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点朝夕毫不怀疑。

以前小不懂事,现在她知道那个开满紫藤萝的大院有着怎样的地位,在十三岁之前的全部记忆,她都留在了那个大院。那里有她单独的房间,柔软的床,有漂亮的衣服,有很多的洋娃娃,有阿姨做的各种各样可口香甜的点心,还有那个被她叫做“爸爸”的人温暖的怀抱,还有,还有…她心底一阵战栗,不能想,一想就像有极细的针扎在心上,隐隐的疼,却牵动着全身的神经。

“朝夕,朝夕…”

她又恍惚听到他在唤她。每次都是在极度悲伤和疲倦,或者是梦境的时候听到他的呼唤。一直记得那个阴沉沉的黄昏,他在站台上搂着她怎么也不肯撒手,火车开动的时候,他跟着火车赶,拼命赶,朝夕朝他绝望地伸着手,生平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离别之痛。她看着他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不见,不记得她当时是怎么哭的,据舅舅后来说,她把一车厢的人都吓住了,那根本不是一个孩子正常的哭声…

她常常想,为什么会有那样的离别之痛,她原本生活得好好的,“爸爸”疼她宠她,妈妈爱她,除了那个恶棍,谁都把她当做掌心的宝。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她从天堂坠入地狱。什么都没了,就剩了个支离破碎千疮百孔的过去。而这是她的命运,痛苦死亡毁灭,是她的她就必须承受,就算仇恨把自己变成魔鬼,她也不会停止对他的诅咒!

“朝夕,还没睡啊?”表姐突然翻了个身。

朝夕“嗯”了声 :“姐,把你吵醒了吧?”

“没呢,是我自己睡不着。”表姐说着从床上坐起,披上衣服,“朝夕,你别怨我爸,他也是逼不得已…”

“没呢,我谁都没怨,就怨自己的命。”

“朝夕,你不知道吗?你的命比我好,你还怨什么啊?”

“…比你好?”

“难道不是吗?至少你除了嫁人,还有别的去处啊,可是我除了嫁人,没地儿去了,而我要不嫁人,大哥哪来的屋子成亲啊?”

朝夕挣扎着也爬起来坐起,黑灯瞎火的,看不清表姐的脸,但她可以断定表姐在哭,朝夕颤声问:“姐,你嫁人不开心吗?”

“开心?”表姐黑暗中嗤的一笑,“读过书的人就是会说话,知道说‘开心’,可是朝夕,你说我能开心吗?那个男人你也见过,就是上次坐在堂屋里耷拉着脑袋的那个人,黑巴巴的,从看亲到定亲我跟他总共没说过十句话,可是我要跟他过一辈子啊,一辈子有多长,你想过吗?”

“姐,你可以不同意啊,又不是非得嫁给他。”

“不同意咋样呢,人家出得起彩礼钱,他家是镇上开肉铺的,要没他家的彩礼钱爸拿来什么给大哥娶媳妇?”

“啊,拿彩礼娶媳妇?”

“农村都是这样啊,嫁了闺女娶媳妇…”

黑暗中,朝夕的睫毛开始蒙上泪光:“姐,这怎么成?”

“怎么不成?咱农村都兴这样,所以说你的命比我好,人又长得漂亮,又会读书,还能到大城市里去住,妹啊,姐姐我这辈子怕是爬不出这座山了。”表姐抽咽着, 靠着床头缩紧身子,“人的命真是没法比,朝夕,你不知道姐姐我有多羡慕你,走吧,走得远远的,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在外面过得再不好总比随便嫁个男人强,你不知道,那个人…我一靠近他就作呕,他是开肉铺的,一身的猪肉味…妹,你千万别留在这里,走,赶紧走,你妈会保佑你的…”

(2)

“朝夕,你真的要走啊?”

小恩将手操在袖子里,冻得鼻头通红。

朝夕没有回答,看着翻飞的芦苇,什么都不愿意想。

眼前这个地方是她最喜欢来的芦苇荡。每到秋天,河两岸的芦苇就开出融融的白花,随风起伏,衬得两岸的秋色最为美丽。这条河不知道从哪里流来,也不知道流向何方,因为经过上坡镇,被镇上的人称作“胭脂河”,据说是源于民国一个叫胭脂的女孩投河自尽,那个女孩被地主强抢去做姨太太,胭脂为了保贞洁投进了冰冷的河水,村里人为了纪念她就用她的名字给这条河命名。很凄美的故事。

