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着朦胧的睡眼走到饭厅,晨晨和珏正埋头吃着杨煮的皮蛋瘦肉粥,不亦乐乎。见我进来,晨晨抬起眼暧昧的笑︰“姐,昨晚画了几只毛毛熊?”

珏“嗤嗤”地偷笑,我则微微一愕。低下头看到自己身上穿着的印着卡通毛毛熊公仔的棉布睡衣,才算是反应过来,顿时满脸通红,又羞又恼地斥道,“死妮子,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不用吐象牙——”晨晨拖长了声音,笑意自嘴角扩散,“吐毛毛熊就好了…”

“你还说?”昨晚的狂野瞬间浮现眼前,心在胸腔里不受控制地“怦怦”乱跳,我恼羞成怒地从桌上抓起一张稀面饼,一把塞进她的嘴里。

“咳咳…”晨晨摆脱了面饼的攻势,笑着向珏怀里倒去,“老公,有人谋杀你娘子…”

“你是自作自受。”珏笑着用纸巾细心地擦掉她嘴角的油,晨晨赖在他怀里不依地撒娇,“不来啦,你都不帮我,刚刚干嘛笑得那么大声…”

“我哪有…”

“怎么没有?我不管啦,今天晚上你也要帮我画毛毛熊…”

“…”

小俩口当着我的面卿卿我我,对我这个电灯泡视若无睹,我摇摇头,走进洗漱间。窗外果然是一副春光明媚的模样,一连几天都是好天气,想是可以除下笨重的冬衣了。

洗完澡,我换上一件降紫色带大毛领的T恤,一条紫红底印黑白条格子的及膝裙,头发用晨晨送我的那枝样式极美的复古发簪挽了个简单的髻。站在穿衣镜前发现自己这个冬天胖了些,之前我先试了那条深咖啡色的及膝裙,居然小了。也不知道实施过多少次减肥计划,但效果平平,让我终于不得不极不情愿地承认自己是连喝水都会长胖的女子。

一个女子若还有心思打扮自己,说明她对她身处的环境还是十分留恋的。可我在留恋些什么呢?骆琳,其实你只不过是个胆小鬼,失去再次走出去的勇气,只想依附在亲人的身上做一朵菟丝花罢了。就像你的所谓的减肥计划,从来坚持不了一天。镜中的女人对我做了个鬼脸,我不服气地对着她耸了耸鼻子,你想照出我的内心吗?你以为你是魔镜吗?大树底下好乘凉,当一朵菟丝花又有何不好?

“姐?你在干嘛呢?”晨晨从饭厅里走出来,看我在镜子面前挤眉弄眼,“干嘛对着镜子做鬼脸?”

我赶紧端庄了表情,轻描淡写地回过头,“我在看是不是长了条皱纹出来?”

“我帮你看看!”晨晨热心地跑过来,一边数落道,“你这个小气的女人,谁叫你平时连瓶护肤霜也舍不得买,老是去割那芦荟叶子来擦脸,你以为你很年轻啊…”

“拜托,不要老拿我的年龄来威胁我。用芦荟有什么不好,多少护肤品是用芦荟做原料的啊。再说了我这可是纯天然的…”我皱了皱鼻子,被晨晨轻轻拍了一下,叱道,“不准皱鼻子,咦,好像没有耶,你眼花了吧?”

“我就说嘛,他们那些东西哪有我的芦荟好…”我挣脱了晨晨的钳制,一把抓了包匆匆出门,“不跟你扯了,我上班去了。”

幸而除了冬衣,走在街上我仍觉得有些热,街上来来往往的女子都言笑晏晏,不知道哪里传来的声音提到节日什么的,才猛然想起今天是三月八日,妇女节。真不知道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对我而言似乎从来没有在这个节日感受到一丝特别之处,我还不是一样要自己动手做饭洗衣走路上班,该做的事一件也少不了。女人就是笨,如此容易就被男人收买,有了这个节日实际上有没有改善到你的生活状况呢?你还不是一样得买米买菜搬煤球洗尿布哄小孩,还不是一样要在菜市场为了一毛两毛钱跟小贩讨价还价然后马不停蹄地回家做一日三餐再到公司上班为了每个月那点微不足道的工资被东扣西扣还得找领导上演一场惨绝人寰的大悲剧或泼妇骂街。妇女节?呵中国人真是一个懂得自我安慰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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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班长的诡笑,我便知道没什么好事。

