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我想跟你,还有三娘永远在一起,一起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过一辈子呢……”
“好的,我们在一起,我们永远在一起!”
我凄然一笑,异常艰难的发出声音道:“可是……我更想消除一夕的痛苦,我不要她再那么痛苦。因为如果不能复活的话,她就要永远待在魔镜里面,孤单的过上一百年、一千年、一万年,甚至更久,永远都得不到解脱……我不忍心啊,我不忍心啊,先生……”
简聆溪抱着我,双手在颤抖。
“我不知道我是从何得知,或许是我的本能告诉我,要想让一夕解脱,就得砸碎魔镜……没想到,连清绝剑也做不到的事情,竟然让我真的做到了,那面镜子碎掉了……”
“是的,它碎掉了,一夕解脱了……”
“可是,我也活不成了吧?”我抬眸凝望着眼前这个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这么熟悉的眉眼,多少年了?遇见他那年,他二十三岁,我二十岁;此后被封在剑中九年,逃出来时,他三十二岁,我二十九岁;再一过十六年,如今,他四十八岁,我十六岁……
这么这么多年,沧海桑田,世事变迁,可他依旧是我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人。上一世,是敌人,是对手,是爱恨交缠无休无止的劫数和冤孽,是我所有痛苦的根源,亦是我生平唯一领略的甜蜜;这一世,是慈父,是至亲,是相濡以沫生死相伴的温暖和依恋,是我快乐幸福的由来,亦是我永不能圆满的希望……
永不能圆满。
我揪住他的袖子,低声道:“先生,答应我一件事好吗?”
“你说。无论是什么事,先生都答应你。”
“你一定要平平安安的回去,回去找三娘,你们不要分开,要好好的,快快乐乐的在一起……”
简聆溪的声音几近哽咽:“我答应你。一定平安着回去。”
“那我就放心了……”我的视线从他的脸移向上方,第九殿的屋子消失了,外面是星罗密布的夜空,晨曦将来,朝霞将起,曾经无数次,我在剑里陪着他一同等待这刻的来临,彼时那么任性,不知这种幸福何其珍贵,而今,想再拥有却是已不能够……
“我好羡慕三娘,我真的真的好羡慕她……”我呢喃着说出最后一句真心话,感觉自己的身体像个杯子一样哐啷啷的碎了开来。
在消散的最后刹那,一个温热的吻印到了我的额头上,模糊一片的视线中,看见简聆溪的最后一个影像,那黑眸如星,直让人沉溺其中,宁可永醉不醒!
永醉不醒。

 


