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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那一年的冬天,在公园里。

她的耳边有温柔的低语,“转过身看看——”

她转过身了,眼前是天使闭着瞳目的面孔,双手举在头顶,托着一个雪白的圆盘,灰暗的天空下,圆盘里闪闪发光。

她抬起手,取出盘内的戒指,内心翻涌着激烈的情绪,却极力压制着转过身,望着那温柔带笑的脸庞。

“这是你做的?”

他含笑着点头。

“用了多久?”

“你问戒指吗?用了三个月时间。”他笑,“要付我设计费吗?”

她原是问雪雕的天使,却想不到戒指也是他亲手做的,惊叹不已地摸着指环上的花纹,勉强挤出笑说:“你的设计都是很贵的?我怎么付得起?”

“是比较贵,可是你付得起,”他说。

“那你开价吧。”她仍陪笑着,却笑得有些心酸。

他凑过脸,嘴贴在她耳边,小声地说出他的要求——

“你一生的陪伴,如何?”

雪花簌簌地落下,沾在她的睫毛上,也落进小天使头顶的圆盘里,小天使仍然安详地闭着眼睛,仿佛是在虔诚地为他们祈祷幸福。

那是他的求婚。

四周有细细碎碎的赞叹声,如同那时一样,有人赞叹完美的设计,有人赞叹精巧的手工。她急切转过身,目光在人群里搜寻,却找不着那张立刻想见到的面孔。

他早已离开。

留下这些雪雕,让他们一下楼就可以看到。

童童一脸骄傲与兴奋,喜欢父亲送的礼物。可是紫末却只感到心疼,在寒冬的夜里,只有他一个人,凭借着昏暗的灯光,用温热的手抚过无数次冰冷的雪,才做成了这份礼物。

看着那小天使闭着双眸,泪水在她的眼中聚集,这个人呐,总是给别人一些还不起的情份。

chapter 39

童自辉要加班,江紫末眼看着又要熬过一个无聊的周末,中午在家与童童绊嘴,上次那个巧遇的好友周琳琅却打来电话。

紫末高高兴兴的带着童童,去中心广场的星巴克赴约。

“是个美女阿姨,”童童走到咖啡馆门口,一眼瞧见冲他们挥手的琳琅,便心直口快地说,“妈妈,跟周阿姨当朋友,你不会自卑吗?”

紫末轻轻拧他的耳朵,“朋友就是朋友,哪有你想的那么多?再说,你干嘛长他人志气?”

“我是在维护你啊!”童童辩驳道,“男生一定是会去追周阿姨的,你又抢不过,有她这样的朋友很吃亏的。”

江紫末叹气,虽然童童都蒙对了,可是,是谁把童童教得凡事都只讲目的,连交朋友都要考虑自身利益?当然不会是他老爸,在她那并不丰富的记忆里,自辉对待好友之挚,早已经将自身利益置于度外。

也许,可以理解为童童早慧,对人情世事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通透。

这可不好,江紫末想着,凡事看得太通透,性子容易孤僻。

“琳琅!”她拉到童童在沙发上坐下,“这是我儿子,童童,可顽皮了。”

“周阿姨!”童童礼貌地叫道。

周琳琅微笑着,牵起童童的手,“真乖,童童喜欢喝什么?热巧克力还是牛奶?阿姨去给你买。”

“我不要甜的,牛奶好了,”童童说,“谢谢阿姨!”

“真有礼貌,”琳琅笑道,“末末,你要喝什么?”

“热巧克力。”紫末一点也不客气的说。

琳琅嘴角一抽,紫末还是老样子,都是当妈的人了,对客套虚应仍是不懂,还不及不上儿子。

买了饮品来,紫末和琳琅随意聊着,几年来的分别,使得两人感情疏淡。尤其琳琅,紫末看着有些陌生的她,明明以前是跟她一样爱闹爱笑的人,现在却少言寡语,眉目总透着一股轻郁。

“你真是和以前一模一样的。”琳琅说,“看起来,失忆真不是件坏事。”

紫末笑了笑,不语。她只在最初醒来时惊慌失措,知道自辉是准备和她离婚时,她开始觉得失忆其实很好,失忆可以抵赖,失忆可以推翻过去,失忆…她才可以从此赖着自辉一生。

“你呢?过得好吗?”她问。

琳琅嘲讽的一笑,大大的杏眼布满忧愁,“你觉得呢?那时自辉不是选择你了吗?如此,你还期待我能过得多好?”

