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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好,马上出发。”
二人一狗继续往前,很快就进了湘西的范围了,四周的山脉平白的变得高耸得多,喀斯特地貌和路边时不时出现的苗族老婆婆勾住了明敏的目光,像个孩子一样隔着车窗,惊呼着每一个发现。
新建的高速路边上车辆并不是很多,林涵也少有地放弃了自己理智态度,将车速超过了规定范围,再过几个小时,他们就会到达第一个目的地——濮市。
景物嗖嗖地往后退去,明敏开始有点应接不暇,眼睛也有点累了,可在一个出口处,一个站立在围挡旁边的女人却死死地勾住了明敏的眼神,这个身影似曾相识,可车速太快,让明敏没法仔细去看清楚。
明敏使劲地回忆起这个女人,突然脑中冒出了那个寒冷的天气里出现在酒吧的那个女人,那一袭白衣和惨淡的脸色,还有一双死人般的黯然眼神,像是定格一样地在明敏脑子里面重合起来。
那朵血做的鲜花,在心头再一次绽放,这个结论莫名地让人心中生出一股寒意,明敏拍打着林涵,让他停车。
林涵被她拍得心烦意乱,问道什么事情,明敏结结巴巴地说道:“是那个酒吧里面的女人,我看到她了,就在刚才那个出口!”
“你一定是眼花了,怎么可能呢!”林涵能够感觉到明敏不是说谎,可另一种不祥的感觉却让他说了个谎。
“你回去看看啊!”
“妹妹,这是高速公路啊!你让我怎么回去,逆行?”
明敏见没法退回去,只好仍由林涵继续往前行进,自己有些颓然地倒在座椅上,那个女人将标有范启泽字样的豆子给了她,会说明什么,而她出现在这里,那又说明什么?真是晦涩的迷,这些更像是吸引自己去找范启泽的原因,而不是那个人本身。
下午的时候,汽车转进了小公路,再转进乡道,这俩新牧马人的首航到达了目的地,停在濮市的街上。
林涵下了车,使劲伸了伸懒腰,将老爸给他的地址看了看,拉住一个过路人问起来,见林涵操着本地话,那人翻翻白眼道:“东山庙都不知道,你是外地人啊?”
说完随手一指,指向一座寺庙,随即甩手走掉了。
东山庙就是在濮市几乎随处都能看到的地方,它是一座古寺,但是却建在河对岸,想要过去,必须坐船。
林涵瞄着那寺看了半天,再找了一人问了渡口的地方,就要往那边去,明敏没有下车。
“走啊,办完了这个事情,好去找范启泽经理,我得讨薪,你得讨情债。”
“我想带着长绒棉。”明敏磨蹭着,怎么都想带着长绒棉,这算是她的直觉,这比林涵的直觉要难以琢磨得多。
“带上它的话,我估计没有船肯载我们吧,怕把其他乘客吓到水里去。”
明敏在包里摸索一会,掏出一张百元钞,得意的在林涵面前晃了晃,然后系好长绒棉的绳子,优哉游哉地往渡口走去。
林涵不服气地跟在后面,嘴里说道:“不要以为钞票是万能的,我们濮市人民脾气倔着呢,不吃你这一套!”这一路过去,明敏倒是赚了不少眼球,一个漂亮姑娘带着一条罕见的大狗,镇上倒是没有出现过这般情景,茶馆里头的老头们纷纷站了出来,看看这热闹。
“好大一条土狗啊,估计得百把斤。”
“快赶上年猪了!”
