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说,若是公子真能成亲,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没准能找到一个真心待他的人,快快活活的过一辈子,他在一旁看着,也觉得心头安慰。

“咦?这不是公孙兄吗?”

且听见前面有人唤他,公孙策止住脚步,侧耳听了片刻,方抱拳施礼:“书玉兄。”

来的是庐州城内有名的杜员外的儿子,杜书玉,闻言他已被当朝庞太师提拔,据说不久将会入京。少年时期也算得上与公孙策是同窗好友。

杜书玉本是随意前来赏花,早听说公孙策眼睛受伤,近日回了庐州还没来得及上府上去瞧他,今日倒是有缘。

“公孙兄,多年不见,别来无恙?”

公孙策淡淡笑道:“万事皆好,劳烦挂心。”

万事皆好?

杜书玉不确定的看了他一眼,但见他双目果真无神色,可面上一派泰然,多少也明白了些什么,顿时心下有些佩服。

“公孙兄果无愧于庐州才子。”

这话听多了,还是觉得不对耳,何况是当下之景,公孙策依旧礼节性道:

“哪里,书玉兄过奖。”

互相寒暄了几句,又谈了些琐事,且听杜书玉笑道:“家父昨日才回来说,令尊已定下你与沈家小姐的婚事了?那我可要在这里恭喜你了。”

哪壶不开提哪壶。

秋禾胆战心惊地朝公孙策瞅去,好在后者面色无常,倒不似昨夜那般反应激烈。

公孙策笑了笑,并不言语。他不说话,杜书玉自不好再问,只当是他害羞,暗自好笑了一番,正要说其他话题,却听他忽然开口道。

“书玉兄可对那位沈家小姐熟识?”

杜书玉微怔之下随即笑道:“实话说我并不怎么了解。你不在那些年沈家老爷正巧要到衡州做生意,又放心不下女儿,便带上举家搬到衡州。前年才又回来的。”

公孙策“哦”了一句,似乎也表现得不怎么感兴趣。

杜书玉想了想:“不过,内子倒是与她相交甚熟,不若我等下回去问问,再上府上说与你听如何?”

“原来书玉兄已成家,公孙策这里先道个喜。改日定登门拜访。”时过境迁,见他不过才二十有二的年岁,竟也成了家。倒是以前没听人提及过的。

听他这么一说,杜书玉反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忙低头摆手:“其实也是我逾越了,我与金月七日后才拜堂……对了,正巧公孙兄在,不知能否赏个脸,倒是来喝杯喜酒呢?”

“这个自然。”七日之后便成亲,那也算不得什么逾越了。想来公孙策不禁觉得有些好笑,便微微扬起嘴角。

梨花香气淡淡的,却很合他胃口,正欲说让秋禾拿些酒来畅饮一回,旁边的杜书玉忽然轻声“啊”了一下,只听他道:

“我说公孙兄你平白无故怎的来梨花园里走,原来……是来会佳人啊。”

哦?

秋禾一听,两眼顿放光彩,难不成是那沈家小姐来了?也不知长相如何。将待看去,霎时,便愣住了。

丁宁今日是打头阵走在前,昨日夜里老爷千叮咛万嘱咐叫她一定要拐小姐来梨花园,本一路还有些期待,想那公孙家何等气派,公孙公子又是个温文尔雅的人,定然长得不凡。

现下一看……

不凡不凡,的确不凡。

……好在是她走在前头的。

未来的夫妻俩见面,多个外人当烛台自是不好的,杜书玉收了扇子朝公孙策很“识相”的告辞,临走时还不忘叫他大婚时记得来喝酒。

如此甚好,两对人就这般站着,丁宁第一个念头即是挡住自家小姐的去路,左闪右闪生怕让她瞧见来人。

尘湘被她一绕一绕地弄得有些心烦,索性也不探头了:“丁宁,你若是再挡我的路的,回家就拿鞭子收拾你。”

这话非常有效,下一刻,丁宁就迅速让出一条道来,大好风光贡她欣赏。

“我还当是谁呢。”尘湘坐在凉亭上,冷笑道,“原来是你啊。”

便是她不开口,公孙策也已闻到她身上的味道,眉头禁不住皱了起来。秋禾看得一颗心便提到了嗓子眼儿,适才幻想的一切美好情景如瓷杯打破,一地的碎渣。

这莫不是常言所说的:天要亡我?

