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算日子,大概明天李家就有人过来了。少爷的伤势也略微好转。这里毕竟是小地方,还是赶快回到保定去好好为少爷寻医调养才好。哎,他自小身子就不好,练了这么些年武功,一遇到天冷还是咳嗽,据说这是胎里带来的病……”

铁传甲心心念念的都只有他家少爷而已,当下絮絮叨叨的一边布着碗筷,一边开始习惯性的念叨李寻欢的身体健康问题。卓乐听了好几天,耳朵都快长茧。她记得原书里铁传甲虽然对李寻欢忠心耿耿,不过应该没这么老妈子似的整天唠叨吧。江湖上的朋友看到你这样真的会哭哦铁叔叔!

为了在李寻欢面前挣表现,吃饭的时候卓乐对龙啸云格外热情,一再帮他夹菜,抢着为他添饭,虽然龙啸云不知道卓乐和李寻欢究竟是什么关系,不过铁传甲叫她乐小姐,而卓乐的谈吐穿戴都和一般小门小户的孩子不一样,再加上众所周知李寻欢是做过官的人。略微一想也就大致猜到卓乐一定是非富即贵,这下反而有些惶恐,连声道谢:“有劳了,有劳了。”

龙啸云太过老实,卓乐心中甚至产生了一种罪恶感,觉得自己暗中算计他实在不厚道。可是转念一想,要是他没有掺和进去,没有因为林诗音走错以后的路,也许他会活得很好很快乐,而不是像原著一样在自卑还有嫉妒中扭曲了本性,最后还因为想要挽救犯下的错误连命也没了。

嗯,她是在做好事。龙啸云只要不要求李寻欢出让老婆,他还是一个好同志,她也会对他恭恭敬敬的,因为龙啸云救了李寻欢是铁板钉钉的事实。

忽略了心中的那丝不安和愧疚,卓乐自我安慰的想。

25

25、第二十四章

知道什么叫天算不如人算吗?现在卓乐亲身体验了一把。

李家的人终于姗姗来迟,带来了超高级马车绝对不会让他们家少爷的伤口感到一丝痛楚。毫无悬念,李寻欢邀请龙啸云去李园小住,龙啸云本来就是出来游历的,稍加推辞也就却之不恭。卓乐自己都是去人家里吃闲饭的不事生产米虫一只,无法发表任何意见,只能干瞪眼。

说是小住,古时候的人到人家里做客才不像现代这样吃个饭过个夜就走,那时候住上几个月很正常。杜甫还带着自己全家老小在人家里住了好几年呢!更别说李家家大业大,完全不在乎多一个人吃饭。事到如今,也只能伺机而动,走一步算一步了。卓乐看李家派来的那些人,个个都显得极为稳重,不愧是大户人家出来的。想必李家既然出了那么多进士,家教一定很严。从她自己的经历推断,这个世界的背景和原书有点出入,至少不可能未出阁的小姐满街乱跑。这样的话,也许林诗音和龙啸云就没有什么机会见面。

嗯,希望如此吧,要是李寻欢坚持要她出来见见自己的救命恩人兼新上任的结义大哥,卓乐发誓就算拼着被骂被当神棍,也非得当着他们的面把婚约的事捅穿了不可。

很可惜,如意算盘打得很响,结果在路上卓乐因为伤势未愈又受了风寒,突然就发起高烧来,之后的一切事情全部云里雾里。等她终于从迷迷糊糊的状态中清醒,人已经睡在李园的床上两天了。心中无比悔恨咬着牙把自己骂了一千次,卓乐从前来探望自己的李寻欢口中打探了一下,以为一切都晚了。不料李寻欢的回答却让她目瞪口呆。

龙啸云根本就没和林诗音见过面。

为什么?按照李寻欢的性子,他不可能不让自己未过门的妻子出来拜见结拜大哥啊?从李寻欢脸上有点勉强的笑容来看,卓乐敏感的察觉到,似乎事情有了新的变化。

之后的几天她几乎就没怎么和李寻欢打过照面,开玩笑,李家的正主儿回来了,家里上上下下的事情肯定要向他一一禀报清楚,比如各地田产的收入啊,家中最近几年的开销账本啊人事变化啊。李家是当地的望族,一听说李家少爷回来了,当地的官府啊望族啊世家啊名门啊全部上门来拜访。李寻欢伤势还未全好,也不得不强打精神勉力应酬,实在没有多余的时间来管她。只是吩咐家中的总管李义好生照顾。问到卓乐的身份,李寻欢也不好明说,只是含糊带过,说是故人之女,暂为照看。李总管有点摸不着头脑,不过还是老老实实的照着他的吩咐去做了。特别还调来了两个贴身伺候的大丫鬟,两个专门做杂务的婆子伺候。

卓乐不好到处乱走,这毕竟不是自己家,每天都老实呆在那个专门清扫出来的偏院。几天之后,她也从丫鬟还有婆子的闲聊中琢磨出了一点门道,不得不感叹这现实永远都比想象来得复杂一万倍。