果然,屁股才刚刚坐定,班长便凑到我面前来,一脸的谄媚,“骆琳…”

“献血的事免谈。”我不理她,把眼楮落到电脑上,开始扎接班帐。

“哎哟,不要这么无情嘛。”班长的笑脸热情不减,“如果有钱拿你去不去呢?”

“是吗?”我狐疑地转过头,冷笑。莫非是天降红雨了不成?

“对呀,都是我跟公司争取的呢,如果你们愿意去义务献血的话,我们部门可以给每个人奖励三百块作营养费…”班长极力邀功,“我知道你最近手头紧得很,怎么样,现在去不去?”

想必是实在是找不到人去顶下最后一个名额,不得以才出此下策吧?我们这个部门的经理也算是用心良苦了,业绩做不上去,在公司里一直被老总和其它部门的员工看不起,处处都低人一等。这个公司等极制度森严,我曾笑言我们公司跟元朝一样,把人分成四等,而我们部门无可厚非的是第三等。自然是处处受气,经理主管们在老总和其它部门那里受了气,没啥好说的,自然是把气撒在更低等的人身上的,我们便是这样的四等人,如同没权没势的汉人在元朝的时候被称为最低贱的“南人”一样。

高贵的人种不愿意把自己珍贵的血液奉献出来,当奴才的就得为主子分忧解难,没叫你去死你就该偷笑了,何况只是要区区一点贱民的血。我冷笑,却不暴露一丝上述的言论,我早已经学会了见人说人话,遇鬼说鬼话。

“哎呀,你别光是笑嘛…”班长捉摸不定我的表情,“到底去不去啊?”

“去!怎么不去?”我考虑的是更实际的问题,前两天把买鞋的钱买了书,这鞋却是拖不过下个月发工资了,没钱的人没有资格奢谈傲气与尊严,人穷志不穷是哄人的鬼话,说出这样的话的人肯定没有真正地受过穷,“有钱当然会去了。”

“我就知道有钱你一定会去的。”班长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表情竟有些悲愤,“你这个见钱眼开的守财奴。”

“是么?”我冷冷地看她一眼,淡淡一笑,“别以为我不知道卖血的市价是每200CC八百元。”

我不会感激任何人,别他妈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法律规定不准卖血了。”班长头一次这么扬眉吐气。

“不是还有地下血站么?”我冷眼看她得意的脸蓦地一愕。

“你这个妖怪,小心得爱滋病。”班长愤愤地嗫喃,顿了一会儿又说,“哦,今天晚上要考试呢,就是上星期开会说的那个事儿,别迟到了。”

我怔了怔,上星期开会说的哪个事儿?

我努力地回忆着,忆起上星期好像是开过一次会。会议的内容我是不太记得了,会后下来好像听说是关于裁员的事吧?我当时的注意力全放到其它事情上去了,说到这里我觉得还是有必要给大家阐述一下那天开会的情况的。

通常只是我们部门开会的话,开会的地点就一定是在那间窄小拥挤的会议室。

房间小倒也罢了,偏偏摆在中间的椭圆形会议桌异常宽大,占去了会议室四分之三的空间。于是会议桌与四周墙的距离越发显得窄了,我用脚量了量,不足一米。坐在如此气派的会议桌的上首给人念报告,若是我也定会觉得十分有成就感,呵谁说我不理解领导?

