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还了礼,“道长请了。”说道长是客气,这小道看着也就十五六岁,顶多算个小道童。

小道士笑眯眯地看着他们,他笑起来眉弯眼眯,愈发像女人。

这小道就是春心,她一早起来找不到南门和韩骄子,便一个人四处闲逛,京城的路她也不熟,只往人多的地方走,走着走着就走到这儿来了。

在酒楼里寻了个位置,想要叫菜,可喊了半天小二也不搭理,正巧看见那中年人吃豌豆糕,便顺手取之。好在人家涵养好,也没跟她计较。

跟三人客套了几句,她心里惦记着他们说的新科状元,便问道:“不知三位说的状元是谁?小道孤陋寡闻,竟然从未听说过。”

那书生立即大惊小怪,“什么?前些日子京里发生的大事,你竟不知道吗?”

春心睁大眼睛看着他,很无辜地摇头。她刚进京,又怎么可能知道前些日子的事?

说起新科状元,书生激动地涨红了脸,一把揪住春心的衣袖,硬把他从隔壁桌扯到自己身旁,按到椅子上,口沫横飞地道:“这位状元真是我辈读书人的偶像!”

“哦?”春心挑了挑眉表示愿闻其详,眼珠却向侧方偏了偏,又偏了偏,然后和手一起定在中年人的豌豆糕上。似乎那里所剩不多了…

书生没发现她的小动作,他被激起谈兴,沉浸在对偶像丰功伟绩的敬仰中,一时间滔滔不绝:“先不说这位状元少年高中的惊才绝艳,单是那份视荣华富贵如粪土,为国为民为百姓的气度,天下有几人及得上?他在殿试之时高谈阔论,震惊群臣,皇上当场要斩他,他竟也丝毫不惧,反而高呼自己俯首仰止,不愧对于天下…”

第一百四十九章 众女选出探花使

书生说得太快,一口气喘不上来,憋得红脸变白脸,春心手忙嘴忙的情况下不忘递给他一杯茶,书生感激地望他一眼。

春心笑笑,手又摸向豌豆糕,却摸了个空。

中年人哭笑不得地盯着春心在布片上摸来摸去的手,可怜一包豌豆糕自己只吃到一块,其余都进了这小道士的肚子。

这“云林斋”的糕点畅销的很,轻易都买不到,今天也是他起得早排了好长时间的队才买到手的。也幸亏怀里那包切片糕没拿出来,否则也被这小道给摸的吃了。

书生的注意力还在那番慷慨激昂的陈辞上,他说完,满脸期待的看着春心,“你不觉这位状元爷可歌可泣,很值得人敬佩吗?”

春心扯过包着豌豆糕的布条,慢慢地拈起残渣放进嘴里,还摇着头甚是叹息,就这点东西吃了也不顶事啊。她一脸可惜的把布巾放下,开口问道:“你们说了半天,这位状元爷到底是谁?”

书生垮了一张脸,合着这半天吐沫算白费了,他连状元是谁都不知道,别的还说什么?

其实春心对他所说的状元如何如何都不关心,她只想知道这人叫什么,是不是常月。

中年人赶紧拿过那条布巾揣进怀里,笑道:“咱们这位状元爷姓陈名唤冷湖,松阳人氏,今天的选探花使的比赛,他的呼声最高。”

春心想想常月那张脸,再想想那日见到的陈冷湖,一时也分不清两人到底是不是一人,只能暗自祈祷,老天保佑千万别叫常月的本事太大,要真的连新科状元都叫他弄到手上,还不定把天下搅成什么样。

一个人可以做土匪,又一转眼成了新科状元,并且做土匪逃避官兵追捕的同时还考状元,你不觉得这事太匪夷所思吗?

