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好介意的?一个刚留学回来的小P孩儿!
只不过这小子的后脑勺老在他眼前晃, 他不看也不行,而且餐厅静,这货声儿还挺大,不听也不行。
南嘉树靠坐在沙发上,偶尔抿一口咖啡。
这小子名叫方城, 不知道是哪个成, 看这脸皮应该是这个字没错。本科是S大学仪表的,大四的时候在高校莎士比亚戏剧联谊会上第一次见到苗苗儿,这家伙是学生会主席,负责统筹,当时就对苗苗儿印象颇深。
印象颇深?说得还颇特么文艺!不就是看她漂亮吗?说她像个中学生, 不如直说小土妞儿,可是穿得越土,那张小脸就显得尤其可爱!
这本来没什么好奇怪的,好色, 男人之常情。可是,这货却说对她“印象颇深”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晚上单独相处的那四个小时。
WHAT THE FUCK??
原来,那天他带着她去凌海影视城租借服装,在大仓库一样的服装间挑选,因为去的晚,两人又遮掩的服装后,下班的时候工作人员锁门没注意直接把他俩锁在里面了,等最后联系到拿钥匙的,穿过凌海来救他们已经午夜了。
艹!!保安都是死的吗?工作人员下班就这么走了??
四个小时他们聊了很多,聊戏剧,聊语言,非常开心,至今他都记得她的话。
纯粹瞎扯淡!苗苗儿话很少,头一次见面能跟他聊什么?聊得他嗨了这么几年??而且古代服装挂了满屋子,窗户外头又是空无一人的鬼城,苗苗儿一定是害怕,八成儿就没注意他特么是谁!
然而,这么经不起推敲的渊源,依然让这小子激动够呛,见了面连说带笑的,硬是把苗苗儿给逗笑了。
她今天特别漂亮,皮肤细白,小脸一直红润润的,临出门他多嘴让她化淡妆,她没有化妆品,只有一只润唇膏,涂了涂,现在小脸上最醒目的就是嘴巴,粉嘟嘟的,娇嫩欲滴。
不该让她涂,这个样子看着就让人想咬。
看不到那小子的表情,但是南嘉树完全可以想象他垂涎的嘴脸,脑子里指不定想什么呢!回忆完了就迫不及待地告诉她,那次见面后,他很快就随驻外工作的父母出国留学,学校的名头当然得是说出来就想吓死人的响亮。现在硕士毕业,一家人回到凌海,目前在凌海化工研究所工作。
苗苗儿只说自己在翻译社工作,连口译都没提,更不要说同传,依然引得他称赞不已,居然说留学写paper是最烦的,有机会要跟她学习语法。
这特么一听就是图谋不轨!能是什么好玩意儿?!
而且,这家伙模样虽然勉强说的过去,可明显不如老蒋漂亮;声音算是不难听,比简风那腻歪劲儿还是差远了;至于身体,看那架子像是运动型的,可跟他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除了年轻,一无是处!
可小丫头又被他逗笑了,惹得他越聊越热,说本来没想到会再见到她,可那天听他妈提起以前是大学同学,有个女儿叫苗伊,他立刻打了鸡血一样地打听,结果还真是“曾经渊源”!
还调侃说,“本来我是不喜欢父母搀和我的社交,可一听是苗伊,我怎么不来呢?”
艹!!社交?你特么这是定向相亲来的,目的只有一个:想要她!

