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我说出这么一句话来,老板面露惊讶。
“啊?为什么啊?”
“总之请您不要踩到地上的脚印,跟在我后面吧。”
老板一脸的莫名其妙,但还是照办了。
我们朝钟楼走去,与三排脚印保持着数米的距离。穿长靴的人貌似在中途停过,但穿25码鞋的人是径直走去钟楼的,途中没有停过。去往钟楼的长靴脚印在好几个地方踩到了25码鞋子的脚印,这说明穿长靴的人是后去的。
抵达钟楼后,我打开大门一看……钟楼中的灯还亮着。不祥的预感成真了。
黑岩仰面朝天,倒在铺着木板的地上。身旁的老板吓得倒吸一口气,呆若木鸡。我走向黑岩……
黑岩穿着黑色大衣,戴着黑色手套,穿着黑色的鞋子。不远处的地上躺着一个铁哑铃。那东西原本是放在娱乐室的。
我蹲在黑岩旁边,碰了碰他的右臂。尸僵已经相当严重了,身子也凉透了。再看那双瞪大的双眼,角膜已经开始浑浊了。这说明他至少已经死了六小时了。头部有一处凹陷,十有八九是被哑铃砸出来的。
“怎、怎么回事?黑岩先生遇害了吗?”
老板用瑟瑟发抖的声音问道。
“好像是的。”
在普通人面前,我总想佯装平静,然而光是不让自己的声音发抖,就已经耗尽了我所有的力气。我是搜查一课的人没错,但毕竟是刚出道的新人。算上这次,我这辈子总共只见过五具遭到凶杀的遗体。我掏出智能手机,拨打110报警电话。
然后我又用手机拍摄了黑岩的鞋底,对老板说:“我们先出去吧。”随即走出钟楼。
我看了看地上的25码鞋印,又看了看黑岩鞋底的照片。两者完全吻合。这排鞋印就是黑岩留下的,不会有错了。那么长靴踩出来的脚印就一定是凶手留下的了。为了不留下自己的脚印,凶手换上了平时放在后门口的长靴,也就是老板这会儿穿着的那双鞋,从后门走去钟楼,事后又走了回来。
穿长靴的人在去钟楼的路上踩到了几次黑岩的脚印,可见最先去钟楼的是黑岩,然后才是凶手。昨晚十一点,我目睹了黑岩前往钟楼的那一幕。在十一点十分之前,我一直望着窗外,却没有目击到前往钟楼的凶手。
这便意味着,凶手是在我拉上窗帘的十一点十分以后前往钟楼的。换言之,案发时间是十一点十分以后。
我们回到餐厅,告诉大家黑岩遇害了。上寺发出一声惨叫。野本面色铁青,呆立不动。龙平面露紧张的神色。老板娘则扑向刚回来的丈夫,紧紧揪住他的手。
在我拨打报警电话的二十分钟后,负责这片地区的长野中央署和长野县警搜查一课的警官们赶到了。得知我是同行,他们顿时露出松了口气的表情。这恐怕是因为,他们觉得我会给出比普通人更为客观的证词吧。而且我是搜查一课的人,所以他们会透露一些情报给我。
警官们首先调查了民宿周围的雪地,看看地上有没有脚印,结果连一个脚印都没找到。换言之,凶手就是民宿里的人——就在野本和彦、上寺千惠、原口龙平、里见良介、里见万希子和我之中。
接着,警官们又调查了大家的鞋子尺码。因为凶手穿的长靴是26码的,大于26码的人就可以被排除了。
问题是,所有人的码数都小于等于26——野本和彦穿25码,上寺千惠穿24码,龙平也是24码,里见良介是26码,里见万希子是23码,我是26码。所以所有人都能穿上那双长靴。对平时穿23码的人来说,26码的长靴也许是太大了,但只要在脚尖塞点东西就行了,而且长靴跟普通的鞋子不一样,脚踝以上的部分也是被鞋子裹着的,稍微大一点也不至于掉下来,因此23码的人完全有可能穿着26码的长靴走路。到头来,警方还是没能通过鞋子的尺码缩小侦查范围。
然后,警方又将注意力转向了长靴脚印的步幅。经过测量,步幅是七十四到七十七厘米。身高一米六五到一米七的人在雪地上走,就会形成这样的步幅。身高符合这一条件的人是野本和彦、里见良介与我。上寺千惠与里见万希子的身高是一米六左右,龙平只有一米五五。从这个角度看,野本和彦、里见良介和我之中必有凶手。
