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普金斯说道:“可是他们全都卷进去了。我并没说您教女的不是。我只是好奇,她在地窖里干什么?而且,我之所以提起此事,只是因为这个案子始终弥漫着挥之不去的煤末儿,这一点也许很重要。”
“是,可什么地窖?一个该死的地窖跟她有啥关系?有证据表明她去过那个地窖吗?”
“您相信伊林沃斯的陈述,对吧,长官?”
“就算信吧?那又怎么样?”
“很好。他说——我笔记本上记着呢,而且您在速记报告上也可以查到——他声称,就在他要去馆长室的时候,楼梯左侧的那扇门开了,身穿红衣服的姑娘走了出来。现在,再来看看卡拉瑟斯的报告。那扇门通往地窖,只通往地窖。所以说,她当时在地窖里。证毕。我并没说这个姑娘怎么着了,甚至都没说这一点就一定很重要;我只是说她当时在那里……但关键是,到了作决定的时候了。您要下达什么样的命令?”
这家伙的那副面孔,我真是讨厌到了极点。
“我们将正式指派哈德利负责此案,”我说,“并让年轻的贝茨协助他。不过眼下还是由我来负责,直到弄出点眉目为止。给我接通杰夫·韦德的电话,马上去办,不要以任何借口拖延。快滚!”
我忙得焦头烂额,但眼下也无可奈何,只好先把其他事情搁置下来。于是,我坐了下来,闭上眼睛,把整个案子从头到尾想了一遍。尽管我对帕普金斯说了那番话,但案子是怎么回事,诸位可以看出个眉目了吧?从诸位自己也可以看出的诸多迹象来看,我确信米利亚姆认识彭德雷尔这家伙。但让我对这一点确信不疑的,却是一个小小的线索,这个线索的重要性,帕普金斯的长鼻子并没有嗅出来,尽管他在评述中提到了这一线索:她得知出了凶案并见到了彭德雷尔的尸体后,为什么要以伪装的声音打电话给哈丽雅特·柯克顿?
对了,我并不认识柯克顿这个姑娘。事实上,米利亚姆本人,我也有三四年没见过了,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她刚刚出落成一个诱人的小妖精,见了任何东西都会皱起脸,来一声“咦!”,表示自己很喜欢。关于她,只有一点我始终都记得,就是胆大包天,这一点在本案中已经表现出来了。柯克顿这姑娘吧,从各方面来看,都是她最要好的朋友。在过去一年半的时间里,她和米利亚姆都漂泊在外,一起待在那个荒芜的国家,又是同船回国的,所以她很可能知道内情。四个月前,彭德雷尔从巴格达来到了英格兰。一个月前,米利亚姆从巴格达回到了英格兰,一回来就在杰夫的指示下被打发到了诺福克的一个姨妈那儿——姨妈当时就上了船,确保猎物万无一失——直到杰夫本人回国后接管了这一切。一个人背井离乡,和朋友分别快两年了,却被这样对待,肯定不是平白无故的。最后一点,在彭德雷尔口袋里还找到了一张有关米利亚姆的剪报;况且卡拉瑟斯也很肯定地声称,就像米利亚姆看到尸体后的反应似乎说明她认识死者一样,那伙人中有一个人也似乎确实听过“雷蒙德·彭德雷尔”这个名字,她就是哈丽雅特·柯克顿。确实可以从所有这些微不足道、无法证实的庭外证据中以小见大,得到一个大的发现。
事实上,我不太了解女人,只结过一次婚,再说了,人们之所以纷纷发表自己对女人的看法,原因只有一个,无非是想一鸣惊人。不过呢,有两点我倒是很清楚。这第一点嘛,就是我从没碰到过哪个女人会喜欢戴圆顶硬礼帽;这第二点呢,就是我也从没遇见过哪个女人遇事会不惊慌失措地尖声喊叫,除非是有什么极其私密的个人原因。昨天晚上,米利亚姆一逮住机会,就飞快地去打电话。这理所当然,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要是她仅仅是被一具尸体,而不是这个人的尸体吓着了的话,那她就会直接打电话到霍姆斯公寓——她清楚大伙都聚集在那儿——并对接电话的人冲口而出:“大事不妙了,赶紧想好该怎么说吧,他们在这儿发现了一具尸体。”可她的第一个念头却不是这个。对,不是的。她的第一个念头是私下聊,私下提醒,跟哈丽雅特提及某件别人不知道的事情,某件必须要瞒着别人的事情。要是她打电话说“我是米利亚姆”的话,那就得先东拉西扯一通,可她耽搁不得,必须在卡拉瑟斯发现她打电话之前把消息告诉对方。她想要说的并不是“这儿有一具死尸,我们都有麻烦了”,而是“彭德雷尔死了,所以不管你知道什么,都要三缄其口”。她认为这才是更大的麻烦。因此,才有了那伪装的声音,而到了跟哈丽雅特说话时,这伪装的声音也就自然会变回她自己的声音。
听明白了没有啊,你们这些榆木疙瘩?尽管帕普金斯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但有一个很有说服力的证据还是显而易见:有个情况太重要了,她得在告诉其他人发生了命案之前,先把这个情况跟哈丽雅特交代一下。一个她刚发现的情况——死者的身份。这就意味着她或者哈丽雅特,或者是她们俩,之前是与彭德雷尔打过交道的。
