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嘴!”方承龙怒喝,“鞑子的王侯你也做,你不嫌丢人么!”

方子豪也变色道:“三叔,我们都是为了方家好,为了江东百姓好,为了天下苍生好,大明朝哪里好?崇祯皇帝哪里好?弘光皇帝是明君英主么?马士英是忠臣良将么?别的不说,你的老师钱谦益钱大人,投降比谁都快,良臣择木而息,摄政王都不在乎豫亲王死在近江城下,这样的胸怀,这样的气度,为何不降?为何!”

方承龙手按剑柄,咬牙切齿。

“三叔,我知道你还在想着仙人,想着他们来救你,来救大明江山,那是白日做梦好吧,他们不会再来了!大明朝亡了,不投降你打得过么?就凭你手下这三万民壮,怎么和大清铁骑拼?三叔,你听我一句劝,我头上这小尾巴着实难看,可是全天下的人都留着这样的小尾巴,谁还笑话谁?”

“住口!”方承龙将宝剑拔出一半,“再说半句,我斩了你。”

方子豪缄口不言,怦然下跪,眼中饱含了泪水。

其实方承龙和这个年岁相当的侄子关系相当好,两人是从小玩到大的,只是后来方家起事,三公子脱颖而出,这才有了竞争关系,稍微疏远了一些罢了。

方承龙当然不会杀侄子,但他也不会投降,当场撕了清廷的圣旨,将使者一行礼送出城。

“子豪,再见面的时候我们就是敌人了。”方承龙和侄子并辔而行,神色沉重,“到时候我不会手下留情。”顿了顿他又道:“大明朝是亡了,但一个王朝的覆灭,总要有几个血性男儿来陪葬吧,你不做,大哥不做,我来做。”

“三叔~”方子豪哽咽了,洒泪而去。

使者离去后一个时辰,清军开始攻城,一线的都是投降的汉人军队,战斗力不强,城墙上滚木礌石俱下,血战一场,死伤累累。

看着城下的尸体,城上的伤兵,方承龙心硬如铁,他打算与南泰共存亡,死战到最后一人。

两日后,近江方面传来消息,方孝严老太爷宣布将庶三子方承龙从方氏族谱中除名。

方承龙如遭雷劈,父亲竟然为了投降满清,不惜和自己斩断父子关系,忠孝不能两全,既然家族不容他,他只能选择改姓。

从此,方承龙弃姓方,以名中的第二字为姓,改姓程。

清军继续昼夜攻打南泰,守军内无粮草,外无援军,凭的全是一腔义勇,时间长了难免人心浮动。

傍晚时分,城外清军用箭射了几十封劝降书进来,方承龙也拿到了一封,上面写谁拿着方承龙的首级献城,给一个伯爵的封号,赏赐良田千顷,黄金万两。

“你们谁想取我的首级?”方承龙问堂下一帮将领,这些人都是他从江湖上招募的英雄豪杰,曾经跟随他一同冲锋杀敌,大败吴三桂的老部下。

众将纷纷表态,誓与南泰共存亡。

“坚守三个月,仙人就来救我们。”方承龙撒了个谎,他知道以目前的情况,倒戈随时出现,只能先骗住他们,再想办法。

回到内宅,方承龙长吁短叹,独自喝闷酒,陈圆圆见他形容消瘦,满脸胡茬,不由得心疼起来:“三郎,死守不是办法,何不弃城而去。”

方承龙道:“南泰是汪洋中的孤岛,整个中原唯一没有投降的大明城池,我往哪里逃?”

陈圆圆道:“仙人会来救我们么?”

方承龙拿出那枚灰白色的蛋白球端详着:“会的,只要再撑一段时间,仙人一定会来。”

陈圆圆道:“不来怎么办?”

