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被麻翻。)

:仍然仰头望天,心中一直在疑惑一个问题:家务是什么?

:好吧,请问你们认为夫妻相处之道是什么呢?

1:当然是相互尊重,相爱,互相迁就和磨合。(一脸专家状,而且看来像过了金婚似的。)

2:什么是相处?我就知道从看到他在跳楼的那一刻开始。我的基因和我的生物本能就对他潜在的气味和气场采生了强烈的兴趣,然后是性的冲动,之后很河蟹,荷尔蒙至今持续分泌。所以你所谓的相处之道,我觉得是命运。

1:妇人之见,你一会儿谈科学,一会谈命运,女人天生就是混乱地。啊,报告66,这是采访。她怎么能随便咬人!你也不管管。

66:兔妈,给个面子好不好?

2:我已经给你面子了,只咬出牙印,没出血!

1:持续惨叫中……

66(抱头):兔妈,求你让他止住噪音吧!

2:(笑得暧昧,就是挑眉挤眼的那种)然后附在股神贝耳边。偷偷说了些什么。股神贝立即止住悲声。腮犯桃红,尖叫一声:呀,你说脏话,好讨厌哦!

66茫然的看着这一对被采访者,兔妈见66的蠢洁状,低声笑道,“女人嘛,一定要掌握控制男人的手段。知道怎么以有让他在暴怒中也有向往。改天兔妈教你。免费的,我还有相对应的毛片。明天如何?”

66愕然,然后反应,然后脸红,然后还蛮好奇的,但是---正事要紧。

66:读者强烈要求知道你们的爱情故事是怎么样的?难道只是一跳钟情,兔妈看到股神贝欲跳楼地英姿,就一下子爱上了?这爱情的基础也太脆弱了?

1:谁跳楼了?!(怒)你们就听兔妈的一面之词吧,明明是我想上楼顶看看景色,你不知登高望远吗?在视野良好的地方,人的心胸也会开阔。至于当时我的投资有些困难,那也是正常地呀,大人物中有哪个是一帆风顺地。

黑屋众:大人物没有被包养的。

1:被包养的是老白!(更怒,额头和脖子上的青筋都爆出来了,可怜见儿的。)我们是一见钟情好不好?

底下嘘声四起,股神贝露出真理只在少数人一边的神情,就好像要英勇就义似的。

66看向兔妈,寻求真正的答案。

2:(挠挠头)这个嘛,我也不太知道,当时见他要跳,又见他也像一有为地青年,就算他大小是条性命,能救就救吧。救下来一看,还挺顺眼地,就拿来自己用一下。话说,我帮他平了仓,他以身相许也是正常的。一用之下,觉得还蛮和意地,之后就这么过下来了,现在看他越来越顺眼,揍起来也顺手,就舍不得扔了。很混乱吧?很没有道理吧?也许男女之间的感情就是这样,如果能那么简单就说清楚了,爱情也就没什么意思了。但我坚持认为66你应该上我的课,驭夫之术还是要学的66:你那是房中术好不好?(心里暗语,没敢说出来。)

2:为了保护体力上和生理上纯属天然受的女人,我搜集了好多种古代方法,让女人快乐,就是兔妈的天职呀。(也是心中暗语,怕吓到66。天哪,这是她第一次大发慈悲。)

66发现自己再度跑题,连忙翻到采访稿的最后一页,打算随便问几个问题就结束,毕竟兔妈那样的人不是她能对付的。当初就应该想到,以后还是让有经验的人来吧?或者是堕落的至高神?要不律师II也行。

66:最后一个问题(露出阳光灿烂的笑容),我打算写以你们为主角的故事,是中短篇,可不可以和你们相处一段,观察你们日常的行为。

1:这个不太方便吧?(心中狂喜,代表自己心思的小人在脑海中翻了好几个跟头。哈哈,还没泡过女作家呢,这回要大显身手,看老白还敢轻视自己吗?都是被包的,他得意个什么劲,不就是他那女人年纪大点,宠他一点,不像自己这样,经常被打骂嘛。)

66:不方便就算啦。(失望中。)

1:是不太方便,但为了婚姻教育事业,为了66的写作人生,我觉得做为朋友,还是应该牺牲一下。(说得很是大义凛然,大概因为经常威胁要跳楼,脸上自然流露出悲壮之色,还本能的往下看看,然后发现自己是坐在沙发上,顶多以头撞地,但那样杀伤力不大,所以结论是,不摔。)

66的目光望向兔妈。

2:三P吗?好呀好呀,你罩杯多大,D以下偶要考虑一下。

66:(叹气)你没救了兔妈,你总是想到下三路上。

2:(笑得很妩媚)职业习惯,呵呵,职业习惯。那么你什么时候写我们?

