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非要钻牛角尖不可吗?你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的想法是什么?”他抓住她的手腕,不给她挣脱的机会。

“是啊,我不是你,我不知道你的想法……那你说啊,你告诉我,你是什么想法?”她望着他的眼睛,深邃幽暗,她从来就分不清里面究竟藏着些什么,就像此刻,他注视着她的双眼里明明闪过一丝心疼与愧疚,却太快,叫她怎么也捉不住。她看着他脸部紧绷着的线条和微抿的薄唇,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等着他说些什么,然而他除了深深地凝视,再无其他。

她彻底体会到了什么叫心如死灰,轻轻地摇着头笑了,“路惜晨,我们分手吧。”

她垂着头不敢看他,感觉到手腕上原本强势的力量正一点一点地松懈,直至完全消失,他的呼吸就盘旋在她头顶,良久,她才听到他沉声问道:“你决定了?”

眼泪正酝酿着要冲出来,她紧紧地握住拳,指甲都快掐进肉里,想开口说话,却害怕一开口眼泪就先流出来,只能死死地咬住嘴唇,一言不发。

他也一直沉默着,直到她艰难地转过身,往前走了几步才听到他有些无力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对不起……”

她回到家里,刚一打开门,就听到爸爸不容拒绝的声音:“我已经帮你选好学校了,申请也发了,你准备一下,过几天去北京。别跟我闹别扭,由不得你不去!”

妈妈走过来,揽着她的肩膀说:“乖女儿,别怪你爸,他也是为你好,你现在还小,学习才是最重要的。只是去四年而已,放假了你想回来就回来,或者爸爸妈妈去看你都行,听话吧,好吗?”

她茫然地听着父母的话,径直往房间里走,旋开门时,看见右手无名指上闪亮着的那枚戒指,心中不禁一恸。她停了脚步,呆呆地看着手上的戒指许久,到底还是抬起左手缓缓取下,说话的时候嘴里分明尝到了眼泪咸涩的滋味:“好,我去。”

机票就定在五天后,曲清然想了想,还是告诉了唐玥和陶好静两个好姐妹,两人都震惊不已,陶好静更是直接在电话里就毫不客气地指责了她一番,她讨好地跟她们解释、安慰了很久才终于得到两人的谅解。

去机场那天,她没要任何人送,就连爸爸也只是送到机场门口就被她赶走了,她不喜欢分别的场景,而且同行的还有十来个准备出国的学生以及两个带队老师,没什么好不放心的。

快要登机的时候,她拖着行李箱排在队尾等候,突然听见身后有人叫她的名字,她回过头去,霎时就湿了眼眶,死死地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很没出息地流下泪来。

路惜晨站在她跟前,深深地看着她,双眼暗淡无光,神情有些憔悴,完全不是以往那副神采飞扬的样子。

其实她很想云淡风轻地看他一眼,然后潇洒地笑着问他“你来送我吗?”,可是她做不到,当她看见他眼底显而易见的不舍时,她就知道,自己根本不可能“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他的一切,就像是影子,无论她走到哪里都不会消失。

她打算悄悄地走,没有告诉他,可也并不是没料到他会来,其实她早已做好了准备,甚至在刚才还有过些许卑微的希冀,转过身看到他的那一瞬间,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心里的确是有些安慰的。

可这点滴的滋润显然不可能拯救她已经干涸的心。她知道,也许自己这辈子再也不会爱上什么人了,可她同样明白,自己再也不要在这个人身上痴缠,曾经的清俊少年、曾经的纯美初恋,所有过得去的、过不去的,她都要逼迫自己放下。

他看着她,扬起唇角朝她微笑,依然是那样温柔得令人心醉的笑容,“到了那边跟我联系,至少让我知道你好不好。”

她心里一紧,避开他的眼神,低声说:“我想我们没有必要再联系了。”

他沉默了好一会,缓缓开口,原本干净清澈的声音变得有些喑哑:“清然,我还能不能再抱抱你?”

她抬起眼来看他,下一秒便被他揽到怀里,熟悉的气息和温暖令她顿时泪流不止。他紧紧地抱着她,下巴搁在她的头顶,“我说过,我会等你。”

她的侧脸贴着他的胸膛,听着那强有力的心跳声,她忍不住再一次问他:“为什么你不开口要我留下?”

