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声“妹妹”叫得春心头皮一阵发麻,有心拒绝,看着他那张脸又觉不好意思。也是她心太软,别人说几句好话便都应了,到了后来深陷泥潭不可自拔,才知道随便答应别人会有什么恶果。

南门见她应了,欢喜之极,拉着她手舞足蹈的跳着,就好像遇到的是件多么开心的事。

春心叹口气,人家都要杀到他家门口了,有什么好高兴的?

她跟师父说了这事,说自己要离开道观一阵子。清心只道:“若是救人的事但做无妨,若是害人,切记不要沾身。”

春心也弄不清这到底算是救人还是害人,她把事情告诉南门,对于常月已经是亏欠,不管怎么说都是方家负人在先,儿子找老子报杀母之仇也无可厚非。她在其中插一杠子算怎么回事?

常月现在还不知道南门是方家人。也不知她和方家人认识,若被他知道是自己泄露了他的身世,多半是要杀了她泄愤的。

上路的这天,她心里还很是不愿,磨磨蹭蹭的不肯走,被常月拎着脖领子使劲拖下山去。

好在随行的不是她一个,除了他们之外,还有韩骄子和南门。

韩骄子是一听她要走,二话没说就收拾包袱跟在后面,至于南门。他是禀明清心道长。说要回家探亲的。至于探亲就肯定会和他们同路了。他死赖活赖的非要跟着,春心也没办法。

她就只当不认识他,常月问起也只说这人和她没什么关系。常月也没仔细究问,只说若她把他的事泄露半分一定会扒了她的皮。

春心深深叹了口气。看来不管以后结果如何,她的皮肯定不能连在身上了。

他们走出没多久,到了晚上西门就追上来,他沉着脸什么也不说,只默默跟在他们后面。

春心猜到他可能知道什么,鬼对许多事都比人敏感许多,但人家不说话,她也不会多问,只当成没看见。

常月根本不想带着这么多人。他要办的事都是隐秘的事,原想借助春心的隐身术才把她带出来,可现在跟着这一大帮跟打狼似地,看着就闹心。

他质问春心怎么带了这么多人,春心白了他一眼。“又不是我想带的,你看谁不顺眼把谁赶走啊。”

对韩骄子,他自然是打不过的,至于南门,偏赶上他动手的时候是晚上,有西门在一边帮忙,竟也打不过。他心中有疑,也弄不清春心从哪儿找这么多奇人,或者根本就不是人。

像在农场里每天劳作的那些鬼,还有一个经常在白天跑来跑去的骷髅头,都稀奇的让人冒冷汗。他早就纳闷春心是个什么样的人,现在更觉稀罕,她究竟怎么把这么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搜罗在身边?

关于这点春心也很纳闷,她问过师父,怎么那些鬼啊怪啊的总是找上她?

师父轻叹一声道:“有的人天生就招鬼啊。”

春心:“…”

其实这一次进京,最终督促她下定决心的不是师父,而是南门的那番话。

他说:“我在京城有一块地,是当年私下置办的,没人知道,另外在京西还有一些私产也都是在我名下的,你若肯帮忙,这些便送给你做酬劳吧。”

春心听得口水都下来了,她这辈子穷惯了,乍一听说有块地给她,便什么困难都不觉难了。这清心道观虽好,毕竟跟她没关系,若什么时候师父翻了脸想把她赶出去,她也只能乖乖听着。以后要是能有自己的地,就有了落脚地方,要是顺便再把她的农场发展到京城去,那简直是太美好了。

她心里想着好事,自然点头如捣蒜,后来南门再说什么,也都应了。

既然要走,有些事情必须安排好,她把农场托付给桑昂子,这孩子年纪虽小,但比西门靠谱的多,不像他一天到晚老想着和女鬼鬼混。

至于生意上的事则托付给天同,她刚和苏金山搭上关系做生意,岂能轻易反悔把生意做黄了?苏金山答应她,会上门来拿货,只要把需要的东西准备好,等来人的时候装车运走就完事了。到时候人家把货款付了,天同帮着收着就行。

