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君初相见,犹如故人归。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正文自此全部结束,没有交代的事会在番外里交代的,比如最大的外挂振灵香…这就和蛊祸里的蛊一样,属于不科学的外挂范围,总要给大家交代一下后续以及,没有烂尾,这就是我想好的结局,从写这篇文开始,就想好了只是一个小短篇,以柴米油盐和风花雪月为主,吃吃喝喝玩玩,权谋都是背景,在青萍的日子,写了很多家常的东西,回了霍家,提了提比较高大上的几件东西,基本想写的都已经写完了,男女主角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所以故事也可以结局了虽然,结局并不以反派的死亡退场为终结,这也是想好的,争权夺利的事永远没有尽头,霍云松在复仇和爱情之间,选择了后者,他给了黄璨喘息的机会,也没有第一时间就去向A家父子复仇,他选择在最关键的那个时间点,去邂逅一个自己所爱的人有了阿樱在身边,其他的事,都可以商量,因为名利可以再争,爱人错过了就不会再来霍云松这个男主从创作开始,大家都比较偏爱,主要的矛盾集中在阿樱身上,太包子,太软弱,白莲花,但我并不认为她输给以往任何一个女主,人的性格是各种各样的,不是每个人都八面玲珑,果决勇敢,毫无畏惧,绝大部分人有勇敢的时候,也有怯弱的地方,人无完人。
阿樱呢,她是一个非常柔软的人,配其他好脾气的人,或者看准她脾气欺负她的人会很受气,但恰恰和霍云松很般配,他是一个心思深沉,说句话会在肚子里拐上七八个弯的人,总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别人,给他配一个聪明的女人…估计就和爱情没有关系了,他们两个刚刚好,霍云松自己做不到纯白无暇,所以贪恋阿樱的纯粹简单,并且愿意守护她,而阿樱也给予他支持,霍云松有些事做的不地道,比如瞒着阿樱结扎了,换别人不得揍他,但阿樱知道他是为了她好,她就不会怪他,两个人是互补的,正合适的。
而且,我始终认为能以温柔的心来对待别人是很珍贵的事,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有人开始抨击所谓的包子,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然而,哪怕是性格怯懦,若是不曾伤害别人,又有什么理由被指责呢?因为别人性格懦弱就去欺负她,那么,这和因为衣着暴露就去QJ别人又有什么分别呢?
阿樱前世就算到死,虽然受尽坎坷,但她从没有做过一件对不起良心的事,又有什么错呢?何况她也不是没有底线,更没有以德报怨,只是默默远离,这难道就是包子吗?我很不能理解说她没有原则的人,或许是大家的原则不一样吧。
不过,我始终认为,我们并不能以局外人的身份肆意评判别人的人生?或许,别人选择的生活方式你不屑一顾,但我们既然是独立的个人,那么,也请彼此尊重吧,反正,我们对自己的选择自己的人生负责。
最后想说,撕-逼打脸这种事,想想痛快,现实生活中会那么做的还是少数,除非情况极端恶劣,忍无可忍。
不要说就是因为现实中不能做到,所以才会对小说里的主角寄予厚望,我承认,小说是满足了现实中人求而不得的渴望,所以灰姑娘模式的故事就算再写一百年也不会过时,但作为作者,写故事有时候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意淫,有时候,我们只是纯粹想讲一个好看的故事,有意义的故事,或者,我喜欢的故事。
当然,作品一旦诞生便脱离作者独自存在,读者有评判的权利,我扪心自问,这篇文也不是写的有多好,不容许别人提意见,脸还没那么大,我只是为我的创作意图和我笔下的角色做最后一次辩护而已。
是也好,非也罢,大家都是能独立思考的人了,也会有自己的答案,反正,我写完啦~~~~~~~~看到最后一章的都是真爱,来,么么哒最后的最后,打广告,新坑,悬疑剧情,这次不是男主撩女主,是女主撩男主。
第76章 番外1:振灵香
霍云松知道那个人从没有放弃寻找过振灵香,黄璨肯定通过某种渠道得知孟樱拥有振灵香,但她或许忌惮于霍家,并没有贸然说穿。
直到她失去了自己的孩子,而他和孟樱的孩子顺利出生了。
对于黄璨而言,孩子并不仅仅只是孩子那么简单,他更是一个筹码,一个在田家立足,为田家博取好处的筹码。
可孩子流掉了,她不能确定是不是霍云松的手笔,但是没关系,真相永远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该怎么翻盘。
对策很快就诞生了,她需要另一个筹码,譬如…振灵香的消息。
她玩笑般说出“听说孟小姐这里有传说中的振灵香”时,正好是霍岱的周岁宴。
霍云松很痛快地承认了:“是有这么一回事,没想到田二姑娘对此也有研究。”
“不过偶然翻见书中记载,一时好奇罢了。”黄璨没想到霍云松会承认,应对愈发小心,“不知是否如记载中那般神奇?”
“古人记载虽有夸张不实之处,但振灵香的确与众不同。”霍云松笑着说,“点完之后,香气三日挥之不去。”
黄璨一惊:“已经用掉了?看来我等不能一饱眼福了。”
“很遗憾,的确如此,振灵香香气持久,但不耐烧,短短一刻钟便燃尽了。”霍云松道,“我的夫人很希望能尝试着做出来,可惜原本的振灵香不知从何而来,亦不知香方,只能遗憾作罢。”
所有来宾中,除了有心人,几乎没有人会相信振灵香有起死回生的效果,人人都当时一件寻常事,就好像是看一颗罕见的宝石,虽然稀奇,但仅此而已。
黄璨将信将疑,事后又叫人仔细查问了,这不是什么需要保密的事,霍家的一个佣人很爽快地说了:“是香的不得了,老太爷还问是不是把香料烧着了,足足香了三天才淡,我回家的时候,我孙女还问我是不是喷香水了呢。”
也有人记得,当初霍云松出门时,身上有股挥之不去的香味,但人人都知道他夫人会调香,最多调笑几句便揭过去了。
霍云松真的点了振灵香吗?