“看来沈姑娘不仅喜欢糟蹋《诗经》,也喜欢糟蹋园子。”他斟酌了一会儿,方得出此结论。

“你什么意思?”糟蹋糟蹋,一见面就提糟蹋,还真当老虎不发威是病猫呢?

“实话实说。”公孙策淡淡道,“这满园子淡雅的梨花香反被沈姑娘一身沉香茉莉扰乱了,不是糟蹋是什么?”

尘湘听着就来火:“什么乱七八糟的沉香茉莉,本姑娘身上才没你说的那些莫名其妙的味道。我看你不仅眼瞎,鼻子也有问题吧?”

秋禾咬咬牙,恨道:“你这恶女,哪有人心地有你这么毒辣的,居然咒我家公子!”

“咒又如何?我便是咒了,他就真的出毛病了吗?那我这张嘴可真灵啊,改天要再说个什么六月飞雪的,岂不是搞得我朝今年没得收成了么?”

“你……”

“小姐啊……”丁宁虽知道时候极为不合适,还是拉了拉尘湘的衣裳小声道,“沉香茉莉就是咱家常在屋子里点的那种香……”

尘湘先是一愣,随后朝她挤眉弄眼嘀咕道:“那不是熏虫子的么?你怎不早些说!”

“你没问我啊……”而且,那香都用了大半年了,她哪晓得她至今为止还不那是什么啊。

不就是点个香么?哪家姑娘没点过,怕个什么。

如此一想,尘湘精神又足了些。

听得公孙策冷笑道:“可怜沈老爷经商数年,却养了你这么个草包,怪不得急着要嫁出去。”

“你说什么?——”尘湘只觉得脸上一红,没想到还是他爹死皮赖脸地往人家家里求?她自问武功不差,早些年跟着师父行走江湖锄强扶弱,就没丢过这么个脸。

“那……那是我爹的意思,我可没说要嫁给你。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谁爱嫁谁嫁去!”

公孙策倒不气恼:“难得沈小姐总算是用对了一个俗语。”

尘湘狠狠咬着下唇,气得话也说不出,她最恨有人拿她的短处说事:“那也总好过一个瞎子。”

“这里可不指一个瞎子。”

公孙策面向着秋禾的方向,看似无意的那扇子指了指尘湘。

“是两个。”

好嘛,明摆着拐着弯骂她是睁眼瞎子。

“公孙策,你别以为你是书生,我就不敢动你!”

这话一出,丁宁浑身的毛都快竖起来了。

了不得了不得!小姐要开杀戒了!

她正犹豫要不要赶紧回家报告老爷,以免无人来给公孙公子收尸,却见公孙策背过身去,冷声朝秋禾道:

“秋禾,回家吧,这里味道不好。”

公子都开口了他当然不能多话,很是知趣地跟在他后头。

“公孙策,你有种别走!”

对方明显不理她。

“公孙策,你……”

“小姐,人都走远了……”

尘湘没好气地看着她:“走远了你还不早说?!”

“我这不是说了嘛……”转移愤怒的对象永远是她。

尘湘跺了跺脚,抓起一把石子往公孙策离去的地方掷去。

她早说见不得书生,这下好了,遇上书生准倒霉。晦气!

“小姐,小姐,你去哪儿啊?”

“还能去哪儿,回家!”

第4章 【宋家·婚礼】

午饭时候已过,春日里的阳光柔软温暖,午后总是清闲的,街上行人甚少,这般时辰大多是闷在家中午睡。门外金灿灿的日光洒在院墙之上,暖洋洋的甚是舒服,看门的几个家丁不由得打起呵欠来,刚揉了揉睡眼,脑门儿上就挨了一记狠打。

“哎哟——”

“睡睡睡,成日里只知道睡,既是如此,我沈家还养你等废物作何!”

