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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官,有啊,我们收获了一位非常罕见的绅士,他热衷于把电影明星代入惊悚片里。有机会的话他自己早就成为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演员了。我还以为他随时都会煞有介事地宣称自己是安全局的米老鼠呢。我在想,他真的是个诚实的人吗?他似乎也诚实得太过头,以至于有点儿不可信了吧?”
“不,我倒认为他是个诚实的人。当然了,还是派人去查查吧。想起来了,卡拉瑟斯在报告中说,他让指纹鉴识员去那部电梯里采集过指纹。如果伊林沃斯在电梯里待过——哎呀,刚才他在这里的时候,我应该问问他介不介意留下指纹的,如果他在那部电梯待过,就会对得上的……该死,我应该——!”
“长官,这事我已经安排好了,”帕普金斯说道,他那样子就好像他是警界的吉夫斯18一样,真是足以把人气疯,“他下楼时会有人把他截住的。几分钟后我们应该就可以拿到他的指纹来比对了。”
“好,好,”我说,“你模仿情报部门不是很有两下子嘛,那就展示一下,让我看看你从他的讲述中还听出了什么门道。”
当然,问了也没什么用,不过我通常都会问他一下,拿他寻点儿刺激。帕普金斯掏出了笔记本。
他说道:“要点还是容易抓住的。小韦德、巴特勒、霍姆斯、普鲁恩,还有那两个姑娘,他们听曼纳林把自己的冒险经历说得神乎其神,就合起来整了这么一出戏,想看看能不能吓倒他。他们得把戏演得巧妙一点,因为曼纳林真的去过东方,很可能还会说阿拉伯语,所以拙劣的把戏是骗不了他的。这出戏的关键人物当然就是‘伊林沃斯博士’,大部分夸夸其谈的台词都要从他嘴里说出来——问题是他们当中由哪个人来扮演这一角色?他们谁也胜任不了,因为唯一具有必备历史知识的霍姆斯,鉴于曼纳林认识他而被排除在外。您瞧,余下的人可以一一排除。小韦德吧,虽说具备饰演伊林沃斯一角所需要的口才和知识,但他得扮演杰夫·韦德,因为他最像老爷子,是可以把这一角色演得以假乱真的不二人选。曼纳林虽说从未见过老爷子本人,但照片还是有可能看到过的。巴克斯特会阿拉伯语,这倒是符合演伊林沃斯一角的条件,可对专业知识他却一窍不通,而且口才也不行。巴特勒虽然能说会道吧,却既不懂专业知识,也不会阿拉伯语。
“所以这个问题就把他们难住了,后来他们才想到了给演艺经纪公司打电话,问有没有扮演这一角色的合适人选,要完全符合以下条件:会阿拉伯语、了解历史遗迹——”
没等他说完,我便说道:“这他娘的不是给演艺经纪公司提了一个极离谱的要求吗?不管怎么说,我们知道这家经纪公司的名称(布雷纳德,对吧?),可以打个电话过去——”
“我已经打过了,”帕普金斯像吉夫斯一样摇头晃脑,同时又掏出了另一个笔记本,“这是有关雷蒙德·彭德雷尔的完整资料。”他顿了顿,直盯着我,“碰巧了,要我说啊,也真是太巧了,他们正好知道一个完全符合要求的人……”
我更加刻薄了。“‘碰巧了。’照你这么说,那儿岂不成了无常之水交汇、有定之命交错之所了吗?帕普金斯,这个说法我不喜欢。”
“都一样,我倒是喜欢。它可以带我们直奔要害——对不起,是带您。布雷纳德是一家专门为私人派对提供帮助的经纪公司。假如您想为令爱的招待会请一支舞蹈管弦乐队,或者想为一个单身汉派对找十几个歌舞女郎,又或者您想请的是一个女高音歌手乃至一个戏班子,只要您需要,一个电话过去,他们就可以把人给您派来。”
他打开了笔记本。
“雷蒙德·彭德雷尔,三十二岁,生于伊拉克,父亲是英国人,母亲是波斯人,因而是地道的不列颠臣民。没受过多少教育,但很有天赋。四个月前刚从巴格达来英格兰……”
“哇!”
“是的,长官。他曾向公司里一个似乎很讨厌他的人吐露过自己的很多心事。我十分钟前找这个人谈过,了解到了一些有用的情况。彭德雷尔跟他说过,说他(我指的是彭德雷尔)的父亲是一个英国贵族,一名少校——少校都很堕落,这是众所周知的——还说在1919年大不列颠接管了伊拉克之后,他曾在一所英语学校念过书,后来当过导游——注意,是导游——带游客参观过那些名胜古迹。二十一岁时,他去了巴黎,在一家音乐厅当歌手,也演过一些角色。再提醒您注意一下:演过一些角色。此外,他还是一名专业伴舞。他似乎惹上过麻烦,照他自己的话说,有个女人诬告他,说他企图勒索她的钱财。”
“天哪,帕普金斯,我就担心这个。”
此时,我这条忠心耿耿的猎犬望着我,仿佛在琢磨我脑子里是怎么想的,但他只嘘了一声就又接着往下说了。
“然后他来到了伦敦,大约四年前又回到了他巴格达的老家。差不多就是这些了,但还有一个情况,自打四个月前再次来到这里以来,他的手头一直很拮据。没多少人请他去唱歌或演戏。不过,昨天韦德一伙打电话给那家经纪公司,要他们推荐一个符合要求的人时,他们自然就想到了彭德雷尔……”
“电话是他们中的哪个人打的?”
