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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奕有几分讶异地看了表情与声音同样冷漠的朱璧一眼:“你不清楚?你爸爸的事你居然不清楚?”

她的声音更冷漠了:“是的,我不清楚,也不想关心。”

愣了半天后,欧阳奕小心翼翼说:“朱璧,因为当年的事,你还那么恨你爸爸吗?虽然你爸爸毁了你,也毁了整个家,但是他毕竟是你爸爸,我记得以前他非常疼你,而你也很爱他。到底是亲生父女,我觉得你还是别太记恨他了。毕竟发生的一切他也不想的。”

朱璧深深地低下头,看着脚尖不说话,一排雪白的牙齿紧紧咬住了下唇,十指本能地扣紧栏杆,紧得骨节微微泛白。半晌后,她才挤出一丝低哑干涩的声音:“欧阳奕,别再跟我提他,我不想听。”

曾经是最宠最疼自己的父亲,可是今时今日对于朱璧而言,还不如一个陌生人,至少她绝对不会去憎恨敌视一个陌生人。

八月的阳光猛烈如金急雨,刷刷打在阳台上,一层刺目的炽白。朱璧下意识地闭上眼睛,躲避的不仅是猛烈阳光,还有那些她不愿意再想起的往事…

朱璧与欧阳奕在学校的阳台上谈话时。千里之外的北京,闻江潮正独自走在一家医院的长廊上,穿一身黑色修身西服,戴一副黑超墨镜,从头到脚的黑色调,让他整个人沉郁如黑夜。

这两天,闻江潮都在香港考察一个投资项目。然而今天上午,父亲闻国栋的一个电话把他即刻召回了北京。电话内容很简单,只有声音凝重的一句话:“江潮,你妈妈查出患了乳腺癌,医生建议尽快动手术。你赶紧回来一趟吧。”

父亲的话,如燕山雪花般飘进闻江潮的心里,让一颗心顿时蕴满凛冽寒意。有那么一刹那,他像被冻僵了似的呆立着,不言也不语。

闻江潮的母亲程兰清一向身体虚弱,小病不断,但大病却是从没有过的。现在突然检查出了乳腺癌,这可不再是什么小症状了。挂了电话后,他立即搭乘最快的航班赶回了北京。

三个多小时的航程中,闻江潮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了许多与母亲一同度过的日子。阳光灿烂的幼儿时期;风雨骤来的童年时代;阴云密布的少年时光…那些快乐短暂、悲伤悠长的岁月,如一片虫蛀过的叶子,再难恢复青翠美好的原貌,只能千疮百孔地留在记忆里,使得他与母亲的关系一直不太融洽。

闻江潮记得上一次和母亲说话时,还是她擅自打了朱璧的手机后。他为此气急败坏地打电话回北京吼她:“你找朱璧干吗?”

话筒那端,他母亲的声音格外小心翼翼:“江潮,妈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

他厉声打断她:“我不管你什么意思,以后不准你再找她,我和她之间的事不用你管。明白吗?”

“可是江潮,你和她真的不适合在一起呀…”

他听若罔闻地直接挂断了电话,十分不耐烦,十分没礼貌。可是,母亲事后却连一句抱怨的话都没有。也再没有未经他的允许就擅自联系朱璧了。

从少年时代开始,闻江潮就是一个沉默内向的人,喜怒哀乐等情绪轻易不会流露于声色。唯有在母亲面前,他才会一反常态地大发脾气。而母亲也总是容忍他,一再默默地退让。

等在机场迎接闻江潮的是他父亲闻国栋的秘书之一,一接到他就直接把他送去了医院。

当闻江潮沿着走廊走向母亲的病房时,有许多面熟或不面熟的探访者带着各式鲜花与礼物等在走廊上。有些认识他的人纷纷朝他问候,他统统只是心不在焉地点个头以示回应,脚步都不停一下就径自走了过去。他现在没有心情应酬任何人,而那些人也知趣地不会拦住他多说什么。

走进一间环境优雅的高干病房后,闻江潮见到了独自躺在病床上的母亲。程兰清的气色不太好,精神也不佳,但是看见独生儿子出现在眼前时,她一双原本黯淡无光的眼睛马上变得晶亮闪光。

“江潮,你回来了。”

“嗯,妈您怎么一个人呆着?爸呢?又在忙什么?”

