晔云起深吸口气,夜风冷冽,倒将他呛得连连咳嗽起来。丹青瞥他一眼,嘴角嚼着笑意,道:“拓城湿寒,蚀骨入髓,大司徒保重才是。”

听出她话中有话,晔云起勉强一笑。

“走了!”丹青拱手告辞,旋身跃起,月光下人影纤细,很快隐没在夜色之中。

这时,叶景方才从旁边出来,拿着厚厚的大氅披在晔云起身上,劝道:“公子,明日就是接印大典,早些歇下吧。”

晔云起转头,似想说什么,叶景却已明白他的意思,接口道:“任广那边我守着,不会透露风声,公子放心便是。”

如此,晔云起方点了点头:“有劳哥哥。”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青丘祭天台, 位于拓城东南面,呈南方北圆的形状,即东北、西北角是圆的, 东南、西南角是直的, 所谓乾圆坤方,占地两万多丈, 皆由黑辉石一块块铺设而成,每一块石头都是从澜水发源地的深山中挖掘而来。

三狐结盟时所铸的三足巨鼎就安放在北面圆台之上, 整个圆台由黑辉石砌成七层台基, 高出地面数丈, 八面铺设了齐整的石阶。石阶下,十二时辰皆有兵士轮班把守。

因黑辉石异于寻常石块,有反射月光与星光之妙, 故此祭天台在白日中看着平平无奇,仅有庄严肃穆之感,但到了夜间,每一块黑辉石都璀璨生辉, 熠熠光芒还会随着天上浮云漂浮而流动,远远望去,如银河流淌入凡间, 错金银铜的三足巨鼎便似镶嵌在星河中的一颗珍贵宝石,平添神秘之色。

据说,八千多年前三狐结盟,巨鼎铸成的当夜, 三星聚汇,立在南面的圆台石阶下望去,正好可以看见三星垂坠,似落入鼎中一般,故而传说此鼎有天星加持,故而数千年不锈、不蚀,色泽依然如新。

自从晔云起回到拓城,远远看过一眼巨鼎,还未曾迈进过祭天台。今日,他身披祭天礼袍,从东南面的拱门进入祭天台,望见黑辉石上的三足铜鼎,心中不由一阵激荡…

圆台之下,两侧除了仪仗,随行护卫的兵士数百人,还有司乐台的乐者歌者三、五十人,编钟、玉罄皆分上下两层挂在檀木架上,架子两角用流苏缀结,另有数架大鼓、箫管乐者等等。他们从日出之时便开始奏乐,乐章自三狐出山谱起,再到斗凶兽,战幽冥等等章目,此刻已奏至凯旋令,钟鼓齐鸣,悠悠扬扬,似能将人带回那个热血如火的年代。

诚然晔云起只在书中看过当年三狐结盟的记载,并不曾亲眼所见那时代的先辈,但看见耸立于天地间的三足鼎,依稀能想见当年在鼎前歃血结盟的先辈们彼此意气相投,雄姿英发的模样,雪虽是冷的,血却是热的。

奏毕凯旋令,箫管乐者暂退休息,鼓声响起。两名头戴五彩冠的舞者从两侧舞起,文舞者手执结带,武舞者手执短矟,两人在祭台前穿插舞动,如刀剑劈刺,如乘云驾雾…

大司空丹泽,大司马乌交鼓就在晔云起前头不远处,同样身着华贵的祭天礼袍。乌交鼓的那件袍子似已年月久远,或者是保存不当,远远望去尚不觉有何不妥,一旦近看便会发觉衣袍上有好几处虫蚀的小洞,弯弯曲曲,甚是丑陋。

丹青虽是女儿家,但掌曒山军印,今日祭天她全身披挂,盔甲凛冽,以武将身份参与。此时她背手而立,目不斜视地望着前方某处,并不看任何人。晔云起从她身边经过,她连眼皮都未眨一下,令本想与她打招呼的晔云起有些许尴尬。立在她身后的天罗倒是瞥了晔云起一眼,但很快就挪开目光,目视前方,佯作没看见。

公良律父子照例还是来的最迟,所有人皆在飒飒寒风中等了莫约小半个时辰,他二人才乘坐步舆姗姗来迟,此时连公良桐都冻得有些嘴唇发白。晔云起眼底黯了黯,按规矩,祭天台内为表示对天地与狐族前辈们的敬意,不允许步行,昔日即便晔驰腿脚不便,也仍是坚持在祭天台外下马,步行入内。如今公良律父子手脚齐整,却公然乘坐步舆进入祭天台,其实是对狐族先辈们的大不敬。

