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了,春藤和春水的个头都窜了老高,春藤长得比她还高,身子也更壮了,只是还像以前一样看不上她,对她吆五喝六的,轻易不给个好脸色。不过他对红霓的关注却越来越多,两人经常凑在一起窃窃私语,好的跟蜜里调油似地。相比较他在女人身上下的功夫,那原本被他当做理由不干活的功课,倒落下了不少。

根生原本还指望他能考中个进士状元什么的,看他这样,心里也很觉失望。

三年了,浩然也变了很多,他个子也长高了,稚气褪尽的他显得温文尔雅,颇具风度,也更招女孩子喜欢了。红霓看他的眼神也和以前不一样了,只要浩然来,她就会很刻意的出现在他面前,把她那纤细的小腰和丰满的胸部都展示一遍。就连浩然都说,红霓越长越漂亮了。

她有些吃醋了,问他,“难道我就不美了吗?”

浩然笑了笑,“不一样的。”

她问怎么不一样了?他只是笑,却闭口不肯再说。

正所谓食色性也,不管十几岁的小男人,还是七十岁的老男人,对看女人的标准都差不多,绝大多数还是喜欢腰细丰满,脸蛋漂亮的。看春藤盯着红霓的眼神,跟苍蝇看见肉似地,就知道这话有多靠谱了。

过了年之后,浩然就已经不在书院读书了,他爹给他在省城报名了一家风山书院,要他专心读书准备考秀才。

临走时,春心去送他。他很是不舍,低低地声音道:“等我。”

春心心里很难过,本来聚在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走了,先是明焕,后来是韩骄子,现在又是他。他们在时,有时候觉得这些人挺吵的,可一旦离开,却又忍不住思念。尤其是韩骄子,都三年了,难道他一点也不想她吗?

送走浩然,她重又过起了平静无波的生活。

这三年,她的日子一直都很平静,村子里没出现什么妖魔鬼怪,天同也没再出现过,他似乎去了南方,在那边招摇撞骗的赚了不少金银。

家里活不多时,一有了时间,她就钻研一下茅山之术,把师父教过的本事多加练习,还专门准备了许多黄裱纸,每天都画许多。红霓常常看不惯,她画了她就撕,撕了就再画,两人如拉锯似地,倒也打发了不少时间。

这三年,陈秋花没有想尽办法找她麻烦,她似乎已经默许了她的存在,没撺掇根生把她送走,也没使劲虐待她。

在三年前,她本来就该被送到道观的,而这件事推后了三年还没完成,这让她心里有些遗憾,又有些庆幸。遗憾的是,跟她和师父的师徒缘分推后了,庆幸的是,她终于有了改命的希望。或者只要消除明焕对她的仇恨,就不会再发生那年一模一样的惨事吧?

但是可能吗?他走得时候瞪着她,眼神中满是决绝,他应该很恨她出卖了他吧。

坐在院子里的板凳上一边抠着玉米粒,脑子里一边想着乱七八糟的事。

春水大汗淋漓地从外面跑进来,一进屋就叫着饿了,让春心给他准备饭。

春心白他一眼,“你也老大不小了,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家里什么活都能干,你也该自己学着点,也帮家里干点活了。”

春水撇撇嘴,“我说姐,你整天念念叨叨的,这么嘴碎,也怨不得比不上红霓招人喜欢了。”

伸手在他脑袋上狠狠打了一下,“你个臭小子,说什么呢。”

时间是一把无情的刀,但也分对谁,这三年让红霓改变了许多,简直出落的越发水灵漂亮,亭亭玉立的,虽然才十四岁,却好像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好像水蜜桃一样,让人一见都恨不得咬一口。

她是村里公认的美人,四里八乡的人都知道,他们村有个美人红霓,每天上门提亲的把门槛都踏破了。陈秋花以红霓年纪还小都推拒了,她一心想让红霓嫁到富贵人家,自不可能让这些乡野小子占了便宜。

