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不舒服?”

跟在后面的丫鬟见她呆呆站立着不动,奇怪地问,下一刻只见卓乐回转过头,提着裙子就往来时的方向跑,一时间惊讶得不知如何是好,呆了半天才跟着追上去。

“姑娘,怎么了,你跑慢些,唉,等等我啊!”

卓乐才不管她,一路小跑来到李寻欢的书房外面,也不敲门,直接一掌就把门推开。李寻欢背着手站在里面对着桌上才画好的画发呆,见她气喘吁吁地冲进来,奇怪的问:“出什么事情了,看你跑得一脸汗。”

回头示意那个丫鬟不要跟着进来,卓乐反手关上门,表情严肃地问:“叔叔,你该不会是想着要离开这里,一个人走掉吧。”

李寻欢怔了怔,不回答她的问题,反问道:“你又如何得知?”

“我就是知道!”

卓乐那个气啊,她怎么就那么笨呢,竟然没看出他的打算来。估计他觉得自己对不起林诗音,又因为自己对林诗音青梅竹马的感情竟然比不上龙啸云听几晚上琴来得透彻,钻了牛角尖。由他自己想到林诗音也是一样,从小到大除了他竟然没有其他任何选择,甚至连一个朋友都没有。他这是在干什么,想扩大林诗音的交际圈,重新选择一下吗?

李寻欢无从得知她心里的想法,见她一脸肯定,还以为是被她听到了什么风声,心里不安:“也谈不上是离开,只想着到处去巡游一番罢了。呆在这里,反而引来麻烦不断……”

“可是林姐姐怎么办?你要她一直待在这里等你回来吗?”卓乐气冲冲地问。

李寻欢摇摇头:“卓乐,你还小,不懂一个女人的青春是多么宝贵又多么容易消失的东西。表妹已经年近二十,难道我还要自私的让她再等我三年?况且,从小到大,除了我,她似乎都没有其他的选择。以前我曾经以为可以给她幸福,可现在看来,似乎她想要的东西,我给不了。相处在一起,除了争执便是吵闹。她好像已经不是我记忆中那个甜美可人的表妹,我也不再是她认知里温柔体贴的表哥……何必呢。”

“那你也不能随便的把自己想法强加到林姐姐身上,你认为对她好的事情,不一定她就能接受啊!”

“我和表妹认认真真地谈过了。”李寻欢说。

卓乐哑口无言,但是还不甘心:“叔叔,该不是龙叔叔那番话——”

“傻孩子,我怎么会把表妹的一生幸福拿来当做报恩的工具。龙大哥喜欢表妹,他愿意为了表妹去博取功名,就像当年你爹一样。”说到这里李寻欢有些黯然,“这些事情,他愿意去做,可是我做不到。也许,也许他才是更适合表妹的人吧。”

“但、但是!”卓乐总觉得不对,可是又说不出哪里不对,“林姐姐不是叔叔的未过门妻子吗!怎么可以——”

李寻欢摇着头:“终究只是父母在世时口头玩笑,既无三媒六娉,也没有正式文定。你可是忧心我向龙大哥许诺了什么?放心,我从未向表妹提起过此事,也没有对龙大哥暗示过什么。如果龙大哥真的可以在今年的武举中得到功名,他家中也有产业,未必就配不起表妹。如果表妹不愿意,谁也不能强逼她。”

听他说得头头是道的好像很有道理,卓乐终于爆发了:“叔叔,这么做对林姐姐不是很不公平么!什么都是你说了算,说是要给她选择,最后还不是什么选择都没有给她!一切都是你的自作主张罢了!林姐姐怎么想,她的感情,岂是可以说放弃就放弃的东西!”

说完这些话卓乐出了一身冷汗,这也太不符合她的年龄了,而且,说起来这是别人家的事情,林诗音都没说什么,难道她还有资格去指指点点了?说句不好听的,李寻欢和林诗音并无明确婚约,他不愿娶她,要为她另寻良配不耽误她的青春,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件好事呢。

但李寻欢并没有生气,带着点疲倦的笑容,走过来摸摸她的头。

“虽然你从小就聪明伶俐,远比一般孩子老成。可是这种事情,并不是只要喜欢就行的,否则世上也不会有怨偶一词了。无数劳燕分飞的爱侣,一开始不都是恩爱异常的吗。”

他走了,留下卓乐一个人呆呆站在原地。

莫非,李叔叔是在暗示即使现在和林诗音在一起,日后也最终会变成怨偶的吗?大家不是都说,只要相爱,什么都不是问题的吗?这是什么意思,她没谈过恋爱,真的不明白了。

作者有话要说:呼,擦汗,总算是把表妹问题解决了。个人以为,也许这样对她反而更好一些。

林姑娘是个好女人,可惜的是从小就被关在这小小的李园,除了李寻欢似乎就没有其他选择了。

42

42、第四十一章

那天晚上卓乐失眠没有睡着,大睁着两眼思考了很多问题。到底李叔叔和林姑娘两个人私下谈了些什么,达成了什么见解,不过显而易见,用现代的话来说,他们应该是协商着分开一段时间,好好想清楚某些问题。没想到古代人的观点也蛮前卫的嘛,她还以为只有在电视小说里才会看到这种桥段呢。

……不过,现在是感叹这不是时候才对吧!

