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是这样,朝夕总是一不留神就发出凄厉的哭叫,只要樊疏桐在家,就不让朝夕好过。他以捉弄朝夕为生活最大的乐趣,因为朝夕一哭,陆蓁就会哭,陆蓁一哭闹,樊世荣就会焦头烂额,这可比直接冲撞老子还来得过瘾。而自从枪击事件后,樊世荣在儿子面前彻底失去了威信,以前他板脸、吼骂或者拍桌子多少还能起到点震慑作用,可现在哪怕他跳起来骂,樊疏桐都无动于衷了,貌似还很乐见老子冒火。抑或是樊疏桐长大了,再也不是那个十七八岁刚刚冒喉结的毛头小子了,在南沙守了三年岛,再不济也经历了风吹雨淋的磨砺,男孩总是要成长到男人的,刚刚年满二十的樊疏桐“光荣”地混到了男人的队伍。用他经常拍胸脯说的话形容,我一大老爷们儿,顶天立地,还能怕了老子?

至于大老爷们儿樊疏桐怎么“光荣”地晋升为男人的,则是秘而不宣的事情,只有在跟蔻海、黑皮和细毛喝了酒后胡吹海吹的时候,他才会小小地透露点儿。就是那么一点儿,也让除了母亲和妹妹连女人手都没摸过的海子他们顶礼膜拜,黑皮更是涎水都要流出来了,每次都推搡着樊疏桐说:“说,说,接下来怎么样,到底怎么样啊…”

樊疏桐则总是卖关子:“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你自己试试不就知道了吗,这事儿啊,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士林,咱们要有机会试,还用问你啊。”黑皮垂头丧气。

当时是在柳荫路蔻海姥姥家的小院里,几个年轻人凑在一起“开会”,说是开会,其实就是找个大人盯不着的地儿抽烟喝酒什么的。黑皮和细毛也是军部大院里长大的孩子,黑皮他爸还是樊疏桐老子带出来的兵,细毛则是蔻海老子手下的部将,樊疏桐和蔻海自小当“司令”、“政委”的时候,黑皮和细毛自然就是他们的跟班。比如他们玩董存瑞炸碉堡,永远是樊疏桐当董存瑞,黑皮在后面给他递“炸药包”,那炸药包当然不是真的,是用旧报纸码起来,捆好捆结实了,樊疏桐抱着匍匐前进,一直匍匐到军部行政大楼的墙根下,然后举起炸药包喊声“中国人民万岁”,再英勇地将炸药包扔出去。细毛则在旁边制造点音响效果,怎么制造的呢,就是将一个雷鸣炮盖在破脸盆下,引线留在外面,点燃引线后,嘣的一声闷响,脸盆飞上天,樊疏桐就以英雄的姿势光荣地倒地“牺牲”。蔻海则领着一帮屁大的孩子喊声“冲啊”,进攻开始了,目标就是司令政委们办公的行政大楼。每次听到狗崽子们在楼下喊进攻,寇振海就忍俊不禁,跟樊世荣说:“这下好,我们又被一锅端了。”

“不用说,又是老樊家的那个崽子领的头。”大家都见怪不怪,有时候开着会,猛听到脸盆飞上天,然后又哐当落地,樊世荣总是气恼地说:“妈个巴子,老子打了一辈子仗,到头来被这帮狗崽子给端了。”

会场免不了一场哄笑。

没几年的事儿,怎么眨眼工夫都长大了呢?“炸碉堡”的任务已经由樊疏桐光荣地传给了比他们小的孩子了,每次见着一帮光着屁股的孩子在院子里冲啊喊的,樊疏桐总是以司令的口气跟孩子们挥手:“同志们辛苦了。”

“首长辛苦了!”孩子们热烈地回应。

樊疏桐真觉得倍儿有面子。虽然他已经长大,但余威仍在,走到哪儿都是“首长”,那威风一点也不亚于他老子樊世荣。

虽然樊疏桐无限怀念儿时的无恶不作,但如果要选择,他还是愿意选择长大,因为炸碉堡之类的事属于小孩玩家家,大人不会去做,而很多大人做的事,小孩是不能做的。长大可忒好了,可以抽烟喝酒,可以和老子叫板,可以和女孩子约会,樊疏桐非常荣幸自己比蔻海他们领先一步成为男人,这简直成了他炫耀的资本,每次“开会”,他都会在众人的央求下透露一点儿,然后藏着一点儿,半遮半掩的,可把男孩们对异性原始的向往激发出来了。