正文 尾声 那么多年

小溪的身躯与魔镜一样碎成了千万片,然后随风飘逝。
却有一滴晶莹璀璨的水珠,从空中落了下来,滴在简聆溪的右手中指上。
水珠冰冷,虽是水的形态却有比冰还冷的温度。世界上只有一个地方有这样的水——镜夕湖。
这是当年一夕误饮的那口湖水,然后以眼泪的形式由小溪还给他。
二十三年的孽缘,至此,终于彻底终结。
不会再有小溪,也不会再有一夕。
静寂的旷野,响起了轻轻的脚步声。一人慢慢走到他身后,素白的长袍,漆黑的长发,静默的一张脸。她跪下,搭住他的肩膀,把头靠在他的背上低泣道:“对不起……哥哥,对不起……”
简聆溪恍若未闻,依旧望着那滴水珠,面无表情。
灵猫止住眼泪,转到他面前道:“我没想过事情会发展成这个样子,我只是一心想让一夕复活,你知道的,我那么那么的崇拜她,她是我从小的偶像啊,可是,可是……”
简聆溪慢慢收手,那滴水珠融进他的指尖,消失不见。
“阿音。”
灵猫惊喜道:“哥哥,你肯原谅我了?”
“帮我最后一个忙好吗?”
“哥哥请说!”
“送我回原城,可以吗?”简聆溪站起身,一字一字道,“我要回去,回冷香茶寮。”
灵猫怔立许久,犹豫许久,最后咬着下唇道:“好。”
随着这一声好,长袖如水般拂开,魔宫瞬息掠过了千里,千里外,鸟语花香,桃花满枝。
* * *
清脆的鸟叫声,一点一滴穿透脑中的迷雾。意识从极度的黑暗昏沉中,慢慢往上飘浮……
简聆溪睁开眼睛。
床顶帐幔上的紫色流苏,在风中轻轻颤动,轻轻来去间就荡过了天荒地老。
他掀被起身,推门出去,看见小山正拎着水壶从走廊那边匆匆走过,嘴里吆喝道:“快点快点,客人们都等着了呢!”
穿过小小的院落,沿着那条长廊走到尽头,尽头处挂着一道棉帘。他把帘子挽起,喧闹的声音顿时扑面而来。
茶寮大堂里,已经宾客满座,热闹非凡,台上一绿袄小丫头在唱曲,下面雷声鸣动。
果然是回来了……回到了冷香茶寮。
小水搭着毛巾端着瓜果过来道:“先生,你醒啦!过会就轮到你上场啦!”
“三娘呢?”他开口,感觉自己还在梦中。
“三娘买菜去了,叫我跟先生说,今儿中午做你最喜欢吃的菊花青鱼。”
这时大堂中不知谁喊了一声,他不禁转头回望,只见一辆宝马香车慢慢的经过,街道两旁挤了很多围观的人。有风袭来,车帘被吹开,一张绝丽的容颜现了一现,又被帘子遮掩。
他的心重重一震,睁大眼睛望着那辆马车,无法动弹。耳旁偏偏听得小水用艳羡的口吻道:“呀,这是城主的马车啊,坐在车里的那个就是他的未婚妻九朝吧?真是个大美人呢!”
街上的人也纷纷交头接耳:“这还是城主第一次让他的未婚妻子出来露面呢,平时都藏着跟宝贝一样,肯定很爱她……”
他的身子摇了一下,伸手扶住柜台。
九朝——一夕——从九到一,还整归零。这个名叫九朝的女子,为何有着一张与一夕一样的脸?
车帘再度被风吹开,仿佛是冥冥中早已注定了的,九朝回眸朝他看了一眼,然后微微一笑。
这一笑,似明珠溢彩,嫣然不在人间。
帘子垂下,马车逐渐远去。
他忍不住追出门,但追了几步,却又停住。就那样眼睁睁的看着马车消失在长街尽头,再不复见。
不知过了多久,他慢慢回身,看见悬在门上的金漆招牌时,倾刻刹那如被雷电击中——
灿烂的阳光照在招牌之上,上面的每一个字都闪烁着金子般的光芒——“遗忘茶寮”。
遗忘茶寮!竟然不是冷香茶寮!!!
那光晕渐渐扩散,点缀了他的眼睛,最初的一幕重新绽现在了眼前——
那女子伸手入湖,掬水而饮,回眸看他,微微一笑:“这里是你的住处吗?”
她的五官非常精致,眼眸明亮浅笑优雅,眉心上的一点珠光,都倍显妩媚。
他知道她就是一夕,他布局为的就是引一夕前来,然而他没有想到,被人仙两界视为最大隐患的魔宫公主一夕,竟然有张孩子般纯真的脸。
他看她起身,准备离开,也看着她跌到在地,蜷缩成团。
她朝他伸出手来,向生命求救,那声音清稚,那眼神哀绝,一刹那,他就心软了。
多么可怕,他竟会在最紧要的关头心软。
而后来的事实果然证明,那是一个错误,天大的错误。
一夕。
骄傲的、倔强的、任性的、却像个孩子般天真的一夕。
她是他遭遇的唯一一次意外,结果成就了他平生仅有的一次心动。
他对小溪说了谎,对一夕也说了谎,甚至,对自己也说了谎。他怎么可能不喜欢她?怎么会不喜欢她?怎么能不喜欢她?如果不是那样极至的一种感情,他怎么会打破自己的原则救了本不该救的她?他怎么会放任私心作祟将她封入剑中陪在身旁?他怎么会在她魂飞魄散后自我放逐从此做个凡人?他怎么会十六年如一日的悉心爱护照顾以她魂魄转世的小溪?
一夕。
* * *
突然间,一样东西从袖子里掉了出来。他弯腰拾起,原来是张骨牌,本是第四殿中灵猫为他占卜的最后一张无字牌,而今上面却显现出了字迹。
四个字,缠缠绕绕、分明清晰,却又模糊,像是隔了一生的距离——
“那么多年”。
* * *
一只手从身后拍了他一下,秦三娘的笑脸出现在面前:“在看什么哪?这么入神?”
见他不答话,她拎起手上的两尾青鱼摇了摇道:“中午做菊花青鱼,喜欢吗?”
这洋溢着明艳幸福的、真实的脸。
他看着她,久久,释然一笑。
传奇最终过去,还归平实生活。那么,至于九朝为什么会长的像一夕,至于茶寮为何更改了名字,一切都已不再重要。
不再重要。
窗外的树上,枝叶繁茂,那么多年过去了,依旧碧色如昔。
* * *
远远的马车上,头梳双髻的小丫鬟问九朝:“小姐,你刚才干吗对着那个站在茶寮门口的伯伯笑?你认识他?”
九朝抿唇眨眨眼睛道:“你不觉得那个人好奇怪吗?穿着单衣站在街口,扣子都没扣好,真是为老不尊。”
两人齐声笑了起来。
马车轻轻颠簸着,驰向远方。
* * *
那么多年过去了。
(全文完)

