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宫前,清如洒泪拜别师父。真人闭目假装魂游天外。自从清如长大成人,他就再也不敢与之直视。他知道自己的心魔早已无法抑制,只得依靠不停地回忆清如小时候的天真无邪来压制自己的心魔。“无上天尊。”真人默念,一直等到殿内的花香散去才睁眼,却已经是双眼通红。身后的天尊凝视着一切。真人自知这一世飞升无望,也落得一个心知肚明。
有了清如,皇帝犹如游龙入海。比起做皇帝,他更愿意成为清如的男人。清如很少笑,从不卑躬屈膝,不喝酒,更不会歌舞助兴。她不住皇帝给的寝宫,在后宫搭建了一个小道观,名曰天静宫,并且对皇帝约法三章,每七天才能相见一次,每年只有三次同床共眠的机会。这更让皇帝欲罢不能。他甚至不在乎能不能跟清如有床笫之欢,只要能见到她,就是一种心灵的释放。清如一不论风月,二不谈国事,只论仙法玄学。她知道,自己破身之后,此生再难以修道,但成不了不代表忘得掉,于是她并不快乐。她怀念与师父在山中清修的日子,采日精月华,与万物再无差别,持咒诵经,内心如湖,再无波澜。有那么一刻,她真的觉得飞升不重要,现在自己就是神仙。而此刻,皇宫内的天静宫就像一根绳子,勒得她喘不动了。她越想越难受,出了定,一身虚汗。一阵无缘无故的妖风袭过,清如自知不妙,差点儿走火入魔。
清如中了严重的风寒,没几日就气若游丝。皇帝心如刀割,日夜守候。太医说,清如的病容易传染,最好放到宫外医治,免得伤了龙体,也殃及整个皇宫。皇帝下令封闭天静宫,留下必要的食物和水,不让任何人进入,但单单留下了他自己。为了能陪在清如身边,皇帝甚至将生死置之度外。夜晚,皇帝抱着清如滚烫的身体向天尊祈祷,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换得她的康复。此时此刻清如才明白,自己追求的那些成仙之道是多么镜花水月。她只是一个弱女子,世界上最有权力的男人肯如此对自己,夫复何求?
也许是皇帝感动了天尊,清如的病居然奇迹般地好了起来。此后,清如性情大变,她开始化妆修发,学着琴棋书画,甚至找来当世最厉害的舞姬学习跳舞。她要做世间最美丽、最优秀的妻子,她不再求仙,她已经求到了。
几乎没有任何悬念,清如很快晋升到了皇后的位置。皇帝本想赐给她一个端庄大气的封号,但她想沿用“清如”。虽然不再求道,但她不想忘本。这是师父赐的名,这个名字是她与师父之间仅剩的关联。至此,皇帝心满意足,完全地拥有了清如。两人经常通宵达旦,醉生梦死,清如这才意识到什么叫红尘。
此时,宫外流言四起,传说清如根本就不是什么道姑,而是狐妖,跟她那个师父从小就不干不净,一对狐狸精。两人千年双修,危害人间,她师父利用清如迷惑皇帝,让皇帝成了自己掌权天下的傀儡。
朝中大臣本来就对皇帝沉迷清如颇有微词,此次便借助宫外流言,找了一个借口,彻查了清如师父的紫霄宫,在天尊像里居然发现了一件龙袍!真人被打入天牢,皇帝震怒,震怒的不是真人造反,而是众人居然敢背着自己把亲封的国师抓起来。清如哭成泪人,希望皇帝替自己的师父做主。但就在此时,有人在真人的密室里发现了很多情诗,都是真人咬破指尖写的血书,都是写给清如的情书。这是真人心魔的唯一释放,这些可不是能轻易伪造的,就连清如也承认,的确是师父的笔迹。此时清如才领悟,为什么豆蔻年华之后,师父再也不肯正眼看自己。师父一直深爱着她,这些血诗的字里行间毫无淫秽,字字真情,笔笔深意,更多的是无限的悔恨。师父一直默默地惩罚着自己。清如哭得死去活来。
皇帝陷入两难。此时,朝内反对派的气焰更加嚣张。血情书事件传了出去,间接印证了民间传说里清如师徒的苟且。清如欲一死以正清白,被皇帝强行软禁。他负担不起清如之死,但如果不采取任何行动,众怒难消。
无奈之下,皇帝下令,因真人谋反,故将其五马分尸,念其少年出家,世俗家人不受其牵连。行刑当日,万人空巷,真人仰天长啸,躯体被烈马分开。据称真人会异法,行刑官恐其起死回生,当即命人把真人的尸体分别运往东西南北四个边塞之地,仅在皇宫留下首级。
此次事件过去后,清如面对皇帝不再多说一句话,她的心已经碎了。冷静下来后,她开始梳理整个事件,之前在爱情面前她丧失了慧心。清如早已不食人间烟火,拥有半仙之体,怎么会一阵邪风就偶感风寒呢?就算是邪风入体,又怎么会才几日就撑不住,要死要活的呢?