66:先写林泽丰。因为男主第一,之后书中的人气配角,一个也跑不了!

这时候,只有在这时候,6才露出邪恶的笑容。

(注:对兔妈和股神贝的采访,是接着上回的采访上,也是外篇,不喜欢看这种小品文的没关系,明天开始把主角配角,连番拷问,相信大家会喜欢的。)

事件发生时间:一桌麻将之夜。

事件发生地点:蔷薇小区某栋大大厦,也就是于湖新的住所所在地。

事件发生契机:于湖新要当众宣布打算和豆男正式交往的时候,但她还没说话,已经被敏感的林泽丰发生现,所以林大人当机立断,把于湖新拖到了天台上。

“放开我!”于湖新奋力挣扎,但没有用,空有一身漂亮的招式却使不出来,现在遇到一个使蛮力,而且蛮力还很大的男人,她无计可施,生生被拖到楼顶天台。

这让她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自己好像是被强抢的民女,或者是正要被实施****的无辜少女,惊慌喊叫着被拉到黑暗无人处。

不过奇怪的是,她并不害怕,心里反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想知道这男人究竟要干什么。要不然的话,哼哼,就算林泽丰力气大,她也可以使点古怪的手法,掰断他手指还是有把握的。

唉,于湖新真善良呀,懂得给人自新之路。

她这样想着,却不知林泽丰此时怒发冲冠,恨不得掐死她才好。至于为什么这么生气,这么愤恨,是因为这女人要宣布选择那个什么窦楠吧?他是为弟弟不值,秀是多么了不起的青年才俊,现在倒过来追求这个一无是处的普通女人,还居然被她弃选吗?

这世界还有没有天理了!

他为秀生气。是--为了秀而生气吧?一定是的,不然还是为了什么?刚才秀的样子让他心疼,他这个弟弟从小到大都硬气得很。最紧张地时候总有习惯要咬大拇指,孩子气的行为,但那证明秀真的动了心。

他身为人家的哥哥,是该为弟弟争取的吧?但不知为什么,他这么想的时候还是不开心,所以怒上加怒,怒火攻心,想把于湖新这个女人捏成一只小蚂蚁大小,然后放在手心。让她永远逃不掉,他说东,她就得往东,他说西,她就得往西,那样的话,他会平静一点。

当然,这是为了秀。绝对是的!

没眼光的女人,窦楠有什么好?好吧,他是个在事业上了不起。在社会上也混得风生水起地人,看来素质--不带偏见的讲--确实很高,但于湖新这只小狐狸精也不能见异思迁不是吗?她不是先看上的秀吗?没看出来她这样土土怂怂的丫头,居然也是你抢我夺的。

她有什么好?一点也不好!除了--有时候有点小可爱,让人心头颤抖个不停,气不得,恨不得,打不得,骂不得,直想把她关起来。或者踢出银河系,到一个只有他知道的黑洞里受罪。这样才解气。

而且,她那年纪,厚,配秀都好像老牛吃嫩草,现在居然要学人家玩姐弟恋?从年纪上看。$$她和他才合适--

想到这儿。林泽丰一惊,觉得自己的思维有些漫无边际了。最近他的思维经常会发生跳跃性波动,这可是之前从没有过的,一定是受了于湖新的影响。

这女人是病毒,应该彻底杀死!

