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常歌制止都来不及,本想说那一碗她已吃过了,看他吃得那般香甜,却更觉得耳根子热得厉害,拿了手边的包袱就准备往街上走。

岂料才踏出几步,面前忽横了一把明晃晃的剑来,常歌心上一惊,便听得身侧有人冷笑道。

“这位姑娘似乎对咱们哥儿几个很有意见啊?”

背后走出来的是方才还在对面吃面谈笑的玄溟鬼域弟子。常歌暗道不好,她明明已将说话声音压到最低,这些人既然连这细微都捕捉得到,料想功夫不差,加之又有那么多人,她一个恐怕应付不过来。

要不要服软?

“小姑娘……怎么现在又不吭声儿了呢?方才不是还说咱们狗腿得很么?”说话的是方才那个谈到安龙寺女鬼的高个男子,此刻嘴角微勾,面带挑衅。

“莫不是怕了吧?”另一个笑道,“若是现在跪下来,叫我一声爷爷,我倒还可以饶你不死。”

“诶……师兄,这么一个小姑娘,莫要吓着人家了,还是……叫一声‘好哥哥’我听着顺耳得多。姑娘,你说是么?”

眼见着那手指就要伸过来,常歌直觉恶心,忙偏头避开,却笑吟吟的拱手道:

“几位大哥好身手,想来定是很有本事。”

“哦?”其中一个挑眉笑道,“你怎知我几个很有本事了?”

“这还不简单?”常歌一手探进包袱之中,面上笑容不减,“几位仗着人多欺负我一个女子,想来是很本事了。”

说话间,她已从包袱里抽出双刀,刀刃在食指间飞速旋转,她手臂一伸正割了旁边那人的脸,瞬间,鲜血直流。

“混账!你这丫头,我看是欠教训!”那人捂着脸,又疼又觉得很丢面子,当即恼羞成怒,拔剑出来,欺身上前。

常歌微微一侧身,避开,冷笑道:“好啊,我倒要看看,你们玄溟鬼域的功夫有多厉害!”

作者有话要说:师父说师父说……非墨兄,乃要不要这么听你湿父的话啊~~~~~~目前俩主角还处在练级过程,此路肯定很艰辛= =||| 遇上的小怪不说,小BOSS也会很恶心的……呵呵……偶都说了要狗血天雷到底的……街上小混混调戏神马……哇咔咔…………【还可以再无耻一点吗 QAQ】话说。给老读者剧透一下:因为这是发生在《桃花》十年前的事情,于是,会有小时候的某某某?_

☆、初入江湖【四】

她言罢,两手双刀挽了个花,白刃闪动,斜里就往旁边那高个子刺过去,不想脚下又一抬狠狠踢中他小腹,那人只顾着注意她双刀走向,哪里会料到下面还有功夫,加之常歌身形灵敏,动作极快,这一脚挨得是严严实实的,疼得他龇牙咧嘴。

“臭丫头,让你尝尝‘飞云剑’的厉害!”

长剑破空,随着剑飞过来,他身子也急速旋转,剑同他整个宛若化成一体,这一招正是玄溟鬼域的绝学名为“飞空穿云”,难破之处恰在于它的速度,以及那攻防兼备的出招。

常歌眉头微皱,心知不能硬拼,忙仰后上身撑地,那剑锋就划着她身子之上过去,避得险险的。

那人觉被她当众羞辱,自是恼怒不已,一招不成哪里肯罢手,旁边几人也趁此机会出手欲拿她,常歌一面左避右闪,一面出刀迎击。她穿得不似这几位那般臃肿,本就轻轻巧巧,几位师父教她武功时也看准女子身形敏捷这一点,所传授功夫都是依着“快准狠”原则。

只见她这一跳,那一躲,出招又快,假动作亦多,分不清哪招为虚,哪招是实。

玄溟几人功夫并不比她弱,但由于被她弄得晕头转向不禁心里也有不快,拆了几招之后,便失了耐心,决心要动真格。

剑在手上招式甚多,四个人分别站在她东西南北方向,摆的是四象之阵,玄武位纵横前后,剑右手送出,刺她下脘。这阵法把她一个人围在中间,分明避开不了。常歌心里着急,忙腰上往左一挪,抛刀旋飞去割他耳朵,那人一骇,便向后闪了一步,正腾出个缝隙来,常歌暗喜,刚要冲出,占朱雀位的一个就踏过来堵住她,往旁边喝道:

“师弟,莫要分神!”

四把剑同时刺往中间来,常歌赶紧往上一跃踩在剑身,那几人顺势抽了剑,她身形不稳,摔在地上,刚欲起来,脖颈间就凉冰冰地摆了四个剑尖,一时只好不作动弹。

站最前面的那个脸上尚有血痕,此刻又带着笑,着实狰狞可怖。

“臭丫头,死到临头,看你还怎么能耐?”