丹青看着丹泽迎上前去,身子一动不动,目光已是冰冷之极。

由侍从扶下步舆,公良律朝迎上前的丹泽歉然笑道:“年岁大了,天一冷胳膊腿啊就不听使唤,又怕耽误了时辰,所以乘步舆进来,大司空勿要见怪。”

丹泽替下侍从,亲自扶着公良律,语气极为谦恭:“叔父说得哪里话,此事只怪侄儿未早些想到,处事不周之处,还请叔父原谅。”

乌交鼓在旁施礼,目光木木然,公良律也未搭理他。

另一侧,公良凤慢条斯理地从步舆上下来,祭天礼袍之外还带着珍稀的海龙毛帽。身为主持祭天仪式的大典星,两个时辰之前他就应该在祭天台,但他竟然现下才到,面上丝毫不见愧色。

晔云起不愿说违心言语,但也不愿大家难堪,故而只是上前见礼,并不多言。

“恭喜二公子,今日起便正式掌大司徒印,往后拓城繁杂事务,林林总总,二公子就要多费心劳力了。”公良律朝他温和笑道,“老夫肩上的担子也能轻省些许。”

“奉常大人言重了。”晔云起陪笑道。

天阴沉沉的,像是随时都会下雪。

随着公良凤缓步登上祭台,周遭钟乐齐鸣,一年中最为隆重的冬至祭天仪式正式开始…祭天台外侧,围满了城内和城外的老百姓,都是想看这场盛大典礼,其中也包括白曦和夏侯风。

“那都是些什么人啊,看着一个有用的都没有。”夏侯风目光扫过祭台上穿着华丽礼袍的人,嗤之以鼻,“你瞧那个穿黑色锦缎的,爬台阶都喘气。”

白曦这两日在城中已对青丘的掌故了解些许,顺着夏侯风的目光看向那个黑衣人,沉声道:“那个人就是现任大司马。”

“啊?”

“若珑哥当年未被逐出青丘,今日的大司马应该是他才对。”

闻言,夏侯风仔仔细细盯着乌交鼓看了半晌,摇头道:“这个人看上去病怏怏的,走路都费劲得很,如何能当大司马。你看出来了么?”

白曦的目力强于夏侯风,不仅看出乌交鼓走路费劲,而且能看出他的脸色、连带唇色都异于常人,着实奇怪得很:“…看着是不太对劲。”

祭天台之上,三足巨鼎之前,大典星公良凤正在宣读祭天册书,左右两人举着册书,而他须得跪着宣读,或是跪着不舒服,又或者觉得祭天册书过于繁缛冗长,让他不耐烦,诵读地飞快,有些部分甚至到了含糊不清的地步。

这可是青丘一年之中最隆重而正式的典礼,他竟这样敷衍对待,丹泽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头。丹青目光愈发冰冷。

因为年少时就早早离开拓城,去了林泉谷,晔云起已经有许多年不曾参加过祭天典礼,此时听公良凤宣读祭天册书,他便有些恍惚,依稀又回到少年时,作为狐族年轻一辈之中最不被看重的他总是在祭天时默默立在大哥晔直身后,从人缝中看着爹爹晔驰祭天锦袍的下摆,有时也能看见对面的墨珑和丹泽。他记得墨珑的背脊总是挺得很直,身上有股昂扬的劲儿,他很是羡慕;而丹泽几乎是跟丹扬一模一样,行为举止等等,都跟着自家爹爹学,故作老成的模样总叫人看了别扭。

他曾经以为爹爹晔驰是大司徒,然后大哥晔直会接任大司徒,再往后会是大哥的儿子…哪里想得到今时今日自己竟然会站在此地接大司徒印。

祭天册书终于被敷衍之至的公良凤念完,礼乐声起,按照典礼流程,此时,晔云起就该上前接大司徒印。

晔云起暗叹口气,下意识地理了理袍袖,些许凉意落在手背上,他这才意识到,不知何时已飘起了细细密密的雪花。他在礼乐声中,缓步登上台阶,依次向四方跪拜,受封接印。

大司空丹泽与大司马乌交鼓亦缓步登上台阶,接过祭祀官员端上的祭酒,同晔云起一起,在三足巨鼎前献酒;大奉常公良律随后一拜,进献爵盏…

正当他们高举酒爵,预备献礼之时,忽然之间,礼乐中断,晔云起的手僵在半空,一时不知是否该继续,再看旁人,乌交鼓恍若泥胎木塑,莫说只是礼乐停了,就算整个三足鼎在他面前崩裂,估计他都不会有什么反应;丹泽倒似有些错愕,但依然保持大司空的风度,只侧头重重瞪了眼旁边的祭祀官员。

