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里年纪问题已经被我给稍加变动了,所以阿飞和李寻欢相差的年纪没有原著那么多。

应该,没什么吧,心虚对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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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第四十七章

天慢慢地黑了,窗外的风刮得呼呼的,乍一听和谁在哭似的。卓乐一个人呆在点了油灯的房里,心里有点发毛。好不容易等到李寻欢还有铁传甲回来,急忙迎了出去,也顾不上张罗他们吃饭,赶紧就把不久前白飞飞上门的事情给倒豆子一样的说了。

“她蒙着脸看不清楚,可是口气怎么听怎么都不对,该不会是有什么不好了吧。叔叔,还是去看看比较好。”

小孩子没有母亲总是不好的,白飞飞如果不在了,阿飞以后一定会过得比现在更辛苦。他绝对不会接受被人照顾被人施舍同情的生活。卓乐还清楚记得那个骄傲地说“不是我赚钱买来的酒,绝对不喝”的少年。

李寻欢详细问了她几句,留下铁传甲,自己转身急匆匆又走了。卓乐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心情很沉重。老想着不要去管人闲事,最好不要招惹麻烦回来,要隐瞒这件事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很简单,或者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也很容易。但要眼睁睁看着一条命就那么没了,她还做不到。

要是,她可以快点长大一些,更多的帮上其他人一些,就好了。卓乐对自己的无力产生了一种厌恶感,挫败地咬着嘴唇。现在的她,除了可以在生活上照顾一下李寻欢,陪他说说话解解闷,好像什么都做不到。李寻欢显然把她当做一个需要照料宠爱的小辈,看看他和阿飞说话的态度就知道了。在他眼里,阿飞是一个可以当做平辈来相处的对象,而自己呢,永远都只是一个“朋友的女儿”,“有趣的孩子”,“聪明的好学生”罢了。

她已经很努力地在表现自己不是孩子,可他到底要怎么才能正视这一点呢?不管怎么做怎么憋住劲儿的尝试,打出去的拳就像石沉大海,对方一点反应都没有,实在是叫人无比沮丧的存在。卓乐没精打采地垂着头,也是呢,有过林诗音那样的初恋对象,又不知见识过多少风情万种学识渊博的美人,她算什么啊。她唯一的优势无非就是仗着从小就认识李寻欢格外的溺爱还有宽容罢了。活了两辈子还有那些所谓的现代文明,到了这里,真的一点用处都没有。

“乐姑娘,回去吧,少爷一会儿就会回来的。”

像是看出了她在想什么,铁传甲压低声音,从后面推了推她的肩膀。不想别人为她担心,也不想让自己一直沉溺在这种没有任何意义的失落里,卓乐振作精神露出一个笑脸。

“嗯,铁叔叔饿了没有,马上去下面。”

“不错不错,手擀的面条,多放点葱还有辣子,我来和面。”

两个人说说笑笑地进去了,卓乐做起事情来很快就忘记了刚才的烦恼。这个问题她早就思考过了,自己不是传说中的天才也没什么雄心大志,她的优势就在于不管是因为那本书还是这么多年的相处,最了解李寻欢不过了。既然她可以做的事情就是陪着他,那么就坚持到底吧。反正李寻欢也没想过要才高八斗武功盖世美艳无双的女人做老婆。

……不如说,这辈子他还打算娶老婆吗……

摇摇头,卓乐觉得自己想得也太多了。还是想想怎么让自己变成一个绝对符合他理想的好女人比较实际。一回神才看到铁传甲活了好大一盆面,不禁大惊失色:“铁叔叔,这么多面,我们三个人可以吃好多天了!”

最后除了做面条,剩下的只好蒸馒头,卓乐觉得也过有一天自己需要独立生活的话,只要有点本钱,开个小铺子买馒头也是不错的。

直到馒头都蒸好,桌上留的面条热了又凉,凉了又热,最后都快稀掉了,李寻欢才带着一身寒气回来。卓乐迎上去,却发现他的表情异常严肃,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就对铁传甲说:“卓乐的行李都收拾好了没有,去套上马车,立刻送她回家。”

卓乐大惊失色:“为什么?出什么事情了?”