越是如此,一天到晚的家四周都转着些闲着没事的浪荡小子,有的还趴到墙头上,看见红霓从屋里出来,就大声吹口哨。红霓也不恼,幽幽一个媚眼跑过去,那些小子们的心都化了。

她这样四处留情,可苦了春心了,每回都得她拿着扫帚把人轰走,如此一来她的恶名也传了出去,尤其在红霓的衬托下,更显得她平凡无奇了。

其实有时候她对着镜子照照,也没觉自己比红霓差多少,但可惜往她面前一站,她就是打眼不起来。就好像一朵小雏菊,见到了千娇百媚的芍药,虽然同一个颜色,但品味相差太多。

红霓每天涂脂抹粉,打扮花枝招展,而她灰头土脸,一身的饭菜味儿,满鞋的炉灰渣子。

红霓一开口莺声燕语,身段娇媚妖娆,莲步轻盈,而她一张嘴就是大嗓门,身段吧,穿衣服太多也看不出来,至于走路,她要是莲步了,那还能上山砍柴吗?

她们两个一个当丫鬟养,一个当小姐养,本身就有很大的区别。她能比得了她才怪了。

也由此可见,陈秋花教的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也不是不管用,最起码当真把红霓打造的很迷人。

看着她摇摆着小腰出出进进的练莲步,春心忍不住想,以她这种姿色,参加一月之后的女狐选举,应该也不会有问题吧。

女狐选举是他们这一州府县城特有的风俗,每三年一次。他们这一带一向供奉狐仙的习惯,许多地方都建了狐狸庙。在一百年前家家户户都供奉狐狸仙,只不过现在时过境迁,大家对狐狸的尊崇已经没以前那么疯狂,但女狐选举却一直延续至今。

第七十二章 女狐选举

传说早在一千年前,这一带就曾发过一次特大洪水,死了很多人。就在人们在水中挣扎,努力求生的时候,一个狐仙出现了。他施法变出一条大船,把许多人送到陆地,才延续了他们这一带的血脉。所以这一千年以来,村民们几乎把每年都会向狐仙献祭,也因为此,方保了他们这一方的平安。

这里已经一千年没再发过洪水,即使有战乱也影响不大。后来,他们由原来的几个村子,繁衍到现在的几十个村子,还建了县,成立了府,也成就了现在这一处繁华之地。

为了感恩狐仙对这方百姓的恩惠,从那时开始就订立了一年一次祭祀的传统,把一年的收成拿出一部分供奉给狐仙。可能后来觉得一年太麻烦,就改成了三年,后来还产生一个女狐选举的活动。

这是一种仪式,献祭之人必须是这一带之地最美的少女,年龄在十四至十六岁之间。 女狐总选举发展到现在,已经发生了变化,原先的虔诚和神圣多多少少变了味儿,现在就是变相的选美,看谁家姑娘长得漂亮,就选出来的。然后选中的少女跳着欢快的舞步为狐仙献上祭品,以保此地三年的平安。

女狐选举对于他们村子也是大事,以前因为她们年纪不够,从没关注过,现在到了岁数,可以报名参加选举了。红霓早就得了消息,一个月之前就在准备了。若能在这次女狐总选举上得第一,被选上的狐女都有奖金,那奖金有一百两呢。

春心听到这个消息,很觉心里直痒痒,当不当狐女无所谓,但那一百两可太吸引人了。

现在离报名结束的时间还有十天,这几天她一直在犹豫着要不要报名。比赛要穿很好的衣服在人前亮相,每个人头上戴一对假耳朵,画成画像贴在县城里的墙上。而且决赛所谓选美。只不过是那些对脸和身体有自信的女人,对着男人献媚的低俗活动。而且仅仅靠外表就决定女性的排名。

这于她极为不利,她没钱买好衣服,又没什么好身材,或者去了也是自取其辱吧。

但是那一百两也是左右她人生的重要赛事,有了钱就离她的农场之梦更进一步。

心里拿不定主意,所以把玉米粒抠的更欢了,弄到后来一身的棒子皮。她甩了甩身上站起来。叹了口气,打算先给春水做饭去。

第二天一大早,陈秋花就带着红霓去镇上买新衣服去了,还找人做了一对假耳朵。戴在头上,黑黑的两只耳朵让她看起来很有几分萌态。

只不过那是狐狸耳朵吗?怎么看着那么像狗耳朵?