朝夕从小就喜欢这条河,喜欢河两岸的芦苇,小时候经常跟表哥表姐们在芦苇丛中捉迷藏,后来她知道芦苇还被古人叫做“荻花”,白居易就有首诗里写到“枫叶荻花秋瑟瑟”。第一次知道这首诗是在大院的时候,她画了一幅画,满画都是飞舞的芦苇,连波看见了就随口念出那句诗,当时她就问荻花是什么,连波告诉她荻花是芦荻所开的花,而芦荻跟芦苇很相似,因此常被人们统称为芦苇。朝夕也分不清河岸开的是荻花还是苇花,似乎两者都有,但她更喜欢“荻花”这个名字,非常有诗意。

如果说她对这个镇还有些留恋,大约就只有这如飞雪般起伏的苇花和荻花了,她天生就是个浪漫而又孤独寂寞的人,闲书读多了,看见什么都浮想联翩,一片枯叶一朵流云,都会让她莫名感伤。在县城的中学读寄宿,她尤为孤独,没有什么要好的同学,因为那里的学生都是农村娃,个个都想通过升学鲤鱼跳龙门,跟她同寝室的几个女生每晚熄灯后都会在被窝里打手电筒看书,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不睡觉扎书里去,同学和同学之间都在暗暗较劲,没有人会把时间浪费在交朋友上。

朝夕只在学校宿舍住了一学期就搬出去了,寄宿太贵,她交不起那些费用。她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租金非常便宜,而且可以自己生火做饭,不用给学校交伙食费。至于房子如何(如果那还算房子的话),只能说能住人,虽然自己做饭麻烦点,但能填饱肚子也就可以了。朝夕的要求不高,能活命有书读,她就心满意足。

其实她很喜欢一个人独住,反正别人也不喜欢她,她也不喜欢跟别人打交道。只要有空闲时间她就躲在自己的屋里看书,不过看的不是课本,而是被老师深恶痛绝的闲书,像琼瑶的爱情小说,三毛的游记,席慕容的诗,张晓风的散文,她都看得如饥似渴。而神奇的是,她看闲书似乎并没有影响她的功课,她的成绩一直前五名之内,如果不是后来发生那件事,老师会很喜欢她。尤其是语文老师,经常把朝夕的作文当范文念给同学们听,老师并不知道,朝夕的作文很大程度上都得益于那些“闲书”。

在县城一中这样的重点中学考到前几名,是很让人羡慕的,因为一中的升学率非常高,每年都有大批的山里学子考上各地的大学,很多人都说进了一中就等于一只脚踏进大学门了。小恩就非常羡慕朝夕,因为朝夕已经一只脚踏进大学门了,对于他们这些农村孩子来说,上大学是唯一跳出山沟沟的捷径,否则就只能跟父辈们一样日日夜夜在田里地里劳作了,胆子大点还可以到广东沿海那边去打工,听说活儿不比种田轻松,但是有钱赚,小恩的哥哥和姐姐都去广东打工了,每个月都给家里寄钱来,小恩知道自己考大学无望,也萌生了去广东打工的想法。

跟朝夕遗世孤立的秀美不同,小恩生得很朴实,圆脸,皮肤白,在镇上论样貌也算得上好看,但不能跟朝夕比,谁都不能跟朝夕比,一比就比下去了。这也是除了小恩,没人愿意跟朝夕交好的原因,女孩子的自尊心都很强,谁愿意被比下去啊?

但是小恩不介意,她是乐天派,成天笑呵呵的,用小恩奶奶的说法就是缺心眼,小恩也不介意,说缺心眼就缺心眼,人要那么多心眼干吗,多累啊。她对朝夕即将离开上坡镇非常难过,朝夕的情况她当然也知道,但是她舍不得,眼泪巴巴地拉着朝夕的手说,“朝夕,那你还回来吗?”

朝夕迎风而立,恍惚着摇头。

她还回来干什么,妈妈不在了,这里有人希望她回来的吗?连表姐都叫她别回来了,说这里不是她待的地方。朝夕也知道这里不是她待的地方,可是哪里才是她待的地方呢?G市吗?

哦,不,她害怕回到那里。

对朝夕而言那个开满紫藤萝花的大院是她远去的一个梦,她留恋过那个地方,但也恨那个地方,她发过誓今生今世都不跟那家人来往的。所以连波给她寄的钱她退了回去,连波的哥哥那个恶棍来看她,也被她狠狠噬了一口,她恨,不知道怎么会那么恨,否则妈妈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

“你怎么哭了,别哭啊朝夕,我会想你的。”小恩要朝夕别哭,自己却满眶的泪,“如果我没考上大学我就去广东打工,G市不是在广东附近吗?我可以去看你的,朝夕我答应你,一定去看你,你别哭好吗?”