还记得李寻欢的父亲去世良久了吗?因为这样又那样的事情,李寻欢一直耽搁在路上没回来。可总不能一直拖着不让老爷子发丧下葬啊。李家人实在没办法,只好采取夺情的处理办法,从李家宗族里找了一个血缘最近据说是李老爷堂兄之子叫做李修齐的人来出面应酬主持。就这样,李寻欢回来之后杂七杂八的后续事件也还有一大堆,要不是碍着李家在当地家大业大,李寻欢早就被扣上一个不孝的大帽子了。

另外,李家虽然人丁稀少,可是上上下下加起来,一个李园里竟然也有几百号人。外面的事情还有李总管和那位李修齐公子周旋看顾,可是内宅怎么办?李老爷生前也有几个妾,李家大哥还有几个通房,他们去世后李寻欢顾念旧情,并没有把她们发买,而是留在李园里,心道给林诗音做个伴也好。可这样一来问题就出来了,总得有个人管家吧?林诗音虽然是李寻欢的表妹,他们又自小有婚约。然而毕竟她不姓李也没过门,几个妾也上不得台面,最后还是李家族长做主,让李寻欢父亲的姐姐,也就是李寻欢的姑母,一位寡居的老太太暂时来看管后宅。等到李寻欢成亲有了李夫人之后再归还大权。

这位李老太太早年丧夫,生了个儿子活到四岁也死了。李寻欢的父亲怜惜姐姐孤苦无依便把她接回来住,这一住就是几十年,等于是从小看着李寻欢兄弟二人长大。老太太平时不出门只呆在佛堂里念经,最是注重礼法不过。自从她开始管家以来,后宅真是被整治得铁桶一般。不过也多亏她,没了主人的李家才没有乱成一锅粥,那么多的丫鬟婆子仆妇都服服帖帖没出幺蛾子。

李寻欢一回家就立刻被李老太太好好的训斥了一顿,要不是看他真的伤势沉重,指不定还会让他去祠堂对着列祖列宗灵位跪上一夜。老太太怒斥他不好生做官整天和江湖中人厮混沾染一身匪气,从小习武是为了强身健体不是让他去招惹仇家……如此这般,这般如此。李寻欢被骂得一声不吭,面有愧色。

这些话都是卓乐听伺候自己的那个丫鬟叫做翠翠说的,翠翠年纪不大,生性活泼好动。大凡做丫鬟的私底下都喜欢议论主人家的长短,她见卓乐是个小孩子平素又不喜欢多嘴,晚上没事的时候就稍微说上一些。反正这些事情是全家上下都知道的事,不算她搬弄是非。

卓乐听得也是彻底无语,她还以为这李家就是李寻欢当家做主呼风唤雨呢,原著里可没提到还有这么一个厉害的老太太可以骂到小李飞刀连嘴都不敢回。也是呢,李寻欢是世家子弟,从小接受的也是那一套,他怎么可能和长辈顶嘴。红楼里贾政一把年纪了,老太太一瞪眼他也只有乖乖下跪的命。虽然这不是他的亲妈,家中再无长辈,姑妈也够他受了。再说既然李家是世代书香,名门望族,家里不可能随随便便一点礼法都不讲。仔细一想,古龙大师的书里BUG真多啊……他写得好像李家除了李寻欢和林诗音两个人之外好像就再没其他人了一样。

这种情况下,李寻欢怎么敢让自己的表妹抛头露面的出来见陌生男人,还不被老太太骂到臭头才怪。

“我听李叔叔说过,他还有一个表妹林小姐,最是美丽温柔不过了,这几天怎么都没见过她?”大致知道了李家现在的情况,感叹书里写的和现实经历的完全不一样,卓乐装作天真无邪的样子,似乎是很无心的问了一句。

“林小姐啊……”翠翠的表情变得有点不好看了,“嗨,乐小姐问她干嘛。”

“我似乎听人说过林小姐是叔叔未过门的——”

卓乐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翠翠捂住了嘴,还小心的张望门外确定没有人才松了口气,“我的好小姐,这些话也是女儿家随便混说的。”

她见卓乐仍是一脸懵懂的表情,又气又好笑,相处几天下来,她很喜欢这个乖巧伶俐的小女孩,再加上卓乐和她家乡的妹子差不多大,心里就有些想要提点提点卓乐,免得她说了不该说的话传到李老太太耳中,以后的日子不好过——她不知道卓乐的身份,以为她和林诗音一样乃是无父无母被收养的孤女,也是一番好意。

“我不知道是从哪儿听到这些风言风语,你且记住,林小姐和少爷的婚事只是当时老爷在世时的口头之约,既没有下过聘,也没有冰人说合。一日没有正式定亲,一日就上不得台面,这些话要是传出去,林小姐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卓乐捂住嘴,乖乖的点头。她哪里知道这里面还有那么多的道道,还以为只要父母提过,就算是定亲了。李寻欢先是丧兄接着又丧父,即便是想和她成亲也不好说了。这样一想,林诗音在李家的地位岂不是很尴尬?她瞬间就想到了林黛玉的案例,那不是很像吗?