她见过真正的狐狸,韩骄子的原形可比这漂亮得多了。

红霓看见她,显摆地摸了摸耳朵,笑道:“我说春芽。要不你也参加比赛吧,多一些像你这样的人陪衬,没准我还真能得了魁首。”

春心轻笑一声,“你别想得太美了,这一州府像你一样的少女成百上千。你这么有自信,到时候可别让人抢了风头,跑回来哭啊。”

红霓冷笑,“管好你自己吧,再不济也比你强。”

就这一句还真激起了春心的好胜之心,她活过一辈子窝囊的,这辈子最忌恨让人瞧不起。她为这个家付出这么多,当牛作马的,没看到谁念她好,善待她,也得不到家人的爱,有时候自己都觉得不值。在家里除了春水之外,没人看她顺眼过,不干活儿的都是她爹娘的宝贝,独独她不是。

凭什么要这样,她凭什么活得这么憋屈,凭什么红霓能参加选举,而她不能?

“好啊。”她站起来,“那不如就比比,到底谁能得到魁首。”

红霓轻哼,“反正不是你。”

她转身进到屋里,陈秋花埋怨她,“你也是的,没事找掰那丫头干什么?”

红霓道:“娘放心,就她那样,得不了魁首的。”

“少了个人,你就多一分得胜的把握,你可知道这回比赛有许多达官贵人都会来观看?”

看她似乎完全没把她的话听进去,陈秋花语重心长道:“若是你被哪个瞧中了,你以后就是富贵之身。娘出身不好,自小就被卖进那个地方,就是个做人小妾的命,可你不一样,你出身比我好,只要机遇好,将来肯定前途不可限量,娘给你算过命,你是天生的富贵命,这辈子注定要进高门大户的。”

红霓深深地点头,她早就发过誓,绝不像她娘一样嫁人做妾,更不会嫁到这种农户,一辈子过这种穷日子。

“好了,你知道就好,以后没事别老跟春芽对着干,她就是个穷命的丫头,不会影响到你的。”

红霓表面答应,心里却颇不以为然,她和春心不对眼已久,若是得着机会,绝不是叫她好过的。

报名是在镇上,春心打定主意要蹚这河水,第二天就和春水去镇上了。

本来她想一个人去的,不过现在年岁大了,老一个人外出,被人说三道四,对名声不好。根生现在已经不叫她一个人去地里了,怕她大姑娘的露胳膊露腿的,让人看见不好。

虽然如此,她还是偷偷去地里看过几回,那个种下去的灵芝,到现在也没长出芽,一片地平整的好像什么都没放过。有时候她都想把那土刨开,看看种子烂了没有。

一大早跟根生说要去镇上,根生听说她要报名也同意,还问她缺不缺钱,拿出几十文钱给她。

家里的钱都在陈秋花手里攥着,她爹也没钱,这大约就是平日里偷偷攒下的私房吧。

这是他第一次这么主动为她,春心心里还是很感激的,只是这点钱实在无济于事。她摇摇头说不需要,就带了春水出了门。

跟春水说要给他买好吃的,以这小子贪吃的个性,自然乖乖地跟着她。

到了镇上,没想到报名处的人出奇的多,有带自己闺女来报名的,也有的纯粹是看热闹,人挤人,人推人,硬是把登记的小文书挤得跟三孙子似地。

他一直在那儿喊,“注意秩序,要文明谦让。”

可是谁听他的呀!

春心打听了一下,凡是报名的都要交一钱银子的报名费,真是贵的吓死人。就这一项主办之人就不知赚多少钱,更别说那些百姓交的祭品,以及为了筹备比赛,而从各家店铺商户手中收取的赞助费用了。也难怪这种其实没什么意义的选举,每年都要举行一次,说白了就是利用老百姓这点迷信心思赚钱,愚弄一些愚民罢了。

狐狸倒是有,像韩骄子那样的狐狸精也有,但鬼才知道,那关于狐仙的传说是不是真的?

