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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自辉也好笑地躺下来,安然地闭上眼睛,倒也不去招惹她。

江紫末本来就是个不甘寂寞的人,童自辉这般不上心,她颇有点受了冷落的感觉。这倒也是,哪有叫他规矩就真正规规矩矩的?

她不是真想发生点什么,只是想从他身上获取点温暖。

“你睡了?”她背对着他试探地问。

“没有。”

“被子够吗?”

“够了。”

她简直被气得七窍生烟,捏着自己的嘴,绝不让自己再对他说一句话。

但是一条手臂横了过来,穿过她的颈下,微一用力,她整个人就翻了个身,面向着他。

江紫末仍然生气,但也没有不识趣到又背对着他。只是把头往下垂,不去看他。童自辉不介意她的小脾气,倒觉得这样挺可爱的。便故意去逗她,伸出一只手指,勾起她的下巴来,打亮帐篷顶的灯,仿佛要看清楚她是怎么生气的。

见她睁圆眼睛,双颊鼓起,更觉得可爱。情不自禁地低下头去吻,沾到她的唇,有些干躁,便用舌头轻轻的润湿她的唇,趁她不备,长驱直入,攻城掠池。

江紫末哪还想得起她那些盘算,昏昏沉沉的,只觉得他的身体也压了上来,不再是温柔的浅尝而止,那湿热的唇舌在她的脖子上留下许多的印记,微疼,却又有一丝说不出的快慰。终于把所有的想法都抛开了,闭上渐渐迷蒙的眼睛。

“紫末,把手给我。”

她听话地伸出手,被他抓紧,十指穿过她的指缝,按在她的头顶。而他的另一只手已熟练地解开扣子,她的神智在此时稍微有点清醒,但他的唇已经印了上去,湿热的触感和大手温柔的抚摸又埋没了她的理智。

只是,始终想着是他,因为是可以和他这般亲密的接近,才那么地容易沉溺。

他仿佛是很熟悉她的动情之处,每吻到之处,总让她快乐得身体一阵轻颤。细腻的皮肤敞露在外,灯光下如莹泽光滑的绸缎,他停下来,一寸寸极为珍视地抚摸。她羞涩地闭上眼睛,把头扭到一边,抿紧唇,却忽然觉得压在她身上的重量减轻了,一直紧握着她的那只手也随之松开。

她以为他离开了,慌忙睁开眼睛,却见他已经来到了她的双腿之间。她惊慌失措,窘迫得想逃开,但随之而来的颤抖让她全身瘫软。那一直温热的唇舌微凉,每一次舌头在核心的卷曲逗弄都让她仿佛是被潮水席卷,头昏脑涨,完全无法自恃。

她窘迫到了顶点,低吟着哀求:“不要!自辉,不要这样!”

没顶的快乐仍旧身体里持续。她如同湍流上的救助者,急切地伸出双手来,抓住的却是虚空。他的手适时地伸了过来,她惊喜得如是攀住了浮木,抱紧,亲吻,身体辗转扭曲,极力克制仍然发出了低吟了。

他终于放过她,吻住她的唇,堵回了那些低吟声。而空虚之处,被他轻柔而有技巧的抚弄填补。她已快乐得遏制不住,搂住他的脖子,吻着他唇边细密的胡渣,绵密的刺疼仿佛是细细密密地扎进了她的心脏。

他已蓄势待发,分开她的双腿之时。陌生的抵触让她不安,顿时有丝许神智回笼,她勉强睁开眼睛,小手推拒着他。

“自辉,这种地方,”她含混不清地说,想借说话抓回一点神智。对了,今夜她是不能让他得逞的。

这种时候竟然还顽固,可恨!童自辉一咬牙,挺身刺入。她一声低叫,攀住他的手臂,重重地咬下去。

童自辉并没有感觉到疼,陷在柔软湿热的包裹之中,已感到安心,便努力使自己暂停下来。

看到她委屈的眼神,他心里开始妥协,不就是需要个理由吗?他咬牙切齿地想,这种事也需要理由?见鬼,虽然见鬼,他还是温柔地劝服道:“爸妈礼拜三就来了,难道我们还分房住?”

这句话果然有用,江紫末虽然还委屈,但也不得不答应,“那那,那好吧。”

童自辉在心里得意地笑了笑,“把眼睛闭上!”

“为什么?”

童自辉再没那么好的耐性,拉住她的手顺势往下,咬牙道:“29岁的江女士以为我们现在干什么?”