“是巴特勒。他给一个小小的角色出了二十几尼19,因为这个角色得赶紧临时抱抱佛脚才能演好;他是正午时分打的电话。他要他们安排此人下午2点到皮卡迪利的一个酒吧去找他,商量细节问题。所以,卡拉瑟斯昨天夜里突然向那伙人透露一个叫雷蒙德·彭德雷尔的人遇害的消息时,他们听了那个名字后没有丝毫反应就一点也不奇怪了。他们从来都没听说过这个名字,或者说,起码他们中的多数人都没……”
“我问你,你这混账东西,”我冲他咆哮道,“你是在含沙射影想说杰夫·韦德的女儿什么吗?”
帕普金斯说道:“此时此刻,我没必要含沙射影地说谁,长官。我只是在概述可能的事情经过。情形是这样的:
“彭德雷尔接下了这个角色,这样一来,很多事情就解释得通了。他那略微发灰的假络腮胡,是因为他要扮演伊林沃斯博士,而巴特勒和杰里·韦德两人似乎都很擅长用络腮胡来装扮学者。他的眼镜系在一根黑丝带上,很有学者范儿,就像咱们的朋友菲尔博士一样。他的高顶礼帽和晚礼服都很正式,是他在那段靠陪人家跳舞混吃混喝的日子的行头,您还记得卡拉瑟斯在他衣服上找到的巴黎商标吧。全都对上了,就连那帮疯狂的小家伙也都对上了——哦,也不尽然,有一个就不是那么疯狂。长官,您别激动!
“还有最后一点,如果伊林沃斯没听错的话,彭德雷尔到达博物馆的时间肯定比伊林沃斯本人晚了大约十分钟。从那时候起到11点之间,某个人把他干掉了。咳,不用我说您也看得出来,虽然也有局外人偷偷溜进来作案的可能,但这个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现在,整个演员表都摆在咱们——您——眼前了。您怎么看?”
我不得不承认,帕普金斯说得在理。我琢磨了一会儿他说的这番话,然后走到房间对面,看了看窗外的维多利亚堤街20。接着我又问他还有没有要补充的。还真有。
帕普金斯继续说道:“现在,有了伊林沃斯博士讲述的这个故事,卡拉瑟斯昨天夜里碰到的怪事,基本上就解释得通了。我是说基本上!我们可以把整个故事都串起来了。不过,还是有一些解释不通的地方。其中有几点也许很重要,另外几点则可能无关紧要。您可能得把那帮小家伙找来,好好痛斥一顿;尤其是那个忠心耿耿的普鲁恩,他没准儿可以成为您的主要目击证人,因为整个晚上他都在门口值班,大厅里的情况他看得一清二楚。所以,解释不清的这些地方,有的您可能一眼就能看出个所以然,有的则可能会让您非常头疼。
“昨晚那帮家伙把真正的伊林沃斯从霍斯金斯巡佐手里救下来后,就马上关掉电灯,飞快地撤离了博物馆。之后他们又干了一件事:订立了一个攻守同盟,约定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都要否认那天夜里去过博物馆。他们担心的是伊林沃斯,不希望他把他们在杰夫·韦德心爱的博物馆里瞎胡闹,还把他锁在了电梯里这件事告诉杰夫——他们以为巴特勒说不定可以让伊林沃斯消气……可是,他们当中除了两个人之外,其他人都还不知道发生了命案。而这例外的两个人就是巴特勒和凶手;依我看,也有可能巴特勒就是凶手。不过其余的人——怎么说呢,我也不好说啊。”
帕普金斯对自己的论调很是得意。
我说:“你当我是傻子呀?他们当然不知道啦。不然的话,卡拉瑟斯进去时,普鲁恩就不会那么自以为是了。他要是知道有一个刚死的人被塞在那辆马车里,就不会在黑暗中兴高采烈地手舞足蹈,对那帮家伙的勇气顶礼膜拜了。你的话有道理,普鲁恩对那个姑娘忠心耿耿,而且对整个小团伙也都很忠诚。可是——”
“可是,如您所说,”帕普金斯真是会见缝插针,“既然命案已经曝光了,他们就免不了要来谈一谈。所以,我建议您把注意力聚焦在这样几点上。其中有几点,正如我说过的,也许容易搞清楚。我把伊林沃斯博士的故事解释不了的疑点列了一张单子。这是为您准备的一份副本,”说着,他把这份副本从桌上推了过来,“您若允许的话,我现在就从头到尾过一遍。一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 分更侧重事实本身,第二部分可以说更偏向于理论推导。具体如下。”


第一部 分
1.博物馆正门一进门处的煤末儿印迹,也就是卡拉瑟斯在地上发现的那些无法辨认的污迹,当作何解释?
