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见她眼神飘忽全然的心虚模样,想到小时候每次她做错事都是这样的表情,原本怒气满满,总算是冷静了一点。只要知道自己做错事情就好,千错万错,都是那个引诱她逃家男人的错。清清嗓子,咳嗽一声:“卓乐,老实把一切都告诉我。”

“啊,没、没什么好说的,就是那样。”

卓乐强迫自己不再去试图看穿别人的衣领,恋恋不舍地把目光收回来。许久之后的再见,竟然能和他独处一室,她简直开心得都想唱歌了。

“胡说,到底在想些什么,三年不见,竟然已经被抓到大牢里去了,之后是不是还要去劫法场,你真是越来越胆大妄为!”

李寻欢狠狠一拍桌子,卓乐和桌上的油灯一起抖了一抖。

“现在在想什么?我最想的就是赶快洗澡,都臭了。”

英勇无畏地无视了武林高手的杀气,卓乐嫌恶地闻了闻自己,皱起眉头,开始装傻。她还不想把金钱帮的事情抖出来,一来是因为没证据,她一个普通老百姓是如何得知邪恶计划的?二来嘛,她也不想让李寻欢这么快就和他们对上,要知道对方阵营里逆天的牛人很多,需要从长计较才是。

李寻欢看了她半天,最后放弃似地长叹一声,挥了挥手:“厨房里应该有热水,去洗洗吧。”

“衣服怎么办?”

卓乐无辜地望向他,既然是坐牢,当然是穿的统一囚犯制服,质量似乎不太好,手臂上都出疹子了,情不自禁地抓抓,再抓抓。她已经自暴自弃了,连蒙头垢面睡稻草都被看了个光,还有什么好掩饰的。

看他的表情就知道没思考过这个问题,卓乐举手发问:“这是哪里?”

“朋友的家,暂借的。”

“有女眷吗?”

“有一个女儿……”

“太好了,我们就找找吧,应该有可以穿的衣服。”

最后找到了一套半旧不新的衣服,卓乐可不敢劳烦李大侠帮自己烧洗澡水,自己跑去厨房,发现灶台里还有火,赶紧添几把柴进去。她也没想要怎么大洗,只要能擦擦,把头发弄干净就谢天谢地了。在此期间李叔叔一直在院子里转圈,似乎很烦恼的样子,卓乐挺奇怪的,她还以为第一时间就会被打包送回家,这才是李叔叔的风格嘛,怎么忽然转性了?

普通人家可没有那么好的条件,专门有房间给你洗澡的,卓乐只好反锁了厨房的门,凑合着在厨房里边烧水边洗澡,一边洗一边怀念热水器和浴霸。那点水勉强只够擦洗干净身体,死命地拿着皂角搓啊搓,起码搓下半斤老泥,卓乐不顾从门板里透进来的凉风,连脚丫子都仔仔细细地搓了一遍。最后匆匆擦干穿上衣服的时候,不禁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

“洗完了?”李叔叔一看就是“今天一定要坦白交代”的表情。

“洗完了。”卓乐很老实的点头,心里那叫一个懊恼,现在冻得脸唇发青头发乱七八糟还在滴水的样子又被看见了,为什么就不能被撞见比较美好的一面呢?其实她仔细收拾一下还是可以见人的,呜呜呜。

“老实告诉我,那个——”

“咕咕咕。”

屋中响起了很不和谐的声音。卓乐无辜地抱着肚子,以小动物专有的湿漉漉的眼神可怜兮兮地抬起头:“饿了。六扇门虐待囚犯,每天都只有窝窝头和稀饭吃。”

“……”

“可以去煮碗面来吃吗?”

“……去吧去吧。”

“你要吃吗,我可以多煮点,刚才洗澡的时候看了看,面还挺多。”

见到李叔叔的眉毛一皱,卓乐急忙跑了,得了便宜还卖乖,一会儿他真的发作起来抓住自己打屁股怎么办?

——虽然这种可能性基本为零,最多也就是打打手心而已啦。

搬了个小板凳坐在灶台前看着火烧水,卓乐漫不经心地一边和面一边思考,这种场景太奇怪了,一般来说,不是都该男人主动说你饿了吗我去做饭给你吃才对吗?为什么最后反倒是她这个饱受牢狱之灾的人过来做饭。果然啊,李叔叔远离庖厨的公子哥儿脾气一点没变,指望这辈子他能做家务就是在白日做梦,而且,他做的东西能吃吗?