“他开会去了,今天部里有个重要会议他得亲自主持,他说会一开完就马上回来陪我。”

程兰清一边说,一边双手撑着身子坐起来,闻江潮马上弯下腰体贴地扶了她一把。已经有很多年,他和母亲之间没有过类似的身体触碰了。因为关系不融洽,他总是尽量避免与母亲的亲密接触。完全不像亲密无间的小时候,总是腻在母亲身边不愿离开。

隔着薄薄一层衣物,他能清晰感觉到母亲的瘦弱,不复曾经熟悉的丰腴圆润。不觉心中一酸,声音低哑地问:“妈,你感觉怎么样?”

扶着儿子的手坐直身子后,程兰清反过来安慰他:“江潮,妈没事,妈感觉挺好的。情况其实没那么糟了,几位来会诊的专家医生都说了,我这个属于二期乳腺癌,治愈率有70%到80%,比例很高的。所以你们不用太担心了!”

闻江潮勉强一笑:“是吗?那就好。”

来的路上,他已经用手机上网查过相关资料了。早期乳腺癌的治愈率的确比较高,只要五年内不复发,基本上就算是根治了。但如果一旦复发,基本上就算是无药可医了。他当然希望母亲会是前者,虽然这些年来他和母亲的感情一直不好,但是一朝涉及到生离死别的环节了,他才发现,自己还是很爱母亲的。纵然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无比眷恋母亲的孩子,也依然不愿意失去她。

第六章

向千峰驾驶着车子在一家五星大酒店门口缓缓停下,门童殷勤地走过来替他拉车门。下车后,他一边把车钥匙交给门童代客泊车,一边朝着酒店的大门走去。

刚走了没几步,向千峰眼角的余光瞥见一辆黑色宾利缓缓驾入酒店正门的范围。那辆车很眼熟,他自然而然地回头一看,正好看见车子稳稳停住,驾驶座下跳下一个身穿制服的司机,恭恭敬敬地拉开后座的车门。

从打开的后车门中,首先伸出来的是一只脚,脚上穿着的真皮皮鞋擦得锃亮可鉴,一尘不染。然后探出来的是头,第一眼看到的自然是头发,一头细密而柔软的短发洗得很洁净,每一根发丝都具有流畅的线条和细腻的光泽,并且带点天然弯曲。沿着头发往下看,是一个光洁饱满的额头,一对英挺的浓眉,一双秀长的眼睛,眼睛里闪烁着一种明亮的润泽的光。

看清楚了车里下来的人,向千峰一个转身迎上前,笑眯眯地跟他打招呼:“江潮,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刚,我从飞机场直接过来的,约了裕华集团的张总在这见面。你怎么也在这儿?”

向千峰笑得有些隐秘:“不告诉你。”

他不说,闻江潮也就不再问,对于别人的事他一向缺乏好奇心。淡淡一笑就径自迈步走进酒店的大门,向千峰跟在他身旁一边走一边询问:“对了,你这趟回北京是探病,伯母的病怎么样了?身体好点了吧?”

闻江潮答得简略:“已经好多了,谢谢你。”

向千峰原本还想多问几句闻母的病况,但话未出口,视线先被大堂某处什么东西吸引过去了,涌到嘴边的话顿时不假思索地换了内容。

“咦,江潮,你看朱璧在那边呢。”

闻江潮脚步一顿,目光顺着向千峰手指的方向望去,看见了临窗而坐的朱璧。正午亮烈的阳光像一杯刚榨的新鲜橙汁,温柔地泼她一身金橙,流光勾勒出一个非常美好的侧影。

闻江潮看向朱璧的同时,她似是有所察觉,一双大眼睛也朝他的方向顾盼而来。一瞥之后,她视若无睹地收回视线,仿佛完全不认识他,只一心一意和对面坐着的一位金发女郎低声交谈着。

而闻江潮也只看了朱璧一眼,眼神错综复杂的一眼后,他不动声色地继续朝电梯方向走去,似乎也不认识她,全然没有要过去打招呼或问候的打算。

看着全然形同陌路的两个人,向千峰实在是一头雾水,跟在闻江潮身后忍不住喃喃道:“你们俩不是认识吗?怎么遇见了都不打招呼的?”