“男人的成长,是需要女人洗礼的。”樊疏桐那会儿开口闭口都少不了“女人”。而让他成长为男人的那个女人在他断断续续的叙述中终于浮出水面,是大院外的,一个理发店的妞儿,不是黄花闺女,是个有夫之妇。

蔻海带着黑皮和细毛曾先后去理发店瞻仰过那个妞儿,也未见得是什么天仙,无外乎是皮肤白些,身材不似少女那样板,浑身上下肉多,而且多得恰到好处,尤其是胸脯那块儿简直是山峰,还有屁股,浑圆的翘得老高,走路还一扭一扭。看得黑皮和细毛直吞涎水沫子。蔻海倒还好,虽然对女性也充满好奇,但仍属“性本善”的一类,除了觉得好玩儿,他并没有太过幻想。

用樊疏桐的话说,他还没开窍。

显然,樊疏桐已经“开窍”,而那个走路扭屁股的妞儿无疑是他的性启蒙老师,两人怎么好上的已经无从考究,反正就是睡了。樊疏桐事后形容他的“第一次”,开始不怎么舒服,后来就舒服得□。至于怎么个□,樊疏桐也形容不出来,他拾掇黑皮和细毛去实践实践就知道了,黑皮舌头吐得老长:“我要敢,我爸不把我蹦了才怪。”

细毛说:“问题是找谁实践呢?我们可没你这样的本事。”

倒是蔻海意见不一致,左想右想觉得不对劲:“我说士林,我怎么觉得占便宜的不是你哩?你说那个妞儿是有男人的,她肯定每天都有‘实践’吧,问题是你嫩着哩,就被她这么糟蹋了?”

一句话让樊疏桐噎住了。

黑皮猛拍大腿:“对啊,你是童子之身哩,应该是那娘们占你便宜吧?”

樊疏桐发愣了,他脑子一向好使,不过片刻工夫就转过弯了,他的确是被人占了便宜,亏他还得意忘形呢!他顿觉羞恼不已,撂下酒瓶就去找那妞儿“算账”,引诱他上床,真不是个东西。但是走到半路上他又没底了,因为这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并没有人把他捆上床,他凭什么找人家去算账?

很多年后,每每樊疏桐回想这件事就觉得憋屈,岂止憋屈,简直吃大亏了,从此沦为死党们的笑柄。蔻海时不时地要把这事拿出来晒晒,黑皮和细毛也笑死他,樊疏桐一世英名全栽女人身上了。也正是这件事让他对女人始终没有太多的好感,虽然后来他有很多很多的女人,但他极少在哪个女人身上用真心,他发迹后换女人跟换衣裳似的,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扳本”。

而且,以樊疏桐睚眦必报的个性,岂会咽下这口气?他断不会放过那个夺去他处子之身的女人。他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再次约会那女人,待她把衣服都脱光了,钻进被窝喊他上床的时候,他借口上茅厕溜了出来,然后静等好戏开锣。果然,不出一会儿,那女人被她男人打得屁滚尿流,因为她男人接到神秘人报信,说有人上他老婆,她男人当时在外面打牌,操起家伙就赶回家。当时是晚上,黑灯瞎火的,那女人还以为是樊疏桐上完茅厕回来了,就浪声喊他快上床,结果是她男人…樊疏桐在楼下听到楼上传来那女人的惨叫,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烂女人!”他当时狠狠吐了口唾沫。

而那个神秘的报信人,自然就是黑皮了。黑皮开始死活不肯干,樊疏桐就威胁他:“干不干随你,反正以后你不要跟我混了。”