现在是下午三点五十二分了。会议已经开了近一个小时。每逢开会必定得牺牲掉我等小职员整个下午的时间。通常情况是一点下班,也不用回家了,为了省钱通常我是不坐车的,所以来回也要一个小半小时,匆忙得紧,还不如就呆在营业厅。两点半开始走路到公司,刚好半个小时。三点准时开会,会议一般进行两个小时。五点散会,再步行回家需一个小时,抵达家门口正好下午六点。一个下午的休息日就这么完了。

请注意,我只是在陈述事实,并非抱怨。开会算是最容易令人暴露丑态的一种活动了。例如本人,摊开笔记本像是在做会议记录的样子,其实我是在写日记;坐在会议桌上首左侧的是我们部门的副经理,他正低着头闭着眼楮打瞌睡,不时还“叭哒”一下嘴;而与他遥遥相对的会议桌的下首坐着的是公司的司机,他正在用手指掏耳屎。该君挖耳屎的动作有必要描述一番的,只见他歪着脑袋,曲起右手的尾指,轻轻地在耳朵里掏着,然后突然眯起了眼,如释重负地从耳朵深处挖出一团白色的耳屎。这时候他满意地睁开眼,把手举到嘴边轻轻一吹,那团耳屎就被他吹得四散开来,消失在会议室污浊的空气里。

说空气污浊是因为我们的部门经理每逢开会就会一支接一支地抽烟,这时候的会议室就像被突然从天而降的白色云彩包围着,烟雾缭绕,煞是好看。当然这只是我一个人的意见,坐在我对面的那个漂亮的仓库保管员小姐显然不这么认为,只见她不时地对着经理翻白眼,然后掏出小镜子仔细检查自己的皮肤受污染程度;坐在我右侧的是本该在做会议记录的经理秘书,但显然小秘书已经神游太虚了,眼神不知飘落何方,俨然一座雕像,唯一显示她还未完全僵化的动作是她的手里无意识地玩弄着一支圆珠笔,否则我还真以为她已经坐化;其余众人皆昏昏欲睡,连表情都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而现场唯一一位精神亢奋的人无疑是坐在会议桌上首右侧的部门经理了。他正口沫横飞地念着那篇亢长的会议报告,右手的食指与中指间夹着一支仍在不断制造毒气的香烟,念到动情处他忍不住还挥动了一下手臂,烟灰四散。

真可惜,当时我全神贯注地观察在座诸人的神情去了,我们的经理讲了一些什么我真的是没有听见,现在还有些惭愧,觉得对不起他那么落力的表演。以上就是那天下午的开会情况,所以乍一听到班长的话,我不愕然才怪︰“考什么试?”

“哎呀,你这家伙,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搞忘的,你是我手底下的人里最不长记性的一个了。”尽管是在斥责我,班长仍是有些得意,毕竟我又满足她过了一次官瘾,于是她心情很不错地详细阐述,“开会的时候不是说了嘛,今天的考试是为了裁员的事设定的呀,我们区的寻呼网一旦跟市区正式合网,我们部门不是就要从以前的16人裁减至5人吗?这样公司才决定以考试的方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呀…”

我笑了。我的确是不太关心裁员的问题,这份工作本就不为自己所喜,工资也仅够糊口,要裁便裁便是,至于所谓的优胜劣汰?这本是好事,但之于我们公司来讲却不过是做做样子,搞搞形式。我又不是第一天来这里上班,还不清楚这些人搞的把戏?其实要裁谁留谁都是内定的,不过是看谁的后台最硬,关系最好罢了。何必搞这么多花样来愚弄大家的感情呢?

犹记得不久前的一场闹剧,公司的客户服务部因为人员紧缺,所以想到我们部门来抽取两名员工。录取方法也是像今天这样通过考试,择优录取。当时只考了打字和普通话,但结果却是大跌众人眼镜。录取的两人中一位是打字速度最慢,一位是普通话成绩最差的。害我几乎以为自己耳朵出了毛病把“择‘差’录取”听成了“择‘优’录取”,是什么原因大家想必都心知肚明。

其实这原因我们实际上是很释然的,并没有谁因此而耿耿于怀,我们甚至通情达理到没有一个人对那次可笑的择优录取考试表现出一丝丝责难。真的,惟一气愤的就是为什么要安排那场形式上的考试来浪费我的时间。

