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乐在心里咆哮,要是李叔叔点头附和说没错的话,她只好一口血吐在他脸上,如果侥幸还没有死,直接擦擦血对他死心自己回家嫁人去吧。幸好,李叔叔这人一旦陷入愧疚模式思维就会变得敏锐许多,再加上卓乐全身都散发着“我不想嫁不喜欢的人”的气息,强烈得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所以他开口问了。

“也许是我多言,可是,不久之前,你不是还说,已经有意中人……”

心中在欢呼,可还得按捺下那种激动,卓乐神色黯然地摇头:“罢了,终归只能是如此而已,叔叔,别再说这些了,我已经忘了,你也忘了吧。”

“这种事情怎能随便,卓乐,那可是关系你一生的大事,不能赌气啊。”

自己曾经遭遇过类似的情伤,见到卓乐好像也要步上后尘,李寻欢急了。他到是想知道,不是上官飞的话,谁才是卓乐念念不忘的意中人。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电脑被收缴了,今天死求活求才还给我。

要是可以用意念化为文字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呀,远目……

因为没有了电脑,寂寞地打了一天机战。

护士姐姐,不要把我的PSP和NDS一起收走,那会死的,真的会死的!

60

60、第五十九章

接下来的两天,卓乐一反常态,客客气气地表示快点让她回家去和痴情守候的表哥成亲,以后就关起门来好好过日子。李寻欢却变个人似地,和之前坚持让她快回家不要乱跑的态度完全不一样,从各种角度劝说她不要赌气,人生还很漫长,不要拿自己的一生幸福开玩笑。而且还时不时地旁敲侧击,想问出那个让卓乐“念念不忘伤心欲绝”的人是谁。

“我不会说的,我要把这件事当做永远的秘密埋藏在心里,叔叔要是真的为了我好,就不要再说下去,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卓乐斩钉截铁地打退了李叔叔第一百零一次的思想教育,借口说自己累了要休息,起身回屋,还把门给反扣上了。这几天她刻意的疏远他冷淡他,除了非必要的对话之外不管他说什么全部不回答。按道理说,别说那是李寻欢了,一般人遇到这样油盐不进的臭屁家伙早就怒了,管你去死。可那人是谁?那人是拥有圣母胸怀永远悲天怜人把别人看得比自己重的李寻欢!估计他不知道什么叫圣母也没意思去做圣母,可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很好的诠释了“圣母”这个名词。

要是卓乐继续不听话不配合,恐怕会被他狠狠以长辈身份拍着脑袋教训一顿。但她却表现得很驯服,乖乖认错,完全自愿的说回家准备嫁人,按照这个时代对于一个女人的普遍要求过完一生。可是李叔叔却自己脑补起来,固执地认为她有苦衷,她很矛盾痛苦,她是抱着何等绝望的心情做出这样的决定,指不定还联想到当年的林诗音身上去了。身边重视的人难受,比他自己难受重要一百倍,再加上抱着这种奇怪的愧疚,卓乐从总算领教了一回当年探花郎的口才。

不愧是中过头甲的高材生啊,人家文武双全的名号也不是吹出来的。几次深刻地谈心下来,别说是失恋了,就算是你对人生已经失去了生存下去的动力,也会被李叔叔一番融合了哲学,宗教,人生观,世界观的灵魂洗礼重新鼓舞起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卓乐对他五体投地,发自肺腑地觉得好像更喜欢他了,因为他真有学问,上辈子和这辈子,卓乐都最喜欢有文化的人……

如果她真的只是失恋,那么现在一定早就重新振作起来焕发青春什么的,问题在于她的失恋只是伪装,不怀好意地用来掩盖自己的某种用心。所以苦口婆心对她侃侃而谈的李寻欢一定不会知道,那个坐在他面前一脸坚定的“哀伤”少女,心里正阴暗地盘算着各种念头,时不时地还对着他默默流下几滴口水。

都三十多岁的人了,咋还长得这么如花似玉,看得人心里一阵阵激荡呢?卓乐双眼发直地盯在他的脸上,越看越觉得李叔叔真是温润如玉眉目如画,以前怎么不觉得他有这么帅?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幸好她坚持N年不间断地动用一切手段帮他保养,逼他少喝酒,还需找各种“巧合”在他思念表妹的时候冲进去请教学问功课。习惯成自然,即使分开了三年,他看起来气色很好,没有像原著里那样动不动就咳嗽吐血,还两鬓斑白。就是眼角有点小小的鱼尾纹而已。当然,她不会嫌弃的!那叫成熟的魅力!