让林涵失望的是,船老板没有继承濮市人倔强的性格,接过明敏手上的钱,乐颠颠地解开锚绳,带着他们渡江去也。
林涵拉着长绒棉站在船头,看着江水被船划开,冬天的江水浅,水下的卵石都依稀可见,明敏和船老板费力地聊着天,而林涵眼神飘忽,只看着江面波光粼粼。
船到了江心,长绒棉一下变得暴躁不安,冲着水下嚎叫起来,身子紧绷,像是要冲下去一般,林涵见状,连忙按住它,探出脑袋往水下看了看。
心中漂浮着一个深灰的影子,在波浪晃动下时隐时现,林涵揉揉眼,更加仔细的观察着,那灰影像是在翻转,不一会就打了个转,像是一团水草一样的东西慢慢散开,随后一张青灰的脸显现出来,那水草般的东西就是头发,那张脸像是纸糊的一样,保持着一个怪异的表情,似笑非笑。
娘的!林涵暗叫一声,连忙缩回脑袋,明敏看到长绒棉的表现也走出船舱,问道是什么事情。
下面好像有个人!林涵大声喊了一声,船老板听了连忙停下柴油机,沿着船帮四处查看,可不论再怎么看,也找不到林涵所说的人影,那个灰色的影子好像钻进了泥沙里面,平白地消失不见了。
船老板嘀咕了一声,把船开往对岸渡口,可林涵却知道那个不像是自己眼花,这让他有些心悸,可再小心翼翼地往水里一看,却真个什么都没有了,而长绒棉也不再狂暴。
难道真的只是眼花?林涵又有点后悔没有好好的跟老爸学了。
等到上了岸,林涵和明敏这才发现,这庙里只有一个和尚,平时打扫再做一些杂活,昔日沅江上一大寺早已风光不再。偌大的庙堂因为年久失修,多了几分破败。
问及刀居士,和尚想了半天,称自己不知,这刀姓不是镇上姓氏,如果有这么一个人,自然容易问出,可问题是没有这个人,这就难度大了。
林涵给林孟打了电话,半天才接起来,问了几句,林孟居然说那纸条也是祖上传下来的玩意,要是找不到的话,只能靠林涵自己去询问。
听到林孟挂了电话,林涵坐在庙门槛上,一脸苦笑。
明敏陪着林涵一齐坐下,两人苦想半日,明敏冒出一个想法:“要不然咱们去茶馆问问,那里可是镇子的消息海,估计灵通人士多着呢。”
“得了吧,长绒棉都被说成了年猪大的土狗了,还能得出什么消息。”
“不知道长绒棉是圣伯纳不代表不知道姓刀的在哪儿啊!”
说罢明敏就往渡口走去,林涵长叹一声,紧紧跟上。
过河的时候,林涵躲在舱里,没往河里再张望。
到了茶馆,堂倌凑了上来,问道要喝什么,林涵正要张口,明敏却按下他,直接说道:“你们这里最好的茶,加上两碟干果,给每桌都上一份,算我请客。”
这番豪气下来,满堂茶客纷纷侧目,这才看清就是方才牵着大狗的漂亮姑娘,一时间人声悄然四起,自打这沅江上跑船的老大们没落之后,就鲜有这种事情发生,几个最老辈分的茶客,端起杯子,连忙作揖。
明敏满是得意的坐下,朝着林涵笑笑说道:“现在你可以问了啊!”林涵得了令,溜到各桌,开始一一问起刀居士的事情。
不料老人们依然没有像样的回答,倒是几个爱抬杠的因为引起的其他内容而差点吵起来,一时间茶馆里面人声鼎沸,茶香烟味混杂在一起,快把林涵和明敏吞没了。
“看来这个法子不行。”明敏结了帐,和林涵一齐出了茶馆,金钱攻势效果很好,就是没有起到根本作用。林涵四下看了看,这条老街上倒是濮市老人们的聚集地,连卖的玩意儿都是难以看到的活计,一个在秤杆上面凿着秤花的老人看了又看他俩,迟疑了一会,招手让他们过去。
林涵见了,连忙上前,老头放下手中的铁丝,将老花镜撑了撑,正色问道:“你们要找刀居士?”
“是啊,您有消息?”
“刀居士我不认识,我只知道有一个刀济凤。”
林涵见报出的是一个女人名字,林涵有些失望,可还是得追问下去,老头顿了一顿:“那个刀济凤,是一个仙娘。”
明敏在一旁听着,一下异口同声的和林涵喊了出来:“仙娘?”