选探花使是在巳时举行。这会儿离巳时还有半个多时辰,有的人吃完东西已经开始往比赛地点而去。

那三位老兄也要去看热闹,对于这种盛会,不仅女子喜欢,男子们更是欢欣。因为这一天绝对是个看美女的好机会,在这一天家家户户未嫁的女子都会走到街上,为新科的进士投上一花。到时候肥环燕瘦,各色美女尽收眼底,又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京城的男人心潮澎湃,趋之若鹜的?

春心早就打定主意跟着他们。所以他们一起身。她就立刻跟在后面。随着他们一起来到朱紫街。

朱紫街是离御街比较近的一条街道,也是京城除了御街之外最宽的一条街。

御街毕竟是为皇帝出行,官员上朝所用,自不能用来做游戏之地。让满城百姓踩踏。朱紫街就不同了,这是京城最长的一条街,两旁集中了数万家商铺,京城一半的百姓都住在附近。

“十里”朱紫街可分三段:首段靠近御街,与皇宫、朝廷中枢机关也很近,皇亲国戚、文武百官集中,消费与购买力最强,因此,这里的店铺大多经营金银珍宝等高档奢侈品;第二段以羊坝头。官巷口为中心,经营日常生活用品,这里名店、老店云集;最后一段从众安桥至武林路、凤起路口结束,形成了商贸与文化娱乐相结合的街段,这里有都城最大的娱乐中心——北瓦。日夜表演杂剧、傀儡戏、杂技、影戏、说书等多种戏艺,每天有数千市民在这里游乐休闲。

而今日的活动在首段,也就是最靠近御街的地方举行。

他们刚一走近首段,便听到街道四处锣鼓声、鞭炮声响彻云霄,大街小巷,人流如潮。

在靠西的地方有一片空出之地,此时搭了许多花棚,用竹竿木料搭成的棚子,棚子上被着意修饰过,上面插遍各色鲜花,有叶子花、朱顶红、八仙花、夏鹃、天竺葵、大花天竺葵、倒挂金钟、令箭荷花、茼蒿菊、樱草、香豌豆、爪叶菊、蒲包花、牡丹、月季…颜色各异,琳琅满目,远远看去好像进了花园一般,每一个花棚都建的甚是漂亮。

这些花棚都是京里的达官贵人所有,几乎一户人家占一个棚子,不过有的搭的大些,有的小些,不过此时无论大小棚子,都有不少人坐在棚子里,喝着茶水,翘首以待选探花使开始。

春心看过去,似乎每一个花棚里都有至少一位小姐,那些小姐都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有的七八位挤在一起,有的两三个坐在一处,有的睁着圆鼓鼓的眼睛四处瞧着,有的扭着手帕默不作声,瞧那意思似乎很是紧张。

身边这个书生似乎很好为人师表,见她疑惑,立刻给她解释道:“这些小姐都是等着献花的,一会儿不管选出的探花使是谁,那些新科进士都可以把花筐里最美的花献给自己钟情的女子,那些小姐们若是有意便会伸手接住,若是无意可装作不见。要是有幸小姐应了,下来就可试着到女家求亲议婚。”他说着一脸艳羡,瞧那意思很是后悔自己没有福气金榜题名。

春心听明白了,这是变相的“寒门子弟撞运记”,瞧谁运气好能入了小姐们的眼,立刻插上翅膀飞上天了。这些搭棚子的,大都是有身份的,不是做官的,就是大富之家,无论娶哪个都绝对值了。

她问道:“探花使手中的花,只能送给这些花棚的小姐吗?”