“卓乐?卓乐?”

说了半天嘴都干了,李寻欢看向那个一直闷不吭声的人,却见她面无表情眼神中透着古怪,似乎别有深意地看着自己,心中一颤。曾几何时,他们也曾天南海白无所不谈,半师半友无比快活。现在呢?即便是相隔不过咫尺,他却再也猜不透卓乐心里在想些什么。

想到此处,他不禁用力握紧拳头,心中一阵烦躁。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以让一个小女孩变成一个成熟的女人。坐在他面前的卓乐,脸上依稀还能看见小时候的影子,说话微笑之间也还是当年的那种习惯。然而,即使是一遍又一遍重复着“我最喜欢李叔叔”,最后也终于到了不想和他说话,看见他就厌倦,甚至到了敌视他的地步吗?否则,她的眼神看起来为何如此古怪?也是啊,他不是她的亲人,更不是她的父亲或者师傅,没有资格对她的一切指手画脚。

李寻欢啊李寻欢,你总是如此可笑,只有失去了的时候才会领悟到那份可贵。

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自嘲的微笑,习惯性地摸向腰间那个小小的酒壶,却又想到卓乐最不喜欢看他喝酒,于是又将手放下。然后口中那股酸涩之意却越发浓厚,最后忍不住咳嗽起来。

那边还陷入各种遐想中的某人被咳嗽拉回现实,咬着下唇僵硬了一阵,最后还是站起身走到他背后,就像以前无数次曾经做过的那样,按在他的背心轻轻揉弄,为他顺气。

“上次托人带去的药,没有吃么,天气都转暖了,怎么还是咳嗽。”

本来还想继续晾他一晾,可是一见他皱眉的样子,卓乐立刻什么都忘了。李寻欢这病,没钱的人家来说就是绝症,可有钱的话,只要不劳心劳神,各种名贵药材养着,完全无所谓。吴家其他没有,钱多的是。两年前卓乐费了好大的功夫,才求人得了一个药方子,巴巴地凑足了各种药材做成药丸送到李家去,还千叮咛万瞩要保密。李寻欢以为是家里送的药,吃了之后的确好多了。所以卓乐一直透过李家给他送药。听他又咳嗽了,不知不觉就把心里的话给说了出来。

李寻欢何等人,稍微一想就明白了:“那是你送的?”

……失败,她竟然忘了这事,真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在这种保持距离极力装出“我们只是一般长辈后辈关系”的时候被他知道自己默默送了几年的药,岂不是自打嘴巴?卓乐一张脸涨得通红,放在他肩膀和背上的手即使隔着一层衣服也烫得惊人,想也不想地就缩会双手准备离开。可惜,在武林高手面前,一切反抗都是纸老虎。人家只是随便一捞,她的两只手就被扣住了。

“李、李叔叔!”

卓乐用力挣了几下,纹丝不动。她也就是那种有贼心没贼胆的家伙,私下YY一下很过瘾,真的来点什么,只是李寻欢的手抓住她的手而已,顿时心跳如雷羞得差点没晕过去——两辈子加起来活了快四十岁,然而初恋会让人的智商自动下降到负数,所以就原谅这个披着伪少女壳子,纯情到极点的可悲穿越党吧。

李寻欢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忽然抓住她的手,只是反射性的不想让她离开而已。卓乐小时候他背过抱过,牵手摸头之类的动作更是家常便饭,一时之间竟然没有想到抓住别人的手不放乃是大大不妥。见卓乐满脸绯红,才惊觉掌中的手滑腻无比柔若无骨,哪里还是当年小小孩童的手掌。他本没有什么意思,可现在忽然甩开反而怕显得自己心中有邪念似地,不禁少有的呆了一呆。

他这一呆,可怜卓乐只觉得抓住自己的手指收得更紧,似乎还有一根手指在手心摸了一下,差点晕过去。古时大户人家讲究尊卑,不喜被人触摸。卓乐都记不起最后一次和人这么肌肤相贴是在什么时候了,心跳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最后几乎快要从嗓子里蹦出来。

