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完了就一个人关屋里,我怕她出事,晚上就偷偷进房去看她,结果你猜怎么着,她眼睛根本就是睁着的,可是我走到她床跟前她又像是看不见我,可把我吓坏了,就在她床边守了一夜,她竟然就睁一夜,连身都没翻,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像根木头,怎么会这样,以前这孩子很活泼的啊!”

珍姨哽咽着,指着客厅墙角的一堆烂木头说:“瞧,都劈成那样了,谁都拦不住,一边劈一边哭…”

“这儿没事了,珍姨,你去忙吧。”连波打断她。

珍姨进厨房后,连波在那堆烂木头边站了很久,仿佛那是一座墓,他在凭吊着谁,脸上是一种万念俱灰的哀恸。晚饭他没有吃,一个人在朝夕的房间坐着,也不开灯,就那么坐着…外面下起了暴雨,噼噼啪啪的雨点打在窗玻璃上,风声雨声透着无尽的凄凉,他知道,从今后他再也见不到她了,他又一次丢失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仿佛是身体中的某个部分被生生地剜去,疼痛麻痹了他的神经,让他开始怀疑那个地方还能不能活过来。那个地方是他的心。

没有办法,他完全没有办法做出另外的选择,哪怕她恨他。他只能寄希望于她将来长大后能理解他,哪怕她再也不见他,虽然她现在已经十八岁了,但感觉上他还当她是个孩子,就像十年前第一次见到她时一样,她是个多么惹人怜爱的小孩啊…

十年前他还在重庆读军校,突然接到家里的电报,说哥哥出事了被关了禁闭,他连夜赶回聿市,去医院看望那个被哥哥扔下楼的“妹妹”。病房门当时虚掩的,连波推门进去时,病房内只有hushi在,没有语言可以形容连波第一眼见到朝夕时的感觉,那时候朝夕还只有八九岁的样子,脸蛋粉嘟嘟的,看到连波时仿佛花朵绽放,竟然露齿一笑,就是那笑让连波心里划过一阵刺痛,他愣怔了好一会儿,没有回过神。

也不知怎的,他看着小朝夕心里陡然就生出一种异样,闪电一样照亮了他黑暗的心田,他没有办法移开视线,慢慢靠近她,像靠近一个遗失多年的梦,生怕眨眼工夫她就会不见了似的。

“你是谁啊?”小朝夕当时躺在病床上,歪着小脑袋打量他,虽然脸上的伤痕明显,可看上去她的精神还不错,一双黑眼睛亮晶晶的。

连波俯身微笑起来,发自肺腑地笑起来,像看着一个失而复得的珍宝一样看着她:“我叫连波,是你哥哥,你可以叫我连哥哥。”

小朝夕的黑眼睛弯成了月亮,露出一口细白的牙,一点也不生分:“连哥哥,你是来看我的吗?”

连波点点头:“对啊,我来看你的,你摔在哪里,还疼不疼?”说着他在她床边的椅子上坐下。小朝夕格外好奇地打量他:“不疼了,我是个勇敢的孩子,不过连哥哥,你为什么才来看我呢?”

连波一愣,笑道反问:“为什么你会这么说?我们之前没有见过面啊。”

“咦,我好像见过你呢,肯定是见过!”小朝夕还真像那么回事地眨巴着眼睛,想了想,说,“你是不是从翡翠城堡过来的?我每晚都在书里看到你呀,我最喜欢那本书了,不过你怎么知道我受伤了呢,是不是那只乌鸦告诉你的?”

连波当时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她在讲什么,后来他才搞清,原来她是把他当某本童话书里的人物了。多么纯真的孩子,无论大人的世界多么浑噩纠缠,她的眼睛和心灵只看得到美好,她就像是个生活在童话世界的小公主,丝毫不曾想过未来她的人生会遭遇到怎样的不幸。

朝夕是不幸的,否则不会变成现在这样,她已经这么不幸,他还要把她往悬崖下推,别说朝夕,他连自己都无法原谅自己。此刻他仰倒在朝夕睡过的床上,忽然感觉到脑袋下枕着样软软的东西,抬头一看,原来是她的一件睡裙,白底小碎花的图案很清新,衣服上还留着她身上特有的气息,淡淡的,像是春天田野里的花香,让他不由得深呼吸,再呼吸。然后他发疯似的把它捧在胸前,整个脸都埋了进去…

“朝夕,朝夕…”

他在心底绝望地唤着她,好像这样她就会出现在他面前一样,可是他知道她不会来的,他那么残忍地撇下了她,她这辈子都不会再多看他一眼了。曾有过的美好的甜蜜,此刻都变成了粗壮的尖刺,深深扎着他的心。他将头埋在她的衣服里,狼一样地低声号哭起来。凄切的哭声,在静寂的夜空,时轻时重,犹如山谷里呼啸而过的狂风。

