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还在猜测——莱昂内尔·劳森肯定发现了这件事;如果他把这件事传扬出去,让人们知道一位特别受人尊敬的退役军官从钱柜里偷钱,他肯定会感到羞耻。他已经失去了工作和金钱,而且很有可能再失去妻子,这肯定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然后我们再来看莱昂内尔·劳森。

关于他的流言已经开始传了出去——关于他和唱诗班男孩之间关系的恶心流言,有个人很快就让他知道了这些流言——这个人几乎肯定是保罗·默里斯,他的儿子彼得就在唱诗班里。我们同样可以预见到当众蒙羞的情况:英国国教一位受人敬仰的牧师被人发现和唱诗班男孩搞上了。然后是保罗·默里斯本人。他和哈里·约瑟夫斯的妻子有外遇,而且希望没有人知道这种关系,但是关于这件事的流言也开始传了出去,没过多久,哈里就知道了这件事。接下来是鲁思·罗林森。她比大多数人都要耳聪目明,因此很快就知道了很多事——其实知道得这么多对她来说不是什么好事。但是她自己也有很多问题,而且就是因为这些问题才被直接卷进了这个案子。最后是劳森的弟弟菲利普,我觉得去年夏天他才开始到牛津长住。他这辈子都是个无所事事的乞丐,而且他当时也是——已经山穷水尽,再次打算向自己的哥哥求助。莱昂内尔让他住在牧师寓所,没过多久,过去的紧张情绪又开始升温。顺便说一句,刘易斯,最后这点我还没说完,过一会儿我就会说到。

那么我们现在有什么?我们有各种各样的动机,足够杀死一群人。牵扯其中的每个人都有害怕另外至少一个人的原因,同时也有一些从中获利的希望。这里有太多潜在的勒索与憎恨,很快就会搅成无比恶劣的局面。启动整个反应只需要一种催化剂,而我们知道这个催化剂是谁——莱昂内尔·劳森牧师。他在这个案子里有一件无价之宝——金钱:大约四千英镑。更重要的是,这笔钱对他个人没什么用处。他非常乐意靠着吝啬的国教委员会给他的那点少得可怜的牧师薪酬过活,不管他有怎样的弱点,贪财肯定不是其中之一。

所以,他小心翼翼地试探了一下,试探性地走出几步之后,发现湖上的冰面足够厚实,可以支撑住他们所有人。他答应给其他人什么?给他的弟弟菲利普——钱,还有让他再过几年放荡生活的机会。给约瑟夫斯——钱,还有还清他的一切债务,到什么地方开始新生活的机会,不用管他的妻子。

给默里斯——毫无疑问还是钱,如果默里斯需要钱的话;不过他也可以保证默里斯得到布伦达·约瑟夫斯,还有两个人离开这里、开始新生活的机会,外加一笔可观的银行存款。给鲁思·罗林森——钱,还有一次性治愈她因为家庭问题而产生的长期焦虑症的机会。这样,莱昂内尔·劳森制订好了自己的计划,其他人愿意成为帮凶。他安排了一次假的礼拜,纪念某个不存在的节日——然后交易完成。目击者都乐意作伪证,同时保证对方不在场。

莱昂内尔站在祭坛前面。保罗·默里斯在弹风琴,鲁思·罗林森坐在教民中间,布伦达·约瑟夫斯在马路对面的电影院里。如果他们都坚持自己的故事,就能全部洗清罪责。当然,所有的怀疑都会落在弟弟菲利普的身上;但是莱昂内尔已经告诉了他——可能还告诉了其他人——他的一切已经非常详细地安排好了:谋杀之后的几分钟之内,他就会坐上火车离开牛津,前往某个订好的宾馆房间,口袋里揣着作为酬劳的几千英镑。对于这一切而言,一点点怀疑是非常廉价的代价,你说呢?”

莫尔斯喝完了酒,刘易斯刚才就抢在了他前面,现在又走到吧台旁边。他很清楚,就像莫尔斯刚才说的,这个案子里有很多动机相互交错,而且(如果莫尔斯是对的)相互补充和协助。但这些针对哈里·约瑟夫斯的仇恨又是如何产生的呢?好吧,他们这些人搅得一团混乱,但是(如果莫尔斯仍然正确)钱好像完全可以解决他们的问题。然而为什么,哦,为什么还要在教堂里费这么多事?这一切好像是一起奇特而复杂、而又毫无必要的假戏。为什么不直接杀了约瑟夫斯,把他的尸体扔到某个地方?这样做对他们来说不是要简单得多吗?还有,谋杀本身又是怎么回事?