今天又是一场这样的考试。我摇头一叹,自然是不得不再做一次愚民了。这次增加了笔试,题出得漫无边际,我于是答得也漫无边际,其实我很想交白卷的,但是不行。我必须得做做样子,只是我做样子不是做给领导看,不是做给同事看,不是做给自己看,只是做给姑姑与姑父看。

我知道姑姑与姑父为我的事情也是煞费了一番苦心的。因为工作的关系,我只能借住在晨晨家里,寄人篱下的生活当然是极不便的,我不便,晨晨想必亦不便,从前段时间姑父令姑姑替我走马灯似的安排相亲就看出一点端倪来了。而我在这件事情上的软硬不吃已经令姑父大为光火,所以我不能再不知好歹,哪怕我心里巴不得这间公司快点倒闭,但在面子上也还是要做过去的,我不能让姑姑难堪,让姑姑在姑父的面前难做人。这就是生活的悲哀,你永远都不可能摆脱掉一切的束缚,不去顾忌别人的想法,做到真正的洒脱。能够自由地、不受控制地做自己喜欢的事简直是不切实际的幻想。而人,是不能生活在幻想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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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他们的电脑装的是哪种五笔,竟然连“数字”这么简单的词组都可以打成“娄字”。倒!我翻翻白眼,收拾起漫不经心的态度,删除的时候不小心按到顿号键,反倒再前进了几格,再退回去已浪费了不少时间,打字成绩是不甚理想的。由此得出一个教训,以后遇到打字测试的时候,千万不要打词组。

普通话由我们部门的女市场主任,也是老总的妹妹担任主考官。该女说得一口流利的川普,她的其他工作能力我也懒得置评,不过既然她作为我们普通话的主考官,就谈谈普通话好了。我们这儿流传着一句俚语,“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四川人说普通话。”足见四川普通话的可怕程度。而该女的川普一出,更是可以吓退一个加强连,无人能出其右。如此也能证明,我们公司的内部管理混乱到何种地步。

普通话考试是一个人一个人地进行的,没有叫到名字的人只能在门外等候,从没有拉合的百叶窗中看进去,能看到我们那位女市场主任一脸严肃的表情,似乎想极力显示出主考官的权威来,可惜在我们这些知根知底的员工眼里,她此举无异于“画虎不成反类犬”。

“骆琳。”站在我身边的同事小敏看着办公室里的画面,笑着对我说,“我好害怕哟。”

怕?换个人来做主考官兴许还有此种感觉,就她那能力?我不以为然地嗤道,“有啥好怕的!”

“我不是怕考试啦…”小敏笑得贼贼的,“我呀,是怕她听不出来我们发错音了。”

我先是错愕,然后就跟一班同事哈哈大笑。呵我怎么从来没有发现小敏讲笑话是如此传神?仅一句话就准确地勾勒出目前这位考官以及这场考试的现状。

那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不讲也罢。

下雨了。

雨是从昨晚就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来的,不大,但绵绵不绝。我站在窗前望着暗沉的天色皱紧了眉,我是不喜欢下雨的,因为下雨意味着我又将面临诸多不便。

昨日我已经决定好今早起来大扫除,但老天爷却不给面子,吝于赏个笑脸。但它显然想不到我是一个极端固执的人,一旦决定好要做的事情就断然不会更改了的。我仍旧一起床就开始我昨天的计划,抹屋拖地,洗澡洗头,把脏的床单被套拆下来洗了,然后给我的床换上了干净的被褥,想来今晚应该不会再做梦了吧?