最后还能怎么着呢,黑皮只得助纣为虐。

蔻海后来知道这事了,大骂他们禽兽。樊疏桐回了句:“我什么时候不是禽兽了?”为此哥俩还大吵一架,闹得不欢而散。

由此可见,蔻海多数情况下是个有正义感的人,虽然混球的时候也很混球,但是非分明,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他分得清清楚楚。蔻海最看不惯的是樊疏桐对朝夕的捉弄,他觉得纵然大人得罪了他,一个大老爷们竟然拿个孩子出气,实在不是男人干的事。而且,蔻海很喜欢小朝夕,虽然他自己也有妹妹,但他觉得朝夕比自己的妹妹可爱,小脸儿粉嘟嘟的,说话清清脆脆,见着蔻海就喊“海哥哥”,那个奶声奶气的调儿,让蔻海打心眼里着迷。

而小朝夕到底年幼,十岁都不到,还不懂得记仇,即便早上被樊疏桐捉弄得大哭,可晚上见着樊疏桐还是喊“大哥哥”。只要连波不在家,她就跟在樊疏桐屁股后面赶,“大哥哥,等等我——”、“大哥哥,你的头发怎么比我的还长啊?”、“大哥哥,你干吗老是抽烟?”…樊疏桐每每被烦得不行,恨不得把她扔出窗户。当时的樊疏桐已经进入青春叛逆期,做什么都求出格,街上流行什么他就整什么回来,那个时候的男青年很流行长头发,过耳根,发梢翘起,在脖子后面甩来甩去,樊疏桐觉得特酷。他就上理发店也整了个这样的发型回来,不止发型,他还穿上了时髦的花衬衫和喇叭裤,鼻梁上还架副蛤蟆样的墨镜,第一次以这样的流行装扮走进军部大院,他吹着口哨,双手操在裤袋里,所经之处无不滚落一地眼珠子。

部队大院从来就只有绿军装,樊疏桐花里胡哨的形象整个就是个不良青年,但他是樊司令的公子,即便背后被人议论纷纷,也没有人敢当面指责他。倒是蔻振洲暗示樊世荣,让儿子注意下形象,部队里不比地方,穿成这样进出,对战士们有很不好的影响。可是樊世荣奈何不得,他哪还管得了儿子穿什么衣服理什么发型,父子已然是势如水火,每次话说不了两句就吵起来了。而每次吵架后,樊疏桐总是变本加厉地捉弄朝夕,不把她弄得大哭不罢休,唯恐家里不乱,越乱他越满足。所以一般情况下,樊世荣根本不敢跟儿子吵,一吵,最后总是以朝夕的的哭叫收尾。朝夕一哭,陆蓁就要跟樊世荣闹个没完,动不动就要搬出去,在外面威风凛凛的樊世荣私下里总是唉声叹气地跟蔻振洲说:“打了一辈子仗,敌人的炮火我不怕,枪子儿我也不怕,我就怕了这狗崽子,你说这是为什么啊?”

“唉,垮掉的一代。”蔻振洲也叹气。

(2)

唯一庆幸的是,樊世荣还有个没有垮掉的儿子连波给他撑脸,连波很争气,在重庆军校读书,每次都是大红的奖状拿回来。也唯有说到连波,樊世荣的脸上才有那么点光彩,逢人就夸连波:“这小子,天生的文将。”

连波文笔一流,是学校数一数二的笔杆子,经常在报上发表文章,说话做事也极有条理,不温不火,不急不慢,跟樊疏桐的爆筒子脾气截然不同。人也长得文气,清清瘦瘦,笑容腼腆,绝对是长辈们夸赞的对象。不仅长辈喜欢他,像朝夕这样的小孩也喜欢他,每次连波回家来,朝夕就会像过节一样,开心得蹦上蹦下,二哥哥二哥哥的喊个没完,不是勾着他的脖子撒了欢地笑,就是坐在他的膝上听他讲故事。连晚上睡觉也不要妈妈哄,要连波哄:“二哥哥给我讲故事我才睡。”

朝夕最喜欢听连波讲故事。

而连波也非常喜欢朝夕,他只要一回来,就会带朝夕玩儿,到哪儿都带着,让樊疏桐很冒火:“带什么不好,带个拖油瓶。”