老头点点头,没有多解释什么,默默地找了张纸,在上面写了个地址,交给林涵。
“你去找找看吧,或者就是你要找的人。”
林涵道了谢,回到车上,看看地址,原来并非在镇里,而是在某个山村里。这刀济凤倒是奇怪,好好的镇子不住,却跑去荒山野岭住。
行了一会车,再开上一条坑坑洼洼的小路,刀济凤的房子就在眼前,一座矮小简陋的木屋子,临近傍晚,那屋子却不见炊烟和灯光,如同荒废了一般。
林涵上前敲门,却不见动静,趴在窗户上看了半天的动静却又看出个究竟,正回头和呆在车上的明敏打着手势,再转回头,一个白发苍苍、面容可憎的老婆婆赫然面对着自己,惊得林涵差点没有叫出来。
说那老婆婆面目可憎并没有夸张,一副干瘪的头骨如同糊上了一张皱巴巴的牛皮纸一样,头发蓬乱的散开着,眼睛红肿,瞳孔失去了光彩,整个蒙上了一层灰雾。身上穿着一身普通苗寨老妇的衣裳,站在林涵面前,像是一颗枯朽的大树根一样。
“你是林家的人吧!”
老婆婆说话如同喉咙中带着一根锈了的簧片,唧唧地发出奇怪的声响,林涵答应了一声,他有点好奇这样一个老婆婆怎么能够救起自己。
“一闻就知道,一股子骨头渣子味道。”
“您就是刀居士吧。”
“他死了很久了,我是他的女儿,那张纸条儿,已经放了快40年了,想不到还能赶在我死前用上。”
刀济凤嘿嘿笑着,走进了屋里,林涵连忙跟着进去,进了屋才发现屋里还是黑暗一片,除了火塘里面燃着的几个炭火星子,就没了其他光源。
见林涵进了屋,明敏迫不及待地牵着长绒棉一齐上前来,还带了一个应急灯。
坐定下来,刀济凤说到自己眼睛已经不好使了,早已不用点灯,虽然不是全盲,却已经难以看清东西。
林涵等不了刀婆婆的啰嗦,直截了当将来意说明了一遍,求她能够继续救林家一次。
刀婆婆抿嘴不语,半晌说出一句让林涵大吃一惊的话:“你愿意你死还是你爹死?”
“什么?!”
第十章 迷踪
〔这几米远却让人已经看不清钻进了茅草丛中的杨叔,靠近麻布,杨叔屏住呼吸,准备挑开这块布,一掀开却被吓得够呛,布下面是一个人头,一个姑娘的人头,而下面的身子却不知道哪儿去了。〕
赶在他们之前,范启泽也已到了濮市,但是他没有在镇上停留,而是直接将车开去了青草乡——他父亲插队的地方。
到了村里,居然有人能够认出范启泽来,不过叫的是范黎东的名字,那个大叔是当年和自己父亲在一个生产队的,他们在一起呆了几年,当他看到范启泽的时候,恍然如同回到了三十年前一般,说他们不愧是父子,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面扣出来的。
大叔坚持要拉着范启泽回家吃饭,范启泽和兰汶推辞不掉,只好跟着往他家方向走去,路上大叔介绍道自己姓杨,是这个村子的村支书。
兰汶巧口叫道杨叔,惹得杨伯转头看看她,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
“小范啊,你这个堂客不错呢!”
范启泽听了这话倒不忙着解释,先看起兰汶的脸色来,兰汶当着这杨叔的面笑得挺甜,转脸又是一副冷淡表情,像是在敷衍着什么。
范启泽看着四周,田里备好了土,过几天就要春节了,之后这里会下起雨,雨水充沛,然后淹没这些这些留着零星稻草的地方,用犁翻开以后,水和土壤混在一起,就像一些年老的或年轻的记忆,再次重归寂寞,再后来它会长出绿油油的禾苗。
范黎东——也就是他的父亲,在多少年前曾经走过的田坎,那些叶子会拂过裤脚,发出沙沙的声音,可惜他已经不在,灵魂和身体都化成了灰烬,重新投入到这片土地中去。
兰汶不知道为什么也深情地看着这片土地,仿佛和范启泽感同身受一般,踩过雪后即将冒出和即将喷发的草芽,来到杨叔的家里。杨叔家里开始忙活起来,很多用来过年的腊肉香肠一同下到锅中,杨叔的老婆在厨房里面弄得香气四溢,而杨叔却一直笑盈盈地看着范启泽,好像回到了三十年前一样。
不一会儿,饭菜上齐,杨叔从柜子中摸出一瓶藏了许久的好酒,慢慢地给范启泽倒上。酒一沾唇,老头的话匣子就开了,先是一直赞叹着范启泽父子有多相似,还不断夸奖兰汶人漂亮,嘴也巧。
范启泽不敢多喝,只能象征性的端起来,在杯沿舔舔,主要还是听杨叔说,他高举酒杯将自己所能想到的关于范黎东的记忆倾倒出来。
那时候的范黎东刚到这里,还是愣头青一样,只知道卖力干活,闲时看书,他那个书生样子倒是得了不少姑娘的青睐,甚至还有濮市的姑娘专程过来看他,不过他还是傻乎乎地无动于衷。
不过杨叔知道,他是一门心思地想回去,一直想着城里的那个家,并且为之不断奋斗,这些大家都看在眼里,都捡些轻松的活给他,他却并不接受,而且还抽出空子给乡民们补课,学习文化知识。
“他说这是毛主席让他做的,要不是他,我可能就不是个村支书了。”几杯下肚,杨叔有点脸红了,这才想起来问范黎东现在的情况。
范启泽低头抿着酒,头也不抬地说道:“他早几年去了。”
杨叔听了话,眼圈霎时间红了起来,默默地将杯中酒喝掉,感叹道:“范黎东是好人啊,怎么就这样死了,老天爷还真是不长眼睛啊!”