礼乐停在最不该停的地方,而且是骤然中断,而非一曲奏罢,已算得上是祭天仪式上的重大事故,祭祀官员自然最是紧张,立时便有人去查看奏乐者,却见奏乐者依然在弹奏,却是钟罄敲击无声,丝弦弹奏无音…仿佛所有的钟鸣鼓乐之音都被某种看不见的巨兽吞噬掉了,整个祭天台被钟鼓营造出的祥和而庄重的氛围在刹那间荡然无存,露出冰冷而漠然的真实面孔。

即便是乐者一时失误,也绝对不会暂停这么久,晔云起隐隐意识到了事情有些不对劲,放下酒樽,转过身去——

祭台之下,漫天飞雪之中,有两个人正朝这里行来,行在前头的人,虽然瘦小驼背,但却身着大典星礼袍,且气势凌人。而行在后头的那个人一身寻常玄袍,周身却散发着掩不住的凛人之势。两旁守卫的兵士见他们来路不明,欲上前阻拦,玄袍者连正眼都不看,袍袖一卷,再一挥,近前的三、四名兵士皆轻飘飘地飞出去,但不见受伤。

着大典星礼袍者,用拐杖在地上重重杵了两下,沉声喝道:“此乃玄狐少主,你们何人敢拦!”

玄狐少主!

墨珑从前不仅是玄狐少主,并且率玄风军征战守疆,在军中声名显赫。虽然过去三百余年,但这些守卫的兵士中仍有不少听说过他的故事。一时之间,有的兵士欲上前阻拦,有的却站着不动。统领祭天台兵士的中郎将夏源,昔日曾经是玄风军中一名小卒,此刻见到墨珑,惊喜莫名,想都不想便单膝下跪,拱手施以军礼。

他这一跪,他治下的祭天台兵士便也跟着下跪施礼。其余归属拓城南北军的守卫兵士,即便尚在懵懂之中,也再无人去拦墨珑与东里长。

高高的祭天台上,丹泽盯着越来越近的人影,后脊梁冒出丝丝凉意,转身想唤人,身边却只有祭祀官员,一个个呆若木鸡。

乌交鼓面色煞白,一动不动地望着那人,发黑的嘴唇不受控制般微微颤抖着。

公良凤瞳仁紧缩,冷冷望着来人。

最镇定的,或者说看上去最镇定的还是公良律,他转身扫了眼乌交鼓,淡淡道:“大司马,旧主归来,你还不上前去迎迎。”

乌交鼓听得一愣,本能地就想要举步上前,忽又听见公良凤冷冷地哼了一声,脚步一滞,这才意识到方才公良律大概是故意说反话,为了试探自己。

祭天台下,丹青定定立在当地,目光一瞬不瞬地望着墨珑——墨珑离开青丘三百余年,在她的记忆中,却是隔世般的沧海桑田,在她的记忆中,墨珑一直是那个背脊挺得笔直,英姿勃发的少年,后来即便墨珑被绑上祭台受雷刑,她在祭天台下也能看见这个少年在祭台上紧抿的倔强嘴角和依旧挺直的背脊。

而今,墨珑已被迫在山海大陆流浪三百余年,父母皆已早早亡故,她不敢奢望他仍是当年的少年,却又生怕他被世事沧桑磨去原本夺目的锋芒,生怕他变得像丹泽那样,或者更糟。

直到,她在这时这刻看见了他——眼前的墨珑,玄色披风烈烈飞扬,身形挺拔,不再是当年飞扬跳脱的少年,然而目光比起少年时更加凌厉,步伐沉稳,漫天飞雪仿佛都停滞在他身遭。

他只需一人,却有千军万马之势。

不知不觉,丹青望着他,目中泛起朦胧水泽。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珑哥!是珑哥!他来了!”

夏侯风看清是墨珑, 拉着白曦就想往里头闯,却被白曦拽住。

“且等等,不急。”白曦道。

夏侯风不解:“珑哥都来了, 咱们还等什么?”