一年多来,朝夕常在梦中惊醒,梦见有人在黑暗中哭泣,是她自己在哭,还是别人在哭,她分辨不出来。

她还模模糊糊听到有人在喊她,“朝夕,朝夕…”她隐约知道那个人是谁,却并不愿去想,每每醒来总是决然地将梦境遗忘,不容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念想,在她看来,她遇见那个人只是老天爷蓄意地开了一个玩笑,他们都在各自的世界,就像是两颗流星,只能在各自的轨道里运行,一旦相遇就会把彼此撞得粉碎。

而事实是她已经粉碎,灵魂粉碎,心也粉碎,活着的只是一具空壳,她再也不会相信这世上有梦想家园的存在,就是有,也不会属于她,从小她就喜欢看书,书里都说这世上最靠不住的就是诺言,她偏不信,所以才受伤,现在她唯一坚信的是,他早晚会将她完完全全地遗忘,就如她亦会拼命遗忘他一样,也正是这个不幸遇到的人让她明白,这世上很多东西,是没办法永远地抓住的。终有一天,那些曾经的过往都会随风消散,比如诺言,她和他的故事也会成为浮光掠影,不复存在。

只是,当朝夕迎来她在北京的第二个冬天时,她不知道还能不能熬得过这个冬天,每天都被无休止的腹痛折磨得死去活来,人越发单薄消瘦,走路都是轻飘飘的,仿佛随便呵口气就能化了去,为此同寝室的姐妹给她取了个外号,叫做“仙女”,她只能苦笑,上个月,她实在痛得受不了了,就鼓起勇气去医院检查了下,照了B超,结果显示果然是她的肚子长了东西,是个肿瘤,医生建议她做进一步的检查,以确定肿瘤是良性的还是恶性的,如果耽误治疗,怕有生命危险,当时她什么也没说就离开了医院,良性也好,恶性也罢,她根本懒得去管,痛吧,就这么痛死过去是最好的。

她知道,她这是在自虐,好像只有借由着身体的疼痛才能缓解心里的痛,都说时间是医治伤口的最好良药,可是一年过去了,她心上的口子仍然在夜深人静时撕裂般地疼痛,她睡得是上铺,每晚都在床上辗转难眠,一动床铺就摇晃,还咯吱作响,搞得睡下铺的同学很有意见,没有办法,她只能忍着不动,像把自己捆在受刑台上一样,任由着千刀万剐。

在北京读书的这一年多里,朝夕没有交一个朋友,跟寝室里的姐妹关系也一般,这跟她的性格有关,也跟她的美貌有关,太漂亮的人是要遭天谴的,连天都谴,如何逃得过人的嫉妒?其实Z大的美女为数不少,跟旁边的S学院大以帅哥闻名一样,Z大正是以美女闻名,而漂亮有时是要付出代价的,漂亮得过分了就会犯众怒,会成为所有人的眼中钉,很不幸,朝夕的美貌就犯了众怒。

虽然生着病,可就有话怎么说,病中的美人才真的楚楚可怜,朝夕的身段好,皮肤好,那双漆黑如深潭的眼眸永远低垂,犹自哀怜的样子让Z大的男生无不趋之若鹜,就连毗邻的S学院也经常有男生来瞻仰朝夕惊世骇俗的美丽,只要是她出现的地方,无论是食堂、图书馆、教室还是宿舍区,总有各色男生往她身边靠,跟她搭讪,或者莫名其妙送张电影票什么的,而朝夕就像是一座千年冰山,从不对那些男生露笑脸,没有人可以融化得了她,她也不会给别人一丝一毫的温度,这样的美人是不会讨人喜欢的,哪怕是那些为她倾倒的男生。

而女生们则都不愿意跟朝夕走在一起,因为会被比下去,朝夕的美丽是很独特的,并不是那种艳光四射的美艳,她穿得很朴素,也从不往脸上涂脂抹粉,脸上永远干干净净,她更多的是以气质出众,再美的女生走到她身边也会黯然失色,而长相一般的女生就更加避而远之了,否则等于是把自己的缺点暴露给大家看,可怜的朝夕走到哪里都是孤零零一个人,除了必须的交流,基本上没有人跟她说话(也可能是她自己不愿意跟别人说话),有一次她生病发高烧,几天没有上课,躺在床上睡得饥肠辘辘,虽然没有一个人问她句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最后还是他自己撑着爬下床,走路到校门口拦了辆出租车去医院打点滴。