那些钱本想给师父的,但觉得师父更不靠谱,给了天同,他好歹还会给她留点,给了清心就半分不剩了。

天同这些年一直在外面四处骗人,也没个正经落脚的地方,现在道观香火还算不错,有苏金山和方老夫人两块活招牌,四里八乡的善男信女上这儿来烧香的也开始多起来。他早就有留在道观的打算了,帮着照顾农场也自然尽心尽力。

都安顿好了,上路的时候也安心多了。

临走前,春心还拿了不少种子,一心想着要在京城开辟一片新天地。

只是这一路上,常月的脸板的跟茄子似地,他各种看不顺眼,时不时找她的麻烦,嫌她水烧的太慢,洗脚水不够烫,洗脸水不够凉。又嫌客栈的饭做得难吃,让她亲手去做。

春心心里这个气啊,她又不是他家丫鬟,凭什么这么伺候他?

常月一个人倒也罢了,韩骄子和南门都一个个摆出大爷样,尤其是韩骄子,连脚都要她亲手给他洗。

前两天春心还忍着,想着这些人大爷做惯了,一时闹不清自己身份也是难免的。她能做想做的就给做些,对于太无理的要求也不去理会。

这一路走过来,就连客栈里的小二看见她,都以为她是丫鬟,还问她,“你们家主人都喜欢吃什么?”

可到了第三天,这些人愈发变本加厉起来,开始比着使唤她,有的叫她捏肩,有的叫她捶背,而韩骄子则一个劲儿嚷着脚酸,硬是要她给捏捏脚。

想叫她捏肩是吧,我拿钳子掐断你的骨头,想叫她捶背,大棍子抡死你。

至于捏脚,她阴笑着端了一盆开水进去,看见韩骄子闭着眼半歪在床上,她不动声色的走过去搬他的腿,柔柔地声音道:“爷,奴家给你洗脚了。”

韩骄子“嗯”了一声,连眼都没睁,那模样似甚是享受。

看着他这样,春心不禁咬了咬牙,拿起他的脚放进水里,顿时响起一声尖叫,好像宰割某种动物一样。

谁说妖怪就不怕疼?你打他,他也会疼,拿刀子割他也会流血,用开水烫也照样也会大叫。

叫声刚毕,隔壁一间屋子的两人都不禁拍了拍胸口,暗自庆幸自己的要求还不算太过分。

南门撇撇嘴,对常月道:“这丫头也不是你什么人,你老使唤她做什么?”

常月回他一撇,“我才要问你,你老使唤她做什么?”

南门想了想,“我就瞧她好欺负。”

第一次见春心的时候,她正往书院走,一副小心谨慎的模样,她走得很着急,就好像后面有什么东西追着一样。那会儿他正从山上下来,远远看见她便对她印象深刻。那时候就在想,这丫头的心眼多半是很好的,也因为这样后来才对她多加关照。当然,说起关照,她对他的关照更多。

他问常月,“你呢?”

常月也深深地想了想,随后撇嘴,“谁让她长了副好欺负的脸,一天到晚跟个小媳妇似地,看着就想欺负。”

他那一天匆匆跑上山,一眼就瞧见站在道观门口的春心,那张雪白的小脸跟个银娃娃似地,白嫩的脸蛋漂亮的让人想动手掐上一把。也就因为这一眼,才会故意叫她拎水跟他走一趟,继而趁机调戏她。

南门躺上床,忽的感叹一声,“其实有这样的丫头当妹妹也不错,她的肩头足够强壮,虽然朴实,但不管多大事她都能给扛起来。”

在他眼里,春心就是这样的人,看似柔弱,但绝对比任何男人都靠谱。

常月也躺上床,把南门那双臭脚往里推了推,嘴里嘟囔一句,“那是你,我可不要这样的妹妹。”做个媳妇还不错。

两人呼呼大睡,隔壁房间韩骄子还在扯嗓子大叫,他是妖精,施个法术就能好了,可他硬是不动,伸着脚想博取她的同情。

但可惜春心根本不理他,端着水就出去了,任凭他叫破嗓子都没回头一下。

第一百四十七章 新科状元奉旨夸官

这会儿已过未时,也没时间把这些东西重新打理一遍,只能先清理出小片干净之地,否则晚上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了。

挽了袖子,去后院打了桶水,打算把屋子打扫一下。一抬头,发现和自己同来两位正站在院子里闲磕牙呢。

韩骄子说:“这房子不错,打扫干净还能住人。”

南门说:“我觉得也是。”

春心气得脸都绿了,说半天废话,倒是搭把手啊?