连续几个问句,咄咄逼人,紫末的脸一青一白的变幻。她万万没想到,最亲密的朋友在几年之后的会面,竟然几个问题就让她难堪不已。琳琅说自辉选择了自己,那么,她与自辉以前有什么事吗?

忘得太多,以致于她一个人被那段过去隔绝在外。但她可以肯定,琳琅是一定熟知他们之间的事的,那时的她,会把满腹心思都说得给她听,而自辉——她也一定带琳琅认识过。

原来,那时并不是只有三个人,她沉浸在与那个人的恋情里,琳琅和自辉在干什么?

想到此,她心里很不舒服。

“我忘了,”她挤出笑,“琳琅,我得罪过你吗?”

琳琅不语,一时激动,说出了内心隐藏了很久的话,虽然尴尬,到底是把多少年背着的负担放下了。

一旁喝牛奶的童童听到爸爸的名字,睁大了眼睛,偷偷注视着漂亮的周阿姨,她好像很生气,而妈妈看起来很难过。再漂亮,也不能欺负妈妈,除了爸爸和他,任何人都不能欺负妈妈。

墨黑的眼瞳转了转,他从大大的牛奶杯里抬起头来,灿烂地对琳琅笑着,“周阿姨,你有宝宝吗?”

情绪复杂的琳琅听到稚嫩的童声,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问,仍微笑道:“还没有。”

“没有啊,真可惜,”他的表情一脸遗憾,“我听同学的妈妈说,结了婚要是一直没有宝宝,就不会讨老公的喜欢。”

琳琅一怔,如何也想不到竟然被五岁的小孩说得无地自容,半晌,才结结巴巴地说:“阿姨只是暂时不想要小孩。”

童童根本没有听她的话,小孩子就是这点厉害,可以一直围绕着自己的逻辑打转,完全无视其他人的想法。

因此,他依然是很同情的语气,“阿姨不要难过,童童可以当你的宝宝。虽然我要跟爸爸妈妈住在一起,但我会很高兴有个干妈经常来看我,有个干爹送我飞机汽车模型当礼物。”

琳琅的杏目睁圆,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或者,她应该感动,不必熬十月怀胎之苦,不必受分娩之痛,白拣一个聪明漂亮的儿子,简直不用担任何风险。当然,她很喜欢童童这个孩子,没有人不喜欢,可是,为什么她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明明这个孩子是亲切可人的语气,连神情也是十足单纯的,她却隐隐觉得有敌意。甚至,她开始对刚才的咄咄逼人感到愧疚。

她尴尬地挤出一丝笑,对紫末说:“这孩子,真是像他爸爸。我记得他爸是智商极高的人,大概把天才的基因遗传给儿子了。还有那相貌,大眼睛,双眼皮,深黑的瞳目,脸孔就像外国的雕像中那样俊美。”

紫末原本还在纠结着琳琅与自辉之间的关系,童童突然跳出来给自己认了干妈,她那笨脑筋还没有厘清状况。琳琅适才这句话却又像给她脚边扔了一颗炸弹,心神一个不稳,便如同跌入黑不见底的深渊,不断地下坠,下坠。

然而,童童接下来的一句话吓得她几乎肝胆俱裂,“阿姨,我爸是单眼皮。我偷听到老师私下议论他斯文儒雅,而我长大后会祸国殃民。”

他一脸的自豪,把琳琅逗得嗤笑出声。随后,心头又莫名的有股闯了祸的不安。她刚才失言了么?怎么会忘了?自辉当初给她的理由之一就是要抚养这孩子,给他一个健全的成长环境。