卓乐懊恼地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无法否认也不能否认,在听到李寻欢亲口说出其实他可能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林诗音之后,她的心里是有一丝窃喜的。好吧,她大概,也许,可能,是真的喜欢上李寻欢了,尽管披着那么一个可悲的萝莉皮子,而且对方还只把她当做一个小屁孩,以爸爸叔叔的身份自居。

仔细想起来,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是三年来的相处的时光?是因为除他之外没有再见过任何一个可以和他媲美的异性?她究竟喜欢他的什么地方,是渊博的学识,不凡的武功,高人的光环,还是俊美的长相?

她真的不知道。原来喜欢这种感情并不都是小说里写的那样,第一次见面顿时感到犹如晴天霹雳全身窜过一阵电流,也有完全毫无知觉,可是暮然回首,那个身影已经不知何时入驻心中,再也擦不去抹不掉。

也许,就是在那一次,他一身白衣,负手而立,于雪中含笑递来几朵落下的梅花,她就已经难以自拔地被他所吸引,只是因为知道那是没有希望不可能得到回应的感情,才一直假装不知道罢了。

她之所以一直拼命地希望他可以和林诗音好,赶快成亲,难道不是因为潜意识里的那份罪恶感在作祟吗?

尽管她可以说演变成现在的情况并不是因为她从中作梗,可是看到他伤心失意的样子,心里还是忍不住一阵一阵的发虚。甚至开始假想,要是没有她的话,事情会不会变成另外的样子?

“啊,现在不是自我批判的时候!”

再次狠狠敲头,卓乐想起下午悄悄跑到佣人吃饭休息地方埋伏偷听的结果。果然,有几个下人在议论最近少爷变卖了不少产业,还把大部分产业转到了李家老太太和林诗音的名下,除了一些在李家呆了很久的老家人,许多家仆都被发了银子销掉卖身契放他们各自回家了。这件事情在族人之中引起了轩然大/波,可因为毕竟都不是李家直系,仅是些旁支,除了抱怨“不孝子孙”,“自毁家业”之外没补能做什么了——那是别人家的钱,你没权力过问。

和她想的一样,李寻欢说是要去游历,其实打的主意是远走天涯,短时间之内不会再回来了。否则哪里用得着做这种类安排。他一定又是觉得自己对不起林诗音,耽误了她大好的青春,最终却不能给她想要的幸福,心中有愧。干脆把大部分家产送她做嫁妆,又积极地帮她打进那些夫人小姐的圈子。林姑娘虽然年纪大了点,可是素有才女之名,再加上有这么丰厚的身家,不怕找不到一个称心如意的郎君。有李家老太太在,怎么也不会让林诗音嫁个坏蛋或者白痴的。

如果说这是一个游戏,那么大概之后的戏份已经没有她参与的份儿了。接下来,只要李寻欢一离开,她继续呆在这里,等着吴大人回来被送回吴家,她和李寻欢的交集恐怕也就到此为止。再过个几年,等她长到十五岁,找个门当户对的男人嫁了,生一堆孩子,完成种田的终极目标……

一开始她真的就是这么想的,可是,她愿意吗?

一直到天慢慢亮起来,几缕曙光投照到了窗户上,卓乐都睁着眼睛。

她暗中下定了决心。

关于卓乐的内心斗争,李寻欢并不知情,或者说,此刻他已经没有闲暇的功夫去体会一个以他看来不过八岁小孩子的想法。安排好了一切,只等到确认表妹不会有事,他就准备离开。本来打算谁都不带,可是终究瞒不过铁传甲。他甚至搬出了死去的李老爷,李寻欢无奈只好答应。

慢悠悠地清点着名下的田产,房契地契,还有众多银票,李忠看着一脸沉思状的少爷,忍了又忍,还是无法按捺的第一百次开口:“少爷,你真的想清楚了,这可是——”

“行了,上次已经说得很清楚。”李寻欢把手里的书一丢,按了按太阳穴,“又不是永远不回来。只是把一些无关紧要的产业转给表妹,李家的大部分产业,只不过是委托她帮忙看管而已。难道表妹还会谋图家产吗?她要想的话,早就可以做了。”

“但也用不着这样做,您才是李园的主人,弄成现在的样子算什么。”李忠不敢太大声,一个人小声地嘟嘟囔囔。在他看来,即使自家少爷没有和表小姐成亲,那也不算个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为什么要做出一副对不起她的样子来,甚至还要离开李园。