他心里咒骂着,完全忽略了这气愤之后地情绪,那种情绪名曰妒忌,俗称吃醋。当他感觉到于湖新要宣布什么的时候。其实他比自己的弟弟还要紧张。本能的想要阻止,本能的觉得只要让她的决定不说出口。一切就都是还有可能的。

“啊。”头脑发热中,林泽丰只听到身边的于湖新轻叫了一声,又羞又惊的样子,身子也往他身后躲。

他定晴一看,赫然看到一堆白花花的东西在扭来扭去。他气得眼神一时无法聚集,但凭那些嗯嗯啊啊地声音,他也知道,他们是遇到打野战的情侣了。

天台的大门是虚掩着的,他想也没想就闯进去了,现在他很尴尬,同时又觉得于湖新的反应实在很好玩。果然是个处女呀,而且是土包子处女,见到这种情况也惊成这样。不过话说回来,听说看到人家办事会走霉运的。

这不,这一对不良青少年男女不但没有半点羞愧,反而怒气冲冲地兴师问罪来了。

于湖新很生气,他则在开始时沉默不语,因为他地脑海中出现了一幅很香艳的画面,呃,那个女的好像是于湖新,而那个男的--居然是他。

一定是受刺激了,男人嘛,本能上就有兽性的冲动。最近太忙,已经很久没和女人在一起了,所以他的身体反应才那么强烈吧?幸好于湖新没看出来,不然丢脸死了,而且在见到这激烈床战的瞬间,他的脑子也乱了。肯定地,否则为什么会突然出现性幻想?而且对象是于湖新!

不过嘛,根据他以前地经验和经常观察模特素质的眼睛,他看得出于湖新地身材应该是不错的,虽然没有模特的身高,但四肢匀称,肌肉结实又不突出,该丰满的地方还很丰满……

林泽丰,你在想什么?先解决眼前的事要紧!

脑海中突然窜出一个冷冷的声音,打断了林泽丰一见到于湖新就不受控制的思绪。他曾经强烈怀疑这女人的磁场跟他是极度排斥的,否则不可能对他施加这样的影响。他不是大学生了,他见过也经历过太多的爱恨和生死,本来以为早就心如止水,还可以使水面冰封,但第一次相见时,于湖新把他扑倒,似乎冰面就出现了裂纹。

他脑海中混乱的想着一些自己的事,而此时那对嚣张的小情侣正对于湖新挑衅,他看到于湖新被气着了,忍不住想摆威风给她出气。于湖新,他可以欺侮,别人欺侮就是不给他面子。而对付这种不良少男少女,根本不需要任何力气,他天生的气势就能把他们吓跑。

不过,果然他是老了,没料到现在年轻人的狠决,这两个该死的小崽子居然把天台的门锁上了。好了,这下暂时不能离开了,真郁闷。但是,似乎也有点欣喜似的,因为可以和她单独在一起。呃不,是单独的,安静的,开诚布公的,坦率的谈一谈。谈谈她要怎么对待秀的问题。

争吵,那是预料到的。

发脾气,不讲理,那是早就肯定的。

但是,没想到天降大雨,他只好和于湖新共挤在一块雨篷下躲避。

那一瞬间,他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世界上已经没有人类了,就他们两个,地球要毁灭,也只有他们两个。他们就像两个最孤独的人,寻觅了很多年,现在才明白必须依靠在一起才会感觉心的完整。

从来认为自己已经磨炼得冷酷冷血而且从来没有童年的,而这一刻,这个和“讨厌的女人”独自相处的雨夜,他的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竟生出一些浪漫的念头来。

发生时间:雨夜

发生地点:天台

发生时的情况:林泽丰和于湖新别别扭扭的依偎在一起躲雨,但表面平静,内心各有想法。我_看书斋

从楼顶望去,只见天大地大,空气在这样的时节里显得清冷难奈,而小小的雨篷下却有着一抹说不清的温暖,沁人心脾的,如雨丝一样细细的、缓缓的,滋润了心田。

林泽丰闭目装睡,雨夜中的脸沉静异常,但心中却平静不下来。

他喜欢这一时刻,很奇怪的感觉,其实于湖新那个可恶的女人并没有和他太亲近,只是挨着他坐,他就奇怪的感觉温暖。

这感觉多么平凡,可他却从来没有过。

母亲去世得早,父亲表面上很花,女朋友无数,但他其实是个大情种,自母亲去世后,父亲的心也死了,再没有爱过其他女人,当然也不可能再给他和秀找个继母。

而且,那时他们CES风雨飘摇,随时可能会倒闭,如果真到了那一步,父子三人就要面临睡大街上纸箱、每天吃垃圾的命运,所以父亲拼命支撑着公司,咬紧牙关,一次次在生死边缘走过。