书生笑道:“那倒不是,那些搭棚的都是有身份的,为了吸引新贵们的目光才在那里建的花棚,其实在这条街上,女子都可以接受进士献花的,不管金门柴门,只要男未婚女未嫁就行,无非就是看人家答不答应,会不会碰一鼻子灰了。若是脸皮厚些,可以挨个送一遍,总会碰上一个和自己看对眼的吧。”

春心有些好笑,听他这意思,这样脸皮厚的进士也不是没有过。大面积撒网,重点培养,总会有那美女鱼儿甘愿上钩吧。

踮着脚尖看了一会儿,满大街没瞧见一个认识的人,让她很觉没趣,她本来以为南门和韩骄子也会来看热闹的,可是很显然他们还没来。

大街上人越聚越多,到了后来连站脚的地方都快没了,挤得春心快喘不过气来了。

这三位都是本地人,瞧见没地方站了,彼此打了个眼神向后面移去。那书生好心拽了她一把,春心也跟着他们一起向前走。

四人走到靠西的空地地方,那里正有一个很大的花棚。

街上人多,这里却没什么人敢挤进来,每个花棚前都有家丁驱散闲人,碰见有人走近,都会大声呵斥。

那商人似与这家的人极为熟悉,上前说了几句话,那些家丁便放他们过去。他们也不敢进花棚里,只在旁边靠着竹竿站着。但即使这样,也比街上让人挤成肉饼强多了。

这个花棚里坐在两位夫人,两位小姐,还有一个唇红齿白的小公子。只是隔着一层薄纱,也太瞧不清人家的模样。当然主要也是她怕人恼了她,没敢多看。

她低着头问书生,“这是哪家的花棚?”

书生道:“是户部侍郎苏大人家的。”

春心不由想起那日在凤仪道观,她遇上的那位好心送她马的夫人,那位夫人似乎就是户部侍郎夫人,是难道花棚里两个夫人有一个就是她吗?

她偷偷多瞧了两眼,只见两位夫人一个四十来岁,一个三十几岁,都是一样的诰命服色,看着很是端庄富贵。两人长得很像,似是亲姐妹,此时那个岁数小些的正在和年纪稍长的夫人说话,她小声窃窃私语,那夫人点头不止。

她看了半天,也不确定哪个是那日送她马的夫人。

眼光一转又看向那两位小姐,左边一个十七八岁年纪,身穿淡蓝色丝织曳地长裙,轻舒广袖,领边和袖口是较深的湖蓝色,细看有浅浅的流云纹。她披着纯白而且半透明的薄纱,挽着雪白的飘带。青丝如云,并无许多珠玉装饰,只有一朵素洁的玉簪花插在发际;斜插一支银簪,垂下几缕流苏。她给人的感觉并不是惊艳,而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清纯而优雅。

右边一个十五六岁,着了一身深蓝色织锦的长裙,裙裾上绣着洁白的点点梅花,用一条白色织锦腰带将那不堪一握的纤纤楚腰束住。她将乌黑的秀发绾成如意髻,仅插了一梅花白玉簪。她五官生的不错,只是两个颊上有一圈淡淡的雀斑,看着不免美中不足。

那小公子也就十二三岁,天真中含着深邃,两腮润白透红,有如玉琢,粉粉嫩嫩的,很是可爱。

春心盯着人家瞧了好久,久到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才转过头去。她也不知怎么回事,总觉这些人很眼熟,尤其是身穿淡蓝色丝织曳地长裙的小姐,总觉得她很像某个人。可是像谁,一时半会儿却想不起来。

等了一会儿,听到街口传来一阵欢呼声,却是探花使的比赛开始了。

探花使比赛也有规矩,所有参加的男子都必须是未婚,这么一来在一、二、三甲中筛选一遍,人数就少了许多。

第一百五十章 俊美无边探花使

春心踮起脚尖望去,只见远远地一队青年男子向这边走来,大约有三四十人,他们每人身后都背着一个花筐,过了街口才向不同的方向分散。

探花使的比赛是不限地方的,你可以到任一条街道去求鲜花,但是今天几乎半个京城的人都聚到朱紫街来,最终还是留在这里的占绝大多数。一甲的状元、探花和榜眼也都尚在。

春心一直盯着那个状元看,越看越觉他像常月,不仅长得像,连眼神都像,只不过此时的他少了几分在山中的匪气,多了几分文质彬彬,看着竟是判若两人。

她转头去看浩然,今天的他穿了一件淡青色的袍子,头上戴着公子巾,在帽巾上镶着一块玉,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

记得他当时进京时是身无分文,现在不仅高中探花,似乎连装扮也高贵起来,难道在京的这些时日他得到什么贵人相助了吗?