评述:既然死者的鞋底上沾有一层煤末儿,那么这些印迹想必就是死者留下的。那他在进入博物馆之前又去过哪里,才会在白色大理石地板上留下脚印呢?
2.在曼纳林口袋里发现的那张以“亲爱的G,得搞到一具尸体——一具真正的尸体”开头的字条,该作何解释?
评述:字条是用霍姆斯的打字机打出来的,而且照曼纳林的说法,是在霍姆斯的公寓里发现的,与伊林沃斯所以为的那场“谋杀”并不能完全对得上号。
3.那个大煤块,就是卡拉瑟斯发现有人莫名其妙地朝东方集市展厅墙上砸的那块,该作何解释?
评述:这一点伊林沃斯博士和其他人都没有提到过,而且扯进来似乎也有点牵强。应该传讯的人有两个:一个是普鲁恩,大厅的情况,他自始至终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另一个是巴克斯特,10点35分(左右),也就是伊林沃斯抵达博物馆的时候,他就在这个展厅。
4.那副黑色的假胡子经历了什么样的奇遇?
评述:这副原计划让巴克斯特戴的假胡子,按照霍姆斯的说法,由霍姆斯在当晚稍早的时候,连同那把匕首,一起放在了大厅楼梯上的某个地方。它好像和那把匕首一道不翼而飞了。后来,又被巴克斯特在博物馆的地板上找着了;然后它就不见踪影了,直到卡拉瑟斯在原来放匕首的上锁的展柜里找到它。这是不是意味着什么呢?传讯在那儿值班的普鲁恩。
5.这干人在11点之后离开了博物馆,但为什么米利亚姆·韦德后来又回来了?
评述:在卡拉瑟斯于零点25分发现尸体之后不久,米利亚姆返回到后墙栅门外。门是锁着的,但她有这扇门的钥匙。她把卡拉瑟斯当成了罗纳德·霍姆斯,还说:“我看到了你这儿的灯光,可我没想到你会在这里,还以为你已经回公寓了呢,我正打算过去。出什么问题了?”其间,她去了哪里,又为什么回来了?
6.她回到博物馆并从卡拉瑟斯口中得知出了命案后,为什么要给在霍姆斯公寓的哈丽雅特·柯克顿打电话——还是以伪装的声音?
评述:如果她只是想通知并警告他们出了命案,为什么不是随便叫一个人接电话,又为什么要遮遮掩掩而不是脱口而出?似乎没有理由这么做。
7.(也是最后一点。)那本烹饪大全当作何解释?
评述:无须解释。
“我认为,”帕普金斯谦虚地皱眉说道,“这是需要注意的几点。当然了,我列出这几点的初衷只是为了让整个故事前后连贯起来。显而易见的问题我就从略了,比如,从彭德雷尔10点45分(左右)进入博物馆,到11点(左右)巴特勒在马车里发现他的尸体,这段时间大家都身在何处?您明白,这张清单只是用来探讨疑点的。不过,我还是要不揣冒昧地贡献给您一点浅见:您搞清了所有这些疑点后,也就知道凶手是谁了。”
“头脑灵活啊,你。”我对他说,其实就算没有什么故弄玄虚的花哨材料或者有条有理的清单,这些疑点也都显而易见。帕普金斯就是那种啥事都喜欢列个表的家伙。哈!“有两下子呀,”我说,“我们还谁都没讯问,你就遥遥领先,对本案未卜先知了嘛。”
接着,他又胡说八道了一大堆,说什么身为警局的一员,没有一点先见之明怎么能行呢。不过,我很不客气地叫他闭嘴;我跟他说,要是还有别的建议,就赶紧说吧。(仿佛我,所有人当中只有我,有什么偏见似的!)嗯,下面是他那份清单的第二部 分,对此,我憋了满满一肚子的火,眼下都还没发出来呢。


第二部 分
8.昨天下午5点,伊林沃斯博士接到杰弗里·韦德先生发来的那封电报,该作何解释?
评述:从南安普顿发出的这封电报,邀请伊林沃斯当晚10点半到博物馆,还说杰弗里·韦德有望提前回来。显然,他并没有提前回来;他人在何处,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9.昨晚雷蒙德·彭德雷尔到博物馆为什么晚了那么久?
评述:这一点很重要,虽然没有其他几点那么明显。计划中要被作弄的对象曼纳林接到的邀请,是11点到博物馆。可想而知,他们要求彭德雷尔到博物馆的时间势必要早很多,以便他熟悉场地,并与其他人一道先排练排练。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可是,他直到10点45分才到,这时只剩15分钟就要开演了。事实上,我们知道,先到的伊林沃斯,普鲁恩和杰里·韦德误把他当作彭德雷尔了,而且也都认为他到得太晚了。
10.这帮人中有没有人学过医,或者说具备解剖或外科手术方面的专业知识?
评述:分局法医马斯登大夫出具的证词上写道,能用那把弯刀刺穿心脏,不是令人称奇的歪打正着,就是凶手精通医术的结果。
11.(也是最后一点。)伊林沃斯博士进入博物馆的那一刻,米利亚姆·韦德正在地窖里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