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傍晚,他们又来欺负它的时候,你出现了,你把那些小朋友赶走,还给它吃了一块饼干。小白很高兴,它的眼神都变得不一样了,对着你摇尾巴,样子很可爱。是你拯救了它,所以从那天开始,我就爱上你…”

项屿放开她,仔细地看着她的眼睛,像是想要确认她没有在唬他:“就为了…

这件事?”

“嗯…”她点头。

他抓了抓头发,一脸困惑:“你就为了一件…我根本都不记得的事,所以爱上我?”

“…不然你以为是你长得帅或者身材特别好吗?”她忽然有心情跟他开玩笑。

“…”他瞪她,没有说话。

“那么…实际上,这个…”她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肚子,“你到底要还是不要?”

项屿挑了挑眉,帮她系上安全带,冷冷地说:“你再问这种问题我要翻脸了。”

他发动车子上路,车内的气氛竟然有点尴尬,也许是被项屿刚才的语气吓到了,也许只是在想事情,子默转过头去看着窗外,一言不发。

“不如明天去民政局吧,”项屿忽然说,然后露出傻笑,“…顺便回家的路上可以去买个推车。”

她很想斥责他太夸张了,但最后,她还是淡定地点头,说:“好。”

于任之的信就在她的背包里,恍惚之间,她不再想把它烧掉或是听从蒋柏烈的建议用碎纸机把它碎掉,因为她开始相信、也开始喜欢上于任之的那句话:

“如果,在经历了失望、背叛、离别与放弃之后,你仍然充满了勇气,仍然愿意相信别人,仍然保有那颗纯真而善良的心,仍然相信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那么,奇妙的事就已经发生了。”

(完)

【番外】

沙漏

“你知道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吗?”一个身材魁梧但个子不高的男人在黑暗的小巷里点起一支烟,他用的是火柴,所以当火光燃起的一霎那,整张脸都被照亮了。他看上去约摸三十几岁,眼角已经有了明显的皱纹。

“…什么犬?”另一个高瘦的男人猛地抓了抓头,他比较年轻,样子有点莽撞。

“笨蛋,”魁梧的男人咒骂了一声,“叫你多读点书,结果整天只知道泡妞——生哥说过,女人是很危险的动物!你到底有没有听进去?”

“哦…”被训的人敷衍地应了一声,就没再搭话。

“现在的年轻人啊…”

“——好了,你到底想说什么?”

男人愣了愣,才继续道:“我是想说,生哥就像书里说的那种猎犬。”

“?”

“看上去很酷,但实际上没有那么可怕,只是一头普通的猎犬罢了——可是就在你以为他不可怕的时候,他又往往会露出可怕的一面…”

“太深奥了吧,”高瘦的年轻人又用力抓抓头发,“要是我没有理解错的话…”

“?”

“你的意思是说,老板是一只狗?”

“当然不是!”魁梧的男人掀手一掌拍在年轻人后背上,“我是想告诉你,从我第一天跟了生哥开始,我就知道他是一个不简单的人!”

“…”

“七号、八号!上班时间到了!”

一声怒吼从巷子另一头传来,两人连忙吸了一口烟,然后把熄灭的烟蒂丢进垃圾箱,快步跑进一座房子。那座房子共有三层,是一间热闹的桌球室,在这条霓虹闪灼的街上也算是地标。

这里的生意很好,常常人满为患,天气好的时候,客人就被安排在一楼大门口的露天长椅上等待,天气不好的时候,就只能站在稍显拥挤的室内等候区。即便如此,一到了周末的晚上,从四周食肆里出来的人们还是选择来到这里,度过一个愉快或不愉快的夜晚。

二楼是相对而言最安静的,因为这里只有一半区域对外开放,其余都是办公区,一张铺着蓝色绒面的美式球桌被围在办公区门口,即使楼下已经排队排到了黄浦江,这张桌子也仍然会被安静地保留着,桌子上方的灯是暗的,直到某个叼着烟的男人面无表情地拿着球杆出现——这个男人,就是施子生。