因为樊疏桐跟连波最亲,到哪儿都喜欢带连波去,而连波又总带着拖油瓶朝夕,于是就形成了一道独特的景象,两个英俊挺拔的青年后面,蹦着一个小丫头片子。而朝夕又很喜欢牵连波的手,牵了连波,又想牵樊疏桐,结果樊疏桐每次都厌恶地甩开,朝夕也不恼,就一手牵着连波,一手拽着樊疏桐的衣襟,跟在他们中间走。

蔻海他们第一次见到此番景象,笑得前仰后合,因为一身不良青年打扮的樊疏桐旁边跟着个蹦蹦跳跳的小丫头,说不出来的滑稽。

“笑什么笑,都怪连波!”樊疏桐没好气地瞪他们。

于是在大家“开会”的时候,朝夕就在院子里跑进跑出,一会儿捉蝴蝶,一会儿逗狗玩,一会儿又要爬到枣树上摘枣,总之没有片刻安静。连波很有耐心,朝夕要什么,他都给她去弄,要摘枣,连波就帮她摘。而且连波也很会照顾小孩,朝夕的手脏了,他就会牵她到厨房,细心地给她洗手;朝夕玩得满头大汗,连波就掏出洁白的手绢给她拭汗;朝夕玩累了,连波就会抱她到沙发上睡,还脱下外套盖她身上,生怕她着凉。

众人目睹连波幼师级的体贴照顾只有瞪眼的份儿,细毛尤其对连波那洁白的手绢充满好奇:“我说秀才,这玩意你还随身带着啊?”

连波反问一句:“为什么不可以?”

樊疏桐戏谑地说:“他这辈子投错了胎,本来应该是个女人,结果跑快了,成了个男人。”

“去!没句正经的。”连波骂。

蔻海倒是很欣赏:“连波将来绝对是个好丈夫,会照顾女人和孩子。我也有妹妹,我就没这么细心地照顾过。”

“你妹妹?”黑皮吧哒吧哒过着烟瘾,咧嘴一笑,“你是说常英?我的天,她比你还像男人。”

众人大笑。

“滚!”蔻海就要拿脚踹黑皮。

细毛笑着打抱不平:“我说海子,黑皮没说错啊,你家常英那可真是女中豪杰,别的不说,长这么大,我就从来没见她穿过裙子。”

“也没扎过辫子。”黑皮补充。

细毛连连点头:“对,对,成天跟一帮小子打架,比海子还江湖。”

蔻海唉声叹气,对这个妹妹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唉,我也怀疑,这丫头是不是也投错了胎…”

又是一阵爆笑。

蔻海的妹妹不姓蔻,随母姓常,可见蔻家是很民主的。常英自小就是被父亲当儿子养的,一直到上中学都是留着男孩子的头发,穿着绿色的改良军袄,走路也是大步流星,和蔻海走在一起,如果她不说话,简直就是哥俩,一点也不像兄妹。常英的性格也是男孩子样的,爱打抱不平,比蔻海还喜欢惹事,小时候哥哥们在大院里冲锋陷阵,常英总是自愿担当蔻海的警卫,开口闭口“报告政委”,见了樊疏桐更是站得笔直,举着小手敬礼:“报告首长!”…樊疏桐总是摸她的头,模仿他老子的语气说:“好小子,是个打仗的料,去,把你家那瓶刚买的麦乳精拿来贡献给解放军!”

樊疏桐出入寇家如出入自家门,对他们家的情况了如指掌,每次蔻家有了什么好吃的好玩的,蔻海一走漏风声,樊疏桐就指挥常英深入敌穴,为党为人民舍身保后勤,吃的喝的烟啊什么的,都是常英回家摸来贡献给樊疏桐人等的。比如那次在蔻海的身上闻到了麦乳精的香味,樊疏桐就命令常英:“目标——东区二号楼一楼厨房。我军所需的麦乳精就藏在某个柜子里,仔细检查,发现后马上拿来!”

常英连忙立正,举着手大声道:“报告首长,一定完成任务!”

“记住,不要惊动敌方!”

