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人站在门口,看着他们吃完了面包,喝光了啤酒。随后她递给阿莲娜一团叠着的像是一块黄色的旧麻布,阿莲娜打开,原来是件旧衣裙。
那女人说:“穿上它,离开这儿。”
阿莲娜被这种好心的举动和生硬的言词弄得莫名其妙,但她毫不犹豫地接过了衣裙。她转过身去,脱下斗篷,把衣裙从头上连忙套下去,又罩上斗篷。
她觉得好多了。
那女人送给她一双旧木底鞋,太大了。
阿莲娜说:“我穿木底鞋没法骑马。”
那女人刺耳地放声笑着。“你不会骑马了。”
“为什么不?”
“他把你们的马骑走了。”
阿莲娜的心沉下去了。如此祸不单行实在太不公平了。“他把马骑到哪儿去了?”
“他没跟我说这个,但我猜是去了夏陵。他在那儿把马卖掉,然后弄清楚你们是什么人,看看除了马肉之外,还能不能从你们身上再捞点什么别的。”
“那么你为什么放掉我们呢?”
那女人上下打量着阿莲娜。“因为我不喜欢他看你的那副样子,当时你说你斗篷里边什么都没穿。你现在可能还不懂,等你结了婚就明白了。”
阿莲娜已经明白了,但她没这样说。
理查说:“他发现你放走我们,会不会杀死你呢?”
她不屑地一笑。“他吓唬别人可以,可吓不住我。现在走吧。”
他们出了门。阿莲娜明白,这女人已经学会了怎样和一个残暴的没心肝的男人在一起过日子,甚至还能够保持一点体面和同情。“谢谢你的衣服,”她尴尬地说。
那女人并不想让她感谢,她指着一条路说:“去温切斯特走这条路。”
他们走了,头也没回。
阿莲娜从来没穿过木底鞋——她那个等级的人都是穿皮靴或皮便鞋的——她觉得这种鞋又重又笨,很不舒服。然而,地面这么冻,穿上总比光脚强。
他们走到看不见那护林官房子的地方,理查说:“阿莉,我们为什么会遇上这些事?”
这句话问得阿莲娜意气消沉了。所有的人都对他们这么残酷,人们可以随便打他们,抢他们,就像他们是马,是狗,没人保护他们。她想,我们过于轻信别人了。他们在城堡里住了这三个月,甚至连门都不闩。她决心今后再不相信任何人,再也不会让别人接过去马缰,哪怕她必须粗暴,也得保护自己。她再也不会让别人像昨夜护林官把她推进木棚那样从背后暗算她了,再也不会接受一个陌生人的好意,再也不会夜里不锁门,再也不会凭表面价值接受善心了。
“咱们走快点,”她对理查说,“也许我们在天黑前能赶到温切斯特。”
他们沿着小路走到了遇上护林官的那块空地。他们烧的火烬还在。从那里他们毫不费事就找到了通往温切斯特的大路。他们以前曾多次去过温切斯特,所以认识路。他们上了大路后,走得快多了。两夜前的暴风雨使得地上的泥都冻硬了。
理查的面孔消了肿,他昨天在树林的一条小河里洗过脸,多数血痂都掉了。原来右耳垂的地方,现在有一块难看的伤疤。他的嘴唇还肿着,但脸上的青肿已经消了,然而还有很重的擦伤,擦伤处发炎的颜色使他的面容相当吓人。不过,这都会没事的。
阿莲娜没有了胯下的马的热气,尽管她走得全身发热,手脚却冻得冰凉。一上午天气都很冷,到中午气温才上升了一点。这时她饿了。她回想起,仅仅在昨天,她还觉得似乎不在乎会不会再有温暖和食物,但她不愿去想了。
他们只要听到马蹄声或是看到远处有人,就赶紧钻进树林藏起来,直到别的行人走过去。他们匆匆穿过村庄,跟谁也不讲话。理查想找人要点吃的,但阿莲娜不准他去。
下午过半,他们离目的地就差几英里了,还没人惹过他们的麻烦。阿莲娜正在想,说起来,要想别招惹是非也不算难。这时,在一条特别荒僻的岔道上,突然从树丛里站出一个人,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他们已经来不及躲藏了。“接着走,”阿莲娜对理查说,但那人移动着仍挡着他们,他们只好停下脚步。阿莲娜回头去看,想往回跑;但另一个家伙从林子里露了面,站在十到十五步开外,堵住了他们的逃路。
“我们在这儿弄到什么啦?”前面这个人大声说。他是个胖子,长着赤红脸和鼓胀的大肚子,胡子脏兮兮、乱糟糟的,手里拿着一根沉重的木棒。不用说,他一定是个强盗,阿莲娜从他的长相看得出,他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家伙,她心里充满了恐惧。
“别捉我们,”她用一种恳求的语气说,“我们没什么可让你抢的。”
“我可不敢这么说,”那人说。他朝理查逼进一步,“这把剑看起来不错,值好几先令呢。”
“这是我的!”理查抗辩说,但他听起来像个吓慌的孩子。
阿莲娜想,这无济于事。我们无能为力,我是个女人,而他又是个孩子,人们可以对我们为所欲为。
那胖子以出人意料的敏捷动作突然举棒朝理查打去。理查一躲,本来朝头打的棒子落到了他的肩上。那胖子很壮,一下就把理查打倒了。
阿莲娜勃然大怒,她受人欺负,被人卑鄙地凌辱过、掠夺过,她饥寒交迫,几乎无法控制自己。她弟弟两天前刚被打得半死,如今又挨了这一棒,眼看着这一切,她简直发疯了。她丧失了全部理智和谨慎,连想都没想,就从袖中抽出匕首,向那胖强盗冲过去,把匕首捅进他肚子,一边高叫:“别碰他,你这狗!”