真的。
因为那个时候,霍岱生了很严重的病,霍岱的名字是霍万里取的,岱,那是泰山,意义非比寻常,他对这个曾孙的期望由此可见一斑。
但或许是因为试管婴儿的技术还不算完美,霍岱虽然顺利降生,但仍比正常诞生的婴儿脆弱,很可能会夭折。
他进重病监护室的时候,孟樱差一点旧病复发晕倒。
霍万里气急败坏,说早知如此,就不该做什么试管,他下了通牒,如果霍岱有个万一,他不管乐不乐意,都必须去做手术恢复生育能力。
所以,他点燃了振灵香。
霍岱顺利度过了危险期,之后仿佛是过了噩运似的,他再也没有生过病,大半年都健健康康的。
霍万里一时冲动,很想改名叫去病,霍云松很无语,岱字就够重的,去病的寓意固然好,但和他们家的姓氏一搭…还是算了吧。
孟樱…孟樱叫他霍小呆,因为霍小呆生下来就呆呆的,霍云松一直怀疑这个孩子可能有问题,他都已经做好了再生一个的心理准备。
然而,奇怪的事发生了,霍小呆病愈后,简直是个多动症幼儿,闲不住,自己翻身,自己爬起来乱动,好像迫不及待想要学会走路一样。
鉴于他本人的经历,他有点怀疑这个儿子的来历了。
霍岱冤枉得一笔!他确确实实是霍云松的儿子,还绝对是他和孟樱的儿子!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是从孟樱肚子里爬出来的。
因为生了他,孟樱的身体就很不好了,在他五岁的时候就去世了,从那个时候起,霍岱就过上了水深火热的日子。
不是说霍家对他不好,正好相反,孟樱一死,他是唯一的嫡子,霍云松小时候什么待遇,他就是什么待遇。
霍万里宠他宠成什么程度呢?拽他老人家的胡子也乐呵呵,尿了他一身也面不改色,要星星不给月亮。
但霍岱知道霍云松不喜欢他,从来不抱他,见了面也不过只是三两句问话,冷淡得全家人都知道。
小时候,霍岱拼了命地学习,拼了命努力,就想得到他的承认,想让他和别人家的父亲一样抱抱他。
可他一点都不喜欢他,苾芬姑姑说,是因为他怕触景生情,看见他就会想起他的母亲。
霍岱不信,他觉得那不是伤感,那是恨。
他亲生父亲憎恨他,憎恨他的出生,带走了他最心爱的女人。
所以长大以后,他愈发叛逆,父子两犹如仇人,霍云松给他安排什么,他就偏偏不同意,他就要和他作对!
可霍岱也绝对想不到,自己出车祸后,没死,又变成了一个小婴儿。
而这时,孟樱还活着,霍云松还是一个正常人。
霍岱对孟樱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但这不表示他认不出她,长大以后,他曾进过霍云松的小书房,一推开门,里面放满了孟樱的相片,密密麻麻,他不觉得温馨,只觉得恐怖。
他爸简直就是个神经病!变态的那种!
但托这些无处不在的相片的福,他一眼就认出了孟樱,她把他抱在怀里,用奶瓶喂奶。
霍岱抱着奶瓶用力进食,谢天谢地不是哺乳,不然他很担心他爸会掐死他〒▽〒“奇怪了,小呆为什么不喜欢你呀?”孟樱问揽着她的霍云松。
霍云松看了一眼霍小呆,他一对上他的目光就悄悄溜开,然后又转回来用力瞪他,孟樱看见了,很稀奇地说:“他怎么在瞪你啊,你是不是趁我不在捏他脸了?”
“没有。”霍云松对这个儿子比较冷淡,一来他不是在孟樱肚子里长成,他没有亲眼目睹,难免缺乏感情,二来…这个是不是他儿子还很难说,他又怎么会亲近。
孟樱对这种父子关系很是忧虑:“那你抱抱他。”
霍云松把霍小呆接了过去,还没抱稳呢,霍小呆放声大哭,孟樱:“…他真的不喜欢你诶。”
“阿樱喜欢我就行了。”霍云松侧身轻啄她的面颊。
“咳咳咳咳。”霍岱目瞪口呆.JPG。
这是他那个从来不苟言笑没有表情说话冷淡的亲爹?这么肉麻的话当着小北鼻的面说真的大丈夫吗?
孟樱推开他,拍拍呛了奶的霍小呆,严肃警告:“不准当着小呆的面做这种事。”
霍岱很想用力点头,对,妈咪就是这样,好样的!
霍云松淡淡扫了他一眼,如果只是一个周岁的婴儿,怎么可能会对这样的场面有反应,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他不是原来的霍小呆。
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看穿了的霍小呆在孟樱怀里舒舒服服地翻了个身:唔,有妈的孩子是块宝,一物降一物,他终于不用怕他爹了,233333
霍云松脸色不虞。
孟樱想了半天,恍然大悟,肯定是因为她现在重视霍小呆的时间太多,他吃醋了。
所以她把霍小呆放回摇篮里,拥抱了他一下:“我最近是不是太忽视你了,对不起呀,之前小呆生病,我太害怕了。”
“我没有怪你。”霍云松捧着她的脸吻了一下,“我知道你对他有所愧疚。”
因为没有承担起一个母亲怀孕十月的责任,孟樱总觉得对不起霍小呆,所以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陪伴他。
他虽然有点吃味,但还不至于和自己儿子较劲,他在意的,是这个霍小呆究竟是谁。
霍小呆并不知道自己早已被看穿,他用尽浑身解数黏在孟樱身边,别人抱他就放声大哭,孟樱一抱就什么事都没有。
孟樱受宠若惊,没想到这个孩子那么亲近她,所以干脆把摇篮搬到了书房里,她一边读书画画,一边摇晃着他的摇篮,霍小呆也很乖,除非饿了尿了哼哼两声,否则就乖乖巧巧待在摇篮里自己玩儿。
孟樱斩钉截铁下了结论:“小呆肯定像你,太好了,我不想他像我。”
霍小呆:excuse me ?我像这个神经病吗?妈!你要知道,上辈子你死了以后你儿子过得是什么惨无人道的生活!