相比她的失态,铁传甲就镇定多了,他跟着李寻欢多年,两人之间有时不需要太多语言就能明白对方的意思,当下没有废话,应了一声就往后院走了。

“卓乐,这一次回家之后,以后就不要再来找我,知道了吗。”李寻欢语气严厉,卓乐从来没有见他这么可怕的样子。

嘴张了张,最后还是合上了。卓乐知道他打定主意不准备告诉自己的事情,怎么问他都不会说。在他看来,自己就是一个孩子,孩子只能乖乖服从大人的安排。

“那,明年我还可以来吗?”卓乐低声地问。

见她没有哭闹更没有缠着追问不休,李寻欢松了口气。不忍心看她一脸失落,但一想到接下来的事情,立刻硬起了心肠。他不能把卓乐也拖进危险里来,她还只是一个孩子,本来就不应该再和自己这种江湖浪子继续联络。每一次送她走的时候都想说不要再有下次,可是一见她期盼的眼神,无论如何都开不了口。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她也慢慢长大,无论是考虑到女人的名节还是她的未来,还是就到此为止吧。

“明年……不用来了。”

不知为何,有点不想见她伤心难过的样子,李寻欢移开了眼神,看着对面墙壁上那副花鸟图,尽量平静地说。

“后年呢,后年总可以吧。”

不屈不挠地接着追问,卓乐却不管他愿不愿意,执拗地盯着他的眼睛,认真的问。

“都不用了。很快我也会离开此地,女孩子,还是不要整天抛头露面在外面跑。再过一两年就该嫁人了,还是在家里专心准备一下其他事情来得好。”

李寻欢为人温和,但需要的时候,他一样能够无情得可以。语言这种东西,有时候的确是比刀剑更伤人的存在。他已经尽量想让口气显得不那么冷酷,说出来之后还是一阵后悔,这不是在变相指责卓乐吗。可是话已出口,干脆将错就错,缓步走到窗边,不再去看那个小小的身影。

“叔叔,说得也是,我……”卓乐还想说点什么,可声音早就开始不受控制地有点发起抖来。她闭上眼深呼吸,庆幸还好此刻他背对着自己,看不到她非常难看的表情。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屋内一阵让人觉得窒息的沉默,卓乐拼命想打破这片难堪,绞尽脑汁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这时铁传甲进屋来,穿上了外出的皮毛外套,手里提着卓乐收拾好的行李:“少爷,车备好了。”

李寻欢点点头,过去悄声和他交代了几句,卓乐怎么也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只能看见铁传甲认真地听着,不时嗯一声。

“吃过饭了,那就好。不要耽搁时间,赶紧走。我还有事就不送了。”

见他似乎就要走,卓乐知道有些话此刻不说估计短时间之内就再也没有机会,连忙叫住了他:“叔叔且慢。”

他站住了,还是没有回头,卓乐对着一脸担心的铁传甲摇摇头,缓缓跪下对着他磕了个头。

“哎呀,这是做什么。”铁传甲觉得卓乐是不是因为被忽然赶走太难过脑子有点不清楚了,想过来扶她,被她躲开。

“虽然我一直都叫您叔叔,这些年来您教导卓乐读书习武,受益匪浅。在我心里您和师傅无异,本来想好好侍奉叔叔尽到弟子之责,看来叔叔是嫌弃我这个弟子不长进。也罢,这个头,就算是卓乐的谢师之礼。出了这个门,卓乐不会再对任何人提起曾被叔叔教导,叔叔也不须承认这个不成器的弟子。咱们再无瓜葛,叔叔也不用担心卓乐会丢了小李飞刀的脸面。”

说完之后,卓乐按照以前曾经听说过的江湖规矩,被逐出师门的弟子都要对着师傅磕头拜别,又磕了两个头。拍拍衣服下摆的灰尘站起来,也不去看李寻欢有什么反应,对着铁传甲说:“咱们走吧,有劳铁叔叔了。”

铁传甲的脸上写满了不赞同,担忧地看看还是背对着他们的李寻欢,最后什么也没说,叹了口气,带着卓乐出门。在踏出门槛的一刹那,卓乐强烈地想要回头再看他一眼,可是她忍住了,一咬牙,重重地关上门。