“林小姐不爱出来走动,老太太也不喜欢四处串门子。”翠翠犹豫了一下,帮卓乐整理下衣服,“要是见了老太太,最好别提这些事。”

“哦,明白了,谢谢翠翠姐姐。”

洗漱完毕上床睡觉,卓乐心里就琢磨开了,看来这李家的水挺深啊,听翠翠的口气,似乎这位李姑妈不太喜欢林诗音?按照道理说李家本来轮不到她来当家,可是架不住李寻欢常年不在家老爹老哥又都不在了啊。大户人家是非多,就连以前的吴家,只有她和吴大人两个,还时不时的会有下人或者远亲闹点事呢。

李叔叔看起来不太像能治家的样子啊……他到底行不行啊……卓乐真担心。

不过好消息就是这样一来龙啸云和林诗音是彻底没机会见面了,坏消息是林诗音和李寻欢想要幸福美满估计还有点难,唉,世上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这话果然没错。

卓乐瞪大眼睛看着黑漆漆的窗外,觉得自己在李家的日子多半也不好过。古龙大师啊古龙大师,你的书里从来可没提过这些麻烦事呀。

作者有话要说:一切都是瞎编的,请各位考据党手下留情~

怎么一路向着种田飞奔而去了,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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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二十五章

不知不觉在李家已经呆了快十天,身体早就养好了,李叔叔虽然事情太多中间只来看过她两回,但生活上绝对没得说。卓乐在路上因为生病受伤掉的肉全部长回来了不说,她摸着下巴忧郁的觉得似乎双下巴更明显了点。胖丫头可不好,卓乐不希望自己变成一只小肥猪,所以没事的时候就在小院子里溜达溜达消耗多余的热量,顺便锻炼身体。

外边都发生了些什么事情她不知道,反正这李家的后宅里面别说男人了,连公苍蝇都看不见一只。她倒也不担心龙啸云的问题,据消息灵通的翠翠讲,那位龙爷每天都和少爷在一起,讨论讨论武学,讲讲江湖异闻,没事的时候顺便指点一下李家那些护院家丁武功啥的。卓乐听后放下了一颗心,他见不到林诗音就好。原著剧情再逆天,也不可能强大到他一听林诗音的名字顿时就神魂颠倒了吧。

自从听说李家后宅是由那位老姑太太管事之后,卓乐就一直提心吊胆的,她目前的身份说穿了就是来吃白饭的,连半分亲戚关系都没有。没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卓乐也看了不少种田文,里面她这种身份的孩子几乎都不怎么受待见。李叔叔虽然很尽心的照料自己,不过目前他估计也是满头包,光是那些繁琐的家事还有络绎不绝的应酬往来就够他喝一壶。卓乐还没有白目到把这里当自己家,招摇的满园子乱跑招人口舌的地步。

所以,这几天她都很安静,很低调的缩在那个小院里,虚心向几个丫鬟还有服侍的仆妇请教李家的礼仪问题,应该守哪些规矩,有什么该注意的事项。也许李叔叔提前打过招呼别为难自己,这几天不管是早饭还是晚饭,卓乐都是在这个院子里单独吃的。翠翠说按照规矩后宅里的女人们都是到老太太那里集体用餐。卓乐听后心里就盘算,万一哪天老太太心血来潮要见见她呢?你在人家地头上总得听话吧。卓乐不认为李叔叔会为了她去和自家的长辈杠上。她要是真的不服管满地打滚耍泼,下场绝对悲惨——这可不是个讲究平等自由追求个性/解放的年代。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卓乐摸着一直好好藏着的银票还有那把钥匙,觉得好歹自己有钱心里不怕,不过财不外露,不到关键时刻绝对不能让人知道。

果然,怕什么来什么。呆在李家的第六天,早上吃完早饭没多久就有一个小丫头过来传话,说快过年了老太太叫去选料子好裁了做衣服,卓乐是客,理应先选。卓乐客气了几句,说随后就到。回屋之后看着自己的行李犯了难。她走的时候吴六给准备了很大一堆行李,里面各色衣服一应俱全。也许是考虑到李家有丧事不宜穿得太过鲜艳,素色的占了多数。好吧,她既不能穿得太华丽让人说不懂理,也不能穿得太寒酸叫人看不起。最后在翠翠的帮助下,选了一件灰鼠的小毛夹袄,下面来了条石青色的裙子,朴素大方但绝不丢人。因为她还未及笄,头上用不着梳复杂的发式,简单的插了两只银钗,整理下衣服,就由几个丫鬟带着去了。

路上卓乐心里直打鼓,不受控制的冒出很多什么“小宫女见皇太后”的不靠谱念头,又觉得自己真没用,一个老太太就被吓到了。李家可不是什么皇宫,不会因为不待见她就拖出去乱棍打死。唉,到了古代来三年,她一直都被圈养在家,生人都没见过几个,会不会已经得了社交恐惧症啊?