咆哮了两声,两位大爷没一个理她,自顾自地说着等打扫干净了如何如何,似乎完全把这打扫的过程省略了。

真是把他们惯的都没边了。春心惹了一肚子火气,只先把自己住的地方打扫出来,其余的他们两个爱怎么着怎么着吧。

住的地方是有了,人总还是要吃的,她又把厨房打扫出来,该刷的刷,该洗的洗,铜板厚的锅灰也刮下一层,灶里塞满的土都掏出来,勉强弄的能做饭了。

一天下来,累得一身臭汗,浑身上下灰突突的,好像掉灰堆里了。

她烧了水,又把澡盆刷干净,打算洗个美美的热水澡。可刚一进房,发现自己刚打扫好的房间已经多了两个人,那两位大爷用她烧的水沏上一壶茶,做在她擦过的椅子上喝茶聊天好不惬意。

韩骄子一见她,做出一脸惊吓状,“呀,你怎么弄得这么惨?”

春心觉得自己都要崩溃了,这不是明摆要占了她的房吗?把澡盆刷甩在地上,恨声道:“你们别太过分。”

两人哄声而笑,谁也没搭理她。最后还是韩骄子叹口气,“你若要咱们帮忙就直说,何必绕这么多弯子呢?”

合着是她没直说吗?

她气呼呼地跑出去,心道,一天不洗澡也死不了,房间她也不要了,今晚就到厨房住一宿。

望着她生气的背影。韩骄子心里颇不忍,对南门道:“你不觉得咱们有点过分吗?”

南门道:“这丫头什么都自己扛在身上,时间长了会把她压垮的,我只是教给她,适时的时候也要学会祈求别人帮助,别把做什么都当成理所当然。”

韩骄子道:“就怕她一时半会儿领会不了。”春心的性子他太了解,可能因为幼小经历坎坷的缘故,她对谁都不信任,对谁都不依靠,只凭着自己的力量在这世道上艰难的行走。这也使得她练就了一身的铮铮铁骨。轻易不会向别人祈求。想叫她服软。像个女子一样依附男人而活,那根本不可能。

两人说着同时叹了口气,然后爬上床睡觉去了。

韩骄子自然不可能和别人同住一床,两人猜拳决胜负。最后是南门输了,他被迫睡在床底下,心里悔的都不行了。早知如此,还不如不挤兑那丫头了,没了她,他还真是不灵光呢。

春心却没那么多困扰,她以前在荒山野岭都住过,柴房也住过无数次,躺在硬邦邦的灶台上也不觉什么。累了一天。一会儿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忽然听到外面敲锣打鼓的甚是热闹。

她一个鲤鱼打挺爬起来,跑到外面,那两位大爷已经起来了,正站在院门口往外面看呢。

她挤过去。轻声问:“怎么了?”

南门回头看了她一眼,噗嗤一乐,随后笑道:“今天是新科的状元御街夸官的日子,一二甲的进士都在里面。”

春心心中欢喜,她正想知道浩然有没有高中呢,前一世他是死在来京的路上,这一世大难不死,应该会能高中吧。

南门住的地方虽然是在一个弄堂里,但出了弄堂就是皇城御街,也怨不得他会说这里地理位置极佳,现在看来当初置这宅子时真的如他所说花费不少。

她出了门,挤着人群往前走,所到之处,人们纷纷捂着鼻子走避。她心中纳闷,暗自感叹京城人真是热情好客,知道她是外地来的,都给她让道。

很容易挤到最前面,一转头那两位大爷正在站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一个个面露笑容,笑得还颇为古怪。。

