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那咱们就上路了。”铁传甲在外面吆喝了一声。

“嗯,辛苦你了。一定要在天黑之前赶到下一个镇子,不然我们就只好在马车里过夜了。”

他们两一问一答,卓乐根本就没有入耳,她正在心里拼命捶胸顿足骂自己笨蛋。为什么竟然把这件事给忘了。之前因为有李忠在多了一个人,再加上第一次出远门对什么都好奇,她居然一点都没想起龙啸云的事情。要不是刚才李寻欢提了一句表妹,天知道她要到什么时候才会反映慢半拍的记起,希望不要是半路拦截的仇家举刀砍过来的时候。

仔细一想,这一次李叔叔的归乡之旅,对她来说,压根儿就是一趟死亡之旅啊喂!

原著里李寻欢自己亲口也说过,那时他几乎命悬一线,危在旦夕。铁传甲铁布衫功夫不错,本身的武功却算不了一流。书里说埋伏在路边偷袭的家伙有几个来着?到时候一片混乱,她一个小丫头绝对第一个被砍,谁叫她看起来就是一副很好欺负的样子。都说武林高手不屑于欺负不懂武功的人,问题在于那是来找李寻欢寻仇的啊!

越想卓乐越是坐不住,屁股下面就像有火在烧一样。他们现在是在什么地方自己也不清楚。原著里偷袭是在哪里?卓乐敲打着额头,好几年前看的书,她哪里还记得细节。再说剧情什么的真的可以完全相信吗?原著里还没有一个叫做吴卓乐的小丫头呢!

“卓乐,怎么了,不舒服?”李寻欢以为她吃了早饭不消化被马车颠得难受,放下手中的书本关切的问。

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卓乐把都到了嘴边的话又吞回去:“没有,叔叔多心了。”

“我看你一直扭来扭去,脸色也很难看。莫非是受了风寒?还是倒回去请个大夫看看吧。”李寻欢说着就要掀开帘子去叫驾车的铁传甲。

“我没事,没事。不用麻烦了真的!”卓乐急忙抓住了他的衣袖,夜长梦多,眼看他们都要到保定了,还是不要半路出什么幺蛾子的好。

“真的没事?”

“真的没事。”卓乐还主动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的额头上,“你摸摸,没发热,我好着呢。”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李寻欢脱下自己身上的貂毛袄子小心的给她披上,全然不顾卓乐已经里三层外三层的包成了一个球,“天寒路冻,万一受了风寒可就糟了。”

卓乐推脱不掉,只好抓住了那件还带着他体温的袄子,咬唇不语。糟糕?她倒还好,就怕糟糕的是李叔叔你啊。真想不顾一切的大喊路上有埋伏叔叔要小心,可问题是她既不知道到底是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对象是谁。而且怎么解释她会知道有埋伏的问题?

“叔叔……”

“嗯?”

“那个,我总觉得心里砰砰乱跳很不安,好像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在前面等我们过去似的。要不,我们改条路走吧。”

“又说傻话了,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怎么会有可怕的东西。你是在担心那个女人吗?放心好了,只要有我在,她休想动你一根头发。”李寻欢完全没把她说的话当真,微微一笑,“马上就要到保定了,没事的。”

“叔叔,我是真的……”

“行了行了,我会时刻小心的。”李寻欢只当她孩子气,离开家要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不安,随口安慰了几句。

卓乐只好闷头抓扯手下的貂毛出气了。

真郁闷,这种知道会有事情却什么都做不了的状况真叫人想吐血。怎么办?要不,干脆和盘托出说自己是从未来穿的知道一切事情?

就是不知道李叔叔相不相信。

作者有话要说:大力抽打BW,二更什么的,哼!

22

22、第二十一章

闷闷不乐,担惊受怕这八个字用来形容卓乐此刻的心情再贴切不过了。一路上她的心莫名跳得很快,竖起耳朵仔细听着外面的动静。因为还在官道上面,所以不时会有其他的马车和马匹飞快驶过。每当这时卓乐就忍不住要抖一下,直到确信不是来搞暗杀偷袭的才大大的松一口气。

他们不知不觉又走了接近一天,眼看着天已经开始暗下来,阴沉沉的随时都会下雪。铁传甲隔着车门和李寻欢小声说了几句话,就把马车赶下了官道,好去路边的那家客栈停靠歇息。

“错过这家客栈,前面就再也没有可以投宿的地方了。要是咱们连夜赶路,倒是可以在天亮的时候到保定。不过这鬼天气恐怕晚上会下雪,就算人受得了,这马也受不了。”铁传甲下车去卸下马匹,交给殷勤过来招呼的店小二牵去喂草料,拍打着身上的灰尘,对李寻欢说。