他当然不会让孩子对过去的事知之甚详。

而紫末,她又看向紫末,煞白着一张脸,眼睛死盯着童童,仿佛已魂飞天外。对了,她失忆了,这件事,她恐怕也忘了。

各人都心惴惴的,只有童童若无其事地喝着牛奶,狡黠的眼睛在琳琅身上打转,并警戒着,以防她再给妈妈难堪。

紫末的手足冰冷,一个极为深刻的记忆忽然冒出头,她极力地拒绝排斥,任由它滑过大脑,不去捕捉。然而,有些意识一旦被唤醒,就不肯再乖乖地沉睡。童童说得对,自辉是单眼皮,这个或许不足以惊奇,那么童童的眼眸墨黑如漆,如同一潭深不见底的止水,诡秘而幽深,与自辉那一双温柔的深褐色眼眸截然不同,反而,反而是像极了某一双总在她意识薄弱时盯住她的眼睛,总让她打心底的发怵。

还有,她与自辉都很平凡,童童天生的机智到底是继承了谁的?

最后一个她一直不敢正视的事实,她以前爱过那个人。

记忆不会遗失,只是暂时被丢到一个找不着的角落里,就像失手放丢的东西,怎么找也找不到,某一天,它又毫无预警地出现了。

她不要再想下去!不能再想!紫末痛苦地抱住头,并不是每样东西都是自己想找回的。例如危险的火种,例如破裂的水管,例如伤害你的爱人,例如背叛你的朋友,例如…一切会给平静的生活带来灾难的东西。

“妈妈!”

一个声音唤回了她的理智,仿佛是谁摁住了消音,闹嚷嚷的喧哗嘎然而止——她抬起苍白的脸,看到童童紧抓着她的衣袖,而藏在袖子里的她的手,一直在颤抖。

“我们回家。”童童说,充满敌意地瞪了琳琅一眼,他不知道大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妈妈的样子看起来很可怜,他心疼。小手牵住妈妈的大手,他又坚决地重复,“妈妈,我们回家。”

江紫末很难过很难过,眼泪在毫无防备时猝然滚落。

她怎么可以脆弱到让儿子为她担心?使足劲拉长袖子,遮住仍在微微发抖的手,努力地挤出笑按抚儿子,“妈妈没事,我们坐一会儿就回家。”

然后抬起睫毛,平静的目光望进琳琅的眼里,“也许我以前做错过事,也许我伤害过你,但我亏欠得最多的童童和自辉,连他们都原谅了我,那么就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越俎代庖,借此来惩罚我。”

chapter 40

琳琅把一切看进眼里,忽然之间,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坏心眼到这种地步,她觉得自己可笑可鄙的同时,积郁在胸七年的怒意和怨恨终于得以迸发。

的确,看起来她很坏心,而紫末很可怜,被强势无理的她欺负得眼圈发红,泪水滑落。但是,一家三口团团圆圆的是他们,儿子维护母亲,母亲为儿子故作坚强,多感人呐!反观她呢?一个冰冷的家,重事业甚于感情的丈夫,如果不选择离婚,他们一辈子都将相互折磨下去。

谁又知道,谁又在乎?多少年,她都在遗憾和痛苦中度过。

童自辉那时说的话,她一字未忘,也忘不了,七年来,一直敲击着她的耳膜。

“紫末若没有怀那个孩子,准扬也还在,我们也许能在一起,我会照顾你一生。但是现在,我说再多也无用,谢谢你陪我的这段时光,对不起!”

只因没有那个如果,她就得离开,就得滚远一点。

此后,她与她第一个爱上的人,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没有人知道她这些年的心酸,没有人体贴过她的痛苦,在他们的心里,她就如同消失在这地球上,他们没有试图找她,他们没有关心惦记她,继续过着他们幸福的生活,紫末甚至可以失忆,完全如一个陌生人般与自辉再重新认识一次。

凭什么她这么好运?

