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弘时如何能听不明白,“二姐姐,你是说…”

宜萱立刻打断他的话:“有些话你明白即可,不必说出来!”康熙已经六十四岁了,离死只有区区五年了!他就算表现出对弘历的喜爱又如何?!难道他还能立弘历当皇太孙不成?!

笑话,他连太子都不想立!!

“你只需明白,能决定你和弘历未来命数的,不是皇玛法,而是阿玛!!”宜萱掷地有声地道。决定二人命运的,不是康熙皇帝,而是未来的雍正皇帝!!!

弘时顿时眼睛一亮,随即他慌张地问:“那我没请示过阿玛就跑来了,阿玛会不会生气了?”

那还用说?!四爷对儿子管教素来严格,弘时翘了课跑到昌平,他老人家能不生气吗?!这会子宜萱也挺气这个弟弟的!

这时,星徽幽幽开口,“与其说生气,不如说失望更恰当些…”

这下子,弘时这个眼漏的才发现自己姐姐的屋子里还有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弘时立刻防备地瞅了一眼星徽:“你、你是谁?!”

宜萱忙介绍道:“这是我公公的小儿子,纳喇星徽。”

一听是纳喇家的人,弘时登时便没什么好脸色了,怒冲冲哼了一声,“你跑到我二姐姐的庄子里做什么?”

“时儿!”宜萱不悦地皱眉,自从纳喇星德做出宠妾灭妻的事儿来,弘时就格外厌恶星德,也连带的迁怒了纳喇家其他人。

星徽挑眉,戏谑地看着弘时道:“我来昌平,是请了阿玛允许的。三阿哥你呢?”

“我——”弘时当场噎住了,随即恼羞成怒:“你放肆!!”

“时儿,不许无礼!”宜萱沉着脸道,“方才星徽还救了我的命呢!”

这话一出,弘时顿时慌张地拉着宜萱的手臂:“——有人要杀姐姐?!!”

宜萱微微一笑道:“已经没事了。”

见自己二姐不像受了伤的样子,弘时这才安定了几分,旋即他咬牙切齿地问:“是谁?!是谁想杀姐姐?!!”

此刻弘时,已然不复方才那般委屈孩子的模样,浑身煞气肆意,尤其是那一双眸子,竟叫宜萱想起了草原上的狼王…

宜萱犹然一怔,她突然觉得弘时…原来骨子里还是很像四爷的。只是,她不知道该高兴,还是不高兴。

弘时依旧抓着她的手臂,再度追问。

宜萱拗不过,便简单地把方才在后头山林里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

三十一、星徽伴读

 “毒蛇老九!!阿玛说得真是一点都不错!!”弘时恨恨道。此刻再看星徽的目光,便已经没有敌意了。弘时的性子,骨子深处其实像极了阿玛,极度恩怨分明。

“只是这件事——只怕多半是乌琳珠自己自作主张。”宜萱略一思忖道,随即她看了看弘时,便对他道:“好了,这事儿已经过去了,要怎么还击,也得徐徐图之。眼下要紧是你!!”

“我?”弘时一愣。

看到弘时这副样子,宜萱就不免有气:“你自作主张跑来昌平,可不是小事!皇子皇孙,无旨,不能出京三十里!你难道忘了这个规矩了吗?!”

弘时这时候弱弱地提醒道:“这里距京,只有二十多里…”

宜萱不由一噎,怒瞪他道:“好!就算没有违了祖制!可你未经阿玛允许,便跑出雍王府,待回去了,仔细你的屁股!!”

弘时不由浑身一紧,阿玛教育儿子,打小都是极为严格的,丁点小错儿,都得打手心,动辄是整个手掌都给打肿了。如今他私自跑出京城,只怕阿玛一怒之下,便要直接用板子了!!

“二姐姐…”弘时泪眼汪汪看着宜萱,“你可得救我…”

“哼!”宜萱直接怒哼了一声,狠狠戳了一下他的眉心,“你什么时候能学着稳重点?!一点都不叫我省心!!”

弘时低下头,像极了一个做错事情的孩子。——额不,他本来就做错了事!!!

宜萱深深呼吸了几下,方才思忖道:“眼下…你立刻启程回京,早早回去,早早跟阿玛磕头认错儿,兴许阿玛心情好,就能少打你几下板子!”