经过自己的调查,她才知道这一切都是皇帝的局。她是被下毒了,被皇帝下了毒,只是这种毒不会杀人。他随即表现出一副誓死相随的样子,用来打开清如的内心,让她放弃坚持的信仰。那场龙袍的戏,背后的始作俑者也是他。同样身为男人,他早就洞察出了真人对清如的爱慕,密室里的情书也是他早就查到的,甚至民间的流言也是宫内传出去的。他只是想找一个看起来骑虎难下的理由去杀他。身边的妖道告诉他,普通的砍头或者腰斩不能让真人彻底死掉,必须分尸,分尸到神州各地,纵然真人再有神通也无力回天。
她就不应该答应皇帝,她就不应该入宫,更不应该离开师父。如今清如对修道毫无兴趣,她只想找到那个真正爱自己的男人。
清如用了很多年的时间,托人从东西南北的边塞处找到了师父的遗骸,与自己藏在宫中的首级合并在一起。清如亲自缝合尸体,重新入殓下葬,然后回到天静宫,从此闭门不出。
一天夜里,喝得酩酊大醉的皇帝强行闯入天静宫。清如早就准备好匕首,准备与他同归于尽。就在此时,漫天黄沙出现在宫内。黄沙中,金仙露出面容。虽然与尘世间的模样不再相似,但清如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自己的师父。她不禁泪如雨下。
醉眼迷离的皇帝看到了神仙,不知是真人,立刻来了精神,祈求长生不老之药。金仙拿出一粒丹药递给皇帝,皇帝想都没想就吞了下去。很快,皇帝的身体就开始羽化,慢慢地变成了一只鸾凤,和他梦中的那只一般模样,不知所措地遨游在空中。清如恭喜师父得道,师父告诉清如,五马分尸在无意中成就了自己的大解脱之道,但他的元神出窍了。幸亏清如把他的尸体拼接在一起,元神才能归位。他并没有得道,更没有成仙,前修尽毁,这一切都是自己的幻术。成仙也罢,爱着清如也罢,都是自己的心魔,很快他就要转世投胎,忘掉此生,重新来过,希望清如好自为之。临走前,他拿出另一粒丹药,说自己的一生其实就炼了一粒真正的仙丹,他舍不得吃,一直等到自己死了都舍不得吃。他知道,这粒仙丹是属于清如的,最重要的东西还是要留给最重要的人,他亲自帮清如服下。清如哭着想要抱住他,结果只是抱住了一身黄沙。师父和皇帝幻化的鸾凤都不见了,只剩下远处悲戚的凤鸣。
清如偷偷地出了宫,藏在深山里隐居修炼,重拾道法,重拾信仰,内观五脏六腑,俯瞰宇宙洪荒。那粒仙丹让清如心静如水,她终于了悟宇宙之道,突破了生死,学会了长生不老的秘法,从此不生不灭。时间在她的体内静止,她成了地仙。
后来,不生不灭的清如开始寻找投胎转世的师父。无论天涯海角,无论天南海北,此后每一世的师父她都会主动结识,跟他或朋友,或知己,或情人,或夫妻,甚至是对头,是敌人,她照单全收,变着法儿地与他产生这样或者那样的羁绊,像一场永远不会结束的游戏。等这一世的师父灯枯油尽,她就会开启自己的下一场旅行。他十八岁之前,她不会去见他。无数个天涯相隔的十八年,清如走遍了地球的每个角落。她经历了战争,经历了革命,经历了衰败,经历了繁荣,像一颗永恒的泪珠,亘古不变地停留在天尊的眼眶里。这一世,清如累了,她准备这次见到师父的时候,把自己的一身先天妙法传授给他。红尘俗世她已经腻了,她有些想念几百年前的山野小林。她想成为天仙,她想领悟大道,她想与光同行,但师父必须跟自己在一起。她会教师父跳出轮回,一世不行就两世,反正注定了生生世世。