你可一定要为我保重身体嘤嘤。
很奇怪吧,他竟然毫无隔阂得接受了这个母亲,虽然她现在的年纪和他前世差不多大,但霍岱就是自然而然地接受了。
血缘亲情,大概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东西了。
“ma~”他艰难发出单音节。
孟樱霎时转身,眼睛一眨不眨看着他:“他是不是叫我了?”
仿佛回应她似的,霍小呆再度发出了一个单音节:“ma!”
孟樱亲了他好几口,又哄他叫“papa”,可霍小呆佯装听不懂似的,就是不肯开口叫他。
这件事顿时成为了霍家的热门话题。
大家轮番哄过之后发现,不管是谁,就算霍小呆不会那个称呼的发音,也会“啊啊”两下作为回应。
只有轮到霍云松的时候扭头不看他,就差把“讨厌”两个字写在脸上了。
霍小呆很得意,嘿嘿,让你以前那么对我,这辈子就不认这个爹了!
不仅如此,他还变本加厉,晚上孟樱哄他睡觉,他死活不肯,一离开她就要哭闹,孟樱根本没法把他从自己床上抱出去。
“小呆是不是想睡这里?”孟樱试过了各种办法,最后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
霍小呆吐出一个泡泡,对她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但霍云松是严禁他睡在他们的卧室的,半夜哭闹容易吵醒孟樱,也妨碍夫妻生活。
他看了霍小呆一眼,淡淡道:“那就让他在这里睡吧,我们看会儿书。”
霍小呆摩拳擦掌,准备在爹妈准备不和谐的时候发出一些和谐的声音打破他爸的邪恶企图。
然而,想象虽然很美好,但现实实在是太残酷了。
他睡着了,呼呼大睡,还是流口水的那种。
第77章 番外2:贵妃香
霍云松叫保姆进来把霍岱抱回婴儿房里去,孟樱担心他会惊醒,一直跟到房间里,确保孩子是真的熟睡了才回来。
待她一到床边,霍云松就拽着她的手腕,把她拉进怀里,孟樱靠在了他怀里,轻轻点着他的唇角:“奇了,小呆从前不讨厌你的,你是不是趁我不在,偷偷欺负他了?”
“他是我儿子,我欺负他干什么?”霍云松捉着她的手,在她的手腕上落下细碎的吻。
孟樱想抽回来:“别闹,痒。”
“阿樱。”霍云松咬着她的耳朵,“我给你点支香,好不好?”
在袅袅香气里,孟樱仿佛更容易放松沉沦,久而久之,这就成了他们之间不必多言的小秘密。
“那——”她轻轻笑,“我要宣和贵妃黄氏金香。”
“这么幽怨的香气,不适合你。”
红袖添香对男人来说或许是一件香艳又美丽的事,但从前的女子把大好的时光消磨在了闺阁里,用大把大把的时间去等待一个男人。
若是如此,哪怕是用金箔包裹的香料又如何,也只是裹了蜜糖的毒药。
他不希望孟樱沾染这样的幽怨之气,他要她平安欢喜。
“你呀,总是想那么多,不过是一种香料,在你看来,就是不好的兆头。”孟樱对霍云松这样敏感的性格没有办法,他喜欢家里的一切都是成双成对的,牙刷要一对,杯子要一对,拖鞋也要一对,恨不得所有的花纹都是并蒂莲和鸳鸯双宿双飞。
霍云松亲吻她耳后的一小块肌肤,轻喃道:“阿樱说得对。”
现在在霍家,他就只听孟樱一个人的话了,她说对的,绝对不是错的。
霍万里的心理活动有时会和曾孙同步:这个人有毛病m(·w·)m霍岱一岁三个月的时候,霍云松要出趟远门,他要把孟樱带走,霍岱不肯,父子俩来了一场拉锯战。
“只走半个月,很快就回来,小呆在家里有那么多人照顾,可我只有你。”霍云松说动了孟樱,她有点犹豫。
霍岱:“哇!!!!!!!!!”臭不要脸的混账,我才一岁你就和我抢我妈!我不同意!!!
孟樱的天平又摇摆了回去:“可是小呆那么小…”
“你不能那么娇惯他。”
霍小呆大怒:“哇!ma!!”感情就能娇惯你是吧!我才一岁!
霍云松对霍苾芬道:“把他抱去我妈那里,我和阿樱说会儿话。”
霍苾芬熟练的把霍岱抱起来,出去时还记得贴心地关上了门。
孟樱抚着他的衣襟:“小呆还那么小呢,哪里算是娇惯了,他离开我就会哭的。”
“那我离开你,我会想你想得不能睡觉。”霍云松低头和她碰到一起,“你不能因为他年纪小就偏心。”
“我哪里有偏心了。”孟樱咬了咬嘴唇,“最近我对你不好吗?”
