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青一惊,是她?
那用毒的女子!
这女子不是刺史府的丫鬟吗?怎此时一副侍女打扮?
“公子。”这时,一人出声,打断了暮青的惊疑。
暮青循声望去,见一清瘦的中年男子急步行来,目光复杂地瞧了她一眼,对步惜欢一礼,恭谨谦卑。
这人素衣素冠,苦面清瘦,颇有忧国忧民的文人气,只一身常服,不辨身份。
“屋中如何?”步惜欢问。
“人死了。”那文人简洁答了句,睇了眼暮青,略一思量,上前一步,敛眸低声对步惜欢道,“公文未失。”
暮青听不清楚,却能瞧得清,只是此时心思不在这人的话上。此人为何看着她,目中有复杂神色?莫非认得她?
瞧此人年纪气度,与爹平时所述颇似,难道…
暮青手中拳头倏地握紧,指尖血液如生了寒冰,冰冷地刺着掌心,微痛。那人离她仅有三步之遥,她只要窜上前去,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便可问出他是不是陈有良,爹是不是被他毒死的。若是,她便宰了这沽名钓誉的青天,为爹报仇!
可是,暮青抬起眼来,目光从前方那用毒的女子和后面的黑衣人身上扫过,估量了劫持那人的可能性,垂了眸。
月色落在少年身上,照见单薄孤凉,见他忽然抬脚,走上了屋前台阶。
事不可为,那便静待,以寻时机。
“尸体是谁发现的?”暮青并未急着进门,只立在台阶上问。
那文人身后一名小厮站了出来,答话前与那文人目光对视了一番,得了首肯,这才答道:“小的送茶水时,发现王大人死在屋内的。”
“多久了?”
“不久,两刻钟前。”
“你发现后禀过何人,还有谁进过屋子?”
“小的禀过刺史大人,刺史大人命小的院中候着,除了小的,再无人进过屋子。”
无人知道暮青问这些话有何用意,魏卓之院中摇着扇子,满眼兴味。他还以为,问这些是捕快公差的事,仵作只负责验尸。
仵作是只负责验尸,但法医不是。
仵作地位低贱,发了一件案子,勘察现场和寻证缉凶是捕快的事,仵作只充当验尸官。即对尸身进行验看,判明死亡原因和时间,推断自杀或他杀,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法医的工作却重得多,除了上述工作,还需推断认定凶器、检验鉴定物证、分析犯罪手段和过程,利用医学、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毒物学、物证学,甚至是人类学、昆虫学等一切科学理论和技术,为案件提供证据。
证据越足,凶犯身份范围的锁定越快越准,办案才不至于走弯路。
因此,仵作虽是法医的雏形,其专业程度却不可同日而语。
暮青问谁进过屋子是为了预估命案现场的破坏情况,为一会儿推论还原命案过程做准备。她并不奇怪除了小厮无人进过屋子,这些年她有意传输给爹保护现场的意识。爹常来汴河城验尸,自然也习惯这样要求,久而久之,刺史府遇到案子也就习惯了不让闲杂人等进入。
刺史府害了爹,却仍在按照他的要求办案。
暮青转身走进屋里,挺直的背影,夜色里无尽嘲讽。
屋里布置简单,只有一架堆放公文的书架、一张办公的桌椅,角落处一张小憩的矮榻,矮榻后有窗,窗关着。死者倒在书架旁,头东脚西,仰面朝上,上半身衣衫被血染尽,目测有颈部、前胸、腹部三处创口,现场有喷溅型血迹,初步推测有打斗痕迹。
扫过一眼屋子,现场的初情已在心中,暮青忽听门口有脚步声。她转过身,见步惜欢走了上来,瞧那样子欲进屋。
“站住!”暮青脸一沉,冷喝,“要看站门口,不得破坏现场!”
暮青心情不好,院中那文人很有可能是陈有良,离得这般近,她却没有劫持他的可能,还要耐心在此处验尸,以待时机。这已耗光了她的耐性,她不想再分出任何耐性给任何人。
步惜欢被她冷不丁地一喝,当真步子忽停,停在了门口。月色照见男子风华雍容的背影,华袍舒卷,卷尽春风秋月人间秀色,那维持着上台阶的姿势却添了几分滑稽。
“站边去!挡光!”少女一副少年郎打扮,冷着脸一甩袖子,那洗得发白的袖子却比门口男子的如云华袖舞起来还多几分凌厉气势。
噗!