“你不明白。”

李寻欢摇摇头,不想再和他谈论这个话题。他问心有愧,耽误了表妹的大好年华,最终却发现自己根本不能给她想要的幸福,甚至,对她的感情也并非如同一直以为的那样。除了尽量在这方面补偿她,为她寻找更好更多的选择,他已经没有办法再像以前那样面对她。在作出这个决定之后,虽然痛苦,可他不愿承认的是,心底深处竟然隐隐有一种轻松感——他已经不想再因为那些事情和表妹争吵冷战,弄得彼此都很难受了。在他和表妹长谈,含蓄地说出了自己的一些安排之后,表妹没有如同想象那样翻脸生气,而是长久的沉默,最后无声地默认接受。也许,她也有了这样的想法,只是一直不愿诚实面对罢了。

“少爷,之后您都有什么打算?”李忠的话打断了他的沉思和回忆。

“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现在我无事一身轻,也不用再去读书博取功名,整天和那些人应酬交际。说来也可笑,长到二十多岁,随心所欲做喜欢事情的时候,竟然没有几天。”

说到这里,他安慰似的拍拍李忠的肩膀:“放心,暂时离开李园,对你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自从我回来,上门找麻烦的江湖人士也叫你们足够头痛了吧。知道我不在,他们当然就不会再上门来闹事。过个一两年,大家都把我忘得差不多的时候,我再回来。”

李忠不说话了,他也算是看着李寻欢长大,知道他的脾气,一旦认准的事情,十头牛都拉不回来。想到自家少爷的武功还有机智,即使行走在外也不怕吃亏。只是他从小锦衣玉食惯了,外面那些苦如何吃得下。还是多多准备好银票,交给随行的铁传甲。唉,只希望少爷能早点想通,不要再钻牛角尖。因为一个女人,连家都不回躲到外面去,这叫哪门子事情啊。

“对了,我离开之后,卓乐还麻烦你多多担待。尽管要不了多久她家的人就会来接她,我还是有点放心不下。”李寻欢嘱咐说。

“知道了,少爷,我会好好照顾乐姑娘,不让她受一点委屈。”李忠点头答应。

“家里的事情,就多麻烦你还有其他人费心了。我不在,表妹就是家里的主人。有姑妈照应着,不会有什么大事情。”李寻欢自嘲地笑笑,“说实话,这李园,没有我这么多年不也一样的过了吗。反倒是我一回来就弄得鸡犬不宁,姑妈和表妹都不高兴,看来我果然就是不肖子孙,辜负了父亲还有大哥的期望。也罢也罢,李寻欢本就是一介江湖浪子,做不了世家子弟,名门公子。只希望不要有辱李家门风,便也足够了。”

在感情上他总是犹豫不定难以取决,但其他事情却是异常果断干脆。决定了要离开,立刻就开始准备。现在安排好了家里的事情,可以心无旁贷地上路了。

……只是,他真的可以完全抛下过去十几年青梅竹马的感情,毫不留恋地离开吗?之所以一定要走,难道不是怕自己会因为朝夕相处而动摇吗?也许有一天,他会因为一时的感情冲动,贸然地和表妹成亲,然后再犯下更加不可饶恕的错误。既然知道自己无法给表妹期望的东西,果然,还是应该早早离开才是正确的吗?

并没有带上多少东西,只是一辆马车,一个忠仆,还有随身的几卷书,几壶酒,拜别了姑母,默默地和表妹道别,坐在摇摇晃晃的车上,李寻欢随意地掏出那把让江湖中人闻之色变的飞刀,摩挲着刀柄,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最后,他还是没办法抛弃这些东西,明知只要放下这个,他和表妹之间就再无隔阂。为了这把小小的飞刀,他离开了自己一直喜欢的女人,离开了家,也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真的就是一个怪人,不该在李家出生长大吧。

表妹曾经说在他心里,武林江湖比起她还有李家来,都重要多了,他甩甩头,不愿再去想这个问题。冷静下来才发现,就在自己发呆的时候,车子已经离开李园好远。铁传甲只是闷着头赶车,一言不发。

他不禁有些奇怪,掀开车帘:“怎么了。一路上你怎地什么都不说?莫非还在怪我不该做这样的事情。”

铁传甲瓮声瓮气地回答:“怎么会,我既是少爷的下人,自然是少爷到哪里就跟到哪里。”

李寻欢越看越觉得他表情很奇怪,尽管铁传甲外表粗犷,心思却十分细腻,但在自己面前从来没有说过半句假话。这副心虚的样子是什么回事?看他眼神游移,极力想掩饰却还是老瞟向车底,李寻欢哼了一声,也没叫停车,身形一闪,已经到车底探了一圈,回来时手上多了个脸早就被冻得发青的小姑娘。

“胡闹,简直胡闹!”因为一时心神恍惚,再加上车子行进的声音,他竟然没有注意到车底有人,看着卓乐李寻欢难得地发了脾气,“立刻把她给我送回去!”