她这一下让他全然意想不到。他在打理查时,斗篷已经敞开,两手仍旧握着木棒。他一点警觉都没有,显然觉得自己平安无事,没料到一个看来手无寸铁的少女会袭击他。刀尖穿透他紧身衣的毛呢和内衣的亚麻,直顶到他绷紧的肚皮上,阿莲娜经历了瞬间的动荡,想到要刺破一个活人的皮肤,穿透他的肌肉,不由得一阵害怕;但畏惧使她横下一条心,她用力把刀向前一扎,刀就穿过皮肤,插进了柔软的内脏;接着,唯恐没刺死他,给他报复的机会,她继续用力捅,直到长刀插到护手,再也插不进去为止。
那个不可一世、残酷的吓人的家伙一下子变成了一头惊慌的受伤野兽,他痛得大叫,松开了木棒,低头瞪着插进肚子里的长刀。阿莲娜霎时意识到,他清楚那是致命的重伤,她吓得赶紧松开手。那强盗踉踉跄跄地后退。阿莲娜想起她身旁还有另一名强盗,一时慌了手脚,他一定会为死去的伙伴拼命报复的。她又握住刀柄,猛往外拔。那受伤的强盗已经侧身躲开她,她只好从一边往外拔刀。她感到刀在他的软软的肚子里划动,然后才出了他的胖肚皮。鲜血喷了她一手,那人像野兽一般嚎叫着,倒在了地上。她转过身来,血淋淋的手中握着刀,面对着另一个人。这时,理查也挣扎着站起来,抽出了他的剑。
第二个强盗来回看着他们俩,又看了看他那垂死的伙伴,转身就跑进了树林。
阿莲娜看着,感到难以置信,他们吓跑了强盗,实在出乎意料。
她看着那个躺在地上的人。他仰面朝天躺着,内脏从肚皮上的大口子里流到外面。他的眼睛大睁着,面孔由于痛苦和恐惧而扭曲了。
阿莲娜虽然从这两个无法无天的家伙手中保护了自己和弟弟,但她既不感到舒心,也不觉得自豪,这吓人的场面让她太厌恶、太反感了。
理查没觉得这么恶心。“你捅了他,阿莉!”他的语气既激动又歇斯底里,“你干掉了他们!”
阿莲娜看着他。他需要学会点什么。“杀死这家伙,”她说。
理查瞪着她。“什么?”
“杀死他,”她重复了一遍,“别让他活受罪。把他结束了!”
“干吗要我?”
她故意让声音沙哑。“因为你表现得像个孩子,而我需要一个男子汉。因为你从来没用剑干过什么,除了玩打仗游戏,而你必须有个开头。你是怎么了?你怕什么?他反正要死了,伤害不了你的。用你的剑吧,试一下,杀死他!”
理查用双手握着剑,满脸迟疑的样子。“怎么杀?”
那人又叫起来。
阿莲娜朝理查吼着:“我不知道怎么杀!砍下他的头,或者戳进他的心!怎么都成!就是要把他杀掉!”
理查像是陷入了困境,他举起剑,又放下了。
阿莲娜说:“要是你不杀他,我就不管你了,我以所有圣徒的名义发誓。我要在一天夜里起来就走,等天亮时你醒来,我就不在你身边了,你就剩下了只身一人。现在,下手吧!”
