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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辉说错了,准扬没有因为一己之念害了她,在这段感情里,心灵所受的煎熬最多的是他,每天每天都在恐惧着自己何时会死去,每夜每夜都害怕闭上眼睛后再睁不开。

命运对他那么残酷,他没空怨恨,没空自怜,仅是珍惜着与她、自辉最后的时光,仅是忙着安排她与孩子后半生的生活,精力就已经不够用。

离世的最后那段日子,除了她与自辉,谁怜悯过他的无奈与绝望?

泪水“啪嗒啪嗒”,接连不断地滴到信纸上,墨迹晕染开来,江紫末慌忙从纸巾盒里抽出面纸,捏住一角仔细地醮干残余的泪水。正要细细察看,还有没有沾湿的地方,信纸却被人抽走。

她转过头,是公公童仕昭。

童仕昭一直在书房看书,没有听到门响,临到吃饭时间,才出来找林艾馨,提醒她该做饭了。客厅的灯亮着,整个屋子找遍了,没找到老伴儿,却看到这个恬不知耻地溜回来的媳妇儿。

好大的胆子!童自辉看到她的那一刹那,脸气得发青,被赶出去了还有脸回来。既然他已经不把当媳妇儿,那么她再踏进这个房间,就和小偷无异。所以,他理直气壮地夺走她手上的“赃物”,略看了几眼,可真好!他看着,苍老的脸越来越冰冷,不只是儿媳跟另一个人的情情爱爱,还说到了那个孩子,如此一来,他又何必再给这个儿媳留脸面?

“刷刷”几下,遗书在他手里被撕得粉碎。写着字的纸片从紫末的头顶飘落,像是突然下了一场撕棉扯絮的大雪,她整个人被冰冻住了。

准扬的遗书,日日夜夜,忍着心痛和绝望,用尽全身力气写的遗书,那是他留给她剩余生命中仅有的声音。

此刻在被一双残忍的手撕得粉碎。

江紫末觉得自己的心脏也被撕碎了,匍匐在地上,颤抖的手一一拣起那些碎片,像宝贝一样捧在胸口,眼角落下悲伤的泪水。

她突然好恨人心的残忍,好恨这些不懂仁慈的人。

童仕昭没料到紫末敢对他露出怨恨的目光,深觉自己行为过份的他,即使内心有丝后悔,然而江紫末的怨恨让他觉得自己身为长辈的权威被冒犯了。该死!他心里恨恨地骂,这种人就该死!

“看看你做的这些事!”他怒骂道,“你什么东西,还敢这样看我!滚出去!”

江紫末坐在地上没动,仍是用怨恨的目光瞪着他,立刻的,视线又被涌出的泪水模糊。这会儿她才冷静了一些,隐隐明白到公公那段时间嫌恶的态度,明白到他看到这封信的后果,更是明白若这一刻她软弱,将会失去什么。

既然撕破了脸,童童会因为她的软弱而依去保护,自辉也未必因为她软弱而更好地处理这件事。

因此,她目光强硬而坚定,“我为什么要滚?”

童仕昭为官多年,后期受人巴结逢迎,面子比性命重要,家里出了这种难听的事,他仍以排除异己的方式来处理,只恨不得阴狠些斩草除根,事实上,他暗自筹划过,却终是碍于儿子已成家立业,不再受他控制,加以对童童感情深厚,怕最终落得鸡飞蛋打、众叛亲离的下场而作罢。

可恨呐!他只恨儿媳一人,却连一根手指都动不得她。

“为什么要滚?”他冷笑,“我们童家就是绝后,也不需要拿别人的种来滥竽充数。”

“爸!”江紫末怒斥一声,“您说话不用那么难听——”

话没说完,一个耳光重重地打在她的左脸上。江紫末眼前霎时一黑,半边脸像是被火烧一般的痛,手抚上去,立刻就肿了起来。

“你叫谁爸?”童仕昭收回掌心发疼的手。打了一个耳光后,他闷堵许多时日的胸口突然畅快了。那是一种复仇的快意,如所有被仇怨蒙蔽的人一样,快意过后,理智回笼,心口是空洞的失意。

