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给大家拜个晚年,祝大家新春愉快,三十和初一家里一直都是满满的客人,电脑被一帮子侄儿侄女霸占,连边儿都摸不着。

对不起!下跪磕头!

于是我欠着两章了……

PS:古时候的关外具体指哪一代地区有很多种说法,这里我采用了指山海关以北的东北地区,靠近内蒙古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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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第四十四章

收拾完了屋子,吃过了午饭,还早得很。按照卓乐的意思,她还想布置一下屋子,好有点即将过年的气氛。不过在这种事情上,不管年纪多大的女性都比男人有干劲一万倍。两个男人还不过是帮着打打下手,已经觉得很累。最后被卓乐抱怨说“还是武林高手,名不符实”,只能苦笑着相对无言而已。

虽然只是一座位于偏僻地方的关外小镇,居住的人口不过几百人,不过因为经常有来往的商队,所以镇上商铺里各种货物倒比一般的大商号齐全许多。留下铁传甲在屋里继续清扫工作,卓乐开开心心地拖着李寻欢一起去买东西。这也算是她喜欢到这里来的原因之一吧,至少可以在大街上公开的走,不怕被人指指点点。

没想到那家商铺的老板只是去年见过她几次,竟然还记得,满脸堆笑地迎上前来招呼。本来卓乐还挺高兴,在听到他赞美自己越长越美丽的时候,结果下一句“这是李先生的侄女来着吧”,顿时心里默默地怒了。脸上不好表现出来,拼命地杀价,杀到老板面无人色,才觉得出了一口气。

出来之后李寻欢笑着问:“怎么不高兴了,做我的侄女就这么不好?”

我呸!谁想做你侄女!我姓吴你姓李,咱家没你这门亲戚。卓乐在心里吐槽,嘴上却另找一个说法:“才不是,只不过是气愤他把叔叔说得那么老。尽管我都叫你叔叔,可是在心里啊,一直都把叔叔当做最好的友人一样亲近呢。”

“没大没小。”李寻欢在她额头上轻轻点了一下,就像过去几年来他做惯了的那样,不过并不是真生气,他本来就不是一个拘泥于辈分尊卑的人,“看着你一天一天长大,我也老啦。”

“哪里老了。”卓乐低声地嘀咕着,悄悄看着他光滑的洁白的脸,连一根皱纹都没有,不过才刚刚三十出头,按照现代眼光看,正是一朵花的年龄,抢手得很。

“你说什么?”

听见她在小声的的叽叽咕咕,李寻欢没有听清楚,奇怪地问。

“没有,什么也没有,卓乐只是想说,无论如何,叔叔在我看来永远都不会老,至少我一辈子都不会嫌弃你老的。要是有一天你真的老到走不动了啊,我会帮你拿拐杖,扶着你,陪你去喝酒。”卓乐笑嘻嘻地回答。

“你啊,小小年纪,也不知道哪里学来这些奇奇怪怪的话。”李寻欢摇着头,觉得卓乐真是年纪越大越多古怪。

虽然是冬天,寒风凌厉,风刀子一样刮得人脸痛,不过还是可以看见街上三三两两出来置办过年年货的夫妻,卓乐看看他们,又看看他们两个,李寻欢不让她拿东西,大大小小的包都提在自己手里,顿时觉得心里美滋滋的。

伸出手去拉住李寻欢的手,一个人埋着脑袋悄悄地笑,一边觉得自己好花痴,一边又觉得莫名地满足。李寻欢本来觉得她年纪大了,再这么拉拉扯扯的不太好。可是握住她的手觉得入手冰凉,以为她是冷了,习惯性地拉住,顺便渡过些内力帮她驱寒。心道不过是长辈和晚辈,这里又没有中原那么多条条框框的礼教戒律,难得她来一次,想是高兴得忘形了,这次就算了,下一次一定要严厉地阻止她再这样做。

最后,他们还是手拉着手的一路走回去,卓乐美完了,被铁传甲用奇怪的调侃目光看着,才想起自己这是在公开吃人豆腐呢,慌忙才把手挣开:“那个,我,我去和面,晚上蒸饺子吃。”

