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你先去南苑照看点,我送走了阿七便过去。”

付正伦想了一会,面色为难的说道:“主子没见那小宫主的模样,满是是血怕是……怕是……若是她有个三长两短,日后七爷知道了,定然不会……”

付初年一掌拍在桌子上,怒声道:“若然阿七知道,他定然不会再回金陵了,难道还让他在那婀娜山上寸草都不生的山上熬一辈子不成!传令下去,谁让将此事传出去,就别怪我不客气!”

付正伦低应了一声,转身走了出去。

夏日的清晨,似是有风吹过,给酷暑的漠北带来了些许的凉爽。

谯郡城正东方的大宅,正门外。

付初年将手中的包袱递给奉昭,然后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这次回去便别老想着回来了,金陵多好的地方,若非我身有牵绊,定然也愿带着你嫂嫂和阿七一起长居金陵的。”

奉昭接过包袱将它牢牢的系在身上,拍了拍身后的马儿,筹措着却不肯上马。

付初年取笑道:“怎么,阿七是不是改变主意了?又不走了。”

“不是!”奉昭急急的否然道,而后顿悟到自己的欲盖弥彰,耳根不禁染了一抹粉红,他低声道:“只是不知为何从昨日到现在一直心神不宁的,眼也跳个不停,总感觉似是有了什么大事,可是又想不出个所以然……”

“好了!好了!你那点心思我还不知道,你前晚不是才去看了那丫头吗?再说那山下我可是放了好几个探子呢,若是有事,定会来报的。你放心吧,即便你不在,我也会好好的照顾那丫头的,若真有了什么事,我也定会先通知你的。”付初年调笑道。

“如此麻烦了。”奉昭沉下眼眸,似是摈弃了心中的杂念,转身利落的上了马。

赵韵柔上前一步,低声道:“七弟路上小心点。”

奉昭对众人点了点头,策马朝南门奔去,刚走至南条大街,迎面碰上了一辆马车。

微风拂过,窗帘边露出了付正伦的侧脸。奉昭骤然的一阵心悸,胸口莫名其妙的疼痛着,他皱眉苦笑,忍着痛,扬起手中的皮鞭,一阵风般的与那辆马车擦肩而过。

缘分,必定要二者兼得,有缘无分空余恨……

月光洒照在梧桐叶上,晕染出淡淡的银辉,偌大的梧桐树将不算小的院落覆盖了半个,已是午夜时分,东厢房内却灯火通明,人影晃动。

付初年蹙眉坐在正堂,桌上的茶盏拿起放下好几回,最后干脆站起身来,站在屏风外,朝里张望着,内室里几个丫鬟围着床忙碌着,一个身穿蓝袍的人侧身从内室中走了出来。

“孔绪,她没事吧?”付初年一见来那人,上前两步急急的问道。

孔绪摇了摇头,拿起茶盏喝了几口,方才再次开口道:“能不能醒来先不说,这丫头烧的时间太长了,又撞到了头,就算是醒来了,只怕也会是个痴儿。”

付初年楞了楞:“怎么会!孔绪再想想办法,好好的想想。”

“救倒是能救,你速速将阿七叫回来,让他回天池宫的拿来九转还魂丹。”孔绪想了一下方才说道。

付初年沉思了一会:“还有别的办法吗?”

孔绪道:“九转还魂丹世间只有三颗,如今仅存于世的也就天池宫的那一颗,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再说无论如何也要叫阿七回来,那丫头的脸被巨石划了一个深可见骨的口子,上次用云池水做药引的去疤药,可就炼制了一瓶,你不说已经给了阿七了吗?……你说巧合不巧合,那伤疤居然和阿七脸上的伤的位置是一样的。”

付初年侧目看向内室的屏风,想了好一会,再次开口:“难道就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天下那么多的奇珍异草名贵药材,难道非要用天池宫的不可吗?”

孔绪点了点头:“对,天下的奇珍异草是不少,可大部分还不是被天池宫历代的宫主搜罗了去,而且你该知道,这云池天下可就一个,快去派人将阿七传回来吧,越拖对这丫头越不好。”

付初年咬了咬牙:“我是绝不会找阿七,这丫头脸上落疤也好,痴了也好,我侯府自是会养她一辈子,就是不能让阿七知道这事!”