穿过数不清的穿堂走廊,李家可比吴家大多了,最后来到一出院子,几个丫头正侯在外面,见她们几个过来,满脸堆笑的上来打起门帘,于是就有人通报:“陈姑娘来了。”

说实话,吴家也算是家大业大了,可平时哪有这些阵势。吴大人粗枝大叶的不太管这些,家中规矩难免松散。可怜作为一个小市民活了二十多年,卓乐从没见过这种真富贵人家的气派,一颗心砰砰直跳,紧张得半死。幸好心理素质比较过硬,脸上倒没显出来半分走得很稳,嗯,腿也没打颤,就是手心出汗。

一进屋子,一股夹带着幽香的暖气就迎面扑来,卓乐也顾不上去打量四处的摆设布置,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正坐在上面美人榻上的银发老太太。老太太慈眉善目,手里拿着串念珠,身边几个丫鬟伺候着,见她进来,笑眯眯的说;“好个整齐孩子,过来,让我瞧瞧。”

卓乐赶紧上前,按照事先打听清楚的规矩动作标准的福了福,心道还好不用磕头,否则亏死了,嘴上文文雅雅的说:“见过老太太。”

本来应该叫她一声姑太太才对,不过李家的人都叫老太太,卓乐想跟着叫总没错吧。

原本以为这位厉害老太太还要盘问一下,结果她只是抬抬手,指指一边的椅子:“既然来了,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不用客气。有什么想吃的想玩的,尽管开口告诉下人。没事的时候也大可过来,和我这老太婆说说话。”

卓乐本来已经沾着椅子坐下,一听这话急忙站起来:“是,多谢老太太。”偷眼看见老太太脸上没有什么不快的表情,松了口气,大概算是过关了。

李老太太对卓乐也没有什么偏见,反正多一张嘴吃饭又吃不穷李家。以八岁孩子来说,卓乐已经很不错了,没显得怯场应答行礼没出错,显然是见过些世面。再看看身上穿的戴的,老太太很满意——料子很好,成色半新不旧,没有穿鲜艳衣服也没一身素白看着扎眼。得,小丫头家世不错礼数也不错,就这样吧。

其实卓乐应该感谢自己是小孩子,如果稍微大上那么四五岁,估计别人看她的眼光就有点不一样了。对于自家少爷竟然长到二十多岁连通房都没一个,李家人都觉得挺不可思议呢。

接下来老太太就没怎么搭理她,称不上热情也没有多冷淡,卓乐觉得这样最好,太亲热了她压力会很大。见她和一个妇人正在对着满桌的各色布料指指点点,这才不动声色的观察周围。

屋里除开那些站着的丫鬟,其实也没几个人,那几个做已婚妇人打扮的,估计就是李叔叔他爹的历史遗留问题。至于那几个传说中的通房丫鬟,恐怕还没资格到这里来。不过卓乐的注意力立刻就被离自己最远的那个姑娘给抓住了,心里不由得狂叫,美人啊!气质超好的美人啊!这一定就是林诗音了!呜呜呜,诗音姑娘我想见你好久了……

平心而论,林诗音的身子挺单薄,脸色也苍白了些,气质略显冷淡。穿着件天青色的袄子,下面是藕合色的裙子,头上也简简单单没多少首饰。可那五官是真的好,什么叫做秋水为眸卓乐算是见识到了。就往那儿这么一坐,全身自然而然的流露出一种高贵古典的气质来。

这才叫真正的千金小姐,卓乐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一辈子都学不了人家一根头发丝的气质。

注意到了卓乐在看林诗音,李老太太咳嗽了一声:“果然是老糊涂了,竟然忘了说。陈姑娘,这位是修平的表妹林姑娘,最是温文娴静不过。她一个人平素也无聊,你来了正好,可以和她做个伴。”

说完转头又对林诗音说:“诗音,你没事也多出来走动走动,别老闷在屋子里省得闷出病来。”

林诗音站起来低低的应了,那声音也完全符合美人的形象,婉转柔美,十分悦耳动听。

李老太太又指指几个妇人,却没说具体名字,只介绍这是某某姨娘,卓乐也一一上前行礼,得了几个戒指手镯啥的做见面礼。李老太太一拍手,笑着说:“陈姑娘既是客,我也该表表心意,如意啊,去把那对福字的镯子拿来。”

于是卓乐又得了对沉甸甸的金镯子。

选完了衣料量完了尺寸,大家都很有眼色的起身告辞,临走老太太还嘱咐记得晚上过来一起吃饭,卓乐乖乖的应了,开始盘算总不能光拿别人的东西,似乎得准备点回礼才好。走出屋子,寒风一扑顿时打了个寒颤,见林诗音和一个丫鬟在前方不紧不慢的走着,卓乐想了想,咳嗽一声,想开口叫人却又不知该怎么叫。

林姑娘?不要吧,好像是在演红楼梦。林姐姐?不好吧,她可是叫李寻欢李叔叔来着,辈分乱了。她还在原地犹豫,林诗音已经听见声音停下来,见到是她,微微一笑:“是陈姑娘啊。”

像是看出了她心里在想什么,林诗音善解人意的说:“不用拘礼,就和其他人一样,叫我诗音便是。”

“诗音……姐姐……好。”卓乐艰难的在后面加上了姐姐两个字,李叔叔,对不起,我不可能叫这么一个年轻少女阿姨,更不可能叫你李大哥。反正你也不是很在意,辈分稍微乱下没事的对吧?对吧?