冻得牙齿打颤,卓乐却豪不退让:“回哪里去?叔叔说过会照料我,结果不声不响走掉,就是你说的照料?”

“我这是外出游历,怎么可能带上你一个小姑娘。赶快回去!”李寻欢板着脸,生气了。卓乐却一点也不害怕,她早就想清楚了,李寻欢这一去,也许永远都不会回来。她没有想过要追随他直到天涯海角,可是,至少,能够得到他一个承诺,他不会抛下自己,他会回来看自己,他会让她知道自己身在何方。

“在爹爹回来之前,我就是要跟你一起!”见李寻欢手指一动,似乎是想点她的穴道,卓乐警惕地往后一缩。

“先说好,我是小孩子,要是被点了穴道血气不通顺,得了病的话都是你的错。还有还有,即使你把我送回去,只要有机会,我还是会跑出来找你,万一路上遇到人贩子被拐被买,遭了毒手,也全部都是你的错。谁叫你答应了要好好照顾我却自己跑掉的。没有听说过,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吗?你做了我三年老师,也算我半个父亲,天底下哪有父亲丢下孩子自己溜走的道理!”

李寻欢难得的哑口无言,像是第一次才认清原来卓乐不是个听话的乖孩子,她是一个满肚子歪理的坏姑娘。铁传甲无奈地说:“少爷,你听到了吧,我实在拿她没办法,这才……”

卓乐面上镇定,其实心里很紧张,李寻欢真的要把她点了穴道丢回去,她还一点办法都没有。说跑出来找他什么的,都是瞎诌。现在她只能赌一赌,李叔叔不会冒险丢下她了。

可是,无论如何,她都不想和面前这个人失去联络。即使明知他对自己不是那样的感情,即使知道他不是个值得女人托付终身的男人,即使知道心里那份感情也许他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也说不出口……

她只想跟着他,陪着他,永远永远的和他在一起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好了,这一次是真的把一切都解决了,可以专心的进行推倒(喂!)计划了。

不过到底是谁推倒谁,这个还很难说。

接下来就是JQ满满的同居(?)生活~~~

自己先幸福地撒个小花先,明明一开始只是打算写”伪萝莉仗着年幼皮子吃美大叔豆腐“的猥琐桥段,为什么变成了严肃又正经的东西,OTZ……

43

43、第四十二章

天才刚亮没多久,卓乐就醒了。缩在被窝里听着窗外呼啸的寒风,真是一点都不想起床。可是一想到今天是按照惯例远行的日子,还是挣扎着爬起来,也不叫人,自己快手快脚地穿好衣服,正坐在床上穿鞋,丫鬟依兰就端着热水进来,见她已经穿戴完毕,不高兴地撅起了嘴。

“好啦好啦,一会儿让你帮我梳头还不行吗。”

这个小姑娘比卓乐还小上半岁,一张娃娃脸十分讨喜,尽管已经来到这个世界快十年,卓乐还是没有办法坦然地享受一个比自己年幼小朋友的“服侍”。这种时候她真怀念绿袖啊,可是绿袖已经早就嫁人生子,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随时呆在她身边服侍。卓乐见房里的丫鬟们年纪都大了,两年前就全部放出去,重新换了一批进来。这个依兰十分忠于本职工作,每次见卓乐自己动手,都觉得是自己没有尽责,卓乐也就把她当小妹妹哄了。

听见自家姑娘这么说,依兰才喜滋滋地帮她洗脸梳头,一边整理着她头上的发钗,一边有点犹豫地问:“今天一定要走啊。”

“嗯,算算路程,赶过去呆上半个月,正好赶回来过年。”

“一年到头就这么跑来跑去,也不嫌累,老爷真该好好管教管教你。”

卓乐好笑地回头刮刮她的鼻子:“不愧是绿袖教出来的人,说话的口气和她一模一样。爹才没功夫管教我呢,最近姨娘才有了身子,他照看她都没功夫,谁还来管教我。”

收拾完毕,卓乐弹弹衣服,出门去给自家老爹请安问好,顺便辞行。

不知不觉,六年就过去了啊。这几年之中,发生的事情还真是不少。

吴大人平安归来,得了许多赏赐,不过他交还兵权之后就辞去了官职,带着卓乐隐居到了乡下,购置了大片田庄,过起了真正意义上的地主生活。卓乐见他年事渐高膝下又只有自己一个女儿,怕以后吴家断了香火。在自己不懈的劝说下,吴大人在四年前迎娶了一户人家的女儿做偏房,也算是有个伴儿。即使后来那位姨娘生下了一个儿子,他也坚持不愿意将她扶正,因为在他心里,吴家夫人永远都只有卓乐娘亲一个。卓乐其实对那位很老实很本分的姨娘多有好感,也很喜欢新出生的弟弟,家产名分她都不介意。可是吴大人坚持如此,她也没办法了。