方承龙长叹一声道:“总之我誓死不降,你还年轻,还能再找人家。”

陈圆圆哭道:“妾身要和你死在一起。”

两人抱头痛哭,这是绝望至极的哭泣。

忽然一个古怪的声音响起:“三公子,三公子,莫哭莫哭,贫道给你指一条明路。”

方承龙大惊,拔剑而起,找了半天没找到说话的人,还是陈圆圆聪明,发现说话的是屋里养着的一只鹦鹉。

这鹦鹉是半年前养的,并不会说话,只是羽毛鲜艳当个观赏而已,没想到居然做人言,方承龙倒不害怕,他立刻想到了仙人们。

“你是大哥派来的?”方承龙喜形于色,冲到鹦鹉面前问道。

“我不是你彦直大哥派来的,贫道是武当山上姓陈的道士,寄身鹦鹉指点你明路而已。”鹦鹉说道。

“请讲,在下洗耳恭听。”方承龙压着兴奋之情,一颗心都快跳出来了。

鹦鹉先告诉他城内有人密谋反叛降清,并把几个主谋的名字告之,方承龙目瞪口呆,这几个主谋平日里都是抗清口号喊得最激昂的,没想到背地里干这种勾当。

“这几个人值得信赖。”鹦鹉又说了几个名字,这些人都是忠心耿耿的实心眼,绝不会投降。

“你彦直大哥临走前拜托我照顾你,我一个道士也没有他那样的本事,只能帮你逃生。”鹦鹉说道,“清军的红衣大炮已经在路上了,大炮一到,玉石俱焚,想走也走不掉了。”

“好吧,我还有一个问题,这个东西有什么用场?”方承龙拿出了灰白色的小球。

“这东西是彦直留给你的念想,没什么用处。”鹦鹉道。

方承龙思忖再三,终于做出决定,他先集合可靠的亲信,让他们带着家眷准备突围,又击鼓聚将,半夜召集大伙儿议事。

县衙正堂,南泰明军千总以上军官基本到齐,这几天战事紧迫,大伙儿都枕戈达旦,夜里也顶盔掼甲,两厢站满了亲兵,刀枪火铳齐备,火把下是一张张阴森的面孔,气氛相当压抑。

方承龙在堂上踱着步子,忽然停住,点了四个人的名字,被叫到名字的将军面面相觑,猜不到自己的密谋如何泄露。

“人各有志,我放你们走。”方承龙淡淡道,“大家相识一场,可否给程某留着首级。”

四人按在刀柄上的手松开了,同时跪地痛哭流涕,说被猪油蒙了心,不该起反念。

“我不怪你们,朝廷降了,钱谦益老师降了,连我爹,我大哥都降了,我凭什么要求你们与南泰共存亡,咱们好聚好散吧。”

事已至此,也只能这么办了,愿意投降的投降,愿意跟方承龙走的去收拾细软。

四更天,万余人从南泰西门杀出突围,穿过清军营帐时候失散了一半,只有五千人进入大青山区域。

次日,南泰城头竖起降旗,中原最后一座城池也归顺了满清。

江东平定后,顺治帝下旨将江东王方承斌全家迁到北京,给他们建了一座王府居住,一年后削其王位,降为江东侯,再半年后,方氏满门老幼男女五十余口,被斩于北京菜市口。

第五十二章 青山深处

江东既已平定,清军大队人马开拔离去,只留下几千兵卒驻守南泰,清剿在大青山活动的明军残部。

方承龙起初还打算坚持打游击,等待仙人归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受不了这种艰苦的生活离开了他,最后他的身边只剩下数百人,而且扶老携幼,老弱病残都有,根本无力与清军作战。

一年后,方承龙残部正在山中宿营,忽然箭雨射来,残兵们猝不及防,死伤惨重,方承龙带着陈圆圆在亲兵护卫下夺路而逃,金银细软都没带走,片刻后,清军进入营地,踢翻锅灶,杀死受伤的人,一名年轻的清军小卒拎着刀手足无措,他才十七岁,不敢杀人,血淋淋的尸体吓得他后退几步,不小心踩到什么,捡起来一看,是一枚灰色的小球,不晓得什么质地,顺手藏进了怀里,他衣襟上写着自己的姓名:王二。

方承龙的队伍经过残酷的淘汰,年老体弱和孩童都被杀被俘或者病饿而死,他身边只剩下一百多人,都是身体健壮的男女青年,精悍的小队伍行动迅速,在大青山里和清军兜圈子,还打了几次反击,杀死了几十名清军,当然,这时候的清军实际上都是剃发之后的汉人了。