李寻欢没有急着下车,而是皱起眉头看向卓乐,心里有点担忧。不知道卓乐是怎么了,一路上老是疑神疑鬼心神不宁,莫非是受了惊吓的后遗症?看来到了李园之后还是得去找个大夫来好好调理,这孩子年纪虽小却意外的脾气倔强,就算身体上有不适也会为了不耽误行程强自忍耐。

正在小心翼翼观察四周环境的卓乐不知道在李寻欢心里自己已经被归结为心理有问题的儿童,探出脑袋看着客栈门口那块大大的招牌——吉安客栈,心想幸好不叫龙门客栈,否则就算是满地打滚也不进去。

“卓乐?”

李寻欢下了车,伸出手准备去接卓乐,见她盯着客栈两眼发直嘴里还念念有词,无奈的和铁传甲交换了一个无奈的眼神,干脆直接把她抱下车,整理了一下她的衣服还有头发,嘴里念叨着:“天天叫着在马车上闷死了,真要下车的时候又死活不下来,是想在车上过夜啊?”

除了他们三人还有几个也是来投宿的客人,见李寻欢和卓乐都穿着华贵,长得也是白白净净不像一般人家,那时候人都成亲早,以为是父亲和女儿,就有几个年纪大的人会心一笑。卓乐看得懂那笑的意思,不禁脸上一红。以前怎么没发现李叔叔这么啰嗦还爱瞎操心。

“我们快进去吧,肚子饿了。”

想着李寻欢是在路上遇到埋伏的仇家,这客栈大概是安全的没有问题。今天一直高度精神紧张一松懈下来才觉得又累又饿,赶紧跑上去拉着铁传甲的手往里拖,心里大大庆幸关键时刻小孩子就是好。

铁传甲毕竟是江湖人士,不像吴家的下人那么讲究尊卑礼仪,当下也不以为意,哈哈一笑,任卓乐拉着他往里面走。李寻欢笑着摇了摇头,跟着走进大堂。

“掌柜的,给我们两间上房。”

掌柜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山羊胡子,见李寻欢气质不凡身上穿的戴的都不是一般人能有的,立刻上来陪着笑脸:“哟,这位公子,实在是不巧,您看这天要下雪了住宿的客人多,只剩下一间上房……”

“其他房间还有吗?”铁传甲问。

“其他房间倒也还有,就是不如上房了。”掌柜点头哈腰。

“少爷,我倒无所谓,就是你和小姐……”铁传甲有点犯难,平时他们投宿客栈,都是李寻欢住一间,铁传甲和李忠住一间,卓乐单独一个人住一间。卓乐再是小孩毕竟已经八岁,不可能和他们同住一间房。李寻欢担心卓乐安全,夜里都由他们三个人轮流守夜,只是卓乐不知道罢了。

卓乐只站在一边不说话,反正这件事上面她没有发言权。

李寻欢略一思索:“既然如此,最后一天我们就凑合凑合,三个人住一间房算了,反正那房间也大。”

掌柜平时见惯了天南地北的客人,当然不会多嘴,当下飞快的录了名字收下银子,叫住一个伙计:“拿着钥匙,带这三位去上面的乙四号房。”

铁传甲背着行李,李寻欢拉着卓乐的手,三个人上楼。卓乐悄悄的问:“李叔叔,我们三个人怎么睡啊?”

“上房都有暖炕,你去睡床,我们两个在炕上凑合一夜就是了。”

卓乐鼓起腮帮子不说话,其实,她更喜欢睡暖炕来着,北方的冬天,那可不是一般的冷。即便是床前烧着火盆床上抱着暖炉也比不上暖炕。可惜就在第一天李寻欢就不许她睡,说什么她身体太差扛不住那热气。只有这种时候她才无比怀念电热毯这种高科技的现代产物……

李寻欢好笑的捏捏她的脸,假装不知道,跟着伙计进了屋。那屋子一进一出倒也宽敞,打扫得十分洁净整齐。伙计殷勤的帮他们放置好了行李:“几位,我去打热水来好泡茶洗脸,还有什么吩咐?”