她曾经被天生的心脏问题折磨了整整二十年,从小就被嘱咐不能大喜大悲,务必得克制着情绪,所以也从来不知道恋爱的滋味。别说谈恋爱了,连稍微刺激一点的电视电影都不能看。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尽管身体健康,但这种心跳失控的体验还是第一次,顿时就让她自动联想到上辈子心脏病发作的情景,大脑反射性地模拟出那时无法呼吸的感觉,痛苦地呻吟了一声,整个人软倒下来。

这可把李寻欢吓了一大跳,也不管什么男女大防的问题了,一把将她抱住,见她脸色潮红喘息连连,想也不想连点她胸口几处大穴,又掐住她的右腕,感到那里脉搏跳得飞快,还以为她中毒了,连声叫道:“吸气,吸气,别憋气。”

卓乐只是上辈子阴影太重,窒息了一会儿反应过来,暗骂自己无聊,真是人吓人吓死人。人清醒之后才发现自己竟然横躺在李寻欢怀里,他的一只手还摸在她胸上某个很尴尬的位置,顿时大窘,耳朵里甚至还响起了类似惊天霹雳一般的背景音。

李寻欢摸着她的脉搏似乎跳得更快了,心里也奇怪,应该不是中毒或者生病,只是因为单纯的气血翻涌。她气血翻涌个什么劲儿?难道刚才有说什么刺激到她的话吗?低头一看,卓乐脸上那片绯红已经扩散到了雪白的脖子上,细腻白净连毛孔都看不到的皮肤被染上一层淡淡的粉色,一颗细小的汗珠慢慢地沿着她的脖子流淌,一点一点地消失在嫩黄色的衣襟下面。饶是李寻欢见惯了各种美人,更兼混迹无数风流场合,还是忍不住心中微微一荡,差点有冲动去接住那滴水珠,不让它滴下。

但他随即就清醒过来,被刚才脑内一瞬间的想法给吓到了。回神发现自己的手还点在她胸口的穴道上,卓乐半眯着眼睛,浓密的睫毛不停颤动,一副惊慌失措又羞又怒的样子。他想也没想,立刻稳稳地把卓乐放在椅子上半靠着,自己已经起身,想保持至少三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男人的欲望和本能,有时候是不受理性控制的。李寻欢清楚这一点——虽然这十年来洁身自好老是被几个好友取笑是浪子回头假正经,然而他终究不是那种拘泥死钻牛角尖的人。不过还是连着暗骂自己荒唐,怎么会对一个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起了那种心思,即使只有短短一瞬间,也足够吓得他冒出一身冷汗了。

“叔叔——”

卓乐拖长声音叫了他一声,软绵绵地斜靠在椅背上。

不知为何从来天不怕地不怕泰山崩于前也面不改色的李大侠有一种想从这房间里飞奔而出的冲动。

“我胸口好难受,怎么回事,是生病了吗?”

这下子连看都不敢看了,李寻欢僵硬扭头,生下来活到现在,他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做贼心虚”的感受,一句道歉的话憋在嘴边又硬是吞下去了。

“只是一时情急,别无他意,咳咳,别无他意。”

“嗯,那是当然,卓乐最相信叔叔的品行,叔叔绝对不会有什么奇怪的念头。因为叔叔是我的长辈嘛。”

卓乐的微笑看在他眼里就像是一种谴责,李寻欢有点忍受不了良心的谴责了,只好装傻不回答。

“小时候,叔叔也经常这么抱着我呢。”

“咳咳。”

“不过叔叔点穴的手法还是那么好,我竟然一点都没察觉。”

“咳咳咳。”

“叔叔,为什么一直咳嗽,不舒服吗?”

“咳咳,咳咳。”李寻欢苦笑不已,他都不知道卓乐这些话是有心还是无意,每一句都像在打他的脸——你见过把十七岁少女抱在怀里还摸着人家胸想入非非的叔叔吗?

卓乐似乎就没有起来的意思,保持着那个姿势坐着一动不动,脸上挂着他看不懂的表情。李寻欢忽然意识到那已经不是个小女孩了,小女孩才不会让他觉得紧张。眼前似乎又出现了那几乎让他动摇的一幕——洁白的脖子,晶莹的汗珠,甚至他还回忆起了柔软的身体软到在他胸口的触感,还有吹拂在脸上的灼热气息。

太久没有沾过女人的确不好,现在他觉得自己真禽兽……

“少爷,乐姑娘!”