摇着头叹了口气,把和好的面拿起来,手执菜刀开始往烧开的水里削面,卓乐又开始怀念起方便面和通宵营业的超市来,这悲催的古代,半夜饿了还要自己和面下厨。尽管李叔叔貌似生气了,卓乐还是做了两个人的份儿,小心翼翼地端过去。

“吃吗?”

他看了她半天,最后无奈地接过来:“我陪你吃便是。”

这句话的直后果导致卓乐一直没有办法控制自己不要边吃面边笑,两个嘴角不受控制地一个劲儿往上扬。太糟糕了,她已经觉得一辈子为他做饭都没关系,再加上洗衣服都行!

“上官公子是谁。”

平静的一句话顿时打破了心中的美好幻想,卓乐有点吃不下了,慢吞吞地用筷子戳着碗里的面:“那个人啊,唔,也不是很熟,只是单纯认识的人而已。”

“所以为了单纯认识的人不惜公然和官府对上,还蹲了十几天大牢。吴兄真是教女有方,知道你这般讲究江湖义气,一定会欣慰不已。”

呜!卓乐捂胸,几乎把一张脸全部埋进面里去,忘记李叔叔必要时候也是很毒舌的,不死心地还想辩解一下:“那个,自然是有原因的。”

“哦,什么原因,愿闻其详。”

“那个,那个,太复杂了,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

“无妨,有的是时间,我们可以慢慢说。”

卓乐开始装傻,用面条把嘴巴塞得满满的,还稀里哗啦地喝汤,全然专心吃饭的样子。好不容易才咽下最后一口,李寻欢立刻很体贴的把自己碗里的面一根一根地夹给她,还很温和地说:“不够吃吗,我这里还有,多吃点,吃饱了才有力气说你那个很复杂的故事。”

卓乐的表情好像吃了一肚子黄连。

“我实在是很好奇,就算是被冤枉误抓进去,为什么不说明自己的身份,李寻欢这个名字,六扇门里的朋友好歹还是会卖个面子。”李寻欢的声音还是显得很平静,听不出什么太激烈的情绪,“还是说,当年一别,果真已经要和我斩断一切关系,从此装作路人了吗。”

“不是,你在说什么啊。”卓乐没想到他会联想到那方面去,急忙辩解,她之所以不想求救,还不是不想被看到太狼狈的样子,以及,不想让李寻欢卷进麻烦里。这是她自己惹来的麻烦,自己闯的祸就自己担着好了。

“那为什么直到现在,你都不曾再叫我一声叔叔?还是说,在你心里,已经不把我当做叔叔了?”

卓乐沉默了。

“……对,你不是我的叔叔,我也从来没把你当做过叔叔。”

很久之后她才低声说,因为低着头,没有看见李寻欢放在桌子上的手指忽然收紧。

“原来如此。”

沉默良久,李寻欢低声说。

“我明白了。”

“咦?”

卓乐惊讶抬头,心想我还没告白呢你怎么就明白了?难道是那个无良的老爹泄密?还是铁大叔忍耐不住漏了底?哎呀,这可真是羞死人了,十几岁的黄毛小丫头窥探成熟叔叔,她脸皮再厚也觉得脸上火烧一样热。回想起自己十二三岁的时候,还无耻地打着“晚上害怕睡不着”的借口,跑去和人挤一间屋子赖着不走,还厚着脸皮要叔叔抓着手教写字,猥亵地要他手把手的教武功……

要是被他知道当时自己的心思,简直和变态无疑啊!她无言面对世间面对善良的百姓人民了!

“的确,我不是你的叔叔,唯一的一点师徒情谊,三年前也已经完全斩断,我没有资格过问你的事情。但是,那个上官公子,你还是和他疏远的好,如果他对你是真心的,就不会把你丢在大牢里不闻不问。”

李寻欢神色黯然,眼睛里的光彩似乎也一瞬间消失了。

“哈,什么啊?我不是这个意思。”

卓乐哭笑不得,什么见鬼的上官公子,都说了他们不熟!