一直到上了马车,在坑坑洼洼的路上走了好久,铁传甲才忍不住开口:“别怪我倚老卖老,姑娘,你明知少爷是什么恶脾气,他嘴上越是无情,心里越是难过,何必说这些赌气的话。这么多年的情分,岂是说不要就不要的。”

“我自有分寸,铁叔叔,您啊,就不用管了。倒是以后一定得好好盯着他,千万不能让他随便把喝酒当饭吃。哦,对了,他急着赶我走,多半是因为那个叫阿飞的孩子吧?咳,有机会的话,叔叔不妨给他讲讲江湖上女人的可怕,相信我,只有好处,绝对没坏处。”

铁传甲看妖怪一样看着卓乐,大概是奇怪为什么她一点都不伤心还平静得很。其实刚才出去套马回来他已经做好心理准备,看卓乐哭成泪人扭着少爷不放了。可是她很坦然地接受了这个事实,走得还真干脆,只能说现在的小姑娘们啊,一个个都鬼灵精怪得很,他搞不懂。

在他没有看见的地方,卓乐的指甲正在马车的车壁上狠狠磨着,谁说她很平静了?她心里难受得很,真想不顾一切地大闹一番,最好抓着李寻欢的衣领告诉他自己的心意。

不过那有什么用?只能让李寻欢从此彻底远离她,连人影子都摸不着。卓乐咬牙切齿,想随便地把她扫地出门?别做梦了,她才没那么容易打退堂鼓,暂时地撤退是为了更好的进攻。她敢保证自己越是不哭不闹,李寻欢反而会更加觉得心里不好受。只要能让他觉得对自己不好,那就行了!哼,只要他没有也穿越了,还怕找不到他人吗?

铁传甲还在说什么,无非是说她不该这么断了多年来的师徒情分,卓乐从鼻子里喷了口气,李叔叔把自己当徒弟一副师傅长辈自居的态度,早就是她心中的一大阴影,杨过和小龙女的悲剧自己可还记得呢。这下子正好撇个干净,从此之后看他还会不会再以师傅身份自居!

反正只是磕几个头而已,就当是过年拜菩萨了。

在最后一个拐弯,那个小镇就要消失在视野里的时候,卓乐还是忍不住从马车里伸出头来,看了最后一眼。不过就是因为那匆匆一瞥的关系,她没有看见,在另一边的山坡上,有一个熟悉的身形正默默地目送马车远去……

作者有话要说:觉得怎么迟迟没所谓JQ的同志们啊……

那是李寻欢!那个武林第一美人林仙儿脱光了站在跟前也面不改色直接走人的李寻欢!

他见过的美人比普通人一辈子做梦梦到的都多。一个才开始发育的半大丫头,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他能有什么想法啊……跪地。

不管是灌酒还是下药企图造成事实,他是武林高手……那点小动作想瞒过他,门都没有。而且这么做了叔叔只会发火不会心动也不会愧疚。李寻欢异常讨厌不自爱的女人。

他是李叔叔,不是怪叔叔。

因为身份上的便利所以初始好感很高,但是想要将80的亲情好感如何变为爱情,很难。

开外挂是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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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第四十八章

尽管在其他的故事里,只要女主角下定决定绝对要变强,那么肯定是时光如水,岁月如歌,很快就几年过去,女主角在强大的意志力之下成长为一代逆天强人,或者霸气十足或者神力通天。怎么到了她身上除了发育得比预期好之外,什么都没有。

话说,这黑灯瞎火的大半夜,为什么她得狼狈地爬自家的后院围墙来着?