“对,是好人,但不是好爸爸。”范启泽轻声说了一声,却被杨叔听到了,连忙挥手打住了范启泽的话。
“这天下没有不为孩子操心的父母,你怎么能这么说呢?”
范启泽有些尴尬地将手中的酒喝掉,没有再多说话,杨叔却像是止不住话头一样说着范黎东的事情。
无意间提到了范黎东在林场认识的那个苗族女人的事情,这下让范启泽一下惊醒起来,他想到了那本日记中被撕掉的几页,可能说的就是这个,连忙问是怎么回事。
“人都去了,说说也没有什么。”杨叔从火塘中捡起一块火炭,点燃了香烟,烟雾缭绕中,那段往事慢慢地道来:那一年的冬天特别的冷,而且下了好几场雪,杨叔和范黎东几个小伙子在林场守了近一个月,山里的日子是极度无聊的,于是几人商量着去打点野味来改善一下生活。
当时场站里面还有一杆老枪,汉阳造的套筒子,装上子弹,他们就出发了。找了半日却没有打到什么,倒是找到了一个村子,一个鲜有人知的天然村落,走了太久的路,人也乏了,就进了村子,想要找家人讨点热水喝喝。
这时,那个叫茶女的妹子出现了,离开的时候,茶女跟着几人跑了挺远,即使她还不能很熟练地听懂和说出范黎东说的普通话,可是从茶女不知是冻得还是羞得通红的脸上,大家都看出了什么东西。
此后众人总是没事就揶揄范黎东,可这回范黎东却不像之前那样躲躲闪闪,反而时不时去那个苗寨,一来二往,两人居然好上了。
这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可爱情这种东西却神奇得如同油脂一般,轻易的渗进两人的身体,钻过语言甚至认知的障碍,将他们黏合在一起。
随后林场开始换班,可是范黎东和茶女还是在一起,茶女在给乡供销社送土产的时候,给社长一张华南虎皮,换来了一个在供销社打杂的工作,大家知道这张虎皮是茶女阿爹挚爱的藏品,也是这张虎皮,大家没再议论什么,他们两人真的好上了。
说到这,杨叔顿了顿,看着范启泽沉沉地说道:
“你爸其实算是一个好爸爸,你看你自己,他给了你现在所有的一切,成了城里人,有了更加宽阔的路子。可他或者不是一个好男人,不管出于什么,他还是辜负了茶女,不声不响地回了城。”
“那时候我爷爷快病死了,至少他是这么说的。”
“谁都有自己的苦衷,唉……”
范启泽继续追问茶女的下落,杨叔摆摆脑袋,说道:
“你爸去了镇上后,她还是在供销社里面做事,过了一年,就不见了人,好像说是回了寨子。”
“林场在哪儿?我爸他走前说想让去我看看。”范启泽看着杨叔,一脸正经地说。
“行啊,我也想去看看了,喝完酒,我带你去,不过得走上一段路呢。”
兰汶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暗自的掉下眼泪,范启泽见了,连忙递了纸巾过去,兰汶一把挡开,端起酒杯,一口吞下酒,然后好像没事人一样,不再有多余的表情。
范启泽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弄得有点尴尬,他偷偷地想要去挽回和兰汶之间的关系,可在兰汶这种决绝的态度前,自己始终像是无法开罪的犯人,只能看着兰汶的脸色,不敢说出一句真心话。
兰汶像是一块无法融化的寒冰,让坐在她身边的自己有如针芒在背,时常手足无措。
就像分别时兰汶怪异的笑容,她似乎平静地离开,好像范启泽费尽口舌解释的分手理由对她来说都无足轻重。