“去做几个拿手的小菜送来,对了,再要一壶酒。”铁传甲顺手塞了几个钱在他手里,伙计笑得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

“几位稍等,立刻就来。如果几位晚上想洗澡的话提前说一声,我好送浴桶和热水进来。”

洗澡!卓乐一听两眼放光,她已经四天没洗澡,主要是在外面洗澡太不方便了,她不好意思给人添麻烦。可是这几天下来身上有点发痒,要是能洗上个澡再钻被窝,那该多好啊……

铁传甲无所谓,他两个月不洗澡都没关系。不过李寻欢生□洁,见卓乐一脸期待觉得洗洗澡也好:“那好吧,我们先吃饭,你且去多烧点水上来。”

多要热水就意味着可以多收钱,伙计喜滋滋的应了一声去了。卓乐欢喜了一阵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叔叔,就两件屋子,怎么洗澡啊?”

李寻欢一指那边的屏风:“就在那后面洗。”

“呃,这个,男女有别,不太好吧——”

卓乐一句话还没说完,正在喝茶的铁传甲噗的一声喷了一桌子,笑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得,我啊,到时候就去门外面给咱们乐小姐看门去,放心好了,要有谁意图不轨,我第一个就废了那家伙的招子。”

“男女有别,嗯,男女有别。”李寻欢也强忍住笑意,假装整理衣服扭过头不看她。

卓乐郁闷,好吧,她一个小屁孩说这种话是很搞笑,尤其李叔叔还是从小就抱过她看着她长大的,在他心目中只怕就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然而,就算身体是一个完全没发育的萝莉,她的心灵依然是一个成年人,隔着一个屏风脱光了洗澡,外面坐着两个大男人,难免会觉得怪怪的。

铁传甲和卓乐混熟之后就觉得她一板一眼不像小孩,这下更是摇着脑袋感叹不已,直说官家长大的小孩就是不一样。吃过饭收拾完之后,伙计果然带了几个人抬了大木桶和几大壶热水上来。看了一眼卓乐,赔笑说:“这位小姐恐怕不方便自己洗澡,要不要小的去找几个婆子上来伺候?”

“不用了不用了,我可以一个人洗。帮我把这水弄好就行。”卓乐实在是受不了有人在身上摸摸擦擦,家里洗澡都不要丫鬟伺候,更别说不认识的人。

“少爷,我们还是去房外候着的好。”铁传甲很严肃的说,也闹不清楚他是认真的呢还是在开玩笑。

“嗯,有道理。”李寻欢放下手里的书抖抖衣服站起来。

喂喂喂,不带你们这么欺负小孩子的。我不过就无心说了一句,用得着这么当真吗?卓乐很尴尬的站在原地,让他们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见她呐呐的,李寻欢终于良心发现不和她开玩笑了:“我们就在门外不走远,你放心好了。说得也是,无论如何这男女有别,小心提防也是应当。”

他不说还好,卓乐越发无地自容,这好像是在说自己意指堂堂小李探花对一个未发育的黄毛小丫头有邪恶的想法。根据她对李寻欢的认知,这人正直到不能再正直的地步,别说她了,就算是有十个光溜溜的大美女在里面洗澡,他绝对也会目不斜视。当下羞愧的嗷呜了一声,抱起换洗衣服窜到屏风后面去了。

她怎么好意思自己一个人在屋子里慢吞吞的洗澡,让他们在外面喝风,飞快的洗完穿上衣服,一边擦着还在滴水的头发,一边踩着鞋子走出来:“李叔叔,我洗好了,你们进来吧。”

李寻欢进来看见她的衣服被湿漉漉的头发打湿一大块就皱起了眉头,拿起一块布巾把她抓过来开始用力的擦,对铁传甲说:“去叫伙计多烧几个火盆上来。”

“我自己来,叔叔,我自己——”

卓乐左躲右闪,无意中碰到了他的手,李寻欢反手抓住:“怎么洗个澡反而洗得全身冰凉,寒气没有泡掉就上床一定会生病。重新去泡过,一定要把全身泡暖。”

“啊,不用了吧。”

这边伙计已经用专门的火钳夹着烧得旺旺的火盆上来了,李寻欢一指后面:“再去多烧些热水送上来,还有更大的浴桶吗?有的话也换一个。刚才说有专门的婆子,去找两个。”

卓乐:“……”

于是卓乐又含泪泡了第二次,李寻欢就坐在外面屋子里,他不发话卓乐就不能从那木桶里爬起来。那两个婆子十分负责,不停的往里面加热水。卓乐一直泡到脚趾头都发红了,才头晕目眩的爬出来,擦干头发上床睡觉。