闻江潮突然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蓦然转身看定向千峰,双眉一扬,秀长的眼睛中光芒一闪,问得十分不解:“你怎么知道她叫朱璧?你又怎么知道我们认识?”

“哦,是这么回事。”

向千峰把自己认识朱璧的经过简略地对闻江潮说了一遍,他听完微微一扬唇角,笑得似有若无:“原来那晚被她开车追尾的人就是你。”

“可不就是我嘛,当时看在她是你朋友的份上,我就算了。反正车子只是后保险杠撞弯了,不算太严重,可是后来我才发现倒车雷达也撞坏了,翻倍花了修理费。给了你的美女朋友面子,我自己却伤了里子啊。我说闻总经理,几时你得请我吃顿饭作为补偿才行。”

闻江潮无谓地一点头:“一顿饭,小意思。我明天让秘书跟你约时间。”

说话间,他们已经乘电梯抵达了所要抵达的楼层。这一层全是贵宾包厢,闻江潮要去的是牡丹厅,向千峰要去的是芙蓉厅。

去牡丹厅时要经过芙蓉厅的门口,正好芙蓉厅的门敞开了一线。闻江潮和向千峰一起走过,看见包厢里坐着的人当中有向千峰的父母,他礼数周全地进去打了个招呼寒暄了几句才离开。

向千峰送闻江潮出去。一出门,闻江潮就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他虽然没说话,但向千峰已经知道瞒不住他的眼睛了,无奈地苦笑着一摊双手:“没办法,父母大人非要逼我来相亲,我也不想的。”

闻江潮依然不说话,只是安慰性质地拍拍向千峰的肩,然后掉头进了牡丹厅。

结束了与珍妮的谈话后,朱璧抱着那幅画又返回了学校。途中经过好几个垃圾筒,她几次三番想下狠心把画扔进去,却又舍不得。

这幅画,在某种意义上是她十六岁时那年交付的一颗心—— 一颗水晶般透明、没有一丝一毫刮痕或裂纹的年轻的心。而现在的她,胸腔中只剩一颗千疮百孔的老心了。尽管明知过往已成云烟,这幅老旧泛黄的画不留也罢,可她终究还是不想亲手把自己曾经的一颗痴心扔掉。

不想扔掉,就必须找个地方保存这幅画。朱璧既不能把画带回闻江潮那儿,也不能把画放在母亲那儿,因为母亲看见了肯定会替她伤心难过。想来想去,唯一可供她妥善保存画的地方,就只有她在学校的员工储物柜了。

在储物柜中放好那幅画后,朱璧在学校食堂食不知其味地吃了午饭,下午又继续接着上课。无独有偶,下午的课程结束后,教室外面居然又等着一个人——欧阳奕。

上午珍妮刚刚来过,下午欧阳奕又来了。或许是在美国呆久了的缘故,他也不兜圈子地直接表明来意:“朱璧,你能不能别跟珍妮提起我们以前的事?”

朱璧就知道他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她表情冷淡、声音冷漠地回答:“我们以前有什么事?对不起,我都已经不记得了。”

欧阳奕的表情有些不自然:“我知道你一定还在怪我当年…”

“行了,你什么都别说了。很久以前的事我不想再提,也请你不要再提,Ok?”

欧阳奕松了一口气:“Ok,我不说了。其实过去的事情确实也没有再提的必要,尤其对你而言,忘掉过去开始新生活才是最重要的,是吧?”