难道你们不觉得她以那样的方式打电话是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证据吗?我觉得是。因为死者的身份问题已经让她把谋杀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了。这很可能是一个犯了所谓“轻率之过”的女人的表现,但肯定不是一个犯下谋杀罪的女人应有的行为。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依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所以当他们告诉我杰夫·韦德的电话已经接通了时,我的感觉一点儿也没好多少。我作好了豁出去的准备。我说了一声:“喂,杰夫。”只听对方咆哮道:“喂,伯特21。”他那高亢沙哑、咄咄逼人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时,并没有因为电话线的传递而变得含糊无力,所以你得把听筒拿开两英尺。此外,还有一个不好的迹象。我跟他说“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你打电话吧?”时,他的反应跟以往很不一样,也就是说,平常他都会先来上一句“今儿天不错,对吧?”,接着就东拉西扯装糊涂,直到你说“听着,你这该死的老浑蛋,别迷糊了,回我话”,这时他才会以正常的腔调说“哈,这下好些了”,然后快快活活地谈起正事来。
这一次有点儿出乎我的意料,只听他低声说道:
“嗯哼,我猜到了你会来电话的。”接着就半天都没声了,我还以为电话断线了呢,“这事真恶心啊,伯特。你忙吗?”
“忙,我就没有不忙的时候。”
“噢,我只是在想——你能不能2点左右到我这边来一趟……我在博物馆。彭德雷尔这家伙的房东太太联系了我,说她掌握了重要信息。情况很糟糕,伯特,非常糟糕。”
自打认识他以来,我还是头一次听到他说话的语气像个老头子。
第14章 烹饪大全的秘密
我过了2点才抽出时间去博物馆。午饭吃得一点儿都不香,往常并不这样,鞋子也太紧。其间,仅有一条新消息,就是伊林沃斯的指纹与电梯里发现的那些指纹完全吻合;那部电梯已经停用一段时间了,也就是说里面没有别的指纹了;由此看来,关于这一部分,那个老兄讲的都是实话。我已经正式让哈德利负责此案,把相关报告也转交给他了。此外,虽然这时候还是6月,天气已经变得像10月时那样阴寒多雨了。
不用说,博物馆的大门是关着的,但门口有一片黑压压的雨伞,跟长了一地蘑菇似的。我痛斥了几个家伙后便找到了执勤的警员,还算满意;开门的是沃伯顿——杰夫雇用的日间接待员——他跟普鲁恩判然有别,很像一个威严的士官长。
虽然之前我也来过这儿几次,但我对这个地方更深的了解来自卡拉瑟斯和伊林沃斯的描述,而不是我自己的记忆。月光般的灯光效果,让整个博物馆,就连马车车辕伸出来的样子,以及大厅中央的玻璃展柜上映出的绿白相间的天花板,都显得既古怪又眼熟;可是,我想我并不是在梦游。他们告诉我,杰夫已经回来了,正独自一人待在馆长室。
馆长室里非常幽暗。杰夫一盏灯都没开,仅有的一点光是从卫生间的那扇窗户里透进来的,由于窗户没关,所以雨水正往里溅。不过,我还是能看得清房间很大,布置得赏心悦目。红木办公桌后面,杰夫歪靠在一把转椅上,穿着大皮靴的双脚搁在了桌沿上。他正一动不动地看着那扇窗户,白色的八字胡下面叼着香烟,一英寸长的烟灰都变弯了也还没弹掉。灰色的光线下,可以看见他凹陷的太阳穴和茫然而古怪的眼神。他没有转身,只是动了动脚,皮靴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然后他冲一把椅子颔首示意了一下。杰夫虽然有的是钱,但除了要价五十先令的裁缝铺以外,他从来不光顾任何服装店;这不是因为他吝啬,他可一点儿都不抠门,而是因为他真心厌恶昂贵的服装。
我坐下来,和他一起听了一两分钟的雨水飞溅声。
“你我可是老相识了,伯特。”他说。
我记得我点头说了声“是啊”,就像若干年前我们在萨默塞特时一样;不过我没想到距离我上一次用这个词22,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
“我刚才坐在这儿一直在想,”杰夫以一种好辩的语气喃喃说,“过去啤酒一夸脱23只要五便士,你可以在里面撒点儿肉豆蔻加热。真是让人怀恋啊。可如今你已是助理厅长,有了头衔和一切……你不是什么警察,伯特。”
“要这么说的话,你也不是什么商人,”我说,“可你照样还是百万富翁啊。”
“哦,也是。”杰夫想了想,同意了我的说法。
他略微转了转身,所以手上香烟的烟灰掉了下来。他开始用双手来回揉按太阳穴,还不停地眨眼,仿佛看不清楚东西似的。知道戴惯了眼镜的人摘掉眼镜后那种两眼模糊的样子吧?他揉来揉去的那双手下面,便是这样一副神情。
“我想,昨天夜里这里发生的一切,你都知道了吧,”我继续说道,“也有可能你还不知道。一个叫威廉·奥古斯塔斯·伊林沃斯的家伙今天上午跑到我办公室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全告诉我了。”
“我也全知道了,”杰夫咬牙切齿地嘟囔道,“米利亚姆和杰里今天上午跟我说了。我想他们也很清楚除了坦白没有别的办法。他们认为自己要麻烦缠身了,我呢,也反复地告诉他们,的确有此可能。”
“说起来,杰夫,他们一个也跑不了,全都会有麻烦的。后天验尸,验尸官要是听说了这场愚蠢的化装舞会,肯定会大动肝火……”
杰夫坐直了身体。只要一对他提到当局,尤其是提到警方,就像是把一桶冷水泼到了一条脾气暴躁的狗身上。他又气得火冒三丈了。他很可能会站在那帮小崽子一边,不会对他们痛下狠手,却会对警方怀恨在心,我倒是很开心看这场热闹。
“哦,会吗,他会吗?”杰夫问道,“验尸官会大动肝火吗?验尸官是谁?他叫什么名字?”
