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云原本是极反感这种话的,但此刻看了看段初言,张口欲驳的话又吞了回去。
“我知道傅家有这个能力。”贺清宇悠然道,“但是你们违反游戏规则,就要受到惩罚。”
说罢枪口下移,众人屏息凝神地看着他,冷不防枪声响起,段初言另一条腿也中了一枪,鲜血喷涌而出,他低低哼了一声,微垂下头,仿佛晕死过去。
傅明谐几欲发狂,偏偏又发作不得,话从牙缝里一字一字蹦出来。“别伤他,我来当人质。”
贺清宇摇头。“我对你没兴趣,游戏继续,在这艘船靠岸之前,我不想再见到你们,不然下次开枪的地方,可能就是七爷的另一只手了。”
傅明谐无法,只得退了回去,连同那船,远远开走,直到只剩一个黑点。
贺清宇放松下来,低头一看,那人早已失去意识,连唇色都近乎惨白,他这才感到不妙,连忙拿出医药箱,帮他止血上药。
手拂上对方额头,一片滚烫。
贺清宇皱眉,他失去了最心腹的手下,对傅家和那帮警察,早已恨之入骨,但对杀了李之的段初言,却不知怎的恨不起来。
也许因为本来就是自己先去招惹他的。
何况他想要脱身,还得靠段初言。
这样想着,一时心绪起伏,五味杂陈。
离靠岸还要一个多小时,对方的体温却越来越高,贺清宇无法,只得找来湿毛巾敷在他额上,又一直给他喂水。
段初言神智不清,只觉得有片柔软的东西落在自己唇上,清凉的水汩汩流了进来,让火热疼痛的喉咙舒服不少。
不知过了多久,他睁开双眼,视线内的景物如叠影般晃了半天,才渐渐清晰起来,而腿上两处枪伤和手腕的伤处又如火炙般疼痛难耐。
段初言微微侧首,便看见那人正靠在他旁边,似乎睡得很沉,眼下淡淡黑影,显然也因为之前的变故而疲惫之极。
以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是绝不可能趁对方熟睡加以暗算的。
贺清宇也很清楚,所以才放心睡觉。
他只不过醒了片刻,那人也醒转过来,见他睁着眼睛,愣了一下,手贴上来,试了试额头的温度。“退烧了,不过腿上的子弹还得取出来,快靠岸了,忍忍吧。”
段初言嗯了一声,神色平静,并没有多加追问。
恐怕连两人都没有想到,现在此刻,居然是两人在一起时最和谐宁静的时候。
只是这种平静并没有维持多久,很快船便靠岸了。
段初言被贺清宇半架着往岸上走,两条腿都受了伤,每走一步都是锥心的疼痛,只是他忍耐力实在太强,不仅没有呻吟一声,连痛苦的表情都很少流露,贺清宇这才知道这个人意志力到底到了什么程度。
这里是一个充满异国风情的港口城市,段初言从未来过,因为该国政治环境等因素比较复杂,这个地方又处于边境,所以人员复杂,三教九流,无所不在,没有人跑上来盘问他们,每个人见到的古怪事情,也许比这样的多得多。
“老大,我们先去酒店吧,已经订好了的。”
贺清宇在越南有不少基业,这也是他被A城警方通缉却有恃无恐的原因。狡兔尚且三窟,贺清宇比兔子还狡猾,自然不会不给自己留后路的。
“先去医院。”他淡淡道。
医院是个私人小医院,医疗条件还算不错。
做手术的时候,贺清宇一直在旁边看着,医生要求他出去的时候,他只消冷冷一眼,便让对方噤声。
子弹取了出来,手腕也包扎好了,但腿一时还恢复不了,需要坐着轮椅。
“我死了两个手下,你伤了两条腿,算是扯平了。”贺清宇看着他,神色看不出情绪。
“那么我现在还有什么价值?”