睁眼一看,大小姐回来了?这还了得——

几个人赶紧赔不是,又是点头又是弯腰,只差没跪下来求她大发慈悲。

尘湘一肚子火没处发,不过打自家家丁传出去也不怎么好听,暗自忍了下来,一个个挨着瞪了一眼,甩着衣袖跨进门去。

直待听着身后扫地的小厮倒吸了口冷气,站在门口的几个家丁才放松了神经。大小姐出门,向来是要在外头玩到天色将黑才回来,今日倒是反常得很,而且自方才那情景看来,估计在外头又该吃了什么亏了吧……

从大门走向西北的院子,一路不过半盏茶时间,尘湘一言未发,但整个沈府里的人都知晓:

大小姐心情很不好,凡扰者格杀勿论……

踹开小院的门时红啸尚在小睡,因听得声响,它两耳便竖了起来,对对直直地便看见尘湘立在离它不远的空地上,满眼是挑衅。

“天色还早,咱俩小赛一场,如何?”

今日对手似乎很有斗志。红啸晃了晃头,精神稍之清醒了一些,它微微舒展了一下身子,调整好姿势,眼神随即变得锐利起来。

尘湘右手一抬,自腰间抽出一根手指粗细的金银错倒勾鞭来,信心满满的勾唇笑道:“你我就围着这棵老松,看谁先摘上一枚树叶。不过我可先说好,叶子不能落在地上,否则就输了。”

爬树是犬型动物较为擅长的,看样子她要落下风了。红啸眯了眯眼睛,规矩是她提出来的,要是想到不对反悔了那可就不妙了,如此得占先机才是。它轻轻磨了磨爪子,一跃而上……

*

丁宁推门进来的时候就被丢下来的红啸砸了个正着,这狼犬养了有三年了,体型自然不小,又是从树上给扔下来的,给它这么一压,连昨夜的饭都得呕出来。

“嗯?丁宁?你来这里做什么?”

尘湘捏着一片树叶从树干上纵身跳下,落地时悄无声息。红啸明显不服,喘了几口气还欲再上,就听得丁宁捂着腰爬起来,哭丧着脸:

“小……小姐,你要玩也该去后山啊。”

尘湘无奈地耸耸肩:“我哪知道你会来啊。”沈家小姐的闺房是沈府中的禁地,这个众人知晓。

“伤了哪儿?我那里有跌打酒跟金疮药,等等给你上一些。”

她就知道她总有一天会出事的,丁宁直不起腰来,尘湘一手拉住她:“来来来,进来,我给你上药。”

她一惊,没来由就生出无穷的恐惧来,伤也顾不得赶紧往后退了几步,连连摆手:“不了不了小姐,你……你把药给我吧,我自己上就好。”

虽是觉得奇怪,尘湘还是嘀嘀咕咕地进去拿了药,一共两个瓶子外加一帖草药。

“红瓶子的外敷,蓝瓶子的内服,若是吃了之后皮肤上起红疹就和这记草药,没有问题就千万别动。”

“哦,好……”丁宁将信将疑的接过来,忙的才想起来由:“对了小姐,宋家姑娘来了,在小厅等你呢。”

“她来了?”尘湘倒是有些意外,自前年回来她都有段日子没去宋家溜达了,宋家小姐难得会亲自来一趟,除非有什么特别的事情。

“我收拾收拾就去。”

*

庐州的米粮三行在大宋本朝是出了名的,沈家是三行之首,除此之外便是齐、宋,这两家。三家人在庐州都小有名气,由于生意往来,关系也十分密切。

宋家的小姐自小就与尘湘一块长大,但这性子两人却是相较甚远。尘湘不喜读书,偏向她爹沈老爷,总爱些热热闹闹的东西,小时就坐不住,学女红之时就爬到树上去掏鸟蛋,这才害得那老秀才打了她几棍子;与此相反,宋小姐就不同了,温婉贤淑,文静大方,气质又好,人也标致,那绣活女红更是精妙绝伦,弹起琴来也如同仙乐。