三脚猫的功夫还是有好处,至少这两米来高的墙她竟然也能不借助任何东西爬上去,就是骑在上面的姿势不太雅观,卓乐喘了几口气,调整了一下牢牢扎在后背的包袱,正准备一鼓作气跳下去投奔自由,不料下面却有人大叫:“有贼啊!”紧接着就是一团火光照来。

咬牙切齿地瞪着那个一脸错愕的护院家丁,卓乐想顺手掰下墙上的砖头砸他,傻了啊这家伙,没看见整个后院都熄了灯,只是为了掩护她顺利“逃跑”,一点都没有领会昨天传达的精神。

“大、大姑娘?”还带着点稚气的护院捂住嘴,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惊恐地往后缩,“我什么都没看见,没看见,没——”

但他刚才的一声大叫在这安静的夜里已经不亚于一道惊雷,卓乐绝望地看着远处许许多多灯笼迅速地朝这边涌来,不用猜都知道,领头的一定是那位人见人怕鬼见鬼愁的表哥,恐怕负责拖住他的自家老爹也一脸郁闷地跟在后面,心中大骂她没用吧。

“等我回来找你算账!”

丢下一句狠话,当然不会找他算账,可是总要叫他害怕几天心里才舒服,卓乐也不管那么多,纵身一跃跳下围墙,在地上滚了一圈卸下着地时的冲击,不管身上沾满灰尘的衣服,翻身爬上早就准备好的马,双腿一夹,头也不回地就冲出了那条夹巷。

解脱了,终于解脱了,终于不用每天面对表哥那张只想让人一拳揍扁的脸了,卓乐激动万分,好想高歌一曲。身后远远传来一个男人高八度的尖叫声。

“表妹,你回来,你快回来——”

……她傻了才会回去。

回想过去的三年,卓乐忍不住老泪纵横,本来被迫和李叔叔分别心里就够难过了,结果一回家却发现竟然冒出一位吴夫人的远方侄儿,他通过考科举得了个功名,正好到这一片地方来做官,也不知是从哪里知道这门亲戚关系,特别上门来拜访。吴大人觉得既然是吴夫人的娘家亲戚,那就顺便留下来过年吧,结果这倒好,从此他就成为了上门的常客,卓乐的恶梦。

也不知道这位同样陈姓表哥是发哪门子疯,竟然对当时只有十四岁的卓乐一见钟情,死活都想娶她做老婆,为了表忠心还把自己的几个侍妾全都卖了。卓乐狂汗,别说她已经有心上人而且那心上人比他好一万倍,就算没有喜欢的人,就冲这位表哥说话咬文嚼字,动不动就之乎者也教训她要谨守女诫来看,她也不可能嫁这种人啊!所以卓乐对这位表哥避之不及如同遇鬼。反正吴大人都是对外宣称卓乐身体弱长期出门是去庙里修养啥的——这年头没有正经人家的女儿老在外面跑——干脆直接长期称病闭门不见。但是这又偏偏坚定了表哥关于卓乐是一位身体娇弱风吹就倒病美人的看法,再三向吴大人表示他不介意卓乐身体差生不了孩子,言下之意颇有除了他还有谁敢娶卓乐的味道。吴大人都被他气乐了。

再怎么说那也是卓乐母亲娘家亲戚,又是一方父母官,而且人家只是想娶你家女儿还痴心不悔,吴大人也不好和他公开撕破脸,每次都哼哼哈哈随便应付几句。私下免不了埋怨卓乐几句,说她没用,连个男人都没办法,气得卓乐吹胡子瞪眼,心想还非做到给你看看不可。

这三年尽管她都没有在李寻欢身边,可是他人在哪里,做了什么,差不多都算是了如指掌。为什么?当然要感谢可靠的战友铁大叔,是他,一次又一次冒着危险把消息悄悄漏给自己,异常详细就差没写一份每日十二时辰行动记录了,最近一次他还抱怨老是抓笔杆子都快忘记怎么打架。对于他的行为,其实李寻欢都知道,只不过假装不知道而已。当年卓乐异常决断地就走了,李寻欢以为她真的生气要和他一刀两断,很是惆怅了一阵,铁传甲还说也许他心里悄悄松了口气呢。

尽管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时李寻欢忽然就要自己离开,铁传甲从来不说这个话题,可是稍微想一想,多半是白飞飞临死前请求了他什么很麻烦的事情,他不想把自己也扯进去,才用了这种方法。卓乐真的很难理解男人的想法,你好好说清楚不行吗?她不会武功知道留下也没用,当然会很识相地自己走人,干嘛一定得来一出“我们再也没关系,以后不要见面比较好”的老套戏码?李叔叔喜欢自行揣摩别人的心态自己乱做决定的坏毛病一点没变。

一边回想着这几年的事情,卓乐策马飞快地通过了微微打开一条小缝的城门,当然,开门的人早就已经给收买了,一见卓乐过去,立刻紧紧地重新关上了门。

“表哥这种生物,真是太讨厌了!我恨表哥!”