即使在他们再也回不到从前的情况下,她也期待着能从他嘴里听到她一直希望听到的话,可其实她心里很清楚,他不会说,不管她问多少次,他也始终不会说。

她擦掉脸上的泪水,推开他,“不要等我,我们已经分手了。”

身后有人催促她登机,她强忍着再看一眼他的冲动,拖着沉重的行李箱往登机口走,眼泪模糊了她的视线,明明前面有明确的指引,她却觉得,已然迷途。

第三十五章

曲清然在北京待了两个多月,一边猛攻钢琴一边学习德语,期间收到了维也纳那边学校的OFFER,之后递交了材料申请,等待签证批下来。

她很久都没有那样忙碌过,每天睁开眼睛就有一大堆的事情等着她,没有哪个晚上是十二点之前睡觉,也没有哪天早上不是六点刚过就起床的,周旋在练琴、钢琴课、德语课之间,恨不能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用。

明明白天累得连饭都不想吃,可是到了夜晚,好不容易能躺在床上好好睡一觉的时候,她又睡不着了。似乎应该有个原因,可是她却怎么也找不出,呆呆地看着洁白的天花板,呼吸着没有丝毫亲切感的空气,觉得心很空,脑子里乱成一团,却怎么也弄不清楚究竟是为什么。

睡不着的时候,她就在心里复习德语,练小舌音,记那些毫无规律可循、千奇百怪变化无穷的名词、动词、形容词。也许是花的时间多,一向没有学习天分的她竟然在集训班的第一次德语测试中拿了第一名,听着老师的夸奖和其他人的羡慕,她突然觉得很难过,有种真正再也回不去从前了的感觉。

到北京以后,曲清然依然用着原来的手机号码,唐玥和陶好静打了几次电话问她的近况,知道她忙于学习,每次都只是匆匆交代几句就挂了。

路惜晨也打过,刚开始的时候几乎每天都会打上好几个,有好几次她看着手机屏幕上跳动着的名字,差一点就按下了接通键,可到底还是忍住了。她在北京的那段时间,他一共打了一百二十七个电话,可是她连一个都没有接过。

后来她顺利出了国,到了维也纳,跟几个中国留学生一起住在学校外面的house里,一栋很大很古朴的房子,跟她在电视里看到的一样,楼梯很宽大,天花板很高,感觉有些空灵,一点家的温暖都没有。

跟她一起住的都是之前在北京一同培训的中国学生,加上她一共六个人,四女两男。刚到维也纳的时候,大家都很不适应,白天倒是会颇有兴致地在一楼的厨房里配合着准备食物,可到了晚上,各个房间的灯都长久地亮着,时不时就会有人下楼倒水、找宵夜什么的。后来几个人干脆围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说起自己在国内的事情,一说就是好几个小时,有时候说着说着就都不约而同地沉默了。

也许是不太适应国外的食物,曲清然到维也纳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什么食欲,吃得很少,有时候甚至一整天都只喝一杯牛奶。长此以往,人瘦了一大圈不说,还惹上了胃病,常常胃痛,有次正痛得整个人蜷缩在床边的时候,手机响了,她好不容易才挪到桌边接起:“喂……”

“你怎么了?声音怎么这么奇怪?”尽管隔着几千公里的距离,她还是一下子就听出来,是路惜晨。她到维也纳以后,手机不太能用得上,一般都是用MSN联系,这个号码她也只告诉了家里人。接到路惜晨的电话,她并不是不诧异的,可转念一想,他素来就是那样神通广大的一个人,若真有心想知道,又岂会没有办法呢?

而且,他们之间的联系太多,离得开,却斩不断。

胃里一阵阵的抽痛,加上这样的认知,她更加觉得无助,咬着唇挣扎着吐出几个字:“你……有……有什么事?”

电话那头的声音变得焦急起来:“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吃药了吗?”

像是被拨动了某根脆弱的神经,她瞬间就彻底瓦解了,听着他那句“吃药了吗”,她突然想起曾经的某个夜晚,他也是这样问她,温柔得令她想落泪。

明明遥远的声音却恍若近在耳边,她一下子失了神,趴在床边紧紧地握着手机,隔了好一会才听见电话那头的人叫她的名字,清醒过来:“我没事。”

“没事就好,你一个人在国外,要好好照顾自己。”他似乎叹了口气,顿了顿,问她:“我刚实习完,有好长一段时间空闲,我去看你好不好?”