“我们眼下不知晓他想做什么, 若是冒冒失失闯进去反而坏了他的事儿怎么办。”白曦提醒道,“且再等等, 看看情形。”

他说得倒也有理,夏侯风只得按耐住性子, 眼睛盯着往祭天台行去的墨珑和东里长。

行至祭天台前, 东里长不知弄了个什么法术, 方才失去响声的钟罄管乐复恢复了声响。乐者们手足无措地干站着,不知是否该继续演奏。

“奏夜歌。”墨珑转向为首的司乐执事,淡淡吩咐道。

司乐执事一愣, 夜歌是丧乐,只有在举行国丧之时,比如三公离世方可奏夜歌,此刻…

见他迟疑, 墨珑冷冷一笑,目光看向挂着编钟的架子,左侧最大的钟突然重重砸落, 与黑辉石板铺成的地面相击,发出巨大的瓮瓮声。

然后,墨珑再缓缓看向司乐执事,后者全身一凛, 不敢再耽搁,连忙转身吩咐下去:“奏夜歌!”

夜歌以管弦为主,竹笛音色清冽婉转,在纷纷扬扬的飞雪中直上天际,仿佛亡者魂灵挣脱肉身的束缚,在广袤无垠的天地间自由遨游,琴瑟为辅,如生者的绵绵哀思,整个曲调如泣如诉,却又哀而不伤,传说是三青鸟之一的羽阙所谱。

墨珑冷冷地望向祭天台,目光穿透风雪,刀刃一般盯在乌交鼓身上。爹爹墨易在离世之前便已被迫交出大司马之位,一并连族长之位都让给了乌交鼓。可想而知,在他离世之时,青丘并未以国丧之礼待之,今日便算是他为爹爹讨回的第一样东西吧。

祭天台上的数人心境自然与墨珑大不相同。这般曲调听在耳中,简直如催命符一般,乌交鼓自不用说,紧裹披风,连抬眼的勇气都没有,其余诸人心中都免不了胡思乱想。晔云起想得比较多,脑子里把晔家和墨家的恩怨理了又理,寻思这曲丧乐会不会是墨珑提前为自己而奏?

“大司马,墨珑竟然在冬至这样隆重的年节中奏丧乐,这是公然挑衅。他是你玄狐中人,你还不出面么?”公良凤咬牙切齿道。

乌交鼓原本一直缩肩耸背,头低低垂着,不敢去看祭天台下的墨珑,听到公良凤的话,身子不自在地打了个哆嗦,转头看向公良律。公良律面无表情地听着丧乐,望着祭天台下的墨珑,目中看不出任何情绪。

祭天台下,丹青举步行至墨珑面前,深施一礼,仍像当年那样唤他:“墨家哥哥。”

墨珑收回盯在乌交鼓身上的目光,转向丹青,也认出她来,面上却无半分故人重逢的喜色,只是淡淡道:“曒山军,丹将军。”他虽不能回青丘,但也知晓丹青守燕行关多年。

他不唤自己丹青妹妹,自然是已不想再论当年的旧交,丹青也不恼,微微笑道:“你能回来,真好。”

能听得出来,她此言发自肺腑,墨珑虽不愿与她多言,但目光也稍稍柔和了些许。东里长也朝丹青施礼道:“丹将军,多年不见了。”

“东里先生。”丹青认出他是昔日司天台的大典星,也曾是墨家的门客,却不知晓原来这些年他都与墨珑在一起,“我军中也有几名玄风军的旧部,若他们知晓墨家哥哥回来了,定然欢喜。”

见丹青不带人将墨珑赶出去,反而还和他谈起来,丹泽心底恼怒之极,只是这个妹妹压根不受他管束,他也是无能为力。

公良凤讥讽道:“大司空,看来丹将军对墨珑还是旧情难忘啊。这事,对大司徒可不好交代吧。”

丹泽脸色不甚好看。

晔云起忙打圆场道:“都是故人,久别重逢,无可厚非,我自然不会介怀。”

公良凤冷哼道:“既是故人,大司徒怎得不上前去见见?”

尚不知晓墨珑是否还记着两家的仇怨,晔云起自然是不愿冒冒失失往刀口上闯,当下勉强笑了两声,没接话。

丹泽也在犹豫该不该去见墨珑,照眼下形势,几乎是避无可避,却不知墨珑究竟意欲何为,心下不免忐忑。

夜歌声中,忽听见墨珑扬声道:“玄风军下,死生同心,乌交鼓,你可曾还记得你说过的话?”