经过这么一打岔,两个人理所当然的一起走了,林诗音轻柔的说:“陈姑娘来了好几天,听闻你一直病着我就没有来打扰,多有见怪,这里我给你赔不是了。”

“诗音姐姐说哪里的话,一直听李叔叔说起姐姐的好,我早就想来拜见姐姐。”强行忽略李叔叔和诗音姐姐搭在一起有多诡异,卓乐自我安慰,我是小孩子我不懂事,私底下随便叫叫没事的,脸上更是做出天真无邪的模样,若无其事的提起李寻欢想探探口风。

林诗音闻言,雪白的脸颊上微不可查的一红,只说了声:“得空了便来我这里坐坐。”就和丫鬟匆匆的走了。卓乐站在原地心中大为欣慰,原来诗音姐姐还是很,嗯,热情的嘛。

只要没有龙大哥搅局,她才不会傻乎乎的去搅合别人小两口的事情呢。接下来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她叫卓乐,不叫红娘。李寻欢显然也不是张生,林诗音更不是崔莺莺。

不过有件事真奇怪,李老太太看起来对林诗音挺关心的啊,为什么她听到的风声是老太太不怎么喜欢林诗音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不种田,咱们不种田,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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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六章

当家老太太发了话,卓乐自然不敢怠慢,回到院子里想了半天,本来按照礼节,她应该送人些东西的。可考虑到自己的身份再加上低调原则,还打算马马虎虎混过去算了。可现在受了人家的见面礼,不破财都不行了。行李里除了衣服之外还有一个小匣子,里面都是些金银小饰物和小玩意儿,卓乐真想抱着吴六亲一口,你真是太贴心了,连这些事情都考虑到。选了几个并不很值钱但有点意思的饰物,晚上吃完饭喝茶的时候卓乐就恭恭敬敬地双手献上。给林诗音的礼物卓乐考虑了一阵,也不知道人家喜欢什么,选了串手珠,至少不过不失吧。

坐了一会儿大家都纷纷告退,卓乐一直在留心观察林诗音还有李老太太,两个人神色都淡淡的,不像是亲戚,反而都客气得过了头。书里曾经说过,林诗音脾气很是有点倔强,才女嘛,肯定都有点性格。可是她左看右看,那都是礼仪完美气质温和的千金小姐一个。那几个妾也算不错了,和她一比立刻不能看。告辞出了老太太的院子,卓乐就一路上琢磨,这么漂亮气质好出身不坏还和李叔叔有共同语言的小姐,为啥老太太似乎不太待见?难道是嫌弃她父母双亡没有钱?不会啊,因为吴大人出征的事情,卓乐很是仔细研究过当时的律法。父母俱亡,未出嫁的女儿可以分得三分之二的家产。既然林诗音的父亲临终前将女儿托孤给了李家,不可能不为女儿的未来打算,一分钱不留的。既然是李家的世交,卓乐才不信林家会很穷。

不是因为人品,也不是因为财产,对不起,她贫瘠的智商猜不透古时老太太的想法。算了,反正这件事上李老太太也没有绝对的否决权。毕竟她只是李叔叔的姑妈嘛,真正当家做主的还是李寻欢本人。他铁了心要娶林诗音,现在他的父亲不在了,谁还能阻止他?就是丧父又得守孝三年很麻烦,希望中间不会生出什么博览来就好了。

卓乐发现自己之前把一切都想得太美好,觉得自己知道剧情,再怎么样也能随机应变。看书的时候义愤填膺恨龙啸云无耻李寻欢发傻林诗音太软弱,现在亲身来到这剧情之中,才知道剧情这东西太不靠谱了。只要稍微改变一点,后面的就全部乱了套。就说现在好了,龙啸云没有见到林诗音,他在这里住了这么几天,卓乐就不信他没有听说过李寻欢和林诗音之间的传言。天底下就没有不嚼舌头的家仆。也许李寻欢整天和他混在一起,自己都说了这事,搞不好还请他日后来喝喜酒呢。

正想着李寻欢呢,李寻欢就出现了,从回廊那边匆匆而来,路过这个小穿堂的时候看见卓乐,停下脚步:“卓乐,这边来。”

“李叔叔好。”卓乐乖乖的上前问安,心里想着怎么从他口里套点话。

“到姑母那里去吃晚饭了?”李寻欢上前两步,手一动,似乎是习惯性的想摸她的脑袋,但看见卓乐身后的几个丫鬟,想起这不是吴家,又收了回去。

“最近琐事太多,都没有好好的带你四处走走。一个人闷在院子里,一定憋坏了吧。”

多么贴心的话语啊李叔叔,卓乐忍不住在心里泪流满面,她的确都要长蘑菇了。就算是以前宅在吴家,她也有自由到处走的啊。不过她还没傻到顺着他的话接口,而是很乖很纯洁的微笑。

“没有,正好在屋里静养,每天和屋里的姐姐们说说话,也不很闷。”

李寻欢咳嗽了一声,目光有意无意的在那几个丫鬟脸上扫过:“即使如此,正好此刻闲来无事,我带你到李园四下走走。以后出来逛也不怕迷路。”