一个寒冷的冬日黎明,睡梦中的方承龙从帐篷里爬出来,看着天上的星星发呆,他在思念彦直大哥,如果大哥在的话,自己或许已经问鼎中原了吧。

忽然天边一道亮光闪过,是流星。

那流星越来越大,亮光越来越强,方承龙万分惊讶,同时发现不远处的树丛中有异动,不知不觉间,清兵已经干掉了他部署在外围的暗哨,摸到了附近。

“清兵来了!”方承龙抽出腰间的短铳,朝天放了一响,露营的残部纷纷爬起来做最后的抵抗,东躲西藏了一年多时间,每天睡眠不超过三个时辰,睡觉都不脱靴子,他们的精神和身体已经疲惫到了极点,每个人都生出这样的想法,这一仗,大概是最后一战了吧。

清军来势汹汹,出动的是由山民组成的绿旗兵,他们悄悄接近并包围了这支明军残部,为的就是一网打尽,不留后患,被方承龙发现后,清军索性从隐蔽处跳出来,黯淡月色下,密密麻麻的弓弩火铳,寒光一片。

方承龙摸了摸腰间的瓷壶,那里面装的是陈圆圆的骨灰,弱不禁风的陈圆圆承受不了如此艰苦的逃亡生活,在半年前病逝,按照她的遗愿,烧成一把骨灰陪伴在三郎身旁。

今天就要去陪圆圆了,方承龙见已被包围,反倒有种解脱的感觉。

领队的清军千总正要下令放箭,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劲,抬头看去,一枚橘红色的大球带着烈焰从天而降,正落在清军阵中,顿时碾死一片,鬼哭狼嚎。

方承龙心中一震,拔剑喊道:“仙人助阵,杀出去!”

残部们发一声喊,士气大振,趁机杀出重围,清军被天上来的烈焰打懵了,竟然顾不上追击,又被他们逃了。

方承龙等人疾走了两个时辰,天亮了,他们来到一处悬崖,山峰陡峭,云雾缭绕,对面是一个被山谷包围着的好地方,无路可通,只有靠峭壁上的藤蔓才能荡过去。

“我先来!”方承龙抓住藤蔓,紧跑几步,荡过了深不见底的山谷,稳稳落在对面。

其余人等陆续荡了过去,过程中摔死了几个人,但大家都不为所动,每天都死人,乱世中人命不稀罕。

众人在这里避了几天,清军始终没有出现,又过了半个月,方承龙亲自出山打探情况,他先来到先前遭遇清军偷袭的地方,发现了十几具尸骸,还有一个巨大的铁球,和仙人们从湖北运来的铁球一模一样。

方承龙在大铁球旁呆呆坐了很长时间,恍惚间他看到了圆圆现身,不由得上前搂抱亲吻,一番缠绵沉沉睡去,再度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次日早上,他感觉浑身暖洋洋的,似乎充满了力量。

此后,方承龙带领残部在山谷中住了下来,靠种植包谷和打猎为生,偶尔出山购买食盐药品,这个地方,被方承龙命名为程家寨,因为他已经不再姓方。

程家寨的包谷地旁,有一个没有墓碑的小坟包,那里长眠着一个曾经倾国倾城的美女。

清军数次搜山,找不到明军残部的踪迹,持续不断的围剿让他们也失去了耐心,索性上报说方承龙残部已经覆灭,糊弄交差了事,上面也懒得追究,反正这一小股人马也翻不了天。

又过了十年,承龙单枪匹马深入县城,掳走了县令家的千金,作为压寨夫人,为他生了许多儿女,程家寨之人留汉人发髻,穿汉服,就这样一代代繁衍下去。

承龙长寿,死于乾隆二十五年,乃追逐猎物时不慎坠入山谷摔死。

同一年,捡走了蛋白质球的清兵王二的重孙子考上了秀才,成为王家第一个读书人,过了三年,王秀才去省城考举人,却名落孙山。

失意的王秀才在翠微山游览的时候遇到一个豪爽的读书人,为筹措路费,王秀才将一枚家传之宝卖给了那人,换了五两银子。

那读书人姓吕,近江书香门第出身,是这一期高中的举人。

所谓家传之宝是一颗灰色的小球,捏着略软,看不出材质,但绝不像什么宝贝,吕举人本不想买,王秀才赌咒发誓说这是祖上从方承龙那里得来的,是仙人之物,吕举人犹豫再三,终于买下。