其实她只是在讽刺着自己的那些理由有多荒唐,只是她把悲伤藏着,放在那个坚决的背影中,表面上对范启泽的态度却是如此落寞。
范启泽想起了太多的东西,这些东西都让他不知该怎样补偿,甚至不知道怎么组织起自己的语言。
见范启泽举着筷子不说话,杨叔连忙出来打圆场,说道:“吃完了我们就上路,别耽误了。”
说完在桌下狠狠踢了范启泽一脚,让他回过魂来,范启泽连忙应声,一面偷偷看着兰汶的表情,她的脸极其宁静,没有一点倾向,也没有一点破绽。
除了刚才突然哭泣,范启泽觉得自己是在看一张照片,除了相貌,什么都看不出来。
三人坐上汽车,让杨叔带路,往山里开去。
杨叔局促地坐在兰汶的轿车上,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摆才好,嘴上又赞扬起范启泽福气好,有这领导才坐的小车还有这么漂亮的媳妇儿。
范启泽见兰汶眉头一皱,连忙说道:“杨叔,这不是我堂客呢。”
杨叔尴尬一笑,不再多说话,等到了山口的路口,杨叔神秘兮兮地让车停下,然后对两人说道:“我去拿个东西,不过这个事情你莫到处乱讲,政府查呢。”
说罢一路小跑到了树林里面,不一会,抱着一条木棍一般的东西回来,坐回车里,慢慢的打开上面的塑料布,露出了一杆长枪。
“这就是当年我和你爸一起打猎用的枪,我没交上去,这个事情别说啊!”
兰汶挤出一个笑容,说道:
“杨叔,还带枪干嘛,山上还有老虎不成。”
“这个不好说呢,野猪说不定还有,就是怕遇到事,有个防身的。”杨叔抚摸着黝黑的枪身,像是看着老朋友一样,再转头看看范启泽,咧嘴一笑。在他心中,今天老伙计又神聚在一起了。
车再往前开了一段,就没有可以继续上去的路了,于是三人下车,步行前往那个场站。杨叔将枪重新包了起来,装做拐杖一般,四下辨认着路。
“好多年了,这里好像一直都没有变,其实啊,早就变得多了,一颗小枞树,到现在都快成材了吧。”
封山育林已经很多年了,那个场站是否还在谁也不能肯定,范启泽心情复杂地一步步往前走着,他一点都不能确定这样做对自己的事情能有什么帮助,可还是一种惯性地在推着他往前走,沿着自己父亲的脚步,寻找一个根本就没有头绪的答案。
到了场站,那个泥灰小屋已经破烂不堪了,范启泽推开门,环视了空空荡荡的房子,用力地吸了口气,闻着这里的气息,这里才是范黎东认真对待爱情的地方,唉。
返回头,杨叔已经累得不行,连声说自己老了,坐在一颗老树桩上休息,兰汶一路上始终不近不远的离范启泽一段距离,像是一个旁观者一般,静静地注视着他。
下面得去找那个寨子,杨叔判断了一下方向,开始往前走,踏着满地的松针,松树密实得进不了风,林子里面散发着一种霉味,就这样走了快一个钟头,再钻出一片荆棘丛,前面豁然开朗,一个小山坳出现在面前。
那个苗寨就在那里,不过好像早已破落了,从倾倒的篱笆墙和荒芜的几块水田看得出来,这里已经许久没有人住过了。
杨叔压低声音,将枪端好,慢慢地往前走去,嘴上提醒一下范启泽:“小心点,冬天太冷,可能会有豺狗钻进房子里面去。”
三人慢慢的靠近一座土房,用枪托顶开了门,里面铺面而来的是一股子难闻的土腥味儿,杨叔忙退了回来,仔细看了看四周说道:“可能他们早就从山里迁出了,这一片是保护林区,镇上老早就安排他们搬到山下或者别的什么地方了。”
说罢放下枪,静静的等着两人的意见,范启泽见这里全然没了人迹,心中说不出的难受,原本以为可以找到那个茶女或者其他知道情况的人,现在看来只能作罢了。