做小孩太悲惨了,连吃饭洗澡都要被监管。李叔叔怎么已经开始有保姆的倾向了,卓乐十分担心自己日后的寄养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原著是怎样,还是得怎么样。女主可没有金手指逆转剧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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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二十二章

泡澡的确对身体不错,之前冻得僵硬的手脚舒服多了,卓乐觉得连头发稍都在发热。床铺早就被事先放上去的暖炉烘得暖暖的,柔软的被子还有干净的床单,光是肌肤接触到都很舒服。马车上颠簸了一天再加上一直高度精神集中,卓乐真累了,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的就进入了梦乡。屋外的走动声还有刻意压低的说话声都离她很远,很远。

她理应感到不安和害怕,离开了一直保护她的吴大人,孤零零的只身前往几乎算是完全陌生的另一个地方。然而此刻她却发自内心的觉得安稳。也许是因为知道无论如何,外面的两个人一定不会丢下她不管。

只希望这一路都能平安无事,不要再半途生出什么突然的变故就好了。

于是一夜无话,卓乐安安稳稳的睡到了天亮。

“该起床吃早饭了,乐小姐。”

睡眼朦胧地从床上探起身,揉了揉眼睛,卓乐还是一团浆糊的大脑依稀记得会这么叫她的人只有铁传甲一个,一边打着呵欠一边含含糊糊的点头:“谢谢铁叔叔。”

“少爷已经下去等我们了,快点。”

铁传甲把衣服全部给她拿过来,似乎还有意思帮她穿,卓乐吓了一跳,急忙拒绝,一骨碌从被窝里爬出来,寒冷的空气激得她一哆嗦,快手快脚的套上外褂和裤子。幸好睡觉的时候穿得多,所以两下子就穿好了。

铁传甲跟随李寻欢父子多年,曾经见识过那些来李园做客的官家小姐们有多难伺候。没想到卓乐年纪虽小,吃饭穿衣一向都自力更生从不要人搭手,笑了几声帮她把鞋子穿好:“乐小姐真是个好姑娘。”

听了这赞美卓乐却高兴不起来,她不知道其他古代的小孩子是怎么生活的,不过八岁会自己穿衣服不要人喂饭,应该很正常才对,用得着一副很欣慰很赞叹的表情吗?铁叔叔啊铁叔叔,你该不会是把所有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都当做婴儿了吧。

第一百零一次的叹息做小孩子太痛苦,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到不被人当毫无自理能力的笨蛋,卓乐大致收拾了一下,用热水洗了脸,再拿青盐擦了牙,跟着铁传甲一起下楼去吃早饭。这一路上受到他多方照料,卓乐非常感激他。这个看似粗犷的汉子私底下却非常心细,把他们的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帖帖。转出走廊,卓乐一眼就看见了楼下正坐着喝粥的李寻欢,只是在一间灰扑扑的客栈大堂喝最普通的白粥而已,他看起来就像是坐在花园里品味美酒,自然而然的一副贵家公子派头。这种与生俱来的风度可不是随便模仿一下就能学会。也只有李家这种世代书香的名门才能养出深入骨髓里的优雅。通俗的说法,这就叫做真正有钱人的气质。卓乐自认自己再培养个十年可能学到点皮毛,没办法,谁叫她做了二十几年的小老百姓呢。

铁传甲为卓乐拉开椅子,卓乐道谢后坐下,端起面前的粥喝了一口,微微皱起眉头。和她在吴家天天喝的完全不能比,先不说米的问题,光是味道熬得就既不香也不软,吃在嘴里的感觉单纯只是水米混合物。卓乐叹了口气,好生悲伤,她已经堕落了,短短三年不到的千金小姐生活,让她变成了一个挑嘴的家伙。实际上,普通老百姓能有白花花的大米饭吃都不错了,她还嫌弃这白粥里面没有燕窝和虾仁,果然是由奢入俭难啊。

“少爷,先凑合着吃吧,马上就要到家了。”

铁传甲喝了一口,一脸“少爷怎么能吃这样食物”的表情,卓乐大囧。原来铁叔叔你是一个很不合格的下属,李叔叔的少爷脾气大概一半都是你惯出来的吧。

李寻欢也觉得这白粥难以下口,不过他从来都不浪费食物,面无表情的把碗中的粥喝光,看了一眼卓乐:“外面的东西和家里是没法比,不过——”