离别很快就来到。在县城小得不能再小的火车站,朝夕面对那么多给她送行的人竟然手足无措起来,除了舅舅一家人和小恩,她在一中的同学大部分都来了,老师也来了几个,有些同学她连话都没讲过几句,也都来送她。各种各样的笔记本和钢笔,还有书都被送到了朝夕的手上,朝夕从来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多人惦记着她。

“祝你一路顺风!”

“朝夕常回来看看啊。”

“朝夕你考上大学了要跟老师报喜哩。”

“多写信过来,免得家里人惦记。”

“好好用功,别贪玩,少看点闲书…”

“妹,我还能见到你吗?”

“…”

各种各样的离别话萦绕在朝夕耳畔,她最受不了的就是这样的场面,也不记得自己哭没有,只知道自己差不多是被亲友们推上火车的。护送她去G市的是几个部队上的人,一路上都在跟她说话,给她东西吃,这让朝夕想起了八岁那年妈妈带着她去G市时的情景,也是很多解放军叔叔阿姨逗她玩,给她糖吃,记忆中的那次旅行非常愉快,不曾想八年后重复从前的轨迹。唯一不同的是,这次是她孤身一人去G市,因为妈妈不在了。她没有选择,也没人给她选择的余地,她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女,她有能力选择吗?就像表姐嫁给那个屠夫一样,她也没得选择,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都有被逼着选择又没法选择的时候,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火车是凌晨时候到达终点站的。

朝夕被一个亲切的解放军阿姨摇醒,然后她迷迷糊糊地被带下火车,出了站,整座城市还在沉睡,月亮躲进了云层,星星稀稀疏疏地挂在遥远的天幕,料峭的寒风刮着地上的尘土枯叶飞旋地打着转。这些尘土枯叶就像她的命运,总是身不由己地旋转,也不知道明天后天它们会在哪儿,就如她自己,回到G市是终点还是起点?

朝夕心里乱得不行,惶恐不已。她被几个解放军叔叔阿姨带着往火车站广场上走,越往前走心里越乱,身上的长外套被风吹得掀了起来。而这时月亮突然从云缝里钻了出来,洒下一片森森的清光,空旷的广场上有人也朝她走来,她停住脚步,盯住那个缓缓走近的人影。火车站广场的灯不是很亮,她半梦半醒,疑心自己看错,那个穿着夹克,身形颀长,款款向自己走来的男人是…是他吗?

倏地,她手脚冰凉,仿佛灵魂出了窍,一时无法辨认眼前的这张脸。这张脸,这张无数次被她在梦中拼凑的脸不断重叠,脑中一片空白。

而他已经走到了跟前,应该是等了很久,脸上有分明的倦意,头发也被风吹得有些乱,但眉目依旧清明,看着朝夕莞尔一笑:“朝夕,还认得我吗?”

(3)

米色碎花窗帘半拉着,阳光刚好照在窗前的小书桌上,好像还是原来的摆设,只不过多了盆绿色的小盆栽,刚发了新芽,嫩绿的芽儿被阳光照得通体透亮。床对面的书柜和衣柜都是原来的样子,书柜里放着很多过去她喜欢的小玩意,有印着嫦娥奔月的糖果盒,有她最爱收藏的小泥人,还有几只绒毛小熊和洋娃娃,那娃娃的辫子还是当年她扎的,眼睛圆溜溜地正看着床上的她。朝夕疑心自己是做梦,把头转向一边,目光落在床头柜的镜框上,里面嵌着她和妈妈的合影,紫藤萝花架下,妈妈穿着碎花连衣裙抱着她笑魇如花,恍若隔世。

朝夕从床上坐起,环顾四周,阳光那么清晰,窗外还有清脆的鸟鸣,她还是有些回不过神。于是赤足下床,发现自己穿了件白色的绣花长睡裙,袖口和裙摆是她喜欢的荷叶边,她拉拉睡裙,又摸摸自己的头发,这才觉得不是梦了。

房子里隐约有人说话。

朝夕迟疑着走到门边,伸手扭动门把手,然后把脑袋伸出门外,熟悉的走廊木地板被擦得光亮可鉴,这是二楼。她的目光继续搜寻,楼梯下面,背对着她站着一个年轻人,穿着白衬衣,身姿挺拔,正在跟珍姨说着什么。珍姨不停地点头,转身进厨房,一转身就看到赤足站在二楼卧室边的朝夕:“哎哟,朝夕醒了!”珍姨惊喜地叫了起来。

连波一怔,一扭头也看到了满脸懵懂的朝夕,笑容如清晨的阳光在他脸上蔓延开来:“朝夕,你醒了?”他惊喜异常,疾步上楼来,“睡得好吗?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先洗个脸?”

