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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得对,老兄,”他认同了我的说法,“我不知道这起所谓的谋杀案是怎么回事,也不明白我怎么突然就变得这么重要了。不过我还是愿意乖乖地跟你走一趟,前提是有人给我三英镑六便士让我把打车费付了。司机还在楼下等着呢,而门房又下班了,所以找不到人付——”
“林基!”柯克顿大声说道,“你难道不明白他要去问那个司机吗?你难道看不出来他要带你下楼就是为了这个吗?”
“哦,就这些啊?”巴特勒摊开手问道,“我倒是希望他去问司机,说不定还可以让他帮我付账呢。喂,快点给我钱让我走啊,行吗?”
“我们大伙都去,”就像有人提出了开派对似的,巴克斯特心血来潮地宣布,“我们大伙都去,结成一条统一战线。”
我好不容易才阻止了这一提议;我既不希望巴克斯特跟过去,也不想柯克顿搅和进来,为此我都差点儿疯掉了。最后,我只把那三个需要跟我走的人(巴特勒已取回了他的头盔,而且灌下了一杯烈性酒)请了出去。我们默然无声地下了楼,每个人脸上都是人们面对面挤在电梯里时才会摆出的那种奇怪而茫然的表情。出租车司机是一个形容枯槁的驼背红鼻子男子,一直没有贸然行事,而是在楼下大厅里乖乖地等着。韦德给他付钱的时候,我也没闲着。
“你是在哪儿拉上这位乘客的?”
“这么说,他不是警察喽,”司机以一种果然不出所料的口吻,自鸣得意地说道,“您才是,我就知道,哈哈。从肯辛顿高街的奥克尼酒店拉的。”
“多久以前?”
“大概二十分钟吧。”
“他是从酒店里出来的?”
“不。他在外面的人行道上走着呢。怎么啦,长官?”
我看了一眼巴特勒,只见他沉稳的脸上露出了欣慰而无辜的神情。“是的,我没在酒店里头,”他说,“听我说,老兄,这位罗伯特·皮尔爵士29不相信我去参加化装舞会了。帮我开导开导他,好吗?”
司机毕恭毕敬。“对他来说,参加舞会是很有可能的,罗伯特爵士,”他对我说,“两三扇门之外的彭宁顿就有一场化装舞会,只是散场散得早了一点儿。编篮工协会什么的……”
这对我正在形成的推测是一个打击,不过我还是越来越相信这个推测肯定是正确的。我又问了司机一些问题,但一无所获,于是记下了他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后,我就让他走了。然后我们继续前行,我把韦德和霍姆斯丢在几步开外的后面,以便对巴特勒进行讯问。
在蓓尔美尔街,比我们这一行人还要怪异的组合是很罕见的。这三个人神经高度紧张,又错误地将这种紧张表露了出来。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一点或许部分验证了巴特勒的说法;不过我认为,他们有生以来还是头一次接近一个真正的遇害者,这一点多半是事实。看到这么一起令人发指的恶性命案——那血可不是舞台上的红墨水,也不是小说里描写的血腥画面——他们难免会吓得魂不附体,紧张和惊恐之下,他们开始进行一些蹩脚的表演。杰里·韦德仍拿着口琴,他吹了一曲《动物一对一对地前进》30,而我发现我们就像军人一样,正踩着这宛若注脚一般的节拍前进。做事很有分寸的霍姆斯虽然没发表什么与他的黑领带和拉毛圆顶硬礼帽不相称的言论,但无论别人说了什么,他都要起劲儿地嘲笑一番。在一轮西坠的落月下,荒诞的欢闹顺着这条死寂的灰褐色街道渐渐式微了,因为这样的欢闹马上就要以凝视死亡收场了。所以,巴特勒突然凑到一个正从俱乐部台阶上下来的胖老先生耳边,大“嘿!”了一声,这就变得非常无趣,一点都不好笑了。
“玩得开心吗?”为了堵住他的那张臭嘴,我问道,“咱们谈谈吧。我猜你会说你是去参加编篮工协会的舞会了。为什么去那儿呢?”
“我是去了,因为有一个漂亮的金发编篮工——”他看到我的表情后打住了。他脸上又一次出现了某种精于算计但又难以捉摸的表情;他作好了决斗的准备,打算孤注一掷。“听我说,巡官,干侦探,你还挺有两把刷子的,所以我也就跟你说句实话吧。我确实去参加了编篮工协会的舞会——其实啊,那是一家汽车制造公司——也是巧了,的确有个好看的金发女郎说明天要在某个地方见我。不过,我之所以去了那个舞会一会儿,主要是想拿它当个借口。”
“借口?”
“没错。是这么回事:我替美国低俗杂志写冒险小说,耸人听闻而且情节刺激的那种。偶尔呢,也会找小老头儿韦德帮帮忙。博物馆藏有一份无价之宝,关于时母31的诅咒的资料,没准儿还有别的什么。不过我要做的就是彻底查验一下这件事,看看是否真如坊间传说的那样刺激有趣、引人入胜。请你告诉我,为了掩人耳目,我还能有什么好办法啊?所以还不如穿上一身警察制服,大摇大摆——”
他越说越起劲儿了,底气也越来越足,但我敢肯定这套说辞是他几分钟前才想出来的。他回过头看我时,眼神中刻意带有一种催眠的力量;别看他在咧嘴大笑,在这条洒满月光的街上,这种力量却让我感到茫然而惊悚。
“你说了这么一大堆,”我说,“无非是想说你今晚没去过韦德博物馆吧?”