院子里,魏卓之忽然开始笑。
黑衣人目光已寒,腰间长剑蓄势欲出。
那文人复杂地望着暮青。
小厮张着嘴,嘴角抽搐。他没看错吧?主子被喝斥了?完了完了,会有人死得很惨。
暮青甩袖转身,步惜欢望住她的背影,眸光沉沉慑人,瞧了她一会儿,却没说什么,竟当真让去了一边。
暮青又转回来,“三件东西,立刻备!外衣、口罩、手套。另外,我需要一人帮我做验尸记录。”
外衣和手套都是验尸时要穿的,虽是素布,防护效果很差,但好过不穿。
依暮青吩咐,三件东西片刻便送了来。
黑衣人搬了把椅子来,步惜欢在门口坐了,其余人立在院中。
小厮拿了笔墨来,候在门口。
等着,暮青验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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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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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回评的时候,惊见有妞儿路上看文,被路过三轮撞伤了腿,实在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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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句话,安全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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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风云这货前两天来我这里带了两大袋沙田柚回去,她在广州,所以身在广州的妞儿们,愿意面基的看下面:
时间:11月20号下午六点半到十点
地点:沙面兰桂坊(近火车头餐厅那家)
第二十章 深夜验尸
暮青穿戴好,院中便静了。
月色烛火辉映,照见屋中少年,一身白衣,一具血尸。
暮青走去血尸旁,蹲下身略一丈量,开口:“验!男尸,身长五尺六寸,中等胖瘦,身穿八品官袍,头戴官帽,脚穿官靴。腰间一只荷包,内有纹银二十两,身上一张身份文牒,上书:‘王文起,天启二十七年生人,汴河永寿县人’,得其年龄四十五岁。”
“尸身呈仰卧位,头东脚西,头朝书架脚向房门,右臂半举,手呈爪形,局部尸体痉挛,目望书架右上方。现场有喷溅血迹,有打斗痕迹。”
“尸身下颌关节开始至上肢已现尸僵,未见角膜混浊,初断死亡时间为一至三个时辰。”
屋内外安静得只闻少年声音,来汴河城前熏哑的嗓子经过几日,夜里已闻清音。
小厮在门外奋笔疾书,听见最后一句,怔愣抬眼。
一至三个时辰?这时辰不对!
步惜欢坐在门外廊下,手中已端了热茶,茶香浓郁淡了血气,茶雾袅袅熏了男子眉眼,懒态更胜,声音却微凉,“刺史府公房里当差的,每个时辰一壶热茶两盘点心,三个时辰都该用膳了。”
言下之意,人不可能死了那么久。
“我说初断。”暮青蹲在地上,烛光里娇小一团,眸光却比站着盯人更厉,“这两个字跟你有仇吗?你要这样无视它们。”
步惜欢从茶盏里抬眼,定定瞧了暮青一会儿,“我跟你有仇吗?”
“你少打断我,我就跟你没仇。”暮青皱眉,话虽挤兑,却还是接了他的话,“你说刺史府每个时辰都有人送茶点,你怎敢保证没人偷懒?”
步惜欢闻言瞧向小厮,小厮一个哆嗦,赶紧道:“主子,属下可没偷懒,前个时辰去王大人还好好的,一个时辰后再去换茶水,人就死了。”
步惜欢看向暮青,暮青蹲在地上,厉眸改去盯那小厮,“我凭什么相信你没说谎?”
“我!”小厮一噎,大感冤枉。
“人是会说谎的,尸体不会。他是何时死的,他会自己告诉我。”暮青说罢,已低头再验了。
自、自己?
小厮古怪地瞧一眼屋里,想象着那血尸静静躺着,忽然自己开口说他是何时死的,不由觉得夜有些凉。
但这凉气还没走完全身,他便开始觉得脸上发热。
步惜欢抬眼,茶雾遮了眉眼,一时瞧不清眸底神色。
只见屋里,暮青将血尸的衣衫鞋帽一件件除下放在一边,她做事工谨,那些衣衫早被血染透,她却件件都铺放好,从头到脚依次来,待尸身上只剩一条亵裤,暮青又动手去除那条亵裤。
院子里忽然无声,瞪眼的瞪眼,似不敢相信眼前所见。待血尸毫无遮蔽地横陈在屋中,一时无人去注意尸身上触目的伤势,只被那一处扎了眼。
“咳!”魏卓之飘来廊下,不敢挡屋中的光亮,他自觉闪去一旁,只指指那处,表情十分丰富,“那里…咳!要不要找件衣裳盖一盖?”