“先别操心这个。昨天晚上,他们当中的某个人在博物馆杀了这个叫彭德雷尔的人,这事你想过了吗?”
“嗯哼。是的,”杰夫慢吞吞地答道,“我想过了。我觉得,想瞒是瞒不住的,对吧?在这样的情况下……”
“什么样的情况?”
他的双手又在脸上摸来摸去,但并没回答。
“听着,杰夫,米利亚姆跟此案有关吗?”
“有。”
“哦?她认识彭德雷尔?”
“是的……几分钟后,有人要来这儿见我。她是彭德雷尔的房东太太,或者说,就我了解的情况看,是收留他的那个女人。我这儿有她的名字和地址:‘安娜·赖利夫人,本行政区兰特街冠龙酒馆。’待会儿我们瞧瞧,看她怎么说……还有,他们那伙人,米利亚姆、杰里、该死的霍姆斯、巴克斯特、柯克顿那姑娘、她的朋友巴特勒,以及普鲁恩(‘真该死,伯特!’我还是头一次听见杰夫这么惊讶地尖声咆哮,‘真见鬼,没想到普鲁恩这老东西也有份!’);我已经把他们全都叫来了,就等你问话了。你会对他们手下留情吧……你知道,真该死,要是能看到伊林沃斯戴着那副络腮胡,我愿意掏半克朗,我真的会……”
“这还差不多,”我对他说,“好了,谈谈伊林沃斯这桩事以及你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我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听着,你这老蠢驴,难道你没意识到是你让伊林沃斯身陷其中,才引起轩然大波的吗?这才是麻烦的起因所在。要说是谁的错,就是你的错。昨天下午,你从南安普顿给伊林沃斯发过一封电报,有没有这回事?”
“嗯哼。确有其事!”杰夫说道,他的四肢突然全都抖动起来,就像提线木偶上的线被拉动了一样。“我的确发过,是这样。”
“你非常清楚你发过,那就好。之前,霍姆斯已经打电话到伊林沃斯下榻的酒店,通知他晚上不用过来了,而你却又发电报让他10点半到这儿来。这才出事了。你当时身在何处?你干什么去了?你是不是根本就没回城?”
杰夫思考了一会儿。
“嗯哼。噢,回了,我回了城,”他回答得非常简单,“收购一家餐馆去了。”
伙计们,你们要是认识杰夫的话,就会知道他说出这种不着调的话,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可要是跟这样的家伙长时间住在一起或是做邻居,就是硬汉也会迫不得已躲到最近的酒馆里去的。从多方面来看,他和伊林沃斯都是同一类人。如果这家博物馆为他们二人所共有,那么有一半的展品会被打碎,另一半则会不知所踪。这正是那帮小崽子一直担心的事情:他这人一向变化莫测,喜怒无常,搞得他们一点儿也摸不着头脑。
我说道:“你收购一家餐馆去了,好极了。你买个餐馆干什么?是一时冲动跑去买了一家餐馆,还是只想跟伊林沃斯开一个玩笑?”
他直愣愣地看着我。“伯特,”他说,“我的每一次疯狂之举看似愚蠢,其实背后都有它的道理,否则咱们眼下也就不会坐在这里了。说到买那家餐馆吧,我现在也开始觉得有点愚蠢,不过当时我并没这么觉得……我这个人吧,有时是会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就是一时心血来潮,你知道的。我是坐火车从南安普顿回来的。而且我是在最后一刻,才决定不搭货车的,货车坐得屁股疼。在火车上,我遇到了一个老朋友,这老兄叫沙图,来自设拉子24附近的扎格罗斯,还有他的一个希腊朋友,名叫阿圭诺波波洛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