 


正文 后记

传奇的背后,是什么?
传奇的结局,又是什么?
尽管这个故事里有那么多的悲剧因素,但我仍是认为,它是幸福的。繁华落尽,的确让人无限唏嘘,但是,那样的轰轰烈烈,那样的爱过恨过,生命像被雕琢过,有了深刻的脉络和纹路。
就此鲜活过。
简聆溪是众人眼中公认的一个完美的人,他武功高绝,有娇眷如花,有挚友,有知音,他受人崇拜,为人爱戴。
然而,谁能知道,真正的他,恰恰是最不完美的。有着天下第一的武功,却要用来对付自己最爱的人;有着绝世美丽的未婚妻,却毫无感情;有着出生入死的朋友,他善意的成全,结果却破裂了这个朋友的友情;有着人人羡慕的红颜知己,但却不是真的知他的心……
他毕竟不是神,只是个人。是人,就有私欲,有挣扎,有痛苦,有悲哀。所以,一夕死了,他也等于完了。
的时代终结在一夕魂飞魄散的那一天。留下来的,是陈非。前尘成非了的陈非。
尽管他最后为了救小溪而勇闯魔宫,重新得回了清绝剑变成了简聆溪,但过去了的时代,就是过去了的,即使找回来,也只不过是个很像的影子罢了。就如同,他不再是他,小溪也不再是一夕。
小溪没有一夕的骄傲,却有她的潜力,和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我觉得,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制造幸福、感受幸福、获得幸福。
幸福藏在豁达的眼睛里。
最后,之所以会写这个故事,是为了纪念在我生命中留下痕迹的一批朋友。感谢缘分,让我认识了你们,并且,一起陪伴着走过人生旅途中的风风雨雨。
多少年少轻狂,都已成轻掷。
那么多年。

 


