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头暴跳如雷,“你们别后悔,今天惹了我,他日我会报仇的。”

韩骄子轻启朱唇,送了他一个字,“滚——”紧接着“砰”的一声,院门被关上了。

他一转身看见春心站在后面,微微一笑,这一笑宛如山花烂漫,与刚才的暴力形象判若两人。

见春心看着自己,拍了拍手道:“我早就看他不顺眼了。”

这小子太能吃了,进来不到两天就把家里所有能吃的不能吃的吃了个遍,就连春心前几天刚买回来的两只鸡,和那鸡下的蛋也都被他吃了。抢他最爱吃的,这是他无论如何也忍不了的。

春心叹了口气,“你知道他是谁了?”

“才不管他是谁。”

她点头,不管知不知道这人是谁,都不能把人留下来,最近他们惹的麻烦实在太多了。

第一百五十七章 新科进士选官忙

黑头被关在外面,气得连连跳脚,臭丫头居然敢赶走他。本来他还想人生地不熟的,做生不如做熟,在这里随便找个人当主人,干一年活就回山上去。可这些人竟然不留他,此次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没错,他就是那只大鹏鸟,东方太月叫他下山历练,他第一站就到的是京城,而第一个去的地方就是春心所住的宅子。

他在街上转了一圈,京城里繁华的街市让他惊叹不已,街上卖什么的都有,每一样都很新奇,让他越看越高兴。这里真是比山上有趣多了。

逛到一下午又觉得饿了,便在街上找吃的。既然到了京城,要吃自然吃最好的。他挑了个一个最大的酒楼,“仙乡楼”,那烫金的牌匾让人一看就想进去。

他大摇大摆的走进去,装的好像大爷似地,本来他性子就有几分高傲,不用装也很有谱了。

小二以为他身份不一般,笑着迎上来,“爷,楼上请吧。”

黑头点了点头,晃着膀子上楼,一副跩的不行的样子。他初次从山里出来,也不懂那么多人情世故,人家问他吃什么,他也不大懂,只道:“什么好吃都拿上来。”

小二心中欢喜,以为来了位有钱的爷,忙把酒楼里几样最好的菜端出来,八宝鸭子,清蒸大虾、红烧海参、鲍鱼捞饭和鲍鱼粥,摆了满满一桌子。

这只大鹏鸟哪儿吃过这么多好吃的,口水都流成河了,他甩开腮帮子,撩开后槽牙,这一通吃啊,筷子不合用,就用手抓着吃。吃得那叫一个香。

正是饭点,酒楼里人多,不少客人看他这副吃相。都忍不住掩嘴偷笑。来这酒楼的人非富即贵,大家都是有身份的。哪见过这样粗俗的人,看着他都觉饱了。

此时,东房一间雅间里随时正坐着一个公子,对着一桌子菜发呆,他眉头皱的死紧,手拿着筷子,却半点没有要吃的意思。就好像面前摆的不是山珍海味。而是一坨大粪,让人厌恶不已。

随从问道:“主人,您没胃口吗?”

那人“嗯”了一声,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着。最近太多烦心事,弄得他一点胃口都没有。

在府里的时候他就吃不下,所以才上酒楼,没想到在这儿也没半分胃口。难道真是被宫里那些老女人给气的吗?

这些日子皇上迷上了铭心女冠,本来是件可喜可贺的事。皇上好些时日不上朝,连他也见不着皇上,能有人在旁边递上话,他想做什么都会事半功倍。谁想到皇后这老妖婆居然把太后搬出来,说后宫之中有道士还不算。还把女冠带进来淫乱后宫。

面对太后的大声斥责,皇上也很无奈,把人连夜送出宫去。这对于皇上来说只是少了一个寻欢作乐的人,而对于他却是损失惨重。皇后把后宫抓的死死的,想再在皇上身边安插人,可就太难了。