苗伊觉得这是自从跟爸爸妈妈分开后,她人生里最难熬的一个半小时。
心慌害怕,如坐针毡,要不是有同传现场的强制性经验,她一定撑不下来。
他就坐在他们后面那一桌,与她面对面。从来没见他的脸色这么难看过,皱着眉,一点颜色都没有,像乌云下的山石,棱角冷得人牙打颤。目光始终盯着方诚,那种可以戳穿的力度,不知道方诚怎么会一点都没察觉。
面前的一杯咖啡早冷透了,服务生很礼貌地过来问,他一抬眼,就把那个大小伙子给吓一边去了。
他真的生气了。
小的时候,苗伊经常惹小叔叔生气,其实根本不怕他的,只要使劲儿哭,事后撒个娇、哄哄他就好了。可是,这不是小叔叔生气的样子,这和夜里他的炽热一样,让人根本就招架不住…
苗伊觉得心好虚…
其实,今天意外见到方诚,她确实挺惊喜的。也笑自己笨,对大学的记忆除了老师就是字母,再有就是钱,听了几次他的名字居然一点都没想起来。
当年,她只是替临时有事的室友去拿戏服,谁知竟然跟方诚一起困在了服装间。为了打发时间,她翻莎士比亚的剧本背了起来。方诚走过来坐到她身边,没说什么,就一起读。后来两个人聊起了戏剧冲突中语言的处理,他很认真地问了古英语和现代英语有哪些最常见的区别。
最后聊到了罗密欧与朱丽叶,方诚说他们那么小的年纪,爱上叛逆的感觉比爱对方多,痴迷的是自己的执着。苗伊说不是,应该就是爱对方。他问为什么,她说因为对方代表着自己生活里所有的缺失,是全部。当一个人以为要拥有最渴望的一切,忽然失去,怎么能够承受?只能献上生命。
当时她只是随口一说,谁知方诚随后竟然加到了那次联谊会的某个小品剧本里。
这是苗伊大学四年,唯一一次和男生聊这么久。因为被困,不能学习,不能打工,那四个小时只有莎士比亚,很简单的聊天。确实,印象深刻。
可是,苗伊不敢随着方诚去回忆那短暂又美好的时光,因为她的神经根本就不敢离开那张冷冰冰的脸。
好想马上结束去哄他,与方诚见面虽然难得,可她并不擅长也不想多交友,只不过,人家是专门从凌海来,又是妈妈朋友的儿子,总不能就这样一杯咖啡就打发走。
正是午饭时候,方诚说西餐就那么几样东西,在国外早吃腻了,想去吃火锅。
这家商场顶楼都是饭店,旁边就是一家很有名火锅店。可是苗伊不敢答应,她要是就这么站起来跟方诚走,怕他一拳把人家打趴下。虽然方诚是以前校击剑队的队长,可小叔叔高二那年就拿下了青少年业余拳击赛的冠军,更何况,他一直有街头打架的实战经验,拿起什么来抡什么,方诚这种带防护、用专业器械的怎么能顶得住?
反正…她一直都是不合时宜的人,再多一次也不怕。于是,苗伊说:“我很少吃西餐,今天想吃牛排,行不行?”
女孩儿的声音特别好听,方诚很高兴地接受,可后面那张脸几乎要黑了。
吃饭的时候,方诚说起他留学时第一次和室友烤牛排的趣事,苗伊努力吃,一块六盎司的牛排感觉这么大,七分熟的嫩,可是嚼在口中一点味道都没有,只能胡乱咽下去。
他什么都没点,还是那杯冷咖啡,而且,刚才他手机响,看了一眼就挂了。
方诚吃东西真的很慢,苗伊实在忍不住,掏出手机。
苗苗儿:你怎么不吃东西?
没回应。
苗苗儿:我马上就好了。
还是没回…
好容易吃完正餐,又要点甜点,苗伊实在撑不住了,“方诚,我下午还有兼职要做,恐怕不能多坐了。”
“哦,是吗?那好,我们走吧。”
结完帐起身,苗伊瞥过去一眼,他都不接她的眼神,心慌,可是总不能现在就到他身边去,只能转身离开,跟方诚一起出到餐厅外。
“我开车过来的,送你。”
“哦,不不,”苗伊忙摇头,“不用,就在附近不远的地方,走过去就好,开车反倒不方便。”
“哦。”话到此,已经只有一句下文了,方诚轻轻点头,“那我是不是该说再见了。”
“今天谢谢你。”
方诚没有立刻接,笑了一下,“苗伊,我们还能再见面吗?”
“以后你有机会到桃圃来,我请你吃饭。”
“你会到凌海来吗?”
“嗯,恐怕没什么机会。”
“那我,可以邀请你到凌海来玩儿吗?
“我不大喜欢出门。”
周末繁华的商场,面对面,竟然安静了。方诚第一次低下了声音,“你还是当初给我的印象,话很少,却很戳人的心。”
“对不起。”
方诚抬起头,长吁了口气,“我还是很高兴再见到你,几年过去,你和留在我记忆里那个女孩儿一点都没变,除了,变得更漂亮了。”
苗伊抿了下唇,不知道怎么回答。
就这么站着,说了再见也不走。苗伊蹙了眉,可她就是再笨,也知道这个时候不能催,不能动。
终于走了。随着方诚的脚步,苗伊心好急,目送进了直梯门,立刻转身。
天哪!他什么时候已经来在几步之外??