第二卷 一

弹指数千年。
佛曰:一切众生,从无始际,由有种种恩爱贪欲,故有轮回。
——题记

千年又过,他划水而来。那风姿氤氲,水波依旧不兴。
竹篙轻点,船达岸边,青衫磊落间,温润明眸依昔。望定我,其笑淡淡。
“我们又见面了。”
我仰首望向远方,水天一线间竟是山色空奇,泛着近似于白的蓝。
深深吸进口气,再幽幽的叹出去:“是啊,苜蓿子,我又输了这一世。”
舟身狭长,行于水上,如柳叶。而那轻尘薄雾,便做了这一世的消弭,下一世的始起。坐在舟头,水纹漠漠,一涟一漪,皆可化做一个人的影子,隐隐然隔着浮生的距离。
再其后,影子淡了,现出我鲜艳的倒影,赛雪肌肤乌黑长发,连指甲都泛着晶莹的粉色光泽,这一世我何其美丽,丰容盛饰出现于朝堂之上时,文武百官齐变色,而他,他坐在龙椅上,眼神惊悸,失魂落魄。
“王嫱参见陛下,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寻了千年,本以为这世必可如愿,却只盼来这匆匆一面。若我早知如此,何必选这倾国绝色。
这一个千年里,他是汉王刘奭,我是美人昭君。金殿初见即为永诀,有缘无分至此,还有什么可言。
悠悠一笑,恍若叹息。
“苜蓿子,为何万物皆想成神?”
抬眉处,他在沉思,竹篙点水,其声清脆,于是又问:“苜蓿子,你为何会在这碧幽潭中持渡?”
“神渡世人,而我渡神。”
一句话惹来我笑,忍不住娇嗔:“苜蓿子,我不是神。起码,现在不是。”话至此,笑音渐失。
是啊,我还不是神……我每千年渡此碧潭,为的就是成神,奈何每千年都功亏一溃。
神说:“因我比众生更苦,度三灾九难七十二劫数,方可成神,固而更加高贵。”
神说:“万物各自不同,优昙,你欲为神,必先经遇千年寻觅之苦,你花性短暂,无以持久,故,你之劫为‘恒’。”
神说:“我允你每千年携一愿望落入人间,助你早日功德圆满。”
于是,第一个千年里,我选了明德。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
多年前有个叫孔丘的人说了这样一句话。
为人当立德。这个被世人推崇为圣的男子,他说的话,应该是不会错了的吧?
我在日出时分落入红尘。
越国鸬鹚湾,有山名凤,天边朝霞似锦,映于溪中,红艳绝伦。村中人人引为奇观,纷纷赞叹:“这女娃,恐怕是凤凰儿飞来的呢!”
母为我起名为旦,父姓郑。
郑旦。
后世人是怎样评价那个女子的?我在第二个千年里清晰听闻——
都说她随西施一同去了吴国,做为政治的棋子,红颜祸国。
都说吴王专宠西施,她受冷落,郁郁寡欢病逝宫中。
波光潋滟盛载出西施与越大夫范蠡泛舟归隐的动人传说,都说那是越国的好女子,牺牲自己救了国家。
西施……西施……
唇角轻涩,为何我那一千年里会撞见她?
“人道春色新,三年不见春。虽有清洌水,难洗亡国恨。”
伤痛亡国的人是我,应允计策的人是我,说服西施的人是我,因承欢仇主而倍受煎熬的人亦是我……
只因我不及她美丽,所以浣纱溪边,那儒雅男子策马而来时,第一眼看住她,眸中再无他人的存在。
范蠡,呵,那个男子啊……他是神安排给我的劫数啊,可是西施,你以你绝世之姿,轻轻易的就夺去了我追寻了千年的缘分。
只是当时,是不知的。
因为不知,所以在看见他们凝眸相视的那一刻,我便退出这场角逐做了个祝福之人。
然心中凄苦,亡国之恨,失情之苦,两相折磨下,容色早衰,郁郁而终。
我自凡身里悠悠飘起,回首见馆娃宫中哭声一片。那绝色女子拉住郑旦的手哭道:“姐姐,姐姐……我们说好要一起回苎罗山的,我们说好了的……”
她哭得好生哀伤,我静静的看着,渺渺间,红尘俗世都变得远了。
就在那时,我第一次看见苜蓿子。
潭水如碧,天空如洗,山间云雾萦绕,那只小舟缓缓的划到我面前,舟上之人,丰神如玉。
“我是苜蓿子,特来接你去下一世。”
“下一世……”我轻声呢喃,“那又是一千年了。”
“请上舟。”
他声音温柔,我听在耳中,恍同天籁。怔怔的望着他,难掩伤感,似是委屈似是不甘又似是种不愿回忆起来的妩媚。
