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就是地瓜,是咱们沙土地里长出来的?”

许大勇把银子揣进怀里,几步跳下地窖,又抓起一个红红胖胖的地瓜,惊喜的喊道。

“恩恩,没错,就是咱们自己种的,”许大嫂也是满脸的喜色,“这几天刚把地里的地瓜都挖了出来,最大的足足有三四斤重呢,呵呵,东家说了,咱们这沙土地干旱,种出的地瓜格外的甜。走,当家的,你进屋尝尝去,我昨儿刚煮了一锅,可好吃啦!”

说完,许大嫂忙喜滋滋的叫着男人进屋。

许大勇没想到自己出门一个多月,家里竟然有如此大的变化。难怪他一进庄子,就闻到有煮肉的香味儿呢,原来地里大丰收,大家手里都有了余钱,舍得买肉了呢。

里屋炕几上。许大嫂端出一个粗瓷黑碗,碗上放着几块切好的红皮橘瓤的煮地瓜,她又拿出一双筷子,在袖子上擦了擦:

“来,当家的,你尝尝?”

许大勇进地窖的时候,又沾了不少灰,刚洗净了手,他接过筷子,夹起一块地瓜丢进嘴里,“恩恩,好吃。软软的,真甜呀!”

“甜吧,刚出锅的时候更香,”许大嫂乐呵呵的坐在对面,一脸满足的说道:“东家说了,地瓜呀,还有很多种吃法。等明天早上,我给你做玉米地瓜粥,满满的一大碗,有吃有喝、既热乎又管饱,可实惠啦。”

“好好,”许大勇嘴里忙活着。听到娘子的话,连连点头。

“对了,咱们地里一共收割了多少地瓜?”

接连吃了好几块儿,许大勇终于有些饱了,他吃完最后一块儿,抹着嘴角,打着饱嗝问道。

“你猜?”许大嫂难得的调侃起来,她见自家男人直摇头,便伸出两个手指:“足足二十石!”

“二十石?!”许大勇一听,眼睛瞪得溜圆,他指了指炕几上的地瓜皮。又指指窗外的地,长着大嘴:“你说咱们地里收了二十石地瓜?”

“没错!”许大嫂高兴的直点头,“呵呵,没想到吧。这些被人称为废地的沙土地,居然能收获这么的粮食。东家说了,这是第一年,咱们都没有经验。再加上地瓜苗子少,地里根本就没有种满。等明年,咱们留足了苗子,再好好整整地,一亩就能收十几石的地瓜呢。”

“十几石?亩产?”许大勇张着大嘴,脑子有点跟不上趟,总是在重复老婆的话,“怎么可能呀,别说是沙土地,就是良田,它也不能一亩地打这么多粮食。怎么可能?”

“咋不可能呀?”许大嫂现在和王大嫂一样,最最信服胜男,“东家说了,地瓜这种东西是番邦传过来的,在人家番邦,最高的亩产上百斗咧,咱们经验不足,亩产十几石还是没问题的。”

许大勇听了这话,沉默了良久,又从怀里摸出捂得发热的银子,突然咧着嘴又哭又笑的说:“咱们总算是熬到头了,娘呀,您咋不再撑两天呢,呜呜呜…”

许大嫂听到丈夫的哭笑声,脸上的笑容渐渐散了,她的双眼也涌上了水雾——婆婆在逃难的路上,又饿又病的,把当家的弄来的吃食都悄悄留给了孙子,在他们走到玫瑰镇的时候去世了。如果她老人家能多撑两天,也就能等到他们遇上东家了,那婆婆也绝不会饿死。

地瓜的丰收。让胜男和魏良又着实忙活了一通。不过有了玉米的例子,和常家签订的合同,很多具体的细节,处理起来倒也不是太费事。

而李家和魏家的亲戚,也各自得到了相应的好处,几家都从胜男手里拿到了地瓜的培育方法,可以说是皆大欢喜。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第二年的夏天,相较于去年的冰灾和涝灾,今年可谓是风调雨顺,梅水附近的农田一派丰收的场景。