“没有了,在这里,那帮条子奈何不了我,你侄子也暂时动不了我。”贺清宇走过来,挑起他的下巴,仔细端详,不知道在看些什么。“但你不能走,以你侄子睚眦必报的个性,一旦你回到他身边,他估计会千方百计给我找些麻烦。”
段初言没再询问,贺清宇送他进这医院,已经说明不想杀他,也许是不想树下傅家这个强敌,也许是其他原因,反正早晚都会知道,段初言不想为一些自己想不到的事情烦心。
养伤期间,贺清宇将段初言迁入自己在这里的宅子,每天跟他待在一起,议事的时候也让他旁听,似乎丝毫不怕他泄露机密,就连晚上睡觉,两人也同床共枕。
虽然什么事情也没做,那人最多也不过是环着他的腰入睡。
但这样在外人看来依旧十分古怪,可惜段初言的年纪和外貌并不适合美少年这个名词,否则流言和谣传只怕会更多。
更诡异的是,有时碰到一些事情,贺清宇还会来询问他的意见,通常时候段初言都不置可否,三缄其口,偶尔也会给他一些建议。
贺清宇在这边的生意渐渐顺利,元气也在逐步恢复,毒品走私还在照做,段初言对这种东西没有任何好感,但他阻止不了别人的想法和行动,如果不涉及傅家利益,他不过是个独善其身的人,宁愿冷眼旁观,也很少多嘴。
两人说话的时候,外人绝看不出彼此曾经火拼过,曾经到了想要置对方于死地的境况,只会以为是一对交情不错的老朋友。
他们就以这样一种微妙的方式相处下来。
日子一天天过去,段初言的腿伤渐好,可以抛开轮椅和拐杖慢慢行走。
贺清宇靠在墙边,看着他在花园散步,神色莫测。
“我已经通知傅明谐,估计他明天就会到了。”
静默片刻,段初言轻轻叹气。“多谢,承情。”
即便受伤,他的举手投足也并不失礼,仿佛带着与生俱来的优雅,如果他哭泣求饶或者誓死反抗,贺清宇就可以很痛快地解决掉他,但眼前这个人完全不是这样的反应,贺清宇反而不知道要如何对待他。
段初言说话的语调很慢,似乎在边想边说,无数次自己跟他说话的时候,看见随着他思考的动作,额前散发垂落下来,挡住那双内敛沉静的眼睛,他总是忍不住想伸出手去拨开,又竭力忍下这种冲动。
对这个人,并不是没有杀心,在船上的时候,如果不是要将他挟持做人质,只怕早就将他打死,但是时过境迁,却没了那种心情,贺清宇不承认自己也有下不了手的时候。
刚才段初言说的两句话,包含了两个意思,他马上就听出来了。
多谢是谢他这些天的照顾,谢他没有杀自己,还送他疗伤。
承情是指回去之后他会约束傅明谐,不会让他找自己麻烦。
傅家七爷,是个七窍玲珑心的人。
贺清宇突然想起有人说过的这句话,原本自己只是一笑置之,但现在他信了。
不由又有些暗自庆幸当初没有下手,这样一个人,即便是做敌人,也让人觉得痛快淋漓。
傅明谐天没亮就赶过来了,贺清宇让他单枪匹马,他就真的单枪匹马,没带任何人。
男人总是敬服强者的,贺清宇对这个人的观感稍稍改变了些,只是他不明白,仅仅只是血缘关系,真的足以让他为段初言做到那么多?
“人呢?”傅明谐举起双臂让保镖搜身,一边盯着贺清宇沉声问道。
“如果我说死了呢?”贺清宇饶有兴致地反问。在对方来之前,他并没有告知段初言的情况。
“我已经交代好了,如果我回不去,傅氏会动用一切力量追杀你,就算你保镖再多,毕竟也百密一疏,能够跟你同归于尽,也算不赖。”傅明谐冷冷道,没有为他的恐吓所动容,但内心如何波折,却无人知晓。
“怎么看也是我比较划算。”贺清宇的笑容里也没多少笑意,他对傅明谐没什么好感,但并不代表他不重视对方的能力,这人说得出做得到,自己早就领教过。
两个男人互相对视,如同两头雄狮,用眼神凌迟着对方。
一声低咳传了出来,伴随着拐杖轻轻落地的声音,青灰色唐装的衣角映入傅明谐的眼帘。
心中一跳,他转过头,看到自己朝思暮想的人正站在转角处,不由欣喜若狂。
“七叔!”
贺清宇双手环胸,嘴角勾起嘲讽的角度。“傅总裁对令叔的感情之深厚,真是令人惊叹!”
最大的弱点掌握在别人手里,任是他有通天的手段也会方寸大乱。
傅明谐本已报了破釜沉舟的决心来这里,却没想到一切竟然出乎意料的顺利。
贺清宇没有多做为难,傅明谐不知道他的七叔跟对方达成什么协议,两人竟还似多年老友一样道别。
出了门,车子早已停在外头,司机探出头来,朝段初言他们招呼道:“七爷,贺爷吩咐我送你们到码头。”
段初言点点头。“麻烦你了。”
傅明谐纵有满腹疑问,也得暂时压下,小心翼翼扶着段初言上了车。
贺清宇倚在门边看着他们离去,面无表情。
“贺爷,你怎么放他走了,以后恐怕麻烦不小。”小德从他身后走出来。
曹其栋和李之都死了,小德也是跟随贺清宇多年的老人,忠心耿耿,自然被提拔上来。
“人活着,也就是那么回事,有时候觉得太无聊,没滋味,有那个人在,我也就不寂寞了。”他淡淡道,引来小德苦笑,他实在无法理解自己老大的思维,明明是不共戴天你死我活的局面,怎么一转身就握手言和皆大欢喜了。
在道上混一天,就得随时做好没命的准备,贺清宇从白手起家到现在,不知死过多少次,早就不把性命当回事,也就是他这股狠劲,对别人狠,对自己狠,成就了他今天的局面。
但是在没碰到段初言之前,他从来不知道,自己也会有寂寞这种情绪的。
有一个跟自己并不知心,甚至还会出卖自己的老婆,有一帮忠心耿耿,肯为他出生入死的手下,有一片偌大的基业,虽然这次损失不小,但现在也逐渐恢复了元气,世界那么大,不需要非得局限在A城,风头过了再回去也是一样。
喝美酒,玩女人,有钱,有权,他曾经以为这就是一个男人的全部了,但是为什么自己内心深处,有时候还会觉得空荡荡的?