然而,没人能保证凶手会按自己的步幅走。既然凶手为了不留下自己的脚印特意换上了长靴,那他就完全有可能故意迈开步子走,不让警方知道他的正常步幅。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意味着凶手是身高不足一米六五的人——符合这一条件的是上寺千惠、里见万希子和龙平。搞了半天,步幅也没有成为锁定嫌疑人的有效线索。
用作凶器的铁哑铃的确来自娱乐室,是凶手偷拿的,但没人知道它是什么时候被拿走的。恐怕民宿内的所有人都有机会做这件事。
从凶手“就地取材”这一点不难看出,他是来了民宿之后才起的杀心。然而,黑岩好像没有和其他住客闹过什么矛盾。“来了民宿之后才产生杀意”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警方要求我们在“时计庄”多住一晚。他们貌似想在明天上午搞定司法解剖,明确黑岩的死亡时间,锁定嫌疑人。大家发了几句牢骚,但还是照办了。反正我的假是请到明天的,只要明天走得了,就不至于影响我侦查那野市资本家凶杀案。
老板和老板娘特别过意不去,一次次给我们鞠躬道歉,就好像他们是罪魁祸首似的。他们还主动提出,要免我们的房费。我们都婉拒了,说该付多少我们就付多少。我暗暗感叹,老板夫妇人可真好。等案子破了,一定要再找个机会来住住。当然,前提是“他们不是凶手”……
我们在警官们不露声色的监视下过了一整天。这是我第一次被当成嫌疑人对待,心里真是说不出的难受。他们好像没有主动怀疑到我这个搜查一课警员头上,但这并不能抹去我心头的不快。去滑雪场自然是不行的,所以我、野本、上寺和龙平只能在娱乐室打打桌球,或回房消磨消磨时间,老板夫妇则埋头忙民宿的活。
龙平昨天说过,他的父母因为工作的关系住在外国,自己在寄宿制初中上学。长野县警通知了他就读的“久方学园”。当天下午两点多,学校老师赶到了时计庄。得知警方要求住客多住一晚之后,老师提出陪龙平一起等,就住他那间。
一夜过去。二十九日早晨,司法解剖的结果出来了。据法医推测,黑岩是在前天(一月二十七日)夜里十一点到午夜零点的这一小时之内遇害的。我的目击证词说明凶手是十一点十分以后前往案发现场的,所以行凶时间就自然而然锁定在了十一点十分到零点之间。
黑岩是十一点整走去钟楼的。凶手大概是看准了钟楼离民宿主体建筑有将近十米的距离,而且没有窗户,争吵或惨叫声不是太响的话,也不容易被人听到,于是才找了个借口先把黑岩骗过去了吧。黑岩在钟楼里等待凶手的到来,至少等了十分钟。在十一点十分以后,凶手来到钟楼。如果我在窗口多看一会儿,说不定就能目击到前往钟楼的凶手了。身为搜查一课的成员,我真是无地自容。
警官们已经找大家了解过二十七日夜间的行动轨迹了。下一步就是对照法医推测的死亡时间,整理每个人的不在场证明。
先看野本和彦。八点半在餐厅用完晚餐后,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看了会儿电视。看到十一点多忽然想喝酒了,刚出房门准备去酒吧就碰到了我,于是就跟我一起去了。至于我们遇见的时间,我那晚在窗口看了会儿雪景,直到十一点十分,随后就拿起手机准备出门了。当时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时间是十一点十一分,所以我遇见野本的时间应该也是十一分左右。在那之后,野本一直跟我在一起,直到午夜零点酒吧打烊。
综合上述信息,野本可能实施犯罪的时间仅限于十一点十分到十一分的那一分钟。然而,他根本不可能在短短一分钟时间里从民宿赶去钟楼,杀害黑岩以后再赶回来。野本的不在场证明宣告成立。
再看上寺千惠。八点半在餐厅用完晚餐后,她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不过在当晚十点多就来到了位于餐厅的酒吧,然后一路喝到午夜零点。