慢慢的,朝夕有些明白,不仅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惹人嫉妒,还有一个原因,她没有什么家世背景值得炫耀(或者说她没有炫耀过),加之没有人过来看望她,让周围的人以为她不是来自乡下就是来自某个小城镇,人都是势力的啊,寝室里的几个女生都有着很好的家境,父母不是当大官就是做大生意,在她们眼里,朝夕跟她们压根就不是一个档次,很自然地就将朝夕隔绝在她们的圈子之外。

其实并非没有人来看朝夕,而是她不愿意见,连电话也不愿意接,连波偶尔打电话到宿舍,她就从来不接,有一次连波出差到北京,在Z大去了几趟都没有见到她,不知道她躲去了哪里,自从一年前她一个人孤零零地来到北京,她就将这个人整个地从心里剜去了,他就是她的毒瘤,直接长在了她的心上。

寇海也来看过她,大约是连波托付的,也正是通过寇海,朝夕得知樊疏桐已被送去美国治疗,因为国内没有这样的技术,非常奇怪,提到樊疏桐,她心里倒是很平静,说到底,那也是个可怜的人,听寇海说,那人脑子里的淤血将会伴随他一生,即便去美国做了手术,也没法彻底根治。

然后,当寇海又提到连波,朝夕的反应非常激烈,脸一下子就冷了下来,目光如破碎的寒冰,嗖嗖地直刺向寇海。

吓得寇海赶紧住嘴,半天没敢再吱声,她也没有吭声,像是突然陷入无底的深渊,无论她心底怎么恸哭呐喊,都不会有人听到,没有人可以听得到。

当时是在Z大附近的一家餐馆,寇海请她吃饭,见她沉默不语只得转移话题,又说到了樊疏桐:“他被送去国外了,没办法,头疼得他几次要自杀。”

从小玩到大的兄弟,眼见兄弟在地狱里受难,每每痛到要拿头撞墙,一帮兄弟总是偷偷抹泪,都想帮他受难,可是,那是他的灾难,谁也帮不了他。

“你没见他的样子,恨不得死。”寇海一说到樊疏桐眼眶就红了,“樊伯伯也很后悔,不等上面正式通知,他自己就先退下来了,身体也垮了,跟谁都没有话说,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出来。”

朝夕神色恍惚,还是没有说话,目光零乱地落在桌上的菜盘里,不知道在想什么,寇海哽咽着继续说:“士林开始死活不肯去美国,他说怕他怕见不到你了,怎么都不肯去,要去就得把你也带上,我们只得哄他,说你已经在美国那边等着他了,他这才肯上飞机…我们也不知道现在那边是什么情况,隔着个大洋呢,打个电话都不方便,他肯定在那边骂死我们了,说我们骗他…”

“他不会死的,你们放心好了。”朝夕终于开口,长睫低垂,“最该死的人不是他。”

“朝夕,你就别恨他了,他都那样了。”

“谁说我恨他?我不恨他,我恨的不是他,不是他…”朝夕摇着头,眸底闪过摄人魂魄的光芒,随即又变得无声无息。

她的眼中不是恨,是一种顿然的悔悟,那种悔,恨不得把自己撕成碎片,剁成肉泥,一直以为爱是个好东西,相对于恨,爱是那么的温柔甜蜜,可是爱的力量远胜过恨,还没靠近就已经毁了她,把她变成了灰烬、废墟。

而连波之所有伤他至深,是因为她没有对他设防,完全忽略了他的毁灭性,于是那刀子就直接捅在了她的心窝里。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连波,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虽然我从未对你表白,可是你心里什么都明白,你明白为何还要这样待我?还说给我建造梦想家园,那分明是骗人的!可恨的是,既然你没有这个心,为什么要给我希望?在我自以为已经握紧了那希望的时候,你又一声不吭地打碎了我的幻想,眼睁睁地看着我沉入黑暗,一丝一毫的怜悯都不肯给我——现在我已经什么都没了,都碎了,现在你该满意了吧,你可比樊疏桐还狠,你的心肝都是黑的…

生活就这么一页页翻过,毫无新意。

只是,在这年冬天第一场大雪降临北京的时候,朝夕突然对目前的生活产生极大的厌倦,包括她所学的法律专业,其实厌恶由来已久,只是不像现在这样发展到难以容忍的地步而已,她也不知道当初也不知道当初填志愿的时候哪根筋打错了,竟然报考政法大学,都读了一年多了,连一丝一毫的兴趣都没有建立起来,从前学习很认真的她,现在开始旷课,要么在街上闲逛,要么在寝室里蒙头大睡,整天无所事事,像是给自己放大假似的,根本不愿去想将来会怎样。

后来朝夕发现了一个好去处——S学院的美术院,那天那是很偶然的,她去Z大旁边的S学院听演讲,经过美术院的教室时她停住了脚步,发现教室里的学生正在上雕塑课,跟Z大死板严谨的教学方式不同,美术院的学生上课看上去非常随意,每个人手里都在摆弄着一尊泥塑,老师也没有滔滔不绝地讲课,而是任由学生们自由发挥,顶多旁边做下指导,那种浓郁的艺术气氛一下就吸引了朝夕。