“行啦我的好姑娘,做菜我不会,和面总还有力气。别弄脏了你的裙子。”铁传甲按住了她,“你还是去和少爷说那些湿啊干的,这地方虽说不错,读书人可不多。少爷一个人平时挺寂寞的,见你来了,脸上的笑容也多些。过年要给的红包,早在一个月之前就准备好了。”说着,他还向着卓乐悄悄递了个眼色。

李寻欢有点尴尬地咳嗽了一声:“休得胡言。”

站在他的背后,卓乐捂着嘴悄悄地笑了,虽然因为年纪还有辈分问题,总是和他不咸不淡的,可是这种待遇,只有她才能享受到,不管是再美武功再好的女人,都不会得到李叔叔的这种待遇呢。她可是亲眼见过李叔叔是怎么对待见义勇为救下的侠女的哟。平时都很好说话的李叔叔,对那写眼冒爱心的侠女们笑容假得要命,说上几句场面客气话,就逃命一样的跑了。她敢保证,如果是在自己长大成人后再遇见他,绝对是连眼角都不会多扫她一下的。

唉,果然,人生在世,不如意十之八九,有得必有失啊。没关系,她才十四岁,有的是时间和他慢慢磨,打消耗战。总有一天他这块金石也会被自己这滴水给滴穿。

下午三个人在一起包了饺子,吃完收拾好之后,天色尚早。卓乐摸摸脖子,自言自语地说:“好想洗个澡啊,一路上被风和沙子折磨得够呛。”

“对了,你还不知道吧,就在离这个镇子不远的地方,上一次你走了不久,有人挖井挖出了一眼活水,大概是有地热,那水天然是温的。只是因为太远地方有隐蔽,所有没多少人知道。我和少爷花了好大功夫,才把那里弄得像样了点——”

“温泉!”卓乐听了两眼放光,冬天可以泡泡温泉,简直是最高的享受,铁传甲之后在说什么,她已经完全没有注意了,拉着李寻欢的袖子,也不说话,只是一脸期待双眼闪烁着小星星地望着他。

“才说你长大了,结果还是个小孩子脾气,听风就是雨的。”李寻欢无奈地叹气,“去收拾一下,趁着天还早,早去早会。”

“唔唔!谢谢叔叔,我最喜欢叔叔了!”卓乐点头如捣蒜,满脑子都是温泉温泉——上辈子因为心脏不好,从来都没泡过,她太想享受一下全身都浸泡在温水里半浮半沉的感觉了。所以,她也就没有注意铁传甲话里的深意,完全忘记了曾经很遗憾地对李寻欢说过很想在冬天可以泡泡在书本上看过的温泉这码子事情。

看着她几乎是蹦出去的身影,铁传甲也很郁闷,乐姑娘啊乐姑娘,所以不要怪为什么少爷不明白你的心意,一到关键时刻就出岔子不在状态,这都是你自己的错呀……

有武林高手带路,高山悬崖什么的都是小意思,卓乐被李寻欢拉着手,只觉得腾云驾雾一般在诸多乱石间跳来跳去,比做云霄飞车过瘾。直到到了目的地,她还有点意犹未尽。不过注意力立刻就被眼前的一幕吸引了。露天温泉啊!虽然不是很大,在浓浓的白色雾气里目测半径只有三米不到,可是周围那些围着的大石,还有更远一点的树林,真是太有看电影的感觉了!