不过在十一点二十分前后,她接到了朋友打来的电话,离席了十五分钟左右。警方也找那位朋友了解了情况,对方表示,她那晚的确跟上寺通过电话。上寺不可能在打电话的同时行凶。“一边打电话一边走去钟楼”倒是可行的,但“一边打电话一边行凶”根本不可能。要想完成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她必须一手举着手机跟对面说话,一手抡起铁哑铃砸下去。又不是职业杀手,谁有这样的本事啊。更何况真这么做的话,电话那一头的人一定会听到黑岩的说话声和惨叫声。警方也考虑到了朋友做伪证的可能性,便让她把通话内容重复了好几遍,可朋友的证词始终如一,具有连贯性,做证时也没有丝毫可疑的举动。于是乎,上寺千惠的不在场证明也成立了。
然后是老板夫妇。在十一点十分以后,两人曾多次离开餐厅办事,所以有断断续续的空白时间。问题是,他们的空白时间再长也不过两三分钟而已。他们绝对不可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前往钟楼行凶,再赶回民宿。因此老板夫妇的不在场证明也成立了。
唯一没有不在场证明的是原口龙平。十一点多离开我的房间后,他一直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他说他跟我聊过之后非常兴奋,头脑清醒得很,但是想到第二天要早起,还是早点就寝为好,于是就关了灯躺到床上去了。
龙平自然成了头号嫌疑人。久方学园的老师自不用说,我们几个住客和老板夫妇也表示强烈抗议,但警官们表示,龙平是有行凶动机的。
他才上初一啊,哪里来的动机?大家都是将信将疑,警方却在此刻道出惊天内幕……
据警方调查,黑岩在住客登记卡上填写的地址是假的。而且司法解剖的结果显示,黑岩做过整容手术。
莫非此人是逃犯,而“黑岩”是他的假名?警方产生了这样的怀疑,便将他的指纹输入警察厅的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看看数据库里有没有他的案底。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黑岩是一年前被警视厅捣毁的大型特殊诈骗团伙的首领,真名叫“白田公司”。白田在千钧一发之际逃脱了警方的追捕,就此销声匿迹。
“特殊诈骗”就是电信诈骗,包括“是我是我”诈骗[3]、虚构账单诈骗、退款诈骗、融资保证金诈骗、以购买金融产品等为名目的诈骗、以提供赌博必胜方法为名目的诈骗、以介绍异性交往为名目的诈骗,等等。白田公司率领的团伙就靠着这类手段赚取了十多亿日元的不义之财。
被该团伙蒙骗的受害者有近千人,龙平的祖母中井孝子便是其中之一。去年,她因为虚构账单诈骗损失了三千万日元,最后自杀身亡。深爱奶奶的龙平大受打击。他想当警察的其中一方面原因,也许正是对特殊诈骗团伙的仇恨。
龙平碰巧入住这家民宿,在机缘巧合下察觉到黑岩就是白田,决心为奶奶报仇。他威胁黑岩要报警,让他去钟楼。十一点多离开我的房间之后,他去娱乐室拿了铁哑铃,在十一点十分之后前往钟楼,杀害了黑岩……
这就是警方为龙平设计的剧本。龙平坚称他并没有察觉到黑岩就是害死奶奶的仇人,但警官们并不接受他的解释。
警官们说我、野本和上寺可以回家了,并要求龙平与老师自愿前往长野县警配合调查。龙平答应了,收拾东西准备出发。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送他出门。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能喊他一声:“原口同学……”少年脸色铁青,却面露微笑道:
“以后要是有机会,请一定再陪我聊一聊。我会努力成为您的同行的!”
“龙平啊,下次跟姐姐一起喝茶啊!”