“呸。”常歌狠狠瞪他,“你们四个同我一个打,赢了又算什么能耐?传出去,只笑你们玄溟鬼域欺凌弱小,贻笑大方!”

“这还不容易,亏得你提醒我们……”那人逼着剑迫近她咽喉,生生划了一道,“现下就一剑杀了你,死人可就传不出这事情了。”

看他这模样,俨然是卑鄙小人,说得出做得到,常歌慌乱万分,赶紧想对策,脑子却空白一片。感觉那剑锋似乎又往脖子近了一寸,撕裂皮肤的疼痛骤然传来。

正在这时,身后蓦地传出一阵巨响,常歌同那四个青衣人皆不由往后看,哪知还不等他们回头,胸口处一块大石斜飞打过来,四个人哀叫一声齐齐栽倒,其中一个还想挣扎着起来,非墨飞起右脚踢他的头,顿时就将他踹出血来。

常歌拍了拍灰,跳到他跟前,抚掌笑道:“踢得好踢得好。”

非墨望了她颈项处尚流血的伤口,不禁一愣,伸手便去抹,“没事吧?”

“没事没事,小伤而已。”大仇得报,她喜不自禁,连自己都忘了还有他这么一个存在,常歌得意地俯身下去,用刀刃拍了拍那已被划了一刀的人。

“怎么样?你现下还有什么话要说?干脆,我再在你脸上补一刀你看如何?啧啧……到时候丑了,没人看上你,娶不成媳妇,你家可就要绝后了……”

“你……你这小畜生!”那人啐了一口,骂道,“你们背地里偷袭,算什么英雄好汉!”

非墨眉峰轻蹙,上前一步沉声问道:“你骂她什么?!”

“……骂她,小、小畜生。”显然看他脸色那边阴沉,料想是动了怒,那人本就对他有些畏惧,仍强装镇定,“怎么了?你爷爷我适才就是这么骂的!”

“你——”

眼见他论起拳头就要打,常歌忙拉住他,眼神示意他不要乱来,继而想了一想,拈着青丝对那人笑道:“这位大哥说的是,你倒提醒了我……方才是谁说死人可传不出坏事的?不如……”她慢慢抽刀步步逼近,“我现在就杀了你们!”

“诶诶……姑、姑娘饶命……”周遭那几个晓得常歌定然心狠手辣,面容已有惧色。想方才中的这一击所承受的内功足有五层,如今早已是身负内伤,再无力还手。

“饶命?那你还不快滚?!”

“是是是……马上滚,马上滚……”那几人说罢,连忙拖拖拽拽,连滚带爬地往街口跑了。

常歌收了刀,瞧着他们那狼狈的背影摇头笑骂道:“缩头乌龟,也不怕叫人笑话。”

看她脖子上的血已凝固,非墨几步上前拉住她,关切道:“小伍,你的伤怎么样?”

一提起这伤痕,她立马往颈上一摸,又疼又许多鲜血,想来此刻定是恶心得紧。她咬了咬下唇:“这几个混蛋,割得真深,当真是要杀了我不成。”

“我看先止血吧,我这里还有上次你给的金创药,先包扎一下,止血吧。”他说罢已然从怀里摸出药瓶,作势就要沾了往她伤口上涂。常歌一惊,忙挥手道:“不可,不能擦这个。”

“怎么?”非墨莫名不解。

“诶,金创药不能乱用的。倘若涂了,指不定要留疤,我包袱里有别的药,等会找间客栈住下,我自己擦就是。”

“不能乱用?”他越发茫然,“留了疤又怎的?我身上也有许多疤啊。”

常歌没奈何地往他脑门上轻轻敲了一记,“你笨呢,我是姑娘家,若是留了疤,这么明显的地方,以后怎么嫁的出去啊。”

“留疤同嫁人有什么关系?”

“因为……”她愣了半晌,倒是没寻到理由,只得敷衍道,“诶,跟你说不清。”

“哦。”横竖他也不是特别想知道,“还是先寻个客栈,把你的伤处理一下为好。”

“不急不急,我问你……”常歌双目亮晶晶地看着他,“你这一身内功是跟谁学的?你师父么?”

“内、内功?”非墨怔怔地望着她,“什么是内功?”

“……”常歌颇有些失望地抿了抿唇,忽而脑中一闪,嘴角一勾,飞快拍了一掌在他胸口,果不其然,只觉有一股气力将她掌风弹了回来。

非墨自不知她此举是何意,但看她吃不住往后退了几步,倒是好心拉了她一把。

“小伍,你……打我做什么?”