苗伊赶紧跑过去拉了他的大手,“你饿吗?我陪你去吃东西好不好?”


第79章
第一次, 觉得他的大手凉。
不知道是因为那杯冷咖啡, 还是他没握紧,可是,苗伊的心不慌了。这一个多小时脑子里就想着赶紧到他身边,急得不得了, 还怕,现在握着他的手,在他手心, 就完全不在意那脸色什么凶不凶的了。
问了一句他也没理, 但是不妨碍她轻轻吁了口气,整个人都轻松起来,安心地就这么随他站在餐厅门口。
“这就聊完啦?”
他终于开口了,声音低沉但很随意。
“嗯。”
“他没说送你回家?”
“说了。”他听到她拿兼职当借口了,所以苗伊没多解释, “我说就在附近, 不用送。”
“然后他就没送?”
嗯?苗伊怔了一下,“…不然还怎样?”
“哼。”
他居然发出这么冷冷的一声,苗伊蹙了下眉,感觉不出这是什么意思。是觉得方诚该送她?他不是不喜欢她和方诚在一起吗?还是说,虽然他不允许方诚送, 但是方诚应该争取送?要是那样的话,送和不送,都是方诚的错啊…
抬头看他,眉头微锁, 没什么表情,除了不笑,比刚才的脸色似乎好多了,苗伊决定不去追究他的话,握握他的手,“我们去吃东西好不好?”
南嘉树没动,“你今天胃口这么好啊?”
“不是我,我都吃好了,是陪你。”
“这家牛排那么好吃么?”
嗯…苗伊抿抿唇,他今天的阅读理解好差,是“吃好”不是“好吃”,她是想早点跟他在一起才很快都吃光的,可怎么觉得他像一块铁板,解释也没用,不觉噘了嘴,“你饿不饿嘛?要不…”
“不饿!”
答得特别干脆,都把她的话给噎了,苗伊讪讪的,心想可能他早晨是吃太多了。既然不吃了,商场这么嘈杂苗伊不想再多待,想说回家,可他不能再跟着她回去了,阿婆肯定会问。原本是计划一整天收拾房子买床的,现在所有计划都取消他肯定空闲,其实可以早点回凌海去,不管是工作还是好好休息,可是苗伊不敢做这样的提议。两手握着,嘴角弯弯地抿着笑,“那我们现在到哪里去?”
“逛街。”
逛,逛街??苗伊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他拉着往电梯去。
进了观光电梯,他直接按下了二楼。要从头逛起么?苗伊心想,那得多久啊?算了,随他去,桃圃只是凌海一个很小的卫星城,商业中心就这一片,爱怎么逛怎么逛吧。
电梯到了二楼,两人出来就往左转。他步子很大,苗伊被牵着,得紧跑两步才跟得上。
椭圆型的商场,转过弯,绕过大理石柱,他目的性极强地往某个方向去,看着不远处那金光闪闪的招牌,苗伊瞪大了眼睛,怎么又是这里??
两个多月前,就是这家珠宝行,她稀里糊涂地被小叔叔带进去“以真作假”地演了一番。那情形在她眼前存了好久,每次对着同事们胡说八道,大都在想那一幕。
可现在不一样了,真正的他其实比那天在店里耍浪漫的烧包小叔叔要温柔实在多了,不由抬头看他,“到这里来干嘛啊?”
“逛逛。”
他话好少,虽然语气也没什么,苗伊还是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可是被他的大手握得好紧,她就不想什么了。
导购小姐不是先前那一位,不过一样的热情,对这种没有预约明显来闲逛的一对依然陪着笑脸,一路相随。看大男人轻车熟路地径直往里走,终于走到最后的陈列专柜前,导购小姐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先生是要选购TIFFANY的产品吗?”
落座旋转椅上,他很自然地将手中牵着的女孩拢进怀里,这一次,实实在在地抱着。
苗伊低头,明亮的陈列柜里都是耀眼的钻石,与上一次不同的是,这是这个品牌的另一只专柜,区别就是这里十万起价,独自陈列的钻戒旁边没有花哨的配饰,只有简单却经典的设计,连那翻了一番又一番的六位数价格标牌,都是经典的白底金字,漂亮的手写体让那数字都变得洁白,优雅,没那么恐怖了。
导购小姐已经和柜台里的售货员开始介绍产品设计和寓意,明明大同小异,却给每一款都赋予了一个浪漫又深情的背景,苗伊听得云里雾里,他似乎压根儿就没听,脸颊在她肩头,几乎贴着,轻声问,“喜欢哪个?”