直到碰见段初言,刻意接近,敌对,患难,微妙的和谐相处,这么多日子下来,他竟然觉得心情有了不一样的感受。
也许,这才是自己不杀他的原因吧。

第39章 番外三

傅明谐从来没想过,自己还有跟小屁孩争宠的时候。
路都还走得歪歪扭扭的孩子,脑袋却聪明得很,大人说过的每一句话,都被他牢牢记在心里,冷不防就冒出一两个单词,逗得旁人乐不可支。
这个孩子的得来,完全是意料之外,但是现在有了他,傅家的继承人也就名正言顺了。
幸好孩子的母亲死了,傅明谐想,要不他就不止跟孩子争宠了。
孩子的眉眼轮廓很柔和,平叔说跟七爷像了个十成十,但是性格却跟傅明谐小时候一模一样。
我小时候有这么讨人嫌么。傅明谐嘀咕着,面对这个孩子,他的感情很复杂。
段初言很疼这个孩子,这是毋庸置疑的,就像他当年疼爱傅明谐一样,这也是令某人吃醋的重要原因。
然而牙牙学语,粉嫩可爱的孩子终究是让人恨不起来的,何况傅明谐原本想要过继一个傅家旁支子弟作为继承人的念头,也因为他的到来而作罢,顿时省事不少,以后他与段初言想过两人世界,还得赶紧将这孩子培养起来。
唔,傅明谐把他称为小鬼,而段初言喊他宝宝,平叔和平婶叫小少爷,韩致远则跟着段初言叫,总之五花八门。
“是该起个名字了。”听了平叔的提醒,段初言似也想起来,微笑道。
“这一辈轮到明字辈,就叫傅明白算了。”傅明谐略带恶意地说道,他的打算是,等到这小鬼再长大一点,懂得自己名字的含义后,一定会被这个名字给气死。
傅明白,不明白。
这个如意算盘在段初言轻飘飘瞟过来的一眼后消音,某人马上摇着尾巴涎着笑脸蹭过来讨好。
“七叔,我这不是开玩笑么。”
威风八面,心狠手辣的傅总裁的这一面,不是人人都能见到的。
平叔在一边摇头晃脑。“不是有个词叫睿智,聪明嘛,要不就叫明睿,小少爷长大之后一定聪明无比。”
韩致远也来凑热闹。“不如叫明玥,寓意好,也朗朗上口。”
段初言微微一笑。“还是让宝宝自己选吧。”
宝宝瞪着黑珠子似的大眼睛,好奇地望着众人冥思苦想,不由咯咯直笑,伸手朝着段初言的方向。
“抱!”
段初言一把将他抱了起来。“叫爹地。”
宝宝迟疑了,歪着脑袋想了半晌,又看了看傅明谐,拧起眉头似乎万分纠结,段初言不愿看他苦恼的样子,便说:“不叫便不叫吧,不要皱眉头。”
话刚落音,宝宝咧着一张牙都没长齐的嘴,声音嘹亮地喊了出来:“七叔,鹅爱你!”
段初言一愣,哭笑不得。
傅明谐瞬间黒了脸,这话是他与段初言两人独处时他最常说的,有时候见他不解人事,也就没有刻意避开他,没想到这个小鬼模仿能力这么强,什么都记在心上。
他有预感,这小鬼,也许会是他的天敌。
宝宝的名字最终还是定了下来,平叔弄来一堆卡片,上面写着不同的字,让他选,最后他抓了个“策”字,就此取名为傅明策。
只不过段初言还是依旧喊宝宝,而傅明谐照样叫小鬼。
宝宝两岁生日,穿上一身火红色的唐装,活像一只圆滚滚的球,又像一个散财童子,衬着粉嫩皮肤,便可以想见长大之后的俊俏模样。
平叔和平婶没有子女,对这个小少爷简直疼到心肝里去,宝宝喊东,他们绝不往西。
小寿星喊着要去玩,捧着月亮的星星们自然惟命是从,但是那天刚好段初言在北京那边视察分公司,连着几天下大雪,天气恶劣,航班被取消了,只好在电话里跟儿子说一声生日快乐,傅明谐也正好去了美国,一时半会也赶不回来,于是陪过生日的重任就落在平叔和平婶身上。
宝宝嚷着要出去买雪糕吃,平叔心想离家不远,也就没带保镖,牵着宝宝的小手去了超市,结果买好雪糕付好钱,一个转身,发现人不见了。
平叔不由大惊失色,又急得满头大汗,找遍了整个超市,可就是没找着那小祖宗。
也许是随着人流跑到外面去玩了,也许是被拐走了,也许是……
他不敢再想下去,只好打电话求救。
段初言因为天气原因赶不回来,傅明谐却不顾一切当晚就从美国飞回来了,另一方面,一帮人四处出动找了半天,却还是没找到。
傅明谐下飞机的时候,前来接机的韩致远一脸灰败,像是几天没睡好觉。
傅明谐不由皱起双眉。“还没找到?报警了没有?”
韩致远叹了口气。“找是找到了,只是……只是你家里来了个不遂之客。”
也许是韩致远那副哭笑不得,欲言又止的神色勾起了他的好奇心,傅明谐一路上都在猜想这个惹人头疼的小鬼究竟是闯下什么大祸。
回到家,平叔早就在门口等候,他脸上同样也是一副左右为难的模样。
傅明谐进了屋,转过玄关,就看到一个人背对着他坐在沙发上,旁边坐着小鬼傅明策。
“你在干什么?”傅明谐问的是小鬼,那人却也因为他的话转过身,让傅明谐愣了一下。
轮廓柔和,像极了一个人。
段初言。
但不是他,傅明谐一眼便认出来了。
“赵思聪。”他沉下脸。“你来这里做什么?”