朝夕看着一步步走近她的连波,下意识地倒退几步。她盯着他,似熟悉,又似陌生,四年的光阴她努力去淡忘他,拼命把他的影子在脑海里揉碎,揉碎,可往往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又情不自禁地把碎了的影子一点点地拼凑起来。结果他的样子在她碎了又拼,拼了又碎的痛苦回忆里越来越不成形,就如此刻的他,脱了那身绿军装,留起了边分头,她居然一点都认不出他了。

“朝夕,不认得我吗?”连波已经站到了她的跟前。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浑厚的声音,听上去让人着迷。只是他的脸偏瘦,显得格外深沉,有一种很安然的光芒,静静地从他的眼睛里流淌出来。

“怎么会不认得呢,这么久没见面怕是生分些了吧。”楼下的珍姨听到了,笑眯眯地抬起头说,“朝夕,你先洗把脸,我这就去给你准备早餐,你爸爸中午会回来跟你一起吃饭,晚上蔻政委他们一家都会来,给你接风洗尘。”

说完喜滋滋地往厨房去了。

连波上下打量个头齐他肩膀的朝夕,眼中难掩激动:“朝夕,你长大了,变成大姑娘了,真好看…”

朝夕垂下眼帘,一声不吭地退进房间关上了门。

连波像是当头挨了一记闷棍:“朝夕…”

阵阵无法化解的哀痛,在连波的心里弥漫着,他看到了他和她之间那巨大的鸿沟。他以为她肯回来就放下了过去,但冷冰冰的现实给他泼了一盆冷水,从她漠然的眼神里他可以看到,那些从前的障碍依然存在,什么都没有改变…也许还需要时间吧,她毕竟离开了四年,四年里她一定经历了很多同龄孩子不曾经历的苦痛,她眼中的冷漠只是暂时的,她失去爱和温暖太久,她需要时间慢慢回暖。连波看着那张门,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这时楼下的电话响了。连波跟房间里的朝夕说:“朝夕,赶紧出来洗脸,珍姨做了你最喜欢吃的点心哦。”

说完急急忙忙地下楼接电话。

“她回来了?”电话那边是樊疏桐懒懒的声音。

连波“嗯了声,问:“哥,你还在深圳啊,什么时候回来一趟,看看朝夕吧。”

樊疏桐答非所问:“她…怎么样?”

连波摇头:“不大说话,从在火车站接到她到现在,我没听她说过一句话。”说着他抬头看了看朝夕紧闭的房门,越来越担心朝夕会不会重新融入这个家庭,“哥,我感觉她还恨着我们…”

“恨就恨吧,你还指望她对咱家感激不尽?”

“话不能这么说,哥。”

“秀才啊,你书读傻了,她跟她妈一样骨子里就是带刺的,你没事最好别招惹她,小心她扎得你血淋淋。”

“哥,我不喜欢你这么说朝夕!”

“我也不喜欢看你这么傻不拉唧,还当她是小孩子呢,她是已经长全了牙齿的豹子,留神点,别被她咬死了还当是在挠痒痒…”

连波“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一抬头,正好看见朝夕站在楼梯口,仍然穿着睡袍,长发零乱地披散在胸前,弧线优美的刘海下是一张眉目如画的清水脸。他赶紧露出和善的笑容,正要说什么,朝夕看了他两秒,转身就朝漱洗室走去。

连波张着嘴站在电话机旁,好半天没回过神来。

“士林,怎么不开了?”

黑皮看着发愣的樊疏桐不明其意。

自从早上樊疏桐跟连波打完电话,脸上的表情就很恍惚。心事重重地开车出来,他一直闷不作声。车子开到福田的时候,他更加心烦意乱了,将车子打了个弯,绕到街道拐角处,扭头跟黑皮说:“你先在这下车,自己打车去公司吧,我有点不舒服,在这歇息会,马上就来。”

“怎么了,跟连波又怄气了?”