江紫末咬着剧痛的牙根,眼也不眨地瞪着童仕昭,那眼神仿佛在嘲讽地说:您确实不配为长辈。

童仕昭被那样的眼神刺伤,五脏六腑都纠结着,一时只能呆滞住。

chapter 42

这样僵恃着,忽然,江紫末冷笑着站起来,一直抚着脸颊的手也放下来了,勇敢无畏地走到童仕昭面前,“您口口声声让我滚,口口声声不让我叫您爸,那么,您以什么立场来打我呢?您会去这样去打骂一个外人吗?一个外人又会任打任骂吗?我捱了这个耳光,是代表我还把您当成公公;您打我,是因为我有做错事的地方,就当是长辈的教训后辈了。但假如您再嘴上把我当外人骂,您不会再有打到我的机会。还有童童,不要再骂一个孩子骂得那么难听,他是我视我生命的亲人,他也是有亲生父亲的,他更是自辉的宝贝儿子,如果您再骂他,可以想像,若有人在你面前这样骂自辉,您会做出的反应,那也将会是我的反应,届时,我不会再把您当一个长辈。将心比心,您曾经是个满口礼义教养的人,天赋人间五常,您仔细想想您的所作所为,是不是很可笑?”

“是啊是啊,你有什么资格对紫末对手,要打也是去打咱们家自辉!”林艾馨忽然走进来,“谁家不是这样的,儿子媳妇儿做错事,都是只打骂自家人,哪有你这么蛮干的?”讪讪说着,想借机拉走气头上的童仕昭,却没拉动,童仕昭稳站如山。

林艾馨心里发急,把手插入他的胳膊间,想改用拖的。手上动作一僵,她和江紫末都看到了他的脸,同时惊呆了。

童仕昭一向刚硬严肃的脸上竟然有泪痕。

江紫末的话句句都刺中了他心里的隐痛,再恨都没用,从江紫末进门那天起,从童童降世那天起,这两个人就已经是他的家人。倘若是有一刻把他们当外人,他也不会有锥骨刺心之痛;倘若不把他们当自家人,他也骂不出口,打不出手。

他不若林艾馨那样心思浅薄,被家人欺骗伤害,却能想得开。她是个心里不装事的人,而他,日夜辗转难眠,无人抚慰。打小自辉犯错,他手下也不留情,久而久之,自辉懂得逃避,懂得用软化的手段解决,只等着当父亲的向他投降。这次仍然如此。儿孙永远是在伤害父母后,便空等着父母的原谅。

儿孙的自私就在这里,仗着割舍不下的血缘亲情,仗着父母不计回报的爱,一次次伤害,过后当父母的永远是别无选择的原谅他们。

他当然知道,这个巴掌是应该打在自辉脸上的。但面对一个比自己强壮的儿子,他只是个身体衰老,内心怯懦的老人,他不敢再像年轻气盛时那样可以把怒火发泄在儿子身上。

是的,不敢!

江紫末代儿子受了这一巴掌。

他也知道,她没有抵抗的承受,不是出于敬重,只是同情。

同情他这个失去权势、地位、力气与智谋的老人。

“我但愿有一天,你们的孩子也像你和自辉对待我这样对待你们。”童仕昭清晰地说着每一个字,“但愿你们知道这种痛苦。”

他咬紧牙齿,转身。在林艾馨的搀扶下离开。

江紫末呆呆地看着他们背过身去,看到林艾馨偷偷在背后朝她挥手,示意她快些脱身离开。

她知道,有一个被伤害的老人,已经别无选择地原谅她了。

仍然微颤的手握上冰冷的门柄,拉开门,木然走到外面,背后忽起一阵强劲的大风,铁门砰然关紧。她站原地,腿如灌铅,久久迈不出一步。

犹记得刚出院时,自辉带她到这扇门前,华丽的浮雕让她惊叹自己的好运,睡了一个长长的觉,醒来就嫁给一个英俊温柔多金的完美男人,连孩子都是现成的,未经历十月怀胎和分娩的痛苦,他便长那么大了。她一个一无所有的毕业生拥有的何其多。

她为此极之珍惜这一切,不在意自辉的冷漠,对疏离自己的儿子极力讨好,即使自己失忆,忘记过去的一切,仍盲目地补偿,以得到他们的认可。

可是啊,那被她遗失的记忆竟然是那般的苦痛晦涩。

她摸着浮雕,无声的笑了,笑出了眼泪。

失忆真好,只可惜,失忆不能将过去的一切都一笔勾销。

抹着眼泪走进电梯。镜子里的半边脸高高肿起,左眼眯成一条线,明明笑着,眼角却挂着一行泪水,好丑好难看;出走怎么见人?回到家怎么跟老妈和童童交待?幸好自辉没看见。

呵,自辉,现在只要想到他,想到他是刚动手打她的人的至亲,无用的泪水便又涌出来了。

她不能恨谁!那个可怜的老人还可以拿她出气,她却不能去找他算辱骂童童的这笔帐?