风谷老师讲完故事,身边的KATE已经泪如泉涌。我不知道她是逢场作戏还是有什么眼疾,动作之夸张,让我怀疑她以前就读的是表演专业。学表演的人、刚学表演的人,尤其是刚学表演的女生,总觉得能毫无征兆哇的一声哭出来就算好演技。大闪赶紧递过去纸巾表示安慰,我不能肯定他是虚与委蛇还是真的如此绅士。风谷老师此时的表现让我对他原本不入流的故事增添了几分敬意,他没有像大闪一样自我感动,也没有像KATE一样扬扬自得,他依然平静地陷在自己的故事中,像是在跑步机上狂奔后,逐渐降低速度,逐渐稳住心率,而不是让一切戛然而止。
我们四个人中,大闪面面俱到,KATE只在乎大闪跟风谷老师,我纯属瞎凑热闹,风谷老师则是谁都瞧不起,即使表面上有些憨厚和温文尔雅也掩饰不住他内心的骄傲。他迷恋KATE的肉体——这太正常了——但骨子里是瞧不上她的。风谷老师的眼里只有自己的故事,虽然是不入流的故事。他的故事本来可以发展成高纬度的精神探索,最后却沦为《还珠格格》了。风谷老师的想象力是充沛的,感情是真挚的,视角是全息的,最重要的能力却是有限的。就像有一年过年,我在陌生人家里喝多了,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仙风道骨的老人冲我微笑。此时漫天雪花纷飞,老人遗世独立地站在我眼前,宛如一切问题的答案。我眼眶一酸,有东西流了出来。正当我沉浸在太虚幻境里时,老人却说:“小伙子,我送一卦。”顿时一切破功,眼前的大罗金仙成了江湖骗子。我还是喜欢风谷老师的,但他的故事欺骗性太强,骗着骗着自己都信了。
他们的故事我都不喜欢,当然这也反映出了我的潜意识。这三人在世俗的世界里都太成功了,是我无法企及的成功,脱了裤子也赶不上的成功。我这些主观臆测的偏见,几乎完全出于羡慕嫉妒恨——他们已经那么有钱了,怎么可能还写得出好故事呢?就好像我不相信一个人可以同时具备特别厉害和特别善良两个品质,我怎么这么狭隘?
轮到我了,一种绝望感油然而生。按照游戏规则,我如果输了,就要买单。我大概算了一下,基本上一个月的生活费没了。但要比胡编乱造,我根本不是几位前辈的对手。于是我喝完了杯中酒,直接宣布自己输了。我看向大闪,他心领神会地把我数落了一顿。我叫来服务员,又加了两瓶酒,刷了卡。这笔钱大闪事后一定会给我。“跟我在一起你永远不要花钱。”这是大闪曾经跟我说的话,也是我一直跟着他的主要原因,直到日后我认识了S——我的新老板。我总要靠谁养着才能活,这是我灵魂的劣根。
KATE大呼我没劲,风谷老师依然皮笑肉不笑。众人推举风谷老师获胜,三人推杯换盏,开始聊合作项目。这是大闪此次的主要目的,之前都算大战前的前戏。他们说的是汉语,每个字我都明白,但综合起来我就听不懂了,像是进行间谍活动,有一套自己人的通关密语。我明白,那是我根本不曾触及过的真实。我转头看向我们讨论了半天的女人,她依然坐在原地。酒精带给我勇气,一无所有赐予我力量,我拿起酒杯,走向了那个女人,理直气壮地坐在她的身边,甚至没有征求她的同意,粗鲁、傲慢、恬不知耻。
女人:“对不起,我想自己待会儿。”
我:“给我一分钟,一分钟之后,我绝对不会烦你。”
女人:“你要干吗?”
我:“我想做个游戏。”
女人:“我没有兴趣。”
我:“你不用参与,听我说就好,一分钟。毕竟我是这里的客人,你是这里的老板娘,给客人一个面子,也是经营之道。”
女人转过脸,仔细地打量着我。
女人:“你怎么知道这家店是我的?我们认识吗?”