弘时抽噎了一下,可怜兮兮的,活像一只被主人抛弃的小狗。

宜萱见弘时脚下如长了钉子、愣是不肯挪动贵足的模样,便气不打一处:“有胆子跑出来,就没胆子回去了?!瞧你那怂样儿!!”

弘时抽了抽鼻子,道:“二姐,你又不是不晓得阿玛的脾气!他老人家要是生起气来,简直都能吃人了。”

宜萱也明白,她那个四爷爹,也就对她这个女儿算得上宠溺,对待儿子,他从来都是贯彻实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政策,从来都不会有一丁点的娇惯。所以不论是从前的弘晖,还是现在的弘时、弘历和弘昼,都怕老子怕得要死!!

这时候,星徽开口了:“郡主,不如叫三阿哥暂且在这里留一日,明儿再回京。”

宜萱蹙眉摇头:“拖得越久,我怕阿玛会越生气。”

星徽却笑道:“四王爷自然是要生气的,可明日,便只会生九贝子的气,不会生三阿哥的气了。”

宜萱眼睛恍然一亮:“你的意思…把弘时跑来我这儿的理由,改成是我险些遇刺?”

星徽笑着点头:“正是!”

宜萱不由颔首,这的确是个好法子。

且用了午膳,宜萱便叫金盏准备了笔墨,打算亲自手书一封回雍王府,把自己遇刺之事说道说道,也能顺便为弘时开脱。

星徽趁机道:“郡主,可否举荐我为三阿哥伴读?”

宜萱那执着玉管狼毫的素手一凝,忙抬头问道:“什么?你想做弘时的伴读?”

星徽点头,面色依旧是那如三春暖阳一般温润的微笑。

宜萱不由心头一暖,星徽的性子,沉稳灵敏,若有他在弘时身边,时时提醒劝导,的确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弘历留在宫里读书的事儿,宜萱虽然嘴上对弘时说无妨,可她心里明白,弘历留在宫中,无疑会在皇上面前,给阿玛有很大的加分,而且宫里一旦有了变动,弘历也能及时向雍王府传递消息。

这样一个有用的儿子,阿玛又如何会不喜欢呢?

而弘时,虽然读书不错,但性子终究太不稳重,也太毛躁,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长此以往下去,他现有的优势,早晚会被弘历超越。

阿玛如今最喜欢的儿子虽然是弘时,但宜萱心里明白,在自己这个四爷爹心目中,感情的事儿永远都是次要的。可想而知,将来他登极九五,在选择继承大统的人选上,必然选择的是最成熟稳重的儿子,而不是自己最喜欢的儿子。

所以,弘时现在太需要一个像星徽这样的人来帮助他了!!

宜萱将刚刚蘸饱了徽墨的狼毫搁在青玉笔山上,缓缓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朝着星徽蹲身做了一个万福,道:“如此,多谢三弟了。”

星徽被宜萱的举动惊了一下,他慌忙伸手去搀扶宜萱:“郡主折煞星徽了!!”

宜萱不动声色地抽回了被他扶起的双臂,又施施然回到座位上,重新拿起狼毫,书写家信。

“父王台鉴:

见字如见吾。旬月未见,拳念殷殊。谨以尺素,略吐愚思。”——口头上,宜萱自然是要称呼四爷为“阿玛”,可在书信中叫“阿玛”,便有些不太正式,也不够尊敬,便汉化地尊称一句“父王”。

宜萱腹中仔细斟酌着话语,按照古人的习惯,徐徐写着,将所发生之时,也细细娓娓道来,又言本不愿惊动阿玛,私告之弘时,故而弘时马不停蹄亲至,又劝自己不该隐瞒,故而特在书信中赘述。

“星徽此子,请父甄鉴。”落下这么最后一句,再写上“敬请福安”,和自己的姓名落款,方才搁笔。

宜萱吹了吹尚未干透的墨迹,问星徽道:“你看这么写…可有问题?”

星徽笑了笑,“很合适。”

还好以前怀恪经常写信回雍王府,宜萱便也只照着从前的习惯来,没有做太大变化。既然星徽也觉得没问题,宜萱便将信笺折好,放入信封中,又再新封上写上“父王亲启”字样,再以蜡泥封口,改上印戳。便算是完工了。

古人的家信,可当真不好写…宜萱暗自咕哝了一句。

弘时在昌平皇庄留住了一日,第二日便辞别的姐姐,与星徽一同结伴回了京城。

果然不出宜萱所料,第三日,便见到了阿玛的回信。

信的内容相当简洁:“勿为汝弟开脱!伴读之事,可!!”