“卓乐,放心好了,这里几乎没人过来,我们会在那边的小木屋里帮你看着。不过这水很热,小心别泡久了,当心头晕……”

李寻欢见她愣着不动,还以为是露天所以不好意思,正想解释说可以穿着衣服下水,而且他和铁传甲会帮她好好把风,方圆有什么动静都逃不过他的耳朵。卓乐欢呼一声跳起来,还很不客气的把手上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部交给他。她完全不担心偷窥的问题,开玩笑,那可是超级正经人李叔叔哎,就算是求他来看他也不会愿意的。至于露天的问题,作为一个在现代生活了二十年的女人,对此毫无压力。

“叔叔,就麻烦你们先等等了,我很快的,很快的。”

两个男人看她一头钻进浓浓的白雾里,消失在了一块巨大的石头后面,都觉得有点无语。半天铁传甲才过来说:“少爷,这边冷,就让她自己玩水去吧,小姑娘都喜欢这些。我们还是去那边的屋子里把火盆生起来得好。干脆,一会儿我再去打几只野味回来,带回去明天吃。”

“也好。”

看卓乐这么开心,都忘了自己一直力图保持的大家闺秀风范,李寻欢觉得心里也挺高兴的。卓乐一直陪伴他,努力地想让他忘记过去不愉快的事情,只是短暂几年师生的情分而已,一般人根本用不着做到如此地步。将心比心,他也希望可以让卓乐所有的心愿都一一实现,只要是他可以办到的,无论什么,都可以。

这一边,卓乐快手快脚地把外衣鞋袜都除掉,搭在一块巨大的石头上面,想了一想,最后还是没有把最贴身的一层衣服脱掉。反正她有带来毛巾和新的替换衣服,一会儿脱掉湿衣穿上干的就可以。被冷风吹得直发抖,顾不上文雅,用脚尖试了试水,觉得温度不错,扑通一声跳进去,顿时舒服地叹了口气,全身毛孔好像同时都打开被温暖的水通了一遍,她整个人都立刻重生了一样。

泡了一会,卓乐心情舒畅,开始唱起歌来,最开始还在唱古代学过的曲子,后面就开始唱起记忆中那些歌词早就模糊不清的现代歌曲,两只脚还一蹬一蹬的,提起一朵朵水花。

“狼爱上羊啊,爱得疯狂~~”

哼哼唧唧地翻来覆去唱着这一句,没办法,时间太久远,她只记得这一句了,唱到后面,可能是被热水泡得有点晕呼呼,她还学着狼嗷嗷地叫了几声,自己也觉得很白痴,哈哈的笑起来。

这时,踢出去的一只脚似乎碰到了什么东西,尽管只是很快很轻的一下。但那柔软的触感,绝对不是石头,也不可能是鱼(温泉里有鱼么?)。天气很冷,视野里全是白色的水蒸气,再加上已经临近黄昏,卓乐停下了唱歌,缩到石壁变,觉得似乎不是她的错觉,那边的一块大石下面,有一块阴影似乎忽然动了一下,还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

“呀——色狼!”

看清那似乎是个人,而且似乎还不是个女人,卓乐发出一声连帕瓦罗蒂也会自叹不如的尖叫,随手抄起一边的衣服,劈头盖脸地就丢了过去,趁着这个空挡已经飞快地把剩下的外衣裹好,整个人从水里跳出来。这几年尽管内功没什么进展,可是外功她还是练得不错,一般的地痞流氓都近不了她的身,所以吴大人才敢放她出来走动。

“敢偷看我洗澡,不想活了!叫你练葵花宝典去!”

认定那是附近的居民,卓乐毫不客气,一招小擒拿手直接就往那人身上招呼过去。

“住手,我不想和女人打架。”

一个沙哑听不出是男是女的声音低声说,卓乐已经冲到了那人面前,见到对方的脸,不禁一怔。

呃,小脸长发大眼睛,嘴角还有一个小酒窝,好一个美少女!

“小妹妹,今年满十岁了么?怎么一个人在这里泡澡?”