最近不知道怎么了,晚上总是做一些稀奇古怪的梦。昨晚也是,第一次醒的时候我记住大半的情节,摸出枕头下的传呼机一看,才六点多,于是开着灯又闭上眼楮迷迷糊糊,其实是在半梦半醒之间悠游,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做梦还是在幻想。意识根本不由自己控制,于是第二次醒来的时候那梦就忘掉了一大半。

我很少会在梦里梦到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刚刚才来看过我,所以会做这样的梦?梦到自己似乎回到了学生时代,又似乎不是,周遭的景物确是我学生时代的教室,但学生们又似乎并非在教室里上课,梦到了稚嫩的自己,还有杨。

杨那时候很穷很穷,而我却很爱他。讲给杨听他一定会大笑吧?我一定也会跟着他大笑,然后两个人抱在一起,笑出眼泪。

还是说梦吧,我帮他一起创业,我们共同设计了一种饼干,又设计了饼干的包装,计划开一个快餐店,相亲相爱。然母亲极力反对我们的交往,说他是个穷小子,我则反驳曰以后他的快餐店一定会像麦当劳一样开遍大江南北。

画面一下跳转到很多年以后,杨的快餐店真的开遍大江南北,而我早就迫于母亲的淫威与之分手。我躺在床上轻笑,我从来都是这样,对于自己的命运隐忍多过反抗,可是没想到连在梦中都如此懦弱。

这时候又总是梦到梦之初的那间教室,然后就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在某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晚上一定要回到那间教室看一看。我打着伞站在雨中,伞根本遮挡不住这么大的雨,我的衣服全湿透了。雨雾中远远开过一辆的士,我拦了下来,坐到司机旁边一看,司机竟是我以前的男友。我笑道原来是你。他也笑着说是啊。我说要去我念中学的学校,他便开车了,却选择了另外一条路,我跟他说不对不对开错方向了。他笑着说没错啊这条路一样也可以去的。

他选的那条路上有很多人,热闹得像是赶集一样,我在心里纳闷怎么这些人全都冒着大雨在晚上出来赶集?车很难行,他掏出笔在纸上画着路线,画一点点开一点点。然后我突然听车后座传来婴儿的哭声,转过头一看,后座上果然躺着一个婴儿,刚刚拉了屎,车厢中弥漫着一股臭味,他不好意思地把婴儿抱过来说,对不起这是我的儿子。

车开到了学校,我来到了以前那家教室,愕然发现,那间教室竟也变成了杨的快餐店,杨站在讲台上笑盈盈地看我,往事历历,恍然如昨,就像一场春梦,他缓步行来,轻轻地抱我。随后见到他的母亲,笑咪咪地走来拉着我的手,递给我一个首饰盒子,我打开一看,全是各种各样的发簪,有黄金的,木的,玉的,陶的,珍珠的…我愕然以对,不知所措。杨母神秘地低声道,我知道你最喜欢的首饰是发簪,所以一直给你留着。正说着,杨的妻寻来了,看到我手里的盒子她凶悍地一把夺过,骂着杨母道你这个死老太婆留了这么多好东西都不给我,杨母上前与之争夺,吵嚷拉扯间那珍珠的发簪被扯坏了,顿时大大小小的珠子泻了一地,像一群白发的小矮人在地上欢快地跳舞。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醒了,也许是我不想再继续做这个梦。在梦中所有的一切不合理都会变得合理,且不需要理由。其实我是不信梦能预示什么的,因为解梦的人总会找到理由来牵强附会。但有时也不免在想,如果这个梦让我来解会是怎么样?

会是怎么样呢?骆琳啊骆琳,不过是耐不住寂寞,想找一个人来作伴吧?因为家庭的反对而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与想法,于你也不是第一次了,你是这么的怯懦和胆小,连在梦中都无法脱胎换骨。但其实你还是不甘心的吧?虽然是屈从了母亲,但心里其实一直都是耿耿于怀的,所以你才会想重游故地。至于后来遇到的那些匪夷所思的事情,也许是暗示着若想冲破家庭或环境的阻力会遇到的障碍吧?这样的解释是不是合理了呢?