“是!”常英站得笔直,真正是英姿飒爽。

樊疏桐满意地点头,背着手,有板有眼地喊口号:“好——跑步前进!一二一,一二一…”

常英那个时候也就八九岁,成天穿着经她妈改小的小号绿军装,腰间还扣着同样改小了的皮带,以标准的出操向着目标——她家前进。不过一会儿工夫,就将她家的麦乳精摸出来贡献给了樊疏桐。麦乳精是一种黄色颗粒状的甜食,可以干吃,也可以冲水喝,是那个时候孩子们最爱吃的零食,很高档,一般人家不常买。外包装跟现在的罐装牛奶类似,多是作送礼用。虽然现在这种食物已经被淘汰,但是很多七八十年代走过来的人都记忆犹新,很香,也很甜,男孩女孩都爱吃。樊疏桐也很大方,把常英贡献的麦乳精分给大家吃,蔻海连声赞好吃,砸巴着舌头说:“嗯,不错,跟我们家的那罐味道简直一模一样。”

樊疏桐从小练就了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本事,正色道:“那你怎么不拿来给我们分享?”

蔻海说:“我妈锁着呢,说是吃多了不好。”

“那你还吃?”樊疏桐挑着眉反问。蔻海当时舔着手指说:“跟首长在一起,就是毒药我也吃。”

樊疏桐一脸坏笑,拍着他的肩膀说:“好样的,不愧是我出生入死的兄弟!”

结果晚上回到家,蔻海发现柜子里的麦乳精不见了,问妹妹,常英理直气壮地回答:“贡献给首长了!”蔻海气得就差没抽妹妹,但他也不能声张,只能咽了这个哑巴亏,此后类似的事情常有发生,蔻海也就习惯了,每次家里好吃的好玩的不见了,就会随声问妹妹:“我那盘邓丽君的磁带呢?又贡献给首长了?”

“报告政委,正是!”常英简直就是樊疏桐的内线,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卧底。没办法,常英从小就崇拜樊疏桐,那感觉跟崇拜她爸爸和哥哥是不一样的,简直是将樊疏桐奉为英雄,樊疏桐种种劣迹在她眼里成了英雄事迹。樊疏桐在大院里无恶不作,坏事做得越多,常英越崇拜。

一晃几年过去,哥哥们都长大了,常英也有了十三四岁,性别意识还没有觉醒,樊疏桐他们在柳荫路的小院里“开会”,常英一有空也要过去凑热闹。每次过去,看到连波带着小朝夕,就会觉得很好玩,捏着朝夕的粉脸说:“多好看的娃娃,比我家挂历上的娃娃还好看,连波哥哥,她怎么生出来的啊?”

常英的意思是,这么好看的小人儿应该不是人类生出来的,因为她也是妈妈生的女儿,怎么就没生得这么好看。

樊疏桐搭话道:“她妈是个妖精。”

连波斥责哥哥:“哥,在小孩子面前说话注意分寸!”

小朝夕歪着脑袋,撅着嘴说:“我妈妈不是妖精,我妈妈是仙女。”

“对喽,朝夕就是个小仙女!”连波将朝夕搂在怀里,很好地保护着她。常英又将她拉过来,问她:“那小仙女,你长大了想做什么?”

“我长大了要嫁人。”朝夕一脸天真,但是又很认真地回答这个问题。

常英乐了,逗她:“那你嫁给谁啊?”

朝夕将手一指,正指着连波:“就嫁给连波哥哥,我给她做媳妇儿。”

“哦哟——”

院子里起哄了,黑皮和细毛拍着手,嘴巴都快笑歪。连波脸皮薄,满脸通红,支吾着说:“小孩子说的话,你们也当真?”