孔绪有点回不过神的看着付初年:“你可知道你在说什么?纸里是包不住火的,这事早晚阿七会知道,你这样做将来阿七定然不会原谅你的。”

付初年站在屏风外,看着内室内躺着的孩童,沉声道“那就一辈子不让阿七知道……孔绪你想想办法,把这丫头的容貌换了,反正已经这个样子了,留着原本的脸又有何用。”

孔绪猛然起身“付初年你疯了!她还只是个孩子!”

付初年猛然转身,怒声道:“什么孩子不孩子!阿七那时候可比她小多少了,他们不照样不放过!你怎么知道她长大后,不是第二个叶凝裳!”

孔绪呐呐的说道“可她是阿七一手带大的,阿七本性纯良,他亲手带大的孩子怎会……”

“你难道想让阿七知道她如今这般模样?让阿七继续回那婀娜山的死人洞里过着活死人的日子吗?你怎么不替阿七想想,阿七本该比所有的人过的都好,可是这些年了,阿七守着那死人洞,守着那叶凝裳,得到什么?得到了什么?只得到了脸上那块怎么也抚不平的伤疤!”付初年满脸的恨意,双眸猩红的说道。

孔绪坐在原处,若有所思的盯着桌上的茶盏,叹了一口气道:“我会尽力救治的,只是是好是坏,只有听天由命了,至于别的,一切等她醒来再说吧。”

“不行!不管是好是坏,她的容貌一定要换!”付初年撩起了衣袍,坐在了正坐上,看向一旁的付正伦:“大总管你的女儿身有隐疾,自小养在江南,如今是时候接回来了。”

付正伦楞了楞,随即应道:“是。”

孔绪长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抹无可奈何的,叹息道:“希望初年将来不要后悔才是。”

付初年看了一人内室床上的孩童,摇头苦笑道:“我只看如今……以后的事,又有谁知道呢……”

最是年少轻狂时(一)

谯郡城落于天山附近,此处群山拔萃。

城外二十里是片连绵成海的森林,层峦叠翠的青山环绕谯郡城……此处群岭缭绕丛林纵深百里,乃边关重地易守难攻。这片山海丛林从古至今都像一座巨大的无法跨越的天然屏障,世代保护着谯郡城的子孙们,让他们在无数次历史变迁的战火烽烟中免遭劫难。

付家的本是谯郡城内有名的武学世家,历代人才辈出,在大奉开国天山一役,立下了赫赫的战功。

大奉建国后,并未忘记付家的功劳,赐镇北侯爵位,世袭罔替。

这几百年里,不管外面如何的变幻莫测,咱谯郡城内从古至今最最矜贵的仍然是付家历代的侯爷。

这一代的付侯爷年少时那是出了名的放荡不羁,风流无度。真真是见一个爱一个,爱一个忘一个,待到这谯郡城有名的深闺小姐,舞姬名伶都爱的差不多的时候,一封留书,浪迹江湖去了。

当时的老侯爷险险的气的背过气去,这一走就是近十年,终于在老侯爷年近半百之时,才回到谯郡城,只是回来时,已有娇妻在怀。那之后没多久老侯爷便去了,浪迹近十年的侯爷居然一改往日的放浪不羁,将这谯郡城治理的更加的紧然有序。

不知是否是年少荒唐的报应,如今的付侯爷再没有往日的风流多情,异常的惧内,付夫人轻哼一声,付侯爷的两腿就止不住的哆嗦。以至于付侯爷至今虽只有一子,却连纳妾的念头都不敢有。

也曾有人去侯府提点侯爷夫人是时候给侯爷纳房妾室了,结果夫人还没说什么,付侯爷赶忙跑到夫人面前赌咒发誓绝无二心就差跪地求饶了,后来不但差人将那人打了出去,而且从此不准那人再踏进侯府半步。

如今咱谯郡城最矜贵的已经不是那个畏妻如虎的付侯爷,而是侯爷夫人的命根子——付小侯。

付小侯年仅十岁,已是诸多恶习于一身,吃喝玩乐,骄纵蛮横,强取豪夺,虽还不至于调戏良家妇女,那也只是年龄尚小,暂且不懂男女之事而已,想来再过几年,怕是连那□掳掠的勾当都能干出来。