“我知道我知道,要尊重食物。”卓乐生怕他在早餐的桌子上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急忙就着咸菜匆匆吃掉食物。她还没有到那种难伺候的地步,最多只是觉得这粥真的不好吃而已。心里很佩服李叔叔。她就过了三年好日子,他已经过惯了好日子也能不挑剔食物,唉,这就是区别。

这时门外吵吵嚷嚷的走进来一伙镖师,一色的玄色短打衣服,腰间佩着各种兵器。跑江湖的人嘴上没什么遮拦,乱七八糟的荤话满天飞。李寻欢皱了下眉,站起来吩咐铁传甲:“去买几个馒头路上吃,我们还是赶快上路。”

“是,少爷。”

铁传甲也站起来,去拿放在一边凳子上的包袱。卓乐见李寻欢脸色有异,乖乖的放下碗,习惯性的去拉铁传甲的手。就在这一刻,突变忽生,原本大声嬉笑与李寻欢擦肩而过的几个镖师忽然毫无预兆的拔刀便砍。几声清脆的巨响,卓乐只觉得腰上一紧,整个人云里雾里的就飞出了大门,耳边传来李寻欢的低喝:“快走!”

铁传甲只呆了一呆,立即反应过来,来不及多问,飞身而出一把抱住卓乐就往外跑。身后传来激烈的拳脚交加以及厉喝呼哧声。

卓乐只是紧紧抱住铁传甲的脖子,已经傻了,至少已经飞奔出半里地她才回过神来,想到那一定就是过来寻仇的仇家。可和书里写的完全不一样啊,那时可没提到寻仇的仇家还伪装成镖师打了个偷袭。

铁传甲一口气跑出至少二里地,找了个僻静没人的地方把她放下,想了一想,又把她藏在衣堆乱石里面:“对不住了乐小姐,那点子太硬恐怕少爷一个人应付不过来,我得回去帮他。你躲在这里千万别出来,等着我们回来找你。”

“等一下啊铁叔叔!”

铁传甲心急如焚,哪里还有心思和她废话,硬把她按进那乱石之后,头也不回的跑掉了。卓乐急得直瞪眼但叫破了嗓子他也理睬,很快就变成了远远的一个小黑点。

怎么办,卓乐在原地团团转了好一阵,她没想到竟然连情节都发生变化了。记得书里说李寻欢和他们打斗良久伤势极重,最后对方还剩下一个最厉害的,可他已经倒在地上无力再战了。就是这个时候龙啸云路过救了他。卓乐已经顾不得去想遇见龙啸云之后的一系列问题,现在她只是害怕,原书里说李寻欢是在路边遭袭,然而却变成了客栈围攻,和她事先想的完全不一样。万一,龙啸云根本就不会出现,那可如何是好?

一跺脚,卓乐知道即使自己跑回去也派不上用场,也许还会碍手碍脚。可要她躲在这里什么都不做,她没办法做到。记得离那客栈不远还有一个驿站,也许里面会有能帮上忙的人。想到这里,卓乐提起裙子开始朝着来时路上跑去。

过来的时候被铁传甲抱着不觉得,现在自己一跑才发现那有多远,她人小腿短,跑了十多分钟就已经喘不过气来。心里又急又怕,想到万一李寻欢和铁传甲已经遭了毒手,眼泪几乎都要下来,却还是咬着牙继续往前跑,心里盼望着有什么过路的人可以帮帮忙。偏偏现在天色尚早,一路过来连虫子都没见一只。脚下一绊摔倒在地,手掌被擦破火烧一样的痛。卓乐也顾不上痛,含着眼泪继续跑。她从来没有这么痛恨过自己,之前想东想西犹豫不决,要是一开始就把一切告诉李寻欢该多好!

气喘吁吁的又跑了一阵,胸口痛得快要炸开一般,嘴里冒出了类似血的味道,一定是因为大口呼吸寒冷空气,气管被割伤了。卓乐靠着一棵树弯腰喘息,两只耳朵里嗡嗡直响。就因为这样,她才没有听见从路另一边传来的马蹄声。

那骑马的人本来已经飞驰而过,却无意中瞧见一个小姑娘靠在路边,好奇的一拉缰绳又跑了回来。见卓乐身上又是灰又是土,衣袖下摆还有斑斑血迹,心中一惊,温言问到:“小姑娘,你怎么了?可是遇到什么事情了?”

