。虽然也暗暗埋怨过为什么自己天生心脏有毛病活不了多久,可最后她还是想通了,至少,她在人世间走过看过,留下了存在的痕迹,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和关怀。再加上不知为了什么原因竟然可以在死后拥有第二次生命,再次有了一个爱她的父亲,她已经很幸运了。

——人在缠绵病榻性命垂危的时候,无非只有两种反映,或者怨天尤地痛恨命运不公害怕死亡降临,或者大彻大悟看破生死珍惜最后的每一刻。卓乐显然属于后者,没到看破生死那么夸张,至少随遇而安容易满足,遇事很想得开,说白了,心理素质好。她都死过一次又活了,还穿越时空借尸还魂,遇到了小说里才存在的人物,还有什么能叫她不淡定的?

上天对她其实挺不错,还开了外挂,她没有理由要去报复社会,真的。

来到这个不知具体年代疑似架空的武侠世界后,一开始她的确抱有独善其身远离麻烦好好过日子的想法。不能怪她,实在是那些小说里描写的武林高手太可怕了,还有那些奇奇怪怪像神话一样的剧毒啊,魔教啊,正邪争斗啊什么的。卓乐不想变炮灰。所以总是对拥有主角光环的李大侠敬而远之,生怕有什么太深的牵扯。

然而,最后她还是做不到冷眼旁观,人心都是肉长的,李寻欢和她非亲非故却真心相待,有时候比她名义上的亲爹还好,她可能有点怕死有点自私,可她不是人渣,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李寻欢往最坏的未来走,搞得自己家财散尽痛失爱人,被那个坏人龙啸云整得有家不能回?

坐在窗前,卓乐认真的思考着自己的计划,不自觉的握紧了拳头。好吧,尽管她还是一个六岁的小孩子手无缚鸡之力,但她也有优势,那就是——剧情!她提前知道剧情啊!只要努力想办法让李寻欢不要遇到龙啸云或者提前和林诗音成亲不就好了?以李寻欢和自家爹爹的交情来看,这并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情。

“小姐?”

身后正在为她梳头的丫鬟绿袖疑惑的叫了一声。卓乐从满脑子的A计划B方案中回过神来,在铜镜里看见自己的脸诡异的扭曲着,大概是想得太热血了的关系,急忙微笑,露出一个符合小朋友该有的表情来。

“小姐,今天想梳个什么发式?”

“随意。”

卓乐对这些东西没研究,况且,一个小丫头片子,头上稀稀拉拉几根毛,有什么好梳妆打扮的。首饰盒里倒是有很多金光灿烂的首饰,据说是吴夫人留下来的东西,可惜一个都挂不上去。嘲笑她是小农意识好了,她总觉得这些很昂贵的东西还是锁起来比较保险。

绿袖掩嘴一笑:“今天李大人不是要带小姐出去逛庙会么,还是好好的打扮一下的好。”

卓乐在心里翻白眼,当她不知道呢,尽管千求万求才逼得吴大人同意放行出门逛街,不过坐在车里从窗帘看看也就是极限了。好歹她也是一个将军家的小姐,怎么可能放任她在大街上随便的奔跑。有时无聊听丫鬟和奶妈们八卦,这个世界拐小孩的怪叔叔怪阿姨多了去了,还有专门拐带有钱人家小孩的拍花党。

绿袖见卓乐似乎没有欢喜之情,以为她在为吴大人不能同去一事怄气,急忙开导:“老爷本想同去,可突然有加急公务,实在无奈。李大人带小姐不也一样么。日后有机会再求老爷就是了。”

不想和她多解释什么,假扮小孩挺伤神,说多了怕露馅说少了又怕被误会阴沉不讨喜,卓乐干脆装出黯然神伤的样子,免得绿袖再引她开口。唉,苍天呐,拜托让她快点长大吧。

见她闷闷不乐,绿袖没有再多说,手脚麻利的为她梳好了儿童专用发型,具体请参见百子图上那种双髻,一边绑上几个绒花。卓乐照了照镜子,其实铜镜比想象中清楚得多,再次感叹幸好卓乐小朋友长得不像吴大人,否则就悲剧了。年纪小看不出什么美貌,不过眉清目秀倒是真的。满意的点点头,甜甜的说了一声:“多谢绿袖姐姐。”

嗯,绿袖是吴夫人从娘家带来的小丫头,现在在吴家也算小半个管事,按照大户人家的规矩,对长辈的佣人也得客客气气才是有礼数的象征。这一点奶妈曾经教过她。卓乐无所谓,绿袖平时照料她的衣食住行十分尽心,说声谢谢理所当然。其实吧,绿袖也才十七八岁,卓乐挺喜欢这个温和腼腆的女孩子,心里盘算着一定要找个机会消了她的奴籍,给她找一户好人家才是。