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梦,似乎没有深究其意义的必要。我翻了个身,猛然想起今天要到血站去献血的,急忙睁开眼,拿过CALL机一看,该死,九点半了,早已经超过时间乘坐公司派来送我们去血站的车了。

真倒霉!看来我得在这阴冷的湿漉漉的雨天步行到位于四环路上的血站去了,一想到差不多要走近两个小时的路程,我就觉得自己的腿开始发软了。

反正迟了,索性打扫完了大扫除再去。一路上我都不停地诅咒着,一下雨,我的霉运就来了,我脚上的靴子本来大限已近,若是在天晴的日子还可多趿几日的,但遇到下雨天想是再也无法回光返照了。果然,走在路上我的鞋终于咽下最后一口气,寿终正寝。然后,就有冰冷的雨水从鞋底的裂缝里“滋滋”地钻进来,再在下一脚踩落地面的时候从靴子里“滋滋”地钻出去,犹如在我的破鞋子找到了一方可供游戏的天地。

这令我的心情十分恶劣,就连看到一辆闯红灯的的士被交警拦下来开罚单也未见好转,若是在平日我必定是要幸灾乐祸一番的。三月的天气已经很热了,即使是仍下着雨,走在街上我还是觉得闷。我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夹杂了金线织的毛衣,前襟的拉链处和领口处镶了一圈儿黑色的兔毛。背心有些润了,脖子也出了一圈儿汗,我感觉胸口堵堵的,拉低了领口的拉链,顿时有一股凉风钻进脖子,才觉得气顺了些。

脚心一受凉,两条腿的膝盖就开始隐隐作痛了。该死!连风湿也趁机跑出来跟我作怪!我在心里暗骂,果然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尽管因为风湿的发作令我走起路来倍觉难受,我仍是以比我想像中快的速度赶到了献血站,我的同事们早已一个也不见,想是卖完血后都跑了。

一个护士问了我的工作单位和姓名,就开始为我抽血,“早上有没有吃油腻的东西,如果有的话就不能献血了…”

“没有。”我卷起了袖子,弄出一截雪白的手臂,“我什么都没吃。”

护士的技术不错,我没有感到太大的疼痛,她取了一小针管儿的血液样本,用棉签按住我手臂上的针孔,“你等一下,等样本的检验结果出来了,才能献血。”

我点点头,手指按住她放开的棉签,坐到长椅上,闭上眼楮养神,耳朵里传来旁边一个男人小声的抱怨︰“真倒霉,刚才去洗手间的时候我的手机掉进厕所里去了。”

那可真够倒霉的!我微笑起来,脑子里不由想到前两天在网上看到一帖名为《手机掉到马桶里怎么办?》的帖子,里面挤满了形形色色的跟帖,极尽搞笑之能事。比起他来我今天遇到的倒霉事情似乎不值一提,呵看我是多么坏的女人,总是要拿别人的不幸与自己的不幸对比一番的,这番比较下来其实我还是很幸运的,不是吗?

这个娱乐了我的人是谁?我睁开眼,转过头,身旁的长椅上坐着两个男人,紧挨着我的是个看起来很寻常的,长得还不错的中年男子。尽管穿着T恤,仍是掩不住满身的成熟与自信。眼神却很沧桑,还带着一点难言的忧郁,正微笑着倾听着身旁那个看起来比他年轻得多的男子的抱怨。

他微笑的样子…和明杰是多么相像。我恍惚了一下,唇角噙起迷离的笑容。

有多久不敢去触踫这个名字?这一生我唯一爱过的男子。曾经那么狠狠狠狠地恋着,那么放弃自我的爱着,以至于在许多年后的若干个无人的夜晚,偶一想起这个名字,仍会不由自主地发狂。

那双沧桑的眼楮抓住了我。非常专注的。那种忧郁的,洞悉人心的眼神,使我本能的感到危险。

情不自禁地想要躲开,用香烟的烟雾隔开所有。拿出雪白的烟,火光一闪,那男子的脸在烟雾里迷离。隔着香烟淡淡的烟雾,我看不清那双眼楮的主人,他的脸在打火机闪烁的瞬间,突然闪亮又消失。像是我记忆中面目已逐渐模糊的明杰的脸。

总会逐渐模糊的,就像我已经不记得林的样子,明杰也会一样。再深的伤口都有愈合的一天,再痛的伤心也会结上疤痕。心里的伤谁也看不见。一切都会过去,伤心与悲哀,都会过去。疤痕只会让自己更强壮。