我:“从来没有见过。我只是观察出来的。”
女人好像有点儿兴致了。好奇心是所有女人的软肋,很多女人一辈子都栽在这里。
女人:“请开始你一分钟的表演。”
我:“你只是跟吧台的调酒师打了个招呼,他就把酒送过来了。当然,熟客也有这个能力,但之所以判定你是老板娘,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调酒师及服务生的态度。显然你并不想让别人知道你是老板娘,平常甚至很少来,反正我是熟客,第一次见你。所以,你一定事先叮嘱过工作人员不要叫你老板娘,见到你也不要大惊小怪。他们对你很尊敬,但又不敢多说话,这个微妙的状态对待熟客是不会有的。二是你点的酒。你要了一杯苦艾酒,但酒吧里没有苦艾酒。我作为熟客,作为苦艾酒爱好者,问过调酒师这里有没有苦艾酒,他说没有,但我明明看到酒架上有。那瓶苦艾酒已经被打开了,也许是别人存到这里的。别的存酒上都写着客人的名字,只有那一瓶没写,因为没必要写,这瓶苦艾酒是专属于你的。第三就是你身上的自信感。你虽然不是熟客,但来到这里就像回到家一样自信,完全没有第一次来的客人东张西望的动作。苦艾酒度数超高,喝的话大多会勾兑一下,但你连冰水都没加。两杯酒基本已经喝完了,你还脸不红心不跳的,可见你的酒量,也可见你是个爱酒之人。最重要的理由是,自从你进来后,所有的工作人员都特别卖力。你看调酒师,都快跳起舞来了。服务生就差跪着服务了,桌子都快擦成镜子了。音乐也换成了你的专属。他们不敢直接看你,但总是用余光偷看你,即便是余光也透着一股畏惧,看来你的脾气不怎么好。说句实话,你不在的时候,这里可不是这样的。综上所述,你不是老板娘,又会是谁呢?”
整晚,这是她第一次露出微笑。
女人:“你是算命的吗?”
我:“我不能再多说了,一分钟已经到了。我只是来给你敬一杯酒,表达一下爱慕之情。”
女人:“爱慕?”
我喝完杯中酒,示意离开,却被她叫住。
女人:“反正我也无聊,再给你五分钟。”
我拿出一根烟,递给她。
女人:“我不抽烟。”
我:“你已经憋了一晚上了,今晚是特例,抽一根吧。”
女人:“这你都知道?”
女人接过烟,我帮她点上。一口烟入肺,她一脸的如释重负,一脸的心满意足。“为什么你说今晚是特例?”
我:“我能加一下你的微信吗?”
女人:“加了也没用,我没有朋友圈。”
我拿起她的手机,直接输入了密码,打开了她的手机,把自己加上了。
女人:“天哪,你怎么知道我的密码?”
我:“我盯着你看了半天了,你前后一共打开了十八次手机,从你按键的手势,瞎子都能看出来你的密码是654321。”
我这一切行动完全就是借着酒劲儿,其实心里吓坏了。既然知道自己成不了大闪他们那样厉害的人,不如及时行乐,一往无前。
我上了个厕所,很快就回来了。
路过大闪那桌时,我看到他们三人一脸惊愕地看着我。这就是我最想看到的结果,我留给他们一个匪夷所思的背影,飘然而去。
女人:“你还看出什么了?”
我看了一眼她的微信头像,又把视线重新放到了她的身上。“一周至少三次健身瑜伽,虽然穿着宽松的运动服,但肩膀和臀部的训练痕迹依稀可见。微信头像上那个可爱的孩子应该是你的宝宝,为了尽快恢复自己的身材,你付出了很多。桌上豪车的钥匙说明你不缺钱,型男的搭讪你不理,说明你不缺男人。这么美好的夜色,你却想孤独地一醉方休,一定是有心事。无名指有戒痕,却没有婚戒,你这种对自身要求极高的成熟女人,是不会因为一次吵架就把婚戒扔掉的。没有朋友圈,却把孩子的照片设置成头像,说明你是一个对家庭非常看重的人。而一个生活优越、懂得独处的女人不惜伤害自己的健康,只求一醉,一定是因为家庭的变故。也许你已经离婚了,看目前的状况,这应该是刚刚发生不久的事。你不会因为前夫的事情而借酒浇愁,你已经过了那个受感情支配的阶段。那么,让你烦心的就只剩下一件事,那就是孩子。你正在跟前夫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放弃一切,但一定不能放弃孩子。看你的条件便可知道,前夫的条件一定更是优秀。在争夺抚养权方面,你目前处于不利的位置。你可以容忍前夫的花天酒地,你不在乎这些,豪门婚姻会是怎样的结果,你比谁都预料得到。但孩子,孩子不行,这是你唯一的寄托,你绝对不会轻易让出。不过目前真的没有解决的办法,你们是和平离婚,他的把柄你也没有抓住,或者你根本就不想抓。孩子判给条件更好的父亲的概率很大,何况他还有顶尖的律师替他操办一切。所以,你打算今晚一醉方休,明天出国散心,换个心情,换个环境,想清楚一切,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一口气说完这些,女人没有说话,我知道自己刺进了她的心。