好,当然好,像是怕自己一碗水不能端平会导致父子矛盾,孟樱会哄嚎啕大哭的霍小呆,也会在夜深人静时纵他索取。
要说起来,最委屈的是她才对。
“那他离不开你,我也离不开你。”霍云松吻着她的眉毛,“我们没有超过两天不见面。”
话是那么说,但你那么大个人了…孟樱也就心里想想,她拒绝别人都要迟疑一会儿,拒绝霍云松,她根本做不到。
但她也不想离开霍小呆,所以她只能对他下了通牒,“我想不出办法来,你必须给我想个办法。”
霍云松对她这样十成十的信任感到温暖极了,世界上如此毫无保留信任他的,也许只有孟樱一个人。
在从前积累的点点滴滴下,刚刚降生的霍岱除了年纪没有任何优势。
他亲爱的妈咪还是被他混账老爸给骗走了。这是他一觉睡醒后发现的残酷现实。
“哭了吗?”霍云松问廖君洁。
廖君洁对孟樱有成见,但对宝贝孙子一点意见都没有,乐呵呵地说:“不哭不闹,就是发脾气不理人。”
孟樱拉了拉他的袖子:“视频。”
“妈你开个视频我看看。”霍云松关照,“就说是我,不要说他妈也在。”
廖君洁也知道他们父子之间迷之不和,有意看好戏,就开了视频对霍岱说:“小呆,爸爸打电话过来了,来打个招呼?”
“ma!!!!!!”霍小呆放声大哭。
霍云松淡淡道:“你妈不在这里。”
霍小呆不信,继续哭,孟樱咬着嘴唇就差出声,被霍云松按住了嘴唇。
哭了一会儿,发现真的没有听到孟樱的声音,霍小呆变脸神速,翻过身屁股对准手机,完全不合作。
廖君洁差点憋不住笑出来。
霍云松挂了电话,对孟樱说:“看到没有,这臭小子就在你面前撒娇,你不在他就不浪费力气哭了。”
蠢萌的孟樱完全没有意识到不对劲的地方,还托着腮感慨:“和你真像,从小就那么聪明。”
“嗯,我生的么。”霍云松敷衍着找了个借口,可说完自己心中一动,有什么豁然开朗。
如果是一个成年人突然变成了婴儿,那肯定会对陌生的家人有抵触才对,可他亲近孟樱,亲近廖君洁,亲近霍家的每一个人,很自然地接受了。
唯一闹脾气的是他。
这该不会…真的是他儿子吧?霍云松心里有点微妙,平心而论,如果霍小呆没出事,他也不会喜欢他和孟樱太亲近,而霍小呆的那种仇视,与其说是恨,不如说是小孩子脾气,难道是因为未来他对这个儿子太狠,所以撒气呢?
找机会再试探一下好了。
半个月后,他们回家,霍小呆爆发了前所未有的哭功,只要霍云松在房间里,他就哭!孟樱不陪着他,他也哭!
廖君洁幸灾乐祸:“我说这半个月怎么一声不吭呢,都在这儿等着呢。”
霍万里对这个曾孙很满意:“知道不做无用功,是我们霍家的种。”
霍云松:“…”你们都想多了,这小王八蛋是在蓄意报复呢,他一脸冷淡,“不能这么惯着他,从小就知道对家里人耍心眼,以后还了得?”
廖君洁斜眼看他。
霍万里斜眼看他。
小王八蛋,这像你啊,家里谁最能使心眼儿,不就是你吗?
孟樱:“…他只是个孩子。”你想多了。
更大的战争爆发在霍小呆会走路会说话以后,两三岁,仗着自己年岁小,常年赖在他们卧室要和孟樱睡。
“放开我,放开我!”他被霍云松抱着,两只胳膊两条腿在空中乱晃乱蹬,像是一只不安分的八爪鱼,“妈咪!!!!!他又欺负我!!!”
孟樱坐在床头看他们父子大战:“噢。”不是她心肠硬,只是这戏码三天两头演一回,怎么都习惯了。
“八点了,你该睡了。”霍云松把人强制性塞回他的房间里,叫保姆好好看着,“别让他半夜跑出来,着凉就不好了。”
后半句占着大义,谁也没办法反驳,越是哭闹越是显得他年纪小无理取闹。
孟樱哄他:“早点睡觉,明天早点起床,我陪你玩儿。”
霍小呆抽抽搭搭地说:“妈咪你不要和他好,他会欺负你的,他是坏蛋。”
孟樱为难:“不是这样的小呆。”
“妈咪我不想离开你。”他趁机脱离霍云松的控制,“你陪我睡觉好不好,他都那么大了。”
孟樱想了想:“我陪你到你睡着好不好?”
“不要,我要和妈咪睡。”当了两年的小孩子,霍岱终于能理解柯南的心情了,卖萌卖着卖着就习惯了,脸是什么,这是亲妈,要脸何用?
霍云松唇角一翘:“阿樱,你身体不好,要好好休息,我去陪他吧。”
孟樱觉得让他们父子多相处相处,可能就不会有这样的问题,于是欣然同意:“好的呀。”
霍小呆汗毛都竖起来了,他装模作样地给孟樱盖了盖被子:“妈咪不舒服的话就早点休息,”孟樱千万不能出事,不然霍云松又要变态了,“我可以自己睡觉的,我很乖乖哦。”
“你休息吧。”霍云松重新抱起挣扎的小崽子,“我一会儿就回来。”
孟樱对霍小呆挥挥手,丝毫不知道霍小呆心里都想哭了。
到了他的房间里,霍云松让保姆先离开,他放下霍小呆,他警惕地看着他:“我要睡觉了。”
“我们父子俩还没有单独说过话。”霍云松随手从旁边拿了本儿童读本,“你妈说你喜欢听睡前故事…”
“我今天不想听。”霍小呆仰起头,在心里拼命对自己说,别紧张,你现在就是个小孩子,他能把你怎么样?
霍云松从善如流,把书放了回去:“那我们来谈谈正事吧,霍岱,你的真名叫什么?”
霍小呆浑身一震,还以为耳朵出毛病了,结结巴巴地说:“什、什么?”