那里又没伤着,露出来多不雅。
“你没长?”暮青皱眉抬眼,一句话问得廊下玉面公子脸色憋红,这才冷道,“那你还怕看!”
“我!”算了,他还是闭嘴吧!这姑娘的嘴,比步惜欢还毒,果真是人外有人。
“再验!”暮青已接着开始验,她将尸身翻了过来,看过后皱眉,“尸身已现尸斑,颜色呈暗紫红,周围可见斑点状出血,分布于枕部、锁骨上部,尚未处于扩散期,推断为急死。”
暮青又将尸身重新翻过来,看了看屋里的血迹,下了结论,“结合尸僵和屋内打斗痕迹,推断死亡时间精确至两刻钟至半个时辰!”
初断还是一至三个时辰,再断已断为两刻钟至半个时辰了?
小厮边奋笔疾书边有些心惊,这个时辰与他发现尸身的时辰倒是相符,只是若真是两刻钟,岂非说明他发现尸身时人刚死?
人刚死就表明凶手刚走,这凶手差一点被他碰上!
“时辰提前得倒多,凭何推断的?”步惜欢懒懒放下茶盏,茶已有些凉,黑衣人接过,转身去换热的来。
暮青就知道这男子不可能不问,她一个夜探刺史府的刺客自荐来当仵作,此人不问明白没道理信她。这男子身份非同寻常,那貌似刺史陈有良的文人和那华衣公子都站在院中,唯独他坐着,可见身份尊贵。
今夜院中四人,连那小厮都有双重身份,刚才她听见他叫这男子为主上,显然不是普通小厮。
即是说,今夜院中的人都是这男子的人,唯独她不是。
今夜刺史府死了人,没有公差仵作前来,一路从后院行来,整个刺史府都静悄悄的,可见此事并未声张。未声张说明死者的死关系重大,凶手是谁对这男子来说很重要,而缉凶的关键在于她,她说谎或者验看出错都对他影响很大。所以,他需要根据她的解释来衡量要不要信她。
暮青垂眸,烛光里眼底落一片剪影。正巧,她也想取信于他,信任会使人放松戒备,她需要的就是这个时机!
“尸斑,就是人死后皮肤上出现的这些斑块。”暮青懒得再将尸体翻过来,为了省力气,她只指了指锁骨那一块,“这些斑块的形成是由于人死后血液停止流动,在血管内堆积形成的,堆积时间越久,颜色越深。其形成、扩散到固定都需要时间,因此可以用来推断死亡时间。”
暮青尽量解释得简单点儿,“死者的尸斑颜色为暗紫红,颜色极深,死亡时间应该很久。可是他的尸斑却仅仅分布在枕部、锁骨一带,刚刚形成,与尸斑颜色不符。因此推断为急死,只有死亡时间在短瞬间,血液才会呈暗红色,尸斑颜色才深且出现速度快。最快的两刻钟就会出现!”
“人死后,尸身不会立刻出现僵硬,而是会首先变软,维持时间大多在半到一个时辰。但有一种情况例外,那便是死前剧烈运动过的,比如说打斗。这种情况,尸僵最快一盏茶的工夫就会出现。死者下颌和上肢部位已现尸僵,时间大概需要半个时辰。因此死者的死亡时间可以推断为两刻钟到半个时辰,不会超过这个时间。”
解释完毕,院内无声。
魏卓之合起扇子点点脑门,是他变笨了吗?怎么听得晕晕乎乎的。
步惜欢融在椅子里,支着下颌深瞧暮青,也不知听懂了没。黑衣人回来,端了热茶侍奉上,他接了茶便低头喝茶。
暮青一瞧,转身继续。
“尸身三处创口,左颈、右胸、右腹,创角皆一顿一锐,创口长约一寸,推断凶器为宽约一寸的短刀,致死伤为左颈这一刀。”暮青边说边丈量,手在那些翻出来的皮肉上比划过,那些淡黄的油脂和红白皮肉刺着人的眼,叫人目光移转不开。
暮青的手却忽然在血尸的大腿上停住,盯住细瞧。
“咳!”魏卓之又忍不住咳了一声,步惜欢的唇角古怪地动了动。
那即便是死人,也是个男人,这姑娘的手就这么毫不避讳地放在大腿上,还脸不红气不喘瞧得仔细…他开始怀疑,她是不是姑娘家。
暮青却像没听见屋外声音,将那血尸的手脚都看了一遍,又动手将其翻了过来,细细瞧了瞧臀部。
“咳咳!”魏卓之又开始咳,步惜欢低头喝茶,茶雾月色里蒸着紫玉鎏金面具,绿的紫的,分外精彩好看。
暮青却开始冷笑。
步惜欢从茶盏中抬眼,只见暮青面露嘲讽。
“这刺史府里,用毒高手可真不少!”