他当时看着看着就走了神,想起了连波送她的那个泥人。

很不幸,那个泥人被樊世荣的皮带打碎了,也许这就是一种提示吧,预示她今生都不可能被重塑,连波太天真了,她也太天真了。

朝夕从此成了美术院的常客,一有空就过来看他们上课,时间长了,教雕塑的老师林染秋认识了她,林老师很年轻,三十出头,以前也是S学院的学生,毕业后回校执教,倒不是他有多么喜欢教师这份工作,而是他喜欢这种逍遥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每周就那么两节课,大把的课余时间可以给自己挥霍,何乐而不为呢?接触时间长了,朝夕发现林染秋的确是个随行而自我的人,这点从他的教学方式就可以看出来,他从不要求学生怎么去雕刻,而是让学生自己去领悟应该怎么雕刻,林染秋说浑然天成的东西才是真正的艺术,艺术是灵感的产物,而灵感是教不了的,属于学生自身的天赋,林染秋见找洗那么喜欢雕塑,就安排她做了个旁听生,她有空就可以过来上课,来去自便,结果朝夕风雨无阻,一个学期下来一节课不落,比他们美术院真正的学生还勤奋,慢慢地,林染秋也就将她当成真正的学生,很认真地教她了,他发现这丫头不仅勤奋,还很有天分,悟性极高,雕出来的东西活灵活现,水平一点也不比他们这里大三大四的学生差,但是让林染秋觉得奇怪的是,朝夕每次创作人体雕塑时,总是不雕刻脸部,完全是做模糊处理的,而其他的位置却处理地极其细致,甚至连手掌的掌纹都雕刻出来了,为什么会偏偏忽略脸部?故意的吗?

朝夕对此从未正面回答,每次都是含糊其辞,有一次又被林染秋问道这个问题,她神色恍惚地说了句:“我不记得脸了。”

“谁的脸?”

“不记得了。”

这天上午,她一觉醒来发觉已到十一点,都快吃午饭了,自从迷恋上雕塑,她在Z大这边旷课就更严重了,已经几次被系主任警告,如果继续旷课她将被除名,她也写了几份保证书,保证不再旷课,可是她还是管不住自己,即便美术院那边没有课,她也不想在这边上专业课,每天不是背枯燥冗长的法律条文,就是分析各种案例,她厌烦到头痛的地步了。

“405邓朝夕,有人找!”楼下传达室的大妈突然叫她。

朝夕刚洗完脸,以为是林染秋找她,赶紧穿上大衣跑下楼去,林染秋因为大把的课余时间没地方挥霍,经常上这儿来找她,约她吃饭,或者去爬山什么,两人早就不是普通师生关系,已经成了朋友,女生都是很敏感的,她当然也知道林染秋如此频繁地到她这儿来挥霍课余时间,自然不是只把当她学生或者朋友,但林染秋就是这点好,从不暗示或者表露什么,他给人的感觉就是闲闲的,懒懒的,说话闲闲的,做事也是闲闲的,不紧不慢,不慌不张,对什么都是云淡风轻的样子,而聪明的朝夕就装糊涂,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约她吃饭也好爬山也好,她大大方方地去,也很放心跟林染秋出去,因为林染秋是典型的君子作风,每次带朝夕出去玩总是很准时地送她回宿舍,这家伙掐时间掐得太准了,晚上十一点学校关门,他从来没有在十一点过一分回来过,每次都是在逼近十一点的五分钟内将朝夕送到校门口。

而且,林染秋还很有绅士风度,从不主动对女生亲近或者是占便宜什么的,用他自己开玩笑的话说,除非是哪个女人下了药要办他,否则他不会就范,最后又不忘补充一句:“当然,我很欢迎女士们下药办我。”

朝夕每每被逗得咯咯地笑,在认识林染秋前,她很少笑,几乎忘了自己笑是什么样子,可是现在她倒经常笑了,笑得没心没肺,当自己没心没肺,最好是没心没肺,这样才会慢慢忘记那些伤痛,这也是她选择跟林染秋走近的原因,至于周围的人怎么议论,误会林染秋是她男朋友也好,嘲笑她找了个穷教书的也罢,他都懒得去解释,大约是近朱者赤,朝夕受林染秋的影响现在也变得闲闲的了,说话做事总是比别人慢半拍,对什么都不在乎,如果将来和林染秋发展成男女朋友或者是嫁给他做老婆,也没什么不可以,是女人总要嫁人的,嫁谁不是嫁呢,她已经是这样了就只能这样了,她觉得自己真是没心没肺了,可能是林染秋很准确地把握住了她的这种心理,所以从不强求她什么,他不急,一点也不急,因为他相信水到渠成的道理,两个人都不急于确定什么,那就再好不过了,在一起轻松无比,没有任何负担。