外面下起了好大的雨,她走进雨中,风裹挟着冰冷的雨水冲刷着她木然的脸。一些被她遗失的忆记片断正在缓慢复苏,她已经忘了冷。

街头隐隐有欢乐的圣诞乐,隐隐地从朦胧的雨幕中传来;喜悦的铃铛摇响。她听不大清,充斥在耳边的是童仕昭的骂声——拿别人的种来滥竽充数——她赶忙捂住了耳朵。别往心里去,记在心里就会生恨。

商店屋檐下有躲雨的人,对她指指点点,她都看见了。并不介意,她知道自己的样子有多可笑,被嘲笑总比被同情来得好。

橱窗里彩灯闪闪的圣诞树终于吸引去她的注意,树上挂满了礼物。今天是平安夜。她推开玻璃门,满身湿透,就那样走进商店里,木地板拖出一条长长的水痕。无视店员与路人一样好奇和探询的目光,迳自来到货柜前,取下一只装礼物的红色圣诞袜,旁边一只憨憨的小布熊朝她露出傻笑,她也拿了下来。随手扫过去,铃铛,小房屋,小台灯,二尺长的货柜里的礼物全被丢到收银台上,叮叮当当,碰撞成一团喜悦的响声。

随手递出一张信用卡,收银员小心接过,偷偷觑着她的脸,又搭讪地笑着,“这么多的礼物,要送很多人吗?”

她抬起眼皮,露齿一笑,“全是送给我儿子的。”

又变回那木然的神情。收银员低头算帐,掩去骇怕的表情。刷卡,签名,礼物被装在一个圆形的礼盒里,罩上了防水胶袋。

她把礼物盒紧紧抱在怀里,走入滂沱的雨中。

没关系,童童没有听到那些难听的话。她在心里反复说,童童被骂了也没关系,我买很多很多的礼物补偿他,用更多更多的爱来补偿他。

她更紧的抱住礼物盒,鼻头一股酸刺的疼,眼中迸发出两股温热的液体,被冷冰的雨水冲走,视线模糊一片,脚下蓦的踩空,她仍不肯松开手中的盒子,倾斜失衡的身子滚进马路边的积水里。

她没有立刻爬起,坐在冰冷脏污的积水中,嚎啕大哭起来。

一辆白色的轿车在离她不远处停下,车上的人下来,撑起一把伞,走到她身前。

“紫末!”

chapter 43

终于找着了江紫末,林之洋原本是该欣喜一场的,不料却见到了这样一副情景。

这家伙出门不带手机,打了多少次无人接,找去她娘家,她刚走;又找来这里,自辉父母沉着一张脸,吓得他随便问了一句自辉在不在,就退了出来。一路开车,竟见到这傻子不撑伞,不躲雨;跌进积水里,天大的事也要先离开这片污水啊,多脏啊?

“紫末!”他又喊了一声,伸出两指揪住她的衣袖,隔着雨丝,肿了半边的脸落入眼中。他吓了一跳,慌忙问:“怎么这副样子?出什么事了?”

江紫末的双眸半晌才有了焦距,浑然不觉衣服已湿透,轻轻掀起嘴角,“是你啊,之洋。”

林之洋因她的称呼而满面惊异,顿了顿,才不大确定地问:“你的记忆恢复了?”

她凄惨地笑了笑,“是记起了一些事。”

林之洋不及多做反应,只瞅一眼她浑身透湿的样子,再多的话也吞回去了,将身上的大衣脱下来给她披上,拽着她的衣袖走向停在路边的车,边走边像以前一样念叨,“前段时间还听自辉说你变了,现在怎么又任性起来了?这么冷的天还淋雨,病了怎么办?不管出了什么事,总要顾好自己的身体。”

车内干净得就像刚下生产线的新车,簇簇新的座椅地毯,除了一瓶香水,没有一件多余的东西,不若有些车,报纸杂志票据饮料瓶杂乱的塞在各个角落,地毯脏污得看不出原色。

林之洋洁癖到近乎变态,再好的朋友也不允许在他的车里抽烟,第一,他讨厌烟味;第二,烟灰落到角落无法清理。他瞥了瞥把一个圆筒盒子当宝贝一般紧紧护在怀里的紫末,她坐的真皮座椅上淌了一大片脏脏的水迹,唉,心痛的老毛病又要患了。