他心情不好,自然没胃口,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透过雅间珠帘的缝隙看见外面一个黑漆漆的小子在大吃大嚼,那模样虽然粗俗,但吃相香甜,让人一见就食欲大增。

难道这鸭子真有这么好吃吗?伸筷子夹了一口鸭皮,果然香脆可口。这一下似乎食欲打开,最后吃了半只鸭子下去,鲍鱼粥也喝了半碗。

外面那黑头大吃了一顿,吃得肚子饱饱圆圆,不由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这里的东西比那臭丫头的地方做的好吃多了,以后不妨经常来吃吃。

剔好了牙,站起身往外走,小二追了出来,“爷,谢谢惠顾,一共五十两。”

仙乡楼的菜本来就贵的,五十两对于一餐饭来说已经不算贵了。

黑头面露诧异,“什么五十两?”

“吃饭的钱。”

“吃饭要给钱吗?”他挠挠头,颇似不解。他从山上下来,已经吃过十五顿饭了,还没一个人跟他要过钱呢。

他长得高高大大,又黑黑的跟个炭头似地,模样也凶凶巴巴的,别人看见他都害怕,在摊贩上吃个馒头,拿个糕饼,也没人敢说话。上次他在南门住两天,人人以为他是春心的同乡,也没人跟他要钱。算起来出山已五六日,竟根本不知原来吃饭是要给钱的。

那小二却以为他是吃霸王饭的,不由冷笑,“你以为仙乡楼是什么地方,你一个不知哪儿来的黑小子也敢吃霸王餐?咱们上头可是有人的。”

“上面有什么人?”黑头微觉惊异,见他指着头顶,不由道:“我上去看看。”

他说着忽然一个蹿身跳上房顶,头竟然从屋顶上钻过去,顿时瓦片噼里啪啦落下来,砸的酒楼的客人四处乱闪。

黑头从房顶窜上去,片刻之后又跳了下来,满脸疑惑,“上面没人啊。”

小二吓得缩了缩脖子,屋顶都能撞破了,这人的头是铁做的吗?仙乡楼能在京城开得这么大,生意这么好,自然是背后有人支持。又岂是一个愣头小子能动得了的?

他对楼下大叫一声,“来人啊,有人吃霸王饭啊。”

随着他的喊声,几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冲了上来,喝道:“臭小子敢吃霸王饭,真是讨打。”

他们冲过来要抓他,黑头一拳打过去,顿时躺倒一片。他的手劲儿奇大无比,手捶在楼梯上,楼梯都塌了,捶在桌面,桌椅立时散了架。拳风所到之处一片狼藉,那些壮汉沾着死碰着亡,片刻功夫便躺倒一片。

雅间的公子刚好吃完,拿过一块白巾轻拭嘴角,看到这一幕,不由赞道:“好功夫。”

这小子这么好的本事,若是能收到身边,便如得了一臂。他招手唤随从过来,低低说了两句,那随从点点头,掀帘走出去。

黑头打了几拳,越打越兴起,最后干脆噼里啪啦把楼里砸了个稀巴烂,酒楼雇的打手都被他揍的鼻青脸肿,躺在地上直哼哼。

酒楼掌柜听到声响跑出来,看见这里被砸的稀烂,气得直跳脚,“哪儿来的小子,把我的酒楼砸成这样,报官,赶紧报官。”

就在这时,一个随从走出来,扔了几锭金子给掌柜,“公子有话,所有损坏由他包赔。”

掌柜立刻喜笑颜开,“好,好,有人赔就好。”

随从走到黑头面前,躬身一礼,“这位公子,咱们主人有请。”

“主人?”黑头眼前一亮,“什么主人?”