嘴角抽搐,卓乐看着她问。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忽然迷上了灵异悬疑类的故事,寻思着啥时候写一个自娱自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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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第四十五章

面对卓乐勉强算是和蔼的问话,美少女,不对,按照年龄来看是个美萝莉,很有性格地头一扭,从鼻子里发出了一个代表鄙视的气音:“哼。”

大人不和小孩子一般见识,自从自己有个很可爱笑起来像年画上抱鱼胖娃娃的弟弟之后,卓乐对一切小朋友都抱有一份爱心,特别在对方还是一个可以直接上杂志封面的美萝莉的时候。然而她还没有来得及实验一下自己哄小朋友的功力,只听得耳后哗啦啦一阵衣摆破空声,手臂被人抓住一拖,李叔叔就挡在了她的前面,他穿着的貂毛斗篷连头带脚的把她包了个严严实实。卓乐这才想起刚才那一身堪比拉警报的尖叫了,费劲儿地从斗篷里伸出个头来:“误会,一场误会,只是一个也来泡温泉的小姑——”

“这位小兄弟,不知你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李寻欢把她死死挡在后面,连一根头发都没有露出来,不过可能是看在对方是小孩子的份上,口气还是比较和蔼的。

“咦咦咦?”

不顾他一再的阻挡,卓乐再次努力地从他背后探出头,看着那个美萝莉,巴掌大的小脸蛋,大大的眼睛,还有那足足可以羡慕死一群女人又黑又浓的眉毛还有长睫毛,怎么看都是个女孩子啊,怎么可能是男的?

那个小孩警惕地看着李寻欢,全身肌肉都绷得紧紧的,眼神凶恶,赤着的双脚似乎都紧张得蜷缩起来,一副蓄势待发随时准备逃跑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一只面对强大敌人的幼兽,弓着背竖起身上的毛露出还没长好的尖牙。可惜他的脸长得太漂亮了,再加上还有武林第一高手做盾牌,卓乐一点都不害怕,还觉得他这个样子很可爱。

显然李寻欢和她有同样感想,口气又温和了很多:“天冷,不穿衣服会着凉的。那边有火还有吃的,过去把衣服烘干再走吧。”

小孩退了几步,嘴唇抿得紧紧地不说话,目光像刀子一样在他脸上扫来扫去。因为李寻欢背对着自己,所以卓乐看不见他现在是什么表情。不过从那小孩慢慢松弛下来的样子就能看出,李叔叔大概又在施展他的无敌微笑了。世界上看见他温和微笑还能保持旺盛敌意的家伙,还真是不多。

“不去。外面的人都不安好心。”

小孩子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话,现在卓乐也听出来了,他的声音沙哑似乎是受了什么风寒,带着浓浓的鼻音。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来泡温泉驱寒的吧。

“生病了就得治。我们那里有药,比你泡这个强。来吧。”

小孩子似乎准备逃走,可是他又本能地感到不是面前这个男人的对手。既然他可以轻易地制服自己却没有动手,只是好言好语的相邀,打不过的时候就伺机而动,这是他一贯的准则。而且,他还说有可以治病的药,也许……

“你……什么病都能治吗?”他犹豫地问。

李寻欢还没回答,卓乐因为一直吹着冷风,打了好大一个喷嚏,还不小心沾了点在脸上。李寻欢无奈地回头,掏出一块手帕给她擦脸:“头抬起来点,用力呼。”

“哎呀,不要这样,我不是小孩子了。”卓乐左躲右闪,觉得丢脸简直都丢到姥姥家去了,当即也不管这些事,随便踩上鞋子就往那边的小木屋跑,“我先回去换衣服,你们慢慢沟通。”

也不知道李寻欢是怎么说服那个生人勿近的小孩子的,反正卓乐回去换了干衣服,坐在火边烤着火,还喝了一碗铁传甲煮的难喝无比的汤,正在伸直了脚烤袜子的时候,他带着那个小孩子回来了。见那孩子身上还穿着湿衣服,卓乐急忙把一件自己的干衣服递过去。

“快点换上吧,要是一会儿发起烧来可就惨了。”

还以为那孩子会挑剔这是女人衣服不穿,结果他倒是很爽快就接过来,一声不吭地穿上。在他转身脱衣服的时候,卓乐看见他背上有好多野兽撕咬抓扯的伤痕,不禁咋舌。可是什么都没有说。