她擦去腮边的泪水,霍然起身,“我有事先走。”

不待紫末反应,她已离桌。为什么想见江紫末?她只是想知道一点自辉的消息。既然想知道,何不亲自去问,何须这样的迂回曲折。

越过挡住路的客人,她飞快地推开玻璃门离去。

江紫末回过头,只见到反弹回来的玻璃门,那人,早已消失在店外攒动的人头中。

“我们也回家吧。”她拉起童童,黯然地走出咖啡馆。

一路都强撑着,开口说话都变得很艰难,她只能紧紧的抱着童童,而童童也异常沉默,小手抓着妈妈的衣角,稚嫩的眉宇间透露出担忧。

终于到家,江紫末托母亲照看童童,将自己反锁在房间里。

在一个封闭且安全的空间里,她才慢慢坐在床边,把脸深深地埋进膝盖间,放心大胆地梳理前在咖啡馆中钻入她大脑的画面,却都是零零碎碎的,东一块,西一片,像扯飞的棉絮,纷乱地降落,仍是理不出丝毫头绪。

一个下午,她静坐在床边,不曾动弹一下。

暮色已透过窗户染进室内,一小寸光亮停在脚边。她摇摇混乱的脑袋,撑起身体,一步一步地走到门边。刚握住门把手,忽然一道光亮划过错昏昧的大脑,要理清,必须回家,回自辉与她的那个家。

再看一眼那个人的脸,大概就有答案了。

奔出小区,拦下一辆计程车,猫腰钻进去时,仿佛马路边上有个穿着咖啡色大衣的身影往小区里去,齐整的装束,挺拔的身材,有些眼熟。她趴到车窗上,再看时,小区的门口只有翻卷的落叶。

心里装着太多事,她没去细想,便告诉司机丹枫白露的地址。

车子驶到下一个街口便遇上塞车,长蛇阵缓慢地蠕动着。江紫末巴巴地望着窗外那些插翅想飞的车辆,焦急地用手指叩打着膝盖。

不晓得自辉是不是已经下班了,就算是回到家,他也还是要工作。她打算着,到家就直奔卧室,找出自己想要的东西立即离开,最好是不要打扰到他的工作。这种事情,不可以再让他担忧了。

塞车的路段一过,车子轻快地飞驰,在花园的楼下停住,司机大哥一面找钱,一面望着华丽的住宅楼,笑着说道:“住这里的全是有钱人呐,随手扔个瓶瓶罐罐下来,也都是烫了金的宝贝。”

江紫末接过钱,也笑了笑,“高空抛物危害大,弄不好是要吃官司的。”

司机大哥爽朗地笑,眼前这个一身朴素的江紫末太不起眼,从一处豪宅区到另一处豪宅区,他阅人无数,自觉地把她归类为从这些大户人家的牙缝里讨生活的人,便仍是心直口快地说道:“虽然有钱人家的大门华丽,关在里面的也是跟小老百姓一样糟七糟八的烦恼事儿,说不定呐,日子还没咱好过。你想啊,哪天这些住高楼的人一个想不开,不走大门,改跳窗,那可不悲剧了?”

紫末再笑不出来,道了谢,匆匆走进楼道。

离家半个月,再回来,心头没来由的有股忐忑,也可以理解为人类天生对潜在的危机存有一种本能的敏锐。如同司机大哥说的,仍旧是原先华丽的大门,门上的浮雕一如从前的精美,那么,门内也还一如从前么?

她拿出钥匙开了门,客厅寂然,外面的灯火映照在落地长窗上,开灯,沙发茶几摆设都在原位置,离家之后,并没有小偷来光顾地这个家。熟悉的环境令她的心情放松了些许,换了拖鞋,轻手轻脚地往卧室走。经过书房,门虚掩着,有灯光透出,料想到是自辉在里面工作,她更是放轻了脚步,经过时甚至没有往里看一眼,便径直到了卧室。

她没想到那么容易的就找到了相册,翻开第一页,就是他们露营时的照片。

那时的她还留着短发,穿着裙装,准扬——那个被她的记忆遗弃的人,真有一张如雕象般俊美的脸,下巴因病而削瘦,眼眸墨黑如夜幕下的汪洋深不见底,嘴角微弯,淡淡的讥讽,却又不是愤世嫉俗,那只是一种漠视,对天底下任何事情都存着漠视。

她在他眼里看到了他的注视。

拿出一张抢拍的照片,她蹲在他的身侧,执起树枝在泥地上写字,他侧首,目光落在她细长的颈上,只在那一刻,收敛了倨傲,神情安静而又专注。

自辉说,那时,她穿上裙装,是因为她喜欢他。

被那样一个人用那样的神情疑注视,怎么能不喜欢?