她惦记浩然,又疑心状元陈冷湖,双眼不停地在两人身上瞧来瞧去,对于其余的进士倒不怎么看了。

身旁那个书生绝对是陈冷湖的拥护者,不停地给他加油,吵得人头疼。周围的女子们似乎对状元的支持也比别的进士多些,许多人都高声喊着:“状元公,状元公——。”就连两位苏小姐也是翘首以望,巴不得他往这边走走,好投上一枝花。

为了争取比赛成功,有的进士不惜当街献唱,还有的把琴搬到街上叮叮呤呤弹起来,只是不管歌声还是琴声都瞬间被高呼之声盖过了,没有人去欣赏他们的表演,也没人对他们多注目,无非是这几人长相差强人意。都说男子食色性也,女人在这方面也不遑多让,她们看重才艺,更看重男人的皮相。所以这也不用怨别人。要怨就只怨爹娘没生好,长得不够讨人喜欢。

其实若论长相确实是陈冷湖胜出众人一筹,尤其听说他文采极佳,金殿之上一篇文章令人赞叹,一首好诗更令当今皇上大加赞赏。京城女子对他神往的大有人在,人还未走近就有鲜花对他抛了过去。

春心想到自己昨晚辛辛苦苦准备的鲜花,就觉心里一阵可惜,她也想穿着美美的衣服,和这些千娇百媚的女子一样投上一朵爱慕的鲜花。可现在她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手中没花已经够惨了。偏偏身上还穿着小道士的衣服。出家人岂可妄动杂念?无量寿佛!

一眨眼的功夫。浩然已经到了跟前。苏家年纪小些的女孩似乎更喜欢他,拼命举着手要把花递到她的背筐里,可是她的手太短,怎么伸也够不着。

到处都是人。这会儿人潮已经失去控制了,都往花棚这边涌过来,人挤人,人撞人,花棚都快撞歪了,苏小小姐想够得着也不是那么容易。春心在一旁看着,也替她着急,忍不住伸出手去把她的花拿过来,然后扔进浩然的背筐。

她做的时候没觉得什么。等做完看周围几人看她的眼神,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多唐突。若她现在是个女人还好些,偏偏是个小道士…

那个苏小姐怔了一下,随后尖叫起来,伸掌就对着春心脸上抓去。

春心一时躲闪不及被她抓在脸上。只觉左颊火辣辣的疼,似是破皮了。她一手捂住脸,心道,这小姐脾气也真够大的,不是碰了一下她的花嘛,又不是碰了她男人。

两位夫人听到叫声,都匆忙过来,年纪小些的夫人问道:“女儿,你怎么了?”

苏小小姐一指春心,“她,她抢我的花。”

春心捂着脸,嘟囔一句,“只是顺手帮个忙而已。”她说了刚才的事,表示自己真的只是帮她送了朵花。

苏小小姐一指她的脸,“你这臭道士还敢说,你破坏了我和探花郎的因缘。”

春心心道,这小姐也是刁蛮无礼,任性到极点,至于她也是没事找事,帮人递什么花啊?一朵花就恨不能抓死她,要是被她知道自己和浩然是认识的,还不掐她的脖子。

大夫人走过来劝,“一点小事,别大惊小怪的,这么多人看着呢,传出去该怎么办?”