那孩子,似乎很骄傲很倔强的模样,不知道他的事就胡乱说些同情的话,会让他不高兴的吧。

“喝点东西吗?”端着碗问了一句,那孩子瞟她一眼,不说话。卓乐吐吐舌头,也不勉强。

“趁现在天还没黑,你先回镇子上去一趟。把我屋里的那个箱子带来。”李寻欢对铁传甲说。铁传甲有点奇怪地看了那个孩子一样,也没多问,带起他打回来的几只野味,直接开门走了。

“这是我们在山里搭建的小屋,偶尔会来呆上一阵,只是为了方便换衣服。以后你若是愿意,过来用用也无妨。”李寻欢对那个孩子说。

那孩子的眉宇间有一丝焦急,可是又强制镇定,一声不吭地坐在离火最远的位置,背挺得直直的。卓乐见他打湿的头发还在不停滴水,把身上的衣服都浸湿了一大块,终于忍不住,翻出一根布巾:“我帮你擦擦头发好吗?”

他瞪着眼睛看过来,卓乐保持微笑,两个人对视了半天,他才转开视线,不说好也不说不好。既然如此,卓乐就当他默认了,开开心心地坐到他旁边帮他擦头发,还摸出一把自己用的小梳子,把一头黑发梳得整整齐齐。李寻欢也没说什么,只是带着微笑看他们两个。

“好了。”

第一次帮人梳头,卓乐还是很满意自己的手艺。左看右看,火光下,真是一个超级美型的小男孩啊,清秀成这样,难怪刚才会把他认成是女孩子。要不是看他一张小脸绷得紧紧的,似乎随后都会暴起给她一口,卓乐好想在他脸上摸摸亲亲。这不是恋童,而是正常女性在看到漂亮小孩子时的共同反应。

铁传甲一定练过神行术,才这么一会儿的功夫,竟然就已经拿着他家少爷要的东西回来了。李寻欢也不多说什么,站起来:“卓乐,你们先回去吧。我和这位小兄弟走一趟,很快就回来。”

知道他这个人从来说一不二,决定了的事情不容其他人左右,卓乐没有再说什么,乖乖点头。收拾了一下东西,看那个小孩先出门像是在带路,李寻欢也跟出去。两个人很快的就在树木乱石间消失了踪影。

两个人完全不担心他会不会有事,别看李叔叔一副温和可亲很好骗的样子,其实心眼狡猾得很。收拾完了东西就回去了。路上铁传甲喃喃地说:“那孩子,好像练过什么奇怪的武功。”

“是吗?”卓乐也看出来了,废话,身边有很多武林高手,十年下来,猪也会长几分见识的。

“真是,少爷老这样,见到别人有什么难处就头脑发热的上去帮忙,也不怕给自己惹来什么麻烦。我经常在想,他要是少管点闲事,只怕现在过得要开心得多。”

“有道理,不过铁叔叔,那可就不是你的少爷了。”卓乐笑嘻嘻地回答。

铁传甲自己想了想,摇着头也笑了。也是啊,如果失去了那颗总是体谅别人无条件信任别人帮助别人的心,那还是他无条件服从,全心全意照顾了十几年的少爷吗。

嗨,如果当年林姑娘也能像这样想就好了。

这句话在他心里默默地念叨了几遍,最后却没有说出来。过去的事情早就过去,说不清是谁的错,然而都已成定局无法更改。既然这里有一个好姑娘一心一意地喜欢少爷,又能在各个方面理解他体谅他,他还有什么可遗憾的。只是,这姑娘年纪似乎小了点。没关系,很快她就长大可以嫁人了。光看这几年来少爷身边除她之外再无其他女人。最开始还经常长吁短叹地说到林姑娘,后来随着卓乐慢慢长大,来得越来越勤,他说林姑娘的时候跟着就少了。

少爷不知道不明白更没关系,不是都说女追男,隔层纱么。

“铁叔叔,你怎么了,一个人笑得好奇怪。”

卓乐摸摸头,看着铁传甲在那里暗自发笑还心满意足的样子,觉得莫名其妙。闻言,铁传甲很慈爱地摸摸她的脑袋,笑着说:“你可得加把劲儿啊,乐姑娘。”