江紫末衣衫半褪,也恼火了,将他用力一推。他一个不备,身体往后跌,坐了下来。江紫末趁机扑过去,扯开他的衬衫,“凭什么你还穿得这么整齐,叫我闭上眼睛,我偏不,我偏要看。”

短短的瞬间,童自辉被她蹂躏得衣衫不整,衬衣滑落到胳膊上,胸膛完全袒露,江紫末跪坐在他的腿间眯起眼,心想平时见他外表儒雅,却不知道衣服里包裹着这样一副匀称结实的身材,每一寸肌肉都紧实有力。她眼睛都看直了,不禁伸出一根指头去戳了戳,很富有弹性。

再抬起眼皮看他的脸,他用手肘半撑起身体,有一半侧脸沉在阴影里,那对眸子因为□正浓,幽黑深邃地盯着她。

她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我真是很幸运。”

童自辉只能苦笑,“看够了没?”说完便要伸手来抓她。

江紫末灵巧地躲开,把他整齐的头发抓得凌乱不堪了,才攀住他的肩膀,慢慢地坐了下去,严丝合缝。

她声音不稳地哼哼两声,“第一次绝对不能让你在我上面。”

童自辉惊讶地搂紧她,身体的反应让他无暇去想别的,伸手关掉帐篷顶的灯,又顺势将她挂在胳膊上的外衣褪下。

原本静如止水的暗夜,仿佛突然有骇浪汹涌扑来,又仿佛是清泉淙淙流淌,阵风肆掠,树影疯狂摇拽。不多时,又全静止下来,只有幽深的井底汩汩冒出甘洌的清泉。

下半夜,月亮终于露了半个脸,地上的火焰还燃烧,银辉洒在帐篷顶,火光映着四侧,只听见有细语声幽幽地传出来。

“紫末,你声音小点儿,别把他们吵醒了。”

那另一个帐篷里的人早已睡熟,被子踢到腿上,两手举过头顶,酣然入梦。

夜依然沉静幽远。

黑暗中童自辉用手枕着头,耳边是均匀的呼吸声,她应该开始做梦了。

他想着,勾起嘴角微笑,伸手勾过外套来,从里面摸出一枚闪着银光戒指,缓缓套进左手无名指,然后轻轻地抬起她的左手,将两枚戒指并拢——

这一瞬间,等待了七年。

chapter 21

露营回来后头桩大事就是搬房间。

童自辉的卧室是最大的一个房间,一面是全景观落地长窗,另一面连着宽阔的大露台,通向客厅。江紫末曾经趁他不在的时候,躺在他的卧榻上看书,对这个房间亦是垂涎已久。如今可以名正言顺地占据,她已原谅那晚童自辉对她的欲擒故纵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个房间可以看到那个湖,天气晴朗时,宝蓝色的湖面水平如镜,每每看到便要心悸一次。

她感到奇怪,以往去了相关的地方,总能记起一些回忆来。假如这个湖也有回忆的话,为什么看多少次,没有回忆,只有心悸?

那个湖给她的感觉根本是害怕,只远远地看过去一眼,便仿若心脏抑或是更重要的东西被夺去了,她每次都强忍住头晕目眩的不适坚定地盯着湖面,然而大脑中一片空白,但次数多了,恐惧感相对减轻了许多。

“在看什么?”

江紫末知道是童自辉进来了,仍疑惑地盯着湖面,“那个湖——”

“吃饭了,”童自辉打断她,抓着她的手带她去客厅。江紫末仍回过头来,那湖渐渐地消失在视线中,天色渐暗,对面楼亮起了灯火,她也已离开卧室。

到了餐厅,童自辉才松开手。

“你戴上了——”江紫末一把抓回他的手,拉直他的手指,脱下那枚戒指放在掌心里看。看似一枚式样简单亳不起眼的戒指,沿边却刻着相当精致的花纹,“真好看,我一直想问你,我们的结婚戒指很贵吗?”

“手工的,”童自辉淡然地说,“以前有空的时候学过一点珠宝设计,结婚戒指是我亲手制做的。”

“哗!”江紫末又一阵崇拜,“用了多长时间?”

“三个月,做失败了好几对。”

江紫末好感动,拽着他的手臂把脸贴上去。

“还是想不通你怎么沦落成我老公了。”

童自辉苦笑,她若能完完全全地记起准扬来,或许就不这么想了。

那是个完全不顾世俗的家伙,除了他那些一眼就能看见的镶金镀银的外在条件外,吸引人便是他的才华,以及那冷傲自负、从不随便让人接近的神秘感。

自辉和他认识不久,谈起女人来,准扬那句惊世骇俗的话仍言犹在耳,“不一定是要女人,自辉,你若让我喜欢,我就不要女人了。”

他吓得从此再不敢和他来往。

有一天在篮球场碰到他,他抱着球迎上来说:“你躲什么?我并没有说喜欢你。”拽拽地扣了一个篮,又跑回他面前来,“我的意思是,我等待的爱情,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我都接受。”