他一时语塞。“去——?呃?对,对,我没去过。”
“那你能证明你在哪里吗?”
“恐怕有点儿难。舞会上大家都戴着面具——后来我又在街上溜达——说不定可以找到那位金发女郎,可是,”他咕哝道,仿佛是在自言自语,“他娘的,要是说到这一点,你能证明我去过博物馆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连我非得解释的事情是什么都不清楚。萨姆·巴克斯特是呜里哇啦地说到了一个叫彭德雷尔的人,说他被人用一把象牙柄的匕首捅死了,可对这事我是一无所知啊。你能证明我当时在那里吗?”
“也许吧。有人看到你了,你知道的。”
他突然停了下来,肩膀猛地一甩,转过身来,不过我推了他一把,让他接着往前走,以免他俩追上我们。伴着身后悠扬的口琴声,我们仿佛正在月光湾航行,但对比之下,巴特勒的脸色却非常可怕。
“看到我了?”他重复道,“血口喷人。谁说看到我了?谁看到我了?”
“一个戴着白色假络腮胡的男子。他从博物馆后面出来,爬上了墙头。你给我听好了!他看见了我们分局的一个巡佐,这巡佐体形跟你一样,样子也像你,就是胡子不一样。在昏暗的灯光下,那名男子看到巡佐正在试着推开博物馆的大门,就说:‘好你个大骗子,你杀了他,会被吊死的。我看到你在那辆马车里。’他说的其实并不是这个巡佐,而是错把巡佐认成别人了……这个别人会是谁呢?”
巴特勒走得非常慢,两眼盯着前方,说了一句令人费解的话。
“你没跟别人说过这事吧?”
“没有。”
“那么那个戴假络腮胡的目击者在哪里?”
“失踪了。”
“你知道他的身份吗?”
“还不知道。”
巴特勒神采飞扬,喜不自胜地东张西望了一番。“太好了,巡官!说得有鼻子有眼,跟真的一样,很会捕风捉影嘛。可惜的是,这种向壁虚构的玩意儿,薄得跟一层窗户纸似的,一捅就破,不顶用啊!你不能以这样的罪名拿人吧。你说的这些能起什么作用啊?你有一个高贵无瑕的喜欢戴假络腮胡、爬墙、见到警察就往上扑的目击证人,对了,这个人你还找不出来。就凭这么一个——说得好听一点——这么一个怪胎一文不值的屁话,你就从八百万人当中挑出一个当夜碰巧去参加化装舞会的人来,并指控他就是凶手。(姑且不说另一个家伙似乎也是一身化装舞会的打扮。)据此,你就认定我在一个我不可能去过的地方,杀了一个我听都没听说过的人。你能不能用一个值得信赖的、并非虚构的、在现场且可以找得到的目击者来指认我当时在博物馆呢?比如说普鲁恩老头儿,他在韦德家效力了二十年,后来又在博物馆干了十年,他怎么说?他有没有说过我今晚去了博物馆?”
“这个嘛,当时——”
巴特勒摇了摇头,不以为然地看着我,继续说道,“说真的,老兄,你那一套真没人买账。你私底下可以认为我去过那里,可我真没去过。不过,我们不要在这个问题上争来争去了。我说了,你私底下可以认为我去过那里,但你拿得出来证据吗?你好意思拿着手上的这点儿证据去见地方法官吗?行啦,伙计,”他的口齿越来越伶俐了,“如实思考你的案子吧!你说我捅死了这个我都不认识的人,还把他的尸体扔到了大厅中的一辆马车里——”
“我说了吗?大厅中的马车我可只字未提。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冷静的眼神丝毫没有动摇。“噢,我确信我之前听到萨姆还是小老头儿叽里咕噜地说起过。我问你,仅凭这么荒唐的证据,你就要把我逮起来吗?”
“谁叫整个案子都很荒唐呢,所以证据也就注定会很荒唐了。我们到了。”
博物馆的青铜大门关得不是很严,一道光线斜洒在人行道上。二楼的窗户透出了灯光;四面沉寂,让博物馆看起来就像发生了什么野蛮事情。但有一个情况让我看到后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通:之前詹姆森警员和曼纳林坐在警车里,现在车里没人了。我离开这儿是个错误,要是詹姆森警员违背我的指示,让曼纳林跟米利亚姆·韦德说上话了,那可就麻烦了。我先应付了一下五六个围在门口的新闻记者和摄影记者,没好气地答应给他们一个交代,因为若是找不到死者身份方面的信息,我们就得通过媒体呼吁人们提供线索。巴特勒像一个真正的警员一样进去了,没有引起注意,但韦德和霍姆斯就难以蒙混过关了,好几架闪光灯此起彼伏地闪烁着,他们被拍了不少照片,韦德的神情是既紧张兮兮又自鸣得意,霍姆斯则是怒气冲冲。
霍斯金斯巡佐就守在门内,柯林斯警员站在他后边。巡佐看到巴特勒后瞪大了眼睛,巴特勒则潇洒地给巡佐敬了个礼。不过这种公然的戏谑有落幕的时候。这个压抑的地方有着太多的暗示,假月光比真月光更能引起人们的联想;壁毯不自然的色彩在白墙的映衬下十分夺目;那排马车在静静等候着,死去的那个男子也依然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杰里·韦德显得有点儿激动,霍姆斯取下了头上的帽子。两人开始窃窃私语起来。我下令先将他们带去认尸,然后再把他们安置到另一个房间里,由柯林斯警员看着,别让他俩的交谈太无所顾忌,之后我把霍斯金斯拉到了一旁。
“曼纳林呢?”