作者有话要说:今日继续发烧中,错别字勿怪,勿怪。眼睛花了手发软。

看着那长长长长的目录,已经没有勇气去集体改一遍错别字了,捂脸。

55

55、第五十四章

好不容易费尽口舌地向李寻欢解释了为何会和上官飞搅和在一起,并且阴差阳错地进了大牢,卓乐还没有傻到老实全招,半真半假,细节全部真实,大体完全胡编。在她口中,上官飞变成了一个十恶不赦丧心病狂杀人不眨眼的禽兽,她完全是灵机一动为了逃脱他的魔掌,才贸然地去引起六扇门捕快的注意。至于为什么被抓那么久都不肯搬出后台求救,卓乐解释为不知道上官飞是不是还在监视自己,万事都要小心,宁可自己吃苦也不要连累他人。

李寻欢不置一词地默默听着,卓乐一边说一边心里打鼓,她的这番说辞,乍一听似乎很能站住脚,不过稍微一想破绽多多,而且李寻欢这种老江湖,他不喜欢说谎骗人不代表别人就可以随便地骗到他。他越是没有反应,卓乐就越是心虚,最后说着说着就没声了。

“完了?”

“嗯,完了。”

“没有其他的?”

“没有。”

犹如小学生和班主任的一问一答,卓乐老老实实的样子要是被吴家人看见一定会摔碎满地的眼镜——如果这个时代有眼镜的话。她也很纳闷啊,连对着上官飞都能口若莲花瞎编乱造说胡话眼睛都不眨一下,怎么一看见李寻欢,什么坏点子都使不出来了?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童年阴影?

李寻欢在看她,那眼神几乎都要穿透她的皮肉一直看进骨头里了,面对这样的注视,卓乐倒是很想不心虚地勇敢迎上,可目前一看见他的脸心里就砰砰狂跳,还止不住地耳朵发红,所以只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研究他背后的那副年画,看得津津有味。

“你长大了,看来我是管不了你了。”李寻欢叹了口气,灯光下他似乎一瞬间沧桑了许多,“终于也到了开始躲躲藏藏不把事实告诉我的时候。”

卓乐心中一酸,从他那身叹息中她能感受到,李寻欢又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些事情。这么些年来,每一次见到他似乎他都过得挺好,卓乐一直觉得他没有咳嗽不停,没有着魔似的雕木头,还有自己陪伴着,应该已经从那些陈年旧事里走出来了吧?可是很显然,他不说并不代表就不在意,他始终还是觉得对林诗音有一份亏欠,对于过去耿耿于怀难以忘记。明明忘掉就好,不去想就好,明明他可以有很多方法让自己过得快乐,为什么非得死死抓住过去不放呢?他到底是在想什么,想用这些回忆来惩罚自己?

“也是,我都差点忘了,你也是会长大的,以前的李叔叔,现在看来,只是一个唠唠叨叨爱管闲事的半老头子罢了。”

他还在叹息,李寻欢本来不是那种会将自己的失意暴露于光明之下的人,即使心中再痛苦,他也不会让别人跟着自己一起难受。所以当年他嘴上说着自己对林诗音已经没有爱情了扮演了一个负心人的角色,其实谁又知道他那份难以言喻的酸楚。不能给予她想要的,不如放手让她去追寻自己想要的。没有人知道,他依稀还抱着一丝希望,希望表妹愿意再给他一个机会。虽然明知先离开的自己早就没有了要求的资格。在得知林诗音真的另嫁他人的那一天,他带着微笑送去了丰厚的贺礼,然而那一夜,他喝得酩酊大醉,朦胧中看到的都是过去那些美好的回忆,以及初次见面时,那满园盛开的白梅。

李园已经变成了他不敢面对的过去,所以他逃了,逃得远远的。小李飞刀,不过也只是一个不敢面对过去的懦夫而已。

所有的人都已经继续向前而行,只有他还沉溺在回忆里难以自拔。而现在,那个一直陪伴着他,视他为师为友,亲密叫着叔叔,甚至还许愿会永远永远在一起的小女孩,也长大了。她也不再需要他,要一个人走向自己的未来了吗?

李寻欢深深叹息,尽管他才三十五不到,可是他真的觉得自己已经老了。比起身体的衰老,心的苍老更可怕。

“等一下,你说什么呢!我何时说过你很唠叨了?你要是老头子,那我就是黄脸婆!”