已经好久都没哟尽情呼吸自由的空气,卓乐难以抑制心中的激动,吼了一嗓子,心胸爽快,哈哈地大笑起来,引得身下的马打了个响鼻,轻快地在大路上跑得更快。

憋在狭小的院子里足不出户,整天绣花弹琴,果然不是她想要的生活。一开始的种田梦,要是真的实现了,可能她只有一种下场,早早的被活活闷死。毕竟,她不是土生土长的正宗千金小姐,而是享受了自由生活二十年的现代人士,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忍受这个时代人眼中的“正常”生活。和吴大人抗争了好多次,闹过哭过绝食过,最后还是爱女心切的父亲大人败下阵来,摇头叹息卓乐为什么不是个儿子,要是儿子就好了。

“女大不由爹啊。”

卓乐很庆幸,还好吴大人早年也是走江湖的人,对于自己这种可谓离经叛道的行为可以接受,换成任何一户人家,她早就被压去跪祠堂向祖先谢罪,搞不好还会被强迫着出家当尼姑什么的。她再一次在心里感谢吴大人,为自己的任性默默地道歉。

什么事情她都愿意听吴大人的,唯独这一件事,不行。她不想自己后悔一辈子。就算做了也不一定会有想要的结果,总比什么都不做干坐着发呆强吧。

“加油,吴卓乐,一切皆有可能,你能做到!”

握拳给自己加油打气,卓乐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当然了,她还没傻到就穿着女装在外面大摇大摆的走,早在很久之前她就认真思考过伪装身份的问题。经过长期观察模仿还有吴大人的指点,把眉毛加粗,衣服里塞垫子,走路步子大一点,说话吃东西粗鲁点,再加上其实很多大户人家的子弟保养得好,比女孩子还白嫩,古人衣服又宽大,卓乐装成一个少年郎,不仔细看还是看不出什么问题的。最重要的是,古代女孩子都穿耳朵,可是卓乐怕痛,一直没有穿,耳洞可是戳穿身份的利器。老实说吧,根据卓乐的观察,其实现代很多的女性要是到了古代,会比一些男人显得更像男人,比如她的那位表哥……

安全问题也完全不用担心,要是每个单身上路的人都会遭遇不测,早就乱了套了。其实古代的治安比想象中好多了,卓乐也没想过要去行走江湖,她的路线安排都是大城镇,路上来往的行人商队很多,绝对不可能有拦路抢劫的强盗。

谁说她逃家是为了去找李寻欢?李叔叔存心躲起来她能找得到么?她还没有晕了头,忘记自己只是一个弱女子武功倒好不坏,自保可以预见二流高手瞬间就要糟糕。实际上,她只是想让李叔叔知道自己离家出走了而已,相信自家老爹一定会最快的速度告诉李叔叔这个“不幸”的消息,多半还要装模作样地感叹家门不幸。

要是李叔叔知道这件事情之后还可以坐得住,那她就算白喜欢这个人一场,权当出门散个心,玩一阵子就回家乖乖嫁其他人(除了表哥谁都行!)在完全没有刻意掩饰行踪的情况下,李叔叔找到她还不是小菜一碟。

用力握拳,卓乐嘿嘿一笑,只要他肯来找自己,那么计划就可以继续展开了。现在她已经是十七岁的大姑娘,啊,不对,按照古代观点,差不多算老姑娘了,这一次她倒要看看李叔叔还怎么把她当小孩子摸头擦脸的。

“我得意的笑,得意的笑~”

小声地哼着歌,卓乐见已经走了好远,不会再被追上,天也快亮了,慢悠悠地在官道上任马匹自己向前走,思考着接下来早餐该吃什么才好。

“救命啊,救命啊——”

从远处的树林里依稀传来了女子的呼救声,卓乐眼角一跳,喂,不是吧,这真不愧是衍生自武侠小说的平行世界,才出门就遇到这么老套的段子。问题在于她是女的,英雄救美什么的,完全没有动力啊!她还不想去主动招惹麻烦,可是不管不问显然也不可能,怎么办呢?