霍斯金斯吞吞吐吐。“哦,长官,我以为——”
“你的意思是说,你把他和韦德小姐留在同一个房间了?”
巡佐脸色变了。“可我以为,长官,眼下也没见有啥坏处吧?”他问道,“您自己也认为她与本案没啥关系呀。加上她又求我——看样子都要哭了——没啥事的,除了对她可能不利之外,如果那家伙是凶手的话;再说了,马丁大部分时间都在那里。他们现在还在那边的馆长室里呢。”尽管他的手臂没动,但他似乎想做一个挥舞的手势,“听我说,长官!按照您的特别吩咐,我一直在力争从普鲁恩口中问出点儿什么来——”
“好了,别太在意了。你问出什么来没有?”
“没,长官,恐怕没有。他啥也不肯说!即使你问他叫什么名字之类的问题,他也只以‘我不知道’或‘从没听说过’来回答,还一个劲儿地警告我,说韦德先生会撕下我的臂章。不过,我们确实发现了一两个疑点……”
“是吗?”
霍斯金斯掰着指头说道。“首先,是那个包装箱。我照您的吩咐把它打开了。一点没错,里面还真有东西,像一口棺材,样子可以说非常旧,还是铅制的,外面都是锯末。有人用蜡封上了盖口。长官,我没再擅自乱动,我估计您想亲自处理。”
很难说这是证实了我之前的臆测呢,还是又一次沉重的打击。有过那么一小会儿,我曾猜想箱子里空无一物,普鲁恩的邪恶舞蹈只不过是某种恶作剧或障眼法的一部分。这时我耳边又响起了霍姆斯温和的声音,他圆滑地解释说,只有傻瓜才会以为说不定有一口我预想中的那种棺柩;看来霍姆斯这人也不可靠。他在撒谎——或者说有人在撒谎——而普鲁恩则是在这个疯狂的博物馆里围着一口真棺柩起舞。
“还有别的发现吗?”我问道。
“有,长官!”霍斯金斯点了点头,“煤末儿!煤!请随我来。”
正如我说过的,当你面朝博物馆后方时,可以看到那排柱子右边的侧墙上有两道开放式拱门,上面分别标有“八大天园展厅”和“东方集市展厅”几个烫金字。第一个展厅的名字引起了我的注意,让我想一探究竟,这个展厅位置靠后。第二个展厅则位于大厅的前端,离青铜大门不远。霍斯金斯领着我来到了东方集市展厅门口,这道拱门有十英尺宽,但由于非常高,所以看着没那么宽。里面已经开了灯,营造出一种从伦敦一脚迈进东方世界的效果,或者对于想象力不够丰富的人来说,像是从伦敦一脚迈进了一座没有蜡像的地下蜡像馆。
这个长长的房间被布置成了一条大街的样子,与别的弯弯曲曲的街道相互交叉,顶上还饰有枝干和细枝形状的浮雕,看上去就像是全尺寸复制了一个东方集市。灯光布置得非常巧妙,使这里仿佛沐浴在穿透枝叶的暮色里,而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那些纵横交错的阴影。墙面上的烧砖原本是黄红色,不过现在已经有些褪色了。墙壁上的一个个洞窟里就是摊铺,摊铺前面挂着一道道帘子,这些帘子说实在的,全都脏兮兮的。摊铺太多了,恕我无法一一描述。我记得有卖武器的、卖珠子的,还有一个卖亮闪闪的铜器和瓷器的,这个摊铺外边竖着一根大大的玻璃水烟筒,后面还有一块垫子,好像是吸过烟的人刚起身进了屋似的。垫子上阴影的样子使垫子显得既薄又诡秘,让你觉得这个地方本来极其喧闹,但在你走进之前刚刚沉寂了下来。这个幻觉如此逼真,以至于我会不自觉地回头去看大厅中的那排马车。
“奇妙的地方,对吧?”霍斯金斯挠着下巴,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如果他们非得在什么地方干掉那个家伙不可的话,我很好奇,他们怎么不在这个展厅里下手?我在想我的几个孩子,要是我把他们带到这儿来,他们肯定会认为这是一个难得的捉迷藏的好地方。对了,长官!柯林斯把这个地方都搜遍了,啥也没搜到!我的意思是说,什么异常的东西也没搜到,除了这个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