卓乐抬头一看,马上的人长着一张长方脸,眉毛又黑又浓,很是神气,这下也顾不了么多,一把抓住马头缰绳:“叔叔,请带我去前面的客栈!求你了!”

那青年不明所以,见她眼中泪水盈盈也顾不上多问,弯腰抱起她放在马背上:“抓好了。”一抖缰绳,疾驰而去。走了一阵,他见卓乐焦急万分,牙齿把嘴唇都咬破,心中好奇:“是你的家人遇见危险了么?”

“我叔叔,我叔叔他——”卓乐正想解释,一眼瞥见道边有一具尸体,依稀穿着玄色的衣服,尖叫一声反手抓住那青年的衣袖:“求求你,救救我叔叔!”

那青年老远就闻到一股强烈之极的血腥之气,习武之人耳目灵敏,听到前方还有惨叫呼喝声,反手取下背上的银枪,跳下马匹,一手拉着缰绳一手紧握银枪,缓缓前行。卓乐坐在马背上急得快喷血,不过好歹也知道这青年是要去救人,勉强忍住不要大叫,指甲不知不觉掐进手心,流出血来都不知道。

转过一片树林,眼前的一幕让她惊呆了——满地横七竖八的尸体,铁传甲全身是血倒一边不知生死,而李寻欢身上的一袭蓝衣早也被血浸湿,背靠一棵大树勉强站着,摇摇欲坠。而一个满脸横肉的大汉手中拿着一柄奇怪的兵器,刀刃上依稀可见幽幽的蓝光,离李寻欢半米不到,眼看就要扎进他的胸口。

卓乐肝胆俱裂什么也没想,不假思索的一抖缰绳,那马长嘶一声,扬起四蹄就往前冲,卓乐差一点被它甩下来。她好歹也练过两年武,身手比一般小孩矫健许多,趁着那马跑过大汉身边时纵身一跃跳至他身上,双手紧紧卡住他的脖子,一口就咬上他的耳朵。

那青年没想到卓乐会突然这么来一下,险些被马匹拉倒。不过下一刻他见卓乐已经被那大汉一拳打飞,大喝一声:“休得伤人!”舞开手中银枪一个箭步已经冲上去挡在李寻欢前面,险险的挡下了当胸一刀。

卓乐重重撞在一块大石上面,后背巨痛,张口哇的吐出一口血来,最后看到的是那青年一枪扎进了大汉胸口,扶起了李寻欢。胸中一块大石落地,哼也没哼一声就晕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原则上,基本日更。不过请原谅上班族,遇到突发状况加班啊开会什么的就不行了。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会尽量保持日更,最多隔天更。

如果晚上十点之后还没有,那就说明今天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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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三章

作者有话要说:需要修正一个BUG,在我设定里李寻欢没有在卓乐面前提过自己和林诗音有婚约这事,只说过自己有婚约,家里有个表妹。之前在第三章一时笔误写错了,现在已经修改。

同时对文中一些小细节稍作修正。

一开始就说了,本文的背景设定是半架空半写实,所以有些问题没有打算像原书那样来描写。当年看书的时候我就很奇怪,李家是名门世家,林诗音的父亲是李寻欢父亲的好友,既然叫表妹,就证明林诗音的妈妈是李家人,足以证明林家也是做官的,林诗音是个闺阁小姐。没出嫁的小姐怎么可能抛头露面的出来见龙啸云?就算是李寻欢自己,在没有和她成亲之前也是要避嫌的吧。

如果不喜欢这种伪种田的设定,觉得看起来不爽,女主一点都不能干很弱智完全没有穿越者指点江山逆转原著无所畏惧的气质,那我也只能很无奈的说您可以直接点右上方的小红叉,何必让大家心里都不痛快。

“在下龙啸云。”

如何才能形容,当卓乐醒过来时听到这个浓眉毛的神气青年报上自己名号时的心情。天打雷劈,山崩地裂,惊天霹雳……她连一刀砍死自己的心都有。搞了半天这避之不及的李寻欢专杀克星还是自己主动招惹来的啊!然而仔细想想,那个时候如果没有龙啸云,李寻欢和铁传甲多半要糟糕。退一万步讲,即使她不去拦住龙啸云的马,他沿着那条路往前走,一样也会遇见李寻欢的战斗现场。他一定会上去帮忙。

这就是所谓的剧情无法改变吗?就算是前面已经被她弄得乱七八糟与原著完全不符合,最后结果依然一样。卓乐木然地盯着头顶上青色的帐子,第一次觉得冥冥之中似乎真的存在着天意。

“实在没想到阁下竟然是名满天下的小李飞刀,哎呀,这真是,久仰大名,早就听人说过小李探花文武双全风流潇洒,今日一见面,果然名不虚传!手刃十九人,如不是亲眼所见,谁能相信阁下这副文弱书生模样,身手竟然如此了得!”