一个响亮的声音打破了屋里怪异的寂静,铁传甲大步地走了进来,还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袱。

“好不容易才找到这里——奇怪,你们干嘛站那么远?还一个站着一个坐着?少爷,你脸上好多汗水……”

铁传甲眼珠一转,嘿嘿笑了几声,若无若无其事地转移了话题:“乐姑娘,你可真变成一个漂亮的大姑娘啦!我就说你长大之后一定是个美人,少爷,对吧。”

“嗯,啊。”

李寻欢难得地支吾了一回。

作者有话要说:这几天更新很不给力,对不起大家,磕头赔罪。

护士姐姐紧迫盯人,我比世界杯上的梅西还惨。

接下来终于结束了漫长的前戏(哈?)开始了正式的那啥,嗯,大家都懂的。

狗血万岁,年下万岁,撒花欢呼~

万分感谢一直支持我的各位读者~谢谢你们~

你们的支持才是我一直写下去的动力!

61

61、第六十章

铁传甲的到来,似乎成为了某人的救星。以前是他整天抓着卓乐做思想教育工作,如今情况全然相反,卓乐似乎成为了青面獠牙的大怪兽,叫人唯恐避之不及。谁说武功不好就没办法在武侠世界里混了,看,现在她就把一代高手吓得连面都不敢见,多有成就感。

……才怪。

卓乐很没有淑女风范地蹲在后院的水井边,闷闷不乐地一根一根揪着地上无辜的小草,要是从她身上散发出的忧郁之气再浓烈一点,大概就会具象成黑色下雨的小乌云顶在头上,时不时地还会划过一道小闪电。俗话说女为悦己者容,精心打扮得再美,她想要被看见的那个对象却将自己视为洪水猛兽,又有什么用。

十七八岁时候的少女,就算长得不怎么美丽,可是那种青春的气息就足以弥补一切,况且卓乐自认这副皮囊还算不错,称不上倾城倾国,秀美清丽四个字总当得起吧。动物求偶的时候,雄性会变得格外卖力,羽毛,皮毛或者是叫声,无不在拼命引起雌性的注意。换到人类这边好像也差不多,不过变成了雌性拼命想引起雄性注意。

忧郁地叹了口气,卓乐拍拍手上的土站起来,心里憋着一股无名之火。那天明明她都感受到李寻欢有一瞬间的迷乱,尽管当时不明白,可是之后静下心来一想,女性的本能也让她懂了对方眼神中的含义。既然他终于有这个意识,没有再把她当小孩子看,那是好事。可这后续发展也太奇怪了。他怎么从一个极端忽然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难道是李叔叔心中强烈的道德观促使他进行了自我谴责,唾弃自己身为一个正常男人应该具有的本能和反应?

……从他最近的表现来看,卓乐觉得差不多就这样吧。她从来没有这么痛恨过喜欢上的人是见鬼的武林高手,只要他愿意,你休想在屋子里看到他的一片衣角。即使是隔着一道院门已经听到他说话的声音,等她冲过去早就已经不见踪影。三番两次之后卓乐也怒了,她又不是嫁不出去赶着想出门,诸多明示暗示,就差没有自动送上门了,反而被嫌弃至此,对不起,她也是有自尊心这种东西的!

这种有点想哭可是又很想笑的感觉是怎么回事?卓乐仰天无语,不知不觉,从认识他开始,十年就快到了,她还有多少时间和他慢慢磨啊,再磨下去,她青春年少不害怕,可是李寻欢李大侠你就要变老头子了!

哼,即使他真的变成老头子,一定还是有很多花朵一样的小姑娘哭着喊着愿意跟着他吧,卓乐回忆着数年来各种自动送上门来的女人,酸溜溜地想。不说其他的,原著里李寻欢可是真四十岁的中年人,还没现在保养得好,又咳嗽又吐血头上还有白头发,不也有孙小红姑娘一往情深?

……这样一想压力真大……

“你怎么蹲在这里,大哥呢。”

卓乐懒洋洋地回头,从围墙翻进来的少年一边拍打着身上的泥土,一边头也不抬的问。

“不在,和铁叔叔出去了。”

大哥你个鬼,再当着我叫大哥小心被叫一声阿飞叔叔,卓乐愤愤不平地腹诽着。

“那我待会再来。”阿飞一听他的大哥不在,立马回头就走,卓乐急急地叫住了他。

“等一下,别慌着走啊!”

幸好,他还给了个面子,没有装作没听见翻围墙走人。卓乐觉得好感动,阿飞,你原来是治愈系的!