自辉释然地笑了,“你喜欢的当然不会是庸脂俗粉。”

后来他们一起租房住。自辉交了一个女朋友,美丽时尚,家里很有钱,个性张扬,开着一辆很炫的红色跑车上学。每次他们约会回来,准扬便趴在栏杆上,捧着一罐啤酒,“她穿得真像只火鸡。”

其实没有他说的那么糟糕,在学校里,她那样的漂亮女人是很受欢迎的。但是经准扬这样一通贬低,他也感到没多大意思,再交往不下去。

后来再结识到的女人,准扬总是能一针见血,把人贬得一无事处。

自辉是个很能包容的人,那些女人原本引不起他太大的兴趣,不过是因为不知道如何拒绝才交往,因而每次的不了了之他也不感到留恋。奇怪的是,每一个准扬鄙弃过的女人,事后都证实了的确不可深交。

紫末第一次到家里来,准扬出言不逊,他还担心准扬会用刻薄的语言贬斥紫末,因为他确实对紫末已心生好感。然而,紫末走后,准扬一句话也没说。

准扬在一个晚上这样跟他提起紫末:她今天逼我吃了面,和记炒面,她说没有人不爱吃,除非我不是人。我摔了三次碗,她买了四次。

这是准扬第一次跟他闲聊起一个女人。

他又说,如果我不吃,她还会再买。不是怜悯我,也不是关心我吃不吃东西,她只是要赢了我。真有趣!

紫末竟然符合他变态的喜好。自辉感到难以想像。但不管怎么样,那以后,他不挑食了,就是最讨厌的面食,只要是紫末买回来的,他都会拿起筷子。甚至有很多次,他都发现,准扬因为身体反应胃口不好,仍然会苦咽下去,哪怕是过后再去吐出来。

他和紫末,在生命末路时才相逢,这样的形式未免太残忍了,然而自辉仍相信,准扬认识紫末的那七个月中的每一天,都是人生中最为幸福的一天。

都说人死前什么都能放得开了,但他清楚地记得,准扬临走时那嫉妒与不甘的神情。他知道自己对身后之事再无能为力,最好的朋友也再不甘心只是守候,所以,他才留下了这样的嘱托:只好把她交给你了,但百年过后,你要把她还给我。下一世,她还是我的。

在他的眼睛闭上时,自辉眼前忽然闪过篮球场上他抱着球奔跑过来的情景,仿佛还听到他说——

我等待的爱情,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我都接受。

碗里的饭没吃过几口,紫末与童童在说些什么他也没有听进去,郁积在心中的哀伤无法排遣。童自辉不希望紫末看出来,撂下筷子,要去书房。

“自辉,把酱油给我。”紫末从碗里抬起头说道。

她的脸上欢快的神情让童自辉不敢逼视,准扬临死前犹挂记的她,如今她却已记不起那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亦记不起那个曾用尽全部生命和精力去爱她的人。更为讽刺的是,这正是他一直盼望的。

随手将手边的醋递给她,神色不大自然地说:“我吃饱了,还有些工作要做。”

说完进了书房。自然没有心思工作,站在窗前望着天边的山峦,犹如连绵的黑色屏障,与天相接,将人间烟火笼罩在黑暗之中。

一双手从身后温柔地抱住他,“在想什么?想得饭也不好好吃。”

她把脸贴在他的背上,像猫一样有一下没一下地蹭着。

童自辉心头一阵温暖,感觉眼睛里微微有点湿润。他佯作无事地抚摸着她的手背,“没想什么,只是觉得这样真好。”

江紫末从鼻子里哼出一声,“最讨厌你这样的,有什么事总放在心里,问了也不说。”

“是没什么可说的,”他想了想,“爸妈明天就到了,房间你都收拾好了?”

江紫末如同被捕鼠夹子夹了一下,抽出手,就跳了起来,“哎呀,我马上去!”

自辉好笑地看着她几下就蹦到外面,过了一会儿,又揪着满脸愁容的童童进来,冲着他挤眉弄眼道:“吃饭的时候,这小子输了个脑筋急转弯,所以今天晚上他要给你捶背。”

“妈妈,你对欺负自己儿子的行为感到很自豪吗?”童童仰着头不服气地说。

江紫末弯下腰,对他扮了个鬼脸,“谁叫你是我儿子的?”说着转身,“不跟你吵,我要去给爷爷奶奶收拾房间。”

童童倚着父亲的大腿,忽然喊道:“妈妈!”

江紫末回过头来,“什么事?”

“狐狸精就要来了哦!”