她下意识摸摸脸,沾手的全是灰,不由吓了一跳,再一看身上那一层灰啊,一走都掉渣,怨不得刚才那些人见她就躲,原来是怕沾到身上啊。

她昨晚没洗成澡,也难怪现在灰头土脸的。所幸她脸皮还算厚,反正这里也没人认识她,便干脆又往前挤了挤,寻了个视野最好的位置看热闹。

殿试之上钦点状元是惯例,每次新科状元钦点之后,会由吏部、礼部官员捧着圣旨鸣锣开道,状元公身穿红袍、帽插宫花,骑着高头骏马,在皇城御街上走过,接受万民朝贺,因奉有皇上圣旨,不论什么官员,得知夸官,都必须跪迎,向圣旨叩头,高呼万岁。

这会儿状元还没来,但御街之上已经相当热闹。人们翘首以望,等着一会儿,听到一阵锣鼓喧天,一队人马向这边走来。

传说中的御街夸官仪式开始了!三个天之骄子骑在亮银色地高头大马上,接受京城百姓地瞻仰与欢呼。

这几乎是百姓们最热衷地庆典,从寒门士子一跃成了新科状元,本身就是最好地励志故事,素为百姓们喜闻乐见。而且听说今年的三鼎甲都长得很是英俊,世人爱慕年少,自然要比往年更加热情激动。男女老少痴如狂,尖叫连连。纷纷把篮子里的鲜花花瓣往他们身上撒去,纷纷扬扬的飘洒在天街之上,更映衬的仿佛天神下凡一般。

随着队伍行到,百姓们纷纷跪倒在地,高呼“万岁。”御街之上常有达官贵人经过,也都下马下轿退到一旁,跪迎圣旨。

队伍走到近前,最前面的状元公二十来岁,长得身材魁梧,英姿飒爽,春心抬头瞧了一眼,忽然间眼神胶凝在他脸上,半天移不开目光。这个人横看竖看怎么那么像常月?

心里暗想,常月在荒磨山两月,虽然期间也有几次不知所踪,一去就是七八天,十几天,但要说他凑巧到京城中了状元那就太扯了。世人多有相似,这大约是一个和常月相像的人罢了。

扯着脖子再往后看,状元之后是按科考名字排序,一甲的榜眼、探花,二甲第一名传胪,只不过只有一甲的三名是骑着马,其余的都是在后面缓慢而行。

她偷偷抬头瞧着,看到第三人时,忽然瞧见浩然的身影,不由心中激动,也不管身边的人是谁,拉着人家就道:“你知道吗?我认识那个探花郎,他是我朋友。”

那人使劲拽了拽自己袖子,大约以为她是个神经病吧。

她使劲挥着手,可惜浩然并没看见她,就算看见了也未必认得出从灰土里刨出来的人。

在爆竹声声,大吹大擂之下夸官的队伍往左安门而去,除了一甲三名之外,一众进士都被引去礼部衙门。而一甲要继续经兵部游行至吏部衙门,入文选司、求贤科内的奎星堂上香。礼毕,复骑马出前门。在观音庙、关帝庙行香,然后才回礼部衙门。

春心的兴奋一直持续到夸官的队伍过去之后,回到宅子她还满心欢喜着,没想到浩然竟然中的这么考,探花郎,他们村子一百年都没出过,这真是光宗耀祖,荣耀一生的大事了。

她心里高兴,再干起活来也不觉辛苦了,她一个人把几间主屋都打扫了一边,又把前院的杂草、树叶都清了。

那两位大爷看着她干这干那,都叹息不已,很觉她可能是抽风抽太狠。

南门是最知情的,当即把她和浩然的小恋情讲述了一遍。

设定是这样的:一对从小青梅竹马长大的少年男女,哥有情,妹有意,哥哥上京赶考考中探花,妹妹追到京城,得知哥哥考中欣喜不已。京城之中,两人终究相遇,不离不弃,终成一对佳偶。

他一说完,韩骄子只翻了个白眼,送他两个字:“放屁。”

春心干完活就去洗了个澡,这一天她的心情都很好,道服也不再穿了,换上一身漂亮女装,对着梨花镶边的梳妆镜,打扮了一番。

韩骄子从门外瞧见,心里酸的都冒水了,他推门进来,开口就问:“你要去哪儿?”