当年李寻欢离开,卓乐不依不饶地追了过去,虽然最后还是被打包送回来,不过也得到他的承诺,不管他身在何方,一定会叫卓乐知道,她想见自己的时候,一定可以见到。卓乐得了这个承诺才罢休。之后,每隔几个月,李寻欢都会让铁传甲来接她,到他居住的地方小住些时日。

林诗音是在李寻欢离开的第三年嫁人的,她竟然真的嫁了龙啸云。不过那时的龙啸云已经考取了功名,在京城做官了。他知道林诗音喜欢琴棋书画,费劲苦心四处找寻各种书籍名琴,络绎不绝地送到李园,自己却从不露面。一直坚持了两年,最后林诗音被他感动答应下嫁,他欢喜得几乎傻掉。李寻欢还想把李园当做嫁妆陪嫁给林诗音,被龙啸云拒绝了。他说要用自己的努力为最爱的女人挣来她想要的一切。最开始卓乐还觉得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为林诗音不值。可是后来听说他们过得很幸福,龙啸云从不在外胡来,所有时间除了公务就是陪着妻子游山玩水赏花望月,林诗音还生了一儿一女。只好感叹各人有各人的缘法,也许林诗音注定和龙啸云有姻缘——只是这一次,他们应该不会再上演悲剧了吧。

家里现在有姨娘有弟弟,即使自己偶尔离开,父亲也不至于寂寞。卓乐是真心希望吴大人可以过得幸福又快乐的。对于她这种举动,最开始几年吴大人还不以为意,只当是小孩子爱缠人,舍不得教过自己的老师。他既然不做官了,以前又是行走江湖的人,女儿有铁传甲和李寻欢照应,多走动走动,见识些世面总是好的。可是自从卓乐过了十三岁之后,他似乎就有些明白了。劝说多次无用,最后只好叹息女大不由爹。

熟门熟路地到了吴大人房里,早就有候着的丫鬟帮忙打起帘子,进门一看,怀胎四月的姨娘孙氏正在伺候他吃早饭,卓乐对于这种场景也没办法,古时候伺候丈夫天经地义,孕妇可不像现代那样是一家的宝贝,全家人都围着转,上去行礼问好:“给爹爹请安了。”

吴大人这几年发福不少,生活顺心又有了儿子,整天都乐哈哈的,摸着胡子很是亲切:“乖女儿,过来给爹爹看看,唔,越来越像你娘,美得很,美得很啊。”

孙氏知道今天卓乐要走,他们父女二人有话要说,温顺地福了一福,退出去了,卓乐急忙招呼丫鬟:“还不快去扶着,小心伺候。”

见她走远了,吴大人感叹似的说:“好不容易养得水葱一样的好女儿,不知这附近有多少人家上门来提亲,门槛都要被踏破了。却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不喜欢少年郎,偏偏喜欢——”

“哎呀,爹爹!你说什么呢!”卓乐不禁脸上一红,假装听不懂。

“哼,自己做得,就不要怕别人说。孩儿啊,虽然那人的确千好万好,可是你们年岁相差也太大了。而且这辈分,这身份,爹爹也是怕以后你会被人耻笑啊。”吴大人展开了第一千零一次的劝说。

“我才不怕呢……”卓乐低声说,“别人怎么看,怎么说,我都不在乎,我只要自己快活就好。爹爹难道不想女儿一生快活吗?再说了,即使我愿意,那人还不一定愿意呢。”

“苍天呐,我怎么生出你这样不知羞的女儿来!”吴大人被她一番话说得吹胡子瞪眼,“罢罢罢,我是管不了你了。不过我看你跑了这几年,眼见着也是该嫁人的年龄了,怎么没见那人来提亲啊?”

“爹爹你明知故问。”说到这个话题卓乐就郁闷,“他从来就不知道,我也不敢说。”

“活该!也不想想你还包着尿布人家就抱过你,爹爹与他相识多年,知道他最是正经不过。哈哈哈哈,你就慢慢磨,磨到自己变老姑娘,看他能不能明白,不再把你当晚辈照顾。整天往外面跑,说是去走亲戚,我看除了他之外,再过几年,还有哪家愿意要你这种没有家教不知礼法的野姑娘做媳妇。”吴大人幸灾乐祸,哈哈大笑。

“爹爹你为老不尊,哼,还教训我不知羞,我说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卓乐冲他做了个鬼脸,不等他发火,自己掀开帘子跑了。听见他的大嗓门在后面喊:“记得早点回来过年!有本事就多带个人回来给你家爹爹看看!”

一口气跑出好远,卓乐摸摸发烫的脖子,啐了一口,这个做爹的,越发不正经了,还公开嘲笑起她来。就冲着他这番鄙视的话,自己也要拿下那座难以攻克的山头!