这时,从身后传来哒哒的马蹄声,一听就知道是急着赶路的人,卓乐急忙拉着马想让到一边去,可是在与那匹很威风很煞气的黑色骏马擦肩而过时,她清楚地看见了马上骑士腰间的长剑,眼珠一转,反而横马挡在了那前面。

那骑士没想到这个根本没注意的少年会忽然来这么一下,一惊之下,黑色骏马双蹄腾空立了起来,好不容易才呵斥住了马,厉声大喝:“干什么,不要命了么!”

卓乐急忙上去拱手行礼:“这位兄台,那边有一女子呼救,小可不会武功,怕自己无能为力帮不上忙,见兄台腰悬长剑,坐骑又如此神骏,定是武艺高强侠肝义胆,区区斗胆——”

话还没说完,那男子哼了一声,好像说了句什么,卓乐只觉得眼前一花,人不见了,不禁脸上挂下几条黑线,这位侠士可真有性格啊,问都不多问一句丢下马就跑了,也不怕自己偷了他的行李马匹跑路,武林人士果然都很有性格。

得,呆在这里帮人看着马匹行李吧。

幸好连一分钟都没有,那位很有性格的骑士就带着一个哭哭啼啼的女人回来了,一脸无所谓地拍了拍手,翻身上马就要走。卓乐觉得好歹还是得谢谢人家,急忙上去行礼:“多谢义士路见不平——”

“免了。”对方举手示意她不用再说,临走前还很鄙视地看了她几眼,“唧唧歪歪,不像个男人。”

……她本来就不是男人好吧!不过这样一说,他也没看出自己是女的?卓乐觉得自己的伪装还是很成功的,被鄙视了心里也挺高兴。只不过,呃……

看着还在哭哭啼啼一副吓破胆样子的小姑娘,卓乐有点头痛,这下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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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第四十九章

小说电视里随便救下的姑娘,不是名门千金就是大家闺秀,最不济也是什么武林世家的某某传人。可惜这一次遇到叫救命的既不是千金也不是女侠,就是不远镇子上的一家佃农的女儿,哭得一张脸花兮兮的,不管卓乐怎么哄还是抽抽噎噎哭个不停。

不能怪她,这孩子保守估计连十三岁都没有呢。问了半天她也没说清楚自己家住何方,只是哭,叫娘,卓乐无语看苍天。怪不得那位见义勇为的大哥救了人立刻就溜了,看来是经验丰富。

怎么办,又不可能把人家小姑娘丢在路上不管。好说歹说,卓乐才把她扶上了马,自己是不敢上去共骑了,牵着走路吧。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好好地姑娘会出现在这种地方,可是见她衣衫不整又叫救命,用脚趾想也不是什么好事。这个时代女子的名节比命重要,卓乐看着天亮起来,怕这么一路招摇着送人回去惹人非议,官道也不敢走,直接走小路。幸好这里离小姑娘说的镇子不远,趁着还没有多少人起床,赶紧溜进去。

路上见卓乐文文雅雅不像坏人,而且小姑娘哭够了冷静下来,可能自己也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终于比较清楚地说了自己家的住址。卓乐一路小心,把小姑娘藏在镇子外面的小树林,叮嘱她不要乱跑,自己进去找到了那户人家。

那家人早上起床发现女儿不见了,急得正发疯,卓乐一进去差点没被扭去见官。幸好最后勉强解释清楚,那家的父亲母亲跟着她一起去找女儿,三个人抱着哭成一团。

卓乐还是蛮欣慰的,做好事的感觉不赖,也不等别人感谢,赶紧悄悄牵了马走人吧,只要那家人还没傻别大肆宣传,没人知道小姑娘半夜被人劫走的事。

没想到,牵着马走了没多久,卓乐就被一个中年男人给拦下了。对方倒很客气,上来行了个礼:“这位公子,请了。”

莫名其妙,卓乐确定自己不认识这人,见他面目平凡而且眼中异常有神,穿着不起眼的粗布衣服脚上却是习武之人经常穿的鞋子,心里就有几分警惕,回了一礼,不说话。

像是看出了她的戒备,那男人微微一笑,从怀中掏出一块铁牌:“在下宋新平,乃是六扇门的捕快。”

卓乐愕然:“六扇门?捕快?”