“你可能不知道,霍岱之所以叫小呆,是因为他出生的时候反应很慢,我早就问过医生,如果不是自闭症,那就是智力有缺陷。”霍云松平静地说,“而你,一点问题都没有。”
霍岱咬牙:“你怀疑我?”
“破绽太多,只不过家里的都是亲人,没有人相信而已。”霍云松冷冷道,“你占了我儿子那么久的身体,你以为我会放过你吗?”
霍岱被他那么一激,反而起了火气:“别说的那么正义凛然,你真的关心过你儿子吗?你根本不爱他,他死了,活了,和你有什么关系?反正你都当他是个小畜-生,现在要来报仇了?那你杀了我啊!”
霍云松眯了眯眼睛:“你以为我不敢?”
“那你来啊!”霍岱有恃无恐。
“你不会以为我怕阿樱伤心,就不会对你下手吧?”霍云松嘴角噙着一丝冷笑,“你以为她疼你,但在她心里,她永远不会怀疑我,小孩子生病去世本来就是常事,何况霍岱生下来就身体不好,虽然不幸过世很令人遗憾,但再做一次代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她不用受苦,我有什么舍不得的?”
霍岱倒吸了一口冷气,什么,他说再做一次,难道在这个世界,他不是孟樱生的,是代孕吗?不不,这个代孕肯定不是那个意思,是试管吧,肯定是,霍云松这个人怎么样他信不过,但对他妈一片深情是不容作假的。
他不会去和一个陌生女人生孩子。
“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到底是谁?”
第78章 番外3:鲍螺
“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到底是谁?”
面对亲爹这样的质问,霍岱前世今生的委屈都涌上来了:“我他-妈还能是谁,你以为我还想当你儿子!你个神经病!王八蛋!”
果然是他儿子。
这性格那么藏不住事,真的是他和孟樱生的吗?
“我和阿樱的儿子?”
霍岱还在生气:“我宁可就要我妈,我才不要你!”
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团子抱着手臂在床头生闷气的样子其实挺可爱的,尤其是两条短腿还晃啊晃啊晃。
霍云松心里竟然那么柔软了一下,说不上是因为了了一件心事还是父爱突然冒头了,他嗤笑了一声,走过去揉了揉他的脑袋,不咸不淡地说:“既然是大人了,就懂事一点,我会让老师加快你的教学进度。”
霍岱:“???”?
他是什么意思?他是不是故意的?为什么要加功课啊!他才两岁半啊!!!夭寿啦!妈咪你快来看他压榨自己儿子啊!亲儿子啊!
“砰砰砰。”门被敲响了,霍云松去开了门,孟樱站在外面看他们:“我听到你们在吵架?不可以吵架哦。”
“妈咪。”霍岱伸出胳膊要她抱,“他欺负我,你和他离婚好不好,以后我养你,我对你好。”
孟樱:“…噗。”对不起,儿子太可爱她忍不住。
“我是认真的!”霍小呆鼓了鼓腮帮子,充满敌意地看着霍云松,“你们离婚吧,我跟妈咪过。”
孟樱认真想了想,据说最好教育孩子的办法不是让他认为父母多爱他,而是父母彼此之间多么相爱:“可我好喜欢他的,不想分开,怎么办?”
“有我也不行吗?”霍小呆垂死挣扎。
“我想要小呆,也想要小呆的爸爸。”孟樱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少一个都不行。”
霍小呆被母爱抚慰了,恶狠狠地瞪了霍云松一眼:算你走运,哼!!等你老了,我再把你扫地出门!让你流落街头睡大街!
霍云松:“…”他好像有点知道未来的自己为什么会对这个儿子不好了,太欠揍了!
事情说穿后,霍云松和霍小呆达成了和解…单方面的。
霍小呆遭受了惨无人道的待遇,他的功课比平时节奏加快了n多,因为霍云松对所有人说,他发现自己的儿子很聪明,既然如此,那就要尽可能得给他成才的机会。
霍家上下一力赞同,霍小呆苦逼无比,虽然幼儿课程是很简单没错啦,但是,想也知道过不了多久,他的功课就会呈几何状上升,从此再也没有幸福时光。
唯一比较担心的只有孟樱,她私底下对他说:“如果觉得辛苦的话,我去和爸爸说,你还那么小。”
“不辛苦。”他没精打采地说,“妈咪多爱我一点就好。”
比起更难的课程,幼儿教育才耻度爆表啊!还是快点过正常人的日子吧!
除了这个,比较难以忍受的是爹妈的秀恩爱行为,霍岱简直生无可恋。
他从不知道自己那混账老爹会做饭,而且还做得不错,而且回家早了一有空就喜欢做饭给老婆吃。
如果不是他儿子,他会觉得这真是一个好男人,但因为是他儿子,很想重新投胎一次。
“妈咪我也要吃鲍螺(>﹏<)”霍岱继承了孟樱酷爱吃甜食的喜好,看见甜食就走不动路。
鲍螺!这可是鲍螺诶!超好次的!!
《陶庵梦忆》里,张岱写过做法:“乳酪以蔗浆霜,熬之、滤之、钻之、掇之、印之,为带骨鲍螺。”
孟樱给他吃了一点点:“只能吃那么一小口,吃完就要刷牙,不然会牙痛噢。”
呜呜为什么是小孩子,好想长大尽情吃甜品!
霍云松若有所思地看着他:这儿子重生前到底是多大,怎么和三岁没什么区别,真的是他养的吗?
孟樱看儿子太可怜,很想再偷渡给他一点点,然而,霍云松背着他们好像都看见了似的:“阿樱。”
“啊?”孟樱赶紧塞进儿子嘴里,“怎么了?”
霍云松对她永远不会生气,柔声说:“时间差不多了,我送你去上班吧。”
“啊,哦,好。”孟樱给了儿子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小呆乖乖在家里上课。”
霍小呆拉住她的衣摆:“妈咪,你下班的时候我们去买定胜糕好不好?”