吗啡下毒,然后在背上补上一刀。不。这不合常理。

他买了酒,谨慎小心地走回桌边。只要他洒了一丁点酒在桌布上,莫尔斯都不会感谢他。

莫尔斯喝了一大口啤酒,继续说道。“我们现在得问我们自己一个关键问题:我们怎么解释足够的仇恨——某个人——针对哈里·约瑟夫斯?

除非我们能回答这个问题,否则就还是在黑暗里摸索。同这个问题紧密相关,我们还要问自己,为什么在这个虚假的礼拜里完成这些笨拙的闹剧,还有为什么要用两种方式杀害约瑟夫斯。好吧,我们先说后一个问题。我肯定你听过那些行刑队的故事,比如说四个人拿着枪,他们都很乐意对捆在柱子上的那个可怜的家伙开枪,但是里面有三个人清空了枪筒,只有一个人有实弹。这样他们都不知道是谁射出了致命一枪。好吧,我想在这里发生的可能就是这种事情。他们有三个人,记住,而且我们可以说他们都不太愿意独自为杀人一事负责。那么,如果约瑟夫斯被下毒、被捅的同时,头部还受到了重击,我觉得证据就足以表明我是对的。但是我们从验尸报告中得知死因有两个,不是三个。有人在约瑟夫斯的红酒里下了吗啡;然后有人,不管是同一个人还是别人,在背后捅了他一刀。为什么要用两种方法杀掉他?

好吧,可能是其中两个人参加了实际的谋杀;基于我刚才提到的原因,他们可能会同意分工协作。

但是还有比那个重要得多的原因。你准备好大吃一惊了吗,刘易斯?”

“什么都准备好了,长官。”

莫尔斯喝完了他的啤酒。“天哪,这里的啤酒太棒了!”

“该您买酒了,长官。”

“是吗?”

店主走到酒吧间里,有几分钟,刘易斯可以听到他正在和莫尔斯讨论英格兰足球队的选拔人是多么愚蠢透顶。

“这是酒吧赠送的。”莫尔斯说道,然后把两品脱啤酒小心翼翼地放在莫雷尔牌1的啤酒垫上。(虽然他提出请客,要对自己下属的工作表示感谢,但是刘易斯觉得他好像在极为草率地敷衍了事。)“我说到哪里了?啊,是的。你还没问我今天去了哪里,不是吗?好吧,我又去了拉特兰郡。”

“莱斯特郡,长官。”

莫尔斯好像没有听到。“我在这件案子里犯了一个糟糕的错误,刘易斯。只有一个。我听信了太多的流言,而流言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如果我告诉所有人你和那个不用逗号的女打字员有绯闻,你会突然发现自己得竭尽全力去证明根本没有这回事——尽管我的话里绝对没有任何真相。

就像他们说的,把足够多的泥扔到墙上,总有一些会粘住。好吧,我觉得这就是发生在莱昂内尔·劳1 莫雷尔酿酒公司(MorrellsBrewerycompany),牛津的酿酒公司,始建于一七八二年,一九九八年关闭。

森身上的事情。如果他真的是同性恋,我觉得他也肯定也是那种非常轻微的种类。但是一旦有人提出了这种指控,他就会发现自己受到非常多的怀疑,而我就是那些把他想的一无是处的人之一。

虽然我没有任何证据,但是我甚至说服了自己,他被学校开除肯定是因为他在那里和某些低年级的孩子乱搞。但是我突然开始怀疑。如果我错了会怎么样?如果莱昂内尔·劳森原来的老校长并不愿意让我相信我做出的猜测——因为这件事的真相糟糕得多?我觉得自己知道真相是什么,而且我是对的。今天我又去见了迈耶,还有莱昂内尔以前的宿舍管理员。你知道,劳森兄弟是非常奇怪的混合体。哥哥莱昂内尔是个勤奋学习的书呆子,不过在学业上没有多少天分,一直在挣扎着做到最好,甚至当时就戴上了眼镜,缺乏信心——简而言之,刘易斯,各方面都很平庸。然后是菲利普,聪明的小家伙,拥有所有男孩都想要的一切天赋——头脑敏捷、体育优异、讨人喜爱、相貌堂堂,但是他懒散而自私。而且父母溺爱——猜猜是谁?——年轻的花花公子菲利普。不需要太多的想象,就可以从莱昂内尔的角度看待这种局面,不是吗?他嫉妒自己的弟弟——越来越嫉妒,最终嫉妒至极。据我所知,莱昂内尔十八岁、菲利普十七岁的时候,有一位年轻姑娘卷到了里面来。不管怎样,她都算不上相貌出众——但是她是莱昂内尔的姑娘。然后,没错,菲利普决定插手;可能仅仅是出于对哥哥的怨恨,他夺走了她。整个悲剧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在家里,一个周末,莱昂内尔想要杀死他的弟弟。他用菜刀捅了他1,而且确实把他伤得很重——捅了他的背。事情被尽量压了下来,警方很乐意把这件事1 英国的菜刀为尖长型。