只是此时咱们的付小侯年纪尚小,虽是吃喝玩乐,但那也花的是他老子的钱,虽然是骄纵蛮横,但巴结一下奉承一下也就过去了,虽是强取豪夺,但不管付小侯拿了什么,事后侯爷夫人总是会派人补上双倍的银两,所以说如今咱们的付小侯也不算太坏,有的店家甚至恨不得付小侯多抢些才好。

多日的大雪,好不容易晴了起来。

养伤半年有余,醒之求了很久才求到了出门的机会。她天未亮就起身束发、洗漱,用了早饭后,又给自家爹爹灌了些不要钱的甜言蜜语,方才带了一个家丁下巴高昂,嚣张无比的出了门。

醒之颇为自得的走在大街上,一双眼睛满满的好奇,东瞅瞅西摸摸,虽不买东西,但是几乎每个摊位都要站上一会,不知不觉中醒之被一个糖画的摊子吸引住,着迷般的站在了原处。

年迈的摊主一边拿糖稀做着各种形态的动物,时不时的抬头看着这个已站在摊面前好久的小女孩,只见她圆圆的小脑袋上扎了一对羊角髻,发髻上绾了两个缀着铃铛的黄金发圈,走路的时候铃铛发出清脆的响声,纯白的狐裘直至脚跟,露出一双鹿皮小靴子,远远的看去就像观音座下的小金童一般,只可惜走近来,才发现女娃脸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从脸颊一直延伸到下巴,虽说那疤痕已被一缕头发刻意的遮盖,可侧脸只见,还是能让看的一清二楚。

“小姐要是喜欢,就让摊主给做一个好了。”一直跟在醒之身后的小厮木通,看醒之在这摊口站了良久,开口说道。

醒之斜看了木通一眼,木通立即噤声,不动声色的退到了醒之的身后,醒之仍然津津有味的看着摊主做着不同的糖画。

正在醒之看的的入神的时候,突然被人大力推开,身形一个趔趄,眼看就要跌倒了,木通机灵的闪身上前,险险的扶住即将的跌倒在地的醒之。

待到醒之站直身子后,侧目怒视着那罪魁祸首。

那男孩比醒之高上一头,身材圆滚滚的,只是他的身上也披着一个雪白狐裘,仔细看来无论是样式做工还是细节都与醒之身上的如出一澈,脑袋上也扎着一对与醒之极为相似的童子头,脖颈上带着一个纯金的项圈,项圈下面挂着一块晶莹剔透的做工异常精美的冰玉。

他趾高气昂的站在醒之刚才站的地方,随手指了指摊子上糖画。

年迈的摊主立即放下手头的活计,满脸堆笑的将他指到的所有糖画都双手奉上了上去,恭敬的笑道:“小侯爷拿好。”

付小侯轻哼了一声,随即他身后的人将糖画都接了过来,恭敬的递给了一个到他的手上,他舔了一口,转身朝别处走去。

“站住!”吐字不清的两个字,声音却异常的响亮。

付小侯仿佛没听到一般,一边舔着手中的糖画,一边朝前走。

“站住!前面那个带狗项圈的!”

这一声落,喧闹的四周瞬时死寂一片,街上众位摊主目瞪口呆的看着那咬字不清的小女娃。

付小侯看了看自己胸前的项圈,迟钝的转过头来,半晌后,猛得将手中的糖画摔到脚边,气急败坏的对着醒之喝道:“你说谁呢!”

醒之眯着一双眼睛,笑道:“说得就是你。”

付小侯又是一愣:“你……你你敢说本小侯!”想来是平日逞凶,从未遇见过这般的状况,付小侯一口气没上来,竟然结巴了半天。

醒之故作优雅的拍了拍身上的袍子:“那座山跑下来的泼皮胖猴子,不知道买东西要给钱吗?”