理查又举起他的剑。这时,那垂死的人竟然停止了嚎叫,试图站起来。他滚到一边,用一只臂肘撑起身子。理查大叫一声,一半像是惊恐的尖叫,一半像是战斗的呼号,狠狠地把剑往下刺进那人裸露的脖子。剑很沉重,剑刃很锋利,那个粗脖子一下子就断了一大半。那人血如泉涌,头怪模怪样地歪向一边,身体重重地倒在地上。
阿莲娜和理查看着那尸体。热血在冬天的冷空气中冒着白气,姐弟俩都被自己干的事惊呆了。阿莲娜忽然想从那里赶紧走开,她拔腿就跑,理查跟在后边。
她跑不动时才停下脚步,这时才注意到自己在抽泣。她慢慢地朝前走,不再顾忌理查是不是看到她在流泪,反正他看来也无动于衷。
她逐渐平静下来。木底鞋硌得她的脚生疼。她停下来,把鞋脱下,她光着脚继续走,把木底鞋拿在手里。他们很快就要到温切斯特了。
过了一会儿,理查说:“我们真傻。”
“怎么?”
“那个人。我们白把他丢在那儿了,要是把他的靴子脱下拿来就好了。”
阿莲娜站住脚,害怕地看着她弟弟。
他回视着她,轻声一笑。“这没什么错,是吧?”他说。

阿莲娜在夜幕降临时走进西门,上了温切斯特的高街,她又觉得有希望了。在森林里的时候,她曾经觉得她可能会被杀害,而且不会有人知道出了什么事,但如今她回到了文明世界中。当然,这城里仍到处有窃贼和凶手,但他们无法在光天化日之下犯下罪行而不受惩罚。城里有法律,违法的人将处以流放、断肢或绞刑。
她记起,只是在差不多一年以前,她和父亲还走过这条街。他们当然骑在马上,他骑着一匹栗色的高头大马,她骑着一匹漂亮的灰色驯马。他们走过宽阔的街道时,人们纷纷让路。他们在城南部有一栋房子,去的时候,会受到八个或十个仆人的欢迎。房子打扫一净,地上铺着新鲜的干草,所有的壁炉都点着火。他们住在这里的时候,阿莲娜每天都穿着漂亮的衣服:细亚麻布、丝绸、柔软的毛呢,全都染得五光十色,靴子和腰带都是小牛皮的;胸针和手镯上面镶着珠宝。她始终有一个任务,就是确保任何要见伯爵的人一定要受到欢迎;用肉和酒款待有钱人,用面包和啤酒招待穷一点的,对所有的人都笑脸相迎,请到火边就座。她父亲恪守热情待客的礼仪,但他本人并不善于做这些具体事——人们觉得他冷漠甚至专横,阿莲娜弥补了他的不足。
大家都尊重她父亲,最高层的人物也来拜访他;主教、院长、郡守、宫廷大臣和贵族。她想不出如今这当中还有多少人认得出她,这个赤脚走在同一条高街的泥泞、肮脏之中的她。这念头并没有挫伤她的乐观情绪,重要的是,她不再觉得自己是个牺牲品,她又回到了有规矩和法律的世界里,有机会重新掌握自己的生活。
他们走过了她家的房子,那里已经人去楼空,铁锁高挂,汉姆雷一家还没有接收过去。阿莲娜一时冲动,想要进去。这是我的家!她想。当然,已经不是了,在里边过夜的念头使她想起了她住在城堡里,闭眼不看现实的方式,于是她就坚定地朝前走了。
在城里还有另一件好事,就是这里有一座修道院,只要有所求,修士们总会给人一个铺位,她和理查今夜可以睡在屋里,干爽爽的,不担惊受怕了。
她找到大教堂,进了修道院的院子。两名修士站在一张搁板桌旁,给一百多人施舍硬面包和淡啤酒。阿莲娜原先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要求修士的救济。她和理查站到队伍里。她想,说来奇怪,平日里人们为争一口白给的食物会你推我挤,现在竟然井然有序地站在队伍里安静地等候,只是因为一个修士这样要求。
他们领到了晚餐,拿着进了客房。这是一座木造大房子,像个仓房,里边没有家具,灯芯草蜡烛发着昏暗的光,还散发着许多人挤在一处的那种气味。姐弟俩坐在地上吃着,地面上铺着草,一点都不新鲜了。阿莲娜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修士们她是何许人,副院长也许还记得她。在这样大的修道院里,自然有为出身高贵的客人准备的上等客房,但她发觉自己并不情愿那样做。或许是怕遭人唾弃,但她也感到又要把自己置于某个人的权力之下了,虽然一个副院长没什么可怕的,然而她觉得不露姓名、不为人注意地混进众人之中反倒更舒服些。