 

三十二、额娘来了(上)

 “勿为汝弟开脱!伴读之事,可!!”——四爷大人当真是惜字如金呐!想她那封信,啰啰嗦嗦,写了少说也有二三百字,好几大张,结果四爷就给回了两句话,十一个大字!

宜萱有些黑线,她的四爷爹当真是慧眼如炬!宜萱急忙问送信的太监小闽子:“那弘时现在怎么样了?”——屁股挨了几下?

小闽子躬身道:“回郡主的话,三阿哥被王爷罚抄四书十遍。”

宜萱顿时松了一口气,四书加起来有数万字,更何况是十遍,弘时只怕是要抄写到年底了。不过抄书这种惩罚,在后世是极为变态的变相体罚,可在雍王府,那是最轻的处罚了。

不过四爷爹既然准了星徽给弘时做伴读的事儿,她也就安心了。虽然弘时和星徽年纪相若,可在宜萱眼中,一个小孩子,另一个却要比成人都成熟稳重。

小闽子道:“还有一事,王爷嘱咐奴才提前告知郡主:圣上已经定下了来畅春园避暑的日子,内务府也在筹备着了,介时王爷随御驾也会来圆明园。王爷知道郡主一人在昌平难免孤单,所以已经叫李福晋准备着,过几日,李福晋便会先行一步,前来与郡主相伴了。”

宜萱听了,欣喜坏了:“可当真?我额娘就快要来了?”

小闽子笑着道:“是!就是这三五日的事儿了。”

想必也是乌琳珠的刺杀举动,叫阿玛担心她受了惊吓,所以叫额娘早一步过来。宜萱心中一股暖流涌过,深深呼吸了几口,方才平定了心绪。

“对了,瑞雪可还好?”宜萱笑眯眯问道。

小闽子一愣,这才忙回话道:“瑞雪吃得好睡得好,已经长胖了一圈儿了!请郡主放心。”

瑞雪,便是宜萱之前送给阿玛的那只小京巴。因毛色雪白无瑕,所以被雍亲王取名为“瑞雪”——足可见四爷大人是有多喜欢这只萌物。

宜萱不由莞尔,便取来了几件小东西交给了小闽子。

小闽子看着匣子里那只有巴掌大的绣了吉祥纹的大红色杨缎马甲等物,甚是纳罕:“这么小衣裳…”——可是连最年幼的四格格都穿不下呀!

宜萱便笑道:“这是给瑞雪做的小衣裳!还有那个金铃铛,记得要系在它脖子上,还有——要打个蝴蝶结才好看!”

“额…嗻!”郡主吩咐,小闽子自然是不敢违抗的,“不知郡主,可有什么东西要奴才带给王爷和福晋的?”

小闽子这么一说,宜萱才晓得自己有多孟浪,要是她只叫小闽子带回去给小狗穿的衣服,可她那个小肚鸡肠的四爷爹,还指不定吃味成什么样儿了呢!

这时候,吴嬷嬷站出来道:“东西都预备好了,待会儿我叫人装了车,就劳烦小闽公公带回去了。”

小闽子呵呵笑道:“吴嬷嬷太客气了,这本就是奴才的本分!”

雍王府,四爷书房。

“叮铃铃,叮铃铃…”

穿着火红色小马甲、脑袋上绑着蝴蝶结、脖子上挂着金铃铛的超级萌物瑞雪登场了,小家伙挪动着步子,跟巡逻似的,摇头晃脑外加甩尾巴,悠哉哉从主人雍亲王胤禛脚底下经过。

而雍亲王的目光便紧随着瑞雪,半点不曾挪开。

狗,居然还能穿衣服…?!!

不过还真漂亮呀!

雍亲王心里忍不住是连连地赞许,不过脸还是那张面瘫脸。

苏培盛笑呵呵道:“郡主当真是蕙质兰心,瑞雪穿上马甲,瞧着可真是喜庆又讨喜啊!”

雍亲王眼神一收,淡淡“嗯”了一声,嘴上却道:“都是快要做额娘的人了,还是这么小孩子脾性!”