交给学校和家长来处理。他们做了一些安排,两个孩子都退了学。没有遭到任何指控,而且事情好像平息了下来。但是记录无法更改,刘易斯。

事实就是莱昂内尔·劳森十八岁的时候谋杀自己的弟弟未遂。所以,就像我说的,如果我们要在这件案子里寻找某种日积月累、无法释怀的仇恨,那么我们找到了:莱昂内尔·劳森和他的弟弟之间存在的仇恨。”

这些说法非常有趣,而且能够引起联想,刘易斯能够看出来;但是他不明白这会怎样影响到目前这个案子里的诸多问题。不过莫尔斯还在继续说,而他就要说到那令人大吃一惊的内容了。

“一开始我觉得莱昂内尔·劳森杀死了哈里·约瑟夫斯,然后把法衣穿在弟弟身上,把他从塔楼顶上扔下去,造成自己自杀的假象。天衣无缝?你只需要有人在辨认尸体的时候撒谎,而那个人就是保罗·默里斯,他在约瑟夫斯遇害之后可以双重获利:首先得到数量可观的一笔钱,然后是得到约瑟夫斯的妻子。但是你以前跟我说过,刘易斯,而且你绝对正确:给死人穿上别人的衣服是极为困难的工作。但是这并非不可能,不是吗?如果你做好准备应付困难,而且有足够的时间,这就不难。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我相信你是对的。去年十月从塔楼上面跳下来的是莱昂内尔·劳森,不是他的弟弟菲利普。凭良心说,莱昂内尔肯定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非常可怕、无法原谅的事,他再也无法继续面对。所以他摘下眼镜,放在眼镜盒里——然后跳了下去。而我们辨认尸体的时候,刘易斯,我必须承认我相当怀疑我们在塔楼上找到的那具尸体是不是真的是保罗·默里斯。如果不是,那种可能性就极为有趣。

不过,虽然尸体辨认到现在还没有满意的答案,但是你相信我的话,那就是保罗·默里斯。是的,绝对是他。最后我开始把这些奇妙的理论放到一边,察看我们从一开始就完全忽略了的简单可能。

鲁思·罗林森本人说的话已经非常接近真相,她说自己准备撒一个谎——只有一个谎,而这句可笑的证言泄露了机密。她告诉我们,你还记得吧,这个谎是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的那次从未举行的礼拜,还有她在谋杀哈里·约瑟夫斯的阴谋里保持沉默。但是,听着,刘易斯!那完全不是真正的谎言。真正的谎言是另一件事:她对去年九月的那个晚上,在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的祭衣室遇害的人的身份撒了谎!那才是撒的弥天大谎。因为,你知道,当天晚上我们找到的那具尸体根本不是哈里·约瑟夫斯的尸体!那是莱昂内尔·劳森的弟弟——菲利普·劳森的尸体。”

42摘自牛津刑事法院七月四日的庭审记录,鲁思·伊莎贝尔·罗林森小姐被控做伪证和密谋杀人,吉尔伯特·马绍尔御用大律师代表政府指控,安东尼·约翰斯御用大律师代表被告人辩护。

马绍尔:如果可以,我们可以抛开这些模糊不清的动机问题,只关注去年九月发生的事情,特别是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一傍晚的事情。我知道,法庭很愿意听到您个人对那个可怕的夜晚发生的事情的解释。

莫尔斯:我觉得,先生,这是一起谋害菲利普·劳森先生的密谋,参加密谋的人有莱昂内尔·劳森先生、保罗·默里斯先生和哈里·约瑟夫斯先生。我可以说自己相当肯定,被告人对当晚事件的描述基本正确。就是说,就其内容而言是正确的,因为我确信,罗林森小姐无法了解事件的详细经过,她既没有积极参加密谋,也没有亲眼目睹谋杀。

马绍尔:请您只就问题本身回答,探长,好吗?应当由法庭来认定被告人涉嫌本案的程度——而不是您。请您继续。

莫尔斯:如果要我猜测当晚的事件经过,先生,情况应该是这样的:莱昂内尔·劳森以某种方式说服了他的弟弟菲利普,只要他当晚某个时间到教堂来,就会大有好处。他们在那里等着的时候,莱昂内尔轻易地说服他喝了一杯红酒——红酒里面已经被下了吗啡。其实根据验尸报告的结论推断,当晚在教堂遇害的那个人可能——或者肯定——是因为吗啡中毒身亡;但是尽管警方做了大量调查,始终没有找到吗啡的出处。不过这三个人里面,有一个人以前能够每天直接接触全套药品,他曾经在牛津为一位药剂师当了十八个月的助手。

这个人,先生,就是哈里·约瑟夫斯。我觉得,是约瑟夫斯提议并且亲手把致命剂量的吗啡倒在了酒里。

马绍尔:您能告诉我们如果这个人已经死了,为什么还要再捅他一刀呢?