一件大衣被毁,再加一套座椅,回头把单据开给自辉。

“找我什么事?”紫末突然问。

“回头再说吧,”之洋收回目光,发动汽车,“先送你回家,换套衣服。”

“不,不回去,”紫末急忙说道,“去你家吧,这个样子回去,妈看到会担心。”

什么?!难道连家里都要遭逢噩运?之洋顿足,平时他很少朋友去家里做客,就怕朋友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自辉和紫末是少之又少去他家做客的人,但是,鞋子必须在外面换,而且鞋底很脏,也要放在门外。进口沙发上铺了毛巾,他们必须坐在毛巾上面;吃饭前,要洗手洗脸,恨不得把他们推进浴室全身沐浴焚香…林林总总,让自辉临走前放话,再也不踏入他家门一步。

紫末的记忆一定是没有完全恢复,否则她不会提出要去他家。他想拒绝,但一见她那丧魂落魄的样子,再次把话吞了回去。

到他的家,摁下门铃,同样有洁癖的李思文开了门,一见紫末,吓得捂住了嘴,“妈呀,怎么搞成这样子?”

“大嫂。”紫末淡淡地打了招呼。

“快进来,”李思文不若丈夫那么变态,拉着脱了鞋的紫末进屋。

屋里的装修和家俱是纯粹的黑白色调,没有一抹杂色,桌面和台面上不见装饰摆设,整洁干净得像样品房,仿佛从来没有人住过的样子。

“带她去泡个热水澡,拿套你的衣服给她,”林之洋交待着,在客厅坐下,想着给自辉打个电话——

“不要跟自辉讲。”紫末回过头来说。

林之洋点头,“去吧,我不会掺和你们的事。”

整理干净出来,李思文递给她一个剥壳的热鸡蛋,紫末接过,在脸上滚着热鸡蛋说:“找我什么事?”

“我想请你回公司,”之洋说。

紫末摇头,“我没这打算。”

“但这次的产品是自辉设计的新车,我们公司刚中了标,广告预计明年在媒体投放——”

“自辉设计的新车,”紫末打断他。

林之洋见她表情惊讶,以为她是有兴趣,笑着说:“想参与了?”

紫末不答,她心里想的却是,自辉骗了她。半个月前他说设计没有通过,所以把他们母子送回娘家,好专心工作。短短半个月,却已经在筹划着宣传了,怎么可能?

联想到今天与公公的冲突,她浑身打了个冷战。他根本不是为了工作,而是想支开他们母子。他在打算着什么?是担心留在家里会发生今天这样的事,还是想借此彻底摆脱她与童童。

后一个可能让她的心脏恐惧的收紧,她立刻否定了。但是人的思维总是善于往坏的方向延伸,无论她把那个可能被强压下去多少次,一丝不安的疑虑却仍是试图冒出头;就像身体里的肿瘤,即使诊断出的结果是良性,它一天还长在身体里,就一天不得心安。

江紫末几乎是立刻扑到电话旁,拨出自辉的电话,等待接听的音乐响了很久,渐渐安抚了她狂躁的心灵。她忽然冷静下来,电话接通后怎么说,找他来问个清楚吗?可是,敷脸的鸡蛋已经变冷了,脸却还未消肿。他若问起来,她该怎么回答?况且,今天受到的屈辱足以令她在他面前自杀一百次,她不要他知道。

正要挂电话,音乐却停止了,换了自辉温柔的声音,“喂——”

“是我,”她说,细听,那边很安静,背景是浪漫舒缓的音乐。她挑了挑眉,“你在哪里?”

“公司附近的上岛,跟一个朋友聊聊天。”

她屏住气,“哪个朋友?”

“琳琅。”

江紫末从来就不是个大度的人,尤其是感情方面。今天发生了一连串的事,她羞愤得差点自杀,又刚知道他欺骗她——深呼吸,又再深深地吸一口气,“今天是平安夜,你不陪老婆儿子,却跟别的女人泡咖啡馆!”

自辉大概没想到这个醋坛子会爆,沉默了半晌,才不急不缓地解释,“只是随便聊聊,你别想太多。对了——你在哪儿打的电话?我过去找你。”

“山脚下尼姑庵!”