“你跟我来就是。”

两个侍从掀起珠帘,露出一间美奂绝伦的雅室,里面坐着一个一身锦衣华服的公子,他手中端着一盏玉雕茶碗轻轻啜着,动作优雅,无处不流露出高贵淡雅的气质。

似乎察觉到他的注视,他忽然回眸对他一笑,那笑容好似一朵绽放的牡丹花。

难道这么快就找到主人了?黑头心中一喜,不管这个人是谁,既然肯请他吃东西,那不妨把他当成主人了。反正就一年时间,闭上眼睛忍一忍就过去了。

只是不知道自己这个未来的主人,能不能抵受住他的折磨…

大鹏鸟刚被赶出去,不到一个时辰另一个相熟的人就上门了,春心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见到浩然,尤其还是南门领进来的。

南门说他上街之时,看见浩然和几个新科的进士在一起喝酒,便打了个招呼。

浩然和南门是师徒,两人遇在一处也是缘分。自从浩然中探花之后,南门早就想和他聚聚了,毕竟是一手带出来的徒弟,能有这样的成绩也是他面上有光。

两人在酒楼里深谈起来,完全旁若无人的聊了好了一会儿。

当春闱大比的热潮渐渐退去时,一个更加重要的现实问题就摆在新鲜出炉的三百名官场菜鸟——新科进士的面前,那就是选官。

选官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虽然大家都是进士,貌似现在还是平等的,但一个进六部的和一个外放为知县的,将来的命运绝对天差地别。

选官也有一定之规,按照传统惯例,其中一甲三名直接入翰林院,成为前途最光明的翰院诗臣。二甲进士的待遇也很优厚,在京可选为六部主事,出外可直接选为知州。至于三甲进士的起点则要差一筹了,在京只能选为诸寺、监、司官员,出外只能担任知县、推官、进六部是别想了。

但是在这最紧要的环节,浩然却遇上一个天大的麻烦,他是一甲第三,原本应该进翰林院的,可是却突然听到一个消息,说要把他调到偏远的蓝山县做县令。

他托人去打听,才知道这是端王的意思,他掌管礼部和吏部,一些官员调动都由他说了算。而把一个新科的探花外放七品,这在蕈国是从没有过的事,除非得罪什么人了,否则绝不会贬到偏远之地。

那些新科进士一个个鼻子都灵的要死,得知他得罪端王,都有意无意的避着他,就连当初资助他参加殿试的户部参同事吴大人,也对他失望透顶。

浩然知道那日他没对吴小姐献花,已经得罪这位大人了,现在自己明显不被上位者喜,想必吴家对他所有的希望都磨灭了吧?一个被派到偏远之地的县令,这辈子都很难再回京城。

第一百五十八章 引人遐思女道士

南门和他聊了半响,得知他近况,心中暗叹不已。朝廷的事本就乱七八糟,正所谓见怪不怪其怪自败,有些事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

他问道:“你现在在哪儿落脚?”

一提起此事,浩然心情有点低落,他在京城没有亲人,本来暂时住在吴家的,可现在吴家人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对他时不时冷嘲热讽,他无法忍受就搬出来了,现住在城西的一家客栈。

南门也是个热心人,果断把他带回宅子,让春心清扫出个房间给他住。

春心对于南门把他带回来真心的感谢,若是她看见他无处可去也会这么做的,但同样的事若由他做出来,似乎比她更合适一些。

自那件事之后,她和浩然之间似乎横起一条沟,再也回不去从前那般亲近了。两人相对而坐,对于以前发生的事,没人再提一句,只说分离之后都发生什么事。

浩然把自己上京的事说了一遍,他上京之时身无分文,带着书童先去贡院递了文书,接下来就是吃穿住行的琐碎事。客栈他们是住不起,只能在城郊的寺庙和道观中找落脚地。他本来想住道观的,可道观很少收留外客,对于没钱的穷人更是嗤之以鼻。没奈何,只好住进了一家寺庙。

那寺庙也小,每天吃的也差,住宿条件更是差的离谱,房间不仅潮湿,还有许多虱子跳蚤经常光顾。身上能卖的东西都卖光了,他心情不好,也没精神看书,有时候在城中晃悠一下,借酒浇愁。

一次酒后在墙上写了一首诗,没想到被一个吃饭的吴大人看中,不仅帮他结了酒资。还邀请他到家里住。那吴大人很是器重他,后来他中了探花,应酬拜老师的钱都是他出的。

吴家本来以为找了个前途无限的金龟。还想把女儿许配给他,不过现在他前程尽毁。也难怪他们会心有不满,把他赶出去了。

对于选官的事,春心也很奇怪,明明能进翰林院的人,怎么会突然被外调了?