上寺千惠抹着眼泪,大声嚷嚷。龙平再次微笑道:“我很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野本眼睁睁看着龙平与老师坐上警车,一脸茫然。就在老板夫妇深深鞠躬时,警车渐渐远去。
我实在不敢相信龙平就是真凶。跟我讲述成为警察的梦想时,他是那么神采飞扬,两眼放光。无论有怎样的苦衷,这样的少年都不可能杀人的。然而,黑岩前往钟楼的时间的的确确是十一点,而且在十一点到十一点十分之间,没有一个人走去钟楼——换句话说,黑岩是在十一点十分以后遇害的,千真万确。而十一点十分以后没有不在场证明的,就只有龙平一个。
我不愿相信少年已经铸成大错,却也无法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不能因为“不愿相信他是凶手”,就轻易否定自己看见的(也许说“没看见的”会更贴切些)一切。身为警察,我又怎么能为了包庇龙平做伪证呢。
在回家的列车中,我绞尽脑汁,试图推翻其他人的不在场证明,以洗清龙平的嫌疑。然而,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出一个好办法来。再这么下去,龙平就要被送去少管所了。
由于这起案件发生在外县,我是没有搜查权限的。除非我能用极具说服力的推理证明龙平的清白,或彻底粉碎其他人的不在场证明,否则就无法对侦查工作产生任何影响。
一到家,我便撂下行李,如梅勒斯[4]一般冲向了“美谷钟表店”。
4
“您觉得有哪些方法可以推翻其他人的不在场证明呢?”
柜台后的时乃笑嘻嘻地问道。
“我的思路是,尸体可能被人搬动过。”
“哦?”
“也许黑岩并不是在钟楼遇害的。凶手把他牢牢捆住,或干脆让他失去意识,再将他安置在自己的房间里。然后找个借口回房,杀害黑岩,随后立刻回到众人的视野中。等到夜深人静,大家都睡下了,再把黑岩的尸体搬去钟楼,假装他是在那里遇害的……
“这样一来,凶手就不需要在案发时间段往返于钟楼和主屋之间了。走回自己的房间杀害黑岩,再回到原处,有个两分钟就足够了。所以在十一点十分以后只有两三分钟空白时间,有了不在场证明的老板夫妇也是有可能行凶的。
“问题是,脚印和我的目击证词否定了这套推论。如果尸体真被移动过,黑岩就是在主屋里遇害的了,那么他在十一点前往钟楼之后,必然又回到了主屋。那就意味着地上应该有黑岩前往钟楼的脚印、回主屋的脚印、凶手将尸体搬去钟楼的脚印以及凶手回主屋的脚印,总共四排。可实际上只有三排脚印,分别是黑岩去钟楼的脚印和凶手往返于主屋和钟楼之间的脚印。也就是说,尸体被移动过的可能性被排除了。”
“对啊。”
“本案的不在场证明比较特殊,凶手并不在远离案发现场的地方,只需要走一分钟不到,就能去到现场。可即便是这样,他还是有了牢不可摧的不在场证明。我想破了脑袋,还是无法破解。再这么下去,龙平就要进少管所了。你有没有什么好主意啊?”
我望着坐在柜台后的钟表店店主,仿佛她是留给我的最后一线希望。她身材娇小,肤色白皙,气场神似小白兔。乍看之下,实在无法跟“可靠”这个词联系在一起……
就在这时,她绽放出无比灿烂的笑容,如此说道:
“时针归位——凶手的不在场证明已经土崩瓦解了。”
5
“真、真的吗?!”
“嗯,还能顺便证明龙平同学是无辜的。”
我果然没白跑这一趟。柜台后的时乃微微一笑:
“其实解决这起案件的关键,就在您看到的东西里。只是您没有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我看到的东西?”
“根据您刚才的描述,黑岩先生的脚印——也就是25码的鞋印是‘径直走去钟楼的,途中没有停过’。但是您目击到黑岩先生从主屋走去钟楼的时候,他明明停了一次,盯着主屋看了一会儿。这不是很奇怪吗?黑岩先生明明停过,脚印却没有停过的痕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我心头一凛。
“唯一说得过去的解释是——所谓的‘黑岩先生的脚印’,并不是他留下的。黑岩先生原本穿在脚上的,并不是25码的鞋。”
“黑岩原本穿在脚上的,并不是25码的鞋……?”