前几天刚下过大雪,宿舍楼下花圃里的雪还没有化,覆盖着薄薄的一层白,已经凝成了冰,晶莹剔透,在阳光下熠熠闪闪的,仿佛那里面藏着什么珍宝,朝夕穿上大衣下了楼,立刻眯起了眼睛,花圃里的冰雪反射着的耀眼的光芒让她觉得很不适应,她眯着眼睛找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发现林染秋的身影,正四顾张望着,旁边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低沉悦耳:“朝夕,好久不见了。”

车子在胡同里拐来拐去,行驶得非常缓慢,因为不时有小孩在马路中央放爆竹,或者有行人贴着车子穿过胡同,司机不得不放慢速度,朝夕原本对北京不是很熟悉,但自从认识林染秋,在他的带领下经常穿梭于北京的各种胡同,慢慢的也就熟悉了起来,她判断她现在所处的位置就在后海附近,至少没有出后海的范围,最最平常不过的一条胡同而已,狭窄的透道两边随处可见晾晒着小孩衣物的大杂院,不时有狗吠声,路边有时还堆放着煤球,让原本通仄的胡同更加狭隘得难以通行。

绕来绕去的,朝夕有些犯晕了,不明白樊疏桐怎么带她来这迷宫似的胡同里兜圈子,难道他住在这里?

结果是她猜对了一半,樊疏桐的确是住在这里,曾经住在这里。“我小时候在这住过…”樊疏桐跟朝夕介绍说,“那时候老头子在北京任职,部队上分给我们加一个院子,我妈带着我在这里住了有三四年呢,直到老头子调到聿市,我们才搬走,院子后来还给了地方,刚开始住了好几户人家,后来别人集体买下,前年正好房主移居国外,我看价钱合适就把它买下来了。”

樊疏桐说着这些的时候,朝夕脸上没有任何反应,像在听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在说话,跟他毫不相干。

事实上从他见到樊疏桐第一眼开始,她脸上就始终是无风无浪的平静,一点也不意外,一点也没表现出意外,陌生的眼光打量他几眼,只问了句:“你怎么来了?”

樊疏桐却激动得要命,从美国飞回国,一下飞机就着急打听朝夕读书的学校,要不是被老雕逼着去医院做复查,他只怕当时就去找朝夕了,但是很奇怪,他没有打电话问连波,而是打电话给寇海问朝夕情况,为什么不打给连波?他没有仔细想过,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

寇海接到樊疏桐电话的时候正好和细毛他们在喀秋莎吃饭,细毛的二姐二毛生日,柯夕年给二毛庆生,在喀秋莎宴请一帮亲友,听闻樊疏桐回国,黑皮立刻激动地放下酒杯,连声问:“人呢,人呢?”寇海剔着牙,没好气地说:“在北京。”

黑皮当时还没反应过来,疑惑地问:“啊?北京?干吗要去北京?从香港转道回聿市不是更近吗?”

细毛哧哧地笑:“看来我们的樊士林(司令)脑子没坏,还知道去北京那个看自己喜欢的妞,原来我很担心他在美国开颅,被美帝国主义开成了傻子。”

“嗯,英雄所见略同,他脑子的确没坏,认得妞肯定也认得我们。”寇海笑着颌首,“我还生怕他开颅会搞得失忆呢,那就惨了,不认得我们了…”说着又觉得不对,“不过他怎么不打电话给连波问朝夕,干吗打电话给我?”

这个问题樊疏桐自己也搞不明白,给寇海打完电话后才反应过来,是啊,他怎么不先打给连波?

但是他没工夫深想这个问题,因为他整个身心都在朝夕身上,不时用眼色打量沉默不语的朝夕,她似乎更瘦了,不过精神还好,刚刚在她宿舍楼下见到她时,风很大很冷,吹得她的长发丝丝散乱,一对宝石样的眸子璀璨闪亮,放佛有黑芒自眼中飞溅而出,一下就抓住了他的心。

她的样子显得有些慵懒,大衣松松垮垮地披在肩头,头发凌乱,脸上像是刚擦过润肤霜,莹润含香,她见到他仅仅是有几分诧异而已,问他怎么来了,他按捺住想上前拥抱她的冲动,款款走近她,笑道;“刚下飞机,过来看看你,你还好吧?”