果然一切,都是不值得相信凭依和永恒的。连自己都是如此,我还能再奢求什么其它?这样就好了。这样就好。

“小姐。”眼楮的主人在烟雾里投来非常温暖的微笑,“这里是不允许抽烟的。”

我的手顿了顿,迎上那双眼楮,那眼神竟也变得非常温暖。非常…温暖。有多少男人爱玩这样的把戏?我很清楚。冷嘲地扯开唇角,刚刚深吸的一口烟雾全都喷到了他微笑着的脸上。

他没有暴跳如雷,笑容却从脸上隐去。不笑了?很好,不笑的时候一点也不像明杰。挑衅地瞪着他的眼,男人不说话,眼里有一丝隐忍,冷冷对峙半晌,他猛地伸手夺过我指尖里犹燃着的半支烟,丢到地上,皮鞋在地板上粗暴地一揉,那支雪白的烟就在他的脚底支离破碎。

“神经病!”我震怒,跳起来猛地踢了那男人一脚。男人痛得弯下腰去,抓住自己的脚呲牙裂嘴,旁边掉了手机到厕所里的倒霉男子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站起来推开我,“你这个疯女人。”

疯女人?又若何?这个世界早就疯了,又何止我一个人是疯子?

“骆琳!”气氛有点僵,剑拨弩张之时,护士小姐在门口叫我,“到你了。”

我凶狠地瞪了两个男人一眼,气势汹汹地离开。

那男人温暖的微笑、沧桑而忧郁的眼神,都像是一条条的爪痕,抓过已经残破不堪的记忆。我不应该将自己陷落在那些痛苦的记忆里。那些不舍,那些痛楚,那些摧毁爱情也摧毁自尊与一切的日子,都该远离了。

要学会武装自己,才能在断垣残壁的生活里重新建造自己的一切。

从献血站出来,雨停了。地面水光荡漾。雨后的空气发出纯净的带着泥土味儿的芬芳,盈盈。

我没有一点头晕目眩的感觉,刚刚在里面抽血时,那个四十多岁的女医生一边抽还一边拍着装我的血的血袋满意地说,“嗯,这个血不错。”好像那里面装的不是血,而是在肉菜市场挑中的一块刮洗干净的肥猪肉。

但是膝盖却越发地痛起来,没有一点因为雨停而好转的样子,双腿勉强地支撑着自己的体重摇摇欲坠地向前迈了几步,终于还是两腿一软,跪到地上。

冰凉的雨水立即从厚厚的裤袜里渗进来,迅速浸透了我的膝盖。来往的行人个个都回头看我一眼,眼里有好奇和嘲笑。真丢脸!我低下头,呼出一口气,强迫自己不去看别人的表情,右手撑住肮脏且湿漉漉的地面,我企图站起来,但没有成功。从膝盖涌来的寒气似乎还在身体内流窜着,我使不上力,也觉得冷。

直到一双强健的手臂,把我从地上扶起。

那么有力,仿佛整个世界都可以掌握在他的手里,我的身体在他的掌心,不盈一握。那种透着温暖的力度,可以抵卸任何冰冷的侵袭。

我回头,迎上那双沧桑的眼楮。

莫名地就生出一股怒气,洛u灾v的身体竟然如此贪恋他掌心的温度与力度,我咬牙切齿地挣开他的手臂,“多管闲事!”

乍一挣脱他的钳制,身体却不争气地摇摇欲坠,有力的手掌再度钳紧了我的双臂。

“看起来我不像是在管闲事。”男人的脸色暗了暗,声音却透着坚持,“你的身体比你的嘴更诚实。”

“你神经病。”他的力气好大,我挣脱不开,一个女人如何有能力去与男人比试蛮力,“关你什么事,我又不认识你。”

“安然,电视台的记者。”男人松开钳住我的一只手,塞了一张名片到我的手心里,“现在我们认识了吧?骆琳小姐。”

“这世上有很多骗子。”我看也不看那张名片,随手把它向后一扔,雪白的小卡片像只断翅的蝴蝶,在寒风中瑟瑟地下坠,“你是陌生人。”

“刚刚在里面抽了你血的医生和护士也是陌生人。”他好整以暇地,似乎早就想好了台词,“至少我不会吸你的血。”

“安,管她做什么?”掉了手机的男人从停车场开了车过来,遥遥地叫道,“这女人神经有病。”

“是啊,我是神经病,你管我做什么?”我不怒反笑,嘲弄的唇角向下一勾,“你也疯了不成?”