别的客人多半是朝圣者,少数是赶路的匠人——从他们携带的工具可以分辨出来,还有一些走村串庄的小贩,他们叫卖农民不能自制的东西,针、刀、锅和香料之类。有些人带着家小,小孩子闹闹嚷嚷,兴致勃勃,在周围跑来跑去,互相打架,绊倒在地。不时有个孩子撞到大人身上,头上挨一下揍,放声大哭。有些孩子完全没有家教,阿莲娜看见好几个往地上的草里撒尿的。这种事情在人畜同居一室的房子里可能无所谓,但在一个公共大房间里实在讨厌,阿莲娜想:他们一会儿就要睡在这样的草上了。
她开始有一种感觉,人们在盯着她看,似乎知道她落魄了。这种感觉当然很可笑,但却驱赶不掉。她不断检查,看看自己还淌不淌血。没有。但她每次转脸,总会看到有人在用冷漠而犀利的目光盯视她。她的目光一和他们的目光相遇,他们就转眼去看别处,但过一会儿,她又会看到另外的人那样打量她。她不停地告诫自己,这种感觉很愚蠢,并没有人在盯着她,他们不过是好奇地张望挤满人的房间。其实,她也确实没什么可看的,她和别人在外表上毫无区别——身上一样脏,穿得一样破,精神一样疲倦。但那种感觉却固执存在着,她不由自主地气恼起来。一个男人老引起她注意,那是一个携家带口的中年朝圣者,她终于发起脾气,冲他叫道:“你看什么?别盯着我!”他似乎很窘,移开目光,没有言语。
理查悄声说:“你何必呢,阿莉?”
她叫他闭嘴,他就不说了。
晚饭后不久,修士们取走了灯光,他们喜欢人们早睡,可以让他们不致去城里的酒馆和妓院鬼混,天亮后也便于修士们早早地请客人们出门。有好几个单身男人在熄灯后溜了出去,不用说,是去寻欢作乐了,但大多数人都蒙着斗篷,蜷缩在地上。
阿莲娜已经有好多年没在这样的大房间里睡觉了。她小时候总是羡慕楼下那些人,他们一个挨一个地睡在要灭的壁炉前,房间里满是烟雾和饭味,门口有狗守着;大厅里有一种群体感,是老爷家里宽敞、空荡的内室中所没有的。那时候,她有时会离开自己的床,踮着脚尖走下楼去,睡在她最喜爱的一个仆人——洗衣工玛奇或者老琼的身边。
她鼻子里嗅着儿时的气味,昏昏睡去,梦见了她母亲。通常她记不清她母亲的模样,但这时,她竟然清晰地看见了妈妈的面容,眉眼毕现,小巧的五官,羞怯的笑容,苗条的身材,忧虑的目光。她看见了她母亲的步态,稍稍侧向一边,似乎总要尽量贴近墙壁,另一手略略伸出,来保持平衡。她能听见她母亲的笑声,那种意想不到的深厚的女低音,随时都会迸发出歌声或笑声,但又总是不敢那样。在梦境中,她清楚了一些清醒时始终弄不明白的事,她父亲让她母亲这么惊惧,压抑她对生活的欢乐感,以致她萎缩了,像一株不得水的花似的枯死了。这一切都如同非常熟悉、非常深知的事情一般涌进了阿莲娜的脑海。然而,最让人震惊的是,阿莲娜怀孕了。母亲似乎很高兴。她们坐在一间卧室里,阿莲娜的肚子胀得太大,只好叉开腿坐着,两手交叉放在高高隆起的肚皮上,自古以来的孕妇都是这么做的。这时,威廉·汉姆雷闯了进来,手中拿着长刃的刀,阿莲娜知道,他要把刀捅进她肚子,就像她在树林里捅了那个胖强盗一样。她厉声尖叫,吵醒了自己,一下子坐直了,这才明白威廉并不在这里,她甚至也没有尖叫,那声音不过是她头脑里想象的。
后来,她就睁开眼躺着,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会怀孕。
她先前并没有想到这点,这时候她胆战心惊。要是怀了威廉·汉姆雷的孩子多恶心。也许不是他的——也许是他的侍从的,她可能永远也不清楚。她怎么会爱这样的孩子呢?她每看到婴儿,都会回想起那可怕的夜晚。她发誓要偷偷生下孩子,一生下来就丢掉,任其冻死,农民的孩子太多了,都是这么做的,想着这条出路,她就又飘然入睡了。