“生哥!”刚才在后巷的那个魁梧男人刚跑进一楼大堂,就看到施子生叼着烟从正门走进来,于是连忙刹住脚步上去打招呼。

“嗯。”施子生垂眼瞄他胸前的铭牌,上面刻着“八号“。

“老板…”高瘦的年轻人此时也跟了进来,愣了愣,抓着头发有点不知所措。

施子生点了个头,就走上楼去。他在记名字方面很没有天赋,却对数字敏感,所以总是习惯于给别人安排号码,以代替那些让他觉得无能为力的文字。

二楼办公区门口的墙壁上靠着两个人,一个叫阿孔,一个叫包纬,他们不是这里的老板,但奇怪的是,员工们却很听他们的话。

阿孔的名字很少有人知道,也许他说过,但反正子生是记不得了。他每天都穿得很正式,就像那些写字楼格子间里的职员,他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平淡,或者,干脆没有任何印象。可是当你被他算计了的时候,再看他的眼睛,就会发现那里面隐藏着的,是一个异常狡猾的灵魂。

包纬无论什么时候都让人印象深刻,因为没有人会忽视一个肌肉发达、眉角有疤痕,脸上写着“生人勿近”的字样的男人。但就是这个看上去凶恶的男人,却有一颗孩童般的心,常常让人哭笑不得。

“怎么才来。”阿孔。

“?”子生抬了抬眉毛,顺着他的视线转头望去,靠窗的那张桌子上有一个穿着亮黄色T恤衫的女孩正聚精会神地打着球,她手臂抽动,白色母球直直地向斜上方的黑球撞去,黑球滚进袋口,白球在岸边弹了一下,停在桌子当中。

好球…子生忍不住在心里说。

女孩直起身,对身旁的男人耸耸肩,男人尽管脸色不好,还是立刻拿出一叠钱放在桌面上,然后抱着球杆下楼去了。

子生看着那男人在自己面前转了个弯,消失在楼梯口,他认得他,常常在这里打球,球技不俗,也算是小有名气。

“这女人今晚赢了足有三千块,”阿孔吹了个口哨,“加上昨天和前天赢的,已经有一万三了。”

“…”包纬抬了抬眉毛,表情是一贯的严肃。

子生眯起眼睛:“你们的意思是,她已经在这里蹲了好几天?”

“是啊…”阿孔看他的眼神颇有怪罪。

子生想了几秒钟,吐了一口烟,便转身朝那女孩走去。她正在数钱,心情大好的样子,所以当一抬头看到气势骇人的他时,不禁愣得说不出话来。

“小姐,”子生用食指和中指夹起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叼在嘴上的烟,“这里严禁赌博,明白了吗?”

她看着他,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明白了就快走吧,以后别来了。”他对于可能给他惹麻烦的人,一向不太客气。

“你是什么人?”她的眼神充满怀疑。

“我——”

子生才刚开口,就被身后的阿孔打断:“小姐,不如你跟他比一局,不过我们不赌钱。”

“?”

“赌这个。”他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瓶洋酒,放在桌上。

子生吸了一口烟,眉眼微微皱起,额上有几条略显深刻的抬头纹:“你搞什么?”

阿孔却没有理睬他,只是伸手抬了抬鼻梁上的镜架,温文尔雅地问:“小姐,怎么样?”

穿黄色T恤的女孩放下球杆,不慌不忙:“他凭什么跟我赌?“

“凭他是这里的老板。要是你不敢,就立刻从这里消失,或者我们送你一程也可以。“

阿孔说这话的时候,神色还是一样的平静,但女孩却显然被他吓住了,过了一会儿,才僵硬地回答:“谁说我不敢…”

“好,”阿孔笑容可掬,“我们去那张桌子。”

他指了指子生专用的球桌,女孩起初有点退缩,但最后还是硬着头皮抱起球杆。

“喂,”子生拉住阿孔的手臂,瞪起眼睛,“别给我废话,让她滚…”

阿孔示意包纬带女孩先去球桌那里,后者照做了,于是他转头对子生露出一个微笑:“难道说,真正不敢比的人是你?”