朱璧语带讥讽:“看得出来,你的新生活目前对你来说很重要,否则你不会为了珍妮而巴巴地来找我。”

欧阳奕脸一红:“我…的确很重视和珍妮的这段感情。”

这话让朱璧心中一酸:“真的重视吗?那就好。珍妮是个好女孩,我希望你能好好对她。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你都会陪在她身边,关心她爱护她。绝不会把她一个人丢在痛苦的深渊中不闻不问。”

朱璧的一番话,让欧阳奕一脸掩不住的尴尬之色,勉强一笑岔开话题:“对了,你爸爸最近怎么样?”

话一出口,他就自知这个话题也没有选好,因为朱璧脸上的表情瞬间就有如结冰似的冻住了。她甚至不再理会他,径直转身就走,急促零乱的脚步将楼板敲出一连串又快又急的韵律。

看着她如受伤的鸟儿般仓促离去的背影,欧阳奕懊恼地叹了一口气:不该提她爸爸的。

朱璧从不跟任何人谈论自己的父亲朱向荣——因为她恨他。当然,这种恨意并非与生俱来,而是从她十六岁那年才开始。

十六岁以前,朱璧是很爱父亲的,父亲也很爱她。她一出生,父亲就如愿以偿地升了职,成了单位里最年轻的处长。这让他觉得这个小女儿真是福星,尤其粉团似的婴儿还长得那么漂亮可爱,更加令他疼爱到骨子里了。

从出生的那一刻起,朱璧就是父亲宠爱无比的宝贝女儿。人生的前十六年,她是被父亲捧在手心里,好比珍珠蕴在贝壳中,一点一点润大的。尽管工作非常忙碌,但父亲从不错过那些可以陪伴她的时光。每一次的外出公干,他都不会忘记为她精心挑选礼物。她的漂亮衣裳与精美玩具,几乎都是父亲为她买的,多得数都数不清。

那时她对父亲的亲昵之情远胜过母亲,这一度令母亲常秋芳都有些“吃醋”:“向荣,都说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看来我真是给自己生下了一个小情敌呢。”

她顺风顺水万千宠爱地长大。长到十六岁时,一直风光无限的人生却像撞上了冰山的泰坦尼克号,蓦然间沉没了曾经的辉煌历程。从此只能锈迹斑斑地躺在北大西洋冰冷刺骨的海水里,永生永世不得救赎。

十六岁那年宛如冰海沉船般的人生巨变,让朱璧的生命从此进入漫长的寒冬。对于造成这场巨变的始作俑者朱向荣,她从此再没有叫过一声“爸爸”。“爸爸”这个称呼,在那一年里被她彻底摒弃出了人生字典。

考上大学,参加工作,这些年里她填过很多表格。在所有需要填写家庭成员的那一栏中,她从不填写有关父亲的丝毫信息。许多同学或同事都以为她父亲已经去世了。她亦不做解释与纠正——因为在她心里,父亲的确已经死了,早就死在她十六岁那一年的深秋…

第十二章

中午与欧阳奕在阳台上的一番对话后,下午的美术课,心绪沉重的朱璧几乎没有精力讲课。好在是已经教了无数次的基础课程,闭着眼睛也能应付过去。

一堂课上完了,下堂课是一刻钟后。感觉筋疲力尽的朱璧都懒得走回办公室了,干脆直趴在讲台上聊作休息。只是,这样短暂的休息也很快被人打断了。有人脚步轻盈地走近,指节轻轻敲了敲讲台说:“你好。”

疲倦又无可奈何地坐直身子,朱璧看见一个白富美模样的女孩子站在面前,年轻漂亮,衣饰考究。她想应该是来接学生的人,一时找不到小朋友在哪里所以过来问老师,便耐着性子回应:“你好,请问有什么事吗?”

可是那个女孩并没有及时回答她的询问,而是用一种审视而挑剔的倨傲目光,上上下下地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她被看得有些莫名其妙,不由地再次问道:“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漂亮女孩总算开了口,却是似笑非笑地答非所问:“你是闻江潮的女朋友吧?”