翠微山上的宝塔见证了这一切。

时间的长河流淌不息,基准时空的翠微山顶,宝塔依旧,历经四百年风雨沧桑屹立不倒,穿越站内,工作人员迎来了历经千辛万苦回来的穿越小组。

四人几乎不敢相信,残破的穿越舱在强烈的雷击下将他们安全带回了基准时空,这次穿越太耗费精力心神了,他们都得进行恢复修养。

党爱国先查了历史记录,满清统一中原的时间被他们延缓了一年,但是历史的车轮依旧滚滚向前,南明覆灭,永历帝死于缅甸,只是康熙年间的三藩之乱消失了,关于吴三桂的历史故事也没那么丰富多彩了,《鹿鼎记》里没了平西王,确实失了许多趣味。

党教授从古代带来不少极其珍贵的字画古玩,光是宋版书就有一箱子,可谓价值连城,姬宇乾带回来大量影音资料,都是制作游戏背景的好素材,不可以金钱来衡量,相比之下,关璐带回来的古代女装就不怎么值钱了,不过她高兴就好。

刘彦直也带了件东西回来,正是那只心智不全的海东青,好大一只老雕,食量又大,他家里没地方摆放这么大笼子,只好寄养在训练中心,给小周做个伴,海东青没名气,干脆就叫它阿布凯了。

姬宇乾没有休息,立刻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去,很快制作出了两款游戏,一是“清明上河图”,玩家可以体验繁华的北宋市井,水浒英豪;二是“明末英雄传”,玩家可以穿越回明朝末年,或大开金手指,或种田流,逐鹿中原方显英雄本色,这两款游戏在大中华地区销售火爆,一时间其他网游都没了市场。

未来科技日进斗金,这些资金源源不断的流入了另一个研发部门,那就是新成立的生物技术部,姬宇乾亲自领军,以七份DNA样本,分别来自刘彦直、程栓柱、刘骁勇、印度飞人辛格、陈抟、吕洞宾、阿布凯。

有了这些DNA样本,也需要巨大的资源和无法估量的时间来研发,保守估计也要二十年,但姬宇乾不需要等那么久,他从小就是神童,长大是天才,任何领域都能游刃有余,他是科学家、发明家,是登山运动员,是散打冠军,是金融大鳄,商界精英,只要他愿意,成为生物学家轻而易举。

只用了三天时间,姬宇乾就写了一篇关于遗传学方面的论文,发给关璐看,后者大惊,认为这种水平在哈佛拿个博士学位不成问题。

“三天!你简直是神级天才。”关璐不可置信。

姬宇乾没解释,三天时间当然是不够的,事实上三天只是他闭关的时间,他本来就擅长冥思,现在又借鉴了陈抟长睡的机制,进入更深层次的休眠状态,而且不需要消耗能量。

人类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大脑的进化,大脑进化需要大量摄入蛋白质,而大脑的工作更是需要消耗大量的氧气,这也是为什么脑力工作者会掉头发和猝死的原因之一。

未来科技的虚拟游戏里,玩家虽然是在梦境中操作,但同样消耗脑力,同理,利用虚拟空间的时间压缩原理进行科研也要消耗大量的脑力,过度使用会导致科学家死亡,而姬宇乾采用的冥思是道家修真路线,不是用脑细胞而是用元神,耗能小,成果大。

这次穿越任务中,刘彦直的光芒掩盖了所有人,姬宇乾很不服气,他的智慧和勇力可以碾压世界上绝大多数人,但是在超人面前却不值一提,他很羡慕刘彦直腾空飞行、大杀四方时的威风,极其渴望能拥有这些超人的技能,而且是在现实中拥有,不是在自家的虚拟游戏里称王称霸。

如今,这个梦想越来越近了。

第五十三章 又见龙爷

关博士应邀加入了未来科技的生物研发部门,终于可以一展所学,摆脱不务正业的日子,路副部长得知女儿找到了对口的工作,很是欣慰。

党爱国也没闲着,他从雷击能量中得到灵感,着手改进穿越舱,翠微山顶建了一座用于招引闪电的铁塔,时值夏季,雷电颇多,正是研究项目的大好时机。

科学家们忙着干正事,刘彦直依旧放假休息,他入戏太深,每天梦到的都是金戈铁马,醒来后发现不是身处明朝的客栈,而是自家八十五平米的公寓房,惆怅之情就充斥着他的心,有时候他会怀疑,是不是该留在那个年代,帮助方承龙这样的血性男儿建立新的王朝。