卓乐不明白李寻欢心中所想,不过看他眼角眉梢涌起的那些苦涩,大概也猜到了几分,心里除了苦楚还有几分酸溜溜的,敢情这么多年过了,人家连孩子都生了两个,你还是念念不忘啊。当年说得那么绝决我还真信了,哼,李寻欢是一代情圣超级喜欢自我折磨,这件事看书的时候就知道,没想到真的摆在面前还是忍不住火冒三丈。搞了半天刚才说的话全部当人在放屁啊喂!

“呃,李——叔叔,咳咳。”

迫于无奈,卓乐含泪叫了他一声。

“在你心里,把卓乐当做什么人啦,当年的事情我早就知道,之所以一直不跟你联络,那是因为你根本就不给我联络的机会。好不容易见了面,高兴的话都还没说几句,你就一直说什么我长大了不听话了把你完全当外人了,都说了那个见鬼的上官公子和我根本不熟,干嘛老是摆出一副我在骗你的样子。”

卓乐壮了壮胆,鼓足勇气:“从小到大,在我心里,除了爹爹,唯一那什么的人,咳咳,就只有你啦,再好的男人我都不会多看一眼的,咳咳,那个,你的推论全部都是瞎想,以上。”

李寻欢愣了一下,他直觉卓乐最后句话好像有点不对,但也没想到那方面去,沉默一阵:“为何你方才提到,不愿意再叫叔叔?”

卓乐想捶墙,这人平时都那么聪明,怎么关键时刻就神奇得一塌糊涂呢?酝酿了半天最后还是不敢大吼“因为我喜欢你当然不愿意叫你叔叔了!”垂头丧气地回答:“因为我长大了嘛。”

听到她刚才那一番表白,李寻欢忽然觉得心里轻松了很多,同时也暗暗嘲笑自己究竟是怎么了,竟然会因为卓乐的几句话心神大乱,他自小都从容淡定,即便是再怎么难受,都不会方寸大乱。胡思乱想到如斯地步,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一切都归结于卓乐就像他的女儿一样,咳嗽一声转移话题:“不管再大,只要你愿意,我都永远是你的叔叔。”

关键是我不愿意啊李大侠!这句话犹如当场宣告了死刑,卓乐面如死灰摇摇欲坠,尽管早就知道李寻欢是打着江湖浪子幌子的超级正经人,可是被人温柔一刀的滋味可真不好受。

“知道你没有变,我很是高兴。”

“啊,嗯,你高兴就好……”

卓乐含含糊糊地把这句话压在了舌头底下,欲哭无泪,即使现在李叔叔愁容尽扫,笑得犹如一朵花似的,她也没心情唱“你那么美美美”了。

“明天一早我就送你回家,女孩子还是不要在外面乱跑。”李寻欢忽然想起来了,“吴兄的信上说你逃婚——”

“好困啊,现在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想说。”和他的好心情相反,卓乐沮丧得半死,不想在继续扯下去,装模作样地打了个哈欠,还伸伸懒腰,做出瞌睡到不行的样子。

“也是,太晚了,先睡吧。”李寻欢站起身来,“你就睡这件屋子,我去外面睡。”

“唔。”卓乐还在垂头丧气,然而她的郁闷在李寻欢看来却变成了另一种意思。

“不要担心,即使天塌下来,也有我为你顶着。别说是六扇门,就算是你闯下天大的祸事,一切都有我。”

难得见到李叔叔这么和颜悦色,卓乐总算感受到了几分温暖。这也算是某种程度上的特权了吧,李叔叔虽然称不上嫉恶如仇,但是非明理心中还是有杆秤。换做其他人,早就被他一通毒舌,啊,不对,他连毒舌都懒得毒舌,直接丢一边不会管。可是为了自己,他竟然还半夜劫狱,明摆着要偏袒她,不管她做了什么。

唉,他就是这样,每次当头一棒之后立刻又会给个糖吃,这可真是折磨人啊。卓乐心中酸甜苦辣,各种滋味不足为外人道也。不过她也真是累了,在床上翻了一阵,还没来得及思考一下怎么才能不被打包送回家,就立刻睡着了。