“我都是胡说的,我说过,就是一个游戏而已。看到那三位了吗?”我指向大闪那桌,“这三位都是我的老板,我只是打工的。这三人一年的收入,我也许一辈子都赚不到,这是我的苦闷。我能做的也就是找到同样苦闷的人,喝点儿同样苦闷的酒。如果你想尽兴,我就陪你喝,陌生人。”
女人跟我迅速地把杯中酒喝完,天南海北地聊了起来,但一直都是说得少、喝得多。
我真的这么厉害吗?鬼才信。
在大闪他们胡编乱造的间隙,我偷拍了一张女人的照片,上厕所的时候,把照片发给了一个“北京名媛”朋友。北京这个地方说大很大,说小又很小,尤其是东部。不再年轻,但很漂亮,又有品位,又开酒吧,又嫁入了豪门,这样的女人不少,但也不多。名媛朋友一眼就认出了她,甚至认识她的前夫——那位曾经夜夜笙歌的著名年轻富豪。我让她用一分钟的时间把她知道的都告诉了我,从此我知道了她叫F。
真相是一回事,如何解释真相又是另一回事。
在那之后,我一直试图点燃她内心的冲动,无论这股冲动是因何而起。今晚我很冲动,不是有非分之想的那种冲动,而是面对自己惨淡无望的人生时一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冲动。我没什么可失去的,这也许是我最大的财富。
终于,在高度酒精的催化下,在天快要亮起的时候,F对我说:“跟我一起去吧,出去玩,落地签,三天。我喜欢跟你喝酒,但你不要多想,只是喝酒。”
我:“嗯,好,只是喝酒。”
F:“你朋友那桌的单我买了。我改下机票,改成明天晚上的,咱俩一起。我想回家睡一会儿。”
我:“好,我也想睡一会儿。”
F:“你家住哪儿,我把你带上。”
我说了一个小区的名字——当然不是我真正住的地方——就在F家所在的高级小区的隔壁。当然,这也是那位名媛朋友告诉我的。
F:“太有缘了,我们就住隔壁!干脆去我家吧,我家还有更好的酒,我们再喝点儿,睡醒之后你再回家拿护照。”
F最终拉着我的手,大摇大摆地走出酒吧的门。我坐在她的那辆豪车里,F把头靠在我身上,此时我收到了大闪的信息:“我服了。”
在我的一再坚持下,F叫了代驾,我俩并排坐在后面。F说,没想到我是个如此惜命的人。她那时不明白,我从没在乎过自己,但我不能不在乎她。
真爱游戏
01
S的身上总有一种顶级艺术家才具备的残忍气质,并不是说她要去害谁,而是她脱离了普世价值观的伪善表象,连最后维系体面的甘之如饴也懒得去表演,只剩下对生活本质的狞髯张目。单就对我的意义而言,这让她本质上不同于F。我一直坚信,我跟F的友谊会撑到彼此的生命尽头,因为就算出于某种原因我被F抛弃了,我也会恬不知耻地在她身边苟延残喘。失去她就会让我失去呼吸。与此同时,我又十分笃定和偏执地认为S迟早有一天会彻底离开我。吊诡的是,我同样坚定地认为自己不会再去找她。她并不是我的空气,她像一条垂在悬崖边上的破损严重的绳子,如果我现在用那条绳子往上爬,可能中途绳子就会断裂,我会立即粉身碎骨,万劫不复,还不如停留在悬崖下,即便是逐渐饿死也算死得明白。如果说F是一个面狠心善的法师,S就是一个为杀戮而生的战士,她能够掏出来的只有匕首。
F去美国照顾她那位一直在与死神搏斗的前夫了,我被暂时遗弃。这段时间我突然灵感大发,每天窝在家里写个不停。作为一个徒有虚名的被精神包养的文字工作者,我其实特别懒,很少写东西。不仅如此,我还给自己的这种懒惰进行了一种强词夺理的定义:“我认为一流的文字不应该是写出来的,而是应该喷薄而出,射!最起码也应该是流淌出来,需要硬挤的都是脓疮而已。”但致命的问题在于,我写的并不是一流的文字,三流都不是,根本不入流。尽管如此,我还是一头扎进了自己的精神世界,这也是我的幸运。缔造这个世界并不容易,几乎耗尽了我全部的精力,以至于每次想起来我都有点儿欲盖弥彰的扬扬得意,这极大地缓冲了现实生活带给我的猛烈撞击。在那个异度空间里,我集造物主与众生于一体,光明与黑暗、暴雨与骄阳、苦集灭道都在弹指之间,每次眨眼都是时空转换,每一滴泪都是滔天洪水,在那里爱过值得的人,杀过狰狞的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