苗伊皱了眉,每天下班在进到老楼前,她都得把手上的戒指摘下来放进小盒藏进包里。打字不自在、骑车戴手套不舒服、午餐洗饭盒的时候更麻烦。
这次在现场跟着南也瞻一下都没敢戴,回来的路上苗伊悄悄拿出来戴上,指尖轻轻摸着,想他那天大言不惭瞎编求婚的话就会笑,觉得好好玩,第一次,对那戒指开始有一点点喜欢…
“那个怎么样?”他指着其中一颗。
现在那尺寸,几乎是钱笑笑的一倍半,苗伊觉得胸口有点闷,轻轻吁了口气,扭头看着他,“不是已经有了么?那个…”
“那个是假的。”
他的声音毫无起伏,一点都没有遮掩,导购小姐听到了,售货员也听到了,两个人职业的笑容没变,只是悄悄地瞥了苗伊一眼。苗伊眨了下眼睛,安安静静地接受了人们略带尴尬的同情,心里悄悄为那只三万六千块钱的“假”钻戒默哀了一下下,然后也终于明白了:这个大块头的家伙是在做什么。
“那个不喜欢么?这个呢?”
顺着他的手指,苗伊瞥一眼,摇摇头。
“那这个呢。”
“不好。”
“这款怎么样?”
“不怎么样。”
拢着她,他一个一个地挑着、问着,脸上的表情很淡,语气也沉着,完全不像两个多月前张扬的样子,可闪亮的价格标签却以更加自然又嚣张的方式为他助着威。
然而,这么帅的男人,这么霸气的表达方式,却在所有款式上都被否决。整个否决过程,女孩儿特别乖,声音又温柔又好听,在他怀里把“不”字说出了花样翻新,每一个都斩钉截铁。
导购小姐们都觉出了这对情侣的异样,解释得小心翼翼,“小姐,这些都是订婚戒指的专门设计,其中几款是复古式经典款,不会因为时代潮流而过时,也预示着婚姻的完美和天长地久。”
“嗯。”女孩儿点点头,“可我不喜欢。”
售货员赶紧递上了精美的产品图册,“我们在凌海的旗舰店还有更多款式可供挑选,您看一下。我们可以为您与总店预约,如果你选定,也可以帮您调货过来。”
男人接过去,双臂拢着她翻开,“看喜欢哪个。”
女孩儿随便翻了两页,合上,“哪个都不喜欢。”
拒绝,这么明显,清净漂亮的小脸,连点情绪都没有,让人恨都无从恨起。好尴尬,男人却还搂着她,“听话,咱们…”
“我说了不要!”
安静,几十秒过去,男人本来就不明快的脸色终于彻底阴沉下来,一场暴风雨压抑在眉目间,明亮的灯光下那么明显,可女孩儿似乎一点都不察觉,待在他怀里,安静的小表情肆无忌惮的。
导购小姐看着又恨又羡慕,这种恩爱秀的角度真是刁钻,这女朋友哪是被宠成闺女,已经彻底被宠成熊孩子了!
终于,他站起身,“走吧。”
总算要结束尴尬,谁知这个时候女孩儿却不动了,拉着他的手,指向专柜的另一边,“我想买那个。”
大厅里清凌凌的声音很脆,可男人像是没听懂,愣了一下才皱了眉,“哪个?”
导购小姐忙说,“这边,这边钻戒的价格更加优惠。”
“不是,我要那个!”
看她拉着男人往旁边挂了心形装饰的柜台去,导购小姐这才恍然大悟,“小姐是要买对戒吗?”
“嗯嗯。”
南嘉树被摁在转椅上,还没来得及揽过她,就见小丫头俯身在柜台上,手指欢快地点着,“这个,这个,这个,还有那一款都帮我拿出来好吗?”
“当然可以!”