第二天,老天爷帮她解决了这个问题。

因为卓乐突然发起烧来。理由很简单,洗澡的时候吹了风,在大牢折腾那么久,身体虚是肯定的,头发湿漉漉的就睡觉,不生病才怪。这下也别说回家的事情了,即便是只有三分病,卓乐也足足做出大病缠身,随时都会咽气的模样。李寻欢什么都懂,唯独医术上只是略知一二,见卓乐满脸通红全身滚烫,吃什么吐什么,也急了,请了大夫来给她诊治。大夫摸着胡子诊了半天脉,方才慢吞吞地道:“只是体虚又偶感风寒,并不碍事,饿上几顿,再开几副药吃了便是。”

话音未落,卓乐一阵大咳,直咳到眼泪横流,几欲呕吐,一张脸青中带红,看起来十分可怜。

“大夫,真的不妨事吗?她什么都不能吃,好不容易喝点药下去,全都吐了。我看不止风寒那么简单吧。”

大夫不耐烦地瞪着这位看起来很英俊很有风度的公子,心想一句话问了几十遍你烦不烦,看你温文尔雅像是读书人,结果胡搅蛮缠还质疑我的医术,都说了她没事偏不信,是不是一定要说她快死了才开心。

“咳咳,咳咳,我没、没事的。叔叔,还是赶、赶快送我回家吧。不耽误你的事——”

卓乐奄奄一息地说。

“现在还说这些傻话做什么,什么都别想,好好养病。”

“不行,我、我——”

“别说话,睡一会儿,想吃什么吗?”

“咳咳,只要叔叔在这里,就、就足够了。”

“好好,我一直在这里,哪里都不去。”

……

大夫深深觉得自己已经被无视可以退场,你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好了!

李寻欢起身去送大夫,卓乐这才出了口气。她身体怎么样自己最清楚,李叔叔内功精纯来点渡气,就算是快死了都能硬拖回来交代完遗言。幸好她上辈子长年住院,有点基本的医疗知识。只要一直不喝水,人也能呈现出虚脱的状态。因为发烧她汗如雨下,又坚持不喝任何水,被灌点药汤都假装呕吐反胃全吐了。

苦肉计这种东西虽然有点卑鄙,不过她也是没有办法才使出来的嘛。幸好李叔叔关心则乱,竟然没有发现她竟然是在装病。

其实身体真的很痛苦,不过见他那么关切又慌乱的样子,又觉得一切都值得。卓乐在心里默默地对他说了声对不起。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又抽了,不管怎么刷,都开不了后台。

其实我自己也很郁闷啊……

偏偏又有一定要在后台才写得出东西的怪癖。

56

56、第五十五章

于是卓乐姑娘的就这样光明正大地“病”了,病得那叫一个厉害。再铁石心肠的人看见她脸色惨白气若游丝的样子都会觉得很可怜的。

本来一开始卓乐离家并不远,然而因为光荣地蹲了六扇门大牢,想要回家的话即使骑马也需要一天一夜。她都瘫软到无法坐起来了,李寻欢当然不可能还说回家的事,反过来劝慰她不要多想,静心养病。六扇门那点事情,李大侠欠了几个人情,也就轻松抹过去。怕吴大人担心,他还写信掩饰,说带着卓乐四处散散心,等她想通了就立刻送她回家。吴大人立刻回信说我相信你,女儿就完全交给你了,想怎么样都行!

看着吴大人的信,李寻欢觉得身上的压力很重……教孩子果然不是件轻松的事情,而且那孩子现在还大了,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对待。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在想什么,李寻欢从林诗音那会儿开始就没弄明白过。表妹是个温和文雅的人,即使发脾气或者不高兴,那也是因为关心他,可是卓乐从小就满脑子古古怪怪的念头,看起来好像很听话,表现得也很懂事,但总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来。比如三年前那次干脆的离开,比如这一次为了逃婚干脆离家出走,还有在六扇门大牢里睡稻草。

想一想,李寻欢唯有苦笑。他当然可以另外找人,硬是逼着卓乐和药,直接把她丢上车送回吴家去。可是看到卓乐拉着他的衣袖故作坚强却痛苦无比地样子,他实在狠不下这个心。算了,并不是没有和她单独相处过,三年前他们可以,现在应该也可以吧。好歹,他也算是卓乐的长辈。要是卓乐未来的夫婿连她的操守品行都信不过,那也不配和她在一起。

李寻欢打定了主意,绝口不再说送她回家的事情,寻医问药,对她十分体贴。然而追究男女有别,还是去找了一个小丫鬟回来,伺候她更衣擦汗。无论如何都绝对不会和卓乐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以免被人说闲话。

那么,好不容易才重现见到思念了很久的人,现在又被他捧在手心里小心翼翼地爱护着,卓乐是不是已经快活似神仙了呢?