常歌挣开他的手,上下又瞧了瞧他,笑道:“你真是傻啊,看来你师父把他一身功力于临死之前都传给你了,你啊,白白捡了个大便宜……还那么愣愣的。”

“是么?师父几时传给我的……我怎么不知道。”平时只道是有一丝无名气体在丹田之处起起伏伏,偶尔又热得浑身出汗,这便是所谓的内功么?

“你知道才奇怪了。”常歌抱着臂摇头笑他,“空有这么好的内力不用岂不是浪费了。改日我找个人教教你。”

“先找客栈投宿一宿吧……”她俯□去拾地上的包袱,又将手里的刀收鞘放好。

“嗯。”非墨将背后的剑收紧,刚要举步往前走,不想常歌半途就拦住他。

“干……干什么?”他略有心虚地挪了一步。

“少来了。”常歌往地上的大石头瞅了一眼,“别以为这点小动作我瞧不见,说好的还有三天呢,赶紧绑好,不许耍花样。”

“小伍……”他低头轻轻唤了一声。

“叫小六都不行……你一个大男人,说话怎么能不算话!没听说过‘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么?”

“啊?”他茫然地抬头看着她,“什么冻什么三尺?”

“……”常歌咬了咬牙,气得跺脚,“总之,你给我绑上,现在,立刻,马上!”

脖子上的伤淌了不少血,常歌坐在铜镜之前,小心翼翼地将伤口清理了,而后涂上她师父赠的瓶“雪花玉露”,即便是止痛清凉的药膏却仍疼得她龇牙。纱布绕着脖颈缠了数圈,往镜中看去模样甚是古怪,她捧着铜镜轻轻叹了口气。

若是中秋过了,爹爹还不派人来找她……她便这辈子不回家去,就在江湖上闯荡。

什么富家千金,什么大家闺秀,也不过是旁的人说来哄她爹开心的罢。到底这些话听着是好听,其中可信的又能有多少?与其这般,倒不如那个傻子说话还真一些。

门口突然传来几声沉沉的响声,类似什么重物在地上摩擦,极其缓慢。

常歌好奇地支起身子来,待得仔细一想就明白什么来,偷偷掩嘴笑。

不久果然便听得那小二在门外叫苦不迭。

“这位客官呐,您好好的走路,作甚要带着两块石头,这这……这别说磨坏了咱这地板,就是声儿也吵着别的客官休息不是?”

继而就有人不安又慌张的道歉:

“实在对不住……小二哥,我只住一日,明日就走。”

“您……您就不能卸了这石头?”

“我在练功,朋友说了,不让卸的。”语气听着倒是很委屈。

“练功?……这……算是什么奇怪的武功?”

常歌放下铜镜,起身出去开门。

“小二哥!”

“诶诶诶,来了。”那小二飞快奔了过来,恭恭敬敬地对着常歌笑道,“这位姑娘有什么吩咐?”

常歌拉过他的手,稳稳当当地放了一小锭银子上去,温言笑道:“这是我朋友,打扰你做生意实在对不住。不过他这两块石头扔不得,还望见谅。”

“哪里哪里,姑娘太客气了。”掌心的银子冰凉得可爱,小二哪里还顾得着别的什么,点头哈腰地献殷勤,“姑娘有别的什么需要没有?要不要小的烧热水来您洗个澡?”

“不必了,我还有事要出门。”

“好好好,小的不打搅姑娘你了。”小二甚是识相地倒步子往回走,把玩着手里的银两,路过非墨身边时,还伸出大拇指来佩服万分地朝他鞠了一躬,看得他一头雾水。

待得他走远,非墨才奇怪地走到常歌跟前,问道:“他作何向我行礼?我似乎……没帮他什么。”

常歌禁不住笑出声:“他哪里是向你行礼,他是向银子行礼呢。”

“银子?你给他银子了?”

“嗯……不说这个。”常歌拉住他亦往楼下走,“我带你上镇子上走一圈。”

“哦。”他习惯性地应答,然后又问,“走一圈作甚么?”

“诶呀,你问题真多……让你绑两个石头又不是绑着玩的,就那么原地站着能有什么用处?多走动走动才好。”

介于下楼时若不仔细注意着点,恐怕这两块顽石极有可能将阶梯砸碎,非墨一手抱了一个在怀,谨慎地下了楼。

尚未到午时,外面的日头暖融融的,阳光金黄炫目,不会太冷也不会太热,倒是正好的温度。常歌遮着眼睛四下里望了望,继而回头对他笑道:“看杂耍去吗?”

知道她恐是玩心又起,多半拉自己出来倒是假的,非墨只微微一笑,顺着她心意点头:“去。”

常歌听罢,方兴致勃勃地拽着他往西街走。

“小伍。”非墨拖着石头走得极慢,却忍不住叫她。

“怎么?”