刘彦直有些不适应现代的生活,依然保持着蓝袍方巾的明人打扮,出入还要带着一柄宝剑,这是穿越后综合症的典型表现,组织得知后派雷猛帮他进行恢复性治疗,其实就是融入现代生活,多和人交流,多出去走动玩耍,雷猛最擅长这个。

雷猛驱车来到刘彦直家楼下,载了他去大排档喝酒,以他们的薪资,最高档的饭店也消费得起,但是恢复治疗要的就是人多,接地气。

傍晚的夜排档生意兴隆,近江市来了新市长之后,所有的户外烧烤都被勒令转为室内,大排档就是集中了几十家烧烤摊的大棚子,小桌子小马扎,啤酒烧烤走起。

雷猛叫了两个妹子来陪坐,不晓得他从哪里找来的女孩,斯斯文文的倒是挺合刘彦直的胃口,四人围着小桌子坐下等上菜的空当开始闲聊。

“咦,你也是汉服爱好者?”一个女孩看了看刘彦直的打扮,面露惊喜。

“汉服?这是明朝的打扮。”刘彦直道。

“看着挺不错的,淘宝上买的吧,分享一下呗。”女孩不识货,看不出刘彦直身上是正儿八经明代文物,又去摸他的佩剑,“这把剑看着不错,你还玩COSPLAY么?”

“别动。”刘彦直按住了剑柄,“剑不能出鞘,出鞘必见血。”

俩女孩吓了一跳,雷猛打圆场道:“我这兄弟神神叨叨的,玩角色扮演太入戏了,你们多陪他聊聊。”

服务员端来烧烤,四人边吃边聊,两个女孩都是话唠级别的,谈的眉飞色舞,饭量也是吃货级别,雷猛这个老司机色眯眯的笑着,光喝酒不吃菜,不晓得在算计什么,刘彦直看着他们聊天,恍惚感觉是在做梦。

忽然邻桌喧哗,是个男人在扇身旁女子的耳光,那男的赤着上身,刺龙画虎凶悍无比,女的长得挺清秀的,捂着脸不敢言语。

刘彦直看不惯打女人,高声制止:“住手!”

雷猛劝他:“家务事,少管。”

那男的高高举起的手放下了,恶狠狠瞪着刘彦直:“操你妈的,有你什么事儿!信不信我削你!”地道东北味儿。

这下雷猛不高兴了,缓缓站起来道:“你他妈的削谁,再说一遍试试?”

他近两米的大个头,壮得像一头北美野牛,威慑力极强,那大汉点点头道:“行,等着。”也不较劲,摸出手机打电话。

雷猛坐下来,他才不怕打群架,反而兴奋起来,跃跃欲试,打一架也好,让彦直体验一下生活。

耳光声又起,纹身男再次抽自己女人的嘴巴,刘彦直起身阻止:“别打女人。”

纹身男也站了起来:“怎么着,想跟我俩找茬是不?我他妈打我女人,碍着你了?”

刘彦直道:“碍着了,我看不惯。”

纹身男道:“我他妈还就打了,你能怎么着吧。”说着又抽了女人一耳光,挑衅的看着刘彦直,那女人逆来顺受,披头散发的挺可怜,被打了还得乖乖坐着扒蒜。

刘彦直硬生生忍着这口气,告诉自己这是现代社会,杀人是要犯法的,他默默的坐了下来。

“傻逼。”纹身男骂了一句。

雷猛拎起了酒瓶子:“你骂谁?”

纹身男说:“我骂自己马子,不行么?”

雷猛知道对方叫了人,现在打不起来,也不主动挑事儿,继续喝酒聊天,俩妹子心情大受影响,本以为是一场见义勇为的戏码,却丝毫都不解气。

十分钟后,一个由两辆大金杯、一辆路虎,一辆卡宴组成的车队抵达拍档,车上下来二十多号人,全都光着上身,拿着开山刀和铁棍,纹身男扬了扬手机,那群人冲着这边过来了。

“阵势挺大啊。”雷猛有些心虚,他看到这些车辆都挂黑龙江牌照,看来这些人大有来头,很有可能是黑森林夜总会的打手,黑森林极有背景,老板据说是刘飞市长的白手套。

“就他俩,给我砍!”纹身男指着刘彦直和雷猛,凶狠无比,“砍死算我的!”