朱璧听得一怔,怔过之后,一种不胜其烦的心理油然而生。这两天是怎么了,先是冯胜天跑来骚扰她,现在又跑来一个漂亮傲气的白富美。前者找她很好理解,不外乎是想通过她巴结闻江潮;而后者…

朱璧飞快地瞥了一眼眼前的女孩子,从对方的服饰气度不难看出她出身良好,百分百是闻江潮那个圈子里的人。她到底是闻江潮的什么人?为什么会跑来问自己是不是闻江潮的女朋友。听这语气,她应该不会是他的未婚妻之类,否则这会儿找上门来应该只会骂她是只狐狸精才对。难道是闻江潮的家人,姐姐妹妹之类的?好像没听说过他有姐姐妹妹呀!不过他的家事,她原本也所知无几。

对于这位忽然找上门来的不速之客以及她的问题,朱璧深深地蹙了一下眉后,不答反问:“请问你是谁呀?”

许燕笙笑得优雅:“我叫许燕笙,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面对着笑盈盈的一张脸,朱璧也不能太无礼,只能被动地回应:“你好,我叫朱璧。”

“朱璧,我来找你很冒昧,希望你不会介意。”

朱璧却很介意,声音冷淡中透着一丝不耐烦:“请问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也没什么事,就是好奇。听向千峰说你是闻江潮的新女友,我就想来见见你。”

许燕笙在“新女友”三个字上格外咬了重音,朱璧听后若有所思:这个女孩该不会是闻江潮的前女友吧?是不是听说他又交了新女友心里不忿,所以特意跑来示威?真是无聊。

“那你已经见到了,现在没事了吧?对不起,我要准备上课了。”

冷着一张俏脸,朱璧再直接不过地下了逐客令。许燕笙也不生气,相反还笑得很舒心:“没事了,见到你就行了。我这就走,再见。”

转过身,许燕笙身姿曼妙地走出了美术教室,脸上是自信满满的笑容:这个朱璧虽然长得是挺漂亮的,但是我知道——闻江潮绝对不是真的爱她了。她不过只是一个所谓的女朋友罢了。

中午许燕笙在电话里任性地说一定要去东方神韵艺术学校把朱璧找出来见一见后,向千峰的心里一直有些不安。虽然他和朱璧并不太熟,却深知她有多讨厌被人骚扰。如果许燕笙果真我行我素地找去见她,他不难预料她们的见面将会有多么的不愉快。

越想越不安的向千峰,忍不住又给许燕笙打了一个电话:“燕笙,你就听我一句劝,别去找朱璧了。她对你来说就是一个陌生人,根本没有一定要见面的必要了。是吧?”

“向千峰,你的电话打得晚了一步。我刚才已经见过她了,现在正开车从学校大门出来呢。”

许燕笙的话,听得向千峰一呆之后是苦笑:“你还真是说干就干啊,居然就已经找到她了。我猜,你一定很不受欢迎,被她客客气气地赶走了。对吧?”

“我只想见她一面,见完不用她赶我自己也会走。我可没兴趣跟她闲聊呢,我会去找她完全是因为闻江潮。”

许燕笙脱口而出的话,被向千峰敏感地捕捉到了重点:“许大小姐,你的意思是你对闻江潮有兴趣喽?”

许燕笙避而不答他的问题,只是加重语气地强调说:“你知道吗?朱璧长着一双神似我表姐的大眼睛。”

这句话成功地转移了向千峰的注意力,他有所了悟地眼光一闪:“你是想说闻江潮根本没有忘记你表姐,他会找朱璧做他的新女友,就是因为她那双眼睛长得像你表姐的缘故吗?”

“是啊,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大眼睛,而且在右眼角的下方同样有着一颗褐色浅痣。不过我表姐后来选择把那颗痣点掉了,因为命相学上那是一颗不吉利的泪痣。我就不相信闻江潮会忘记我表姐,那么狂热追求过的女人,我可以肯定他一辈子都忘不了。果然。”

“有多狂热呀!你又不是当事人,怎么知道的?”