乌交鼓浑身一凛,缓缓抬头去看墨珑。

“夫将有本,心术是也。近而四海,远而九夷,贵而王侯,贱而匹夫,所同有者,此心也…”墨珑望着乌交鼓,朗声诵道。他的声音并不高,却字字清清楚楚,听在乌交鼓耳中,如同金钟鸣响。

乌交鼓不由自主地喃喃道:“…三军之众,不言而信,不令而行,不怒而威,古今同辙,万人合一者,此心同而感召易…”

这是昔日在玄风军中日常所读的《正心术》,玄风军的每一个将领都能倒背如流,乌交鼓虽三百余年未再读过,然而当他再次听见,这些字字句句便自然而然地从心中流淌而出,三百余年如弹指一挥,他仿佛昨日还是那个站在墨珑面前的玄风军副将。

乌交鼓踉踉跄跄地往下走,直至走到墨珑面前,沙哑着嗓子,似竭尽全力唤了一声:“少主!”

墨珑望着他,虽然此前墨陆离的巨大变化已然让他心里有所准备,但他还是没有料到,今时今日的乌交鼓竟然会变成这等模样。按年岁,乌交鼓与墨珑年纪相仿,但眼前的他看上去像是已活过三千余年,面容衰老而消瘦,双目深陷,浑浊之极…

“你…”墨珑原本心中对乌交鼓满满的恨意,看见他这等模样,竟也暂且消退了几分,取而代之的是痛心,深吸口气才道,“你还认得我这个少主?”

浊泪从眼中涌出,乌交鼓双膝落地,众目睽睽之下就这样跪在墨珑面前:“卑职、卑职不敢或忘。”

祭天台上,公良凤看在眼中,冷冷哼了一声,朝公良律道:“爹,我早就说过,有的狗就是养不熟。”

公良律淡淡瞥了他一眼:“凤儿,莫要胡说。”说罢,他举步下石阶,旁边的祭祀官员慌忙上前搀扶。公良凤慢条斯理地跟上,没忘记朝晔云起与丹泽道:“两位,一块儿见见故人吧。”

眼下形势,已是避无可避,晔云起只得硬着头皮步下祭天台。丹泽行在他身后,亦是皱紧眉头。

东里长皱眉看着乌交鼓,低声提醒墨珑:“莫要被他这等模样瞒骗了,再装可怜,他也是将老族长取而代之,当上了大司马。”

墨珑瞳仁微缩,喝问道:“我问你,我爹究竟是怎么死的?”此事是墨珑最想要知晓的,虽然在墨陆离口中墨易是病死,但墨珑始终认为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乌交鼓抬起头来,神情很古怪:“老族长、老族长…他、他…”

行过来的公良律温言接口道:“令尊是因病逝世,其实按他的年岁是不该走这么早,但因令堂先行一步,令尊忧思伤身,这才早早走了。”

昔日公良律只是一名门客而已,墨珑也许曾经见过,但却毫无印象。此时墨珑抬眼,仅凭祭天的衣袍便辨出了他的身份,知晓他便是青丘的大奉常公良律。

东里长却是认得他,当下冷道:“玄狐的家事,公良先生倒是知晓得很清楚嘛。”他并不以大奉常相称,却仍以当年门客的身份称呼公良律,显是对公良律甚是轻蔑。

瞧着东里长竟然身穿与自己一式一样的大典星祭天礼袍,公良凤本就不满,又见他对爹爹这般不敬,当即冷道:“东里先生当年不告而别,致使司天台无主,今日又穿着这袭衣袍出现,难不成以为这青丘的司天台是你家的,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公良律抬手制止公良凤说下去,温和笑道:“东里先生,好久不见了!这些年一直未有先生消息,我甚是惦念,没想到先生是随墨珑一起离开青丘了。”

旧日里,公良律也曾在墨易门下,与东里长同为门客。但墨易此人醉心兵法,不好门阀争斗,公良律在他门下难以施展才华,不久之后便改投向丹扬门下。

东里长冷冷道:“竟还能得先生惦记,在下着实惶恐得很。”

公良凤不便对东里长发难,便转向乌交鼓,冷笑道:“大司马,众目睽睽之下,你跪一个青丘罪人。此事若传扬出去,青丘的脸面都要被你丢尽了!”

墨珑看向公良凤,剑眉微挑,冷然问道:“你说谁是青丘罪人?”

公良凤冷笑道:“当年谁被绑在这祭天台之上受天雷,谁就是青丘罪人!”

“当年我是在祭天台上受了三道天雷,但那是为了给白狐族的先辈一个交代。”墨珑字字铿锵,“我所做之事,并无一件对不起青丘,这青丘罪人之名,恕我不能受!”