父亲曾说,如果只是自己,也许他不会那么努力,也许就找个看墓地的工作,每天陪着母亲。但是他有两个儿子,作为一个父亲,把儿子教育成人。让儿子过温饱的生活是最基本的条件。

“做个父亲不容易。”有一次,父亲累得连饭也吃不下时,这么叹息着对他说。

他没说话,但心里明白,父亲做地很好,是个很好的父亲。在那种恶劣的商业环境下,如果换做另一个人,可能早就撑不下去了,也许还会抱怨那么多的打击和那么多的困难。可父亲坚持下来了。

所以当父亲把CES交到他手里时,他发誓要把这间公司做成亚洲最大的奢侈品公司,把那个阶段对CES步步紧逼的时代和城园打垮,要林氏的金元帝国无限扩大。

为此,他愿意牺牲一切,包括爱情。或者说是感情,因为他对京子的感情不是很强烈,与后来看到秀爱得要死要活时地样子完全不同。

当父亲提出要联姻城园时,他脑海中闪现出一张漂亮宝贝的脸。那张脸完美无缺,那个宝贝举止优雅。受过良好的教育,上流社会淑女应该会做的一切,她都做得很好,这样的宝贝是个男人见到就会动心,娶到这样的女人,大概是一个男人的梦想。但因为他从小就与这个宝贝认识,所以充分了解她自私冷酷的本性,骄纵任性的行为,虚伪可耻性情,还有。她没有一颗柔软温暖的心。

正因为知道本质,并且见惯了她地美貌,所以他才能无动于衷吧。可偏偏就是这种冷漠,吸引了这个漂亮宝贝,也就是袁爱的注意,或者因为他的傲慢挑衅了她的骄傲。于是她决定不惜一切嫁给他。征服他。

有钱的男人不需要爱情,刚才他在和于湖新争吵的时候说了。而在年轻的时候,他还认为过分追逐漂亮女人是穷男人才做的事,因为有钱男人见过太多美女了,只要有点品味,绝不会只被女人的外貌吸引。

所以,他对袁爱的美丽并不十分看中,虽然有这样地女人在身边。很是满足男人的虚荣心。不过父亲说这对生意有帮助。尽管城园合作之心并不诚恳,有可能还是要借机吞掉CES。但相同的,CES会赢得喘息之机,还能获得一次绝好的机会。

考虑到这些情况,他决定答应婚事,尽管这样做对不起已经谈婚论嫁的女友京子,但为了公司,他可以牺牲一切,他早就有这个觉悟。剩下的,只是对京子经济上地补偿吧。

不过,这所有地一切,父亲、公司、袁爱、京子,甚至秀,都不曾让他觉得温暖过。大概也是这种生活经历养成了他冷酷、傲慢、强硬的个性,一个心理学的朋友说他精神强悍的外表下隐藏着紧张,说他还肌肤焦渴症,这是幼年时缺乏爱抚,并且长期处于不安全环境中造成的。

那医生建议他应该增加抚摸和亲吻的次数,这样他的心理上会得到安慰,还说这世界上的人都有精神上地问题,否则就不是人类了。

他对此嗤之以鼻,虽然回想起来,小时候确实非常渴望父亲能抱抱他。想那时候,他只有六岁,秀只有两岁,可是他们没有父母亲人,没有朋友和小狗,只有大得可怕地祖屋,还因为债物而没什么家具摆设,那是父亲坚决不肯卖掉的,

他们有地,只是父亲匆匆的背影,还有佣人冷漠的目光和厌恶的神情。那佣人是父亲特意雇来看管他和秀的,是个阴沉的欧巴桑,经常背着父亲打他们,不准时做饭,还偷东西。

其实,童年的日子中,他每天都很惊恐,总觉得世界大,而自己太小。尽管他后来学会反抗,才六岁就懂得保护秀,被那个佣人推倒打翻好多次,仍然拼命跳起来嘶咬她,用幼儿唯一的武器攻击她,最后因为眼神可怕而终于为自己和弟弟赢得了不再挨打,并且定时吃饭的权利。