苏小小姐看许多人向这边看过来,也不想落个恶妇的名头,但心里咽不下这口气,没能送成花,满心的不高兴,不时瞪春心一眼。

浩然身前身后围的全是人,根本没发现这边发生的小插曲,也不知道一个姑娘和一个道士为他争风吃醋,几乎大打出手。倒是陈冷湖向这边多瞧了一眼,看见春心脸上的伤,不由面色微沉。

春心暗叹一声,碰上这么刁蛮的小姐,就当她倒霉好了。

一个时辰之后,这场别开生面的探花使比赛在锣鼓喧天中结束了,京城的府尹彭程汗亲自来清点每个进士身后背筐里的花束数量。

第一名是陈冷湖,共得了一万两千多束花,第二名是李浩然四千三百多束,第三名是榜眼杜明清,只有两千多,至于那剩下的进士有许多就几百束,有些还是友情赠送。

其实不用仔细数花束,只需看背筐的数量就高下立判,别的进士都只是一两个背筐,而陈冷湖一个背筐根本装不下,换了十几二十个背筐才装完了,这还不包括那些不小心掉到地上,来不及捡的。

最终陈冷湖以巨大的悬殊赢得了胜利,几乎半数以上的未婚女子都钟情于他,这在历届探花使的比赛中都是少见的。而且自蕈国立朝开始,能被钦点状元郎又获得探花使称号的,也不多见。

在空地正中的地方早就搭好一个半米的台面,那是宣读圣旨,为探花使颁发荣誉的地方。因建在花棚正中间,被周围花棚里鲜花彩带衬托,倒显得光秃秃的有些难看。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府尹彭程汗等上台宣读圣旨,百姓们跪地接旨,高呼“万岁”。圣旨大意是说探花使“少有容止,姿容既好,神情亦佳…”,那些词翻译过来就是说状元公长得如何漂亮,如何惹人喜爱,如此云云。反正每年都用同样的词,也没有什么心意,众人对圣旨内容不感兴趣,只拿眼睛瞧着陈冷湖。

周围全是欢呼赞叹声,在众人的热情之下,陈冷湖上了台接圣旨,他脸也一直阴沉着,就连府尹亲手把象征探花使的金花筐送到他手里,也没见他展露半丝笑容。可就这酷酷的样子,更是引人注目,人群里不知有多少女子为他芳心暗许,只盼得到状元爷兼探花使的垂青。

彭程汗递在他手里的金花筐,当然不是真的和花筐一样大小,也就手掌那么大,镂空雕刻的,握在手里沉甸甸的,一摸就是真金。

这个金花筐是蕈国礼部特别打造的,是无上的荣耀,比得了千两黄金还弥足珍贵。但是现在陈冷湖握着这金花筐却并不觉得太开心,他还在想刚才看到的那一幕,一个讨厌的女子抓伤了她的脸,也不知伤的严重不严重。

她的皮肤娇嫩异常,轻轻一掐便有大片淤青,被指甲划伤也不是那么容易好的。越想越觉闷气,那张脸越发阴沉。如果可能,他倒真想在那个讨厌的小姐脸上打上一拳。

彭程汗看他那表情,不由笑道:“怎么?今日状元公拔了头筹,还有未了的心愿吗?”

陈冷湖微微一笑道:“心愿是没有,不过第一次手里握着这御赐之物,心中无限感慨而已。”

彭程汗颔首,“确实如此,本官也曾年轻过,当年为了这探花使拼尽全力,可是最终也没赢了比赛,反被三甲第七十名的一个同进士得了去。”

后来那个赢得探花使之位的人尚了公主,成了皇家的东床快婿,也就是当今皇上的妹婿。那时因为此事他还感慨不已,只恨爹娘没把自己生成个小白脸,长得不如人家漂亮才没给闪亮前程。

陈冷湖对他所说的事不感兴趣,只问道:“什么时候可以进行送花典仪?”

“随时都可以。”彭程汗笑着比了个请的动作。

陈冷湖转身在自己背筐里开始翻找,要挑一朵最美的花,他一边找一边问道:“花送给谁都可以吗?”

“那是自然。”

“男人女人都行?”