她问:“你在朝中可得罪谁了?”

浩然叹气,“除了那位一手遮天的端王还能有谁。”

提起端王,春心忽然想起红霓。有她在明澜身边,恐怕绝对不会让这个曾经是自己夫君的人,留在京里吧?没派杀手对他下手都算便宜了。

客栈里下药和那把无情大火,把两人之间所有的过往都抹杀干净了。

一想到这个。她的心就有些微痛,忍不住开口问:“你真的不怨她吗?”

“谁?”

“红霓。”

浩然脸色淡然,幽幽道:“谈不上怨,只是今生不想再见她了。”

不见可以,但若这么轻易放过她。春心却不同意。红霓这样的女人,真要做了一国之后,肯定也是天下人的祸患。

端着茶壶出去蓄水,正碰见韩骄子,他抱着肩站在门外。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春心知道他不喜欢浩然住这儿,从他身边走过,走了几步,却又退回来,问道:“有没有什么法子,让一个男人抛弃一个女人?”

“你想干什么?”

“想做一件事。”

她忍够了,这些年对红霓的人,对她的命运,都忍够了,现在她要和她的命运挑战,要彻底打败她,把她的凤于九天的命势扭转。

师父说过,太阳的东升西落,一年的四时交替,人的生老病死,万物的起落成毁这个变化过程都不是偶然的,在人们所能看见的事物背后都有一种力量在推动它的运行,这个力量就是天地阴阳的转换,五行的生克制化在起作用。

人一出生就秉受了五行之气,五行力量的多少,如何分布造就了先天命运,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出生在富裕之家,从小就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有的人一出生就很聪明,学业顺利。有的人一出生身体带有缺陷,或者出生于贫困之家,从小受尽苦寒。

不过,人有命是天注定,运却是后天的,先天命运不可改变,就像人们出生在什么样的环境,有什么样的父母,什么样成就大小、社会层次高低,这都是先天的。可是个人的吉凶祸福,完全是“命”与“运”的结合,有的虽然天生命好,但后天若是作恶太多,也会命运转变的,即便不能转变,她也要试着把她扭转过来,把她的“运”全部打破。

韩骄子见她握拳发誓的小模样,不由笑起来,“让一个男人抛弃女人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另一个女人。”

世上男人多见异思迁,只对一个女人好的男人,比秃子头上的头发还要少,不过他不一样,他们狐族一旦确定恋人,会终身爱护,永不变心的。他笑着手放在下巴上,做了一个自恋无比的姿势,“所以说,世上的男人一个都不靠谱,女人最好一辈子不嫁男人。”要嫁就嫁他这只狐狸。

春心斜了他一眼,他虽然胡说八道,不过上句话倒是说对了。心里琢磨着,要怎么给明澜塞个女人去,而什么样的女人既能夺得明澜欢心,又能顺脚把红霓踢走呢?

这样的女人并不多见,想找也不容易,现在当务之急还是先帮浩然把这一关过了吧。还有两天就要宣布选官决事了,有什么办法能叫明澜改变主意呢?

她想了半天,终还是决定自己去说,记得明澜说过,只要她能从狐族拿回双修秘法,什么事都答应她。

次日一大早,她穿上一身男装,正要出门,南门突然跟她说要去自己那几块地里看看。十年都没瞧一眼,也不知地里荒成什么样了。

前些日子春心一直跟他提要去地里,可他一直推说有事不肯,一副不打算把地送给她的样子。现在怎么又突然重提此事?