“我们也算认识好久的熟人,三年多没见面,你都在做什么呢。”

卓乐冲他微笑招手,摆出一副和蔼大姐姐的样子,不料对方根本不领这个情,从鼻孔里哼了一声,一点都不客气。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嘿,你这人怎么这样。老是一个人独来独往的,难道就不无聊吗?正好现在我也很无聊,不如大家聊聊天嘛。”

卓乐是真无聊,她还没有傻到随便一个人跑出去。上官飞上次虽然被李寻欢打跑了,暂时不敢再进着院子,可不代表他就没有在外面安排什么陷阱。李寻欢不愿意见她,可是也不提送她回家的事,就这么将她凉着,她已经无聊得开始数院子里的草玩儿了。

“聊天?为什么要聊天?我可没有这种闲工夫。”阿飞的表情很严肃,不管什么时候他的背总是挺得很直,整个人就像是一杆笔直的枪,“我一定要变得很有名,比谁都有名。”

他为什么想变得有名,理由嘛,卓乐还是知道一点点,似乎是白飞飞临死之前说了什么的原因。她知道阿飞想要寻找的父亲是谁,可是却无法告诉他。想了一会儿,眼珠一转,卓乐微笑着说:“这样吧,你陪我聊一会天,我会给你报酬。”

“报酬?”

“也许,我知道一些你很感兴趣的事情哟,比如海上的仙山什么的。”

阿飞的嘴角绷得很紧,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看向她的眼神几乎快把她的脸瞪出一个洞。那种感觉和在荒野里遇见一只野生的狼差不多。不过卓乐一点都不着急,还很悠闲地看天看地,整理一下头发。

“好吧。”

最后阿飞硬邦邦地说,走到距离她还有一米远的地方停下,“你想聊什么?”

其实卓乐也不知道聊什么,她只是太无聊了想趁着阿飞年纪小调戏一下,免得以后没机会。现在见他那么郑重其事的样子,心里反而歉疚起来,后悔不该随便拿他开玩笑。唉,随便扯点什么之后,就透露点消息给他好了。要是阿飞能早点找到自己的父亲,也许之后很多事情都不会发生。原著什么的,她才不管,原著里还没一个叫吴卓乐的穿越人士呢!

“这样吧,我们来讲故事好了,我先讲。”

既然阿飞都过来了,骑虎难下,卓乐只好硬着头皮和脸色臭到一塌糊涂的他“聊天”。不过他应该不会给自己一剑就是了,估计还是看了李寻欢的面子。卓乐清清嗓子,忽然想起林仙儿在书里和他有一段纠葛,心道不妨给他打打预防针吧。

“从前,有一个少年侠客,有一次他外出办事……”

眼珠一转,卓乐综合各种狗血小言还有自己看过的狗血电视电影,再结合原著里阿飞和林仙儿的纠葛,瞬间编造出了一个“好大哥、美艳妖女和无知少年”的爱恨情仇。她本来就能说会道,这下说得是精彩异常,一波三折,险象环生。尤其是那个好大哥因为不被信任伤心吐血的场景,更是说得惨绝人寰听者为之落泪动容,连自己都差点感动了。

阿飞虽然机警,毕竟是在荒野长大,少见人群。李寻欢受白飞飞临终所托,对他虽多方照料,但是阿飞是何等的心高气傲,李寻欢爱惜他天资难得,也不愿违逆他的意思,磨去了他天生的锐气和野性,所以阿飞就像是一头无法驯服幼兽那样成长着,每天除了练武还是练武,偶尔去捕捉猎物换钱维持生计。他哪有什么时间来听人讲故事。他只知道动物凶残,白飞飞反复告诫他人心险恶不可轻信,然而他连人都没见过几个,对这方面也没什么太大的认知。出关了这么久,仗着机警武功不错,从没吃过亏。一开始他满心不屑,但后来却慢慢地听入了迷,不知不觉握紧了手里的剑,身子也微微向前倾。

卓乐还在讲,看到他这样子不禁好笑,暗道果然还是个小孩子。说到最关键的时候故意停下不说,还悠悠地叹了口气,看天看云。阿飞等了半天,看她还是没有继续的意思,忍了又忍,还是没有忍住:“之后呢,那个妖女到底有没有成功教唆少年去杀掉自己的大哥?”