“龙兄过奖了,咳咳。”

“少爷,你才好些,赶快把这药喝了,说话伤气。”

卓乐无言地望着外屋的三个男人。龙啸云以一杆银枪挑了那凶悍无比的大汉,又去找来他们的马车,将重伤的三人送到最近的一个镇子上寻医施药。此时距离保定已经不远,但李寻欢伤势颇为沉重,胸口和腹部中了极深的两刀,人也一度烧到昏迷不醒,铁传甲伤势较轻一些,见天黑路滑,又开始下雪,决定暂且在那个小镇的客栈里休息,等自家少爷伤势好转再做打算。

卓乐还好,经过大夫诊治只是略微有些内伤,好生调养便是。铁传甲当即拿出一锭黄金,麻烦龙啸云去镇上钱庄兑换了,各种极好的伤药还有补品不要钱似的往回搬。卓乐醒来之后知道这半路搬来的救兵正是龙啸云,差点吐血。可目前他们三人都受了伤,里里外外全靠龙啸云张罗周旋,她纵有满腹的话想说,也只好咬着舌头默默咽了回去。

待到李寻欢退烧苏醒,人也能半坐起来略微进些饮食,她和铁传甲才松了口气。可大夫说他伤到了肺,现在又正是寒冬腊月天气最冷的时候,若是不好好保养,恐怕以后会留下病根。这样一来,即使再急,铁传甲死也不许他上路了。花了一吊钱找了个专门跑腿的伙计给李家捎去家书,怕家人担心不敢说李寻欢受伤,只说生了重病暂时不能启程,叫家中的人赶快带着最好的马车还有药品前来接应。

不得不承认,作为一个萍水相逢的路人,龙啸云做的已经是仁至义尽。一般江湖中人即便是救了人,多半拍拍屁股留下一句“千山我独行,不必相送。”可龙啸云不但冒着生命危险救了李寻欢还有铁传甲,之后并没有一走了之,而是一路护送他们到了镇上,又是前前后后的请大夫抓药,又是守在李寻欢身边整夜的照看。卓乐对他心里多有防备暂且不提,铁传甲和李寻欢都十分感激他,言谈之间颇多赞美。

知道了眼前这个斯文俊秀的年轻人竟然是江湖之中赫赫有名的李寻欢之后,龙啸云简直欢喜得说不出话来。一点也没有以救命恩人自居的那种挟恩以求回报,言行举止都流露出一种发自内心的崇敬还有羡慕。别说是李寻欢了,就连知道龙啸云之后对他都做了些什么的卓乐,仔细的左看右看,打死都看不出一丝坏人的味道。无论如何,现在的龙啸云,就是一个纯朴直爽的江湖汉子。说话声音响亮,笑起来十分爽朗,人也显得精神硬朗之极。

卓乐好生郁闷,她悲哀的发现,她真的没有办法对这样一个人恶言相向冷言冷语。很快的,李寻欢和龙啸云就开始一口一个李兄弟,龙大哥的称呼起来。卓乐除了睡在里面的床上狠狠揪枕头,还能做什么?她喝的药吃的粥全部都是龙啸云亲手熬制,难道她可以冷着脸当着李寻欢的面摔碗耍脾气?也不是没想过去提醒一下李寻欢小心,结果刚开了个头就遭了好一顿数落。

“卓乐,你这未免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方才你也说了,那时他根本就不知道我是谁,也主动停下来向你搭话。之后更是不顾危险的跟随你前来救人。这份心肠极是难得,你怎能单凭一个毫无凭据的梦就无端怀疑龙大哥心存不轨呢?”