“…”

“看到她刚才打的球了吗,我觉得她还满有两下子的,你…”他凑过去在子生耳边说,“不会是怕了吧?”

施子生面无表情地吐出一个烟圈,用夹着烟的那个食指戳在他的肋骨上,说:“好,我比。但你给我记住,我不是因为中了你那愚蠢的激将法才去的。”

说完,子生把烟随手丢进旁边的烟灰缸里,转身找球杆去了。

阿孔踱到那张专用球桌旁,等到子生拿着球杆过来,才慢慢放下四周的布帘。

“听着,规则是这样的——任何一方的球每进一颗,另一个人就要罚一杯酒,”他不知道又从哪里摸出两只喝白酒用的白瓷杯子拿在手里晃了晃,“五局三胜,如果子生赢了,你就必须从此在这里消失。”

他看着那女孩,又继续说:“如果你赢了…对不起,你叫什么名字?”

“…5169。”

“什么?”

女孩撇了撇嘴,像是有点窘迫。

“随便叫什么都可以,反正只是个代号而已。”子生不耐烦地挥了挥手。

“嗯…”包纬摸着下巴,自言自语,“‘我要69’…”

阿孔抿了抿嘴,继续说:“好吧,如果‘5169’小姐赢了,那么子生就再也不能赶她走。另外,如果有谁在球局结束前醉倒,就算输。明白了吗?”

球赛的双方当事人似乎都对“裁判”没什么好感,自顾自地用巧可粉擦拭着皮头,一副大赛将至的样子。

阿孔苦笑着摇了摇头,把两个白球放在白线上,说:“开始吧。”

子生和“5169”同时弯下腰,将白球击向底边,两颗球轻轻弹了一下,缓缓向中间滚去,最终,是子生的那一颗先停了下来。

包纬严肃地把白球放在开球的位置上,另一颗则收起来,然后双手抱胸立在一旁。

子生大力开球,五颜六色的桌球向各个方向滚去,最终,一颗全色球滚进底袋。

阿孔吹着口哨,把酒杯递给“5169”,她接过来,犹豫了几秒钟,还是皱着眉头喝了下去。

子生没有管他们,弯下腰左右观察自己的球路,很快又打进两颗。

女孩又喝了两杯,脸色有点泛红。

子生擦了擦皮头,全神贯注地瞄准,用力一击,一颗全色球进袋,但同时也把一颗半色球带了进去。

“哈,”裁判把两个酒杯全都注满,递给他们,“我想我刚才说的是,任何一方的球被打进,另一方就要喝,现在…呃,‘5169’小姐的球进了袋,所以你也必须喝。”

子生没有多废话,直接拿起来倒进嘴里,继续在研究自己的球路。但那女孩却喝得有点勉强。

随着两颗贴边球被技巧性地打入袋中,桌上很快就只剩下了半色球和一颗黑球,子生这才直起身,暗自得意地擦拭一下皮头,不经意地瞥了女孩一眼,发现她脸色不太对劲,于是他蹙了蹙眉,低下身子,尽管对不知天高地厚的对手有一丝怜悯之心,却仍然准确地将黑球打进了底袋。

阿孔和包纬并没有如往常那样礼貌地拍手,而是目光一致地看着某个地方,子生顺着他们的视线望去,‘5169’已经倒在椅子上不省人事了。

他把球杆放在桌上,直起身子,恼火地说:“看吧,麻烦越搞越大,我不管,你们负责赶她走,我不要在这里再看到她!”