对方苦笑了一下,还没有说话,旁边傅明策扯扯他的衣服,大声洪亮地喊道:“爹地,陪我!”
傅明谐皱眉,走至小鬼身边,轻揉他的头发。“宝宝,他不是你爹地,你爹地还没回来。”
宝宝疑惑地端详着赵思聪,又望了望傅明谐,还是一味地认定:“是爹地!”
傅明谐有些头疼,又不能对小鬼发火,只能转移目标。“你怎么会跟这小鬼碰上的?”
赵思聪看了他一眼,垂下头,轻声道:“我在外面碰见他,他非拉着我回来。”
他不知道用什么表情和反应来迎接傅明谐,索性不去看他,但心中复杂,滋味翻涌,实在不是一言两语能说得清楚的。
宝宝不管不顾,只是要赵思聪陪伴,连傅明谐也拿他没办法,不知道这小鬼是真分辨不出来,还是故意给他添堵。
幸好雪很快就停了,天气放晴,段初言也就回来了。
只是他一进屋,就看到自家孩子抱着一个神似自己的人喊爹地。
傅明谐生怕他误会,早已在从机场回来的路上拼命解释。
“宝宝。”段初言蹲下身体,伸出手。
傅明策一看到父亲回来,马上就冲了过来,直直扑进他怀里撒娇,早已把刚刚还抱着不放的赵思聪忘到一边。
好半天,才想起来,自己好像有两个爹地,疑惑的神情满是问号。
“那我就先走了。”跟宝宝相处两天,心里不是没有感情的,何况这个孩子实在很可爱。赵思聪低声道,起身就想走。
“不如留下来吃个便饭,宝宝这两天都缠着你,给你添麻烦了。”傅七爷素来八面玲珑,面面俱到,什么人都不会得罪,就连这个少年,也被他脸上的笑意弄得愣了一下,迟疑起来。
傅明谐刚想出声反对,被段初言似笑非笑的一眼扫来,顿时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天地良心,他真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家里,都怪平叔!
正在厨房忙着帮老婆打下手的平叔,莫名其妙打了个喷嚏。

第40章 番外四

曾经他以为再也不会回到这个城市。
纸醉金迷,霓虹幻彩,一切跟他走之前,并没有两样。
还是川流不息的街道,匆忙来往的人群,每天重复着一样的节奏,过着一样的生活。
曾经他觉得这样的生活很乏味,这样的人生没有意义,所以他走了。
但是现在,他站在本城最高的建筑物,俯瞰着下面众生,突然觉得以前的观点是错误的,应该改变的,也许不是生活,而是他自己。
三年前他从父母给他安排的学校里逃脱出来。
不顾一切,不计后果,没有想过未来,只想着从那座令人窒息的牢笼里离开。
在顾家,他排行不上不下,从小就不是受到父母注目的老大或老么,更因为自小顽劣,更加不被长辈喜欢,虽然顾家有钱,但钱并不能买到幸福。
既然如此,他索性破罐子破摔,四处闯祸,最终成了父母眼中最没用的孩子。
在他的记忆里,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跟他玩到一起去,他总是孤零零地一个人,兄长和妹妹也因为父母的冷落而疏远他,豪门中亲情本就稀少,对于顾林来说,他几乎从来没有在那个家庭里感受到温暖。
直到陶然的出现。
其实他还记得那个午后,陶然被大人牵着手来到顾家,他本以为他也会跟其他孩子一样去找自己的兄弟姐妹玩,但是陶然却在大人们聊天之后径自跑到他面前。
“你是不是没有人一起玩?”这是他们初次见面时,陶然说的话。
这个人真讨厌,他想,继续蹲着身子堆玩具,没理会他。
“我跟你一起玩吧,我有更好玩的玩具。”
陶然没在意他的冷淡,拉起他脏兮兮的小手,朝屋里走去。
顾林愣了一下,居然也就这么被他牵着走。
他从来没有奢望过这份小小的友谊能够天长地久,可也没想过这么快便破裂。
没过两年,他们都上了学,还都在同一个班级,周围的人开始有意无意地将两人进行对比。
你看,陶然多棒,学习成绩那么好!
就是,小小年纪,还那么有礼貌,长得又漂亮,长大了肯定是个帅哥。
你们家顾林,这学期成绩退步比较大,我让陶然跟他同桌,一对一帮助,这样对孩子的成绩有帮助。
顾林,你跟陶然不是好朋友吗,为什么你们差别这么大啊?
顾林……
陶然……
欣羡,崇拜,喜欢的目光,都是落在他身边那个人身上。
至于他,再次成为遗忘的对象。
许多年以后,他会觉得自己当初一心想要争宠,赢取大人关注的行为很幼稚,但是不可否认,周围的环境,常常会对一个孩子的身心产生巨大影响。
他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渐渐变得愈发顽劣与叛逆。
大一入学那一年,他碰到一个人,至今都无法忘怀。
顾林还记得他刚下火车的那一刻,在举着学校牌子的胖子旁边,那个人站在桌后收拾东西,斯文儒雅,彬彬有礼。
“诶,等等!这是新生接待处吧?”他赶紧上前问道。
“走吧,这是最后一趟班车了。”那人没朝他多看一眼,顾林眼角一瞥,看到身旁陶然欣赏的目光。
一股奇怪的感觉涌上心头,想也不想就冒出一句:“长得不错嘛,介绍介绍?”