朝夕的态度应该还算是不错的,他请她吃饭,她也应允了(刚好她没吃),不过当时正是下课时间,当朝夕迈上那辆银灰色林肯时,立即吸引了无数惊羡的目光,不仅是因为那辆车够拉风,也因为Z大是严禁外面车辆进入校区的,这辆林肯可以长驱而入畅通无阻,可以想象车子的主人一定很有身份,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樊疏桐够抢眼,大约是刚从美国回来,洋气十足,相貌本身就英俊,用寇海经常调侃他的话说:“本来就风流,偏生得一副好皮囊,真真是个祸害。”因为天太冷他穿了件深咖啡色的毛领大衣,戴了副金丝边眼镜,更加衬得他气度非凡,仪表堂堂,随便往那辆林肯车边一靠,啧啧啧,那些进出宿舍楼的青涩女生无不驻足观望,根本无法移动视线。

以当时的状况,朝夕不上他的车都不行,那么多人看着,她要不上就会继续被展览,偏樊疏桐还亲自给她拉开了车门,她只好叹口气一声不吭地上了车,樊疏桐一路上都很兴奋,跟她扯东拉西,一个劲地往她身边挨,朝夕就一直往旁边挪,她越挪他越往她靠,最后都挪门边了,朝夕不耐地瞥他一眼;“你会把我挤下去的。”

结果樊疏桐来一句:“没关系,门上了锁。”说这话时他的目光就一直没离开她的脸,歪着头饶有兴趣地打量她:“头发长了啊,很漂亮!”

他的目光实在太灼人,朝夕只得把脸转向车窗外。

可是樊疏桐还是盯着她看:“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的侧面很好看,像画出来的。”朝夕忍无可忍,拉下脸说:“你烦不烦?”

“怎么我一回来你就烦我呢?”樊疏桐在美国待了一年多,脸皮似乎更厚了,其实他戴着眼镜的样子显得比以前“正派”很多,还真跟黑皮形容的一样,不像学者也像教授,气质儒雅斯文,很适合骗姑娘,可能他自己也意识到这点,仗着自己的“正派”形象,说出来的话却腻歪得让朝夕想吐,脸上笑得都起皱了:“朝夕,你该体谅我才对,在国外成天看那些洋鬼子都看腻了,一个个粗毛野兽似的,哪有我们中国姑娘这么细腻,我一看见你就觉得特亲切,像见了亲妈似的…”

朝夕在心里骂他“不要脸”。

“是不是觉得我很不要脸?”樊疏桐一眼洞穿她的心思,目光温柔似网,整个地罩住了她,嘴上一刻也没歇停,“反正在你眼里我怎么着都是不要脸,那就干脆不要脸好了,只要能和你在一起,要脸干什么,有心就可以了,对不对?”说着手很不自觉地搭上她的肩…朝夕厌恶地推开他,就差没拿脚踹了,他倒哈哈大笑起来,“逗你玩呢,搞得这么认真,都快二十了,怎么还跟个小孩子似的?”

要不是吃饭的地方到了,朝夕真恨不得中途下车。

而樊疏桐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大的来头,人还没下飞机,这边就有人为他打点好一切,一说要吃饭就立马给他找了个清净的地方,在一个封闭的小院内,整个吃饭的地方就摆了一张桌,都说是专门接待外宾和重要人士的,如果不提前两个月预定还根本轮不到,樊疏桐口口声声交代他们要低调,其实这才是极致的张扬。

环境真是没话说,窗外寒梅吐香,院廊上挂了很多大红灯笼,外面有风,窗棂上不时晃动着灯笼的影子,更衬得室内古朴雅致,私下里静得连风声都听得到,室内开着暖气,墙角的古熏香炉里燃着袅袅檀香,樊疏桐手里捧着上好的明前龙井,坐在紫檀木椅子上,看来老雕还真是熟知他的喜好,其实她原本没有这种调调,在美国养病的时候幸得一个华侨的照应,那华侨家里全都是古香古色,从不喝咖啡只喝茶,吃的也都是素,闲时喂喂鱼看点佛经什么的,很会修身养性。

樊疏桐出院后就住在哪个华侨家里,耳濡目染,也渐渐地喜欢上这种调调,觉得很舒服,慢慢地也就习惯了,现在他只要看到大鱼大肉就反胃,他已经尝试在吃素了,连酒都戒了,因为酒精会刺激脑神经,医生严禁他喝酒,老雕去美国看过他几次,一下就摸准了他的脾性,安排他到这儿来吃饭不说,连菜都点好了,点的还都是家常素菜,但都极其开胃,入口含香,朝夕原本憋了一肚子气,也吃得津津有味。

樊疏桐更是胃口大开,一边吃一边念叨美国那边的东西不是人吃的,“难怪他们都长得跟个粗毛野兽似的,感情是面包牛肉吃多了,我要再在那待上一年,估计我也成粗毛野兽了…”顿了顿,忽然又很有自知之明地笑笑:“哦,忘了,我本质还是禽兽,虽然我现在吃素。”