“我送你回家。”他专注的凝视我冷嘲的表情,眼角笑出温柔的纹路。

“不要。”越是专注的温柔,越是印留在我心底残忍的痕迹,心会沦陷在这种不真实的温柔里,再无了归期。“放开我!”我在他的掌心不安地挣扎,“你凭什么管我,我又不认识你,放开我,你滚开…”

他却不理,就像是什么也没有听见一般的淡漠,拉着我的手就往他们的车走去,我又急又怒,本能地低下头就往他的手臂上狠咬一口,腥红的血味在我的唇齿间四散,男人痛呼一声,松开了紧紧钳住我的手腕。

我转身便逃,膝盖不痛了,双腿突然有了力气,这个男人是头逃出牢笼的怪兽,我必须逃离。

但那温暖的力度如鬼魅般侵袭,男人抓紧我,把我拦腰抱起,我在他怀里挣扎怒骂尖叫捶打撕咬,男人闷哼一声,双臂却如铁铸般坚不可摧。“你这个跋扈冷漠的该死女人!”他拉开后车门,粗暴地把我连同他自己一同甩进车位。

我伸手想去抓车门,被他拉了回来,紧紧地压在他身下。我的脸贴在男人的胸前,听着他有条不紊的呼吸和心跳,强健的肌肉和温暖气息透过薄薄的T恤,我冰冷的身体仿佛也稍微有了一点温度。

突然失去了坚持的力气。冰冷的身体,如此贪恋他的温度。怕些什么?挣扎些什么呢?顶多也不过是弃尸荒野。鱼有嗜水的权利。

察觉到我的妥协,男人低下头看我,笑了。眼角细细的鱼尾纹深深的拉长。

——我好像从来没有问过你,为什么会取名叫螺?

沉默,半响QQ才响起“吱吱吱”的叫声。

——螺…是一种在海里活得好累的虫。

——累?

——累。

——人在人海,难免会有找不到自己的时候,或苦或悲,都是生活,怎敢轻言一个累字?

打出这排字,我冷笑。

我居然扮演起神父的角色,现实中如此灰色的一个女子,在网络中却是另一个永远不可触摸的极端。热情开朗、善解人意、妙语如珠、锐利剔透、风华尽现。

就像一团火。恣肆着红红的燃烧,吞吐着勾引的火焰。

——笑…曾经有过很积极很向上的时候,虽然只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个碌碌无为的小人物,但是却觉得自己有一颗与别人颜色不太一样的心,即使轮回在今生只能做一条小虫,也应该选择能努力挣扎成蝴蝶的那种。一旦展翅,哪怕大半辈子都必须匍匐于泥泞之间,亦无怨悔可言。

我的心一颤。多么像是在说我!越是自私的人,越怕受到伤害,因为我们总是爱自己最多。呵我何偿不是一只螺,一只蜷缩在自己脆弱的壳里保护自己的小虫,尽管那壳之于现实的严酷并无多大用处。

——那个曾经,很痛?

——嗯,很痛。

——笑…想必累也一定是一种有着旋转形花纹的美丽硬壳,让人一旦投身进去,就化作了软体,活了畏缩,感觉困窘,遭受背负,再也做不成自己。

我是如此深刻地理解螺的无奈,因为我曾经也很怕自己一不留神就渐瘫成一副软体,固定在一个僵壳里,成为螺。可是现在,我居然那么甘愿做一只螺。

——女人太敏锐,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笑,手指飞快地在键盘上跳跃。

——男人总是不希望女人太聪明,惟恐自己的地位岌岌可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