“你管我去哪儿?”

韩骄子抱着肩在旁边看着,忍不住心里发狠,“小样,赶出去勾引男人掐死你。”

春心自然不知道他在想着什么,涂抹了半天,觉得满意了才罢了手。

她提着衣裙走出去,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一装扮立刻与刚才灰突突的模样判若两人。

她缓步走到外面,南门瞧见她,不禁目瞪口呆。

他笑道:“你莫不是知道明天要选花使,特意去凑个热闹?”

春心诧异,“什么选花使?”

南门道:“咱们蕈国皇帝是风雅之人,每次琼华宴的探花使都不是钦定,而举行花赛由京城的女子们选出来的。”

为新科进士投花,是蕈国的风俗之一,一般都在御街夸官的次日举行,大意是为了先叫百姓们瞧瞧哪个新科的进士风姿。

第一百四十八章 飞仙楼贪吃小道

到了选花使这一日,所有年轻未婚的进士都背着花筐,在京城几条主要街道走一圈,或表演才艺,或发表演说,以博取众人的欢心,你喜欢哪个进士就可以往花筐里投一枝花,谁得到的花最多,便可被选为探花使。不过投花的必须是女子,若男子投花根本不算作数。

获得探花使称号的进士,不仅可进杏园参加琼华宴,还能将一朵最美的花献给心爱的女子,谱一曲千古流传的爱情曲。这对京城未婚的女子简直是福音,不知有多少待字闺中的女子盼着这一日,盼着能有一个如意郎君对自己倾慕倾倒。

这个时节正是百花开得最好之时,各种花朵争奇斗艳,女子们也会在这一日把最好的衣服穿在身上,呼朋引伴的走上街市,手持鲜花等候俊帅的公子。

南门说的眉飞色舞,春心听得眼前一亮,她没想到京城还有这么有趣的事,在平城的时候选女狐被别人看来看去,这次居然能欣赏新科进士的风姿,还能评比,这还真是新鲜的让人兴奋。

看她一副擦拳磨掌的样子,韩骄子颇为不屑,“进士有什么了不起,改天我也去中个状元。”

南门笑道:“这状元也不是那么好中的,从童生考到贡生,再到进士,期间相隔何止千山万水。有些人考到白头也未必能考中科举,能谋个一官半职。”

韩骄子撇撇嘴,那是对人而言,对于他们狐族来说,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就算实在答不出来,把别人的考卷变成自己的也就是了。

春心一心想着要明天参加选花使的盛会,给浩然鼓气加油,剩下的半天都在准备衣服和采摘鲜花。这宅子里虽久无人住,但后花园里的花却得到了疯长,她在其中采了去多。有月季、玫瑰,也有不少野花。

她把这些东西都放在屋里的桌上,就去睡觉了,可次日一早起来,却发现昨天准备了半天的东西都不翼而飞了。没有女服,没有鲜花,没有首饰,只有一件青灰的男道服摆在床头。不仅如此,连她仅有的胭脂水粉的盒子也不见了。

咬了咬牙,这该死的贼真是不长眼到极点。偷什么不好。偏偷这些。

细想想也未必就是外来的贼。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这宅子里统共就三个人,肯定不是她,那就只有南门和韩骄子了。

她自然不可能光着出去。没奈何只能穿上道装出来,然后满宅子里找那两个人。可前院后院厨房茅厕都找遍了,根本没有那两个人的影子。

她不禁心中暗恨,这一人一妖的,到底想干什么?

京城里最出名的酒楼有两个,一个是“仙乡楼”, 还有一个“飞仙楼”。

同样都是仙,其间的区别可大了去了,那“仙乡楼”乃是达官贵人们时常流连的场所。上档次,大气,东西也贵的离谱。而“飞仙楼”则是平常百姓最爱光顾的,这里不仅饭菜便宜,味道也做的极好。最重要的是还能听到不少八卦消息。

今日的飞仙楼,比往常更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因着今天是选探花使的日子,虽然不是饭点,底下大堂的普通座却挤满了人,三名食客被店小二引到楼上雅座,刚坐下就兴致勃勃地谈论起来,所谈的正是今天的主角,一干新科进士们。