“你……”他犹犹豫豫地问,“脖子上的伤可还疼?”

“不疼,好多了。”常歌倒是没怎么在意,随便伸手摸了摸,“就是不好看,瞧着别扭得很。”

“呃?”他怔了怔,“是么……我怎么看着……挺好。”

作者有话要说:非墨同学表示,他又出来卖萌了……囧rz马上即将进入此文第一个支线剧情,以及迎接第一个配角可控人物……【神马?你说那个昙花一现的小顾?叉腰笑之,区区炮灰坏男配,一向是不做可控人物滴……】这篇文相比偶以前的文应该会比较轻松一点(当然还是虐滴于是……让偶们继续武侠下去吧……吼吼~

☆、谁家小子【一】

“这算得什么好看不好看?”常歌停下脚来,指了指脖子上一圈一圈缠着的白布,叹气道,“僵尸一样。”

非墨本倒不觉得有什么,反而听她这么一说也觉得很像,忍不住就笑出了声,常歌心头不悦,沉了脸瞪他。

“你还敢笑?”

他忙收了笑容,抿着唇在原地瞅她。

阳光正好不偏不倚照在他身上,那双眸子含星般蕴光,一时竟将她看得极其不自在。常歌往身后退了一步,侧过脸转了话题:“别、别看这伤了,我瞧那边似乎有好玩的,过去凑凑热闹……”

再过不了几日就要到中秋,街上少不了卖制月饼的食材,红豆绿豆芝麻,常歌样样都上去挑着看了看,可惜却不满意。

到底这地方小,比不得东京汴梁,寻常的这些东西都不怎么新鲜,更别说做出来的月饼好不好了。

伏雪镇最美的当属冬季,眼下不过仲秋,四处还都挺普通,并不是很出彩。加之路上的小玩意也没什么有趣的,逛了一圈常歌已觉得乏了,反而非墨盯着那杂耍的人佩服不已。

常歌拉了拉他衣袖:“走吧,我有些饿了。咱们还没吃午饭呢。”

“小伍。”非墨一边跟着她走,一边还念念不忘的回头看,“你看那个人,能用胸膛顶着那么几块大石头,是不是就是内功?”

常歌满不在乎地摇头笑道:“就那个还内功呢?你要喜欢,我回去也玩给你看看。”

“这个功夫……很简单吗?”他茫茫然地挠了挠头。

“一般街头杂耍都这样,谁家卖艺不玩点新奇的?”

“是么?”非墨提了提手里的剑,回想起从前的些许事情,“我记得,当年师父同我就不是这么卖艺的。”

“咦?你们还卖过艺?”常歌觉得有意思,老听他提起他师父,本以为是个很生严肃死板的人,不想还干过这样的事。“你们是怎么做的?”

他闻言,微微一笑:“我们是去契丹城镇的街上卖艺的。那时,师父还同契丹人打了起来。”

“打架?”常歌愣了愣,“好好的,为何要打架?”

非墨垂下眼睑,唇边仍带着淡淡的笑意,看着脚下的路,“我当时还小,只听师父说,他们契丹人瞧不起咱们中原的武功,他虽不能于战场之上报效国家,却也不能让我大宋被这等蛮夷欺辱。”

“说得好。”常歌拍了拍他的肩,“那后来呢?你师父他打赢了吗?”

沉默了片刻,他眉峰轻拧,眼底暗淡,摇了摇头:“没有。他们人多势众,师父一人敌不过……受了很重的伤。

“可惜我年幼帮不了师父什么忙。听得那些契丹人不停的说话,虽听不懂,不过看师父脸上的表情,必定也不是什么好话。”

他袖下的拳头猛地捏紧,淡淡道:“我立过誓,终有一天,会雪当日之恨。”

听得他话语里满是惆怅忧伤,料想是对他恩师思念之极。常歌不觉也收敛了些,静静地没有说话。

幼年时候被父母遗弃,遇到这样一位师父细心照料,又传授武功,如今伤感也是情有可原。只是造化弄人,他现在师父也去了,孑然一身,性子又那么简单,倘若以后真不管他,只怕会给人欺负的很惨。

到时候,无论如何也要叫几位师父收了他做徒弟才好。

常歌颔了颔首,暗下决心。

咸平二年。

且说道大宋同辽的关系,那当真是微妙得很,自幽云十六州被夺之后,两国交战似乎便未曾停息。二十几年来,数场战役中,大宋吃败许多,因得契丹人生于苦寒之地,自小在马背上长大,又以游牧狩猎为生,个个生的壮猛,自然比起中原人要厉害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