可就是那抬眉斜睨的一眼,让朝夕显出几分春光般的妩媚,少女的青涩已经在她身上褪得差不多了,因为室内暖气很足,她原本有些苍白的脸颊透出淡淡的绯红,双唇漫不经心地嚼着,那春仿佛站了脂肪,红润欲滴,看得樊疏桐心里扑腾扑腾一阵乱跳,又差点冲动地上去拥抱她,他琢磨着是不是老美的东西吃多了让人变得容易冲动,养精蓄锐一年,越发让他蠢蠢欲动,可他已经在吃素了啊,怎么还跟个禽兽似的?从他看到她的第一眼开始,他就冲动得难以自抑,虽然是冬天她穿得很多,上上下下捂得严严实实,可这会儿她已经脱去了大衣围巾,露出雪白的脖颈,那简直是致命的诱惑,太诱惑了…如果不曾碰过她,他对她的身体没有过体验,他不会像现在这么心潮起伏,可人就是这样的,尝过那销魂的激情就会一直惦记,这么多年他一直惦记着她,包括她的身体,多年后他学到了一个新名词,叫做性幻想,他觉得她就是他的性幻想,得不到只能幻想,一想就更加欲罢不能,这辈子都欲罢不能…

可是他又不敢轻举妄动,他领教过她的厉害,她身上的刺可是带毒的,不扎死他,也会毒死他,一年前的那个暑假,就因为吻了她一次,也差点被老头子一枪给崩了,还挨了顿好打,让他的头部留下致命的创伤,不得已他去美国又开了一次颅,脑部的淤血虽然有所改善,但医生说后遗症断

不了根了,头疼将伴随他一生不说,他一辈子都摘不下眼镜了,以前他就忒看不习惯人戴眼镜,说戴眼镜的人怎么看都像伪君子,看着正派其实一肚子的坏水,现在倒好,他也被列入“伪君子”的队伍,报应啊,他常这么跟身边的人说。

没办法,这世上总有他奈何不了的事情,他奈何不了头疼,奈何不了视线模糊,奈何不了朝夕,奈何不了父子决裂,奈何不了兄弟相离,也更奈何不了自己的命运——从前年纪轻的时候,他总以为自己无所不能,没有什么可以难倒自己…即便当初在深圳的码头上抗麻袋时也没觉得有多难,那时候他也只是个混混,每天不仅要为填饱肚子发愁,还要挨工头的揍,那都是些下三烂,连下三烂都可以揍他,他算个什么东西?虽然绝望可他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他坚信自己早晚会翻身,他不会一辈子抗麻袋,不会一辈子被那些下三烂欺负,他樊疏桐绝对有这个能耐!谁叫他从小就是“司令”,他本身就是司令的儿子啊,就是爬着走也不会是孬种,可是现在他知道,相对于造化的无所不能,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微不足道,他纵然有天大的本事也拗不过造化弄人。

就如此刻面对朝夕,他完全的无能为力,千言万语早已掏空,他不知道跟她说什么好,只能小心翼翼地跟她说着一些漫无边际得闲话,想以此获得她的共鸣,可是看她的样子明显就在敷衍,他问十句她才答一句,目光散乱,常常莫名就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于是他越发的茫然无助起来,渐渐地有些明白,相聚和分手一样,都是命运设定的棋,谁也无法改变来自上苍的嘲弄和打击,哪怕她是他日思夜想…想得都要发疯的人,明明近在咫尺,他还是不敢太靠近,她就像个危险的星球,一靠近就会撞得粉身碎骨,就因为那些不堪的过去,他们中间永远隔着一道无形的沟渠,那是他此生都无法逾越的万丈深渊,万丈的深渊啊…

吃完饭,樊疏桐问朝夕下午有没有课,朝夕当时正走神,一走神就说溜了嘴:“没课。”说完就后悔了,因为樊疏桐马上接过话:“那太好了,我带你去个地方瞧瞧,你一定喜欢。”可能是很久没有见面了,相互间多了些客气,让朝夕始终拉不下面子,即使心里厌烦得不行,也只得陪他去,当然,现在她已经完全成年,都快二十了,心智已不是过去那个喜怒溢于言表,动不动就嚷嚷生气的小女孩,特别是跟林染秋接触久了,性格上也受了很大影响,很多事都看开了,不再去斤斤计较到睚眦必报,这样自己才不至于活得那么累,何况面前这个人开过两次颅,多少跟她有关,她觉得没有必要搞得苦大仇深似的,即便他们之间有着那么不堪的过去,她依然还是恨着他,不过恨一个人太就会变得麻木,就当他是陌生人好了,反正今生今世她都不会跟他再有交集,仇人也罢,恩人也罢,各过各的,互不相干。

可是樊疏桐会这么想吗?