卓乐怀疑的看着他,总觉得他似乎……有点奇怪?她又不可能一个人跑出来乱逛,怎么会迷路。不过她的确想去见识一下李园,尤其是书里反复提到过的梅花林,点着头:“嗯。”

“我带她去走走,你们就不用跟着了。”

当家少爷发了话,丫鬟们应了,李寻欢就带着卓乐朝后院走去。

“这片梅林本是先祖父种下,恰好先父也喜爱梅花,于是越种越多,现在也成为李园一景。我年幼的时候就经常在这林子里玩耍。”

卓乐幻想了一下李寻欢小时候玩泥巴骑竹马的情景,自己也被严重雷到了。可能他所说的玩耍就是对着一片梅花练武功或者吟诗作画吧。

“每逢梅花盛开之时,我都会和表妹一起,去收集花上的积雪,装在小坛子里,煮茶商学……”李寻欢一句话说了半截就没下文了,卓乐疑惑的抬起头,看见他的眼神有点发直,盯着前方站住不动。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一片盛放的梅花中,一个清丽的身影慢慢走来,嫣然一笑,于是立刻满园的梅花都顿时失去了光彩。

“表哥。”

“诗音。”

两个人对望良久,李寻欢才歉疚的说:“这些日子,辛苦你了。父亲缠绵病榻良久,多谢你精心照料。”

“表哥说哪里话,这些本就是我的份内事。倒是你,回来那天匆匆一见也没来得及说几句话,你可瘦多了,听说是受伤了,伤得严重么?”

“没事,倒是你脸色不好,都说了不用劳烦帮我做衣服,这几天一定又没好好休息。”

林诗音淡淡一笑,脸上倒是映出了几分红晕:“除了做点针线,我也想不出还能帮你做点什么了。”

……

卓乐很识趣的缩在走廊下面,心中一直默念你们看不见我你们看不见我。二位,我知道你们离别已久,有说不完的悄悄话。不过好歹请考虑一下这里还有一个伪儿童好吧。情意绵绵的我听了直冒鸡皮疙瘩啊!

偏偏那边的表兄妹二人组完全已经忘记了她的存在,一个是世家公子一个是大家闺秀,尽管胸中有无数相思想要互相倾诉,却不可能像现代人一样抱在一起亲亲啃啃,只不过是站得近一点的说些闲话而已。可那眼神,可那表情,种种欲语还休视线纠缠,卓乐看得毛都炸了。娘亲哎,李叔叔情圣的样子她还真不习惯。等一下,仔细一想,该不会是把自己做跳板,打着参观的幌子私底下和表妹说悄悄话来了吧?

嗷,李叔叔,这样会带坏小朋友的好吧。不能因为我算你半个徒弟就拉人打掩护啊……

这边卓乐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好装出完全听不懂的样子站得远远的去研究梅花的构造。妨碍人恋爱是要被马踢的,她还没那么不识相。不过您二位究竟要说到什么时候?李叔叔有内功护体,林姑娘胸中燃烧着爱情之火,他们都不觉得冷。卓乐觉得自己鼻涕都快冻下来了。

在她第三十七次吸鼻涕的时候,李寻欢终于想起这边还有一个人存在。急忙招手叫卓乐过来,拉着她的手对林诗音说:“诗音,这是我好友的孩子,也算是我的弟子。这段时间我恐怕事务繁琐,就劳烦你多多费心照看。没事的时候教她读书写字,她向来聪明伶俐,你一定也会喜欢她。”

卓乐看了一眼李寻欢,觉得他智商很高,可是情商估计不怎么样。怎么能在一个女人面前夸奖另一个女人呢。再大度再聪慧的女人,恐怕都不会喜欢心上人说其他女人好的。

——她已经完全忘了自己只是个小丫头,还拖着鼻涕,林诗音傻了才会在意这种事。她久居深宅大院,身边又没有什么说得来的同龄人。见到卓乐眼神灵动面容清秀,心下已有几分喜欢。李寻欢并没有告诉她卓乐的身世,只含糊提到她自幼丧母父亲又不在,想到自己,同病相怜之情大起。没有再像初见面那么客套,而是亲热的拉起卓乐的手,还用自己的手帕帮她擦了下鼻子。

“如果陈姑娘不嫌弃,闲时来我这里坐坐。”

“嗯,谢谢。“当着李寻欢的面,卓乐可不敢叫诗音姐姐,点了几下头,用标准萝莉音甜甜的答应了。心想有介绍人就是不一样,同样意思的话,里面包含的东西可完全不一样了。

“对了,我还忘了一件事。诗音,这一次我在外面认识了一个好汉,他于我有救命之恩,我们年级相仿又志趣相投,干脆就结拜为了兄弟。等空下来我就为你们引见,那可真是一个义薄云天的好男儿。”

听到是表哥的救命恩人,林诗音自然也是满心感激:“既然是表哥的结义兄长,诗音自当拜见,尊他为兄。”

卓乐听得嘴角一抽,叔叔,你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她提心吊胆生怕龙啸云和林诗音见面,有了李老太太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她还暗自松了口气庆幸林诗音逃过一劫。你怎么还主动提起那家伙为他说好话呀!