“我跟你们说,咱们这位新科状元真真了不得,听说他殿试的文章评的是前朝王安石变法,暗喻当今像前朝一样,看似盛世和光,其实内里武嬉暗藏杀机,上下同效,腐败糜烂,外有匈奴来犯,若再不变革,难保不重蹈覆辙。皇上看了之后勃然大怒,还是敬王爷说不破不立,为官者就该有变化的气魄,这才说服皇上封了他做状元。”说话的是一名书生打扮的青年,白皙面孔涨得通红,似乎激动得坐不住,不停手舞足蹈。

旁边的中年人笑道:“就是说的,咱们这位状元爷胆子可真大,要不是敬王爱才,这会儿早就拉出去砍头了。”

坐在他们对面的是个满脸红光的胖大男子,看装束像是行商之人。

他摆了摆手,笑呵呵地道:“我们这种商人,对朝政不感兴趣,倒是听说今年端王爷喜欢上了景泰蓝掐丝的瓷器,惹得现在到处涨价,吃完饭我得赶快去进货,晚了又要抢疯了。”说着一叠声叫上菜,又道:“咱们端王的喜好一向是引领京都风尚的,他前些日子喜欢的金丝雀已经涨到八百两一只了。”

书生见他眉飞色舞的样子,不屑地撇了撇嘴,笑道:“你们商人就是成天就想着钱钱钱,要是端王知道你们把他的心爱之物这般炒作,没准要杀几个人泄泄愤了。”

胖子立刻瞪眼:“呸呸!你少触我霉头!”

中年人无奈地看着他俩又开始斗嘴,每次他们凑在一起都会斗个没完,两人一个喜欢敬王,一个喜欢端王,每次都会因为完全不相干的人争论半天。听说在朝里两位王爷斗的死去活来,没想到在这样的客栈里也有人为他们吵嘴,还好今天的主角不是他们,否则还不定又扯到哪儿去了。

他懒得理会,从怀里掏出一叠纸,又摸出一个包得好好的布包,打开来,里面却是最好的糕点作坊“云林斋”独家秘制的豌豆糕。

中年人优哉游哉翘着二郎腿,优哉游哉的四处看着,这会儿酒楼里几乎满座了,大部分人都在说今天谁能得了探花使的称号。

新科状元的名号虽然荣光,但若得了探花使便更加风光,谁都知道京城里高门大户,达官贵人众多,有得是待嫁的小姐,不知有多少双眼睛看着这些新科进士,若得了探花使,那就等于给自己前程搬了把梯子,想娶个豪门大户的千金那是轻而易举的事,若是运气好,没准还能攀上皇亲,弄个驸马爷来当当。

那中年人一边听着,一边吃着豌豆糕。他眼睛四处看人,手下伸长手去摸豌豆糕,却摸到另一只手。

他没在意,以为是朋友分食,再摸了摸,不对,那手的触感暖热滑嫩,像是——像是女人的手!

他打个激灵,猛抬头,平日在这酒楼流连的都是男子,哪里来的女人?

迟疑地再低下头,正看到一只白生生的手掌拈了厚厚一大块豌豆糕往回缩。他不由自主跟着转头,目光追随那只手在空中移动,停在的下颚和淡红的唇前,双唇微分,豌豆糕被送入细白的齿间…

书生和胖子发现他举动有异,停止斗嘴转头看去,见邻桌孤伶伶坐着一个小道士,穿着一袭青灰的道袍,骨骼纤细,一张清秀的脸怎么看怎么像女人,尤其脸上的皮肤白如雪,亮如月,温润如玉,漂亮的让人忍不住想摸一把。可他的举止动作却稍显粗鲁,豌豆糕塞在嘴里,嚼的满脸都是糕饼屑子。

面对三人好奇的目光,他也不惧,大大方方的打了个稽首,“多谢三位施主的施舍。”

三人有些好笑,合着偷拿变成了施舍了?这小道士也真能瞎掰的。

他们听这小道士说话的声音也特别,不太像男子,也不像女子,温温软软,给人一种懒散无聊,却很有性格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