江紫末的脸霎时僵化,童童得意地冲她扮回一个鬼脸。

童自辉笑不可仰。

江紫末愤愤地指着童童,“你不是我生的,你是我捡来的。”

童童的小嘴受伤地一瘪,当即转过脸去,抱住父亲的大腿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江紫末被吓到了,想过去安慰道歉,却见童自辉仍笑着拍拍童童的头,“少装了,快过来给我捶背。”

失去了靠山,童童只好抬起脸来,江紫末见他脸上一滴眼泪都没有才放了心,连白眼也不敢丢一个,就郁闷地去收拾房间了。

童自辉趴在沙发上,童童的小拳头跟雨点似的打在他的背上,一阵酥酥麻麻的,心头也仿佛更加柔软了。

无论如何,她失忆以后,这个家总是充满欢乐的,他至少可以肯定,目前的她也是幸福而满足的。如此,准扬那一页即使还没有真正地翻过去,他也不应该再去介怀。

“再给我捶捶腿,”他对童童说。

“说好只捶背的。”

“送你一个最款新的跑车模型。”

童童闻言很势利地站到脚头去,捏起拳头,以他所能使出的最大力道捶着横在沙发上的两条腿。

与此同时,江紫末还在房间里对小惠忿然指控童童的顽皮,小惠是除江紫末以外最大的受害者,两人的口迳自然是非常一致的——

“那个小东西!”

chapter 22

一家三口准时到达机场,接机的人涌堵在出口。江紫末紧张兮兮地盯着刚下机的旅客,努力辨别谁是她的公公婆婆。童自辉见她那副样子,把童童牵到自己身边来,搭手在她肩上,“放松,看到他们我会提前告诉你的。”

正说着,童童喊了一声:“爷爷!奶奶!”

夫妻俩的视线都移到前面陆续出来的人流中,有一位穿着休闲装,身材健美的女士,头发绾着,几缕发丝随意地垂散下来,脸型瘦长,显不出年纪。不过,依紫末看,再怎么不显老,穿得那么动感,好像也还是不大适合的。

而走在她后面的中年男人穿着整洁,笔挺的外衣,看起来便是严肃和不苟言笑的人。

还真是自辉说的那样,考验她机智时候来了,江紫末想,个性这么鲜明的公婆,不晓得能不能应付过去。

两位长辈已走到出口,童自辉拍了一下她的肩膀,便牵着童童迎上去。

江紫末跟在后面,不断地牵着嘴角,努力练习着与他们很熟稔的笑容。可是心情依然紧张,挂在脸上的笑始终不那么自然。

“爸妈!”

“爷爷!奶奶!”

童仕昭只淡淡地点了个头,松了手头的行李,去摸孙子的头,那表情仿佛是他所给予过的最大的恩泽,童自辉眼明手快地接过行李,也不太搭理父亲。

林艾馨却是眉间笑颜逐开,伸出一双手臂来,分别给了儿子和孙子一个大大的拥抱。她的丈夫漠然地站在一旁,似乎对她的举止全不赞同。

当然无人理会他。

江紫末走到上前,叫了公公婆婆。

林艾馨皱眉盯着儿媳那身套装半晌,翻个白眼,“还是这么土气,难怪要时时防着狐狸精的。”

江紫末暗暗咬牙,老人家不要那么记仇好吧!

童自辉忙过来打圆场,亲密地揽着母亲的肩膀,“走吧,回家!”

林艾馨简直是被儿子挟持着往前走,她仍不放弃地回过头来责怪江紫末,“我送你的衣服怎么不穿来?那套裙子多好看啦!”

什么裙子?江紫末心想,连老公儿子都记不起来了,哪还记得起你那条裙子。嘴上仍是脆生生地回道:“我经常穿呢,前天才刚换了下来,晾干了还没熨的。”

林艾馨满意地扭过头,与儿子有说有笑。

到了停车场,江紫末打开前面的车门,林艾馨一把拉住她,“让你爸坐前面,你跟我在后面谈谈家常。”

江紫末心中叫苦不迭,但也只好坐到后面去。一关上车门,林艾馨便抓住她的手,拉高衣袖,给她的手腕套上一个宽大的牛角手镯子。色泽很美,材质是纯牛角的,不同于俗物。只不过,这样有个性的镯子上居然雕刻着一朵硕大无比的牡丹。

如此品味——

“漂亮吧?”林艾馨自认为对这个儿媳好得无可挑剔,仍夸口道,“我去越南时见到的,立刻就想到很配你那套裙子。”

她等待着儿媳感动的热泪。

江紫末诚惶诚恐地点头致谢,表情却越来越僵,依婆婆的品味,那套裙子——

“明天你就穿那套裙子,我们一起去逛街。”婆婆热情地说,“这都快冬天了,我正好来一趟,就把童童的冬衣置办下来,你们年轻人办事总是不那么踏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