“哦,哦。”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加把劲儿而且具体加在那里,卓乐还是豪情万状地大力点头。

回到家等了好久,天都黑透了,李寻欢才回来,脸色很难看,一看便知是大耗内力的后遗症。也顾不上说什么了,两个人急忙去张罗热水热饭。洗了脸又喝了碗熬好的燕窝,他苍白的脸才稍微恢复了一点血色。指指被他带回来的两只狐狸,对铁传甲说:“可以收拾一下,把毛剥下来给卓乐做毛领。”

“别管什么毛领不毛领了。还是快点休息去吧。”

其实心里诸多怨言,内力又不是自来水,可以随便放放。治病就治病吧,干嘛又折腾自己。卓乐不想被他看见自己不高兴的样子,急忙去铺床叠被。

“没想到,今天竟然见到了一位故人。”

“嗯?故人?什么故人?”

“那位小兄弟的母亲,原来他愿意服软,只是为了求我去帮他母亲诊治一番。见了面才知道,原来,她竟然是——”

李寻欢幽幽叹息一声,还摇了摇头。卓乐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奇怪的预感,那什么,不会是和她想的一样吧。世界上哪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叔叔,你没问那个孩子叫什么名字吗?”

卓乐战战兢兢地问。

“问了,他没有姓,只说自己叫阿飞。说给你听倒也无妨,他有一个亲人你却是见过的——卓乐,你怎么了?”

李寻欢奇怪地看着卓乐似乎一时没站稳摔倒在他的床上。

“没、没事,绊了一下。”

勉强挤出一个微笑,卓乐在心里哭天喊地,这是什么啊,莫非就是传说中属于男主角的光环,随便走到哪里都会吸引一大堆剧情人物。原著里明明好要等好几年才会见到少年阿飞,怎么现在就冒出一个正太版本,连着他的娘亲白飞飞都跟着一起来了。难道是因为她搅乱了剧情,所以阿飞提前登场?

他和李叔叔还真是有斩不断的缘分……

不过这一次年纪相差太大了,原书里他们碰面时李叔叔四十出头,阿飞是十八还是十九来着。可是现在李叔叔三十出头,阿飞比她还小几岁呢!

嘴角抽搐,难道李叔叔对于儿童养成养出瘾来啦?喂喂喂,阿飞不叫他做大哥反而叫叔叔的话,她第一个就会口吐白沫晕过去的!

作者有话要说:下定决心一定要去改一改以前的错别字,好多好多错别字。

表示我只能在作者后台的界面上直接打字,否则就写不出来。而且有写完了不检查立刻就发的怪癖。

这是什么毛病,悲催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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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第四十六章

自从原著中李寻欢的生死之交好兄弟出现之后,虽然还是个儿童版,卓乐明显感受到了威胁。她还以为前途一片光明没有敌手了呢,看来这个结论似乎还是下得太早。阿飞小朋友每隔两天就会准时出现在院子门口,一身动物皮毛做成的外衣显得怎么看怎么奇怪,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他明显感受到了过往行人的打量,而且也能看出并不是不在意旁人的眼光,但他就是那么沉默地倔强着,拒绝一切李寻欢企图提供的实物援助——除了治病的药物之外。就是那些药物,他也会努力地抓来一些山上的猎物作为报酬。

“冬天山上的动物可不好抓,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找到的。”铁传甲就不止一次地这么说过。

李寻欢从来不对他的做法表达任何意见,他来了就跟着他走,天黑才回家。有时候听他和阿飞说话的口气,完全没有把他当做一个小孩子而是一个平辈。卓乐松了口气的同时又觉得奇怪,如果是若干年后那个沉默又倔强的少年,李寻欢欣赏他还说得过去,可现在他还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哎。

对于她的疑问,李寻欢是这么回答的:“坚强又孝顺的人,不管年纪多大都值得尊重。尽管他只是个小孩,吃的苦已经比很多大人都多得多。你相信吗,将来,他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物。”