莫尔斯:我觉得他当时还没有死,先生,虽然我同意他在喝了酒后很快就会失去知觉。不过无论发生什么,他都必须在警察到来之前死掉,否则他仍然可能会苏醒过来,告诉警方他知道的事情。所以要用刀捅他。因此,如果我可以这样说,先生,关键的问题不是为什么要在他背上捅一刀——而是为什么要给他下吗啡。我反复考虑,原因应该是这样的:从莱昂内尔·劳森的角度来看,关键是他弟弟的衣服必须换掉,而你不可能先在一个人的背上捅一刀,然后换掉他的衣服,除非你把刀拔出来,然后再捅进去。根据安排,当晚约瑟夫斯换掉了大家看到他一直穿着的棕色西服,然后带到教堂里来。我觉得,毫无疑问,那件西服包在一个棕色的纸包里,罗林森小姐在她的证言里提到过。警方显然会极其认真地检查死者的衣物,而换掉衣服肯定可以让这个骗局变得天衣无缝。所以,菲利普·劳森在祭衣室里失去知觉的时候,他的衣服就被脱掉了,换上了约瑟夫斯的衣服——我可以想象这是困难而漫长的工作,但是他们有三个人,而且时间非常充裕。

然后他们给他穿上约瑟夫斯的法衣,现在到了莱昂内尔·劳森的关键时刻。我怀疑他让另外两人离开,然后自己完成了一件事,这件事他尝试过一次,但是彻底失败了。他低头看着自己憎恨已久的弟弟,然后把裁纸刀捅进了他的背里。就像我说的,我觉得那时候菲利普·劳森还没死,被告人的证言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因为她听到的差不多肯定是这个濒死的人最后的哀号。

他们立刻找来了警察,被告人和保罗·默里斯都提供了虚假的尸体指认,我觉得接下来的事情您都知道了,先生。

马绍尔:您觉得这件事情是不是极其复杂,探长?我觉得,至少,复杂到显得非常荒唐。莱昂内尔·劳森牧师为什么不自己动手杀死他的弟弟?

法官:我有责任提醒控方律师,现在在法庭上受审的不是劳森牧师,让证人回答这样的问题不太恰当。

马绍尔:谢谢您,大人。请问证人能否向法庭解释,在他看来,假设劳森牧师必须对自己弟弟的死负责,他为什么不用更加简单的方式处理呢?

莫尔斯:在我看来,先生,劳森牧师有两件绝对必须办到的事。首先,他的弟弟必须死——就像您说的,只要他尝试,他或许可以凭借一己之力完成这件事。但是第二件迫切的需要更加棘手,不管他怎样努力,他一个人也无法做到这件事。他必须找某个愿意被当成死人的人,这个人同时也必须准备立刻离开牛津。请让我解释一下,先生,我为什么会这样想。菲利普·劳森已经让好几个人知道了自己是莱昂内尔·劳森的弟弟,比如我们的被告。

因此,如果他被谋杀,而且有人认出他就是那个经常出现在牧师住所和教堂的人,那么警方发现他的身份只是时间问题。一旦弄清他的身份,其他事就会很容易被发现。以前已经有人想要结果他的性命——用刀捅了他——就是他的哥哥。警方的调查很快就会进入正确的方向,嫌疑几乎肯定会集中在劳森牧师身上。就像我说的,先生,绝对重要的是菲利普·劳森不仅必须死,而且必须被指认为另一个人——哈里·约瑟夫斯;哈里·约瑟夫斯自己要从这里消失,尽管其实他并没有消失得太远。

当天晚上,他住进了曼宁联排屋14B号楼上的公寓,而且一直在那里住到死前。他从教堂拿走了菲利普·劳森的衣服,他肯定觉得自己应该毁掉这些衣服。但是出于各种原因,约瑟夫斯变得不安起来——马绍尔:您继续举证之前,探长,我必须问您,在您看来,被告人和约瑟夫斯先生的关系是否曾经更加——我们能否这样说?——更加亲密,而不仅仅是给他提供日常生活的必需品?