“没你的事,下去。”樊疏桐仿佛梦呓,可板着脸的样子却很骇人。

好在从小玩到大,黑皮知道他的底子,也没有往心里去。而且他早上多少也听到了樊疏桐讲电话,心下什么都明白,很自觉地下了车:“兄弟,我劝你一句,过去的事别老搁心上,添堵。”

“滚!”

“好,好,我滚。”

黑皮连连举起手,活怕这魔王。

小时候当魔王就算了,长大了依然不改这德行,可是还真别说,这世道还就服他这样的人,这么多发小,还就这小子混出了头。一个人在深圳混得风生水起的,住别墅,开大奔,让黑皮和细毛一帮兄弟眼馋得不行。这不,上个月黑皮辞了内地的差事就来投靠樊疏桐了,铁了心要跟这小子混。樊疏桐也没说不肯,每天好吃好喝的招待他,但并没有让他做什么实质性的事情,昨晚黑皮终于忍不住找他要活干,樊疏桐反问一句,“你自己说,你能干好什么?你能干什么,我就让你去干。”一句话问得黑皮哑口无言,在G市他和细毛都是成天吃喝玩乐的主,手无一技之长,到了深圳还真不知道能干啥。于是就要樊疏桐带他去公司看看,能不能干点啥他看看心里就有个底了,樊疏桐就同意了,准备上午带他一起去公司上班。结果早上樊疏桐突然想起什么,给连波打了个电话,没打电话前还好好的,电话一打完情绪就变了,一路都绷着脸,黑皮好心劝他几句,反碰了一鼻子灰。

看着黑皮打了车消失在车流中,樊疏桐像是终于卸下了包袱似的,将头伏在方向盘上,又陷入了那样的无声无息。

(4)

一年前。

樊疏桐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终于踏上去Y市的旅程。朝夕在Y市下面的一个县城中学读书,他在她学校门口徘徊了很久,终于在一天放学时拦住了正准备去打零工的朝夕。可以想象朝夕的生活境况有多么糟糕,白天上课,晚上则到学校附近的夜市摊上端盘子赚点小钱,夜市收摊得很晚,经常凌晨三四点了朝夕才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出租屋。她可能没钱交住宿费,住不起学校宿舍。她的出租屋严格来说算不上是屋,其实就是一排搭在低洼处的窝棚,棚里住着的都是些拾破烂摆地摊或者是无家可归的人,朝夕住的那间屋子仅够放得下一张小桌和一张红砖搭起来的木板床,如果那还算是床的话。生火做饭得到外面的屋檐下,而生火的煤球竟然是朝夕自己做的!

樊疏桐跟踪了朝夕几天,亲眼看到朝夕自己从铁路上捡来煤渣,拍碎了掺入黄土做煤球,一个女孩子,十几岁,居然自己做煤球。那么冷的天,她一个人蓬头垢面地佝偻着身子在煤炉边上做饭,菜都是她放学时从菜场捡来的烂叶子,和着饭一起炒着吃,这样可以节约煤火。而樊疏桐当时就站在不远处的旮遢角落里,目睹那一幕,他心如刀绞,那一刻他甚至怀疑自己能否活着离开,那种疼痛简直生不如死。

在学校门口拦到朝夕时,朝夕像是见了鬼似的,瞪着他半天没回过神。樊疏桐尽可能地用平和的语气跟她说:“朝夕,是,是我爸要我来看看你的…”

他虽然混世,却甚少撒谎,所以说起话来结结巴巴。

朝夕反应过来了,脸上倒还不是太难看,说的话却很刺人:“来看我们死了吗?”说着她竟然还笑了笑。

樊疏桐看着清丽傲然的朝夕,更加磕磕巴巴了:“不,不是。”

“那是什么?”朝夕大约是长期营养不良,身子发育得不是很好,个头比同龄的女孩子要小很多,可是她仰着面孔质问樊疏桐的时候,那样子真是咄咄逼人。樊疏桐没有跟她纠缠这个问题,只说:“一起吃个饭吧,我明天就要走了。”

因为瘦,朝夕的那双眼睛大得有些吓人,睫毛又生得密,忽闪着的时候目光仿佛能摄人魂魄,让人无法直视。但她态度还算和气,点了点头:“好吧。这几天你跟着我也跟辛苦了,就一起吃个饭吧。”

樊疏桐愕然,原来她早发现了他!

朝夕莞尔一笑:“我以为你走了的,没想到还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