只可惜,现在她也成了这万千愚民中的一个。

叹口气,就算为了那一百两,也只能拼了。

那年天同给她银子她还留了点,也幸亏后来明焕被带走了,到了日子,陈秋花拿不到银子,也没多难为她。也就因为此,她存了点私房钱,三年放在手里都不敢花。可是这回注定是要大出血了。

心疼肉疼的交了报名费,领了一块竹牌,上面写着一百一十八,看来前面已经有一百一十七个人报名了。这还只是他们一个镇,若周边几个县全都算上,瞧这架势没有一千是下不来的。

保长办公室墙外贴着比赛图示,她简单了解了一下比赛的规定。比赛一共分三轮,第一轮是让所有百姓选,看看大家的眼光如何。

到时候会把所有少女的画像都贴在城墙上,每个画像面前摆一只桶,然后把做好的竹签放进去,到时候数竹签,得到的数量最多的便算胜出。

每个县都选出十名少女,然后在州府府衙前进行第二轮比赛,这一次比的是相貌,再从五个县五十名女子中选出十人,进行下一轮,到了第三轮就是比才艺,看眼缘了。

到了决赛的时候,附近州府的官员、贵族世家、富豪商人,总之有钱有权的都会上这儿来看,就连京城里也备不住出来几个看热闹的贵族。

在比赛之日,每个少女都登台献艺,最后从十名少女中选出魁首,这一层又一层的,比考个状元还麻烦。

本来好人家的女儿,都不会轻易露面的,可在这一天不一样,若是被选中五十名之内,以后都能嫁个好人家,整个州府里的男人都抢着要,要是十名之内,那就有希望嫁进豪门富户,以后就是穿金戴银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了。

至于第一名魁首就更不用说了,成了上祭的狐女,就有了仙缘,被达官贵人娶进府里供着都有可能,所以也难怪会有这么多人,会对此事趋之若鹜。自古天下父母心,所有当爹娘的都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嫁户好人家。

报完名,他们两个难得出来一回,就在街上随便逛逛。春水吵着要吃的,她就给他买了包松子糖,他含在嘴里,小脸美得跟什么似地。

春水笑着拉住她的手,“姐,你以后天天给我吃糖好不好?”

第七十三章 肉头的狐狸耳朵

春心有些心酸,他们这些穷人家的孩子,吃糖已经是很大的奢侈。不过早晚有一天她会建一片自己的农场,到时候让春水也能过上好日子。她天天给他买糖吃。

伸手在他头上摸了一把,春水还老大不乐意,嘟着嘴说自己长大了,再也不是小孩了。

春心笑着把他的糖抢过来,不是小孩子了还要吃糖?

两人在街上转转,买了点比赛要用的东西,她是没钱买漂亮衣服的,扯了一块布,可以做件衣裳,又买了点碎布头,打算做个假耳朵。做耳朵是需要毛的,想做好狐狸耳朵就得用狐狸毛,可现在现成的狐狸并不好找。

这会儿想来,她也能理解为什么红霓戴的那对耳朵,看着像狗耳朵了,因为那本来就是狗毛做的。

两人逛到下午才往回走,在村口看见二丫,她也是喜滋滋的抱着一堆东西回来。她身边站着她爹娘,三人在一起有说有笑的走着,那亲密的样子让人看着很是羡慕。

二丫看见她,欢快地叫道:“春芽,你干什么去了?”

“去镇上报了名。”

“啊,你也去报名了,我也去了,镇上好热闹呢,我还买了好些东西。”二丫兴奋地把今天买的东西给她看,那一个小箱子里放的全是她的衣服首饰,都是用丝绸做的,每一件都很精致。

春心把每一样都赞了一遍,心里却百般不是滋味儿,人家有爹娘,可以给买喜欢的东西,她却只能想方设法算计手里这点钱。

若是她娘还活着,也会陪她一起上镇上采买吧。她们一起报名,一起做衣裳,然后看着她赢得名次…,心里也会期盼她能嫁个好人家吧。

若是她娘能活着。只要能活着,她宁愿再回道观里,再被明焕给掐死,再干多少苦累活也心甘情愿。

进了村子,二丫到家了,笑着跟她道别,又说。“春芽,回头咱们一起到画馆画像啊。”