卓乐干笑两声,没有回答。她当然相信阿飞以后会很了不起,大名鼎鼎的飞剑客嘛。要是没有遇到林仙儿,大概他成名的时间还会更早——不过也说不定啦,似乎高手们没有经历女人的磨难就不会成为真正的英雄。咦,说起来,李叔叔和阿飞不愧是未来的难兄难弟,都因为姓林的美女受了不少折磨,不过阿飞显然比较倒霉一点,因为林诗音是真爱李寻欢,可林仙儿完全是个女骗子啊!想到原著中因为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阿飞和李寻欢反目,还让李寻欢伤心到吐血,卓乐就觉得心里怪怪的。

她也看过不少耽美小说,很是腐了一阵来着……偷眼看看李寻欢,要是被他知道自己心里正在想什么,脾气再好也会打烂自己的屁股。想太多了,李叔叔一向欣赏坚强又隐忍的类型,作为前辈高人,看见一个有潜质的未来高手,忍不住想扶植一下也是常有的事情。她真是想太多了。

“而且,会出手助他,还有一个原因。”李寻欢沉思片刻,还是对卓乐说了,“他的母亲,和我的一位故人颇有渊源。虽然是一段孽缘,总不能看着她积劳成疾就此逝去。阿飞再怎么坚强毕竟还是小孩子,没有母亲,一定会很难过。”

叹了口气,卓乐没精打采地说:“明白了,我还是多准备一点补气的汤药吧。”

切,以为她不知道么,不就是在变相地解释为什么他老是折损自己的内力去帮白飞飞续命。卓乐虽然不通医理也清楚,到了这种地步,不过是在拖日子罢了。天底下也就只有李寻欢这种傻瓜才会做这种事情,白飞飞和他可是素不相识。李寻欢究竟有多么强大的圣光,她再一次清楚地认识到了。

摸摸她的头,李寻欢安慰似地说:“不会有事的。”

她也知道不会有事,可见他老是这么折腾自己心里能好受吗?算了算了,毕竟比拿命去搏好,阿飞早早没娘也怪可怜的。只希望李叔叔好心有好报,以后不要再被阿飞刺激得吐血就好。

就这么平安无事地过了半个月,卓乐差不多也该收拾行李准备回家过年了。她倒是想培养一下和阿飞的友谊——多认识一个未来的主角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吧?很可惜,阿飞对李寻欢之外的人警惕性都异常的高,别说上去打招呼了,就连稍微走近一点都要摆出随时进攻的样子,卓乐有点怕他会一口咬上来。有时候躲得远远地打量,她也纳闷啊,书里写到的阿飞,是一个沉默寡言,犹如石头一般的少年,像一只荒野里的狼难以驯服。依稀记得说他长得是雕刻一样的面容,嘴唇很薄什么的。按照这样理解,原来又帅又酷的少年小时候是美正太啊。那张美少女脸蛋是如何发展成“雕刻一样”面容的,实在是一个费解的问题。卓乐摸着下巴,想起白飞飞是楚楚动人我见犹怜类型,阿飞据考证的爹沈浪应该也是个美男子,只能理解为遗传了。

临走前的最后一天,天色很阴沉,好像随时都要下雨。李寻欢和铁传甲出门去了,似乎是李家来了什么人。不想被人知道他住在哪里,李叔叔从来都在其他地方和李家人碰头,反正这里向来都平安无事,卓乐百无聊赖地检查了一遍行李,坐在走廊下面思考晚上等他们回家之后吃什么的严肃问题。

坐了一会儿,听见外面有人敲门,卓乐还以为是李寻欢回来了,清脆地应了一声三步两步跑去开门,结果拉开门一看,愣了。外面的确是站着两个人,一个是阿飞,另一个却是用布巾包着一半脸的女人。

“平日承蒙李公子多方关照,今日特地带着小儿前来拜谢。”

女子说话的声音显得很沙哑,不时地咳嗽两声,显得弱不禁风随时都会跌倒的样子。可是一想到这人是幽灵宫主,杀人不眨眼为了复仇还可以嫁给亲生父亲的强人,卓乐吓得都有点结巴了,吞吞吐吐地说:“请进,请进,进来坐。”