苏培盛忙赔笑道:“郡主虽然是将为人母,可在您面前,永远都是孩子。”

这话一出,雍亲王那张面瘫脸上都难得地露出了几许笑纹,可见苏培盛何等会揣摩主子心意,更是何等说话说。

这时,外头太监来报说是李福晋已经收拾利索了东西,特来向王爷辞行。

李氏如今,与四爷大有“旧情重燃”之势,虽然不能跟年轻貌美的年福晋相比,却也大大胜过王府后院的其他格格们了。故而也渐渐颇为有心在衣着打扮上费心,如今天气渐炎,大红大紫的色泽固然夺人眼球,却不及冷色系的颜色叫人看着清爽。

而李氏虽然如今气色红润,更显年轻,又细心保养和装饰容颜,可顶多叫自己看上去三十多岁罢了,但终究不是适合娇嫩颜色的年纪了,故而今日特意选了一身崭新湖蓝色的旗服,是质料极好的云缎,成片的暗云纹中掺着银线,不会抢眼,亦不会失了身份,而领口和下摆则用苏绣的针法绣了一圈紫丁香色的缠枝莲,一应颜色特意避开了最娇嫩的粉红、鹅黄等颜色,花纹也不会牡丹芍药之类艳丽的,故而一眼望去,素雅宜人,叫人看了极为舒服。

李福晋本不是俗人,否则也不会在早年深得雍亲王宠爱,尤其是在雍亲王还是多罗贝勒的那许多年,弘晖出生之后,弘历之前,所以儿子无系旁出,专宠的岁月足有十载。一个能够叫雍亲王这种胃口挑剔的人,喜爱如此久岁月的,又岂会的庸脂俗粉?

李福晋虽然已经不年轻了,但一头乌发漆黑如墨,保养得极好,今日梳的是个简单的架子头,发间的扁方用的不是最耀眼的金扁方,而是青白玉雕琢,扁方露出来的右侧特意镶嵌了绿碧玺兰花,并垂下一穗白砗磲串珠,直垂直耳畔。白砗磲质若象牙,色泽虽比不得珍珠,却是佛家七宝之首——雍亲王信佛,故而李氏特意选了白砗磲做穗子。加之李氏天生肤质白皙,竟与垂下来的白砗磲颜色毫无二致,反而可为她红润的面颊增色。发间以点翠如意簪压鬓,并点翠松鼠葡萄双喜钗一双,又点缀翡翠蜻蜓头花于脑后燕尾髻上。耳上则佩一对样式简单的白玉福瓜耳坠,满头并无半点夺目之色,却十分雅致。

腕上绕着一条蜜蜡佛珠,李氏已经缓步上前来,屈膝做一个万福。

雍亲王上下端量了李氏片刻,语气温和地道:“你素来都是极会打扮的。”

三十三、额娘来了(中)

 雍亲王上下端量了李氏片刻,语气温和地道:“你素来都是极会打扮的。”

李氏面庞上浮现几许温雅的微笑,一双眸子亦投射出蔼蔼笑意,她手上熟稔地拿起案桌上的一方泥金龙纹贡墨,在端砚中徐徐研磨着,“爷取笑了。不过是年岁大了,许多娇嫩的衣裳首饰都不适合穿了。也只好再细微处多用些心思罢了。”

李福晋磨墨的工夫极好,缓慢而均匀地打着圈,添水时少放多次,如此不消片刻,浓淡适中的墨汁便磨好了。

雍亲王执其小楷狼毫,蘸饱了墨汁道:“待你去了昌平,便无人能磨出如此合乎心意的墨了。”

李氏微笑道:“手艺,都是要时间练出来的。爷叫年妹妹多练练就好了。”——早年她盛宠的时候,为了讨爷喜欢,在磨墨上头可是下了大力气的。记得当初,为了能将墨研得更均匀细致些,手都累肿了,后来还练成了左右双手俱能磨出好墨的本事。

不过她付出也不是收获的,在她年轻的岁月里,恩宠十年不衰,是后院中其他侍妾都无法比拟的。爷更将她由侍妾抬举为侧福晋,载入宗室玉牒,从此再和那些可有可无的格格们不同了。只可惜,再浓的恩宠,也有渐渐淡去的一日。就如人的容颜,不可能永远年轻。

还好,萱儿总是她命中的福星,为她带来如此大的转机。她本来已经打算孤独终老了,可不曾想,四爷竟然再度眷顾与她。

李氏便想着,既然爷要再度待我好,我便要对得起他的好。

李氏心中感念之时,雍亲王已经下笔流畅,书写好了一篇观音心经。于是,搁笔,静等墨迹干涸,雍亲王道:“这副字,带给萱儿,但愿菩萨能保佑萱儿母子平安。”——观音心经,又名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虽然仅有五十四句,二百余字,却是佛经中的经典之文,此经言简而义丰,词寡而旨深。