只有樊疏桐没有笑,眯起眼睛,瞥着小仙人儿似的朝夕,嘀咕了句:“臭丫头,真是跟你妈一个德行…”

(3)

樊疏桐和陆蓁的交恶,从来就没有缓和过。

陆蓁对樊疏桐没好脸色,樊疏桐对这个漂亮的后妈也不买账,两人很少当面吵,一直是冷战。住在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至少表面应该保持平和,但就是这表面上的平和樊疏桐都做不到。当然,陆蓁也做不到。

但与之截然不同的是,陆蓁对连波却非常和善,这跟连波知书达礼,又呵护朝夕有关,更重要的是连波很尊敬陆蓁,虽然以陆蓁的年龄还远不够做连波的后妈,可人就是这样,你敬我一尺,我就让你一丈,连波一直把陆蓁当长辈样的尊敬,陆蓁当然也对这个仅小自己十来岁的“晚辈”关爱有加。两人经常在一起聊天,谈生活谈理想,连波有什么不懂的事情也会请教陆蓁。尤其是连波非常怀念自己已故的母亲更让陆蓁觉得这个孩子很善良,一个对父母都没感情的人,那跟禽兽没有区别。比如樊疏桐。

而陆蓁显然也表现得太明显了,夏天切西瓜,人人都有份,连门口站岗的警卫都有份,就是没樊疏桐的份。过年上街买礼物,连照顾朝夕的阿姨都有份,樊疏桐的,想都别想。甚至于,只要朝夕进了樊疏桐的房间,陆蓁就会暴跳如雷,不骂朝夕,骂阿姨,话往往说得很难听,无非是指桑骂槐。陆蓁不知道,她这是给自己给朝夕种恶果,最后尝恶果的只能是她自己,还有朝夕。

樊疏桐是个极记恨的人,一点一滴他全记着呢。比如收拾理发店的那个女人,他固执地认为那个女人利用他年少无知占了他便宜,于是借她男人之手狠狠收拾了她,不仅如此,还通过关系网让那女人连理发店都开不成,最后不得不灰溜溜地搬到G市下面的县城去住了。他一直没有动陆蓁,并不表示他怕她,或者是动不了她,而是他觉得时机未到。

樊疏桐一直在瞅时机收拾陆蓁。

机会终于来了!

有一天樊疏桐从外面晃悠回来,在军区门口看见武警盘问一个试图想进去的男子,本来他没有在意,结果听到那人说:“俺就是找一个叫陆蓁的,听说她是你们这儿一个首长的老婆,凭啥不让我进去?”

陆蓁?樊疏桐转过身,打量那男子。只见那人一身蓝色中山装,戴副眼镜,长相很斯文,拎着一个黑色行李包,看样子就是从外地来的。樊疏桐走过去,问他:“你找陆蓁?”

“是,是,我就找她。”那男子见有人跟他搭讪,意识到这人可能认识陆蓁,像遇见了救星,“可这位解放军同志不让我进去,我大老远的来这多不容易啊,转了几趟火车,你看我的样子也不像坏人嘛,他说要什么介绍信…”

樊疏桐说:“军区是随便能进去的吗?军事重地,懂不懂?”说 着又上下打量那男子,“你是陆蓁什么人?”

“哦,这个…”男子支吾起来,面露难色,“我不是她什么人。”

旁边的岗哨斥道:“不是她什么人怎么能进去?没有介绍信就不能进去,马上走,这里是军事重地,不是老百姓可以随便进去的。”

男子都快哭了:“可,可我大老远的来…”

“你到底是她什么人?”樊疏桐很好奇。

“我,我…”男子吞吞吐吐,最后终于说了实话,“我是她女儿的父亲,我叫邓钧,从湘西那边过来的…”

此人正是陆蓁当年在老家处过的一个相好,是F省派到Y市的一个地质勘探队搞勘探的技术员。陆蓁的老家上坡镇当年要建一个大水库,勘探队在水库设计阶段就早早就进驻到镇上,至于勘探个什么东西,乡亲们都不知道,只觉得新鲜,一大帮子人起早贪黑地在水库周围拉尺子提标本,很多人围着他们看热闹,陆蓁就是其中一个。至于邓钧怎么被她看上的,理由很简单,邓钧是那一拨人里最干净的后生。那时候是夏天,烈日炎炎,勘探队很多人都光着膀子,唯有邓钧穿着洁白的衬衫,一看就是的确良,这种布料在当时可不容易买到。他的头发很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陆蓁从来没见过男人有这么黑亮的头发,起风的时候,额前的头发飘飘的,常让陆蓁看得发呆。还有他的鞋子,永远洁净,不像其他人那样沾满黄土。因为他穿着皮鞋呀!棕色的,还很新的样子,擦得发亮。那年头穿得起皮鞋的人可不多,陆蓁的眼睛很好使,她见邓钧又是皮鞋又是的确良的衬衣,笑起来一口白牙,清清爽爽,言谈举止也非常有礼貌,文质彬彬的,断定他家里环境好。