她觉得好笑,这算什么?他早就背叛了她,不管是精神还是身体,他都早已出轨,现在居然还能若无其事地打这种温情牌?她再一次觉得自己其实根本一点都不了解他,又或者她真的太低估了这个人。

胃里又是一阵翻江倒海,她拼命忍住想吐的冲动,端起床头柜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水勉强压下去,一手捂着胃,一字一句地说:“我说过的,路惜晨,我们已经分手了。”

他沉默了一会,然后说:“我只是想看看你,知道你过得好不好,只是这样而已。”

“你现在知道了,我过得很好。”她犹豫再三,到底还是狠下心来,“不要来看我,也不要打电话给我,就当我求你,让我开始新的生活,好吗?”

又是一阵长久的静默无声,她知道电话那头的人还在,挣扎了很久,正准备要挂断电话的时候听到他说:“好好照顾自己。”

那是她最后一次听到他的声音,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打过电话给她,记忆里干净清晰的声音在岁月的日渐流逝中变得越来越模糊,直至完全消失在她的心底深处。

其实她在维也纳的日子过得真的不太好。

刚过去的时候,德语还只是略懂皮毛,非要说得慢一点才可以听懂,偏偏德国本土人说话很快,又喜欢吞音,往往是对方叽里咕噜讲了一大通,她依然一头雾水。上课的时候还好,老师会说英语,可是偶尔也会用德语解释,尤其在学习某些课程的时候,非得要用德语解释才能正确而严谨地表达。一个学期下来,她听得有些吃力,放假的时候在导师的介绍下跟几个朋友一起报了一个德语学习班,持续不断地上了很久的课才总算渐渐改善。

语言的障碍可以解决,可内心的无助与寂寞却怎么都无法消除。

跟她住在一起的三个女生都陆陆续续找了男朋友,男生更是走马观花似的换女友,有人看她形单影只,好心地给她介绍男朋友:“你都二十多岁的人了,又一个人在国外,没个男人在身边怎么行?”

她只是笑着委婉地拒绝,朋友却不死心,只要有活动,必定要拖着她一起去。其实她见过的那些男人里,也不乏条件不错的,或许是因为寂寞,都表现出一副对她很感兴趣的样子。她不好意思拒绝朋友的好意,每次都勉强配合,却到底没有跟其中任何一个人深入交往过,往往是聚会散场了就各走各路。

她承认自己还忘不了过去,忘不了路惜晨,她不是不想忘,而是怎么都忘不掉。从十五六岁的时候开始,她就喜欢他,所有最美好的一切都给了他,青春的记忆里,那么长久而深刻的感情,叫她如何能忘得了?

她记得他第一次牵她手时掌心的温热,记得他第一次吻她时的温柔,记得他充满安定感的拥抱,记得他那句轻柔而郑重的“我喜欢你”……跟他有关的点点滴滴,她都还记得。

有时候在学校里看见那些互相依偎着的情侣,她会忍不住想,如果当初没有发生那件事,他们现在会是什么样?

可人生毕竟没有如果,过去不可能重来,既定的事实也无法改变,纵使她再怎么回望,也始终不可能真的回到过去。

她开始积极地投入到学习和生活当中,认真地听课,练所有自己喜欢的和不喜欢的钢琴曲子,放假的时候跟朋友们去周边的小镇游玩,天气好的时候一个人出去散步、或者窝在充满阳光的小房间里看自己喜欢的书……

她在维也纳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风和日丽的下午去公园听一场露天音乐会,这里的夏天很凉爽,公园里常常会有小型音乐会,美妙悠扬的音乐总是能令她心情舒畅,也只有在看着那些沉浸在音乐里的人们,像他们一样整个人完全融入到音乐里的时候,她才能彻底抛开所有烦恼,扬起嘴角对自己说:我过得很好。

第三十六章

曲清然到维也纳的第三年,有一次在同城的华人留学生聚会上认识一个叫小童的女孩,长得很乖巧,个性却古灵精怪的。小童跟她挺投缘,两人聊开了之后才知道竟然是她的学妹,也是X大的,比她低两届。

那天他们一帮留学生聚在KTV里,有高一届的学长学姐即将毕业回国,算是个送别会,大家都玩得比较high,还没到半夜就已经有很多喝高了的人靠在沙发上呼呼大睡了。

曲清然坐在最里边的沙发里,靠着沙发背半眯着眼听歌,小童不知什么时候挪了过来,看样子也喝了不少,把头靠在她肩膀上问:“学姐,你知不知道X大法学院那个很有名的路惜晨?据说长得很帅,家里条件又好,而且成绩好得年年都拿一等奖学金!可惜我进学校晚了点,那时候他已经开始实习了,我都没见过呢……算起来你跟他是一届的啊,你有没有见过他?真的有传说中那么优秀吗?”