付小侯的胖胖的小脸涨红涨红的,手指着醒之哆嗦着:“你你,你大胆!放肆!竟敢说本小侯是猴子!来人!给本小侯……”

“小侯爷万万不可,那小厮是是侯爷才送给大总管的人,想来那女娃该是养病才回来的总管家的千金。”付小侯话未说完,身后的小厮连忙上前一步低声劝道。

醒之一脸悠闲的将气急败坏的付小侯全身上下打量了好几个来回:“看你的样子也不像猴子,倒像一头肥猪。本小姐也不想和头猪一般见识,你就乖乖的跟本小姐认个错,把人家的糖画钱结了,本小姐就勉为其难高抬贵手放了你。”那吐字不清的话语中,满满的轻蔑与施舍。

付小侯自小娇生惯养,蛮横成性,怎受得这样的言语:“管什么大管家!给我揍她!”付小侯大吼一声道。等待了半晌,不见身后的人动,付小侯怒气冲冲转过身去:“富贵!平安!还不快动手!”

两名小厮不约而同的垂下头去:“奴才不敢。”

醒之故作羞涩的捂嘴笑着,只是那声音过大的嘲笑,让多年一帆风顺的付小侯‘噌’的红了老脸,牙齿‘咯吱咯吱’的作响。

醒之身后的木通,满面愁容的俯身说道:“小姐,我看还是算了吧,侯爷是老爷的东家,这样多不好……”

醒之不耐的打断了身后人的话:“怕什么?还怕本小姐吃亏不成。”话毕,又挑衅的看了付小侯一眼。

付小侯脑袋‘嗡’一下炸开了锅,猛的上前两步,扬手却落不下来。

这便不能怪咱们的付小侯下不去手了,虽说平日里付小侯也是逞凶作恶习惯了,可咱谯郡城的父老乡亲那个不是当他祖宗给供着顺着,就是身后的小厮也没和谁真的动过手。

这付小侯亲自动手打人可谓开天辟地头一回,而且对方还是一个比自己矮了一头的小丫头片子,这一巴掌是怎么也扇不下去。

醒之不耐了看了一眼,抬手楞在自己面前的肥猪,抬手一挥‘啪’一巴掌,周围的众人长长的抽了口气,目瞪口呆的看着那平日里无法无天的付小侯,馒头般的小手正捂着半张脸,小嘴半张,眸中含泪。

“你你你,你敢打本小侯……”好半晌后,付小侯哆哆嗦嗦半晌挤出了一句话。

醒之甩了甩有点疼的手:“打你怎样!我还踹你呢!“话毕,抬腿就是一脚便将那付小侯撂倒在地,然后冲上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谁准你个死肥猪和本小姐穿一样的披风!谁准你这丑八怪与本小姐的发髻相似!谁准你长那么难看还在街市上溜达!谁准你吃东西不给钱的!谁准你吃这么胖的!”

最是年少轻狂时(二)

醒之甩了甩有点疼的手:“打你怎样!我还踹你呢!“话毕,抬腿就是一脚便将那付小侯撂倒在地,然后冲上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谁准你个死肥猪和本小姐穿一样的披风!谁准你这丑八怪与本小姐的发髻相似!谁准你长那么难看还在街市上溜达!谁准你吃东西不给钱的!谁准你吃这么胖的!”

富贵、平安以及木通,吓得在团团转:小姐、小侯爷的叫着,无奈醒之正打的兴起,无暇顾及他们的叫喊,而可怜的付小侯爷对着富贵、平安二人伸出小胖手求救,嘴里发出一声高过一声的惨叫。

平安着急的直跺脚,最后咬了咬牙,一溜烟的朝侯府跑去。

木通一看人家回侯府搬救兵去,心里也是焦急无比,看了看骑在小侯爷身上的打的不亦乐乎的醒之一时半会也吃不了亏,赶忙也朝自家府苑跑去。

只剩富贵一人,在二人周围焦急的走来走去,眼巴巴的看着自家小侯爷被人骑在身下打的惨叫连连。

“侯爷!侯爷!不……不好了!”平安气喘吁吁的对着里院大声吆喝道。

付侯爷慢慢的放回手中的茶盏,皱了皱眉头,站起身来来,走至门旁,瞟了一眼气喘如牛的富贵:“如此喧哗,成何体统!”