卓乐憋不住笑了起来,一边指着他,一边捂着自己的肚子:“还装着不感兴趣,叫你装,叫你装。”

阿飞瞪着她,瞪了半天,也没办法拿她怎样,最后自己也笑了起来。这一下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好了很多,卓乐很爽快地把故事讲完,轮到阿飞讲了。他憋了半天,最后讲了几个自己在关外捕捉猎物的故事。卓乐听他为了抓一只狐狸,可以藏在草丛里一天一夜都不动,狐狸都以为那是块石头,又是佩服又是惊叹。阿飞毕竟是少年人,脸上不说,心里却有点自得——这大概是全天下男人都有的通病,被漂亮的女孩子佩服,不管是十四岁还是四十岁,都会忍不住有点开心的。

最开始是卓乐主讲,阿飞不怎么和人交谈,不过后来慢慢也话多了,卓乐觉得他还挺有说书的天分,两人叽叽咕咕说得很高兴。阿飞从来没有和年纪相仿的女孩子聊过天,一时之间感到这滋味还不错,不清楚为什么却叫人挺愉快,脸上也有了点笑容,把最开始的和卓乐说话的目的忘了个精光。

所以李寻欢和铁传甲回家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卓乐和阿飞并排坐在井台边上,头碰头膝盖抵膝盖,不知在说什么很是亲热。虽然卓乐比阿飞大了三岁,但阿飞远比一般同龄人发育得好,两个人坐在一起竟然不显得突兀反而很是和谐。李寻欢见到卓乐脸上毫不掩饰的欢乐笑容,那是最近以来自己甚少看见的东西,心里不禁咯噔一下,有点奇怪的不安,随即就被他刻意的遗忘了。

“大哥。”

卓乐没发现李寻欢进来,但阿飞的听力何等敏锐,立刻就站了起来。卓乐忽然想起一开始自己想要和他说的事情,怕他见了大哥就忘了自己,急忙一手拉住他,生怕李寻欢听见,还神神秘秘地凑到他耳朵边上小声地说:“去找一个叫王怜花的人,你就什么都知道了。”

王怜花是白飞飞的兄长,做舅舅的,即使脾气再古怪,总不会害自己世上唯一的侄子吧。卓乐自觉今天做了件好事,不说其他的,至少给阿飞打了个预防针。以后遇到林仙儿,他应该没那么容易上当了吧。

阿飞惊疑不定地看着她,卓乐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嘴唇上,冲他眨眨眼,意思很明白,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不能告诉其他人。见阿飞迟疑着点了下头,她才放下心来。

不过他们这番举动在别人眼里看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李寻欢没说什么,铁传甲可忍不住,抓着头说:“奇怪了,这乐姑娘何时又和飞少爷交情这么好。嘿,果然是一辈人更好说话些吗。”

一辈人……

看着同样洋溢着青春的两张脸庞,李寻欢忽然觉得自己老了。

作者有话要说: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觉得还是撒点狗血比较好。

不过绝对不虐,我从不写虐文,更不写BE。

小虐怡情,大虐伤身啊同志们。

62

62、第六十一章

李寻欢心中的那一点点纠结卓乐并不知道,天地可鉴,她有想过找个炮灰男来刺激一下他,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愿望一直没有实现。因为她身边认识的男人一只手就能数完——吴大人,李寻欢,铁传甲,还有她弟弟。好不容易冒出个上官飞,那是条美男蛇,能离多远就离多远吧。别看她老在外面跑,其实家教很严的,随便乱勾搭男人吴大人一定会打断她的腿。阿飞虽然蛮可爱的,在实际年纪已经接近四十岁的伪青春少女卓乐眼中看来,他真的只是一个小朋友。十四岁啊,她可没有对正太下手的喜好。应该说,一切年纪低于二十八岁的男人对她来说都太幼稚了。她的心理年纪虽然不到四十那么苍老,至少也是三十岁左右的人了吧……

这么一想还真悲哀,难道也算是为什么会喜欢李寻欢的一个原因?她和李寻欢才是一代人呀。

阿飞得到那个消息之后就匆匆的走了,卓乐默默祝福他可以早点找到王怜花。这孩子什么就好,就是天然过头,对女人没有什么防备。哪天真遇到什么不怀好意的怪阿姨,被生吞吃掉都不知道怎么回事。王怜花一定有办法好好教育他的。不过现在她也没心情去管阿飞怎么样了,因为李叔叔表示说她在外面耽搁的时间太久,是时候回家了。

“哦,如此也好,爹爹和表哥在家里应该也等急了。”