……她一点都不快乐,实际上她快饿死了。装病是个很严肃的技术活。

为了营造出病重的假象,她已经饿得头晕眼花,面对香喷喷的食物还得咽下满嘴分泌的口水装作不想吃的样子。几天下来她已经非常成功地让自己面若白纸气息奄奄了。本来还想借着这个机会来点新的发展——不说病中告白,至少也来点电视剧中的经典场景握着手守在床前吧。遗憾的是,李叔叔太正经了,除了必要的接触,他打死都不会上前一步,更别说和卓乐来点什么亲密接触了。大多数时候他都只是默默地坐在离床很远的地方,静静看着书或者其他东西,除非卓乐说想喝水才会动一动。擦汗?擦脸?换衣服?对不起,天还没黑呢,少做白日梦了。勤劳勇敢又善解人意的小丫鬟根本用不着吩咐,早就手脚麻利地做完了一切。

所以卓乐只能强忍饥饿睡在床上,看着李叔叔秀美的轮廓在心里暗唱“衣带渐宽终不悔”了。有时候她真的怀疑,李寻欢是不是有问题啊?原著里的他可是个风流潇洒醉卧美人膝的浪子,人都说他抱过的美人比一般人做春梦看见的美人都多。林诗音那里因为这样那样的关系,他没有佯装变心浪迹欢场把自己身体弄坏吧。可是这么些年过去了,卓乐就没见他和任何女人有过亲密来往。

难道他都没有需要吗?卓乐百思不得其解。这到底是李大侠还是李大师啊喂。记得看小说看电视不都说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生物吗?叔叔你这么看破红尘清心寡欲下去李家的列祖列宗都会哭泣,真的。

——当然卓乐也不敢色胆包天的来个色诱,先别说见过无数美人少年时期也风流过的小李探花会不会欣赏她这种小家碧玉,她敢保证要是自己真的这么做了,绝对会被李叔叔狠狠教训一顿从此不相往来。从李叔叔对待自己的态度中,卓乐绝望地发现,他根本还是把她当成小孩子一样在对待,十七岁的少女和当年七岁拖鼻涕的小丫头在他眼中完全没有任何区别。

啊,这个负心绝望的世界。饥肠辘辘的卓乐姑娘在床上奄奄一息地诅咒上天,快来一道惊雷把叔叔给劈醒吧!装病不是长久之计,到底要怎么才能打破现在要死不活的处境呢?

卓乐最近一直在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要是忘记自己总是饿得要死的事情,其实现在还不错,至少李叔叔终于只一心一意地想着她,忘掉表妹也忘掉其他乱七八糟的事情了。想着想着她就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朦胧中似乎有谁在她耳边说话,还被灌了点甜甜的东西下去。不过因为最近太累,不管怎么折腾,眼皮就跟灌了铅似的沉重。等她迷迷糊糊地从梦中醒来,看到离床很远的地方背对着坐着一个人,绝对不是李寻欢。当下心中一惊,反射性地想坐起来,然而手脚酸软全身无力,才抬起半个身子就一头撞在了床头上。

只是轻微的声音,那个人却像是身上装着雷达一样立刻回头,卓乐一看他的脸就愣了,抖抖地举起一只手:“阿、阿飞?”

已经看不到什么少年样子反而露出很多青年特征的阿飞不冷不热地点了下头。

“我记得,似乎你比我小三岁来着吧?所以,今年你应该是十四岁才对。”

“嗯。”

“苍天啊,你究竟吃了什么,才三年怎么就长那么高!没天理,没天理。”卓乐趴在床头痛心疾首,还有一句话她没说出口,那个美正太到哪里去了?明明是一样的五官为什么看起来像石头一样硬邦邦的完全不可爱?发育期的青少年果然是世界上最神奇的生物!