几乎是条件反射般的,在听到那三个字的一瞬间,她整个人就僵住了,心里像是有一些埋藏了很久的东西在叫嚣着要狂涌而出,说不出是什么感受。

也许是察觉到她的不对劲,小童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轻轻地推了推她:“学姐?看你这反应,难道你跟他认识?”

她总算清醒过来,淡淡说道:“不认识。”

“好可惜啊,你们还是一届的呢。”小童叹了口气,“听说他当年在学校里很风云,倒追他的女孩数之不尽,换女朋友也换得挺勤快,倒是有过一个交往了两年的女朋友,可不知道为什么后来也分手了……据说他刚进学校的时候是半个月换一次女朋友,我挺好奇的,真想看看他那个女朋友长什么样,居然有这么大本事绑住他两年!”

她默默地听着,有些哭笑不得。小童进X大的时候她跟路惜晨已经分手,居然也知道得这么清楚,可想而知当年她倒追路惜晨的事迹有多么轰动。

“我听国内的同学说,那个路惜晨在学校风光得不得了,通过实习期后顺利被保研,跟着法学院的高博导继续学习,高老师你知道吧?就是C市那个很有名的大律师,他自己有一家律师事务所,据说路惜晨还在读研的时候就在高老师的事务所里当见习律师,真是羡慕死人了啊!”小童说得绘声绘色,一脸崇拜的模样,曲清然看得忍俊不禁,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对于这样优秀的年轻男人总是没有免疫力的。

小童问她:“他当初交往的那个女朋友,好像跟他是一届的,还是高中同学,学姐你认不认识?”

她收起笑容,故作镇定地说:“不认识。”

“我真是羡慕她啊,居然跟那么优秀的人交往过!”

“有什么好羡慕的?他们最后不还是分手了吗,而且跟一个那么耀眼的人在一起,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树大招风的道理,她自然是明白的,只是当年的她太幼稚,以为只要自己不在乎就能相安无事,直到她发现他的背叛才恍然大悟,风平浪静不过是表面而已。

小童点了点头,对她的看法表示赞同:“也是,那样的男人,没几个靠得住的。听说当初也是他女朋友倒追他,那女的多傻啊,像他那样的公子哥,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又怎么会珍惜自动送上门的呢?”

后来她和小童靠在沙发上断断续续地聊天,有睡醒了的学长调侃她,嚷嚷着一起玩了这么久,却从没见她喝高过,还很没有绅士风度地成心要灌醉她。其实她跟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很少喝酒,她不喜欢酒的那种苦味,而且因为有胃病也不能喝,可是那天却没有拒绝,学长递给她多少瓶,她就喝掉了多少瓶。

她的酒量向来很差,没喝多少就已经晕晕乎乎的了,可还是不停地喝,到最后醉得不省人事,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头痛欲裂,愣了好一会才发现正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

她费了好大劲才从床上坐起来,只觉得头重脚轻,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喝了太多酒,跑了好几趟厕所,又觉得肚子饿,才刚刚吃下一片吐司就感觉胃里一阵翻涌,跑到厕所一股脑全吐了出来。

后来回到房里睡觉,没多久果然开始胃痛。她的胃病已经很久没有犯过,偶尔一次也只是轻微的不舒服,可或许是喝了太多的酒,这次犯病异常汹涌,又酸又痛,难受得满床打滚,全身都是汗。

她在床上蜷缩成一团,双手紧紧地捂着胃,嘴唇都被咬出血来,混着她的眼泪流进嘴里,咸味和腥味交杂着,搅乱她心湖的一池春水。

她躺在床上,看着被泪水浸湿了大半的枕头,心里第一次有了恨意。

即使是当初看到了那样不堪入目的一幕,她也不恨他,只怪自己太傻太固执。可如今她被病痛折磨得恨不能马上死掉,她突然很恨他,恨透了他!

如果不是他,她不会跟自己的好朋友决裂;如果不是他,她不会义无反顾地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尽管夜里常常因为想家而偷偷落泪,也始终不敢回去一次;如果不是他,她不会忘记好好照顾自己,导致惹上了这样难受的胃病;如果不是他,她还是以前那个开朗乐观的曲清然,而不是现在这个仅仅因为听到了他的一丁点消息就全面崩溃、不争气得连自己都厌恶的曲清然!