“侯爷不,不好了,小侯爷让人给打了!”

付侯爷微楞了一下:“谁人如此大胆!”

“是大总管家才回来的小姐!侯爷快过去吧,你没看到小侯爷被那女娃打的多惨啊……侯爷!侯爷!”平安看着转身又坐到原处品茗的付侯爷,着急的直跺脚。

付侯爷抿了一口茶,不紧不慢的说道:“孩子们的玩闹,何须如此的大惊少怪。”

“不是啊侯爷,您是没看到小侯爷被那女娃打的那个惨啊,奴才看了都心疼,虽说大总管也是咱自家的人,可也不能让小侯爷白白挨了欺负啊!”平安感觉自己的眼花了,因为他方才明明看到自家侯爷嘴角露出一抹幸灾乐祸的笑容。

付侯爷不耐的摆了摆手:“去吧,以后这种小事就莫要来报了。”

“小,小事?!侯爷啊,小侯爷可是被那女娃骑在身上拳打脚踢……”平安被付侯爷一个凌厉的眼神瞪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一跺脚,朝后院跑去。

平安刚走,付总管就从边门走了进来,躬身站在付初年的身后。

付初年放下手中的茶盏,笑道:“正伦啊,这孩子你是怎么教养的?怎么就成了这般凶悍模样?”

付总管苦笑了一下:“能如何教养,虽说这孩子的记忆没了。可无论你说什么这孩子都有自己的主张,只不过记什么学什么都慢的很,不过说话倒是比以前清晰多了。”

付初年沉思了一会,方道:“是啊,什么不记得了却还记得自己的名字,时不时的还蹦出点奇思怪语来,真是奇怪的孩子,也不知道当年阿七是如何教养这孩子的。”

付总管摇摇头,苦笑道“那时候她问我,为什么人家都跟爹爹的姓氏,而她却跟了娘亲的,她见我不答,就自说自话,说我一定是太爱她娘亲,所以才嫁给她娘亲。也不知道她小脑袋瓜子竟想些什么。”

付初年也忍不住抱着肚子朗声大笑了起来,等止了笑,又看了一会付总管方才说道:“你看现在多好,阿七在金陵生活的也好,她不记得以前了,注定要跟着咱们的,冥冥之中,这些都是注定好的,所以正伦啊,就算是为了补偿她,咱们也要待那孩子更好才是。”

“正伦谨遵侯爷教诲。”付总管躬身说道。

付初年站起身来,拍了拍付总管的肩膀:“什么教诲不教诲的,那个时候啊,我心里也没底,现在看来,这样的安排倒是对谁都好,哎,阿七也不小了,是该张罗着娶个夫人了,金陵的人都来信说了好几次了,让我再劝劝阿七,可我看这事还真急不得,正伦给我找找金陵那些个没出嫁的小姐的画像和别的什么的,我和韵柔一起替阿七看看。”

付总管点了点头:“只要官宦家的小姐吗?”

付初年想了一下,方才说道:“谁家的小姐都行,但也别找那些个上不了台面的,还有上次金陵花会的那个……年纪虽然小的,也让人查查吧。”

平安愣愣的站在后厅,揉了揉眼睛想看清楚这到底是不是真的自家夫人,小侯爷可是自家夫人的命根子,莫说外人了,就是自家的侯爷瞪上小侯爷一眼,夫人都不依不饶的闹上半天,平日里别说挨打了,就是自家侯爷教训两句,夫人能给自家侯爷好几天的脸色。

刚才夫人说什么?难道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平安着急的又说道:“夫人你到底有没有听见小人的话?小侯爷让总管家的千金给打了!”

侯爷夫人并未停下手中的针线:“知道了,下去吧。”

“不是不是,夫人你听小人说……”平安看侯爷夫人连眼皮都不抬一下,又是一跺脚,急匆匆的朝大门跑去,一边跑一边替自家的小侯爷叫屈。

小侯爷啊小侯爷,你怎么一下之间就姥姥不疼,舅舅不爱了呢?