…………

话虽如此,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啊。

一想到李叔叔对自己的态度,几乎和六年前就没多大区别。明明自己已经不是小屁孩,早就长成一个美少女。该发育的地方也都发育了,尽管尺寸有点那啥,不过她还可以继续发育嘛。可是,可是,李叔叔看着她的眼神,就和看着一个六岁小朋友一样,清澈正直到满肚子邪念的自己好想一头撞死的地步。

目前李叔叔暂居关外,据他自己说看着这“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场景,顿时觉得心胸开阔,烦恼一扫而光。卓乐却觉得,他根本是不愿意回李园去,以免触景伤情。当年是他自己离开的,可表妹真的另嫁他人,他心里肯定酸溜溜的不舒服。再加上愧疚,寂寞,还有些其他乱七八糟的事情,估计他再蹲几年都不愿意回去接管那一堆麻烦事了。

无所谓,她才不怕!最大的情敌早就嫁了人,生活美满还生了孩子,李叔叔只要脑子没抽,不会去看望的。至于其他的可疑对象,嗯,根据可靠盟友铁传甲还有李忠的随时监控,确定李叔叔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异性的身影。他这几年一直有点咳嗽,虽然还没有到原著中肺痨吐血的地步,不过大夫都嘱咐他好好保养,不可轻动欲念。卓乐一边很同情他一边又觉得大大地送了口气。她可以劝自家老爹纳妾娶偏房,却不能保证在看见李叔叔找女人时可以保持镇定。

啊哈哈,这可真是对内对外双重标准啊。

行装还有需要带走的东西早就准备好搬上车了,卓乐又去和姨娘孙氏道别,看了看白白胖胖的小弟,捏捏他的小脸蛋,被他亲得一脸口水,承诺一定给他带好玩的东西回来,这才到后门去。铁传甲早就架好马车等在那里,见到她出来,原本有点吓人的脸顿时绽开一个笑容。

“小卓乐长成大姑娘了,不知道以后到底便宜了哪家的臭小子。唔,我看啊,古人说肥水不流外人田……”

跳上马车,卓乐没好气地揪揪他肌肉纠结的肩膀:“铁叔叔,怎么连你也说这种话!”

“哈哈,好好好,我不说,我不说。铁叔叔知道有人心里急,巴不得立刻就见着日思夜想的那个人。”冲她挤挤眼睛,铁传甲对她那点小心思早就心知肚明乐见其成,不过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从来不在李寻欢面前提起罢了。一抖鞭子,马车上了路。

卓乐钻进马车里面,假装没有听见他在外面哈哈大笑的声音,心里又窘又奇怪,连铁传甲都看出自己喜欢他了,那个当事人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之前以为他是在装糊涂,可是仔细观察,完全不像啊。

打量着马车里眼熟的摆设,卓乐看见角落里放着好多书,好奇的拿起来一看,全部都是上次曾经提到过的。想必是他专门找来,放在马车里,好让她路上打发时间的吧。

有点甜甜的,可是又有点闷闷的,到底,什么时候他才愿意正视自己已经长大了,不再是那个小孩子的事实呢?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更新,唔,于是终于五年后,偶们卓乐也变成一个十四岁的小少女了。之前的情节算是上部,着重解决表妹问题,现在开始正式进入下部,也就是大叔推倒……(被捂嘴消音)

明天是除夕夜,估计更新不能了,提前请假一天,抱歉抱歉。

祝大家春节快乐!

新的一年里,我会继续保持日更的良好习惯,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谢谢大家!

44

44、第四十三章

路上的行程不可不谓不辛苦,其实马车已经很高级很舒服了,李叔叔向来是一个不会在生活上委屈自己的人。他讨厌骑马走路,出行一律靠坐车,所以“男人一定需要一台好车”这个现代通用的定律在他身上体现得十分明显。然而古代条件也就那样,再好的马车也没办法和奔驰宝马相比较,在车上摇晃一天,觉得全身骨头都快散架了,卓乐还不是那种娇生惯养的小姐呢。

即便是这样,她也没有要求路上找客栈住下来休息。每一次和李寻欢相处的时间,她都觉得很短暂,巴不得可以日行千里,一瞬间就来到他的身边。这种极度小女人的心情,以前听恋爱中的朋友们大致说过,那时只觉得好笑又夸张,此刻才体会到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惆怅滋味呐。

时间就在她翘首以望日夜煎熬,一时欢喜一时焦急的等待里过去了,几天之后,他们已经出了关,来到了李寻欢居住的一个塞外小镇上。自从他来到这里定居,卓乐前前后后来了也不下五回,一看见镇子最前面那块在风沙里吱呀作响的木牌,心里就觉得无限喜悦。只是不知道,那个人是瘦了还是胖了,有没有好好保重身体,是不是还在天天喝酒,天气一冷就咳嗽?