李氏看着宣纸上端正无暇的董体楷书,目光柔和,“爷的心意,妾身会告知萱儿的。”话一顿,李氏又微笑道:“爷倒是与嫡福晋想到一处去了,方才福晋叫人送了一尊白玉送子观音,说是要赏赐给萱儿的。”

雍亲王脸上不见任何表情,语气倒是十分平和而清淡:“嫡福晋很是有心。”

李氏并不确定,四爷对四福晋是否已经消了火,也无从斟酌爷对嫡福晋的感情有几分,故而也不敢当着面便说嫡福晋不好听的话,如今见四爷面色隐隐不似方才,李氏便只称了一声“是”,不多言其他。

直到外头传话说,年福晋来了。李氏方才起身告辞。

且出了书房,便正见到年氏。

二人同是侧福晋,位份相当,便几乎同时见了万福,算是平礼。

年氏温婉一笑:“李姐姐可是明日便要去昌平了?”

李福晋颔首道:“正是。”

“日前我亲手做了两身给小婴儿穿的衣裳,方才已经下叫人送到姐姐的丹若苑了。”年氏语气温柔地道。

李福晋忙道了声“谢”,又问:“四格格近日来身子可好些了?”

年氏顿时哀愁地叹了口气,“天气愈发炎热,四格格的胃口日减,我真不知该怎么是好了。”

李福晋忙问:“四格格如此不思饮食,有几日了?”

年氏略一思忖道:“已有七八日了。”

李福晋皱眉,“小孩子夏日胃口不好也是常有的事儿,但怎么就都不见好,可不太寻常。”

年氏听得眉头一紧,眼中露出几许慌张之色。

李福晋便道:“虽说药膳比那苦药汁好,可四格格这般胃口不好,还是叫叶医正仔细诊治些好。”

年氏着实听进了心里头,自是万分感激:“多谢李姐姐提醒。”

昌平皇庄。

时辰还不到晌午,宜萱却已经在庄内呆不住了,不顾吴嬷嬷等人阻拦,愣是急忙忙跑到了皇庄大门口等着。

金盏手里打着遮阳伞,忍不住劝道:“格格,您完全不必在此等候的。天这么热,万一您招了暑气,岂不是叫李福晋更心疼吗?”

宜萱却撇撇嘴道:“我有那么娇贵吗?何况现在又不是三伏天?!”

玉簪这时候插嘴道:“就算不是三伏天,可这会儿已经正午了,日头正是一天里最毒的时候。”

宜萱道:“日头是有些毒,可又照不到我身上!”说着,便伸手指了指上头的伞。

金玉二人顿时齐齐无语凝噎。

忽的宜萱兴奋地叫起来:“你们快看!前头岔路的车马正是朝这边过来的!肯定是额娘!!”

果然,那车马近了,便看得分明:清道旗二,红仗、吾仗各二,销金红伞一,青扇一,拂子二,金唾盂、金水盆各一。执仗的仪卫正是雍王府的侍卫和太监们。而如此仪仗,虽比不得亲王嫡福晋华贵,却也颇有几分气势。

侧福晋品级的朱轮马车便停在了皇庄门口的石狮子旁,便见穿着翟鸟四团龙补,头戴嵌东珠吉冠,脖上挂着一串珊瑚朝珠的的李福晋从车上走了下来。

李氏很少穿着得如此正式,照规矩,侧福晋出行,该有的行头自是不能少,而着装上,朝服或吉服视形势的隆重与否,而此来昌平,也无须太过隆重,所以李福晋只穿着相对简单些的吉服。

亲王侧福晋的吉服与嫡福晋同,只是冠上比嫡福晋少了二颗东珠。如此可见,侧福晋终究是上了玉牒的皇家媳妇,比嫡福晋也差不了太多。宜萱能够破格册封为和硕格格,也是因为自己的生母是仅次于嫡福晋的侧福晋,否则换了侍妾所出,便是痴心妄想了。

香色的吉服,虽算不得太耀眼,可上头绣着四团五爪金龙与肩上的两条行龙,却是非同一般。本朝五爪龙纹,并非帝王专有,皇室成员亦可享用,而侧福晋与嫡福晋也是皇家的人,只是所用龙纹的尺寸和数量按照身份的贵贱高低而递减罢了。

“额娘!”宜萱长长唤了一声,便挺着个大肚子麻溜小步跑了上前。

真是难得一见李福晋端庄华贵的样子,日华晖晖之下,李福晋身上缕金云的金约光华灿灿,还有那点缀了东珠的领约,更是珠光熠熠,衬得人好不贵气!