“你挑拨敌军掘了白狐祖坟,竟还敢说不是青丘罪人!”公良凤冷道。

“我率玄风军守朝天城,与敌军对峙数十日,粮草殆尽,兵士疲惫,都不曾失青丘寸土,我何罪之有!”墨珑冷然道,“当年黑齿国挥兵进犯我青丘,杀我百姓,掠我财物,如今倒好,他们连这个劲儿都不用费了,现下青丘年年主动向黑齿国纳贡。翻遍青丘立国数千年史书,未曾有过纳贡二字,如今沦落至此,我倒想问问,究竟谁才是青丘罪人?!”

他这一席话掷地有声,一时之间公良凤也不知该如何回答,面上有些难堪。周遭百姓、还有在场数百兵士与官吏听在耳中,心下也是各自唏嘘。丹泽更是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只因当初纳贡的协书便是他亲笔所签。

公良律慢条斯理地插口道:“言重了、言重了,纳贡不过是为了表示两国友好之意,哪里谈得上屈辱二字。大司马,墨珑眼下虽不再是玄狐少主,但也是你玄狐中人,身为族长,你理应管束族人,跪在这里成何体统。”后半截话是对着乌交鼓说的。

早已习惯了遵从公良律的指令,乌交鼓茫茫然就预备起身,甫刚抬头,正正撞上墨珑的双目,全身如遭雷电,立时清醒过来:“…少主,我…”

见乌交鼓在公良父子面前唯唯诺诺,全无当年领军副将的血性,墨珑对他着实失望之极:“你既然还唤我一声少主,我要问你拿回族长之位和大司马印,你给是不给?”

按青丘的规矩,大司马印须得由前任首肯,方可接印,墨珑不知晓当初乌交鼓究竟用了何种手段令爹爹将印玺传给了他,但可想而知,定不会是什么光明正大的手段。

“笑话!他唤你一声少主,不过是念及当年的一点旧情。”公良凤厉声叱道,“你只是一个被逐出青丘之人,无名无分!你凭什么讨要族长之位和大司马印!”

“就凭这个!”

墨珑从怀中取出一物,亮于掌中,朗声道。

他手中是一枚黑黝黝的物件,看上去并不起眼,圆状中空,隐约可见雕着玄鸟纹路——公良律等人一望之下却是吃了一惊,连同丹泽与晔云起在内。

第三十章

“这是、这是…青铜佩!”丹泽只在青丘史书的记载中见过此物, “你怎得会有此物?”

墨珑淡淡道:“我离开青丘之时,尚是玄狐少主,族长传我此物, 大司空以为有何不妥么?”

这块青铜佩的来历要一直追溯到铸造三足巨鼎时, 浇筑巨鼎完毕,余下的青铜料浇筑成三块错金银青铜佩, 三狐族长各持一块。三狐族长执青铜佩,收集各家灯火, 青铜佩与三足巨鼎相互感应, 当灯火达到足够的数量, 巨鼎之中就会腾起熊熊火焰。这便是最初册立三公的仪式。

只是到了后来,三公代代世袭传承,已经不再需要这个仪式, 便另行刻了印玺,以印玺相传。而这三枚青铜佩,也随着狐族先辈一同葬入墓室之中,渐渐被人所遗忘。

公良律等人万万没想到,当年墨易竟然会悄悄从墓室中取回这枚青铜佩让墨珑带走, 那时候他就已经为儿子设想到了今时今日的困境!

一时之间, 众人皆惊楞住, 虽各人忧虑不同, 但都是忐忑不安。公良律最为老成持重, 短短一瞬便已镇定自若,温颜道:“按青丘古礼, 执青铜佩者,只要能令巨鼎腾起火焰,便是族长,可掌大司马印。可眼下你手持此物,巨鼎毫无感应,这不会是假的吧?”

“我既然到了这里,难道还会拿一个假的来,可笑!”墨珑冷冷一笑,根本不去看公良律,而是盯着乌交鼓,“我玄狐一族,自青丘立国以来,还从未有过在任大司马被夺印之事。乌交鼓!我现下并非为了给你留颜面,而是为了青丘玄狐一族的颜面!你若还认我是少主,就自己把族长之位和大司马印交出来!”

“少主,我早就、早就想…”

乌交鼓双手抖索着,膝行上前,想去抓墨珑的衣袍。

公良律目光暗沉,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头,沉声道:“大司马,你莫忘了你之前说过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