拍档里的客人四散逃走,打手们都是二十郎当岁的小伙子,下手根本没轻重,在刘彦直眼里,这帮东北口音的伙计似乎变成了八旗兵的面目,血腥战场浮现在心头,满腔杀气不可抑制的散发出来。

俩妹子惊讶的发现,她们认为是cosplay道具的那把剑,在没有人拔的情况下竟然自从出鞘,发出鸣音,似乎迫不及待要饮血了。

这柄造型古朴的明代战剑是方承龙赠送的礼物,在战场上斩杀过不下百人,但兵器就是兵器,无机物是没有生命的,利剑出鞘是刘彦直的杀气在发生作用。

雷猛知道今夜会死很多人,局势已经不是他能控制的了,待会打起来,他先带俩妹子撤离,让刘彦直杀几个人放松放松,兴许有好处。

一场杀戮即将发生,却被斜刺里冲出来的几个人阻止了。

“别动手,这是龙爷的场子,给个面子。”那几个人岁数不小了,都有四十来岁,满身江湖气,没拿家伙,只有手腕上的紫檀佛珠,面对刀棍却丝毫不怵。

其中一个人认识纹身男,冲他道:“李封,这是杨庆,杨哥,龙爷今天也在。”

纹身男叫李封,是黑森林的保安主管,他们是近江道上的新秀,但属于外来户,龙爷叫龙开江,是九十年代起来的老一代混混,现在已经是江湖泰斗级别,怎么着也要给一个面子。

“行,我给龙爷面子,不在这里弄他。”李封狠狠丢了烟蒂,带着手下们撤了,几个赤膊打手用手指着刘彦直,骂骂咧咧说你有本事别出这个门,出门就弄死你。

架没打起来,刘彦直有些失望,那个叫杨庆的老混混搬了个马扎坐到他面前,上下审视着,问道:“你认识龙爷么?”

刘彦直摇头。

“龙爷看你眼熟,过去说两句吧。”杨庆道。

刘彦直起身,走到不远处一张桌旁,近江黑道大佬龙开江和几个老友今天在此小聚,没想到见到一张熟悉的面孔,明知道不可能是当年的恩人,还是出手相帮,人老了,就念旧,没有恩人给的那支大黑星,他永远是小打小闹的个体户,小混混,绝对没有今天的成就。

其实刘彦直已经认出了龙开江,但他懒得套这个近乎,更没心思和他解释这么复杂的事情,走过去不卑不亢打了声招呼:“谢了。”

当年的货车司机已经混成了江湖大哥,龙开江仔细打量着这个人,和记忆中那个人酷似,但服装和年龄不对,那人活到现在的话,应该和自己差不多岁数。

“小伙子,以后注意点,别招惹麻烦。”龙开江道,“回头我让人送你走。”

“谢谢,不用了。”刘彦直道。

“你知道么,你走出大排档就会被他们砍死。”杨庆道,“龙爷是在救你的命。”

“所以谢谢了。”刘彦直道,“没别的事我先走了。”

既然年轻人愿意找死,龙开江也不能硬拦着,他点点头没说话。

刘彦直回去了,让雷猛结了账,带俩女孩先上车,他拿了剑走向路对面,李封和他的手下们没走,黑暗中无数烟头的火光在一明一暗闪烁着。

“报警吧,大哥。”杨庆拿出了手机。

“不用。”龙开江道,几十年的江湖经验告诉他,这人不简单。

那边刘彦直已经走到了路中间,镇静问道:“刚才是谁要弄死我的?”

李封坐在卡宴驾驶室里,将烟蒂一扔:“削他!”

打手们一拥而上,他们用的是开刃的砍刀和镀锌自来水管,抡起来完全没分寸,冲着要害而去,远处杨庆看见,倒吸一口凉气:“叫救护车吧。”

刘彦直拔剑出鞘,所有目击者只看到一道魅影闪动,利刃切割骨肉的闷响此起彼伏,顷刻间战斗就结束了,所有的打手都被斩掉了一只手,满地都是拿着刀棍的右手,是齐着手腕斩断的,茬口很平整。

李封吓呆了,想发动汽车,手却摸不到启动按钮。

刘彦直拉开了车门:“你刚才好像骂我了。”

李封脸色煞白,啥也说不出来。

刘彦直挥剑两下,将纹身男的两侧嘴角划开,豁子开到腮帮子上,这才收了剑。

扒蒜小妹都快吓傻了。

“天下男子都死绝了么,非要跟这种渣男,你也是够贱。”刘彦直丢下一句话,还剑入鞘,回到大排档,来到目瞪口呆的杨庆和龙开江面前,端起一杯啤酒道:“龙老板,谢了。”