听到他这么说卓乐心中很是惊异,疑惑着他究竟受什么刺激了,难道真的打算把自己送回去和其他男人成亲吗?不过她的涵养的确到位,心里早就已经开始翻天覆地的琢磨开了,脸色平静如常,还客气地道了声谢。

对于她的这种反应,李寻欢报以一个温和的笑,只是那笑容后面究竟有多少苦涩的成分,只有他自己知道了。自从那天差点擦枪走火事件发生之后,李寻欢就一直觉得有点无颜面对卓乐,生怕和她眼神接触,以免被她看穿这个被叫做叔叔的男人心中难堪的想法。本来他只是担心卓乐出事才匆匆从关外赶回来,只要找到她,再把她送回家就算完事了。但之前和卓乐相处了几天,他竟然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平和。身边有个活泼开朗的少女整天围着,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回忆似乎都被冲淡了许多,他忽然有点舍不得这么快就让这一切过去,给吴大人送了信,说是要陪着她散散心。然而摸着胸口一想,他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一直留着她不送回家去?明明知道他们非亲非故共处一室会招人非议,还是鬼迷心窍一样。那时他究竟是真的忘记了,还是假装不知道?

一思及此,李寻欢不禁冒出一身冷汗来。什么时候,他不知不觉竟然对卓乐有了一种奇怪的感情,不希望她离开,也不希望她嫁给其他男人。分别三年一直不觉得,反倒是这短短的重逢,让他的心情起伏不定。

世人都说李寻欢文武双全,把他吹嘘得和神仙一样,只有他自己才知道,那个被江湖中人誉为小李探花的家伙,私底下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中年男子罢了。卓乐是他从小看着长大,浇注了无数关爱和心血的孩子不错,那不代表她就有义务必须永远守在自己身边陪着一个年华老去的无聊中年人消磨青春。

李寻欢无数次的这样对自己说。

然而心中却又有一个声音在小声地说,那又怎么样,当年是她自己承诺会永远不离开。现在她长大了,难道就能假装忘掉吗?你真的可以眼睁睁看着她离开去和其他男人双宿双飞,把这个“叔叔”忘得一干二净?

……这种想法究竟是什么时候从他心里冒出来的?是因为那次惊觉卓乐已经是个女人而不再是个女孩?还是更早以前,她笑语盈盈拉着他的手说永远都会陪着他不离开?或者是在她不依不饶地给他做饭熬药,陪他谈天说地画画弹琴的时候?他竟没想过“永远”二字本就是世上最不可能的笑话。小女孩长大了,总要离开,他只是对方生命里的一个过客罢了。

他以为自己只是把这种话当做小孩子的无心之语,却原来,听了无数次之后,不知不觉竟然当真了吗?李寻欢苦笑摇头,觉得自己大概是头脑不清醒,怎能将卓乐十三四岁时说的话放在心里。

“李叔叔?”

卓乐觉得他好像有点魂不守舍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平时的他,不禁奇怪地出声唤他。

“今天已经晚了,早点休息,明天我送你回去。”

哼,回去就回去,反正她还有第二套行动计划呢!卓乐完全没有想到李寻欢的失常是因为自己,她还以为这人还在纠结那天不合礼数的行为呢。心道惹急了我就去让爹爹出面,说我的清白已经毁在你手上,要你负责,啊哈哈哈哈。本来也是嘛,大姑娘的胸部,岂能让你随便乱摸。

“也好,那我就先下去了,叔叔早点休息。”想到这里,卓乐一点都没纠缠,干净利落地就告退了。见她好像归心似箭,原本心里就有点那什么的李寻欢想到那天自己的举动,当时没多想什么,事后再一回忆,倒像是他真的动了邪念。难道是卓乐已经看出来他心里的一些想发,才急着想要回家和他断绝来往?