“大哥姓龙名啸云,诗音,你若是见了他一定也会觉得他是个直爽豪气的好人。”

“嗯,听名字就知道这位义士一定豪气干云能为朋友两肋插刀。”

……卓乐都要翻白眼了,能不能为朋友两肋插刀不好说,可是为了诗音姑娘你插朋友两刀这位好人是绝对做得出的。

不行啊,看来危险还没有过去,从李叔叔这边下功夫估计没戏了,他一心一意的相信龙大哥是好人。再进谗言他一定会生气。想个办法让龙啸云彻底死心才是上策。

决定了,从龙啸云这边下手吧!

作者有话要说:冻疮太可怕了……

今天更新得太晚,抱歉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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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二十七章

接下来的几天,卓乐就一直处于一种“伺机而动”的状态。每天去给李老太太请个安,为了探听一点内部消息,偶尔自告奋勇帮她抄写点佛经之类的东西。反正她在吴家的时候天天都要去念经烧香祈求上天保佑吴大人平安无事,现在到了别人家不方便做这些,就用抄经书代替好了。其实李老太太挺好相处,至少人家没嫌弃她的字写得不好。

摸着胸口说,卓乐的字最多只能算工整,不过谁让这后宅识字的女人没几个呢?李家还是书香世家,结果丫鬟也好姨太太也罢,能写出自己名字的都没几个,哦,这万恶的封建社会。卓乐第一万次摸着胸口庆幸自己有个好爹,至少他没有阻止自己读书写字。

其余时候卓乐就泡在林诗音姑娘那边,一来她真的想学习学习别人通身的千金小姐气派,二来,就近监视……啊,不是,保护!她要杜绝一切林诗音和龙啸云见面的机会。李叔叔自己完全没想到兔子吃窝边草的问题,作为承蒙他照顾收留的半个开山大弟子,她只好硬着头皮自己上。以后他们要是顺利成亲,绝对要发一个大大的红包给她才是。

剩下的时间除了想吴大人,全部用来思考怎么对付龙啸云。想来想去也没有一个妥当的主意。在他完全没有露出犯罪可能的时候,总不能让她擅自跑出后院去指着人鼻子,大声宣布禁止肖想李寻欢的未婚妻吧?别说林诗音了,她都没办法见到龙啸云。有李老太太在,李寻欢也不敢把龙啸云带进后宅。

怎么办,好痛苦。莫非还要制作大字报满街张贴?卓乐已经自暴自弃了,晚上睡不着就在床上胡思乱想。

林诗音得了李寻欢的嘱咐,对卓乐很好,一开始可能还是为了让表哥放心,不过卓乐毕竟只是一个披着萝莉皮子的假儿童,很快两个人就要好起来。私底下姐姐妹妹的叫得很亲热。卓乐这才进一步感受到,原来林姑娘虽然看起来总是淡淡的,其实对喜欢的人十分热诚。这才认识几天,人家都专门做了个精致的小荷包给她。看着那栩栩如生的绣纹还有精致的做工,让至今都只会打结子的某人很惭愧。于是除了讨教一下读书写字的问题,她也开始向林诗音学习做女红。

已经没有必要去探听林诗音对李寻欢的心意,基本上,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她的一颗心全部牢牢拴在了表哥身上。尽管天生矜持,古代的女孩子都含蓄,可嘘寒问暖十分关切。李寻欢才回家没多久,他的荷包扇套全部都换成了林诗音做的。两个人不能随时见面就写诗作画传递心意。卓乐就不止一次的看见两个人坐在后院一个弹琴一个吹笛的场景。俊男美女看起来比偶像剧养眼,就是后面那一堆丫鬟扎堆站着坐着有点煞风景。没办法,孤男寡女,即使是表哥表妹,单独相处也是不合礼仪的。悲催的卓乐同学就成了最好的挡箭牌。李叔叔拉着她说是要教什么什么,结果最后多半都把她忘到一边和表妹卿卿我我去了。卓乐多经历了几次就习惯了,默默找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心里感叹:唉,年轻人……

不愧为高级知识分子,谈个恋爱都那么有格调。这种事情自己永远都做不来吧,卓乐不胜唏嘘。不禁想到原著里林诗音究竟是抱着怎样的心情嫁了其他人,而且那个人好像还不是知识分子。

看书的时候以为辞官回家的李寻欢大概每天都泡在李园和表妹吟诗作画弹琴赏梅,结果人家整天忙得很。离家太久各种事务堆积如山等着他一一处理,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人上门拜访,运气不好还有不长眼睛的江湖人士跑来砸场子之类。李叔叔早年行走江湖交友甚广,之前因为他做了官不方便,现在听说他辞官回家了,人都纷纷找上门来叙旧。再加上李叔叔每天都要花大量时间练武功,其实他陪伴在林诗音身边的时间也有限得很,每天晚饭之后过来转一转,两个人说一会儿话,也就这样了。

不知道林姑娘有没有感觉到深闺寂寞?扳着指头算一算,李叔叔今年二十五,林姑娘今年十九岁,在古代已经算是绝对的晚婚了。按照书里的说法,他们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双方的父母是存心要他们亲上加亲的。可偏偏等到林姑娘长到可以嫁人的年纪,先是她的父亲去世,然后又是李寻欢的大哥去世。眼看着守孝期快结束了吧,李寻欢的父亲又跟着去世,好吧,又要守孝三年。