“我晚上有事。”那两人异口同声地说,说完以后同时鄙夷地看着对方。

施子生眯起眼睛,这通常表明他已经没剩下多少耐心。

“我先走了。”阿孔和包纬同时起身,掀开布帘,在两秒钟之内消失得无影无踪。

施子生恨得咬牙切齿,却只能瞪着在椅子上醉倒的女孩,除此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酒吧的舞台中央有一支摇滚乐队正在卖力地表演,主唱戴着蓝色的假发,让人分不清楚是男是女,同样的,那声嘶力竭的叫喊声也雌雄莫辨。台下的观众们很疯狂,跟着音乐舞动、呐喊,好像此时此刻,整个世界就只是这样一个小小的舞台而已。

施子生依旧是叼着烟,吞云吐雾的时候,额上的抬头纹又显现出来,自有一番沉着的魅力。酒保把杯子放在他面前的吧台上,他掏了掏耳朵,仰头把酒杯里的红褐色液体吞进肚里。

包纬站在墙角不动声色地看着舞台上的演出,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跟这里的气氛格格不入,但有趣的是,他恰恰是酒吧的老板,一个脸上写着“生人勿进”的酒吧老板。

“我听说…”酒保凑过来在子生耳边大喊,但声音却依旧被舞台上的喧闹淹没了。

“?”

“他以前也是玩这个的…”酒保指了指不远处的包纬,脸上的表情说不出是崇拜还是好笑。

子生转头看了看像木头人一般立在那里的包纬,露出一抹微笑。他想起了一些事,一些他、阿孔以及包纬年少时候的事,那时的他们以为人生不过是一场叛逆的游戏罢了。逃学、抽烟、酗酒、打架…所有的一切都只是游戏的一部分,他们肆意地挥霍着,直到有一天早晨醒来,发现镜中的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坚强,于是人生再一次改变。

音乐骤然停下,昏暗的酒吧被白晃晃的大灯照亮,有人用扩音喇叭说:“请大家安静地呆在原地,准备好各自的身份证件,警察将会逐一检查。”

人群一下子炸开了,警察连说了很多遍“请安静”,现场才安静下来。子生看向包纬,他消失了。

子生不动声色地四处张望了一下,发现包纬的背影消失在通往逃生通道的走廊里,于是他在惊恐的人群中不慌不忙地起身,向那里走去。

走廊里的灯光仍然是昏暗的,子生走过储藏室和配电间的时候都停下脚步检查了一下,最后,终于在男厕所看到了包纬——他正在殴打一个看上去只有二十岁左右的男孩。

“老包!”子生走进去反手关上门,“你疯了?现在警察就在外面,你要教训任何人也别挑这个时候…”

他把奄奄一息的男孩从包纬手里拉开,拖到厕所隔间的马桶上,确认男孩并没有晕过去,然后直直地看着包纬。

“我看到他往洗手池里丢这个…”包纬把装着白色粉末的小袋子甩在地上。

“?”

“他是故意的,有人叫他这么做。”

子生低头看了看男孩,男孩恐惧的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

“你先出去,”子生从地上捡起袋子,撕开袋口,把粉末全部倒进马桶,抽水,然后用自来水把袋子冲洗干净,丢在垃圾桶里,“你是老板,必须得在外面,这里我来对付。”

包纬看了他一眼,转身打开门准备出去。

“你们在这里干什么?”一个穿着制服的青年警官就站在厕所门口。

“在这里还能干什么…”说完,包纬白了他一眼,头也不回地走出去。

“喂!喂!你…”青年警官大约从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

“放心吧,他没有逃,”子生微笑着说,“他是去见你们头了。”

低头从钱包里抽出身份证,递过去,然后自顾自地抽起烟来。

这时,隔间里的男孩呻吟了一下,警官诧异地走过去,边查看情况边问:“这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子生仍然叼着烟,不卑不亢,“我来的时候他就已经这样了,不信你自己问他。”

没等警官询问,男孩就低声说:“是我自己…不小心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