“李捕头今年又是大丰收吧,”永昌粮铺的常掌柜,看着面前一堆一堆的小麦,很是赞叹的说道。

“还行吧,”胜男也满脸笑意,不过想到常家林最近的举动,她也颇为感慨,“不过,比起常少东,在下还是差得远呢。”

胜男的“买树梢”完全复制与数百年后的晋商,而且比起人家晋商的操作,她的计划简陋了许多。没想到,常家林在没有完全了解“买树梢”具体操作细节的情况下,经过自己灵光的商业头脑,紧跟着便提出了今年的粮种佘借计划,比胜男的去年的计划更加缜密,也更为商业化。

难怪后世很多人都感叹,千万不要小瞧了古人的聪慧,要知道,古代很多的发明,以现代人的知识和技术,却无法复制还原。

而这些走南闯北的商人,头脑更是少有的灵活,从一些细节便能演变出非常务实、严谨的计划。

胜男此次夏收获得了大丰收,而合作伙伴常家,也紧跟其后,有更加惠民的条件,与梅水、玫瑰数百个村落的农民、佃户签订了回收夏粮的合同。而农民们,在胜男这里尝到了佘借种粮的甜头,对条件更好的常家,自然不会拒绝。

“呵呵,哪里哪里,”常掌柜知道自家的少东,对面前这位小姑娘的能力甚是推崇,他眯着小眼睛嘿嘿笑着,“我们少东家说了,这也是受了李捕头的启发呀。算起来还是李捕头聪明,小小年纪便能想到如此高明的计策,让我等佩服不已。”

胜男听了这话,倒也没有太过谦虚,她说了几句客套话,随即话头一转,问道:“对了,听说你们在济南府也有商业协会?”

“哦,没错,”常掌柜楞了下,见胜男的神情很认真,便点头:“我们晋商在很多省城都有商业协会,济南府是北方的重要城镇之一,商业也颇为繁荣,所以——”

“恩恩,那不知能否帮在下一个忙?”

胜男有些犹豫的问道。

“哦,不知何事让李捕头为难?”

常掌柜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虽然少东家让自己和李胜男打好交道,但济南府毕竟不是自己的地盘,他不好随便应承。

“是这样,”胜男想了想,说:“下个月,魏师爷要去省府赶考,估计要在那里呆上一段时间。但济南府我们并没有相熟的人,呵呵,如果你们永昌铺方便的话,我们…”

“方便方便,”常掌柜开始见胜男的脸色犹犹豫豫的,还以为什么大事,听了她的话,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嗐,不就是帮忙照顾赶考的魏师爷嘛,小事一桩,他就能做主。他连连点头:“我们少东家在济南府还有一套别院,甚是清静,而且离府衙也不是很远,如果魏师爷不嫌弃,我这就通知济南的掌柜,让他们把房子收拾好!”

“好,那我和魏师爷商量后,再做决定!”

胜男也没有客气,自己和常家的几次交易,让常家林挣了个盆满钵满,请他们帮点小忙,也不过分。

出了粮店,胜男紧了紧腰刀,发现前面的文具铺子生意格外得好,店铺门口还摆着一些考场的用具,她的心思不由得飘向南山:唉,魏良终于要赶考啦!

正文 第五十章 相思不曾闲

“胜男,这是什么呀?”

魏良手里拿着一卷书。好奇的看着面前的东西。

“呵呵,考场必备的用具,”胜男也是在小伙计的介绍下买的,她和魏良的亲事,在梅水基本上可以算是家喻户晓的一件事。而魏良又经常去那个文具店买笔墨纸砚,时间久了,那里的人也知道今年魏师爷要参加科举。正巧店里的小伙计出来送客人,发现胜男在一旁看着自家的店面发呆,便连忙热情的把她招呼进去。

经过一番推销,胜男痛快的买下了据说很有用的用具,不但包括成套的笔墨纸砚、烛台蜡烛、考凳,还有什么遮雨布、小炉子,甚至还买了一把雨伞。可以说是,从头到脚,从吃到用,各色用具一应俱全。

“嗬,这都是些什么呀,”魏良随手放下书,好奇的翻看着里面的东西,“怎么还有这个,你这都从哪里淘换来的?”