定胜糕是江南小食,北京有一家小店里专门卖南边的点心,就在孟樱上班地点不远的地方。
他那么一提,孟樱也有点怀念家乡味道了,蹲下来和他拉钩:“如果你好好上课的话,晚上我们就去买定胜糕。”
“好!”霍岱一口答应。
孟樱上班的地方…在北京城的正中心。
古称紫禁城,现称博物院。
没错,她硕士毕业后,思来想去,觉得一天到晚在家太空虚了,不如去工作。
她问霍云松:“我去哪里找工作比较好呢?”
霍云松早有心理准备,便笑着说:“阿樱要是相信我,就交给我去办,我保证是你会喜欢的。”
她会喜欢?孟樱很期待。
而霍云松也没有辜负她的期望,她的工作单位是故宫博物院书画临摹组,日常工作是帮忙修复古代书画或者临摹书画。
修复的工作里,她能帮上忙的不多,做的最多的事还是临摹画作,当然,并不是人人有临摹《清明上河图》的资格的,孟樱现在所临摹的书画并不有名,是清代刘彦冲的《听阮图》。
临摹的作品可以用于展出或者代表国家赠送给来访的外国宾客,历史上有许多著名的作品真迹已经不可考,只留下摹本被后人观赏。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听起来很风雅,但实际上并不那么容易做的工作。
优点是乱七八糟的事情少,而且朝九晚五,工作规律,更重要的是,可以近距离接触故宫,接触许多名家名作。
孟樱的确非常非常喜欢这份工作。
毕竟除了以上的优点之外,故宫里,还有好多,好多,猫咪!!!!!!!
所以她不怎么更新的微博上迎来了一大波九宫格。
【香炉峰雪】v:
上班的地方有好多猫咪!每一只都好可爱!还随便摸[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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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酒酒的南朋友】:看起来真的像是故宫啊,听说御猫都超可爱的!羡慕香老板~
【抱住一个丝瓜】:我就想问问,老板娘还在吗?
【琯琯】:老板娘1,好久没看到老板娘上号了,狸奴上次还出镜了呢孟樱看着留言,发现自己自从有了霍小呆之后刷微博的频率就显著下降了,没办法,儿子太黏人,老公更黏人_(:3」∠)_
她发了一条更详细的微博:
【香炉峰雪】v:
大家的观察力太敏锐了[微笑],新工作是在博物院里,一想到每天可以在这里度过工作的时间就觉得好幸运,实在是太美了。以及,猫咪真的好可爱,不过不会带回家,家里有狸奴和我家宝宝,这两只很能闹腾,因为狸奴喜欢老板娘,但是宝宝不喜欢他papa,所以他们总是打起来,我也不懂为什么[黑人问号脸.jpg]
评论下面笑趴了一片。
对此孟樱也很无奈,狸奴对霍云松是真爱,但霍岱就和霍云松上辈子有仇似的,平时在家还好,可以友好相处,一到霍小呆对他爸发脾气,狸奴就会冲过去护驾…孟樱不是很能理解家里现在这个复杂的情况。
“孟樱。”一个女同事急急忙忙走过来,“快来帮我个忙。”
“这就来。”孟樱放下了手机,跟她去帮忙,书画修复组的人最近在忙着修复一副清代的古画,偶尔需要她们的帮忙。
在这里,没有人知道她是谁,霍家是什么,或许他们有人听过,但也有人没有听过,大家就好像只是普通的同事那样相处。
有个女孩子还约她周末去喝很棒的下午茶,孟樱答应了。
虽然结婚了,也有宝宝了,但也要有自己的生活呀^_^
五点钟,这里准时下班。
秋天的北京,碧空如洗,白云朵朵,加上故宫的红墙与琉璃瓦,美得令人心醉。
“你怎么回去?”她要好的同事问她。
孟樱想想:“会有人来接我吧。”
“你老公?”
孟樱露出了顽皮的笑容:“我儿子。”
霍小呆每天的放风时间就是出来接她下班,这是霍云松唯一准许他自由出行的路线。
可是今天她料错了,来接她的人是霍云松,他站在那里等孟樱出来,引得无数小姑娘侧目:“阿樱。”
“你怎么来了。”孟樱快步走过去,他执起她的手到唇边吻了吻,这才说:“下班得早,就过来接你了。”
孟樱咬了咬嘴唇,正笑着想说什么,不远处一个小不点就推开车门跑过来:“妈咪我来接你回家了~~~~~~~~~~~~”
蹬蹬蹬跑到孟樱面前,对霍云松怒目而视:“你来干什么?走开!”他使劲儿把霍云松推开几步,然后扭过头牵起孟樱的手,萌萌哒地说:“妈咪我们回家了。”
完全不想认这个亲爹。
“噗——”周围响起几声闷笑。
孟樱扶额,霍小呆已经拉着她到车边,替她开了车门,绅士得不得了:“妈咪上车。”
孟樱忍着笑,竭力忽视霍小呆还没有车门高的事实,等上了车,霍小呆自己爬了上去,在儿童座椅上坐好,对站在外面的霍云松扬了扬下巴:“关门。”
霍云松弹了弹他的脑门,这才把车门关上,自己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你有自己的车,干嘛坐我们这里?”霍小呆要不是被儿童座椅局限,恨不得把副驾驶的椅背拍得啪啪响,“下车!”
“小呆,不准这么和爸爸说话。”孟樱揉了揉他的脸颊,“我们是一家人,知不知道什么是一家人?”
“我不要和他一家人。”霍小呆委屈得想冒泡泡了,上辈子,他失去母亲的时候,他没有安慰过他,没有给过他父爱,甚至还恨他,讨厌他,他无数次地想过,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要把他生下来?