“我当然知道,我表姐都告诉我了。闻江潮这个名字,我听她说过没有一万遍也有八千遍。尤其是他当时追求她的热烈攻势,你知道我表姐怎么说吗?她说别说她只有男朋友,即使她已经嫁了人生了孩子,都愿意抛夫弃子跟着他私奔。”

向千峰越听越不解:“既然连抛夫弃子的私奔都愿意,那为什么她后来又会和闻江潮分手?”

许燕笙疑惑地叹口气:“这个我就不知道了,表姐只跟我说过闻江潮追求她时的种种狂热,分手的原因却只字不提。因此我对闻江潮非常的同情,也想不通为什么他那么爱表姐表姐最终却没有选择他。如果是我,肯定不会和他分手再回前男友身边的。”

已经猜出了许燕笙几分心思的向千峰,听了她最后那句话后,忍不住再次问得直接:“我说许大小姐,你好像不只是对闻江潮有兴趣,你似乎是对他从同情到爱情了吧?”

许燕笙再一次避而不答:“现在事实果然证明了,闻江潮还是没有忘记我表姐,他依然爱着她,所以才会连找新女朋友都还以她为模版。”

向千峰老实不客气:“他是不是还爱着你表姐,对你很重要吗?又不是爱的你。”

许燕笙不服气地一哼:“如果他是因为对我表姐旧情难忘而选择了一个眉眼神似的朱璧,那还不如选择我——我和表姐长得更像。”

“你终于说实话了,许燕笙,你果然爱上闻江潮了。”

本能地忸怩片刻后,许燕笙索性大大方方地一口承认:“是又怎么样,爱上一个人又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

“当然,爱一个人并不丢脸。我只是比较好奇,你什么时候爱上他的?”

许燕笙不肯再继续这个话题了:“我干吗要告诉你呀!不说了,挂了。”

第七章

黄昏的时候,天下起了雨,是蒙蒙密密如一片丝般的细雨,带来夏日难得的清凉。

被酷夏炎热天气包围了多日的人们大都欢迎这场清凉的雨,然而朱璧偏偏不——她一直不喜欢下雨,这些年来更是特别讨厌这种毛毛雨。每逢这样的雨天,她的瞳仁里永远弥漫着蒙蒙雨雾一样的忧伤。因为漫天雨丝总会带来许嗨ο胍堑耐纯嗉且洹

心绪欠佳地回到公寓时,朱璧一推开房门就看见了闻江潮。他一身正装,西服革履,正面带倦容地站在客厅中解领带,显然也是刚刚进屋。

闻江潮是什么时候从北京回来的?朱璧不知道,反正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无需向她交代,她也从不过问。他们彼此都漠不关心,却又偏偏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有时候她真不明白他当初为什么一定要求她做他的女朋友。

她曾经不解地询问过他这个问题:“我只想知道一点,为什么你会对我有兴趣?千万别告诉我我长得很像你初恋情人之类的话,这种理由实在太滥了。”

“有兴趣就是有兴趣,为什么非要理由呢?如果一定要一个,那就算是你长得像我初恋情人吧。”

她不知道他随口给出的这个理由是不是真的,如果是,这理由实在够俗套。而且闻江潮这个人,她也不觉得他是一个多情的人。恰恰相反,他更像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对人对事往往表现得缺乏热度。她从没见过他大声欢笑,也从没见过他发脾气,喜怒哀乐似乎与他没有关系,一张脸总是一派风定云静水波不兴的样子。

见了她,闻江潮脸上浮起一丝若有所思的表情。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想知道他在想什么,头一低,避开他的视线,径自换鞋进屋。厨房里有阵阵香气传出来,那是钟点工王阿姨在工作,餐桌上已经摆好了几道色香味俱全的精致菜肴。

王阿姨的一手小菜虽然烧得味道很好,但是朱璧今晚实在没什么胃口,只是勉强喝了一碗汤。闻江潮似乎也胃口欠佳,总是浅尝辄止。晚餐的气氛很沉闷,她不说话,他也不,两个人都沉默是金般地不发一言。

一顿饭将近尾声时,闻江潮才突然开口说了一句话——那是这个晚上他说的第一句话,有如闲谈天气般随口聊起的无谓语气:“朱璧,不如我们结婚吧?”