他曾经无数次想过,如果不是他们的初遇如此仓促,又或者没有陶然在旁边,也许,可能,会有另外一种结局?
但是世事永远没有可能这个假设。
他见到陶然对待那人的态度很不一样,心下也起了别的念头。
把这个人追到手,然后再甩了他,到时候,陶然的反应,必定很精彩。
当时的他没想过自己对这个人的感觉,到底是出自本心,还是因为陶然。
自己也许料错了,他不像个普通的大学辅导员。
身手不错,对那帮小混混也没怯场过,眉间泛着淡淡的寂寥。
对他身份的好奇,愈发强烈。
渐渐忘了最初的目的。
被绑架的那次,枪抵在自己的太阳穴上,脖颈快要被勒断般难受,他几乎能听见自己心脏如擂鼓般的跳动声。
也许是要死在这里了,那时候他想。
恨自己一个富家子弟,什么都不会,只能坐以待毙。
更笑绑匪绑错了人,陶然跑了,顾家不会为了他出高额的赎金。
可是,那个人一步步从暗处走出来,打破了他的自悯。
“你手上那个人,还是别杀的好,走了一个陶然,还有他,不然你人财两空,连一亿也拿不到了。”
段初言调侃似的语气,却让他突然有种感动。
这个人让陶然先走,却没有抛下他。
在那之前,他从来未曾想过,居然有一个人肯为了他,放弃安全,身陷险境。
后来自然是化险为夷,那人受的伤很重,据说还被傅家带走了。
他约略听说过傅家叔侄的恩怨,心中很为段初言担心了一阵。
只是,就算再怎么担心,自己也无能为力。
在外人看来,他是顾家二少爷,风光无限,从小含着金汤匙出生。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顾林不过是个废物,一个离开了顾家,就什么也不是的废物。
再后来,他便没再见过那个人。
连去跟陶然打听消息都不能。
绑架事件更让父母觉得他是个累赘,商量好将他送出国留学,并说好等回来就结婚。
连结婚人选都有了,顾林见过那女人,跟顾家门当户对,长得也算清秀,同样也有着名门千金的所有毛病。
他连反对的机会都没有。
他不甘心,不愿意,不想要。
这样的人生,并不是他自己的。
所以,他逃了。
逃得远远的。
走了一条跟其他人截然不同的路子。
混黑帮,打架斗殴,甚至杀人。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他还记得脑浆连同鲜血从那个人脑袋上迸射出来的情景,之后的一个月,没有一晚不做噩梦。
但总有麻木的一天,再残忍的事情做多了,也会变得没有感觉。
他渐渐习惯于拿枪的感觉,习惯杀人的感觉。
当年的顾家二少爷,成了杀手。
他的父母若是知道,只怕立马装作没有这个儿子,并且与他断绝关系。
事实上,在外人眼里,顾林这个人,也确实失踪了整整三年。
又回到这个城市,是因为接了一宗委托。
当然是杀人的买卖。
他的手现在最擅长的就是拿枪,他的脑袋现在最擅长的就是计算狙击的角度。
目标是一个富商。
这富商家有娇妻,又金屋藏娇,包养了一个女人,买主不知道是他仇家,还是他老婆,这种事情在顾林的职业生涯里并不少见,他所要做的只是完成委托,得到钱。
三年里,他的外貌和身形都变了很多,连气质也天差地别,只怕他父母当面都未必认得出他来。
他不再是那个任性妄为的顾林。
而是冷血无情的杀手。
断绝了一切人的联系,除了那些同为杀手的同僚,或许还有一两个朋友,以往那些生活,竟都像一场梦似的。
心里还是想见一见那个人的,就算他跟他没有后来,那么看着他过得好,心里也有些安慰。
抱着这样的想法,每天都有一段时间,到能看到傅家大门的地方待着,有时候抽着烟,就这么静静地看着,等那人出门的时候。
有时候是他坐在车里一个人出来。
有时候是他牵着一个小男孩出来。
他的身体似乎不是很好,还拄着拐杖,从前的他健步如飞,身手利索,从来没有腿脚方面的毛病。
那个小男孩很活泼,也很可爱,眉宇之间跟他很相似,不知道是他的儿子,还是傅明谐的儿子。
偶尔有一次,还看到傅明谐与他一起出来,两人俱都坐在车内,谈笑风生,看他的神情,似乎很愉悦,他的侄子还偷空亲了他一下,那人没有半分意外,样子自然得很,看起来早已习惯对方的动作。
他从不知道,傅家叔侄竟是这种关系。
心底有些意外,却又慢慢释然,还有些挥之不去的惆怅。
其实本没什么所谓的,只要自己过得痛快便好了。
这些年,看多了人与事,他早已慢慢地悟了过来。
也有些后悔自己年轻时的性情,也有些后悔自己曾经错过了不少事情,更错过了不少的人。
但是时间总在慢慢地往前,有时候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再也不可能重来一遍。
他又去看了父母,看了陶然。
父母明显老了不少,大哥小妹也都结婚了,父母当了祖父母,含饴弄孙,快活得很。
陶然继承了陶家的事业,做得风生水起,身边也有了个未婚妻,美丽可人,知心解语。
大家都过得好,就足够了。