他也不想因为自己出生就害死了妈妈,他也不想的。
那么多年,他都活在自己的悔恨里。
想着想着,他就吧嗒吧嗒掉了眼泪,这回是真哭,伤心得哭了,和平时干嚎的不一样。
孟樱赶紧把他抱到怀里哄着:“乖,小呆不哭了。”她不觉得霍云松做错了什么,自然也就说不出“都是爸爸的错”这样的话来,只能努力安慰他,“爸爸也是爱你的。”
霍云松叹了口气,喊了司机停车,他换到了后排坐,把霍小呆接了过来:“给我抱吧,他重。”
霍小呆哭得太猛,一时缓不过劲就打起嗝,霍云松抱着他,轻轻拍着他的后背给他顺气。
两辈子,这算是霍云松第一次真真正正抱他,这个怀抱温暖宽厚,和他想象中一模一样。
小时候,他是多么想他把自己抱起来啊,他肯定不哭不闹,乖乖的,可是,面对他充满希冀的眼神,霍云松总是一次又一次无视了。
可是今天,他抱他了,他感觉到来自父亲的关爱,虽然只有那么一丢丢,但霍小呆还是呆住了。
孟樱觉得他现在呆呆的样子特别有趣,像是一只笨笨的小鸭子:“怎么了,是不是爸爸抱得不舒服。”
“还、还行。”他别扭又心虚地把头扭过去,顺便把眼泪都擦在了霍云松的衣服上。
便宜你了。他想,既然是这样,那我就大发慈悲再给你一次机会吧。
第79章 番外4:前世
生命只剩下了最后三个月,却偏偏遇见了喜欢的人。
对于孟樱来说,这不可谓不残忍。
她去苦海寺,原本是想着了此残生的,已经离婚,失去了丈夫和未曾出生的孩子,不能返家,香铺早已被拆迁,身上只留下了一笔不是很多但还够用的钱。
离婚时,左晨旭给了她一笔钱,父亲那里,又让继母送来了一点花销,尤琦秀也算是对她说了一番推心置腹的话:“家里你还是别回去了,你爷爷嫌你丢了孟家的人,你还年轻,干脆趁着这个机会走得远远的吧,重新开始,幸好没孩子,也没拖累。”
她当然知道尤琦秀也不想她回家,回家了,父亲的财产是否还有她一份?继母这样精明的人,怎么会允许她去染指弟弟的东西。
所以她轻轻应了声:“好。”
她没有告诉他们自己快要死了,走到这一步,她宁愿做无根的浮萍,也好过再受人磋磨。
离开了青萍,她觉得自己终于自由了。
这个生了她,养了她的地方,她知道自己不会再回来,但那有什么关系呢,她在这里没有什么美好的回忆。
永别吧。
她给自己选的埋骨地,是苦海寺,大学时,她曾和朋友去过一次,暑假里,接天连叶的荷花震撼了她,梵音传唱,檀香袅袅,她没有见过比这更好的归宿了。
苦海寺接纳了她,她在这里拥有了一间小小的厢房,朝西,下午时分,会有阳光照进来,一整个房间都被红霞照得灿烂无比,犹如极乐世界。
她重新拾起了画笔。
以她的身体,已经见不到荷花开的时候了,所以,她开始画荷花,只凭想象。
从小到大,她虽然喜欢画画,可画出来的作品固然精致细腻,但总缺乏灵气,从不是上佳之作。
那几幅荷花图除外,或许人快死的时候,的确会有所悟,她觉得这样很好。
直到那一天,她遇见了霍云松。
他站在不远处,看她画画,没有上前来打扰,他以为她一直在埋头画画,并不知道她眼眶酸涩,几度落下泪来。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看一眼就够了。
过了两天,他们说上了话,不咸不淡聊了几句,她能看出他有心事,几度欲言又止,仿佛有什么要告诉她。
她并不在意。
后来,他像是决定不说了,只是陪着她说话,他告诉她,他的名字是霍云松。
“我叫孟樱。”她说,“你叫我阿樱好了。”
这个时候,她连“孟”的这个姓氏,都不要了。
一开始的时候,她还能走得动,两个人时常在傍晚结伴去散步,她走得很慢,他一直陪着她,只是不敢来扶,他的眉宇间有太多思虑与考量。
孟樱对他有过好奇心,她想知道他是谁,这很不好,对一个人有了兴趣,就不能心甘情愿赴死了。
所以她没有问。
苦海寺的水池里,养着很多锦鲤,偶尔会有野猫蹲在池边捞鱼,孟樱总是很有兴趣得在那里看,偶尔拿鱼食喂锦鲤,看着一条条肥硕的五彩锦鲤围绕在她身边。
站得太久,偶尔会使不上力来,有一回,她踉跄一下,差点跌进水池里。
是霍云松扶住了她。
他的手心很温暖,愈发衬得她肌肤的冰凉,好像血管里的血都已经凝结成冰,可胸腔里的心脏跳得那么快,不必他人多言,她也知道这是一段姗姗来迟的感情。
他也许也是。
可实在太不是时候了,孟樱想着,开始对他说起自己的故事,一个小县城里的姑娘乏味而无聊的故事。
“或许很多年后,人家听我的故事,就好像是在听贾迎春一样,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她笑了笑,“我走到这一步,不恨任何人,这是我自己走的,能怪谁呢?”