修士们送来早餐时,天也就刚刚亮。响声惊醒了阿莲娜。大多数客人已经醒了,因为大家睡得都很早,但阿莲娜睡过了头,她太困倦了。
早餐是咸粥。阿莲娜和理查大口地吃着,巴不得有面包就好了。阿莲娜思虑着该怎么和斯蒂芬国王讲话。她敢说,他一定忘了夏陵伯爵有两个孩子。只要他们一露面提醒他,她想,他就会主动提出照顾他们。然而,万一需要说服他,她也想好了该说的话。她不会坚持说她父亲是清白无辜的,因为那暗含着国王判断有误,会开罪于他。她还决定,她也不说什么抗议册封珀西·汉姆雷为伯爵的话,掌权的人都不喜欢把已经决定的事加以更动。“是好是坏,反正已经定了,”她父亲就爱这么说。不,她只要说,她和她弟弟是无罪的,并请求国王给他们一个骑士的采邑,以便他们可以维持生计,理查也可以准备在数年之间成为国王的一名战士。一小块采邑可以使她能够在国王开恩释放她父亲以后供养他。他不再是威胁,他没了头衔,没了追随者,也没了钱财。她要提醒国王,她父亲曾经效忠于先王亨利,那是斯蒂芬的舅舅,她不会太强硬,只是简明扼要,谦恭又坚决。
早餐后,她问一个修士,在哪里可以洗脸,他听后很吃惊;这显然是个不寻常的问题。然而,修士们都喜爱干净,他指给她一个露天的水道,清冷的水一直流到修道院的地里,并且告诫她不要“不体面”地洗,他这么讲,是怕万一有兄弟碰巧看见她,从而玷污了他的灵魂。修士们做很多善举,但他们的态度着实让人恼火。
她和理查洗下脸上的一路风尘,然后就离开修道院,沿着高街上坡,到西门一侧的城堡里去。他俩一早就到,阿莲娜希望,接待请愿的人可以由此觉得他们态度友好感人,还可以确保她不会在大批晚来的重要人物中被遗忘。然而,城堡墙内的气氛比她预期的还要安静。是不是因为斯蒂芬国王已经在此即位很久,没什么人要见他了呢?她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来。她想,四旬斋期间,国王通常都在温切斯特,但她不知道四旬斋从哪天开始,因为她已记不清现在是几月几日了,和理查及马修住在城堡里的日子,身边没有教士。
要塞的台阶脚下站着一个蓄着灰胡子的健壮卫兵,阿莲娜按她随父亲来时那样,径自越过他往里走,但那卫兵横着他的长矛挡住她的去路。她专横地看着他,说:“怎么?”
“你以为你是往什么地方去,我的姑娘?”那卫兵说。
阿莲娜心里一沉,看出来他是喜欢当卫兵的那种人,因为这样他就有机会拦住那些想进去的人。“我们来这里是向国王请愿,”她冷冷地说,“现在让我们进去。”
“就凭你?”那卫兵轻蔑地说,“穿着这样一双连我老婆都不好意思穿的木底鞋?走开。”
“别挡我的路,卫兵,”阿莲娜说,“每个市民都有权向国王请愿。”
“但是穷人通常还没有蠢到要实现这种权利的地步——”
“我们不是穷人!”阿莲娜勃然大怒了,“我是夏陵伯爵的郡主,我弟弟是他的嗣子,让我们进去,不然你就蹲在地牢里等死吧。”
那卫兵看来不那么硬气了,但他还是自信地说:“你没法向国王请愿,因为他不在这儿,他在西敏寺,你要是像你说的是那种身份,你是应该知道的。”
阿莲娜如遭雷霆轰顶。“可是他为什么要去西敏寺?他应该在这儿过复活节!”
那卫兵明白了她不是市井顽童。“复活节朝觐在西敏寺。看来他不想事事都照老王的规矩办事,他为什么非要那样不可呢?”
当然,他是对的,但阿莲娜从不晓得新国王会按照新的时间表行事,她年纪太轻,不记得亨利当年登基时的情况。她感到绝望,她原以为知道该怎么办,可是她错了,她觉得像是打了败仗。
她摇摇头,摆脱掉沮丧的感觉,这只是一次挫折,并不是打了败仗。向国王吁请并非照顾弟弟和她自己的唯一途径。她来温切斯特抱着两个目的,第二个是弄清她父亲的情况。他会知道她下一步该怎么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