“别闹,快说在哪儿,我一会儿过去找你。”

“别来找,我马上剃度了。”

火大地扔下听筒,缩在沙发里生闷气。被他爹甩了一巴掌,他居然还逍遥着跟人喝咖啡。

林之洋见势不妙,小心翼翼地问:“要出家?”

“快了!”

“不就跟个女人聊天嘛,自辉向来就很多仰慕者,也没听说他跟谁扯不清啊。”

“我回家了。”她走到墙角,抱起礼物盒要离开。

林之洋起身,叫住她,“我跟你说的事呢?”

江紫末扶着门,换好鞋才回头说:“公司不是非我不可啊,之洋。我现在已经懂得什么是重要的,过些年,童童长大,就不会再需要我这个妈妈,所以,我能照顾陪伴他的就这几年,你说,哪个更重要?”

“你真的变了,变得有勇气了,”林之洋笑着说,“以前自辉不许你接近童童,你就不敢接近。现在的你,我想,应该不会再被情绪左右了。”

江紫末只微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不被情绪左右才有鬼了,她今天是个可怜人,可怜的人必然要做些坏事,变得可恨一点才合理。

雨已经停了,坐进计程车里,透过布满雨迹的车窗看去,披光挂彩的平安夜,城市变得华美而喧嚣,快乐的人们在街头狂欢,大屏幕上的明星在大声祝福:“圣诞快乐!”

你快乐吗?江紫末。

她轻轻问自己。似乎在不久之前,平安夜还与同学们在KTV里抢麦,引颈狂歌,疯笑着唱感伤的歌,那时也有眼泪,却是笑出的眼泪,那时的自己快乐吗?

没有准扬的挚爱,没有自辉的呵护,也不会有狠厉的巴掌落在脸颊上。

年轻,是一种没心没肺的快乐。

苦与乐的交织,才是成长的味道,味精加辣椒,美味中伴着呛鼻的眼泪。

醒来后,第一次,江紫末不再把自己当成22岁,她是一个母亲,是一个妻子,是妈妈的女儿,是别人的儿媳,她扮演了那么多角色,却没一个是自己。

突然好怀念一个声音,江紫末!江紫末!平板,全无感情可言,却有名有姓。

那个声音永远的消失了,再也听不见,没有谁再像他那样,叫她一声——江紫末。

一辆电视台的采访车停在前面,记者拦住一个路人问:“快新年了,你有什么愿望?”

我愿自辉爱我如故。她又在心里轻轻回答。

“到人民路上岛咖啡。”她对司机报出地址。

她要亲眼见到自己许的愿是否得以实现。

chapter 44

童自辉不知道紫末今天所经历的一切,他的话还未滚到嘴边,电话已经被挂断了。收起手机,胸口阵阵发闷。紫末从来都是对他百依百顺,以夫为天的;就是失忆前关系僵冷的时期,她也未曾有过蛮横的行为举动。虽然心知有异,原因却无从猜起,何况对面还坐着一个需要应付的人,只好收起手机,等会儿再去找她问清楚。

端正面孔,看向对面的琳琅,脸上虽然挂着微笑,心里却叫苦不迭。他就不明白,断了七年的音讯,不是早就该各自珍重了吗?他当初也没做过出格的事,仅赴过几次约,连手也没牵过,在他一生中跟女人来往的记录里,没有比那更纯洁的了,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她坚持认为他们的关系不仅止于此?

“紫末打来的,”他温柔地微笑着说。

琳琅暗自捏紧了咖啡杯,强忍着心酸,漫不经心地应道:“哦。”

她以为淡漠些可以让自辉紧张,或许会对她解释点什么;等了半天,却见自辉拿着个手机翻来覆去的看,根本没把她的冷淡放在心上,非但是没影响到他的情绪,反倒像是给了他任意思考的空间;她晾在一旁,手边连本随手翻阅的杂志都没有,一时不知道该干什么好。

这男人很会装蒜,她心想,几年前就是总被他蒙混过关,委婉曲折那套对他不管用,这方面,他有丰富的经验。

她想到紫末一贯的退让和善解人意,男人大抵都不喜欢强势的女人,尤其是小就成就的男人,安于经营一座小城池,并不在意女人给他带来多少财富,他只享受在那一个小城池里当一个被人依赖信仰的君王,并穷其一生去关爱呵护自己统治下的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