“少爷,这样把乐姑娘送回去真的好吗?我可是听说了,有个什么见鬼的表哥等在吴家,拼了命要娶她。”

“那是她的私事,我们就不要多问了。”李寻欢一听更是心乱如麻,挥手示意铁传甲无需多言。

铁传甲一听急了:“怎么就不能多问了,她不是还叫你一声叔叔嘛。”

“我不是她叔叔。”李寻欢难得用这种口气和铁传甲说话,话音未落他就已经后悔了,捂嘴咳嗽一声,勉强解释道,“婚姻之事终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并非她的亲人,怎好对她的婚事指手画脚。”

铁传甲对他向来尊重,从不违逆,闻言只是嘟囔了几句,没有再说什么。不过李寻欢耳尖,还是清楚听到他说的是“少爷自己的婚事怎么就一点都不讲究这些了”,脸上有点讪讪地下不来,寻了个理由,将他打发走了。

唉,他的婚事。当年辜负了表妹的一番情意终生歉疚,他已经不想再谈及此事了。况且,他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又生性散懒四处流浪,怎会有女子愿意和他过这种居无定所的日子。他也不愿意耽误了别人的青春年华。

等到亲眼确定卓乐终身有了依靠,他还是回关外去吧,中原对他来说,不愉快的回忆太多了。过去十年来,他在关外的生活并不是多么寂寞难当,思及原因,竟然大多都和卓乐有关,不禁又是一声长叹。

虽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事到临头,他却始终无法做到淡然以对。好像当年得知表妹另许他人都没有让他这么失落。果然是因为和卓乐相处的时间太久,已经完全超过了和表妹在一起的回忆吗?

可惜卓乐不知道此刻李寻欢心中的纠结,否则她还不把牙都笑掉才怪。回到房间后收拾了一下行装——也没什么可收拾的,她的东西全部都是到这里之后李寻欢买的。尽管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民居小院,但好歹也是他们曾经单独相处过的地方。更别说在她装病的那几天,李寻欢对她别提有多好了,唉,真是令人惆怅啊。

一个人感叹了一阵,又想了想回去之后的B计划,听到外面的更夫已经敲响了报时的声音,有点困了。随便收拾洗漱了下,卓乐便倒上床睡了。

迷迷糊糊也不知道睡了有多久,一阵衣裾破空的声音将她从梦中惊醒,似乎听到前院有打斗的声音,顿时睡意全无,第一反应就是上官飞带人来寻仇了。可是不对啊,按照金钱帮的行事风格,要么就不出手,一出手就让你跑不掉,她怎么可能还好好的在这里睡觉?

屏息侧耳听了一阵,卓乐悄悄地把脖子上挂着的那个戒指取下来,又在枕头底下摸出一把匕首,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的披上外衣,下了床站在门后面细听,可是好像又没有什么声音了。

到底怎么了。卓乐急得要命。按道理说李寻欢的武功不会输给任何人,还有铁传甲在。但外面一片寂静什么都听不到,越是这样她就越着急。从理性的角度,她武功太烂出去了也是添乱,但此刻她要是能心平气和地坐在屋子睡觉,那她就不是人类是机器人了。所以想了一阵,卓乐还是咬牙开了门。

外面并没有什么尸山血海,月光静静地落在地上,卓乐第一看看见的却是睡在地上的铁传甲,大惊扑上前,发现他只是昏迷了,身上没有伤痕,松了口气,却更担心李寻欢的安全,才小心翼翼绕过围墙转角,却听到一声女子的笑声,又柔又脆,荡人心魄。卓乐觉得自己的笑声蛮好听了,和她一比就是乌鸦嘎嘎叫,顿时生出了几分不好的预感,连脚步声都顾不上掩饰,匆匆跑过去。

然后她就看见了今生绝对无法忘记的一幕。

一个全身赤/裸的绝美少女,带着迷人的笑意,依偎在李寻欢的怀里,全然不顾着正是院子里。月光下她的皮肤就像最好的缎子一样闪闪发光,雪白的身体比任何雕像都来得动人。上至一根头发丝下至一根脚趾,无一处不美,连卓乐都不得不承认这是至今见过最美的女人,她看得都有点发呆了。

不过她立刻就清醒过来,看见那少女娇笑着去摸李寻欢的脸,李寻欢还微笑着说了句什么,肺都差点气炸了——哪里来的无耻狐狸精,脱光了坐人腿上很快活么?伤风败俗不知羞耻!她要替月行道消灭这个女人中的败类!

顺手抄起放在院门边的扫把,卓乐以雷霆万钧的气势双手高举过头,劈头盖脸的就打过去。

“我打你个不要脸的臭女人!脱光了坐人大腿,我呸呸呸!这么喜欢裸/奔的话自己大街上奔去!晚上是青楼的营业高峰期,怎么不去那里拉动内需跑人家里来发/浪!”

那少女没料到居然会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冷不丁的结结实实头上挨了一下,接着就被卓乐一脚揣在脸上从李寻欢身上踢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