“走吧小姐,李大人该等急了。”绿袖温和的说,提及李大人的时候她的脸为不可察的红了一下。卓乐有心玩笑几句“李大人不急,急的是你吧”,想到自己的生理年龄,悻悻作罢。拉着绿袖的手来到外堂,吴大人身着官服已经准备要走了。见到卓乐絮絮叨叨的嘱咐了一阵,又对李寻欢千恩万谢,赔了许久不是,又厉声吩咐跟去的下人要小心伺候,不得闪失,才依依不舍的和她告别而去。

卓乐左看看右瞅瞅,大户人家的丫鬟也比一般平民家的女儿金贵,抛头露面的事是不做滴。所以跟着她出去的是几个小厮和管事。绿袖帮她整了整袖口,她发现绿袖的手在发抖,耳朵通红。先是奇怪,随后恍然大悟。

李寻欢今天穿了一身锦袍,外面还罩了件貂毛的外卦,一派世家公子的风范。看着他的脸卓乐各种羡慕啊,那皮肤怎么保养的,白得连毛孔都看不见。再一看,大厅里不止是绿袖,几个小丫鬟都是脸生红晕,想看又不敢,偷偷的瞅,眼神那叫一个含情脉脉哟。卓乐心里暗暗好笑,原来不管现代古代,美男大家都爱看。

“卓乐,走吧。晚了人就多了。”

李寻欢微微一笑,向她伸出手来,手指纤细洁白,简直有如美玉雕成,一点都不像是习武之人该有的手。卓乐咽了口口水,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短短肥肥的小手搭上去,回头看了看绿袖,有心叫她一起去,最后想想还是算了。

得不到的东西,最好就不要靠近,无谓的希望只会更难过。要是不知道李寻欢对林诗音一片深情绝无二心,如果绿袖愿意的话,让李叔叔收下她做小什么的也不是不可以啊。别说她不尊重人权一脑子封建思想,在这里稍微有点功名没有三妻四妾才奇怪。不说其他的,单看他的人品家世,愿意给他为奴为妾的女子不知有多少。卓乐相信自家的丫头就有很多人想过,至少她不止一次的看见过有丫鬟借着送茶端水的向他暗送秋波。要不是碍于吴家的大管事吴六管家很严,恐怕表白的不止一个两个。

到了一个地方就要遵从那里的习俗和规则,卓乐才没兴趣去宣扬女权解放运动。连那么疼爱她的吴大人不也偶尔会去喝喝花酒嘛。当然,她可以接受不代表自己就愿意和其他女人分享一个男人。相信吴大人也绝对不会容忍自己未来女婿纳妾的。幻想了一下自己长大成亲之后吴大人抖动着满脸络腮胡子凶相毕露:“老子阉了你!”卓乐差点笑了出来。

“小心。”

脚下一轻,她被抱了起来,李寻欢在她鼻子上点了一下,有些好笑:“心不在焉,小小年纪哪来那么多心事。难道不愿意和我一起出门?”

立刻拼命摇头,要是被他知道自己正在YY怎么把丫头送他来个坐拥齐人之福,李叔叔脾气再好也一定会发火。上一次被人抱不知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李寻欢挺高,知道他不会把自己摔下去,卓乐还是有点害怕,不由自主紧紧的抓住他肩膀上的衣服,脸也有些发红——就算是一个六岁的小丫头,可她依然是一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啊!

“李叔叔,卓乐,卓乐可以自己走。”

李寻欢也不是非要抱着她不可,只是见地上积雪未消,生怕卓乐走神摔一跤。本来想过了前堂就把她放下,可见到卓乐小脸通红一副扭捏之态,不似平时沉稳老成之态,倒是玩心大起,故意把她晃了一晃,吓得卓乐几乎揪掉他衣服上的几根貂毛,这才哈哈大笑。

“想不到卓乐也有害羞的时候,难得,难得。”

他这一笑起来,眼睛微眯,面若春风,嘴角还泛起一个小小的酒窝。饶是见过无数偶像明星的伪萝莉,近距离的看见美男开怀大笑,心脏也不禁漏跳一拍,暗暗掐了自己一把提醒不要花痴。这个男人可是有主的。

鼻端闻到一股奇异的熏香味道,似乎是从他身上传来,还带着一点微微的梅花香气。他的手一只扶在自己腰间,一只放在,呃,那个,臀部。即便是隔着厚厚的衣服好像也能感受到热度。可怜上辈子从未和男性亲密接触过的卓乐费了好大功夫才让自己不要面红耳赤。