林姑娘你怎么就这么的不幸啊?蹉跎来蹉跎去,青春都快被蹉跎光了。难为她还能表现得如此镇定看不出半点幽怨。想必一定是很爱很爱李叔叔,才甘心一直为他等待吧。不过李叔叔的表现也算对得起她了。在那个讲究多子多福的年代,身为大家公子身边一个女人都没有,也从来没有听说在外面和谁谁传过绯闻,李叔叔真的算是古代的新好男人。

就是老把朋友看得比女人重要,还有强烈的大男子主义和圣母倾向这几点很讨厌。卓乐叹了口气,算了,人无完人。他要不这样他也就不是李寻欢了。只希望神佛保佑,至少在这个世界里,李寻欢不要再像原著一样脑袋发晕的去顾全兄弟情义主动退出就好了。只要他立场坚定,就算再来一百个龙啸云,也休想插进林诗音和他之间——人家林姑娘根本就不可能再多看其他男人一眼……

!!!

犹如一道惊雷劈进了卓乐最近因为想太多而混混沌沌的脑子,她觉得眼前豁然开朗,对啊!关键还是在李寻欢自己身上啊!龙啸云的窥探那就是天边的浮云,就算他厚着脸皮去找李寻欢求退出,李寻欢完全可以给他两拳。她老想着从龙啸云那里下手,可关键人物想法不变,就算没有龙啸云,难保以后不会出现王啸云,张啸云,周啸云,林诗音一样会悲剧的。

她得给李叔叔想办法打打预防针,比如,讲讲什么才是女人的真正幸福?或者是情义两难全时的正确选择?或者……救命恩人非分要求急对一百法?

“卓乐,在想什么?”

正拿着针漫不经心在一块练手的布上扎来扎去,卓乐一惊,差点扎到自己的手:“没想什么诗音姐姐,我在想晚上吃什么。昨天的那个汤真好喝啊。”

林诗音噗嗤一声忍俊不禁,她的丫鬟叫做芍药,年纪比她小三岁,也抿着嘴跟着笑起来。翠翠快人快语,知道卓乐不会生气,故意悲哀的叹了口气,拉长声音说:“我的好姑娘,你除了吃之外就没点其他盼头了么?”

卓乐也不以为意,笑嘻嘻的说:“我正在长身体,老想着吃挺正常的。我就不信翠翠姐小时候不喜欢吃东西。”

这时只有她们几个女孩子在林诗音的院子里说说笑笑,并无其他人,翠翠平时和卓乐说笑惯了,一时没想那么多,脱口而出:“不小了,再过几年就可以定亲嫁……”

才说出半句她就惊觉不对,要知道屋里还有一个十九岁都没嫁人的林姑娘在呢。可说出去的话也没办法再收回来,翠翠呐呐地站起来,也不敢抬头,“我去看看茶来,姑娘的茶也凉了。”

她急急忙忙的跑了,剩下另外两个当事人尴尬不已,又不好安慰林诗音,这样一来反而着了痕迹,只好打着哈哈讨论起这荷包上的蝴蝶该怎么绣,到底是用桃红色好呢还是翠绿好。卓乐偷眼看看林诗音,尽管她脸上还是淡淡的,可之前还挂在嘴角的笑容已经没了。

但凡只要是女人,没有不在意这个问题的,管你是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到了年纪却还没成亲生子,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年华远去。尽管知道这不是谁的错,可是老姑娘这个大帽子没谁喜欢。

卓乐坐了一阵,觉得屋子里气氛很怪,憋了一阵借口去看看翠翠怎么还不回来,赶紧也溜了。

她前脚离开,屋子的主仆二人沉默地又绣了一会儿花,最后还是芍药忍不住,愤愤的说:“姑娘,不是我多嘴,你真的也该打算打算。虽说大家都心知你和少爷迟早是要成亲的,可也不能老这么不过明路的拖着,至少也得给个准话儿吧。”

林诗音的脸一下严肃起来:“芍药,这些话不是我们做女儿家该说的。”

芍药撇撇嘴不吭声了,过了一会儿她看林诗音也是心不在焉,想了想,还是小声的劝说:“姑娘,我好歹也是从林家跟着你过来这里。现在你无父无母,说句不好听的话,这下半辈子好不好,全靠表少爷了。不把事情正式定下来,万一这中间冒出个什么小妖精——”

“表哥他不是那种人,我信他。”

林诗音的声音还有表情都显得很坚决,还瞪了芍药一眼,似乎是在叫她不要乱说话。芍药知道自己家姑娘的性子最是外柔内刚说一不二,当下也不敢吱声了。很久之后林诗音像是在对她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喃喃的道。

“他若不负我,我也必不负他。这些话,以后休得再提。”

“哦。”芍药低头答应了一声,其实心里颇不以为然。姑娘什么都好,只是一遇到她的表哥啊,脑子就糊涂了。

(占用正文一句话,请大家有时间的话随便看看今天的作者有话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