莫尔斯:不。

马绍尔:毫无疑问,在您知道前面有一位证人向法庭举证,约瑟夫斯先生去年夏天曾经去过曼宁联排屋好几次。

莫尔斯:我知道,先生。

马绍尔:而在您看来这些拜访只是纯粹的——呃——纯粹的社交活动?

莫尔斯:是的,律师先生。

马绍尔:请继续,探长。

莫尔斯:我觉得本来的计划是约瑟夫斯待在那里,直到尘埃落定,然后便立刻离开牛津去某个地方。但那也是我的猜测。

可以肯定的是,他很快便知道莱昂内尔·劳森牧师自杀了,而且——马绍尔:请原谅我又要打断您,但是在您看来,至少那桩死亡没有牵连到已故的约瑟夫斯先生?

莫尔斯:是的,先生。就像我说的,劳森已死的消息对约瑟夫斯是个很大的打击。他觉得一定是哪里出了错。他肯定会怀疑劳森是不是留下了什么字条,如果有,这张纸条是归罪于他自己还是别人。不过,除此之外,约瑟夫斯还要依靠劳森。是劳森为他安排了现在的藏身之处,并且正在安排他很快离开牛津。但是现在他只能靠自己了,肯定感到越来越孤立。不过这些还是猜测。显然,冬天的头几个月,他跑到牛津城里,穿上菲利普·劳森的旧衣服,把脏兮兮的大衣上的纽扣一直扣到脖子;他戴上一副暗色的太阳镜;他蓄起了胡子;他发现自己可以隐姓埋名地融入牛津。我觉得,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肯定意识到了现在只有一个人还清楚地知道九月的那天晚上祭衣室里发生了什么;那个人就是保罗·默里斯,这个人抢走了他妻子,学期结束之后很可能就要和她一起生活,这个人把自己和整个事情完全撇清,而其实也没有做多少事情。在我看来,保罗·默里斯可能已经不像以前那样渴望和约瑟夫斯夫人私奔了。但是约瑟夫斯肯定意识不到,他对默里斯的仇恨开始滋长,他的力量感开始增加,同时找回了自己做这种事情的能力,他还是皇家海军突击队上尉的时候就知道如何去做。约瑟夫斯找了个借口,在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安排了一次同默里斯的会面,然后在那里杀死了他,不过他当时可能并没有把尸体藏在塔楼顶上。

请记住,在祭衣室里遇害的那个人身上没有钥匙;显然约瑟夫斯私藏了钥匙,这样他就可以利用教堂谋杀保罗·默里斯和他的儿子彼得。不过,不仅如此。他不得不用教堂,因为他被吊销了驾照,没有驾照,他甚至不能租车。如果他有车,他可能就会把尸体藏在别的地方;但是至少在这个问题上,他是为形势所迫。当天晚些时候——应该是下午茶时间——他还安排了同彼得·默里斯见面,而且肯定是在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里杀害了这个小男孩。我很肯定,他最初想把两具尸体藏在地窖里,天色刚暗下来,他就把男孩装在麻袋里,然后打开南侧门廊的门。一切都显得很安全,他顺利地走到教堂墓园南侧,来到地窖的铁栏杆入口前面——离门只有十五码左右。但这时候出事了。约瑟夫斯扛着尸体下去的时候,梯子折断了,他肯定狼狈地摔了下去。他认定自己不能再扛着一具重得多的尸体重复这一过程,于是他改变了计划,把保罗·默里斯的尸体扛到了塔楼的屋顶上。

马绍尔:然后他决定谋杀自己的妻子?

莫尔斯:是的,先生。这时候,他是否知道她在哪里,是否和她保持联系,他是否从保罗·默里斯那里得到了什么消息——我都不清楚。不过只要两具尸体——或者其中一具——被发现,他就要绝对保证她无法开口,而且,不管怎样,保罗·默里斯现在死了,他那种妒忌的仇恨更加疯狂地指向他的妻子。不过,当时他要做的是一件危险的工作。他必须去默里斯父子在基德灵顿的住处,把一切安排得像是他们两人正常合理地离开。他进到房子里没有问题。默里斯父子的身上都没有发现钥匙,尽管他们两人肯定应该有钥匙。只要进去了——马绍尔:是的,是的。谢谢您,探长。

现在您能否告诉法庭,被告人究竟是如何同您对这些事的设想相契合的?

莫尔斯:我相当肯定,先生,罗林森小姐只要不知道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的那两具尸体的身份,她本人就仍然安全。

马绍尔:但是一旦她知道了——如果我说错了请告诉我,探长——约瑟夫斯就认定自己也要杀掉被告?