喂,她什么都没干,为什么会有捕快找上门来,看他的样子,恐怕从刚才起就一直跟在后面吧。

“不瞒公子说,方才,在下在那边的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不是别人,正是在下追捕多时,江湖上恶名昭彰的采花贼刘笑风……”

“那个和我没关系,人不是我杀的!”卓乐一听出了人命,急忙摇手。她也没想到那位大侠出手这么狠,直接把人给干掉了,难怪人小姑娘吓得一直哭个不停。

“这个自然。看公子尚未及冠又侠义心肠,出手不会如此狠辣,哈哈,就算是也无妨,那淫贼被官府通缉多年,人人得而诛之。不过在下却看见公子带着那位被掳走的姑娘,想来和这事总该有点干系。望公子行个方便,将其中原由告之在下。在下也是公事公办,总不能让手上追捕的犯人不明不白死了,上面问起来,在下不好交差。”

宋新平一番话说得十分客气,可是其中的意思卓乐还是听明白了,不禁暗自感叹好事果然做不得,看吧,麻烦上门了,她变成了犯罪现场目击证人兼备怀疑对象。六扇门啊,她还不想得罪他们,所以老老实实地把当时的情况说了一遍,至于对方相不相信她可就管不了。

“这么说,公子不认识那位过路的侠士?”

“不认识。”卓乐很诚恳,六扇门捕快的眼神比刀子还利,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似乎是在判定她是否在说谎。可是她本来就不认识,心里一点不虚,坦然地和他对视。

“既然如此,劳烦公子了。”宋新平详细地问了对方的外貌还有特征之后,客气地一拱手,让到了路边。

“好说好说。”卓乐策马继续前行,不料他并没有马上离开,反而跟在后面。

“公子是来探亲?现在可不是进京赶考的时节啊。”

“不是,我不过随便走走,游历一番,开开眼界罢了。”

“那公子是准备暂时下榻在镇内哪家客栈?”

卓乐无语看天,被盯上了。难怪看书的时候大侠们都不怎么喜欢捕快。这个时代的捕快可不比现代警察啊。算了,反正她也没有特定目的地,配合一下也无妨。

“既然如此,就暂且住在镇上几日,待到事情查清再离开,宋大人看可好?”卓乐不亢不卑地说。

“公子是聪明人,说话就是爽快,放心,在下其他不敢说,至少敢保证公子绝对无事。”

宋新平哈哈一笑,拱手作别。

——这个经验教训告诉卓乐,真的不要多管闲事。

“李叔叔啊,你快点来吧,我惹上麻烦了。”卓乐一边念叨一边觉得自己出门不看黄历果然不行啊,希望到时候被李叔叔找到的时候不要演变成不可收拾的情况就好。

真奇怪,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卓乐却一点都不紧张,还挺悠闲地。第一,她就没把这个当回事;第二,她相信李寻欢一定会来找他,只要有他在,天大的麻烦她都不害怕。其实她还有点小开心,巴不得麻烦事情多一点,让他头痛一下,算是报复他这三年来的装聋作哑吧。

自己一定被六扇门的人盯上了,搞不好连身份背景都查了个一清二楚,卓乐慢悠悠地去镇上最好的一家客栈投宿,既然有这个条件,干嘛要委屈自己?要了热水洗了洗脸,对着镜子观察了下自己的伪装,确定没有纰漏。难得出来一次,卓乐很开心的去逛街了。

去茶馆喝了壶茶,吃了点点心,尽管不是很好吃,卓乐还是笑眯眯地心情很好。接下来又去逛了逛集市,买了几本新版的书和其他小玩意儿。在此过程中,她发现有人,而且还不止一个跟在后面,心里有点奇怪。不就是目睹了个命案现场吗,用得着这么严密地监视?