突然觉得,这算不算是在公开占人便宜啊?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昨天网络抽了,上不了网,又没更新,这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啊,哭着跑走。

女主角现在对李叔叔只有敬仰之情,没想过其他的事情。她挺想李叔叔和表妹好,一生幸福的。

李叔叔人虽好,可惜目前不是她的目标啊。

她的目标依然定位为种田

当然,本文不种田,真的。

9

9、第八章

吴大将军家的千金出巡,众人退散——好吧,卓乐坐在很朴素的马车里摇摇晃晃,觉得屁股好痛。以前看小说,古代有钱人的马车很奢华很舒服,现在才知道没有减震装置的木头轮子简直要人命。而且在这京城里,一个将军算不得大人物,吴大人在外行事一贯低调,马车也只是比平常富商稍微好上一点。卓乐心中的无限幻想在看到那辆青布为帘的简单马车后瞬间破灭,这还是她第一次游览古时街道,不求八匹马的超级豪华装备,这、这,电视果然都是骗人的。

不过马车里面没有外表那么简陋,有靠垫有暖炉甚至在角落还有专门放茶水点心的架子,卓乐才感到比较安慰了一些。不是她说,古代的生活条件,即便是作为上层阶级,和现代一比还是落差好大。没有抽水马桶,没有电灯电话,没有漫画小说,还不能上街闲逛,每天都只能蹲在那座将军府里看天。在不出门透透气,她就要疯掉了。

车摇摇晃晃的往前走,听着外面人声鼎沸叫卖声声,卓乐心痒难耐只想立刻揭开窗帘往外瞅瞅。不过抬起眼睛看看坐在对面的李大侠,世家公子就是世家公子,只是随意的靠着车壁也显得很优雅。她不能丢了面子,只能端坐装矜持。太郁闷了,为什么她是个小孩子身体,离男女七岁不同席的标准都差一岁。好不容易出门还得被人监护,的确是郁闷到了姥姥家。

不敢表现出不满,只好垂着头悄悄嘀咕,她这点小动作怎么瞒得过对面的人。见她虽然极力端庄,但手指抓着裙边拧了又拧,李寻欢哑然失笑,摇了摇头,也没多说话,伸出手来把窗帘掀开了一条小缝,不大,但是角度刚好足够把外面看清楚。

卓乐那叫一个兴奋,觉得连外面的空气都比家里清爽,顾不上说声谢谢,急急忙忙把脸凑上去,贪婪的打量着这个新奇又陌生的世界。

从没见过的建筑,充满了古香古色的气息。青色的石板路两边,各色的商铺不比现代商业街差多少。大概是因为庙会的关系,行人显得十分拥挤,跟车的下人好不容易才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挤开一条道路。卓乐默默看着那些穿着打扮犹如在演古装片的男女老少,再一次清楚的认识到这已经不再是她原本的世界。虽然早就接受了这个事实,心里不免还是有几分黯然。

“怎么了?是不是太吵,觉得头晕不舒服?”

李寻欢一直在仔细观察她的表情变化,结果看到她没有像预想中那样欢欣雀跃,反倒是有几分闷闷不乐的神色,第一个反应就是人多嘈杂,让算是娇生惯养的卓乐不舒服。

感觉温暖的手掌放在自己的额头上,卓乐胸中涌上一股感激之情,不想让自己无谓的伤感破坏其他人的心情。李叔叔又没有义务陪她逛街,一个大男人委屈自己来做小萝莉监护人已经够伟大了,卓乐可是记得以前有很多男性都极端畏惧照看小孩子。于是摇了摇头,想找出个合适的理由解释,一错眼正好看见街道另一边有几个腰悬长剑大刀的中年男人,暗道一声“GOODLUCK!”再次挤出纯洁天真的笑容,抓着李寻欢的手摇了几下,指着那边。

“李叔叔,那些就是爹爹经常说的武林中人吗?”

李寻欢也上来看了一眼:“那些?哦,看穿着打扮应该是走镖的镖师。”

卓乐再仔细的多看一阵,他们的穿着和一般老百姓都不一样,黑色短打衣服,一色的腰带,显得很精神。她有心引开话题免得李寻欢追问刚才为什么发呆,继续发问:“镖师?镖师是做什么的?也是做官?”

“镖师嘛,是以帮人护送贵重财物为生的人。”李寻欢用给小朋友讲故事的口气很“慈爱”的说。卓乐心里那个郁闷啊,但为了更好的扮演无知小朋友,还是得硬着头皮装傻。

“那他们的武功一定很好吧。”

“也不见得,走镖,人脉最是重要,靠的是黑白两道朋友赏脸,武艺倒是其次了。”

“黑白两道又是什么?”卓乐决定装傻到底。

“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