莫尔斯:是的,先生。您知道,我是罗林森小姐谋杀未遂的目击证人,而且直到那一刻我才确信了凶手的真实身份——我认出了他想用来勒死她的那条领带:皇家海军突击队的领带。

马绍尔:是的,非常有趣,探长。不过对于凶手而言,被告和布伦达·约瑟夫斯构成的威胁程度相同,您不觉得吗?还有,如果真是这样,您觉得他对待两个女人的方式为什么如此不同?

莫尔斯:我觉得约瑟夫斯对他的妻子充满憎恨,先生。我在刚才的证言里已经提到过了。

马绍尔:但是他对被告没有这种憎恨——是吗?

莫尔斯:我不知道,先生。

马绍尔:您还坚持认为被告和约瑟夫斯先生之间没有特殊关系吗?

莫尔斯:我对刚才的回答没有什么要补充的,先生。

马绍尔:很好。请继续,探长。

莫尔斯:就像我说的,先生,我确信约瑟夫斯几乎立刻就会试图杀死罗林森小姐,因为他觉得事情显然发展得非常快,除了他本人之外,罗林森小姐是剩下的人里唯一知道部分真相的——他肯定觉得她知道得太多了。所以我的同事刘易斯警探和我本人决定把凶手引到光天化日之下。

我们在《牛津邮报》的显著位置刊登了一则比较模糊的案件报告,唯一目的就是让他怀疑法网已经降临到他头上。我觉得无论他在哪里——要记住,我完全不知道他和罗林森小姐住在同一幢房子里——他几乎肯定会再用一次教堂。他非常清楚罗林森小姐什么时候去那里打扫卫生,于是做好了自己的计划。其实那天早上他很早就去了教堂,毁掉了我们周密安排的预防措施。

马绍尔:但是所幸事情的结果很好,探长。

莫尔斯:我觉得您可以这么说。感谢刘易斯警探。

马绍尔: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约翰斯:探长,我得知您在约瑟夫斯先生试图勒死我的委托人之前,听到了他们之间的对话。

莫尔斯:是的。

约翰斯:您在他们的对话里,有没有听到了什么——可以被法庭认定为减轻我的委托人罪责的证据?

莫尔斯:是的。我听到罗林森小姐说她——法官:证人能向整个法庭说吗?

莫尔斯:我听到罗林森小姐说她决定去警察局,然后把她知道的一切全盘托出。

约翰斯:谢谢您,没有其他问题了。

法官:您可以退下了,探长。

43“我无法理解的是——”贝尔说,“世界上有那么多骗子——教堂里也有!我一直以为那些人都径直走在正义的光明大道上。”

“可能大多数都是。”刘易斯轻声说道。

他们坐在贝尔的办公室里时,鲁思·罗林森小姐的定罪和量刑刚刚宣布:

有罪;监禁十八个月。

“我还是无法理解。”贝尔说。

莫尔斯也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地抽着烟。他要么抽得凶,要么根本不抽,他无数次尝试着改掉这个习惯。他漫不经心地听着他们的絮叨,完全清楚贝尔的意思,但是…他最喜欢的一句吉本1的话在脑海里闪过,这句话说的是十五世纪的教皇约翰二十三世2,从孩提时代就让他颇感震撼,这些年里也一直留在他的记忆里:“最恶劣的丑行被压制了下去,教皇的罪名仅仅是强盗、谋杀、强奸、同性恋和乱伦。”他早已意识到基督教会要对很多事情负责,教会世俗管理人的手上沾满了鲜血,教会精神领袖的心里充满了仇恨和残酷。但是在这一切的后面,莫尔斯知道——而且超越这一切——仍然矗立教会缔造者简单、久远和难以接受的形象——这个神秘人物曾经让年轻的莫尔斯为之癫狂,直到现在还困扰着他那1 爱德华·吉本(EdwardGibbon,1737-1794),英国历史学家,著有《罗马帝国衰亡史》。

2 约翰二十三世(JohnⅩⅩⅢ,1370-1419),原名巴尔达萨勒·科萨,一四一〇年于意大利比萨僭位,康斯坦茨公会之后被废黜,后世天主教会认为他的道德生活并非完善,但是针对他罪行的指责也有很多夸大的成分。

种质疑一切的精神。他记起自己第一次到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礼拜的情形,他身边的那位妇人唱道:“荡涤我吧,我要比雪更洁白。”绝妙的可能性!