步惜欢眸一沉,挑眉。
“这人有三氧化二砷慢性中毒的征象。”
“…何物?”
“砒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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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
法医学中,伤与创是不同的概念。
伤,指皮肤未曾破裂的损伤
创,指皮肤破裂,深及肌肉的损伤。
创口,字面意思,不用解释。创角,指创口边缘连接起来的形状,凶器不同,形态不同,用来推断凶器的。
第二十一章 案情复原
砒霜中毒!
树梢下月影斑驳,夜风过处,枝叶飒飒作响,衬得院中更静。
有前头初断死亡时间的教训,这回没人忽略慢性两个字。
暮青转头看向屋外小厮道:“继续验!”
小厮一愣,赶紧蘸墨。
“死者肤色发黄,躯干、大腿上部和臀部可见雨点状斑块,验为色素沉着。”
“死者为文人,未习武,手掌和足底角化层厚度呈现异常,验为皮肤角化过度。”
“死者手掌外缘和手指根部见角样和谷粒状隆起,验为砒疔。”
“结合上述三种征象,验为慢性砒霜中毒!”
寂静里,只闻暮青干脆利落的验尸诊断,小厮笔下疾走,面色发苦。他是私塾书院里读过书的,只未看过医书,今晚的尸单或许该找个郎中来写!
步惜欢坐在廊下,青瓷茶盏月色里泛着冷辉,映得眉宇浅凉。
魏卓之摇扇,扇面一枝雪色木兰,夜里开得幽凉沉静,点了男子凤目寒凉如水。
慢性中毒,这等妇人后院争斗的伎俩竟用在了刺史府里。下毒之人必常接触王文起,若是他自己府上的亲眷下人也倒罢了,若此人在刺史府里…
魏卓之望向步惜欢,暮青将两人神色看在眼里,冷嘲一哼。
若下毒的人在刺史府里,这刺史府的用毒高手也就太多了些。爹是被毒害的,那丫鬟会用毒,如今又多了个中毒的刺史府文书。
这文书许也是这男子的人,不然犯不着为了个文书封锁案情,深夜坐在院中吹凉风看她验尸。这些士族贵胄向来视尸身晦气,在古水县验尸时,那些捕快都不愿沾惹尸身,大多时候将尸身抬去义庄便急急忙忙跨了炭盆离开,只等验看完毕拿了尸单,按尸单上所录查案缉凶。男子坐在这里看她验尸,除了不信任她之外,死者对他来说应该很重要。
若下毒之人是出于与死者的私怨还好些,若是出于别的目的,许对他不利。
“可能推断中毒时日?”步惜欢抬眸望向暮青。
“不能。”暮青蹲在地上,摊手,否定得干脆,“用毒量未知。”
此处缺乏精密仪器,不能解剖尸体,取脏器切片化验毒物沉积量。即便有仪器,解剖在这个时代也是惊世骇俗、不为律法民风所容之事。
步惜欢望着她,见她蹲在地上,烛光暖红,那双不起眼的眸却清冷澄澈。
他总觉得,她有办法。
男子目光渐深,那眸底的懒意如冬日里初融的风雪,凉入人心,“我记得,你懂得察人观色。”
暮青抬头与步惜欢对望,眸底深色漫了清冷,同样直抵人心。
没错,她有办法。
只要将死者的亲眷朋友、府中下人和刺史府能接触他的所有人都带到她面前,她通过微表情便能锁定嫌疑人。但微表情在这个时代是新奇事物,无论哪个时代都有迂腐不化墨守成规之人,就像古水知县。她曾试着提起,希望能借此快速锁定嫌犯,提高办案效率,却被斥为胡言乱语。从那以后她便再未对人提起过,未曾想那晚赌坊一言,竟能入了有心人的耳。