魏良手里拎着一张可以折叠的席子。很是佩服的说道。

“不懂了吧?”胜男把东西拿过来,爱惜的折回原样,把小伙计和店老板说的话,现学现卖的告诉给魏良:“人家不是说了嘛,明朝的考场可不像后世的高考考场,中间还能让你回家休息。在大明,所有参加科举的秀才们都是要憋在一间小小的单间里,里面什么都没有,你如果想顺利在考场待完这几天,需要指望这些咧。”

“我知道了,还是我老婆想得周到!”

话说自从两个人发生了“小三儿”事件后,胜男和魏良的关系得到了质的飞跃。魏良敦厚稳重的形象在胜男面前消失的无影无踪,整天“老婆长”“老婆短”的喊来喊去,一双贼手更是伺机揩油;而胜男呢,也认清了自己的感情,对魏良不时的亲热,从最初的羞涩到如今的适应,对于他的一切亲昵的举动或者言辞,全部接收。

“那当然,”胜男很不客气的收下魏良赞佩的目光,用力拍下偷摸上自己腰际的黑手,继续说:“不止这些,你在济南府的住处我也落实好啦!”

“住处?”魏良摸了摸被拍红的手,有些不解的问道:“住客栈就行呀,难道你还要跟着去租房子住呀?”

“切,我倒是想去呢,”胜男翻了翻白眼。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她早就想去前世的故乡看看,可是手头上一大摊子的事儿,她哪走得开呀。

“那,你说的住处是?”

“嘿嘿,常家林在济南府有别院,听说环境不错哦,”胜男提到这个,笑得像只偷吃了鸡的小狐狸,“住客栈?切,客栈又不是咱们家开的,不要钱呀?再说了,赶考的书生又不是你一个,估计省城里的客栈早就住满了考生呢。等你去了,恐怕连柴房都没得住!”

“恩恩,有道理,”魏良也知道常家林,去年来运地瓜的时候,他和常家林打过交道,也短暂的交谈过,是个非常精明的人。没想到自家的老婆。比奸商还要狡猾,居然能占到常少东的便宜,“那个房子,我去住,合适吗?”

“有啥不合适的,”胜男从茶盘里摸起一个茶杯,给自己倒了杯温茶,不以为然的说:“他常家林靠着玉米和地瓜着实挣了一大笔钱呢,再加上姑**玫瑰酒和董家的玫瑰纯露,滚到他荷包里的银子海了去。再说了,他家的别院一年有十个月空着,与其让好好的院子养蚊子,还不如让你好好的住着读书、等着赶考呢。”

“恩,也是,”魏良点点头,“不过,就这么几天的功夫,是不是有点麻烦呀?”

梅水离济南府不到一百里地,坐马车也就一天的时间。再说了,他是去赶考,考完试就会回来,就算是住宿顶多也就一两天,去人家的别院,还要承他的情,似乎有点没必要。

“不麻烦,”胜男摇摇头,她放下茶杯和魏良分析:“我觉得你还是提前几天去,先熟悉熟悉考场环境,和其他的考生交流交流。或许还能碰到什么名士指点。就算是没得交流,也要多做做准备,省得到了考场再有什么遗漏。这里可不是前世,高考的时候你忘了带准考证或者身份证,人家交警能开着警车帮你送东西;在古代,开考场的时间都是有规定的,真要是有遗漏,大哥你就要再等三年咯!”

魏良听了这话,缓缓的点点头,脸上少有的庄重,他喃喃的说:“没错,我为这场考试准备了这么久,绝对不能有闪失。”

有了胜男的装扮,魏良又简单收拾了些行李,离秋闱还有半个月的时候,他就带着考箱和行李,带着周福,两个人一起去了省城。

魏良走后,胜男继续南山、衙门两头跑着。夏粮全部收割完毕,玉米也开始下种了。于是,去年得了粮种的亲戚、好友们,此刻也纷纷找上门,拉着胜男问东问西。

最后。胜男实在不堪其扰,魏良一走,她心里正空落落的,哪有闲心思去管这些俗事。可敢找上门的人,要么辈分比自己高,要么关系比自已硬,哪个都不是轻易能得罪的。但胜男又不愿意同样一句话,重复N遍,奶奶的,她又不是复读机,就算是复读机工作了这么久也要换电池吧?!