她心中一动,“你见着常月了?”

南门有些不好意思,笑了笑,“你若有时间,帮着把常月的事也解决了吧。”

一提起常月。春心就头疼,他造成的轰动还没退热呢,弄得她现在都不敢穿道装出门了。

“等我有空再说吧。”她推门出去。又转回来,“你等着我。回来就去地里。”

南门摇头叹息,这丫头对跟钱有关的东西,还真是执着啊。

靠着两片嘴找到端王府的位置,远远地看见那庞大的朱红大门,顿时心中升起无限感慨,有钱有权的人真是气派啊。

她站在门前,琢磨着怎么进去。很显然,她只要往前走几步,就会被那些恶奴赶出去。没大棒子打她都算客气的。此时她很后悔没带着韩骄子一起来,有他在。想溜进去也容易的多。

她想报个大名试试运气,就在这时,突然长街上行来一辆马车。那马车的装饰极为华丽,车顶有流苏垂下,车帘是用竹子织成的。也不知用什么染成了一幅春色满园的图案,即使不懂行的也能看出是昂贵无比。

马车左右两边各随着四个壮硕汉子,都是一身劲装,腰佩长剑,瞧着气派甚是不凡。

眼看着马车停在近前。有人放下一张凳子,随后从车上下来一个锦衣男子。

他长得极好,身材颀长纤细,无处不流露出高贵淡雅的气质,脸庞白皙,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双眉浓密,琼鼻高挺,绝美的唇形此刻正扬着一抹完美的弧度。

看见他,春心下意识就想跑,这人的长相她一辈子都不会忘,哪怕只是见过一回。

这男子就是明焕和明澜的哥哥,那个据说喜怒无常的敬王。

她一点点往后退,退到大门对面的墙上,顺着墙根往边上出溜。也幸亏明琪没往这边看,没瞧见她这条黄花鱼。

明琪下了车,紧接着从车上又下来一个女道士。

这女道士生的甚美,风髻露鬓,淡扫娥眉眼含春,皮肤细润如玉,柔光若腻,樱桃小嘴不点而赤,娇艳若滴,腮边两缕发丝随风轻柔拂面凭添几分诱人的风情。那一身宽大的道袍穿在身上,并不觉臃肿拖沓,反倒有一种别样风姿,飘飘欲仙。

她看人时漆黑的眸子如一泓溪水般清澈,目光温婉柔和有一种说不出的清纯笑容,犹如世间昙花,释放幽静音律,仔细品味,又觉得她身上有一种圣洁之美,令人一眼就将她铭记与心。

这样的美人是世上罕见的,春心自觉从没遇上过这样的美人,忍不住被她风姿所迷,痴痴盯着,半天不能眨眼。

这样的女子,绝对是天界派下凡间来迷惑男人的,尤其她还是出家人。

出了家的女人,不管是尼姑也好,还是女道士也好,总给人心里带来一种神秘感,一种从心底由衷而生的尊敬与敬畏!男人在这种心态之下,对出家的女人总有一种怜腼之情,甚至由此而衍生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想碰触的欲望。

这种心态促使下,男人就开始想入非非了,幻想着她的宽宽道袍下的身材如何妙曼,那一点红唇的滋味儿尝起来如何美好。

当今皇上好道,彼时的达官贵人,都以能对女道士一亲香泽为荣,甚至有一些妓院里女子开始穿道装招揽客人。这也是那日为什么春心在街上狂奔,会有许多人观看。

试想一下,一个唇红齿白的女道士,披散头发,衣衫不整的跑着,那到底是出什么事了?又是什么遭遇呢?