彭程汗“啊”了一声,就在他张嘴的同时,陈冷湖已经从台上跳了下来,大跨步沿着花棚向西走去。

他每走过一个花棚,都能收到无数的期盼和哀怨的眼神,不知有多少人在看着他,盼着他,盼他手中的花束能递到自己面前。

陈冷湖迈过一个又一个花棚,在万千期待的眼中走过,最后停在户部侍郎苏鹏宇的花棚前。

京城人都知道,苏家两位千金都是美人,尤其是苏大小姐,苏玉环,美貌在京城人尽皆知。当时便有人大胆猜测,这可能是要送花给苏小姐的。

看见状元向这边走来,苏玉环心中也一阵惊喜,她本就对陈冷湖有意,那花束也只投给了他,难道老天爷听到她的祈祷,真打算把这个如意郎君送给她吗?

第一百五十一章 送花给你心上人

随着陈冷湖越走越近,她的心跳加快,好似擂鼓一样“咚咚”地好像要跳出腔外。那纯白的牡丹花,正是她的最爱。

就在她伸出手,准备去接那花束的时候,突然间陈冷湖的手一转对着她旁边的苏小小姐苏金环而去。

他停在苏金环面前,那朵花在这位雀斑小姐眼前晃了晃。苏金环眼睛一亮,她虽然看上的是探花郎,不过这状元郎似乎瞧着更有个性。

她伸手出想去接那朵花,陈冷湖忽然对她一笑,这一笑就好像阴云密布的天空忽然透过一丝阳光,让人顿有一种眼前一亮之感。

苏金环心中狂喜,她跟苏玉环从小就不对眼,没想到今天状元郎喜欢的是她,而不是苏玉环。这要是能夺了她所爱,以后可就扬眉吐气了。

就在她以为幸福降临的这一刻,突然陈冷湖的撤回来,对她歉然一笑道:“啊,不好意思,认错人了。”他笑完转身走出花棚,向站在棚旁的几个男子而去。

苏金环登时脸上变颜变色,那模样好像刚摔了一跤,且正好摔在一摊屎上。她愤怒,气愤,想对他大骂,可那样只会叫她更加难堪。所以她只能握紧拳,愤恨的盯着陈冷湖的背影。

苏玉环轻蔑地瞥她一眼,表情颇为不屑,某些人异想天开,以为凭那不出奇的长相就能踩到她头上吗?

陈冷湖转出花棚往后走,看见他所对的方向似乎正是她,春心心里暗道“糟糕”,难道这花是要送给她的吗?

放着两个天香国色的大户千金不送,却偏偏要对她这个小道士青睐,这对别人不可能,但若他真是常月,以他不按牌理出牌的个性就绝对可能了。

她一个新入京城的小人物,还不想这样“一花出名”,尤其是她还不确定这人到底是不是常月。更不可能接他的花。

她头一低,从身后那个书生的咯吱窝钻过去,打算躲过。也就在这时,陈冷湖的花直愣愣递到那书生面前。

书生有些傻了,下意识的伸手接过。等花接到手里,他才想到自己做了什么。他确实崇拜新科的状元,但崇拜是一回事,要成为他的心上人就太那个了。

他举着花,臊的满脸通红,“我…。这…”

上万双眼睛都在旁边盯着看。瞧见这一幕。“噼里啪啦”地上眼珠子掉了一地。那些平日里见识不多的,都倒吸了一口凉气,与此同时不知有多少少女的芳心碎裂,新科的状元、万人仰慕的探花使。居然是个断袖?

陈冷湖也有些傻眼,他没想到春心会突然跑到后面,偏又碰上一个二愣子书生,居然接了他的花。

花可以送出去,自然可以夺回来,没听说过送出去的花不许要回来的吧?他劈手夺过那束花,然后一把推开书生,大跨步向他后面的春心走去。

书生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在地。随后有些庆幸,原来送错了,与此同时心里又有些失落,那花原来不是给他的…

春心吓得倒退了几步,身后是一堵墙。她再无可退之地,眼看着陈冷湖走过来,不由吓得很想尖叫。

转眼之间,那花已经递到她面前,陈冷湖冷冷的声音在头顶响起,“你到底接不接?”