这次犯病,足足折腾了她一个星期才好不容易恢复,原本就只剩下九十斤的体重又掉了几斤,小童再见到她的时候还开玩笑似的向她讨教减肥经。她照镜子的时候也觉得自己看着太不健康,又想起胃疼起来那股钻心的痛苦,暗暗告诫自己,绝对不能再喝酒。

那样痛过之后,她又回归到健康有规律的生活,按时吃饭、吃药,每天睡前都记得提醒自己喝一杯牛奶,不再熬夜、喝酒,也很少吃刺激性的食物。

她告诉自己,没了爱情,生活还是要继续。

到了第四年,身边的朋友陆陆续续都有了打算,跟她同住的三个女孩,一个打算去英国读研,另外两个准备回国,班里的华人留学生大部分也选择了回国找工作。

在维也纳生活了四年多,这个城市对她来说虽然已经不再陌生,但是毕竟没有中国那片土地特有的归属感。其实在她拿到毕业证书的那一刻,心里第一个想法就是回国,却不知为了什么原因,到底没能下定决心。

小童来看她的时候,也问她:“学姐,你还不打算回国啊?”

她在维也纳待了四年多,期间有过长假、短假,却从来没有回去过一次,倒是小童,来了不到两年,已经回去了三次。

她笑:“还没想好。你呢?今年又打算回去?”

“是啊,我男朋友在国内眼巴巴地盼着我回去呢。”小童笑得没心没肺,一脸得意的样子,“那你想好了再告诉我吧,我帮你订机票。”

小童走后,她托着腮坐在窗边,想起刚才小童看到那个上了锁的抽屉时问她的问题:“学姐,这个抽屉从我第一次到你这来就一直锁着,里面到底藏着什么?”

她没有回答,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里面到底藏着什么。

直到她终于有勇气打开那个抽屉,时隔四年多,再一次将那枚小小的戒指拿在手里,回忆翻滚着不断涌现,那星星点点的闪亮刺痛她的眼、她的心。

泪水落下的那一瞬间,她终于明白,那里面藏着的,是她的恨。而被牢牢包裹在恨意里的,是她遗失在过去的,永远不能忘却的爱。

第三十七章

路惜晨从法院出来的时候,接到妹妹琳琳的电话,小丫头在电话那头可怜兮兮地说:“哥哥,你来学校接我好不好?你好久没来看我了。”

他不是不知道这个鬼灵精在打什么主意,却因为刚刚赢了一场官司,心情不错,也懒得戳穿她:“乖乖在校门口等我,别乱跑。”

他开车到了那所寄宿制小学的时候,果不其然在大门那见到了笑得一脸得意洋洋的琳琳,身后还跟着好几个小姑娘。他摇下车窗,按了按喇叭,琳琳立刻跑了过来,还不忘回头冲着那几个同伴大声说:“看,这就是我哥哥,很帅吧?他可是大律师哦!”

“小丫头,你到底上不上车?”他简直哭笑不得,还不到十一岁的小女孩,竟然就有了这么重的虚荣心。

回到家里,意料之中地看见林素云站在花园里等着,琳琳下了车,一蹦一跳地跑了过去,“妈妈,我完成任务了,你要记得给我买新衣服哦!”

林素云看了他一眼,脸色多少有些尴尬,他淡然一笑:“云姨,今天做什么好吃的了?”

他怎么会不知道,琳琳的撒娇只不过是云姨的指使,这几年他跟父亲的关系闹得很僵,早就彻底搬了出去,没有特殊的事情不会回到这个大宅子里来。而林素云实在是个很好的后妈,四年多来一直在耐心地调和两父子的矛盾,而且还拉着小女儿一起想法设法地让他多回来这个家。他跟父亲虽然闹得很不愉快,但是毕竟不好浪费了云姨的一番苦心,所以每次都假装被蒙在鼓里。

见他不在意,林素云也释然地笑了起来,边牵着琳琳往屋子里走边跟他说自己最近研究了几个新菜,还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煲了一个广式汤。

进到屋子里,路景鸿正坐在沙发上戴着副眼镜看报纸,见他们进来,把手里的报纸放在茶几上,取了眼镜淡淡说道:“回来了?过来吃饭吧。”

一顿饭吃得还算顺利,至少没有像之前几次一样在父亲的一拍桌子下闹得不欢而散。吃过饭后,路景鸿把儿子叫到书房,坐在书桌后面的那张黑色皮椅上,面带怒气地看着他,俨然一副严刑拷问的架势。

“我听说你最近跟杨局长的女儿走得很近,怎么回事?”