木通焦急的在小院内穿梭着,找了好几个来回,也没找到自家的老爷,心中对自家小姐的所作所为越觉得后怕,又惶急慌忙的朝外走去,刚走到苏家门外便看到自家小姐趾高气昂的拖着一件纯白色的狐裘,朝大门里进。眼看着自家小姐身上的白色狐裘还好好的穿在身上,那手里的那件岂不是就是付小侯爷身上的!

老爷!老爷!不得了了,小姐不但将小侯爷给打了,还扒了人家的衣袍!

——这可如何是好啊!

富贵和平安抹着泪,巴巴的望着坐在侯府大厅嚎啕大哭的付小侯。

只见付小侯爷馒头般白嫩的小脸布满了抓痕,眼角一片青紫,让本就不大的小眼成了一条缝,头上的本该整齐的发髻,散乱的不成样子,身上华贵的狐裘早已不翼而飞,锦缎的小夹袄上满是雪后的泥浆。

富贵愤愤不平的说道:“那女娃嫌小侯爷与她发髻相似,便将小侯爷的发髻扯散了,打厌烦后还将小侯爷的狐裘给扒了下来,说小侯爷……的模样那衬得如此名贵的狐裘,不如让她拿回去做个夹袄,小人在这谯郡城这么久,还没见过如此的恶人,侯爷与夫人一定要给小侯爷做主啊!”

小侯爷坐在椅子上,胡乱的踢着脚,嚎道:“她还骂我丑鬼怪猪八戒!……娘亲,什么是猪八戒啊?呜呜……”

“瞧你那点出息,让个比你还小的女娃娃,打成这般模样还有脸哭。”付侯爷强忍住笑,朝一旁还要帮腔的富贵、平安使了使眼色。

还想帮腔的富贵、平安二人对视一眼,相继退出了厅堂。

侯爷夫人拿着药膏,瞪了付侯爷一眼,随即蹲下身去,轻轻的给自家儿子上着药:“清弦莫哭了,今日清弦做的对,堂堂男子汉岂能和小女儿家一般见识,那狐裘就当是你送她的便是,过几日娘亲让你爹爹去猎上几只火狐,给我儿做个更漂亮的狐裘,可好?”

“呜……不要!我以后再也不要穿狐裘了!”付清弦咬着牙忍着痛,大声喊道。

侯爷夫人看着不动所动的付清弦,摇了摇头继续低声道:“清弦何必与个小女娃一般见识?再说那女娃本就可怜的很,身有隐疾,本是活不下来的,付总管可是拼了命,才险险的救回了她一条命,前一段时间再回漠北的时候又遇上意外,你看她一个多漂亮的小女娃,脸上还留下一道伤疤,多可怜啊。”

付清弦抽泣声虽是弱了不少,当仍然将头扭倒一边,不看侯爷夫人。

侯爷夫人摸了摸付清弦的头:“那场意外出了以后,那女娃以前的事都不记得了,至今话都说不出清楚,咱们清弦可已经是快十一岁的男子汉了,过两年都能娶夫人了,怎好和她一般见识呢?再说她大病初愈又矮又瘦,清弦不还手那是君子所为,你若真将她打伤,娘亲和你爹爹如何像付总管交代?”

付清弦红着眼睛,低着头,抽泣了好一会,方才气势汹汹的说道:“哼!既然她如此可怜,此次便饶了她,若不看她是个女娃娃,又比我小那么多,本小侯定然不会如此简单的放过她。”

付侯爷与夫人,对着一眼,强忍着笑意,连连称是。

最是年少轻狂时(三)

光阴荏苒,转眼已五年。

六月的谯郡城已酷热难耐,午时的街市几乎看不到行人,就连路旁的小贩都窝在一旁的楼影下,等待着毒日头的落下。

高大的梧桐树遮盖了炎炎烈日,树下的石桌上放着一盘干果,一杯清茶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竹椅上躺着的一个眯着眼打着瞌睡,身着翠绿色的长衫的少女。

只见那少女约莫十四五岁的年纪,肤色细润如脂,眉若墨画,杏眼微眯,唇如点朱。少女的侧脸被一缕长发遮盖,点头之间,便可看到一道凹凸不平的淡红色的伤疤,从脸颊延至下巴,让少女粉雕玉琢的相貌,平添了几分平庸和凶悍。