“好。”春心点点头。

她一转眼。忽然瞧见红霓站在胡同,正抓着一把瓜子在嗑瓜子,旁边围着几个十五六岁的小子,对着她不停滴献媚。

“红霓,瓜子不好吃,吃点花生糖吧。”

“红霓,你吃糕饼,是我娘给我奶奶买的,被我偷来的。”

红霓看都不看他们一眼,远远看见春心。忙笑着招手,“春芽,快来,有好吃的给你。”

她抓起那些小子们献的吃的,全塞在她手里。然后拍了怕手,颇为不屑地撇嘴走了。

那些小子们慌忙追过去,春心看了看手上这些好吃的,很有些哭笑不得,她是收垃圾的吗?她不要的东西就给她?

不过人家给了,不吃白不吃,给了春水一些,两人一边吃一边往家走。说实话,两人已经好久没吃过这些零嘴的东西了,往常陈秋花买了好吃的,娘俩都是背着他们吃,这回倒要感谢红霓了。

回到家,红霓已经进门了,看见她回来,问道:“刚才看见你和二丫在一块,你们说什么呢?”

她道:“二丫说也要参加比赛。”

红霓撇嘴,“那个丑丫头还想参加比赛,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长什么样。”

二丫确实长得抱歉了点,尤其是胖,圆鼓鼓地好像个大木桶,也难怪红霓会这么说。但背后说人坏话,也挺不厚道的,最起码二丫的心眼,就比她好多了。

红霓看她手里抱着布料,脸霎时耷拉下来,“你也去报名了?”

春心点头,“刚报完名。”

红霓抠着指甲,表面装得满不在乎,那语气却很有点阴阳怪气,“你的脸皮还真是厚,居然也敢参加比赛。”

春心冷笑,“我会什么不能去?”

春水也问:“我姐怎么不能去?”

红霓不屑地瞥了两人一眼,骂了句,“一对土包子。”

春心懒得跟她争,回厨房里做饭去了,倒是春水扯着红霓衣服,非得让她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你说谁是土包子?你好在哪儿?我瞧着我姐比你好一百倍。”

红霓被他抓着,吓得尖叫连连。

春心怕两人撕扯再出点什么事,忙喝止了春水。他现在也是个半大小子了,十岁的孩子,总要避讳一些,真要把红霓扯坏了,又得招陈秋花的骂,就是根生回来也不会向着他。

春水心不甘情不愿地松开红霓回屋去了,嘴里还很不服气地说着:“谁是土包子,我才不是土包子呢。”

春心有些好笑,这小子长了几岁,也开始要脸面了。三年前红霓骂他骂的比这还厉害,也没见他反驳。

离画像的日子还有*天,现在做衣服也来得及,不干活的时候,她就在屋里裁裁剪剪,她本来针线活就做得好,这三年又跟成婶学了点裁剪,一般的衣服都能做。她的手艺一点也不比红霓找的那个名裁缝差。只不过人家用的都是好料子,丝绸做的衣服,怎么看都比普通布衣上档次。

衣服做好之后,她穿了试试,倒也合身。红霓也是闲得无聊,看着她打扮,然后在一边用尽所知的词汇笑话她,说她土包子,土耗子,穿着龙袍也不像太子,还说穿这样的衣服,也敢参加比赛,不怕叫人笑话死。

红霓因为没念过几年书,肚里的东西并不多,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句话。陈秋花当年只不过是一个中等妓女,能会写几个字,认识自己名字就不错了,由她亲手教出来的闺女,在文字语言方面的造诣,实在一般。

这样的话春心听多了,耳朵里都磨出茧子来了,她懒得搭理她,一边照着镜子一边琢磨着衣服要修改哪里,应该配个什么样的耳朵。她打算找一块真正的狐狸毛,做个最漂亮的耳朵。

从西门那儿打听到,他身边那个小鬼桑昂子,真的是桑老头的儿子。这桑老头原来是个老猎户,曾打过几只狐狸,后来儿子觉得好玩,就养在家里了。没想到交配繁殖之后,竟然生出许多小狐狸。他越养越多,现在院子里已经养了二十几只狐狸了。

狐狸的皮毛能卖钱,这回赶上女狐比赛,光卖小块皮毛一项就能赚不少。可惜这老头有个倔毛病,他养狐狸养出感情来了,偏偏一只都不肯杀,一只都不肯卖。不知有多少人找过他,吐沫星子喷的院子里都能开了河了,老头还硬是不同意。说是儿子喜欢的东西,养到死也不能杀。

春心想起这事,晚上的时候就跟桑昂子提了起来,这个小鬼也义气,立刻拍着胸脯保证,可以跟他爹要一点,让她不用担心。

春心笑道:“你打算怎么要?你能见到你爹吗?”