没办法。说到快崩溃的胜男,干脆把所有从她手中拿到玉米粮种的人,一竿子支到了南山,让他们现场观摩佃户们如何种植滴。反正佃户们也不是第一次种玉米,种地的经验丰富,完全可以给这些人当老师。

而那些李家或者魏家的亲戚,为了玉米,倒也不嫌麻烦,听了胜男的解释,连忙飞奔南山,生怕南山的佃户们已经种完了,自己什么都学不到。

就这样,蜂拥而至的人群,立刻在李家消失,全部集结在南山,每个人守着一片田,蹲在地头上仔细观察着。有脑子活泛的,更是找来心腹的佃户,让他们跟着胜男家的佃户学。

亲戚们打发掉了,可衙门的差事还是要办,胜男每天无精打采的点了卯,然后就蹲在班房或者押签房里当木头人。

“唉,也不知道老大吃饭了没有!”

这天午时刚过,吃过饭的李“木头人”又趴在桌子上,两眼发呆的盯着屋顶,心思却早就不知飞到省城。

“李头儿,李头儿!”

班房外,周庆大呼小叫的跑进门,额头上的泛着串串汗珠。

“没死呢,”胜男有气无力的回应,“啥事儿呀?”

“哎呦,娘的,这天也太热了吧,”周庆两三步跨进班房,摘下帽子呼哧呼哧闪着风。

“对哦,我怎么忘了现在是酷夏,都忘了给老大准备防暑的药。”胜男见周庆满头大汗,突然想起给魏良准备的考箱漏了重要的东西,“哎呀,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自己想着买点防暑的药?恩恩,薄荷叶好像是防暑的,可现在好像已经开始考试了吧。唉,真是猪脑子,即使不想着给他药,怎么也得给他带点生命水,怎么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了呢!”

胜男嘟嘟囔囔的说着话,随后又懊恼的直拍脑门儿。

“呃,李头儿?”周庆有点担心的看着貌似走火入魔的捕头,他小小声的凑在胜男身边,“你没事儿吧?要不要给你叫个大夫?”

“大夫?谁生病了?”

胜男正埋怨着自己,耳边好像有人说“大夫”,难道魏良中暑被送回来啦?!

“没、没有谁生病,”周庆见胜男忽的站起来,两只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他慌忙咽了一口口水,喏喏的说。

“小庆子,你吃饱撑的呀,没病说什么大夫,”胜男的双眼终于有了焦距,她看清来人后,火气旺盛的说道。

“对,对,我就是吃饱撑的没事儿干,”周庆真想给自己两个嘴巴,他这都说了些什么呀。正事儿一件没说,还让李头儿大骂两句。想起自己来的目的,他对胜男说道:“对了,李头儿,那个城外柳家庄的柳二顺来报案,说是自家的牛丢了,让咱们去找!”

“牛?什么时候丢的呀?大多了?有什么体貌特征?”

胜男听闻有案子,便坐直身子,仔细的问道。

“他说是昨天赶集的时候丢的,是头怀了崽子的母黄牛,好像也没有什么体貌特征。”

周庆挠着头,努力想着柳二顺说的话。心里却琢磨:李捕头好像真不对劲呢,话说这牛还不都一个样儿,难不成还有什么胎记?!

“这样呀,”胜男想了想,然后吩咐道:“那什么,小庆子你去叫几个人,分头去附近的牛马市上看看,再去他丢牛的集市上问问收税的官差,查查集市上有没有人买卖怀着崽子的母牛。最后,再去柳家庄问问。”

“嗳,好的!”

周庆答应一声,有些担忧的看了看胜男。

“看什么呀?还有事儿?”

胜男发现周庆的目光怪怪的,便不悦的问道。

“呃,没事没事儿!”

周庆连忙戴上帽子,跑回步班叫帮手。

“嗳,猴子,你说李头儿这两天是不是有点怪呀?”