“这不是你的错。”他说,“你只是运气不好。”
在孟樱这一生里,她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只是,她运气不够好,她身边太多的人算计她,利用她,但凡是有一个能帮她的人,她可能都不会落到那个地步。
如果他能早一点醒过来,或许她的命运就截然不同了。
是他来迟了。
“运气这种东西是很虚无缥缈的,我也不算运气太坏。”她想,至少我在死之前,还遇见了你。
但这句话不能说出口,她只能说,“有时候早一点死,真的不是坏事,至少一切都结束了,虽然没有好的事,但也不会有坏事了。”
霍云松那时忍不住想,如果一个人觉得死都不算是一件坏事,那活着该有多痛苦。
或许她的一生在别人听来只不过是自作自受的无聊故事,但当事人在其中沉浮挣扎的痛苦,他们不会知道。
人们总是擅长高高在上去点评别人,但落到自己头上,未必能好半分。
再后来,她走不动路,只能躺在床上看书,连画笔都拿不稳。
“原本,我还想送你这幅荷花图的。”她轻轻笑了起来,“谁知道,实在画不动了。”
荷花图上,至少有一半的荷花还没有上色,只勾了线而已。
“没关系,我很喜欢。”
“那就留个纪念吧,我也没给别人留下过什么有意义的东西。”
“我会记得的,阿樱,”他握着她的手,“我会一直一直记得你。”
她看着他的眼睛,有情人眼里,爱是藏不住的,只要对视那一秒,就足以知道对方是不是也为你怦然心动。
可有什么用呢,太迟了。
她抽出手,微微笑:“记得我做什么,忘了我吧。”
七月里,她病得更重了,一天里很少有时间是清醒的,霍云松说:“我可以请到很好的医生。”
“不要了。”她把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我很疼,真的很疼,这样的日子,早一天结束都是好的,你不要把我留下,让我走吧。”
他情难自己,不禁问:“如果是我请求你留下来呢?”
“不行。”她轻轻笑起来,“这辈子,我不会为任何人留下了,下辈子吧。”
他微微垂下眼睑,忍住那一闪而逝的泪光。
“说点开心的呀,云松。”她的手指触碰着他的手心,“我已经很难受了,你知道吗,我想起我小时候吃过的很多东西,但是我连一粒米都咽不下了,我都这样了,说点开心的事吧。”
他拍了拍她的手背:“等我。”
他取了一张琴来。
琴声很美妙,她听完却笑:“很好听,可我不懂音律的,你弹的是什么?”
“汉广。”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孟樱怔了怔,欲言又止。
他假作不知,云清风淡地借了别人的典故:“张约斋镃,性喜延山林湖海之士。”
孟樱明白了,她弯唇一笑,没有想到他会那么说:“银丝供呀?”
《山家清供》里有那么一个有趣的故事:
张约斋镃,性喜延山林湖海之士。一日,午酌数杯后,命左右作银丝供,且戒之曰:“调和教好,又要有真味。”众客谓必脍也。良久,出琴一张,请琴师弹《离骚》一曲,众始知银丝乃琴弦也。调和教好,调弦也;要有真味,盖取渊明琴书中有真味之意也。张中兴勋家也,而能知此真味,贤以哉!
这里的银丝供,自然不是菜,但却被记进了菜谱里,成为了一件风雅的趣谈。
她说咽不下饭粒,他便弹琴一首,这琴声不能饱腹,却能悦心。
临死前一天,她仿佛有了预感,问他:“荷花开了没有?”
他往窗外看了一眼:“只有花苞呢。”
“那看来我是看不见了。”她说,“我死后,把我的骨灰葬入荷塘吧。”
他说:“好。”
“不要为我报仇,不值得。”即便不问,她也隐隐感觉到他不是寻常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为她复仇轻而易举。
可是,有什么仇呢?如果前半生不堪的遭遇,能够换来这三个月的平静相守,那也是值得的。
她早就不恨不怨了。
他不愿意欺骗她,所以只能微微笑了笑。
之后,孟樱病逝,他如她所愿,将她的骨灰葬入荷塘。
三个月后,他在苦海寺出家。
后来,陶柏在每年荷花盛开的时候来这里悼念她,每一年,他都在荷塘边烧掉一首悼词。
第二十年,他烧掉的是松尾芭蕉的俳句:
塚も動けわが泣く声は秋の風。
悼君我悲恸,
化作秋风萧瑟声,
坟冢也惊动。
而他呢?晨钟暮鼓,欺骗的不过是世人的眼睛,人人都以为他看破红尘,实际上每天夜里,他都会梦见她,六根不净,出家只不过是为了蒙蔽有心人的眼睛。
他的心,从来没有离开过尘世。
曾见仙人海上来,遗我朱樱栽高台,
少年慕恋不知起,欲效刘郎常徘徊。
仙人辞去二十载,红叶三千沉碧海,
晨钟暮鼓欺世人,夜夜梦魂访蓬莱。
第二十一年,他睁开眼,发现自己回到了霍家,那一年,他二十五岁,孟樱二十岁。
两年后,他到了青萍。
今年已经是他们结婚后第五个年头了。
那一天深夜,孟樱从梦里醒来,霍云松揽着她睡得正熟,她轻手轻脚起来,披上睡袍,走进书房里。
天光乍亮时,霍云松找到了她,大为讶异:“阿樱,你怎么起来的那么早?”
“睡不着了。”她搁下笔,轻轻吹干墨迹,“梦见了很多荷花,就画下来了。”
霍云松顿时怔住,这幅荷花图…不就是前世她没有画完的那一幅吗?
“阿樱…”他惊疑不定地看着她。
她却恍然不觉,清浅地微笑:“好看吗,送给你吧。”她把画的边角都压齐整,“画的时候精神,现在好困。”
她拉着他的手,“我们回去再睡一会儿。”
霍云松被她拉着走了几步,突然停住脚步:“阿樱。”
“嗯?”孟樱转身看着他。
霍云松把她拉进怀里,捧着她的面孔,深深亲吻她的唇,激烈的唇齿纠缠后,他听见孟樱轻声笑了起来:“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
是没什么,只不过,那一刻他突然意识到,或许被振灵香带回来的,并不仅仅是霍岱的灵魂。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