“乐姑娘,慢点慢点,人不会跑掉,要是在这大街上摔一跤,可就闹出大笑话来了。”

见她连行李都来不及取,提着裙子急吼吼地就往下跳,差点绊倒。铁传甲急忙一手扶着,又气又好笑。卓乐冲他嘿嘿一乐,顾不得什么了,三步并作两步,就往那个隐藏在镇子最边上的小院子里冲。好歹在一脚踏进门槛的时候想起了所谓的淑女风范,理了理头发整了整衣服,规规矩矩地举起一只手,准备敲门。

结果手才举起了一半,门就吱呀一声开了,那个她朝思暮想的人就微笑着站在那里,眼睛明亮,语气温和:“卓乐路上辛苦,我算着日子,这两天也该到了。”

明明老想着他,可是眼神和他一触,顿时又觉得羞涩无比,之前心中所有的大胆想法全部飞掉了,雄心万状要让他重新认识自己的计划全部变成了春日下的积雪,连滩水都没剩下多少。卓乐低着头,细声细气地叫了一声:“叔叔好。”

叫完了就想给自己一巴掌,可是有什么办法,不叫他叔叔,难道叫师傅?没错他是教了自己几年书还有指点一下武功什么的。可是叔叔还有一线希望,坐实了师傅之名,想都不要再想其他的事情。卓乐在自家父亲还有其他人面前从来都很生猛,根据她老爹的说法,“越大越不像个姑娘,倒像是个投错胎的男人。”不过在李寻欢跟前她从来都保持着腼腆文雅温和乖巧的形象——根据她多年的分析观察,李叔叔最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

“这孩子,傻站在外面做什么,赶快进来坐——”李寻欢这话才说了一半,就尴尬地住了嘴,还有意无意地挡在自己房门,好像不愿意被卓乐看见里面的情形。卓乐怀疑地眯起了眼睛,不由分说,一个箭步闪过他就往里面冲。如果真心要拦下她,李寻欢自然有无数种方法,可他既不能点她穴道,也不可能再像小时候一样拉胳膊拍肩膀,只能陪着笑跟在后面。这一幕要是被江湖上熟悉李寻欢的人看见了,一定会惊讶得下巴和眼睛一起掉下来——何时见过小李飞刀对人这么客气这么谦卑,甚至还有点心虚的味道了?

“啊,那个,卓乐啊,我这不是还没来得及——”

话还没说完,卓乐早就毫不客气地一把掀开了屋前厚厚的帘子,顿时,一股浓烈的酒气冲得她脑子一晕,差点没站稳。再一看满屋散布的画轴还有书本,她立刻回头,怒视李寻欢,眼中指责的意味不言而喻。李寻欢心虚地眼神游移:“呃,这不是快要过年了嘛,镇子上的好多人家都来求我写点春联画点吉祥的画,所以就……”

“所以就光喝酒不吃饭,甚至连觉也不好好睡了吗!”

顿时,两个人之间的立场瞬间逆转,卓乐义正词严,还伸出一只手指向他的鼻子:“上次临走前大夫和我是怎么说的,叔叔又是怎么答应的。哼,食言而肥,我看叔叔很快就要变成一个走不动路的大胖子了!”

说到这里,卓乐掀开门帘,对着还在外面往马车下面卸东西的铁传甲大声地问:“铁叔叔,你怎么也不好好看着他,就让他这么喝酒,看见他喝酒,就该把那些酒瓶子全部丢掉才是!”

铁传甲一脸很无辜很委屈的表情,可是语气里的调侃却是谁都听得出来:“乐姑娘,这可是你冤枉我了。我只是下人而已,少爷要做什么,我哪里能劝得过来。要抢他的酒瓶子,我这三脚猫功夫可不行。江湖上唯一能从少爷手里抢走东西的,除了你乐姑娘,再也不作第二人想啊,哈哈哈哈。”

“哼,铁叔叔越来越没正经样子,不和你说了。”

卓乐摔下门帘,对着李寻欢扬起脸,表情异常严肃:“李叔叔——”

“好好好,我知道了,绝不再犯,绝不再犯。”

李寻欢唯有苦笑,说起来,究竟是什么时候他在这些事情上面变得有点怕卓乐了?他自己也想不明白。他自小丧母,对母亲只留下了一点依稀的印象,只记得她是一个平时很温和,但严厉起来异常可怕的人。有时候,恍惚间似乎从卓乐身上看到了一点母亲的影子,他想,这一定是错觉的,对吧。卓乐还只是个小娃娃呢。

斜着眼把他从上到下打量一遍,虽然屋子里酒气很重,可他身上还好,而且也不像是喝醉的模样,脸色也挺不错,没有大病过的痕迹。卓乐从鼻孔里喷了口气,不再说什么,但心中暗暗下定决心,待会儿一定要抽空把这屋子里藏着的酒全部搜出来。不过表面上的功夫还是得做一做的,卓乐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一脸忧伤。