脑海里有时候还会浮现出一些往事,但他也明白自己不可能再当回那个顾林。
很多事情,已成回忆。
总有一天,会慢慢地湮没在心底。
再也想不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章正文就完结了,所以这两天我先把番外写好,把大家的结局都安排好。
顾林的结局,其实在我安排其他人的时候就已经定下来了,表打我TT我一直觉得,以他这样的性格,一定得吃亏之后才能成长,所以他走的路,与旁人也不一样些,毕竟不是所有的人,最后都能无忧无虑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总有些人要为自己年少的任性付出代价,尤其是顾林这样的性格。

第41章 番外五

傅家到了傅明谐这一代,早已是大富大贵,贵不可言。
所以傅明谐是真真正正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
身为傅家长子嫡孙,他从小就被捧成了月亮一样,要什么有什么,幸好长辈们虽然疼爱,却并不骄纵他,该严厉的地方丝毫不放松,但即便是这样,依旧养成了傅明谐略显霸道的性格。
而这种性格常常表现在一些小事上,让人哭笑不得。
有些地区和家庭,到现在还保留着孩子抓周的习俗,傅家也不例外。
傅明谐周岁生日那天,被长辈们抱到大厅里,光滑的地板上摆满了东西,笔墨,玉石,书册,甚至是做成元宝形状的金银饰品,总之琳琅满目。
抓周发展到现在,已经变成一种形式,不过是讨个吉利,没人会去琢磨孩子抓的东西里是不是决定了他未来的发展。
小孩子见到新奇的东西自然大为高兴,一周岁的傅明谐还不大会走路,没有大人搀扶的话他走没几步就坐倒在地上偷懒。
眼下大人们都站在边上笑眯眯地看着他,小明谐左望右望,就是等不到别人来抱他,扁扁小嘴,索性爬了起来。
抓起毛笔,把玩了一会,丢到一边,又爬向一尊小玉石弥勒,这个太重了,抓不起来,就用推的,推累了就歇一会,继续爬去抓别的东西。
如此几番折腾,终于忙活完毕,他望着眼前的胜利品,咯咯直笑。
长辈们目瞪口呆。
段初言则看着脚下一堆东西,刚满十岁,才进傅家不久的他虽然很早熟懂事,也对眼前的状况有点哭笑不得,手足无措。
这个粉粉嫩嫩,胖乎乎的小侄子,将所有东西都搬到他脚下,然后坐在地上歇了半天,又手脚并用地爬到他跟前,软软的小手臂往前一伸。
意思很明显,要抱抱。
段初言蹲下身,略显吃力地抱起他。
傅明谐眉开眼笑,心满意足地趴上去,小爪子将自己的七叔抱了个严严实实。
“咿呀……的,呀……”
牙都没长齐的嘴巴嘟嘟囔囔,除了段初言谁也没听明白。
我的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
这是傅明谐人生的第一条准则。
傅忻夫妇虽然不掺和傅家的大事,整天没心没肺似的沉迷于自己的爱好,他们也并非不疼爱孩子,只不过比起寻常父母,当然也算不上尽职。
比如说傅明谐还在襁褓的时候,无缘无故哇哇大哭,管家或保姆抱起他,第一时间带他去找的不是傅忻夫妇,而是段初言。
因为他们知道,将小少爷抱去给他的父母看的话,他们通常只会有两个反应,束手无策,跟着团团转,或者愁眉苦脸地说要不带他去给小七看看。
小七就是段初言。
傅明谐的性格不知道遗传自谁,从小特爱折腾,傅忻夫妇只管生孩子,不管陪孩子,闲来无事也会抱起孩子逗弄轻哄一番,但要一对喜欢出外旅行,要么待在花棚里打理花草的夫妇整天守在旁边照顾,是不可能的。
那时候段初言刚进傅家,忙着学习傅老太爷布置下来的功课,忙着适应傅家的环境,周围的人虽然没有像容玉凤那样动不动就苛待他,时常给他脸色看,也不过是疏离有礼而已,对他来说,这个家里唯一不会抱着其他目的接近他的人,只有那个小小的,连话都说不全的傅明谐而已。
所以当小明谐终于能够说出一两个让人听得懂的单词时,当他终于会称呼人的时候,第一个喊的不是爸爸或妈妈,更不是太爷爷或奶奶,而是小叔。
这个简单的,突然蹦出来的词汇,让段初言的心如同崩裂了一角的冰川一般,开始被阳光慢慢融化。
如果说所有的事情,必然有一个起因,如果说所有的纠缠,都有一个开端,那么,这句小叔,也许就预示着两人未来的命运,必然牵扯在一起,至死方休。
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布置了一道陈腔滥调的题目,让孩子们画出自己心目中最喜爱的人。
所有人画的,不是爸爸就是妈妈,不是爷爷就是奶奶,要么就是老师,可是在一堆歪七扭八的图画中,偏偏有那么一张,下面写着两个硕大的字:小叔。
老师好奇了,叫来傅明谐:“这个人是你小叔吗,你为什么最喜欢他呀?”
傅明谐理直气壮,想也不想就回道:“喜欢就是喜欢,没有理由!”