但他并不怪父亲,他知道父亲这么忙碌辛苦是为了什么,他觉得自己也是男人,可以保护弟弟,帮助父亲。从六岁开始到现在,他习惯了什么事都自己面对,就算对很害怕的狗也是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奢望温暖是不可能,也没有任何意义。

只要够有钱,只要够强大,只要够厉害,他就可以解决一切,这是他从小到大形成的观念。

可是为什么,在这一刻,在这个细雨之夜的天台,当身边倚着一个一直针锋相对的“讨厌”女人,他会感觉出从未有过的温暖呢?而且惊讶的发现,原来他不是不需要,而是太需要这种温暖了。这简直是醉人的,让他希望时间停止,尽管身边的女人不是他喜欢的。

是----不喜欢的吧?

他不能喜欢,这是秀所喜欢的。从小到大,秀一直被他保护,他习惯了所有好的东西全给弟弟先挑。

那么,他不喜欢这个女人!

只是,为什么于湖新会给自己这种从未有过的温暖感觉呢?真是奇怪,他们一直就不对盘,而且她现在身体僵硬的倚着他,显然也对他不那么喜爱。

林泽丰想到这儿,悄悄看了一眼于湖新,用激将法的语言让她再靠近了自己一些,同时心中浮现出一句话:抚触传达我的爱。

他现在很想抚触某人一下,能够化敌为友最好。不过---还是算了,这女人练过武功的,万一他毛手毛脚,不对,是抚触传达我的爱,而她误会了他的意图,把他的手打断怎么办?这事她做得出。

算了,省省力气吧。

林泽丰重又闭上眼睛,没留意自己唇角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

温暖真好呀!想必于湖新也感觉不错,因为她渐渐放松了,并且伏在他的腿上睡着了。这让他有一点小小的快乐,因为这意味着他让于湖新感到安全,人不是在安全的环境下才会毫无戒心的安睡吗?

发生时间:CES夺得世界十大奢侈品亚洲巡展后的庆功晚宴上

发生地点:某金碧辉煌的大厦十层

发生契机:于湖新答应林泽丰假意和林泽秀交往后,林泽秀邀请于湖新为女伴,参加宴会。我^看书^斋

于湖新挽着林泽秀进入大厅的时候,赢得了很多人的注目。

不过,于湖新同学是很清醒的,她知道那不是因为她有多么惊艳,而是因为秀。这男人太出色了,无论到哪里都是众人注目的中心,像一个光源般让人无法忽视。

不仅如此,于湖新还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别和太出色的男人站在一起,这样不但不会增加自己的光芒,还会让自己成为众雌性动物目光神箭的靶子。从走进大门,她就受到了非凡的洗礼,如果眼光可以杀人,她早死了很多次了,而且会死得很惨。别说她这么大个目标了,有些女人的恶毒目光能杀死飘过眼前的一切生物。

天哪,太可怕了!但是,感觉也很爽,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当初对电视中的秀一见钟情真是傻,这样的超完美男友,拥有并不是幸福,而是折磨呀。还是林泽丰好,虽然长得也不错,身材似乎因为喜欢体育运动,比林泽秀还好些,但他态度恶劣,言语生硬,那傲慢的举止更是拒人于千里之外,这样的男人除非有自虐倾向地女人。....甚至想自杀的女人,应该没人敢主动往他身边凑和。

想到这儿,于湖新的目光找到了在与人谈话的林泽丰,见他穿着休闲式西装,配着略黑的肤色,显得非常帅气,可是他身边的气场是“绝女型”,所有女人都站在他三米以外,整个衣香鬓影。其乐融融的宴会厅,只有他那边显示出冷静高贵的商务气息。

唉,这个男人,这样累不累呢?就放松一下,他会死吗?而且可恶的是,她精心打扮这么久,算不上美丽,也有几分可爱,这死男人就是当她透明,完全熟视无睹。不过算了。他从来都对她不屑一顾,随他去吧?反正他地关注对她来说并不那么重要。