“叔叔,卓乐也不想干涉你的生活。叔叔平素总是说,最不喜欢别人打着‘为你好’的幌子,强逼你做不喜欢的事情了。卓乐未曾想过要逼着叔叔戒酒,只是,希望下次叔叔喝酒的时候,能少喝一点,你一咳嗽,我就好担心,总怕叔叔再犯病。只要叔叔稍微想着这句话,卓乐也就心满意足了。”

“这个自然,自然。”被晚辈教训了,李寻欢也只有答应着。要是一开始卓乐就这样,他肯定不舒服不愿意听。但是经历了最开始自己犯病,卓乐不哭不闹只是陪着熬药,坐在小凳子上守通宵,一张小脸熬得雪白。看她个子才到自己腰部,却已经在张罗着为他抓药熬粥,还端茶送水捶肩擦脸的,身为一个成年人,你好意思让小孩子为自己担忧吗?如果她哭哭啼啼大概还好哄一点,可是她绝对不哭不闹,也不多说一句话,只是用一种“我好害怕我好担心你忍心看我这么难过吗”的眼神,远远地,自以为没有被发现地,偷偷注视着自己。一来二去,李寻欢也不好意思老是放纵自己酗酒生病了。最后不知不觉就演变成了这种生活上被她完全监管的诡异局面。你好不好意思说她管得太宽了,因为,她可从来没有絮絮叨叨地强迫他做什么听什么,只是让他知道这么做了之后其他人心里有多难受多担心罢了。

你若是重视一个人,当然舍不得叫她伤心难过是不是?何况李寻欢天生就是顾全其他人,老是为其他人着想的性子呢。

看李叔叔已经表示会注意,见好就收是卓乐一向的原则。当下什么都不说,开窗通气,挽起衣袖开始打扫房间。最开始的时候李寻欢很不喜欢她这样做,后来发现她从来不会动自己乱放的东西,只是单纯的清扫灰尘,偶尔还会按照他的习惯把那些乱丢的书好好整理,以便他拿取的时候,也不好再阻止她这么做了。

“孝敬长辈乃是晚辈应做的。李叔叔和铁叔叔都是男子,这种事情,就让我来做就好了。”

卓乐把他赶了出去,开始了年底的大扫除。铁传甲在生活上他照顾得不错,但有些小地方,难免会有男人的通病,李叔叔再怎么贵族,不爱收拾屋子的习惯和全天下男人也是一样的。可以为他做一点事情,卓乐完全不觉得劳累,只觉得心中喜悦。

收拾完了屋子,她又赶紧的去厨房生火做饭,把自己从家里带来的各种上好食材补品,一样一样地做起来。幸好天气寒冷,都没有坏掉。李寻欢一向秉承君子远离庖厨,甚少踏进厨房。而铁传甲的厨艺,烤只兔子什么的还凑合,真做起饭来就是悲剧。李家二少爷从小娇生惯养锦衣玉食的,吃了他做的饭还没拉肚子,真是奇迹。尽管他不挑食,可是有好吃的不委屈自己的舌头,乃是人的天性。自从卓乐十二岁开始,每次过来三餐外加点心宵夜都是她的负责范围,两个男人拒绝了几次,见她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也不好说什么了。

只是李寻欢觉得很奇怪,卓乐也是大户人家的娇小姐,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怎么做起这些事情来完全没有违和感,还挺投入挺快乐的样子呢?关于这一点卓乐是这么回答的。

“叔叔,女孩子都要学着做家务还有下厨做饭的。家里没什么机会,你就当是让我预先练习练习吧。”

听了这话李寻欢心里很不舒服,卓乐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看她十指白白嫩嫩就知道在家是被包在手心里养着,现在她愿做家务下厨烧饭,那是她对自己的一番心意,不好说什么。可也是意思意思就算了,从来舍不得真让她全做。怎么可能让她嫁人之后去做这种事情。

他下定决心,等到卓乐十五岁可以出嫁的时候,一定要写信给吴大人,要他慎重选择卓乐未来的夫婿,绝对不能让她吃苦受罪。

卓乐自己倒无所谓,反正她只负责做饭而已,生活切菜善后收拾洗碗刷锅都有铁叔叔和李叔叔代理,还别说,李叔叔第一次拿菜刀,切出来的东西比电视上见过的五星大厨还厉害。在他们看来觉得委屈了自己,可是收拾房间也好,洗衣做饭也罢,对于一个现代女性,算什么啊,她作为千金小姐被养了十几年,骨子里依然还保留着小市民属性呢。

更何况,能为喜欢的人做饭洗衣服,是一件很幸福很快乐的事情。她完全不觉得辛苦和受罪。

麻利地做好了几道饭菜,三个人围坐在桌边,看着暖洋洋的火光还有两张亲切的笑脸,说着天南地北奇闻异事,卓乐觉得,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这就是她想要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