李寻欢从来对她都是和颜悦色,这一次板起脸的样子十分吓人。卓乐有心和他辩论几句,比如龙啸云知道你是江湖上的有名人物,想借着这个机会和你攀上关系。可是见李寻欢重伤未愈,脸色苍白得一丝血色也无,大声说了几句话之后更是咳嗽连连。撇了撇嘴,上去帮他轻轻拍背,决心还是先保持沉默比较好。

李寻欢却不愿意就此罢休,他觉得又惊又怒,卓乐何时变得如此凉薄,连自己的救命恩人也要妄加揣测,不惜以最恶的盘算去推断。他有心好好教训卓乐一顿,但想到她小小年纪却一再遭受磨难,又是被下毒又是被活埋,心里便软了三分。再想到当时卓乐为了救他连命都不要的策马上前,被那卜霸打得口吐鲜血,一句责备的话到了嘴边,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长长叹了口气,摸摸卓乐的头,语重心长。

“这些话我只当没听见,以后休要再提。若是被龙大哥听到岂不寒了心。卓乐啊,人心险恶,多加防备是好事,可要像刺猬一样逮谁刺谁,那可就不对了。”

卓乐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龙啸云怎么看怎么都是一个大大的好人,她要指控人家居心叵测真的一点证据都没有。相处几年她最了解李寻欢不过,这人最重朋友义气,她要是再企图进谗言,恐怕龙啸云还没有扳倒,李寻欢就先厌恶了自己。

“知道了,李叔叔,是卓乐不对,卓乐以后连想也不会再想。”

乖乖低头认错,懂得认清形势比较重要。

“嗯,这样最好。”李寻欢点点头。

这时龙啸云端着一大碗冒着热气的药进来,脸上挂着笑容:“李兄弟,喝药了。”转头又对着卓乐一笑,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小的油纸包:“这是些蜜饯,上次你说药太苦,这下该不怕了。”

卓乐接过油纸包,觉得自己脸色的表情一定相当精彩,李寻欢在龙啸云背后用一种“看吧,就说你小孩子不懂事”的眼神看着她,卓乐好想泪奔。

龙啸云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她根本就不是对手。而且,为了他有可能但此刻完全还没做的事情就无端的厌恶他,是不是太过分了一点?乐观一点的想,万一龙啸云是个真好人,没有对林诗音见色起意胡思乱想呢?

不过从这该死的无法逆转剧情来看,似乎不太可能。

振作起来的吴卓乐,不可以就此认输!嘴里嚼着蜜饯,卓乐偷偷地打量着正和李寻欢详谈甚欢的龙啸云,大脑转得飞快。

八岁实在是一个很尴尬的年纪,彼时女子十五岁便可嫁人,以现代观点来看八岁是个不懂事的小孩,那时候基本算个姑娘了。吴大人没有太束缚她,李寻欢因为看着她长大也没在意所谓的男女之防。不过这并不代表卓乐就没有基本常识,家中的几个奶妈还有专职教育的老嬷嬷可是一股脑给她灌输过不少大家闺秀应该知道的事情,其中有一条就是不可以在陌生男子面前说到未出阁姑娘的名字,连提都不能提。

严防死守的最佳办法当然是直接在龙啸云面前说出林诗音是李寻欢为过门妻子断了他的念头,不过却有两个问题。第一,李寻欢只说过自己有婚约,卓乐仔细的想了又想,也想不出他曾经透露过那婚约对象便是自己的表妹。她要怎么解释自己神奇的知道别人家私事?第二,龙啸云还算是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无来由的在他面前说起李寻欢家有个表妹,这不是自己找抽吗?没有哪家小姐会这么没教养。李寻欢好歹是世家子弟,对于这些事情还是清楚得很,卓乐平时受了些什么教导他也都知道。贸然的乱说话引起他的疑心,到时候可不是装童言无忌就能混过去的。

往好的方面想,至少现在她跟在李寻欢身边,可以随时伺机而动。在李家呆上几天之后她就有完全的理由知道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婚约了。

哼哼哼,原书里不是说龙啸云不知道林诗音是李寻欢订下婚约随时等着过门的未婚妻子吗?她就要在事情苗头不对的时候立刻当众说出这个事实,这样一来,即便是龙啸云再怎么为林诗音朝思暮想,也不好公然开口承认自己对好兄弟的未婚妻子有想法了吧?行走江湖的人,最最看不起窥探别人老婆的行为了。龙啸云如果真的是英雄好汉,就不该说出这样的话来。

叫你肖想李叔叔未过门的老婆,有我在,别说是门,窗户都没有!

“乐小姐,想什么呢,咬牙切齿的。”铁传甲下楼去端了饭菜上来,见卓乐的表情变幻莫测,不禁有些奇怪的问。

“没什么,没什么。”卓乐哪敢承认自己正在盘算怎么把龙啸云像非典一样完全隔离,打着哈哈敷衍了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