或者说万能的上帝洗净了石板,不只是宽恕,还有遗忘。而遗忘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莫尔斯发现,即便他这种愤世嫉俗的人也可以原谅——但是很难忘记。他怎么能忘掉呢?那天在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几个幸福的瞬间,他对那个女人萌生出一份珍爱的情愫,这种感觉他以前只有过一次;但是他们的轨迹交叉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她就像劳森兄弟、约瑟夫斯和默里斯这些迷失的灵魂一样,犯下错误,然后偏离了轨道,其行为已经超出了人们可以接受的范畴。但是他的思绪怎么才能不被她揭露出来的真相所困扰呢?她想见他,他应该去吗?如果他真要去见她,就必须赶快去。

他再次漫不经心地听到了两人的交谈。“我考虑的显然不太够,是吗,警探?我负责这个案子好几个月,然后莫尔斯过来,两个星期就破案了。

让我看上去像个傻瓜,如果你问我…”他慢慢地摇了摇头,“聪明的家伙!”

刘易斯想说些什么,但是找不到合适的词。

他知道,莫尔斯有令人疯狂的超能力,可以透过幽暗的迷宫观察人类的行为和动机,他很自豪能和莫尔斯共事;那天莫尔斯在法庭上提到他名字的时候,他尤其感到骄傲。不过这些不是刘易斯的强项,他自己也很清楚。而且结束了莫尔斯的工作之后——他又可以重新开始自己习惯的例行公事——他几乎感到如释重负。

莫尔斯又听到有人提到他的名字,意识到贝尔正在对他说话。

“你知道,我还是不明白——”

“我也不明白。”莫尔斯打断他。他在整个案子里做了太多的推测,再也无法构思出新的想法。他清晰地回忆起圣保罗对哥林多人说的话:“有显在,有奥秘”,1他确信,贝尔困惑的事情肯定不是那些更大的人生奥秘之一。那种缓慢而无情地滴入莱昂内尔·劳森灵魂里的毒药是否源于这样的奥秘呢?这就像亚当的后代那样古老,该隐和亚伯把自己的祭品献到上帝面前的时候…2“什么?”

“我说酒吧马上就要开门了,长官。”

“今晚我不行,刘易斯。我——呃——我不太想喝。”

1 原文引用的这句话是对《新约·哥林多前书》两段内容的总结。第二章第七节:“我们讲的,乃是以前所隐藏,神奥秘的智慧,就是神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

第十二章第七节:“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处。”

2 出自《旧约·创世纪》第二章到第四章,亚当是人类的祖先,亚当的长子该隐是农夫,次子亚伯是牧羊人,上帝接受亚伯的祭品而拒不接受该隐的礼物,因此该隐把亚伯杀死,他受到的惩罚是永远过流浪的生活。

他起身走出办公室,没有再说一句话,刘易斯有些迷惑地盯着他的背影。

“古怪的家伙!”贝尔说道。刘易斯再次感到自己只能赞同贝尔的观点。

鲁思显然之前一直在哭,但是现在已经恢复过来了,声音低沉而顺从。“我就是想谢谢你,探长,就是这样。你一直——你一直对我很好,还有——还有我一直觉得,如果有人能理解我,那个人可能就是你。”

“可能是的。”莫尔斯说。这不是他习惯的表达方式。

“还有——”她深深地叹了口气,动人的眼睛里涌出一汪泪水,“我就是想说,那次你约我出去的时候——你记得吗?——当时我说——当时我——”她的感觉现在完全写在了脸上,莫尔斯点了点头,把目光移开了。

“不要担心。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没关系。

我明白。”

她强迫自己忍住眼泪说下去。“但是我想告诉你,探长。我要你知道——”她又说不下去了,莫尔斯轻抚着她的肩膀,就像菲利普·劳森遇害当晚,保罗·默里斯轻抚着布伦达·约瑟夫斯的肩膀那样。然后他站起来,沿着走廊快步走了出去。是的,他明白——而且他也原谅了她。不过,和万能的上帝不同,他无法忘记她。

艾米丽·沃尔什-阿特金斯夫人被叫去辨认哈里·约瑟夫斯摔烂的尸体——这是莫尔斯的主意——她当然很乐意这样做。过去的一年多么刺激!这些惨剧都发生在她做礼拜的教堂里,想到自己在这些惨剧里的角色,她的头脑里就好像有只金鱼正在欢快地摆动尾巴。她的名字又登在了《牛津邮报》上,还登在了《牛津时报》上。她小心地把这篇文章剪下来,然后像鲁思·罗林森之前那样,把这篇文章和其他文章一起放在自己的手袋里。这一切结束之后的夏天,一个炎热的星期日早晨,她真诚地祈祷上帝宽恕她骄傲的罪过,基斯·米克尔约翰牧师温和地站在北侧门廊旁边,比平时等了更长的时间,直到她走到教堂外面耀眼的阳光下面。