最喜欢的人就是小叔。
这是傅明谐人生的第二条准则。
傅明谐七岁的时候,段初言已经十七岁了。
十七岁,正是花季般的岁月,情窦初开,含苞待放。
何况段初言俊秀挺拔,性情沉稳,正是小女生们最喜欢的类型,每逢情人节这样的节日,他总是捧了一大堆东西回家,表白信,巧克力,鲜花等等。
段初言不愿平白与人难堪,何况上学放学也有司机接送,就把东西都拿了回来。
可是有一个人很不高兴。
段初言把礼物随手放在房间的床上,就去洗澡了。
但是当他出来的时候,却发现床上空空如也,东西全不见了。
只有小恶魔坐在他床上,双眼闪闪发亮,望着他亲爱的七叔。
“明谐,是不是你又调皮了?”带了些玩笑的语气,段初言刮了刮他的鼻子。
傅明谐人小鬼大,听出段初言没有生气的意思,马上顺着杆子往上爬,扑上去抱住对方撒娇。
“七叔,那些女生想要癞蛤蟆吃天鹅肉!”
“从哪学来的词,东西呢,都被你扔哪去了?”段初言想把身上的粘皮糖掰下来,谁知黏着力太强了,温软的小身躯死赖着不肯松开。
“巧克力我给平婶了,让她给她女儿吃,信撕了丢马桶冲掉了,还有花拿去送我爸了。”
段初言哭笑不得,不知道该夸他干净利落,还是骂他自作主张。
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可是傅明谐年纪还太小,没有听过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这句话。
所以当他有一天看见自己的七叔和厨房一个佣人的女儿站在花园里说笑的时候,那感觉就像晴天霹雳,五雷轰顶。
那种好像心爱的玩具被抢了的感觉,让他心里愤愤不平,几乎要冲上去把他的七叔紧紧抱住,再把那个讨厌又难看的女孩子远远推开。
最后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绕了个打圈子,告诉奶奶容玉凤他不喜欢那个佣人,让奶奶把人家炒了鱿鱼,那个碍眼的女人自然没再出现过。
这样曲折晦暗的心思,出自一个八九岁小孩子,说出去,只怕也没人相信。
也许只能归根于豪门教育让小孩子都过分早熟。
段初言当然不会去注意到这个细节,他跟那个女孩子,也不过是偶遇多聊了几句,以他的性格,面对别人带着倾慕神情的笑容和话语,自然不会拒之于千里之外。
七叔是我的,谁也不许抢!
这是傅明谐人生的第三条准则。

第42章(结局)

匆匆三年时光,便是如此流过。
段初言在贺清宇那里养过一段时间的伤,枪伤早已痊愈,只是其中一条腿伤了骨头,自此也留下了后遗症,慢慢走路的时候,倒还看不太出来,要是想要走快一点,就需要拐杖了,而且每逢下雨天的时候,关节就会隐隐作痛。
傅明谐心疼无比,却也无可奈何,毕竟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东西都能用钱买到。
“不用揉了,现在没什么感觉。”段初言对这件事没有表示出任何情绪,内心深处,他觉得自己这次能够活着回来,已经是幸运,何况还多了个孩子,世事不可能十全十美,用一条腿来换,也算值得了。
傅明谐当然不可能这么看,他连这个人受一点伤都会心疼半天,何况是这样的问题,背地里他不知找了多少名医大家,只是给出的答案都差不多:七爷的腿本来就受过几次枪伤,这次又刚好穿过骨头,旧患加新伤,也不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了,这种情况还能正常走路,已经是最好的了,想要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几乎是不可能的。
“你别动,医生也说平时多做按摩是有效的。”手抹了些药油,在关节处轻轻揉搓,傅明谐的动作很轻柔,连带着神色也柔和起来。
只是后来揉着揉着,不知怎的就揉到了床上去。
傅明谐解开身下人的衣服,在那具身体上留下自己的印记,段初言微微喘息,却只是叹气般喊了出来:“明谐……”
傅明谐想要发泄,却又舍不得,最终只能愤愤地盯着他,像要咬下一块血肉似的咬住那胸口的突起,一边呢喃出声:“我当初差点以为你回不来了……”
时隔三年,那种后怕依旧不时想起,更令他患得患失。
他的动作让段初言不得不蹙眉仰首,露出一大段白皙的肌肤,愈发惹得对方兽欲大发。
手伸向下面,握住那根还柔软得如同海绵一样的物事,轻轻揉搓,连带着后面的囊袋也没有放过,唇舌却在对方胸腹处流连,牙齿先啮咬一番,舌头再似疗伤挑逗一般地滑过打圈,搅得对方忍不住低吟出声。
“七叔,你的身体越来越敏感了,这三年的时间没有白费。”傅明谐低笑,手指像是要仔细打扫似的,寻找每一处敏感,连同皱褶,也一一抚过揉弄,时而五指并拢轻轻捋下,时而又用拇指抵住那端口的小孔缓缓摩挲,感受着手中的器官渐渐地变硬变热,直至滚烫。