“萱儿?!”李福晋惊呆了眼球,愣了片刻之后,忍不住怒斥道:“肚子都这么大了,怎么都不知道轻重?!”说着,她一把抓了宜萱的手腕,“之前才出了事儿,你不好好静养安胎,又跑出来作甚?!”——之前李氏宜萱险些被冷箭所伤,吓得差点没背过气去,如今看宜萱又是挺着个大肚子等在庄子外头,早已顾不得什么高兴了,只剩下怒气了。

宜萱讪讪道:“女儿只是想早点见到额娘而已…”

三十四、额娘来了(下)

 像个小孩子一样被老娘训,当真是叫人抬不起头来。

李福晋当得知她这个女儿足足在庄子外头等了小半个时辰,便气得脸色都发白了,直接拉着她进了庄内,指着宜萱鼻子便破口大骂。

不过古人骂人的词汇当真是单调,无非是什么“不知轻重”啦,“胡闹”啦,真真是好生文明啊。

饶是如此,被训仍然不是件好事。不过宜萱挨训的待遇还是挺高的,别人被爹娘训都是站着,甚是还得跪着,她不同,是坐着的,而且还是坐在软榻上,屁股地上垫着柔软的木棉芯云锦软垫。

宜萱不禁暗叹,自己额娘的脾气变大了好多,莫非是更年期到了?李福晋以前可是个非常温和的人。

等待李福晋训斥完,宜萱急忙低头认错,并表示以后绝不再犯,那态度,叫一个谦顺。

李福晋这才稍稍解了气,接过金盏奉上来的茶水,咕嘟咕嘟喝了一大盏,方才语气和顺了几分:“不是额娘要说你,你这个孩子,都这么大了,怎么还是叫我费心呢?唉——”

额娘来了,宜萱本来是相当期待的…

可是,头顶上多了个“太上皇”管着自己,还真叫自由任性惯了的宜萱有点别扭。

譬如说,傍晚天气凉爽的时辰,宜萱惯爱在庄子的湖边、花园或者后头紫竹林里溜达溜达,欣赏一下风景,然后再回正屋用晚膳的。可额娘一来,就不许她胡乱溜达了。

李福晋说,你肚子都八个多月了,随时都有可能生产,危险的地方,不许去!其中后湖便是头号危险地带!因为怀孕六个月的时候宜萱落水,那时候可当真把李福晋给吓得三魂去了七魄。所以李福晋认为,自己闺女命中与水犯冲。

第二个危险地带,是紫竹林——李福晋说,那片紫竹林里有野兔出没,万一突然窜出来一只,吓着她,再摔着来了,可就危险了。——宜萱当真是无语,老娘,你以为你闺女是老鼠胆子吗,还会被只兔子给吓着?

第三个危险地带,就是后花园了——李福晋说,她后花园的花儿玫瑰和蔷薇占了一半,这可都是带刺的花儿!万一不小心摔倒,摔进那花刺从来,可是要命的事儿!!——宜萱相当郁闷!

“你要是喜欢花儿朵儿,就叫底下丫头去摘了来,顺便也能把上头的刺儿给剥干净了!”李福晋如是安慰着。

安慰罢,李福晋对金盏道:“灶上砂锅里的糟鹅煨了该有两个时辰,去你瞧瞧好了没,用象牙筷子扎,若能轻松扎透,便是火候够了。你记得再撒上些切得细碎的葱花,端来就是了。”

李福晋于内厨上也是一把好手,各种滋补的美食,算得上手到拈来。这糟鹅,做起来也是极为费时费事的,前头的配料李福晋都一一亲自调配好入锅,才叫厨房丫头文火炖着。

李氏闲来也爱絮叨着关于自己儿子的事情,脸上带着庆幸的神色:“弘时的性子也着实太冲动了些,幸而你阿玛没有动大怒。你公公的那个小儿子,倒真是不错,我在你阿玛的书房里见过一回,模样长得俊,瞧着也是十分稳重的样子。以后有他在你弟弟身边多提醒着,想必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