艾莉丝·罗林森夫人在女儿被捕之后就被送到了考利的老年之家。鲁思服完了十八个月刑期的第十一个月之后获释,这位老夫人再次回到了曼宁联排屋14A号,她仍然非常硬朗,看上去还能活很多年。她被抬进救护车送回家的时候,有人听到一位男护理员低声抱怨,任何预测这样一个病人还能活多久的人都是该死的蠢货。

人们在曼宁联排屋14B号楼上哈里·约瑟夫斯的公寓里找到了几本书。案子结束之后,这些书都被捐给了牛津赈济委员会,然后放在牛津北部的慈善二手书店里,以极为低廉的价格慢慢卖了出去。初夏,一个十七岁的小伙子(巧合的是,这个小伙子叫保罗·默里斯)花了五便士买了其中的一本。他一直对侦探小说很感兴趣,因此立刻注意到了那本亮光纸封面的《谋杀墨水》。当天晚上,他翻阅里面各式各样文章的时候,发现第三百四十九页上有一段关于自杀的话,有人用红色圆珠笔在下面加了粗重的下划线:跳楼的近视眼在跳楼之前都会摘下眼镜,放到口袋里。

44第二年的下半年,莫尔斯休了假,他又决定去希腊的小岛。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护照还放在抽屉里没有更新,六月中旬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这位高级探长搭上一辆从牛津北部开来的公共汽车去了城里。他在阿什莫里安博物馆心满意足地逛了一个小时,面对众多喜爱的展品,他在乔尔乔涅和提埃坡罗的画作前面驻足了很久。

快到中午的时候,他走到兰道夫的鸡尾酒吧,买了一品脱啤酒,他向来至少得喝这么多。然后又是一品脱。十二点半的时候,他离开酒吧,穿过谷物市场,然后走进了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北侧的门不再吱嘎作响,但是里面唯一的生命迹象只是圣母像前面闪烁的烛光。他要找的女人不在那里。像以前那样,他决定步行去牛津北部,不过这次他没有在马斯顿费里路的路口目睹任何车祸。他到达萨默顿的商店区之后,走进露水酒馆,又喝了两品脱啤酒,然后继续前行。那里原本有一家地毯店,布伦达·约瑟夫斯曾经在里面监视自己的丈夫,现在已经成了一家保险公司,不过除此之外好像没有什么变化。走到曼宁联排屋之后,莫尔斯拐了进去,稍稍停留了一两秒,然后继续朝前走。他在14A号门前停下脚步,轻快地敲了敲门,然后站在原地等着。

“你!”

“我听说你回家了。”

“嗯!进来!进来!你是第一个来看我的人。”

“不,我不进来了。我只是顺道来告诉你我一直在想你,自从你——呃——离开之后,如果我告诉你我梦到了什么,你肯定会脸红的。”

“我当然不会!”

“别太在意我的话——我喝了太多的啤酒。”

“请你进来吧。”

“你妈妈在里面。”

“你为什么不跟我上床?”

她的大眼睛紧紧盯住他的目光,那一瞬间四目交会,都闪烁着快乐。

“我能用一下你们家的‘男厕所’吗?”

“楼上有一间——同时也是‘女厕所’。”

“楼上?”

“等一下!”

她很快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把标着14B号的弹簧锁钥匙。

“最好告诉你妈妈——”

“我觉得不用。”她说道,嘴角浮现出一丝浅笑,然后轻轻关上了14A号的门,把钥匙插进14B号里。

她在前面走上铺着地毯的楼梯的时候,莫尔斯的眼神一直跟随着她纤巧的脚踝。

“卧室还是客厅?”

“我们先到客厅待一会儿。”莫尔斯说。

“这里有些威士忌。你想喝一杯吗?”

“我想要你。”

“你可以拥有我。你知道的,不是吗?”

他们站在那里,莫尔斯搂住她,温柔地亲吻她甜蜜而饱满的双唇。然后,好像这样快乐至极的瞬间再也无法延长似的,他紧紧地抱着她,把面颊贴在了她的脸上。“我也梦到你了。”她在他耳边轻语道。

“我还算守规矩吗?”

“恐怕是的。不过你现在不打算守规矩了,是吗?”

“当然不。”

“你的教名是什么?”她问。

“我过会儿再告诉你。”莫尔斯平静地说道,然后把手指轻轻地放在她那件图案鲜亮的夏裙背后的拉链上。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