“也就是说,黑岩先生原本是穿着长靴的。您也说了,长靴的脚印有中途停下的痕迹呀。穿着25码鞋子的人,其实是凶手。”
“那……”
“去往钟楼的长靴脚印在好几个地方踩到了25码的脚印,这说明黑岩先生是在凶手之后去的钟楼。在他前往钟楼的时候,凶手已经在那儿了。
“凶手比黑岩先生去得早,但您是十一点才开始看窗外的,所以在那之前前往钟楼的凶手没有被您目击到。再加上那晚多云,月亮和星星都没露面,并没有因为地上有雪就亮一些,所以您没有发现在黑岩先生走过之前,雪地上已经有25码的脚印了,也没有发现黑岩先生穿着长靴。而且从您的房间望出去,钟楼的门刚好位于钟楼背面,因此在黑岩先生开门进去的时候,您没有意识到钟楼里已经亮灯了,也就是说凶手已经先一步到达钟楼了。钟楼没有窗户,所以里面的光亮也不会漏出来。”
“……可长靴的脚印如果真是黑岩留下的,那他为什么不穿自己的鞋子,非要穿长靴去钟楼呢?”
“因为他不想在雪地上留下自己的脚印。”
“不想在雪地上留下自己的脚印?为什么——”
说到这儿,我恍然大悟。只要把黑岩和凶手的立场颠倒一下,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啊!黑岩原本想把凶手杀了是吧!”
“没错,所以黑岩先生去钟楼的时候,特意在后门口换了长靴,以防在雪地上留下自己的脚印。”
我想起了那晚十一点的黑岩。原来那时的他,已经下定决心要杀人了啊。
那天下午,黑岩在老板娘的带领下,跟其他住客一起参观了钟楼,得知钟楼在夜里也不上锁,可以自由出入,离主屋只有十米远,而且没有窗户,稍微有点响声,主屋里的人大概也听不见。我不确定他是在什么时候决意行凶的,但是在他产生杀意的那一刻,他肯定意识到,钟楼是绝佳的行凶地点。多云造就的阴暗,恐怕也是让他下定决心的原因之一。
在从主屋走向钟楼的途中,黑岩曾停下脚步,盯着主屋看了一会儿。那肯定是因为计划行凶的他担心自己被人看见。我跟龙平在眺望窗外之前关了屋里的灯,所以黑岩没有察觉到我们在看他。如果他察觉到了,说不定会打消去钟楼的念头。
“黑岩先生找了个借口,让凶手在晚上十一点左右去钟楼。由于当天傍晚五点到七点多下过雪,民宿四周都有积雪。如果穿自己的鞋子去钟楼,就一定会留下脚印。于是黑岩先生就把自己的鞋子留在房间里,偷偷借用后门口的长靴去往钟楼。离开主屋时,他应该把在主屋里穿的拖鞋也塞进了大衣的口袋。要是把拖鞋留在后门口,看到它的人就会立刻意识到‘有人出去了’。
“黑岩先生抵达钟楼的时候,凶手已经在里面等着了。黑岩先生趁他不注意,用自己带去的铁哑铃发起攻击,可就在这时,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凶手与黑岩先生扭打起来,夺过他手中的哑铃,反过来把他砸死了。
“凶手起初恐怕也被眼前发生的一切吓得呆若木鸡,但他很快回过神来,打算离开钟楼。可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他发现了一个大问题。如果他直接穿自己的25码鞋走,人们就能通过雪地上的脚印迅速判断出他就是凶手。把脚印踩乱,或泼点水让脚印消失也不是不行,但这两种方法都很费时间,而且做这些事的时候说不定会被人撞见。开除雪机吧,马达的声音又太响了,更不具备可行性了。
“于是凶手就想了个最不花时间的法子——跟黑岩先生换鞋。把自己的鞋套在黑岩先生脚上,假装他是穿着那双鞋来钟楼的,进而把自己前往钟楼的脚印伪装成他的。当然,在给黑岩先生穿鞋之前,凶手肯定先把自己的鞋子仔仔细细擦了一遍,抹去自己的指纹。接着,凶手穿上黑岩先生穿来的长靴,回到了民宿的主屋。