心里咯噔一下,莫非,那个过路的家伙是什么不得了的人物?短短时间他就杀了一个人而且表情轻松,卓乐连惨叫都没听见,可见他出手之快。

表情平静地向前走,卓乐越发觉得那个过路的人有背景,也许官府的人是在骗她呢?万一他们是从尸体上的伤痕发现了什么,才要死死追着自己不放。搞不好还把她和那人认成是一伙的?

唉,不愧是武侠世界,随便走一走,就惹上了这些麻烦,真讨厌。

没有心情逛街了,卓乐提着东西决定还是回客栈吧。

回到房间,卓乐先是放下东西,然后准备换件衣服,才转过屏风就愣了,那位早上匆匆见过一面的仁兄正大马金刀地坐在桌边,慢悠悠地喝茶。见她进来,连眼皮都没翻一下。

“哟,又见面了。”卓乐先是一惊,随即平静下来,冲他拱拱手。

“哼。”那人冷笑一声,“那时我就奇怪,怎么会突然冒出个人来,竟然还敢拦我的马。说,你是谁,什么来头,怎么知道我会到这里来的消息。”

“……”

卓乐无语,怎么两边的人都把她当嫌疑对象了。

“不说,想装傻是吗?”

那个人其实仔细一看,还不到二十的年纪,眉眼清秀,却挡不住那一股狠辣凌厉之色,重重放下茶杯,拿起桌上的宝剑,一副随时都要出鞘杀人的样子,“一离开那里就立刻被六扇门的鹰爪子给盯上。没想到现在的捕快,一个个倒是越来越狡猾。”

卓乐除了“……”,已经彻底的囧了。大哥,你没看出我是女的就算了,就咱这小身板儿,哪点有捕快的样子,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我。

“不说话?那就别怪我。”

一声轻响,长剑已经出鞘,划出一道白光,直挺挺地朝着卓乐当面刺来。卓乐确实没有内功而且体力还挺不行。然而,好歹也是跟着江湖顶级高手混过很久,还学了人家的绝技。虽然飞不出飞刀也杀不死人,但是丢东西的手法的确精妙得很。她早就暗暗地把一个玉佩扣在手心里,见那人肩膀一动,立刻脱手而出,不偏不倚砸在他的胸口,嘴里还大叫:“看暗器!”

那人没想到卓乐还有这一手,下意识地一闪,卓乐等的就是这个机会,脚下一晃来到他身前,闪电般地在他手腕上一拂。只是这么一下,她毫无内力的事立刻就被他发现,正想嘲笑不过只会耍个花架子,一阵天昏地暗,哼都没哼一声,栽了下去。卓乐生怕被人听见响动,使出吃奶的力气把他架住,慢慢放在地板上。确认他已经真晕了,这才捂着狂跳的心脏一屁股坐在板凳上。

好险好险,也是这人太轻敌了,否则怎么可能被她放倒,回想一下真是惊险,直冒冷汗。卓乐摸摸手上的戒指,在心里感谢王怜花一万遍。

“切,还监视我,被人摸进来了都不知道,可见从古至今警察都只会放马后炮。”

悄悄地伸头往窗外看看,好像没有什么异常的动静。听这家伙的口气,似乎没有带什么下属,可是也很难保证不会有人出来找他。

卓乐犯了愁,这下怎么办呢?把他捆起来见官?可是他动不动就要杀人,似乎不是好人。要是这么做了会被打击报复吧?

想了一会儿,卓乐蹲下来,开始搜他怀里的东西,想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找了半天,除了一个火折子,几张银票之外,就只有一封信了。卓乐也不客气,直接打开信一抖,上面的字龙飞凤舞写得还真不错,她看了半天才认出写的是什么。

看完之后卓乐彻底傻了,抱着头呻吟一声:“不是吧……”

其实信里也没说什么,就是这人的父亲写的,交代他于某年某月某日到什么地方去见一个人,很简短。关键在于中间说到了这个人的名字。

他的名字挺不错的,很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