几对对戒被呈上来,苗伊捡起一只男式指环,低头握了他的大手小心翼翼地往上套,“我不喜欢钻戒,戴了都是给别人看,除了知道它贵,谁又知道是谁给我的?而且,你总要我戴着,可你手上光秃秃的,别人都以为你单身,不公平…”
娇滴滴,好甜的话,导购小姐悄悄看,男人明显有点懵,眉头都没松开,只有大手很听话地任她摆布。
“这个行不行?”捧着他的手,苗伊仔细端详着。
南嘉树轻轻咽了一口,有点干,“咳,看你喜欢哪个,我都行。”
“你不是说我的手好看嘛,戴哪个都好看,你的手这么丑,先给你选。”
眉头几乎就拢不住,人虽然还努力屏着,脸上的阴云散去却是一瞬间的事。
一圈钻石的指环戴在他手上,太亮了,太阴柔了,完全不配他嚣张的气势;赶紧给他摘下来,又选了一只套上,她笑了,“我喜欢这个!”
南嘉树看着,只是很普通的白金指环,再看女式的,也是一样,“不镶钻啊?”
她的指尖轻轻地摸着指环上微微凸起的设计,喜滋滋的,“你看,牵着手呢,像不像我们?”
和她头挨着头,南嘉树看着,确实是两只牵在一起的手。这是他的小丫头,从小带着她出去,总是牵着,怕丢;然后,整整丢了十六年,再见面,就牵住,没有抱到之前就牵着,也许那个时候就已经放不开了…
“就这个好不好?”
南嘉树点点头,“好。”
总价:一万六。
从珠宝店出来的时候,两人牵着手,苗伊特意把指环戴在右手,这样,和他的握在一起,细细的环,亮闪闪的。
“你饿不饿?”她问。
“不饿。”
“那还逛吗?”
“怎么?你着急回去?”
“不啊。”
“那走。”

NINE WEST 鞋店。
苗伊站在镜子前,左右转身看看,把腿伸到他面前,点起右脚,“我觉得比刚才那个高跟的舒服呢。”
南嘉树端详着,小丫头虽然个子只有一米六七,可是腿很长,黑色过膝长靴穿在上面显得更加修长,不过脚太小了,而且腿细,靴筒明显宽出来些,看起来像卡通片里画的那种不合比例的女孩儿,童话一样,他点点头,“嗯。”
咻,总算点了头,苗伊坐下,腿抬起搭在他膝头。大手托了她的脚腕给她拉开拉锁脱下来,他又从售货员刚拿过的盒子里拎起一双。她的脚说是三六的,其实还差一点,难怪平常的鞋看着都有点不合时宜,大都是童鞋店打折来的。难得逛到这家店,尺码有半码加,试了非常合适,于是就把几个款式都拿来。
“来,试这个。”
“我不喜欢这个。”苗伊探头,看着他身后的一双软皮绒面靴,“我要那个。”
这双是平底的,不过因为质地柔软,完全贴合着漂亮修长的腿型,她站起来,转一下,浅色像是裸着腿,裙子下,很仙,他看了一眼就说,“包起来吧。”
“我还想要一双小白鞋。”
“好。”
结账时,两双长靴,一双短靴,一双圆口小白鞋,他又拎过一双黑色通勤高跟鞋,“这双拿上,出外勤配制服穿。”
“嗯嗯。”
不到六千块,全部解决。
从鞋店出来,苗伊问他要不要去吃饭,他说不要。一手拎着大大小小的购物袋,一手握着她,手心暖了过来,她在里面待着很舒服,抬头看,他的眉头展开了,脸色也好些。于是让他牵着,继续逛。
三楼看衣服,她不想脱了试,就捡了两条铅笔裙,比了比就拿上;到了职业套装,一定得试,苗伊看不出有什么大区别,也看不出好看在哪里,不过试了不少,买了三套。
四楼内衣,她噘了嘴坚决不要试,他倒没说什么,可是睡衣,苗伊挑了套软绒的,直接穿在身上,好暖和。他过来抱了抱,说不好看,像绒毛玩具,她不管,于是买了。两套。
五楼买了米白色半身羊绒外套和本季流行的松香色羽绒服,然后为了配这两件又返回四楼买了两套帽子和围巾,还有手套。
六楼是箱包,双肩包试了好多,终于碰到一个又漂亮又实用的,跟原来妈妈给买的是一个牌子。他另外给她选了一只旅行皮箱,可苗伊觉得太彪悍了,太大,他觉得大小正好,一个不够,最好买两只。两个人“吵”起来,他妥协,最后只买了一个大箱子,外带一个拉杆式手提包。
好多袋子,大旅行箱立刻派上了用场,除了鞋子,全部放进去。他依然还是一个手全能,另一只手轻轻松松牵着她,进了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