陆蓁的老家因为交通闭塞,很穷也很荒蛮,除了冬天,男人们几乎不穿鞋也不穿褂子的,到哪儿都可以看到光着膀子的汉子,蹲在门口或是田边地头大口大口地扒饭,随口大声吐痰。陆蓁见惯了这样的男人,骨子里非常厌弃,也觉得他们很没出息,邓钧在当时年方十七岁的陆蓁眼里,简直成了稀罕。她觉得这就是她要找的男人!

但邓钧一直很有分寸,虽然他也很喜欢漂亮的陆蓁,陆蓁要他做什么,他都会尽心尽力地去做,可他从不越界,开口闭口“小陆妹妹”。有时候陆蓁主动拉他的手,他还会甩开,满脸通红。这样的局面一直持续到勘探队的撤离,陆蓁着急了,她知道一旦他们撤队,她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再遇见邓钧这样的男人了。陆蓁是个很有头脑的姑娘,关键时候是绝对拿得出气魄的,她一不做二不休,勘探队撤离前镇里为他们举行了一个欢送会,陆蓁就是在会后拿下了邓钧。因为邓钧那晚喝了酒,男人一喝酒,什么防线都是假的…但邓钧还没有醉到人事不省,他也是有些舍不得陆蓁的,在酒精的作用下终于失了控,他记得很清楚,陆蓁是黄花闺女。清醒后他对陆蓁说:“等我几年,我在工作上干出点名堂了就来接你。”

陆蓁信以为真,这可是男人的承诺啊,她满眼含泪地答应等他。谁知邓钧刚走不久,她就发现自己怀孕了,一个未出嫁的姑娘就被人搞大肚子,这在当时可是了不得的丑事,父亲差点将她的腿打断,她也忍了,而且誓死没有说出邓钧的名字。她知道一旦说出来,邓钧就完了,他要是完了,她这辈子就没什么指望了。陆蓁当时最大的指望就是邓钧有一天来接她走,让她远离那个荒蛮的山沟沟,过上城里人的生活。当然,后来她确实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但不是依靠的邓钧,谁让陆蓁是个有头脑的姑娘呢,她知道女人可是等不起的,她必须抓住一切可以让她出头的机会。

陆蓁当然是出头了,尤其是嫁给樊世荣后,成了上坡镇了不得的“大人物”,首长夫人啊,比县长都不知道大到哪儿去了。所以当若干年后邓钧重返上坡镇打听陆蓁时,听到的都是她的传奇经历,陆蓁的下落很容易就打听到了,尤其是在得知她未婚生女时,邓钧差点哭出声,因为他知道那孩子就是他的。他千里迢迢赶到G市来找陆蓁,并没有特别的想法,他知道以现时他的身份,连仰视的资格都没有,人家都是首长夫人了,他还能怎么着?但他想看看孩子,哪怕是一眼,也让他心里好过些,毕竟是自己的骨肉啊,他不能亲自养育她,看看她也是必须的,否则他将来老了会痛恨自己,如果孩子长大后得知生父如此绝情,也会恨他。

樊疏桐瞪大眼睛听完邓钧的叙述,半晌没有回过神。

当时是在军部大院旁边的一个饭馆里,他招待邓钧吃饭,邓钧千恩万谢,尤其在得知樊疏桐就是首长的儿子后,简直感激涕零。其实邓钧并非没有钱吃饭,看他的穿着也不是乡下人,他只是吃不下,甭说看孩子了,连军部大院的门他都进不去,他想起来就懊丧得不行。

“小兄弟,你能带我进去吗?我,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想看看孩子…”邓钧红着眼眶,几乎是央求樊疏桐。

樊疏桐支着下颌,目不转睛地盯着邓钧,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但脑子里早就是万马奔腾了,他摇摇头:“恐怕不行。”

“为什么?”邓钧一听就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