锤了一阵床,卓乐忽然想起来,警惕地把被子拉到下巴:“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会在我的房间里,男女授受不亲没听过吗。”

阿飞奇怪地看了她几眼:“李大哥说你病得很重,我看挺有精力的嘛。”

“什么,李大哥!”

卓乐泪流满面,这万恶的社会,这万恶的剧情,李叔叔你好偏心,凭什么他就可以叫大哥自己一定要叫叔叔,这样一来按照辈分她岂不是得叫阿飞叔叔了?不要啊!

“对了,呃,那个,他呢?”

当着这个家伙的面卓乐打死也叫不出叔叔来,只好含混其词。说来也挺奇怪的,她和阿飞并没有怎么相处过,只是在三年前偶然的见过几面,不知道为什么却没有窘迫或者尴尬的感觉,自然而然的就像认识很多年的朋友一样开始对话。卓乐这边可以理解为自来熟吧,那阿飞呢?记得书里的他可没那么好相处,总是显得孤傲冷漠像一只不愿亲近人的狼。

“大哥有急事出去了,正好我收到他的消息过来,所以他拜托我帮着照看一下,大概天黑之前会回来。”

阿飞说完以后,又上上下下地看了她好几眼,那眼神就和发现什么新奇的事物一样,看得卓乐毛都炸起来了。这家伙可是没有什么正确三观,就像野兽一样不受束缚,虽然她相信他不会兽性大发,可是心里总觉得毛毛的。

“最近这几年,你都和他在一起?”

“没有,只是偶尔会回去一趟,李大哥对我很照顾,不过我不需要被当做小孩子一样。”阿飞沉稳地说。

卓乐莫名其妙地松了口气,所以三年来阿飞是一直放养的?不对,最开始遇到的那个小孩子多具有攻击性,逮谁咬谁。尽管现在看起来依旧野性难驯,可是从他的语气里不难听出他对李寻欢很是依恋。

情敌,这是情敌!想起原著情节,卓乐心里就酸溜溜的,哼,李叔叔还为你吐过血呢,他都没为我吐过血——不过这种东西她也不想要就是了。你们两个人又是抢着为对方去死,又是兄弟情深互相误会最后并肩作战什么的,太让人羡慕嫉妒恨了。这就是男人之间的友谊还有默契吗?不管年纪相差多少。她忽然有点能体会当年林诗音的心情,喜欢的人对自己哥们儿比对你还好,任何女人都会受不了。

林仙儿啊,你快来收了这个妖孽吧——对不起她只是开个玩笑,林仙儿太坏了,完全配不上勉强算是好青年的阿飞。而且他对李寻欢真是不错的。

“你在想什么?”阿飞忽然问。

“我在想,最近你一定要小心。”卓乐认真地回答,“小心会被马踢哟。”

阿飞的脸上出现茫然的表情,他从小都生活在关外,即使是和李寻欢认识之后,也不过每年偶尔见上几次,他的全部精力都用来求生存和磨练武功,即使有读书识字那也有限得很,看见卓乐表情诡异一会咬牙一会儿傻笑的觉得很有趣,于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没想到卓乐的回答却让他完全摸不着头脑。和李寻欢相处的时间不算太多,可是他经常会不自觉地提到卓乐,说卓乐在这个年纪是怎么样怎么样的。阿飞见到的生物多是山里的野兽,偶尔有一两个也是关外的猎人或者采参客。看着卓乐披着头发窝在床上,身形纤细皮肤白腻,与他见过的人都不同,于是对她的感想比较复杂,有点像一个认识很久但没见过面的朋友,同时又抱着些好奇。

“哈哈,哈哈。”

卓乐忍不住笑了起来,阿飞的样子让她觉得很可爱,心想即使是未来的飞剑客,十四岁的时候也会偶尔呆一下嘛。当然她还是很清楚之所以阿飞对她没有那么警戒完全是因为李寻欢的缘故,可是调戏一下野生美正太,感觉不错。男女授受不亲什么的,阿飞根本就没什么概念吧。所以他才会觉得即使进入一个未出阁女子的房间,对方还睡床上,没什么大惊小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