看到这样的他,她忽然很确定这是常月了,人的声音可以变,相貌也可以变,但唯一不会变的是人的脾气。

就算一个人再能装,也只能装一时,一旦大喜大悲之下就会现出本心,现在的他就跟荒磨山上的土匪形象没多大差别,霸道,不讲情面,他那表情无时无刻不在警告她,“要敢不接就掐死她。”

春心深吸了口气,她现在是个普通的道士,而一旦接了,未来很可能成为京城最有名的道士吧…

一个被状元公看中的道士,这个名头还真让人哭笑不得。

陈冷湖又喝一声,“快接——”

在他的威逼下,她终于颤颤巍巍伸出手,在欲接与不接之间很是犹豫了一下,然后果断的撤回手,开口小声道:“你告诉我你是不是常月,我就接花。”

他咬牙,“死女人,你敢不接试试?”

她冷笑,“我就是不接呢?”

陈冷湖的牙磨的更响了,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几字,“那我就塞进你嘴里。”

他敢这么说的,就敢这么做,偌大一朵牡丹花被他掐了下来,然后捏着她的下巴硬是塞进她嘴里。

春心挣扎着想叫,却正好把大半的花瓣咽了下去,“咕嘟”一声,毁尸灭迹,这下好了,想退都退不回去了。

她苦笑,花并不是太难吃,可是被人这么硬逼着吃下去,实在憋气的难受。土匪就是土匪,即便做了官,性子也不会变。也不知这位仁兄怎么混的,居然混成了状元,还好文采,他到底会不会写字啊?

心里不知骂了他多少遍,众目睽睽之下却也拿他无可奈何。

有花棚和后面的墙遮挡着,没人看见春心吞花,但所有人都瞧见状元公把花给了一个小道士。那些原本破碎的心更加破碎了,后来不仅眼珠子,下巴也开始噼里啪啦往下掉。到了晚上清理街道的时候,一车车的眼珠和下巴往城外拉。

逼她吃完花,陈冷湖就拿着个光秃秃的花杆走了,本来一件风花雪月的没事,现在却弄得好像要宰人似地,他心里也不高兴不起来。

就在这个时刻,不远处高高的皇城的城楼站着三人,他们刚好把这一幕看在眼里。

三人同时惊声道:“是她。”

叫完彼此对视了一眼,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心这么齐,而且还是为同一个人。

敬王看了看身侧两个弟弟,“怎么?你们也认识她?”

端王轻嗤,“只许你识得,就不许我识得了?天下女子众多,貌美的女道也不在少数,你怎么知道她就是你认识的人?”

敬王轻笑,“你也说了她是女子,既是女子那自然是本王认识的人。”他见她之时她才不过十一二岁,没想到现在长成了个大姑娘了,也是那时他对她印象太深刻,才会时隔多年依然记得她音容相貌。

旁边的明焕暗嗤一声,十一二岁有什么了不起,他还认识十岁的她呢。

端王哈哈一笑,“倒没想到一个小丫头会有这般本事,倒与蕈国三位王族都相识。”

没人接茬,也没人说话,认识一个小丫头没什么了不起,可新科状元居然对她情有独钟那就很耐人寻味了。或者改日真要再会会这个小丫头了。

三人一样心思,却都不动声色,只彼此笑着谈论这次的探花使比赛办的多么热闹,想必皇上会很快招探花使入宫参加琼华宴了。

自这一天这一刻开始,被状元公送花的小道士可算出了名了,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人,许多无所事事的闲人开始挨个道观找,一心想着找到那个清秀美貌的小道士,不过最终没找到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