“下午还有个会,你收敛一点。”段初言在情事上一向很克制,多是傅明谐先撩拨他,就算现在这样的时候,也只是低低喘息,蹙眉忍耐,殊不知对方最爱看他这种情态。
总有一种禁欲般的庄重,让人忍不住想要撕裂他的表象,看他在自己身下脸色潮红,逸出身影,身体各处吻痕斑斑,哭叫着求自己让他解放。
带着这种想法,傅明谐总是喜欢到最后一刻,才允许亲爱的七叔释放自己的欲望。
手沾了些那头漫出来的透明液体,涂在身后入口处,细细抹过,又将手指伸进去打转抽插,一边在那人耳边说些淫词秽语:“七叔,你看我的手指,在侵犯你,虽然没有那话儿又粗又大,但感觉应该也不赖吧……”
段初言闭目不语,那副模样惹得傅明谐愈发想要蹂躏撕碎他。
手指不由加快抽插的动作,一面又多加了一根,慢慢地撑开那入口,直到逐渐润滑充分,他又抽出来,将自己的欲望送上去,一插到底。
对方被他的动作弄得倒抽口气,眉头拧得更紧,似乎还没适应过来,傅明谐却觉得自己炽热的欲望被紧紧裹住,如缎如绸,舒服得他想要马上释放出来。
不由自主地想要更多,想要永远停留在这里面,跟他结合,骨血相融。
粗重的喘息中夹杂着禁忌与爱欲的暗语,傅明谐将这些未说出口的话,全部化为行动,略显粗暴的抽插动作反而让这种情欲越发高涨,最终攀至顶点。
“晚上的宴会,一起去么?”傅明谐轻吻了他的额角,将被子拉高覆至他的胸口。
“我对那种场合没有兴趣,你去就够了。”激情过后,段初言全身有点乏力,将身体半陷入被褥中,懒懒道,只是那副半眯着眼漫无焦距的模样无意间极其勾人,让傅明谐恨不得又压着他再做一回。
可惜身有要事,只得捺下冲动。
傅明谐起身穿好衣物,柔声道:“那个小鬼,你下午就别去接他了,好好休息吧。”他指的是那个从枪口下救回来的孩子傅明策,今年不过五六岁,也不知从哪学了一口甜言蜜语,人见人爱,就连住在祖宅那边,一年到头出不了几次家门的容玉凤和傅忻夫妇,对他也喜爱不已。
“嗯,看情况吧。”折腾了一下午,段初言有些疲倦,闭着眼,声音低低的,他毕竟受过伤,年纪也将近不惑,精力大不如前。
傅明谐吩咐平叔做好粥点端过来,便出门了。
段初言却没能睡多久,电话声就响起了。
“你好。”困倦未消的睡意令他的声音也蒙上浓浓慵懒,段初言有点低血压,一被吵醒,头就有点疼。
“初言。”
声音有些熟悉,却又有些陌生,让他怔了一下。“陶然?”
“你还记得我。”那边笑了起来,从容不迫。“有时间出来一会么,好久不见了,我想见见你。”
“好。”静默片刻,段初言道。
三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个人。
从谈吐,气质,到外貌。
若不是这人坐在对面,只怕在人群中匆匆照面,他也认不大出来了。
现在的陶然,俨然已经成熟稳重,脸上带着微微笑意,似乎没有什么事情能够摧毁他的笑容。
“这三年,你过得好不好?”他望着段初言,仿佛想从那平淡的表情里看出一丝端倪。
“还可以。”段初言端起咖啡,对方的话让他执杯的手顿了一顿。
“你的腿怎么了?”
“一些旧伤。”段初言淡道,不愿多提。
陶然笑了一下,也没追问。“你还记得三年之约吗?”
“记得。”
“这三年里,我用尽全力去改变自己,跳级,毕业,做生意,努力想做一个配得起你,能够跟你平起平坐的人。”陶然神情认真。“现在,那个约定还有效吗?”
段初言当初与他走得近,不过也是因为他的性情极似傅明谐年少时候,后来与傅明谐重逢,又经历了那么多事情,虽然嘴上没说,心底早已默许傅明谐留在自己身边。
他这样看似平和实则寡情的人,这一辈子,能够去喜欢一个人,已经很是难得,再多一个,却是无能为力了。
段初言微微皱眉,在想要怎么说才不至于让对方更容易接受。
陶然何其聪明,看见他的神色,心底却已经明白了七八分。
他叹了口气:“是不是我晚了一步?”
不是一步,而是二十六年。
段初言不知如何解释,索性沉默以对。
陶然的脸上渐渐现出几分寂寥,随即又被笑容掩盖。“既然如此,那我便只有祝福你了。”
“谢谢。”段初言唇角勾起,神情柔和,看得陶然略略失神。
如果自己这三年与他寸步不离,结局是不是就会不一样?
但世上没有如果。
也许那个人对段初言用情,比自己要深得多。
所以他注定失败。
步出门口,抬头便看见熟悉的车子停在路边。
边上站着个男人,一身风衣,高大挺拔,引来不少路人回首注目。
嘴角不觉微扬,他缓步走过去。
“七叔。”那人一见是他,眉开眼笑迎了上来,扶着他的手肘,亲密无间,毫无避忌。
“你怎么来了?”
“会议提早结束,晚上的晚宴我也不去了,宁可陪着你。”
“小孩儿脾气。”语气淡淡,却无生气的痕迹。
“宴会怎么比得上你重要,看着那些庸脂俗粉,还不如跟你多待一刻……晚上想吃什么,我们去买你最喜欢吃的干面好不好……”
略带撒娇的语气响起,又很快被风吹散,不复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