这本身就引人无限遐想啊。

ps:

让把所有章节名都改了,里面内容也改了,各种纠结,挣扎,原先自动订阅的读者,看来要重新订了。实在抱歉,最近查的严,要非常非常和谐。

第一百五十九章 女人得罪不得

他长得极好,身材颀长纤细,无处不流露出高贵淡雅的气质,脸庞白皙,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双眉浓密,琼鼻高挺,绝美的唇形此刻正扬着一抹完美的弧度。

看见他,春心下意识就想跑,这人的长相她一辈子都不会忘,哪怕只是见过一回。

这男子就是明焕和明澜的哥哥,那个据说喜怒无常的敬王。

她一点点往后退,退到大门对面的墙上,顺着墙根往边上出溜。也幸亏明琪没往这边看,没瞧见她这条黄花鱼。

明琪下了车,紧接着从车上又下来一个女道士。

这女道士生的甚美,风髻露鬓,淡扫娥眉眼含春,皮肤细润如玉,柔光若腻,樱桃小嘴不点而赤,娇艳若滴,腮边两缕发丝随风轻柔拂面凭添几分诱人的风情。那一身宽大的道袍穿在身上,并不觉臃肿拖沓,反倒有一种别样风姿,飘飘欲仙。

她看人时漆黑的眸子如一泓溪水般清澈,目光温婉柔和有一种说不出的清纯笑容,犹如世间昙花,释放幽静音律,仔细品味,又觉得她身上有一种圣洁之美,令人一眼就将她铭记与心。

这样的美人是世上罕见的,春心自觉从没遇上过这样的美人,忍不住被她风姿所迷,痴痴盯着,半天不能眨眼。

这样的女子,绝对是天界派下凡间来迷惑男人的,尤其她还是出家人。

出了家的女人,不管是尼姑也好,还是女道士也好,总给人心里带来一种神秘感,一种从心底由衷而生的尊敬与敬畏!男人在这种心态之下,对出家的女人总有一种怜腼之情,甚至由此而衍生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想碰触的*。

这种心态促使下,男人就开始想入非非了,幻想着她的宽宽道袍下的身材如何妙曼,那一点红唇的滋味儿尝起来如何美好。

当今皇上好道。彼时的达官贵人,都以能对女道士一亲香泽为荣,甚至有一些妓院里女子开始穿道装招揽客人。这也是那日为什么春心在街上狂奔,会有许多人观看。

试想一下,一个唇红齿白的女道士,披散头发,衣衫不整的跑着,那到底是出什么事了?又是什么遭遇呢?

这本身就引人无限遐想啊。

这个女道士的出现,同样吸引了众多目光,王府的守卫。街上的路人都忍不住盯着她瞧。痴痴呆呆的。一时不能自已。

敬王微微扬起,似对造成的轰动甚是满意,他亲手执着女冠的玉手,带着她踏入王府大门。护卫们则恭恭敬敬的把他迎进去。

看见他。春心忽然很想知道他上这儿来干什么,那女道士又带来做什么用的?

想着隐个身进去瞧瞧,从怀里掏出隐身符,念动咒语试试运气,没想到竟然灵验了。她不由心中暗叹,果然师父的符比她的有用多了。

其实这也不全是清心的隐身符的缘故,上次在齐落山和东方太月的一次斗法,虽然精力耗尽,但也因为这样牵动了她身体里某些潜能。在潜移默化之中,她的法力已经更近了一步,以前一些用来费劲的法术,因为可以轻而易举使出了。

随在几个从人的后面进了王府,沿途根本没人看见她。大摇大摆,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她不由心中得意,他们茅山派那么多法术,就这一项最得她心意。

明澜的架子似乎摆的很大,明知道敬王来了,也不肯出来相迎,直到明琪进到待客厅,才象征性的挪了挪身子,“啊,敬王来了。”

两人关系不好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私下里他从来不会叫他“大哥”,这点明琪早领教过无数次。此时他也不恼,只笑道:“得知二弟近来身体不适,为兄特来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