——不如我们结婚吧?

很简单的一句话,却让朱璧怔了很久。如果说这话的人不是闻江潮,她一定会认为对方在开玩笑。可是闻江潮——他绝不是一个会闲着没事跟她开玩笑的人。她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提出结婚,但可以肯定其中必有缘故。

下意识地,朱璧联想起上回喜筵上向千峰无意透露的消息,说闻江潮赶回北京探望生病的母亲去了。会不会是因为闻母病情很严重,恐将不久于人世?而宝贝儿子又还没有结婚成家,让她深感遗憾?或许闻江潮是为了满足病母的心愿,才会突然生起结婚的念头吧?应该是这样,他想尽快结婚,而她无疑是个最近最方便的对象。可是他想结婚,不代表她也想。

放下手中的碗筷,朱璧口吻冷淡地回答:“对不起,我不想结婚。闻江潮,当初我只答应做你的女朋友,可没有答应跟你结婚——如果你现在想结婚的话就另找他人吧。”

这天下午,向千峰打电话来向闻江潮“讨债”:“我说闻总,你记不记得你还欠我一顿饭?”

闻江潮想起来了:“哦,这几天没空,过几天再跟你约时间吧。”

“又要过几天,不行,今天你无论如何要挤出一点时间给我。不一定非要吃饭,晚上找个地方一起喝两杯也行啊。”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这么心急。”

“被你猜中了,是啊,我找你有事,今晚你一定要出来见我。”

闻江潮想了想没有再推辞,约了晚上九点半在静安区某家私人会所与向千峰见面。

晚上九点半,闻江潮准时到达了约定的会所时,向千峰已经早早地等在那里了。他不是独自一人来的,还带着一个很年轻很漂亮的女孩子。那女孩仪态大方,气质优雅,一看就知道出身很好。她自我介绍名叫许燕笙,主动伸出手,落落大方地和闻江潮握手。

许燕笙伸过来的那只手很美,肤色白皙,手指修长,指甲是半透明的粉红,所谓的纤纤玉手也就莫过于此了。这样美丽的一只玉手,很多男人握住后应该都舍不得立即松开。但闻江潮却近乎敷衍般地轻轻一握就马上收回了自己的手,回应她的语气也礼貌而疏远:“你好许小姐,我是闻江潮。”

原本只是一句客套的自我介绍,许燕笙却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嫣然一笑:“我知道,我认识你。”

闻江潮一怔,下意识地多看了许燕笙一眼。虽然不说话,但他的目光略带疑惑。他可以肯定自己不认识眼前这个女孩子,素未谋面。

许燕笙微笑地揭露谜底:“你还记得舒静吧?我是她的表妹。”

闻江潮听后表情有些发怔,似乎一时间想不起来谁是舒静。许燕笙脸上的笑容却保持不变,一派很有把握的表情等着他回答。

向千峰早就一头雾水了,情不自禁地加入谈话:“许大小姐,难怪你一定要我带你来见江潮,原来你早就认识他。喂,江潮,舒静是谁呀?”

闻江潮怔仲的表情开始一寸寸松动,似乎是想起来了,语气散漫地“哦”了一声:“一位大学校友。”

许燕笙一瞬不瞬地盯着闻江潮,轻启樱唇欲言又止,唇角是意味深长的笑容。向千峰看出了几分玄机,马上若有所悟地笑问:“我说闻总,应该不会只是大学校友那么简单吧?”

闻江潮叫了一杯酒,浅浅啜了一口,漫不经心地说:“就那么简单。”

许燕笙看定他问:“闻江潮,你不想知道关于我表姐的近况吗?”

“不想,她的近况和我有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