这男子仅凭那晚赌局便看出了微表情的妙处,今夜还能想到以此法追查下毒之人,接受新事物之快、举一反三之能,实令她刮目相看。
开明、识人善用,明主之相。
虽不知这男子身份,但院中几人倒没跟错主子。
“可以是可以,但得等早上。”暮青起身,看了眼屋里,“眼下不能确定下毒者与杀人者是同一人,所以杀人凶手的线索还是要查。现场越早勘查找到的线索越多,其他任何事都要延后。”
步惜欢瞧了她一会儿,将茶盏一递,黑衣人接了,他便懒支下颌望向屋里,不说话了。
意思很明了,继续。
暮青在屋里走了一圈,也不知瞧什么,瞧罢才道:“现场没怎么被破坏,血迹指向还算明显,屋正中书桌前一道喷溅状血迹,凶手应该是在此处下的第一刀,随后有滴状血迹一路指向门口。”
暮青随着那血迹步向门口,她低头瞧得仔细,似要将那些血迹研究出个花样来,烛光映着侧脸,明明灭灭。
步惜欢眼皮懒散垂着,夜风里似睡着般,眸底的光却比月色华亮,“血迹?”
暮青被打断,抬眼间有厉色一刺。步惜欢挑眉,很神奇读懂了,他又在不该打断她的时候打断她了。
果然,暮青不发一言起身,大步出门。从小厮手上拿过张白纸,毛笔蘸足了墨便往上滴,“这是滴状血迹,形状大小不同表示滴落高度和方向的不同。”
月色里,一滴墨点晕开在纸上,不是血迹,却极其形象。
“三寸。”暮青将笔悬在纸上三寸,“血滴边缘呈完整的圆状。”
“十五寸。”暮青将胳膊抬高,“边缘明显锯齿状!”
“三十寸。”暮青索性将纸放在地上,“边缘不仅有锯齿状,圆点周围还有许多小圆点。”
墨汁啪地滴下,砸碎夜色,也碎了男子眸底如月华光。
步惜欢微微坐直了身,瞧着那纸上渐渐晕开的墨色,眸中懒意渐去。
暮青提笔回身,袖子凌厉一扫,刷一笔墨迹扫向身后长廊。
魏卓之蹭地跳开,若非他轻功了得,当真能被扫一身墨点子。
他抽着嘴角望向暮青,这姑娘看他不顺眼吧?
暮青抬手一指长廊里的一排墨迹,“喷溅状血迹,现有条件无法模拟,那是动脉血管破裂血液喷射而出形成的血迹。这是抛甩状血迹,意会!”
言罢,她转身进门,蹲去地上,继续研究门口血迹。
这回,没人打断她了。
看了一会儿,暮青起身,“滴状血迹指向门口,说明死者身中一刀未死,欲奔出房门求救。这一刀应该是刺在腹部的,腹部主要脏器少,不容易致死。死者跑到门口,在此处被凶手拖了一下,摔倒在地。”
她一指门口一片从地上擦过的血迹,顺着指向书架,“死者摔倒在书架处,头向书架脚朝房门,这与验尸时一致。凶手在此处蹲下身往死者胸口补了一刀。刀带出血迹,洒在墙上。”
众人抬头,果见墙上有一道抛甩状的血迹!
“凶手这一刀必定是刺在胸口的,因为颈上一刀是致命的,如果此时凶手在死者颈部划了一刀,他没有必要再补一刀。刺在胸口后,凶手以为死者死了,起身欲走,结果死者伸出手想要抓他。”暮青看了眼血尸半举的右手,又一指颈旁一滩血泊旁的喷溅状血迹,“凶手又在这里蹲下身,在死者颈部划了一刀。随后提刀起身,刀上血滴落在地上,指向…”
暮青顺着血泊旁一溜儿血滴回头,望向书桌,起身走了过去,目光往书桌上一落,眼神一变。
步惜欢目光渐深。
书房里最重要的便是书架和书桌,凶手到过书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