“骗人……骗人……孔丘骗我,什么明明德,什么可得天下,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大骗子!”我将头上发饰一把摘下,狠狠掷于水中,那水纹漪漪晃晃,容颜依稀缭乱,“艳色天下重,世人根本重色不重德,可笑我幼稚,竟选明德,虚度这一千年!”
“优昙?”他有些讶异,继而又复了然,缓缓道,“此乃命定劫数,本就难避。况你还有下一千年的希望。”
“劫数?”我不禁冷笑。
我不傻,在为郑旦的这一世里关于痴男怨女的故事已经听得太多。就算西施,又如何?范蠡还不是为了国家将她拱手相让?她在宫里的日子并不比我好过。
“我之劫为恒,与情有什么关系?难道范蠡爱我我便能永恒?下一千年……谁知道下一千年他会不会再次爱上别人,或是纵然爱我,但不过昙花一现,真能生死与共携手白头?”
他的目光一闪,轻声重复:“昙花一现……”
“什么?”
他笑笑不答,眉宇间空灵异常:“上舟吧,我载你去下一世。”
脾气发过了,怨怒变成疲软,我坐于舟上,看这山清水秀,幽幽低语:“下一世我要选倾国之姿,以魅世人,让他见而销魂,再不能爱上别人。”
苜蓿子欲言又止,我挑眉:“难道不行?”
“不,随兴就好。”停了一下,又道,“优昙,情不能恒。”
我不明其意,静等他详解。
谁知他不再说话,目光投向很远的地方,没有看我。
情不能恒,这是什么意思?他是在点化我吗?若我之劫非情,为何要我这般辛苦的千年追寻,只为求与那个男子相守一世?
水纹乱了起来,抬头望他,他双眉微锁,似有难言之隐。
也罢,我从不强人所难,便不再追问。
静谧中抵达对岸,我起身下舟,看见前方一片白雾。
回过头去,他已不见了。
可惜这第二世……
“苜蓿子,原来美色不是万能的。”我低头轻叹。第二世,可以说是毛延寿误我,但亦让我明白,权势才是永利剑、长固锁。
“别灰心,你还有下一千年的希望。”他又是这样安慰。
我苦笑:“一千年又一千年,若我下个千年,下下个千年,甚至永远都阴错阳差不能与他相守呢?我要追寻几千年?”
“俗世千载,仙界不过弹指瞬间,你又何必如此绝望?”
我别过脸去,不愿他看见我眼中泪花闪烁。我修炼千载才有机会成仙,本以为终于苦尽甘来,岂料这命定劫数,竟比修炼更难。修炼时再苦不过是“清心”二字,而这道劫,走得我颠簸坎坷,身心俱累。
“苜蓿子,下一世,我要权倾天下,命令他娶我,看他还逃不逃的了。”咬紧下唇,泪水转为怒意,我就不信次次都会擦肩而过。
苜蓿子若有所思的望向远处,眉间愁色淡淡,那种神情似曾相识,我心中忽然一悸。
“苜蓿子,你一直在这里操舟吗?这么久以来,你渡过多少神仙?”
他回眸,目光落到我脸上时,心头熟悉的感觉又一闪而过,我忍不住皱眉。
他没有答我,只是说:“到岸了。”
我站起来,那片白雾果然已经近在眼前。
“苜蓿子……”我还待说些什么,转头却见舟上空空,四下空空。
他再次凭空消失。
默立良久,忽然觉得这份心悸来的好生可笑,他纵不是仙人,也是半仙之体,身上有灵气,觉得眼熟很正常,是我多虑了。
我摇头轻笑,举步朝雾中走去,行走的过程中逐渐形消体散。
一声音问我:“汝已定乎?”
我答:“是,我要权贵。”
雾中红光乍现,将我层层包拢,我向前迈出一步,整个人如跌下万丈深渊,再无知觉。
与此同时的紫禁城内,一宫女匆匆跑上台阶,两旁太监推开宫殿大门,她进去欢呼道:“恭喜皇上,贺喜皇上!”
正在批阅奏折的明帝朱由检抬起头来,问道:“是男是女?”
“恭喜皇上,皇后生了位小公主!”
年轻的明帝将笔一抛,起身赶赴坤宁宫。皇后周氏大汗淋漓的躺在床上,旁边乳娘方氏正为婴儿洗完澡,用锦缎将她层层包起来。
明帝到,众人下拜,朱由检也不叫他们平身,径自从方氏手中接过了婴儿,连声说:“好……好,朕的第一个女儿,朕的小公主!”
“公主龙瞳凤颈,乃极贵之相,长的很像皇上呢。”
“说的好!”明帝越看越是高兴,沉吟了一下道,“朕初登帝位,便得此爱女,希望你能带给大明朝好运,四海长宁,歌舞升平。就叫你长平吧!”
崇祯二年,明公主长平诞生,果然是倾世尊崇,泼天富贵。