温柔地抚摸着相片,她的嘴角微微扬起,那段年轻的时光,像阳光投在树叶下的阴影,静静的摇曳,晃荡,薰人的暖风穿过身体,在悠悠扬扬的铃声中,沉沉的瞌睡着,一觉醒来,年轻的脸却已在沉睡中被镌刻了沧桑。

相册已翻到最后一面,欲要合上相册,最后一页中滑落出一张相片。是她的单人照,站在那开满深紫三色堇花丛里,身后,是通往后院的大门,自辉倚在门边,轻声喊道:“紫末!”

她转过身,自辉与准扬并立在门口,脸上均带着淡淡的笑。

年轻的笑容,纯净无暇,脑子里满是执着的爱情,眸子里满是一往无前的勇敢。

照片背后用遒劲的字体记录着几行诗句——

长大了以后,你才会知道,

在蓦然回首的刹那,

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

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

我的紫末,22岁生日快乐!

chapter 41

将相册放进柜子底层,她擦掉颊边的泪水。走进原来的卧房,在梳妆柜底下拖出那个长方形盒子。模型一个又一个的拿出,摆在脚边,一个白色的信封躺在盒底。抽出信,不同于相片背后的字体,工整而有力,却看得出对传统书法一窃不通。

吾爱江紫末:

那一天到来之前,我必须反复删写这封绝笔信,无从知道,这封信是不是最终你将读到的那一封,但这是我离世之前极之重要的一件事。

紫末,我纪准扬长你四岁,相遇相爱,至今已孕有一子。天绝我,不待我娶你入室,不待孩子出生,二十六岁便夺我性命。原本,我要海边之山峦下置一个家,弃我祖业,只与你相爱相守,抚儿育女,度此一生。天不遂愿,我更知死后无天堂地狱,无轮回转生。离世,即身躯腐朽,世间再无我纪准扬,独留你与幼子。命运刻薄无常,我爱之悲,恨之切,却不容我再多愤怒一时。连我陪住你的时光也不能多出一刻。我无力为之,日日忧心,何时我的身躯化为灰湮,何时即是我放手之时。

然而,与你相遇相爱,这一生于我而言已是不悔不憾。

爱你,照顾你,养育幼子,本是我的责任。我若死去,我所能支配的财产全部留予你和自辉。广告公司由我出资成立,林之洋管理,自辉协助,合他们之力,你一生不必求职,不必辛苦赚薪供养孩子。

祖产暂时用不上,但孩子是唯一的继承人,只需此一项,父母百年以后,纪家财产随你取用。

紫末,自辉曾指责我自私妄性,害你后半生。我也曾反驳,他遇到你之前滥情纵性;我遇到你之前却守身如玉;二十六年,我空其心,只等你来入驻;为此,夺他所爱,我不愧不悔。

男女之间,情爱之事,不容得外人置喙。我与你,纵使天下人反对,只要你也不悔不怨,便是圆满。

吾爱紫末,及那即将出生的子女,我纪准扬对你们的爱与关切至死不变。

身将腐朽,其爱不渝!

纪准扬绝笔

自从他们交往那天开始,准扬就不定时修改遗书。江紫末记得那个情景,有几次走进他的房间,都看到他伏在书桌上写着什么,她一靠近,他便用设计图遮住。后来,他的身体倦怠无力,每天下床的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她仍旧看到他靠着床,就着昏暗的台灯,写写改改,只要她靠近,他便会遮起来。

他是不想她看到难过。

但是,在热恋之时,却要经常立遗嘱,这对于他是多么残忍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