桑昂子道:“也没多难,给他报个梦就行。”

春心不由挑指大赞,这孩子真是机灵,只可惜死得太早,否则一定是个有才之人。不过他做了鬼也有前途,将来肯定比西门这个色鬼强。若是西门,一定会说附在她身上去跟桑老头谈判的。这个法子并不怎么好,要知道鬼上了人身,对身体可是有很大伤害的。

当天晚上桑昂子就给他爹报了梦,说自己受了一个人的恩惠,要报恩,现在她缺点皮毛做个耳朵,希望他爹能给点狐狸毛。桑老头最疼儿子,就是儿子要他的心肝他都舍得,这点狐狸毛算什么?

第二天一大早,春心就出发去找桑老头,进了他的院子立刻被满眼的狐狸给惊呆了。院子并不大,却养满了狐狸,有红狐、蓝狐和黑狐,每一只都养得身体肥硕,毛光光亮亮的。可是看了一圈,她还是觉得韩骄子那只白狐最漂亮。

桑老头听她说了名字,不由想起昨晚的梦,顿觉是儿子显灵了。他当即就要打开笼子杀一头给春心,被春心给阻止了。一想到韩骄子,她对这些狐狸就有了莫名其妙的感情,这大约就是爱屋及乌了。

现在正是春天褪毛的时候,从每只狐狸身上一抓就是一大把毛,她收敛了一点,拿回去一根根理顺了,挑了同一个颜色的放一块,虽然花的功夫大了点,但还真叫她做出一个非常漂亮的小耳朵。

她是比着韩骄子的耳朵做的,虽然没他的耳朵肉头,但看着很是神似。她打算将来再见韩骄子时,就把这耳朵送给他。只是不知这个愿望有生之年还能不能实现。

红霓看着她做的耳朵很是喜欢,非得要她也给做一个。

春心不理她,想做可以啊,那儿还有一大把毛,自己动手啊。

转眼到了该画画像的日子了,各个村子的少女们都要云集到镇上去。

她们村一共有六个少女报名参加了比赛,一大早起来就打扮。她们要在镇上画画像,画好的像会在第二天送到县城,然后评选出来的最美画像会再送到府城,若能坚持到最后的决赛,也算是件光宗耀祖的事。所以一大早,少女们都卯足了劲往身上捯饬。

春心是穿粗衣惯了的,脸上从没擦过粉,也不知道粉该怎么擦,她看着红霓把自己装扮的好像如鲜花一朵,心里很是羡慕。红霓本来就长得很有媚态,再戴上一对狐狸耳朵,还真有点狐狸精的意思。

第七十四章 狠心下手送妓院

红霓梳妆打扮好了,狠狠嘲笑了春心一通,就和陈秋花先往镇上走了。

春心一个人对着镜子,憋着劲儿,表情好像拉屎一样,可是她越涂越觉得不像样,糊了一层白粉的脸,好像鬼一样。这要妆扮好了跟西门往一块一站,恐怕谁也分不清哪个是人,哪个是鬼。

左右是弄不好了,她也嫌烦了,干脆把脸洗了,就这么素净着一张脸,看着更顺眼。

照着镜子,镜中的她有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这种天然的美,果然比涂得像掉面粉堆里的脸好多了。

记得以前韩骄子说过,天下至美之物莫过于天然,就这么着,没准她就能“至美”了。

这么素着一张脸出了家门,走到镇上,画像的绘画馆已经到了许多人,画像可以,每个人还得交一钱银子。一钱银子就是一百文,她这回出来带的钱不多,搜遍全身也就几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