“我们走吧。”范启泽叹了口气,准备回去,可这时候杨叔好像在草丛中发现了什么,警觉地拉上了枪栓,清脆的金属撞击声音像是信号一样,平白地将静寂的山林的空气压缩得让人紧张。
范启泽朝着半人高的茅草丛中望去,只见里面隐约有一个横躺着的东西,好像周身披着亚麻色的皮毛或者衣服,不仔细看的话很容易当成草堆里面的残雪。杨叔举起枪,瞄准了一点点往前过去,范启泽紧跟在后面。
慢慢的,两人看得更加真切,这个像是一个躺倒在地上的人,全身用粗麻布盖着,从头和脚的隆起来,像是一具尸体。
杨叔胆子大,继续往前走着,范启泽却越来越紧张,牙齿不由自主的开始撞击,他实在不想看那下面的东西,脚下一软,居然离杨叔越来越远,到了最后成了隔着好一段距离看着。
这几米远却让人已经看不清钻进了茅草丛中的杨叔,靠近麻布,杨叔屏住呼吸,准备挑开这块布,一掀开却被吓得够呛,布下面是一个人头,一个姑娘的人头,而下面的身子却不知道哪儿去了。
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的头颅,在冰冻的天气下如同刚刚从冰箱里面取出的冻肉一般,慢慢散发着白烟,眼眉紧闭,让杨叔全身筛糠一般颤抖着说不上话来。
范启泽远远看着,问了一声怎么了,杨叔咬紧了嘴唇,这是猎人们常用的方式,以此来让自己镇静,转头看着范启泽一眼,却发现范启泽身后的屋子中还有一个没有头颅的身体立着,一动不动的像是在等待什么。
这回杨叔终于忍不住了,大喊一声,想要逃走,却感觉脚后跟传来一股钻心的痛楚,回头一看,一条长相怪异的蛇往草丛里面游了过去。
看到那蛇上鲜红夺目的冠子,杨叔手上一紧,扣动了枪机,一声巨大的枪响在树林里面回荡着,就像提前到来的春天滚雷,惊起躲在深处的山鸡。在这里谁都知道在这么寒冷的天气会出现的蛇绝对不是一般的野生东西,而是人们口口相传的蛊虫,被这种东西咬了一口,即使不死也要脱掉几层皮子。
范启泽听到枪身,猛地冲了过去,看到杨叔坐在地上,脑袋上满是冷汗,而旁边草地上一块布被掀开,露出下面盖着的一块团团的大青石。
“兰汶!你快过来,看看这是什么东西?”
这声大喊并没有人回应,倒是回声在林子里面反复游荡着,范启泽突然意识到身后好像没有人在了,回头一看,兰汶不知在什么时候不见了踪影,再看看杨叔,就这一会的功夫,他已经嘴唇发紫,牙齿紧咬着说不了话,而浑身开始发抖。
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事态有多严重,在这种荒山野岭,一时半会决计下不了山,兰汶又不知道出了什么事,范启泽心绞了起来。
当务之急只能下山,范启泽捡起那块厚实的麻布,盖着杨叔,再费力地背起他,深一脚浅一脚地往来时的路走去。
一边走着,一边声嘶力竭地喊着兰汶的名字,荒废的苗寨一点点远离,可兰汶却没有任何回应,像是平白地消失在了黑密的树林或是那些千疮百孔的房子之中。
等走到了那个久无人住的场站小房,范启泽已经几乎虚脱了,加上天色慢慢地暗了下来,只好在这里先过一晚。放下杨叔,范启泽四下翻找出了一些林场人员留下的些许米粒和罐头,那些米粒几乎是从一堆老鼠中抢过来的,而那些罐头也不知道是不是过了保质期,可现在已经全然顾不上这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