路惜晨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玩弄着手里的打火机,漫不经心地答了一句:“在酒吧里一起玩的时候认识的,没怎么回事。”

“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管你在外面怎么玩都好,别去惹那些不该惹的人!”路景鸿提高了音量,“杨局长是什么人?你惹了他的女儿,是不是想搞垮你爸的生意?那些将来可都是要由你接手的!”

听着这些重复了不知道多少遍的话,路惜晨只觉得心烦意乱,站起身来往外走,“您可以放心,那种千金大小姐,我没兴趣招惹。”

回到自己的房间,也懒得开灯,往床上一躺,双手叠在脑后看着天花板,一室的黑暗里,他只觉得这黑暗似乎无边无际,就像他心里那个小小的空洞,又黑又深,似乎永远看不到尽头在哪。

“咔嗒”一声,光亮骤然间刺进眼里,他难受地眨了眨眼睛,从床上坐起身来,林素云正站在门口,手里端着一杯牛奶。

“听你爸说,你最近又换了一个女朋友?”林素云把牛奶递给他。

“没有的事。”他喝了一口牛奶,觉得太甜,放在一边的床头柜上。

林素云顿了顿,又说:“下次找个时间把女朋友带回家来吃顿饭吧,你爸也是着急,怕你定不下心性来,一辈子就这么耽误了。”

他不禁失笑:“云姨,我还不老吧,这么早就要我娶老婆了?”

“倒也不是催你结婚,只是带回来看看,当父母的,哪能不关心自己儿子交了个什么样的女朋友呢?”

“再说吧,我最近挺忙的。”说是这么说,他心里却根本没有这个打算,纯粹敷衍。而且他的那些“女朋友”,又怎么可能真的带回家来?

林素云似乎也看穿了他的想法,轻轻地叹了口气,嘱咐他好好休息,转身出去的时候有意无意地嘀咕了一句:“这么多年,也就只见你带过一个女朋友回来。”

路惜晨睁着眼在床上躺了很久,快到十一点的时候,有朋友打电话说一帮人都在SOHO等他,问他怎么还没到,他推脱说被老爷子拽住了走不开身,拿了桌上的车钥匙出去。

他回到了自己的家,进了家门,直奔卧室开了灯,打开衣柜最靠里的那张柜门,里面仅有的一件衣服令他心里莫名其妙地“咯噔”了一下。

是一件纯白色的V领毛衣,中等粗细的毛线,很柔软,摸起来手感很舒服,也许因为是纯手工的,所以穿在身上很暖和。

这件毛衣,是他们还在一起的时候她送给他的,他还记得那天正好是立冬,她遮遮掩掩了好久,才终于肯把小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给他看,还红着脸傻里傻气地说:“我第一次打毛衣,技术不够好,你就将就点……如果不喜欢也别告诉我,就让我一厢情愿认为你喜欢吧。”

她素来就不是野蛮女友,所以也没有强迫他穿,可是他真的连一次也没有穿过,因为毛衣有点小,不是他的尺寸。

她走了以后的第二年,他搬到了现在住的公寓,搬家那天,他整理东西的时候发现这件被放在箱底的毛衣,然后鬼使神差地放进箱子里,一起带了过来,洗干净了之后挂在柜子里,一直挂到现在。

她说过喜欢看他穿白色的衣服,所以才挑选了白色毛线,可其实他觉得白色太淡了,淡得有些冷,就像这些年的每一个冬天,那些洁白无瑕的雪花,明明看起来既纯洁又美好,可却是十足的冰凉。

也正如此刻,他看着那件纯白的毛衣,近在咫尺,他却怎么都不敢伸手去触碰,因为曾经的温暖,早已成了严寒。

第二天去事务所的时候,果然被同事李律师逮了个正着,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通抱怨:“我说你是怎么回事啊,昨晚上说好了又临时放鸽子,枉我们好不容易约到了东区法院的那位美女检察官,你却不去一睹芳容!”

“昨晚被老爷子抓回家训了一通,哪还有心情看美女?”他接过旁边同事递来的资料,推开办公室的门,转移话题:“杨局那个案子,有眉目了没有?”

李律师脸上的笑容立刻垮了下来,摇了摇头,一脸无奈:“昨晚上我也试探性地问了美女检察官,她倒是守口如瓶,不过我猜他们那边已经掌握到了不少证据,看来这个案子我们是非接不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