 


第二卷 二

她睁开眼睛,第一眼看见那个男子。
低垂的眉眼,披散的长发,眉心有道浅浅的红痕,如岖峭戈壁上探出的一朵迎风娇花,如漆黑长街里亮起的一盏旭暖明灯,如素色凄惨后翩然的一抹浓墨重彩,空灵了整个人间。
仿若被雷电击中,一时恍惚,不知身在何处。
“你醒了。”男子开口,声音温润如碧水,流淌着春天的气息。
那般陌生,却又分明熟悉——
似曾相识。
长平脑海中涌现出这四个字来。她挣扎,想要坐起,身子摇晃不稳时才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左臂。然而,好奇怪,断臂处竟不痛了。那些椎心刺骨、针扎火燎般的疼痛,竟然通通消失了。
她以手抚肩,伤口已经完全愈合,新生的肌肤宛如婴儿般光滑。她一怔。
抬眸处,还是那双眉眼,即使看着她时,仍然让人觉得缥缈不在人间。
“是你救了我?”依旧觉得不可思议,她究竟昏迷了多久,怎么会一觉醒来,伤口即已痊愈?那是剑伤啊,是用一把剑活生生的将她整条左臂砍断,血流成河,当即晕阕。这样重的伤,怎会忽然间就好了的?
“是它救了你。”一块玉佩垂到她面前。
本无一丝杂质的玉,在她目光锁定的一瞬,竟似骤然绽放出血般丝网,如一只神秘之眼,倏地睁开,静谧中与她对视……长平顿觉头疼欲裂,再睁开眼看去,却什么都没有了。
男子把她的异样尽收眼底,眸中精光一现即没,缓缓道:“此玉有灵性,能疗伤救人。你可还有什么地方不舒服吗?”
长平朝玉佩伸出手去,想看个究竟,男子忽道:“不,你不能碰它。”
“为什么?”
“碰了,会伤到你,伤到你的心。”
长平连忙缩手,对此深信不疑。光那样看着便已觉头疼难忍,更何况碰到?只是不知原来世上竟有如此神奇的灵玉,居然可以治病。
她垂头,过了半响才道:“谢……谢……相救。”本以为必死无疑,却又绝处逢生,这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如果没什么问题的话,起来吧,我带你走。”男子收起血玉长身而起,一袭青衫宽缓,绝世的优雅。
长平的眼睛又迷离了起来:“你是谁?”
他是谁?他是谁?他究竟是谁?她好象走入一片雾中,虽然看不见,但就是知道,雾的前方有她一直在寻找的东西。
男子回头,淡淡道:“你可以叫我风恕。”
长平站起,这才发现自己置身于一棵梧桐树下,树旁河水如带,春寒料峭的三月,河边草地上开放着不知名的野花。一切都安宁的如同世外桃源。
“这是哪里?”
“这是京郊,离紫禁城已有百里。”
长平下意识的转身朝北望,看不到金陵王殿莺啼晓,看不到朱楼水榭玉人箫,惟有天际一道彩虹,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那半圆的美丽弧线,仿佛概括了她这一生的全部意义。
“我是朱长平,大明的长公主。”她望着彩虹,声音呆滞而凄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