只可惜好日子不长,在尘湘随沈老爷回庐州的前一年,宋家老爷就因病故去了。不过好在宋家基业深厚,又有外戚表侄子宋升九撑着,尚还算稳固。

还没进小厅,老远就瞧见厅正中站得的那个纤细的背影。头上挽着芙蓉归云髻,身上是一件淡青色如意云纹衫,指如削葱根,眉如远山黛,便是看,也令人怦然心动。

“金月姐,我可极少见你来一回。”尘湘打趣她笑道,“别是学我闹了事,给你家里人禁足了吧?”

宋金月掩嘴浅浅一笑:“你还是那么爱折腾,当心日后没人敢要,那时可莫要来我面前哭诉。”

这话题着实令人不爽,尘湘泄了气般往椅子上一坐:“你看我,像是个会因着这种小女儿家的事情,哭哭啼啼的人么?”

“啊呀,你自然不是,是我忘了……”宋金月是铁了心要狠狠调侃她一回,“听闻伯父给你安排了一桩亲事,还是嫁给知府大人的儿子,是吧?官家儿媳可要有儿媳的样子,没得别惹了你婆婆不高兴,那得罚你跪祠堂的。”

好嘛,这几天一个两个全拿这件事来说嘴,真真当她是个死人啊。也不知道她爹成日里跟多少人说过这事,怎的一觉睡醒,发觉好似全庐州城的人都知道她要嫁到公孙家去了一般。

别的不提,她正午才在梨花园里捞了个不快活,这会子好容易没再想了,偏又被她勾起不悦来。

尘湘哎哎叹了口气:“算了,我赔罪,再不说你玩笑了,你就莫要再为难我了……”她起身倒了杯茶递给她:“今日来,可是有事?”

这话一出,宋金月当下脸上便有些臊意,方垂下头来,轻声道:“七日之后……我便要成亲了,此番来与你送请帖的。”

“成亲?”尘湘愣在当场,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宋金月已塞了一张红色的喜帖给她。

“我……我就先走一步,你可要记得来。”

“哎?”

待她回神过来,宋金月已被小厮领出了府。尘湘由不得咋舌,她连句道喜的话还未说出口呢。

拿那鲜红的喜帖到眼前来看,幸得都是认识的字。

唔……杜书玉?这名字似乎在哪儿见过……

*

七日后正当吉日,由于昨夜与红啸在院子里斗了一宿,尘湘预备是睡到傍晚直接起来吃饭,哪想才未时五刻就听见丁宁在屋里嚷嚷:

“哎呀小姐,你怎么还睡着,都快申时了!”

尘湘拉上被子索性又翻了个身,不耐烦道:“申时就申时,我又不是没睡过申时起来。”

丁宁又是急又是无奈,赶紧跪了一个膝盖去床上推她:“小姐,别睡了,今日是宋姑娘大喜的日子,你难不成给忘了?”

“宋姑娘?哪个宋姑娘……嗯?宋姑娘?”

尘湘腾地一下就从床上坐起来,吓得丁宁差点没一头栽下去。

“我倒真给忘了!未时五刻了?不好不好,快些给我打水来。”

这档子事儿丁宁早已备好,铜盆与面巾都摆在桌前,待尘湘一坐好就麻利的给她梳妆。

“小姐,插哪根簪子好?喜鹊登梅的还是苍山明月的?要不,我看这支珍珠流苏的挺好的,用这支吧?”

尘湘听着这一连串名字就头疼慌:“管她哪根,你随便挑吧。”

“哦,好……”丁宁对头饰自是细心百倍,决计不敢马虎了事,“小姐,你看疏什么发髻比较好啊?是垂云髻还是百花髻?我给你带的珍珠流苏,要么……配流苏髻吧?”

“随便随便,你莫要问我,问了我也弄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