当然不会。

他从鬼门关里走了一趟回来,脑袋被切开两次,他已经明白这世上什么可以放弃,什么不能放弃,可以放弃的他已经放弃,不能放弃的他断不会再松手,哪怕脑袋再被切一次又有何妨,又不是没切过,他拼了命地活下来就是为了要拽牢她,生生世世要跟她拴在一起,否则怎么对得住他开的两次颅?

他把朝夕带到一个偏僻的四合院,跟那些噪杂拥挤的大杂院不一样,这个院子收拾得非常干净,只是地方有些偏,车子从哪些胡同里穿出来又往城郊方向行驶了三四十分钟才到,古朴的灰色院墙将整个院子围得严严实实,推开红漆铁环大门,满院菊花香。朝夕正寻思着香味从哪里来,樊疏桐领着她穿过古朴前院和中庭到达后院,眼前顿时豁然开朗,原来后院直接连接着一片花田,种着清一色的菊花,黄的、白的、紫的,一片连成一片,因为天冷都罩在塑料薄膜搭成的花棚内,纵然外面寒风刺骨,这里面却是菊香四溢,感觉跟外面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樊疏桐指着满院的菊花问朝夕:“看,美不美?”

朝夕深吸一口气,贪婪地呼吸者那沁人心脾的芬芳,顿觉神清气爽,心情也变得愉悦起来:“这些都是你种的吗?”

“当然不是,我哪有这等闲情雅致?”樊疏桐带她走进花棚,一边走一边跟她介绍,“是我一个朋友种的,这园子也是他在帮我打理,因为我长期没在这边,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偏巧他去了西藏,要不你可以认识下他…”

“西藏?他是西藏人吗?”

“嗯…应该算半个西藏人,他父亲是汉人,母亲是西藏人,他是在西藏长大的,十四岁后才过来这边。”

“他为什么种菊花,种着卖么?”朝夕显得有些兴趣,不时俯身去闻那些菊花,一扫先前的抑郁沉闷,恢复了她这个年龄特有的活度。

樊疏桐难得跟她有共鸣,很耐心地跟她解释:“卖只是一方面,他就是靠种菊花维持生活的,但更多的是自赏,因为他非常喜欢菊花,就跟你喜欢紫藤萝一样。”朝夕有些惊异地看了他一眼,因为他还记得她喜欢紫藤萝,樊疏桐继续说:“他还写过一本小说呢,不知道你看过没有,叫什么菊花香来着,据说蛮出名,但我没看过,你知道我从不看这类小说的…”

朝夕立即兴奋得叫起来:“啊?他就是《淡淡的菊花香》的作者于连啊!你怎么会认识他的?”

她的潜台词是,他这样的混混怎么可能认识写书的作家。

樊疏桐哧的一下笑出声:“我怎么不能认识?虽然我没读多少书,在你眼里跟文盲同一级别,但我的见识不低啊,认识的人很多呢,我还认识书法家、画家。搞艺术的、搞科研的、搞外交的、政界的、经济界的、法律界的,我都认识几个,我还有个朋友是研究火箭发射的呢…”

换句话说,是人是鬼他都认识,而且还都是精英人士,朝夕真要对他刮目相看了,瞅着他,脸上露出小女生特意的羞涩笑容,神色中竟颇有几分崇拜。樊疏桐一时有些飘飘然,没想到自己总算有让她崇拜的地方了,像她这么心高气傲的人,还从来没见她崇拜过谁呢,可是接下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朝夕忽然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试探地问他:“那你可不可以帮我找于连老师要本签名书啊,我可喜欢他那本书了…”

樊疏桐尴尬不已,敢情崇拜的不是他啊,愣了半响,只得点头:“没有问题,于连回来了我就找他要,不过那书写的啥,很好看吗?”

朝夕立即眼光怪怪地打量他:“你跟他是朋友都没看过他的书啊?”那眼光就跟打量一文盲似的。

樊疏桐也看着她,一双温柔的眼睛在阳光底下闪着熠熠的光芒,他就那么看着她,才难得理什么于连,叹道:“朝夕,真没想到我还可以再见到你。”

这么说着,他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眼中浮出黯然如夜色的悲伤,很无奈,很伤感,很绝望,那目光就像是生命进出的最后一星火花,闪烁着隔世的璀璨,变得格外细腻明亮:“你真是太狠了!当初走的时候也不跟我打声招呼,我每天都怕得要命,不是怕死,是怕死了再也见不到你,被海子他们哄上飞机的时候,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跳下去算了,到了地球的另一边,隔着一个大洋啊,做鬼都不知道怎么个做法了,你理解那种恐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