“客气。”龙开江如梦初醒。

刘彦直一饮而尽,亮出杯底,转身离去,走了几步停下回头道:“对了,当年没给你子弹,是怕你年轻冲动,你不会怪我吧。”

第五十四章 地下锦衣卫

果然是他!龙开江心中如同炸了一枚原子弹,一时间脑子都懵了,当年他告诉别人说,自己遇上了公安部秘密侦察员,配合侦察马甸毒品重灾区,别人都当他胡扯八道,他自己也觉得匪夷所思,后来也就不再提了,今日重见故人,已经步入老年的他也禁不住心潮澎拜。

没等他反应过来,刘彦直已经大踏步的走了,杨庆见老大如此失态,急忙喝令小弟:“快,去把那个人叫回来。”

小弟一溜烟跑过去,却只看到刘彦直上了雷猛的凯雷德SUV绝尘而去,回来说没拦到人,也没看到车牌号码。

“废物。”杨庆骂了一句,坐下来给龙爷倒酒。

龙开江连喝了两杯啤酒,摆手道:“整白的。”

杨庆又去拿了一瓶淮江蓝过来,一百五一瓶的好酒,给龙爷满上,兄弟们走一个。

五年前,龙爷绝不会喝一百五一瓶的酒,起码是茅台五粮液起步,如今龙爷不比当年了,北岸新城巨亏,非法集资项目更是惹上官司,龙开江是保外就医出来的,偌大的产业,无数的小弟,如今就剩下杨庆等几个铁杆,还有不老的雄心和残酷的现实。

“刚才那个人,把近江的地皮全翻起来,也要给我找到。”龙开江道,“他对我很重要。”

“明天我就让人去找,查个人小意思。”杨庆道,他隐隐感觉到,龙爷东山再起的日子不远了。

马路对面血流成河,李封的手下们确实都是硬汉,手被斩掉并不是疼的满地打滚,而是冷静的捡起自己的断手,跑到大排档这边寻求帮助。

龙开江见状起来帮忙,和杨庆等人有条不紊的帮他们包扎断肢,用保鲜膜和冰块将一只只断手包裹起来,这样到了医院不至于坏死,还能再植,龙爷亲自操作,不一会面前就摆了一排断手,如同待售的猪蹄子。

警灯闪烁,110出警人员终于赶到,这么惨的械斗场面连见多识广的警察也是第一次见,先不忙别的,赶紧叫救护车吧。

断手的倒霉蛋们不理警察,各自上车走了,110出警人员就来了俩民警,俩协警,看见黑字头的车牌就不愿意多管闲事,真拦也拦不住,于是来问龙开江。

“龙爷,咋回事?”

“黑森林的人。”龙开江道。

“看出来了,和谁杠上了,不像是打架啊,倒像是执行家法,统一拿斧头剁手。”

另一个警察看看大排档棚子上的摄像头,问道:“监控呢?”

“坏了。”杨庆多聪明的人,不用龙开江招呼就抢答了,“烧烤烟大,熏坏了,就是个摆设。”

其他兄弟开始轰赶顾客:“都散了吧,今天提前打烊,别结账了,龙爷请客。”

大排档的客人们顿时一哄而散,其中就有前中调部特工主任马峰峰,他现在受雇于孟山公司,是他们的秘密调查员。

今夜,近江各大医院急诊室爆满,全市擅长断肢再植的医生全都被紧急电话从家里叫出来加班。

市局警卫处副处长黑子已经睡了,半夜里电话铃急促响起,他一个激灵爬起来,抓起电话问:“谁?”

“黑子哥,出大事了,李封嘴让人划开了,手下二十多个人重伤,右手全部被斩断,现在兄弟们都到齐了,就等你发话了。”

“在哪个医院?”

“我马上到。”

黑子非常沉着,就说了简单两句话,穿衣下床,套上腋下快拔枪套和肩带,带上ASP甩棍和强光狼眼手电筒,披挂整齐,下楼开车,驾着他武警牌照的路虎越野车直奔医科大附院。

医科大附院是近江最好的医院,急诊科设备齐全,医生专业,黑子赶到的时候,兄弟们正在痛殴值班医生,嫌他做手术蔫了吧唧的,惹封哥不开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