其实,刚才林泽秀去接她的时候,目光中有惊艳,但她清醒的知道,那只是在自己突然这样盛装打扮的前提下,一个男人见惯了你的素颜,你突然精致一下子,他一定会觉得你很美丽。但这只不过是因为对比才产生的差别,此时把她扔到全体精致的淑女堆里。她就仍然变回了平凡。

不过她对此并不介意,因为她对秀已经没有了企图,所谓无欲则刚,她不想成为秀的心上人,反而坦然了许多。....而秀因为一进场就受到了关注,有太多人围着他打转。所以当他们冲出重围。来到大厅的餐饮台前时,至少过了十几分钟。

秀很体贴,做了一个绝好男朋友能做到的一切,不过他们才安静了一小会儿,林泽丰就突然找了下来,要秀去“出卖色相”,为公司地生意做贡献。

于湖新听他兄弟二人的对话,忍不住好笑。觉得这个时候林泽丰还想着工作。实在让人无语。其实她并知道,那个她感觉从没注意过他的男人要很努力保持平静。才控制住自己不盯着她看,不立即走过来和她说话。行动上,他做得很成功,和往常一样,他可以克制自己,不过他的心却不免一直挂在她身上,只是他自己也没有发觉罢了。

幸好,有个对公司来说很重要的客户指名要和秀谈谈,他才借此机会,很“正当”的接近了于湖新。

在他看来,今天的于湖新真的很让他惊艳。

他挑衣服的眼光没错,这件小礼服配她正好,即显示出她玲珑性感的身段,又衬托出她介于女人和女孩之间朦胧甜美又浪漫温柔地气质。

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她,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就是争吵,名牌的运动型连衣裙让她穿得像路边摊的衣服。后来,每回他见她,她都很家居,在公司时虽然像点样子,不过职业装和她的气质不搭调。

这女人不漂亮,但长期的体育锻炼让她地身材很好,而且她地气质很田园,清新柔美,有一点点天真,让人感觉很舒服,很自在。应该算是第二眼美女吧?相处久了,就会慢慢发掘出她的好来,不仅是性格上的,心灵上的,还有外貌上的。有的人就是越看越顺眼,越看越好看,这个于湖新就是这类型的。

有一句话说得好,女人最重要的不是漂亮,而是你喜欢地那个人觉得你最漂亮。

让他高兴地是,于湖新也不是完全没品味,至少今天,她穿着他送的那双鞋。这让她看起来像个灰姑娘,有着初入这种场合地怔忪,淡淡的怯意和惹人怜爱,就算午夜十二点又变回原型,可她仍然可爱无比,王子是会念念不忘的。

他相信秀会的,他也会的,虽然王子并不是他。

他很想陪她待一会儿,因为怕她不习惯这样的场合,会尴尬,会不自在,会感觉孤单,不过他没有理由留下。她是秀的女伴,而且是他逼她给秀一个机会的,现在他怎么能接近她呢?

人,最重要是站准自己的位置。

所以他离开了,不过他并没有忽视对她的观察。让他生气的是,她慢慢的就自在起来,似乎不需要人家关心和保护了,而她对那种含低量酒精的碧绿色饮品,名叫“绿光森林”的甜酒很感兴趣,喝了个不亦乐乎。他不知道她的酒量如何,但她身边总有几个男人转悠,实在让他很光火,于是他找了个机会,又走了过去。

他问她会不会跳舞,他这样说,原本只是想请她跳一曲的,结果她却回答:她会武术。

听到这个答案,他当时几乎崩溃。这是社交场合,不是以武会友,会打拳有什么用,难道要她在众人面前表演吗?这女人的脑子是什么构造,但为什么这话从她嘴里说出来就这么让人又气又感觉她可爱呢?

他得教她跳舞,不然她会出秀的丑。他这么对自己说,然后不等她同意,就强行拉她离开。而当他们身处那个封闭而隔绝的小客厅,当他拥她入怀,当他握着她柔软的小手,教他跳第一支舞的时候,他的心跳突然加速,恨不得让她贴进他的胸膛,两人之间不要再有距离。

这念头让他很震惊,从没想过肢体的接近会让他产生这个想法,是最近太寂寞了吗?是他禁欲太久了吗?看来他得立即找个女人,对于湖新,一定是性吸引力在作怪,否则他不可能产生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