“凶手就这样成功隐瞒了自己的码数。大家误以为他去程的脚印是黑岩先生留下的,回程又穿了长靴,谁都不知道凶手的脚到底是几码的。
“而且那晚的凶手非常走运,因为他是十一点十分以后才回的主屋。那时您已经拉上了窗帘,没有继续看外面,所以凶手没有被您目击到。回到主屋后,凶手打算溜进黑岩先生的房间,把他的鞋偷出来,装成自己的。因为凶手的鞋跟黑岩先生的完全一样,所以这样的交换是可行的。当然,离开钟楼的时候,凶手摸过黑岩先生的衣服口袋,拿走了他的房门钥匙。另外,凶手把自己的鞋给黑岩先生了,这就意味他在回到主屋之后是没有鞋穿的,直到拿到黑岩先生的鞋为止。所以凶手肯定也没有忘记带上黑岩先生塞在大衣口袋或者其他地方的拖鞋。
“上述推理也能同时证明龙平同学的清白。凶手去钟楼的时间比黑岩先生更早。因此跟您一起目击到黑岩先生前往钟楼的龙平同学不可能是凶手。
“那么凶手究竟是谁呢?他比黑岩先生更早去钟楼,又在十一点十分以后回到了主屋。也就是说,这个人至少不具备十一点前到十一点十分之间的不在场证明。而且这个人能跟黑岩先生换鞋,可见他也是男性,而且鞋子的尺码跟黑岩先生一样,都是25码。”
“是野本和彦吧?”
“嗯。野本先生声称他在八点半用完晚餐后回房了,一直待到十一点十一分,然后就在走廊碰巧遇见了您,跟您一起去了酒吧,所以他没有不在场证明。而且他穿25码的鞋,跟黑岩先生一样。”
“原来我十一点十一分在走廊遇见他的时候,他是刚从钟楼回来啊?”
“是的。”时乃点了点头。
“您误以为那时野本先生是刚从自己房里出来,殊不知他是穿着长靴从钟楼走回主屋的后门,换上从黑岩先生那里抢来的拖鞋,正要溜进人家的房间,把人家的鞋子占为己有呢。黑岩先生的房间在二楼,所以野本先生应该是刚好从您的房门口走过,准备往楼梯那里去。可是那一幕到了您眼里,就变成了‘他刚走出自己的房间’。
“‘我正要去酒吧呢,您也是吗?’——被您这么一问,野本先生立刻改了主意。他当时正要溜进黑岩先生的房间,十分心虚。他生怕自己要是回答‘我不去酒吧’,您会猜出他的真正目的,于是便顺势撒谎说,他也准备去酒吧,等到深更半夜,大家都睡熟了,再去黑岩先生的房间也不迟。”
野本前脚刚杀了人,后脚就遇见了我,想必也是吓了一跳,却完全没表现在脸上。这胆量着实教人咋舌。
“有不在场证明的野本先生怎么会有机会行凶呢?让我们重新梳理一下吧。警方此前一直认定凶案发生在十一点十分到午夜零点之间。而野本先生在十一点十一分在走廊里遇见了您,跟您一起去了酒吧,一直待到零点。于是警方便认为,他只有可能在十一点十分到十一分的那一分钟时间里犯案。要想从民宿主屋赶去钟楼,杀害黑岩先生再回来,一分钟是肯定不够用的,于是野本先生的不在场证明就成立了。
“可实际情况是,野本先生在十一点之前就去了钟楼,凶案则发生在十一点到十一点十分之间。然后野本先生在十一点十分到十一分的那一分钟时间里,从钟楼回到了主屋。从主屋去钟楼,杀害黑岩先生以后再回来,一分钟显然不够用,但是光从钟楼回来的话,一分钟就绰绰有余了。”
“原来如此……”
由于本案是“被害者欲杀害凶手,却遭凶手反杀”,我们把凶手和被害者的脚印搞反了,颠倒了凶手和被害者抵达案发现场的顺序,进而误判了案发时间。于是凶手就有了不在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