“李公子不在么。”

“叔叔他出门去了,一会儿就回来。外面风大,您还是先进屋再说吧。”卓乐慌忙让开,恭恭敬敬地请她进门。那女子无疑就是白飞飞了,也不推辞,泰然自若地就往里走。阿飞显然不想进来,可是他很听母亲的话,犹豫了一下还是跟着进来了。

有点紧张地把手在裙子上搓了搓,卓乐看他们在堂屋的椅子上坐好:“对了,我去倒茶过来。”

“不必了,有劳姑娘。”

白飞飞的眼角已经有了深深的皱纹,可眼神还是显得那么凌厉,在卓乐的脸上转了一转,卓乐顿时有一种透心凉的感觉,暗道幸好从来没有在阿飞面前瞎说过什么。

“你就是吴姑娘吧。”

“啊,是的,不知前辈如何称呼。”虽然很奇怪白飞飞为什么会知道自己的姓氏,卓乐还是没有忘记她“应该”是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的。

“我姓白。”白飞飞转头看向阿飞,凌厉的眼神顿时变为一片慈爱,“这孩子曾经说起过姑娘的事情。”

“啊?”卓乐吃了一惊,她还以为是李叔叔说的呢,下意识地看向阿飞,结果只看到一个后脑勺。

“听说,姑娘有一个戒指,不知可否给我看看。”

为什么好像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戒指,卓乐黑线着把挂在链子上的戒指从衣服里拉出来取下递过,白飞飞接过,仔细端详一番后,又还给了她。她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卓乐可是一头雾水了。

三个人沉默不语地在屋子里对坐片刻,卓乐觉得压力很大,几次都想借口说出去找李叔叔回来,可是被白飞飞这么一直看着,冷汗直冒,一动也不敢动。她相信白飞飞不会为难她,可这是个喜怒无常的主儿啊,和王怜花有得一拼,万一激怒她怎么办。得,她不动自己也不动,以不变应万变好了。

……不过李叔叔啊,您还是快回来吧!再这么被看下去,她就要因为压力得胃溃疡了。

又坐了一会儿,白飞飞忽然站起来,卓乐下意识地也跟着站起来,她却示意不必。

“看来今日事不凑巧,我怕是等不到李公子回来啦。不过本来也只是上门致谢,劳烦吴姑娘替我转告一声。”

“是,前辈放心。”知道她准备走了,卓乐无声地松了口气。

白飞飞伸出一直瘦骨嶙峋的手,爱怜地抚摸了阿飞的头发一下:“以后,还劳烦李公子和姑娘对这孩子多加照拂,即使在九泉之下,我也会感激你们。”

卓乐强笑了一下:“快过年了,前辈这是说什么话。”

“嗯,是啊,快过年了。”白飞飞声音温柔,“阿飞,咱们回家去吧。”

“前辈留步,叔叔很快就回来了。”卓乐追了出去,白飞飞的言行太像是在交代遗言了。即使是再狠毒的女人,也会舍不得自己年幼的儿子吧。见到外面冷风呼啸,她们母子

二人手拉着手,在空荡荡的街道上,好像随时都会被风吹跑一样。

白飞飞没有回头,也不知道是施展了什么身法,一晃消失在转角。卓乐气喘吁吁地追过去,连个鬼影都没看见。

白飞飞对她来说只是个陌生人,可阿飞好歹还是见了几面。想到他还这么小就快没妈了,而且还是个父不详的私生子,卓乐两辈子都没妈,不免涌上一股伤感之情。也许李叔叔就是因为自己也自幼丧母,才对他特别关照吧。

可是,白飞飞上门就是为了转达这几句话吗?卓乐抓抓头,觉得武林高人们都是一群喜欢故弄玄虚的神秘存在。

作者有话要说:按照原著,李寻欢和阿飞初遇时,他似乎是十八岁到十九岁的样子。李寻欢么,应该已经四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