赵二牛吃完午饭回来,目睹了胜男和周庆的一幕,忙问身边的侯刚。

“恩,是不太正常,”侯刚点头,有点八卦的猜测:“我记得好像,自从魏师爷走了以后,她就这样了。”

“嘿嘿,你是说,李捕头想魏师爷了?!”

赵二牛眼中闪着戏谑,胜男给他们的感觉,一向都是大大咧咧的假小子,几乎他们都快忘了这位李捕头的性别。如今终于看到她异于大男人的表现,素来老实的赵二牛也有了八卦的热情。

“有可能!”

两个人嘀嘀咕咕的说着,而远处的胜男脸色却开始难看起来。

赵二牛他们的离胜男并不近,但胜男常年练武,再加上生命水的作用,她的耳力比一般习武的人都要好,两个人的窃窃私语全部落入耳中。

“难道,这就是相思?!”

正文 第五十一章 是民还是官

“大爷,你看小五是不是有点不对劲?”

苏氏有些担忧的看着饭桌上。魂不守舍的女儿,她小声的对丈夫说道。

“恩,”李正义喝了一盅酒,扫了眼叼着筷子发呆的胜男,很是感慨的叹了口气:“唉,女大不中留呀!”

“你是说,小五想魏良了?”

苏氏给他满上酒,若有所思的说道。

“八九不离十,”李正义在桌面上点了点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说道:“魏师爷走了也有二十多天了吧?!”

“恩,二十一天,”苏氏也很关注未来女婿的事情,魏良离开的时候,她还帮胜男给他准备过东西呢,对他的行程脱口而出,“姑爷是提前半个月走的,考试大约要九天,考完试再休息一天,恩恩,再有四五天,他就能回来了!”

“四五天?!”李正义低声念叨着。他又看了眼心不在焉的女儿,似乎想到了什么。

而胜男此刻正魂游济南府,父母的谈话完全没有听到。她像小猫一样吃了几粒米后,撂下筷子,抹抹嘴,“爹、娘,我吃饱了!”

说着,胜男就要起身回房间。

苏氏瞅了眼还有多半碗米粒的饭碗,连忙叫住她:“吃饱了?胜男,你这碗里还有这么多饭呢,怎么就吃饱了?”

“呃,我不饿!”

胜男也扫了眼自己的饭碗,有些蔫蔫的说。

“这孩子,你白天当了一天的差,怎么能不饿呢,”苏氏根本就不信,她一把拉回女儿,按坐在凳子上,给她夹了几块红烧肉和青菜,絮絮叨叨的说:“平时都能吃两碗米饭,今天才吃这么点,那怎么行?乖哦,再吃些!”

面对母亲的关爱,胜男无法拒绝,只好又抄起筷子,食不知味的把碗里的饭菜吞了下去。几口下去,终于吃完了。她把空碗一推,“娘,您看我都吃完了哦!”

“哦,好!”

苏氏见女儿根本就是应付公事,也不好再催促她多吃,只能点点头,让她回屋歇着。

“嗳,小五,等等!”

胜男刚刚起身,李正义突然开口了。

“恩,什么事呀,爹?”

胜男侧着身子,疑惑的问道。

“那个,你明天就不要去县衙了,玫瑰镇正在征收今年的夏粮,那里只有两班衙役,却没有主事的人,从明天开始你去玫瑰镇监督、协管征粮事宜!”

李正义放下筷子,一脸严肃的说道。

“去玫瑰镇收租?”

胜男有些摸不着头脑,她想到最近几天的安排,忙出口抗议说:“爹。那个、那个魏良这几天就要回来了呀,我、我想,我想…”

“李胜男,难道你忘了自己的身份?”李正义不满的提高嗓门,训斥道:“你是一名缁衣捕头,拿着朝廷的俸禄,就要为朝廷效力。不要因为私事,耽误了公事,明白吗?”

“…明白了,”胜男怏怏的应了一声,“爹,还有什么吩咐么,如果没有的话,女儿要回房了!”

“恩,去吧,早睡早起,明天还要去玫瑰镇办公呢!”

李正义摆摆手,嘱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